猶太人的律法不允許被處決者整夜掛在外面,屍體必須在日落(猶太人一日之終結)前埋葬:「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埋葬」(申二十一 22 ~ 23)。這條例自然也適用於耶穌:祂的身體要從十字架上取下安葬。但祂的親族沒有一個人在耶路撒冷擁有產業或墳墓,因為他們來自加利利。
亞利馬太的約瑟#
在這情況下,出現了一位馬太福音中從未提及的人。亞利馬太的約瑟是個財主,馬可和路加告訴我們他是公會(議會)的成員,路加還補充他是良善公義的人(可十五 43;路二十三 50)。馬太強調他是財主,可能是要叫讀者想起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9 節——那位受苦的僕人「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約瑟來自亞利馬太,地點不詳,但有古代解經家認為即拉瑪瑣非,就是哈拿的原居地、先知撒母耳的安葬之地。馬太還告訴我們,約瑟是被耶穌訓練成為門徒的——可見福音書之外與背後,還有許多我們不知道的事。
既然耶穌親自帶領了這位公會成員,他為何不在受審時起來為祂說話?我們所知不多。較可能的是他根本不在場:耶穌在極短時間內匆匆被捕,被帶到一場不合法、夜間舉行的公會審訊;我們沒有理由假設全部七十一位成員都在場、都被通知。該亞法早已決意定耶穌的罪,以他卑鄙的品格,很可能召集自己的追隨者到庭,故意不通知那些他知道會同情耶穌的人,等次日清晨裁決正式通過、再也無法挽回時才通知他們。約瑟可能提過抗議卻無用,路加說「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路二十三 51);他小心行事的原因之一,是裡面的恐懼(約十九 38)。
無論如何,這人進前來,勇敢地向巡撫索取耶穌的身體。一般而言,死囚的屍首會被扔進田間的坑中。在巴勒斯坦,只發現過一具被釘十架者的完整屍體(手腕腳踝的釘還在),那也是因為他有富裕的親朋。約瑟冒著惹怒巡撫的風險提出請求——在充滿衝擊的一天後,巡撫的心情大概極壞——而且他準備好面對會堂中充滿敵意的同僚,與一個被釘死的囚犯為伍,更把自己的墳墓給了耶穌。
守在十架下的婦女#
一些忠心的婦女看見耶穌被埋葬的地方。當所有男人都逃離,她們仍堅守崗位,從加利利一路跟從祂到耶路撒冷,盡力照顧祂的需要,遠遠站著目睹祂被殘忍處決(55 ~ 56 節)。如今她們來看主死後還會發生什麼事。但她們是誰?需要在新約中作一點偵察。
馬太說十字架下有三個女人: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還有那位未具名、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56、61 節)。
- 抹大拉的馬利亞——四福音都提到她。
- 西庇太兒子的母親——馬可稱她「撒羅米」,她也是耶穌母親的姊妹。最自然的解釋是:撒羅米是童貞女馬利亞的姊妹,嫁給西庇太,成了雅各和約翰的母親。
若撒羅米確是馬利亞的姊妹,這會解釋好幾件事。它說明了為什麼約翰在福音書中稱自己為「耶穌所愛的門徒」——這聽來自負的稱呼其實合理,因為這對表兄弟是一生好友。它也解釋了撒羅米為何期望兒子雅各和約翰在天國中佔重要位置。如今她目睹耶穌喝光如此難受的苦杯,是否仍熱切盼望兒子也有同樣的經歷?
第三位婦人,馬太稱她為「雅各和約西的母親」(56 節)與「那個馬利亞」(61 節)。約翰告訴我們她是革流巴的妻子(約十九 25)。那位三天後在往以馬忤斯路上與復活的基督相遇的,竟是這位見證耶穌釘十架與埋葬的婦人的丈夫(路二十四 13 ~ 35)!第四世紀的優西比烏(Eusebius)引述一位第二世紀的猶太基督徒,說「革流巴,就是聖卷中提過的那位,是約瑟的兄弟」。如此看來,革流巴與馬利亞是耶穌的叔叔和嬸嬸——難怪馬利亞一直留在耶穌身邊,見證祂的埋葬。
四福音中見證埋葬的婦女如何對照
要把四福音所提到的婦女完全對應起來幾乎不可能,因為許多猶太名字有不同版本(如 Joses 可作 Joseph,Clopas 與 Cleopas 相同)。雖無法具體證明,但溫漢(John Wenham)在《復活節之謎》(Easter Enigma)中所作詳盡的重構是合理的,尤其當我們考慮到四福音之間本有差距時,這樣的整合是可信的(參太二十七 61,二十八 1;可十五 40、47,十六 1;路二十三 49、55,二十四 10;約十九 25)。
封閉的墳墓#
馬太用極簡潔的文字記錄埋葬過程,完全吻合猶太習俗:死人埋於城外(有不少證據顯示耶路撒冷的聖塚當時確在城牆之外),墳墓由磐石鑿出或利用天然山洞,屍體放在架上,墓口再封住備用。約瑟的墳墓是新的,又非常靠近耶城,售價想必不菲;而因耶穌以囚犯名義被處死,照律法規定他人不得再用此墓——可見約瑟把墳墓送給耶穌,付出了很高的代價。在今天的以色列仍能看見許多這樣的墳墓:人們在大石上砌一條溝,沿溝用一塊大磨石把入口封住。馬太強調墳墓封閉、哀傷的婦女在外看守,是要提醒讀者:耶穌確實被埋葬,一切埋葬之事都是真確的。
大祭司與法利賽人封墓#
隔天雖是安息日,而且是逾越節的重要安息日(62 節),大祭司和法利賽人卻不顧一切進入彼拉多的住處,嚴重破壞安息日條例。四福音中沒有一處比這更清楚顯出當權者何等焦急要除滅耶穌。從前他們因耶穌在安息日醫好枯乾的手而商議殺祂(十二 9 ~ 14);如今為了確認祂真死、永遠消失,竟連安息日條例都顧不得了。
溫漢在《復活節之謎》中為猶太官長這令人難以置信的行動提出三個解釋:
- 恐懼。 他們害怕耶穌的影響力引起群眾騷動,更害怕祂超然的能力。這恐懼本因祂被釘十架而稍減,但那地震、遍地黑暗、殿中裂開的幔子,又使他們的心翻騰起來。
- 不安的傳聞。 若第二世紀早期的次經《彼得福音》可信,耶穌釘十架引起的擾攘、種種異象與流言都叫官長不安;《彼得福音》說有一群人在禮拜六早上聚在墳墓周圍,若屬實,領袖只能趕緊撲滅火種。
- 復活的流言。 他們擔心有流言說耶穌第三天會復活。馬太不正強調過耶穌宣告要拆毀聖殿、三天內重建嗎?領導階層必定聽過,決意不容門徒去「證實」這一點。
於是他們去找彼拉多。處理屍體本是羅馬人的責任,但因約瑟出乎意料的舉動,這事落到了猶太人身上,使他們急於把責任交回巡撫——若加略山有騷動,平息是彼拉多的事;如今屍體回到猶太人管轄範圍,出了事就是他們負責。
巡撫的答覆模稜兩可。Echete koustōdian(65 節)可解作「你們有看守的兵」——猶太人確有聖殿警察;也可解作「徵召一隊兵」,指羅馬兵丁。誰能成功把責任推給對方,就贏了這場心理戰。
整體看來,彼拉多不為他們所動。耶穌釘十架時,猶太長老曾要求他改寫十架上牌子(titulus)的字,他不答應(約十九 21 ~ 22);這次他同樣不理睬。他提到看守的兵時用了拉丁字 custodia,但這只顯示馬太準確記錄了羅馬巡撫的用詞,不必然指羅馬兵。他的意思大概是:「你們有自己看守聖殿的兵,雖然禮拜四晚的事讓他們疲憊,就讓他們去吧。」一個旁證是:耶穌復活後,看守的兵向祭司長報告時,祭司長教他們說「我們在看守時睡著了」(二十八 11 ~ 15)——若是羅馬兵,這種失職要殺頭,不可能如此。因此彼拉多的意思應是:「你們有自己看守的兵,調去守墓,越穩越好。」
這裡發生的事充滿反諷,令人發出會心微笑。儘管他們竭力,沒有一隊兵丁能把耶穌封在墳墓裡。他們可以用大石堵口、召兵看守,卻無法禁錮生命的主。下一章將告訴我們,祂如何打破企圖禁錮祂的枷鎖,在無窮生命的大能中復活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