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第十九章,我們進入馬太福音下半部的中間段落,與上半部「門徒訓練」的段落彼此呼應,並更向前推進。這一部分主要論及評論與判斷:先是眾人對耶穌的批評,繼而耶穌對反對者的評論,最後高潮是綿羊與山羊的最終審判。第二十五章將把馬太五個系列的教導引到終結,完成這部「新摩西」留給神子民的基督徒版妥拉。
最終審判雖屬將來,但第十九、二十章已記載許多審判,讓我們看見神國的性質與人世間的性質往往相反。耶穌將在七個重要方面把一般人的價值觀顛倒過來——要作好準備,面對震撼。
耶穌談論婚姻和離婚(十九 1 ~ 12)#
耶穌最後一次離開加利利,法利賽人前來,要祂評論當時熱門的離婚問題。
猶太各學派都承認離婚的事實。摩西為控制離譜作法(如醉酒時休妻),很不情願地立下條文,要求男人寫休妻書,並以妻子作了「不正當的事」為底線。對此煞買派(Shammai)認為僅指姦淫,希列派(Hillel)卻認為可指許多較輕的錯失。法利賽人想逼耶穌在兩派間選邊站。
耶穌卻拒絕表態,反而繞到條文背後,把注意力放在婚姻的目的本身,引用創世記一章 27 節及二章 24 節,提出六個重點:
- 婚姻是神設立的:「那起初造人的……說」(4 節)。婚姻不只是社交合同,而是神賜下的法令。
- 婚姻是兩性間的彼此配合:神「造男造女」(4 節),使兩性既有分別、又彼此配合。今天需重申這真理,因為同性關係被視為合理的另類選擇——其基本問題正在於違反了神造男造女、使兩性彼此配搭的原意。
- 婚姻是永久的:「二人成為一體。」這結合不可能被任何「不正當」的事破壞。順帶一提,「一體」「連合」(字面意思「膠在一起」)肯定了「性」是好的,是神最善意的恩賜之一,基督徒無需貶低它。
- 婚姻是排外的:那人「與妻子連合」(5 節),不可在這關係以外有任何逢場作戲,建立起神與信徒永久關係的地上模式。
- 婚姻是「核心關係」的:它包含「離開」與「連合」(5 節),連結由父母轉移到配偶,建造出一個新的、需要足夠自由發展成長的家庭單元。
- 並非人人都進入婚姻:這是 10 ~ 12 節的意思。耶穌對婚姻的要求遠超煞買派,連岌岌可危的婚姻也不可棄絕,令門徒驚訝到說「不如不娶」(10 節)。但耶穌不是在立法規,而是闡明神看婚姻的目的。
婚姻是神賜的禮物,並非賜給每個人——恩賜不是權利。有人因先天缺陷或被閹為太監而無法成婚;但耶穌特別看重第三種人:為討大君王喜悅而甘願獻上最寶貴的「性」、像主一樣維持單身的人。「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12 節)。為主緣故歡喜持守獨身一生,是極美的事。
那麼離婚發生了該怎麼辦?眾所皆知,馬太把馬可、路加所記(耶穌絕對禁止離婚)作了修改,加上「除非是為淫亂的緣故」(9 節)。這「除非」短句問題重重:只出現於馬太;用了不尋常的字 porneia(不單指姦淫,也指各種性放任);究竟指婚後不忠,還是婚前發生、婚後才發現的性行為?是否容許「無辜的一方」重新開始婚姻?解經家並無一致看法。
延伸討論:耶穌究竟禁止離婚到什麼程度
比較可能的解釋是,耶穌清楚地禁絕離婚。理由有二:其一,門徒聽後感到非常震撼(10 節)——若祂加了「除非」,他們不會這麼驚訝,畢竟煞買派也容許;其二,耶穌強而有力地把聽眾帶回伊甸園(6 節),在墮落之前並無離婚,神國子民中也不應有離婚,因為墮落所帶來的破壞在神國裡已被修補。
但耶穌給的不是律例,而是一個理想、一個目標:天國裡的婚姻應是不能拆散、充滿愛、完全排外的。馬太似乎把這理想轉化成一條律例(一個男人一生與一個女人保持婚姻關係),而一旦立法,就需要例外來處理困難個案。第十九章正反映最早期基督徒努力效忠耶穌教導、實踐其精神,同時為婚後不忠這明顯困難的情況保留例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也是如此:他指出耶穌的教導是絕對的,但當他容許例外時,明說那是用自己的權柄、而非引用主的話。
我們必須記住兩件事:天國的倫理只能以最理想的方式表達;但對於那些跌倒、悔改、回到祂面前尋求恢復的人,祂是恆久憐憫的。對基督群體而言,硬梆梆的律法主義和隨隨便便的離婚,同樣不恰當。
明顯地,耶穌教導的是:神對人類的心意是婚姻不可拆散、兩人是同等伙伴;這是基督徒的標準。同時祂也極力反對律法主義的批判,而且是在一個充滿敵意、佈滿限制的處境中回應。基於這些原則,我們無法為「祂是否容許某些情況下離婚」給出確切答案,但可以肯定:原則上祂反對離婚與再婚,並會為今天人們如此隨便離婚再婚而驚訝不已。在現今世代,一個溫馨、充滿饒恕、樂於接待、同心快樂的基督徒家庭,是最強而有力的見證。
耶穌如何評論孩子(十九 13 ~ 15)#
在古代社會——無論希臘、羅馬或猶太——兒童在成人面前只能安靜站著,沒有權利地位,長大前一點也不重要。所以當人把小孩帶到耶穌面前求祝福時,門徒按典型的猶太(與外邦)作風把他們趕走。但耶穌不希望祂的國度中有這種態度:兒童是重要的,他們所表現的信靠、單純、不自吹自擂,正是真門徒應有的素質,能為天國風格的生命提供指標。耶穌的回應表露幾件事:
- 祂非常歡迎小孩,沒有把他們攆走;對小孩有不能抗拒的吸引力,這往往是偉人的標記。
- 祂斥責那些叫孩童遠離祂的人,並不自以為是、不屑一顧。祂當時所說的「不要禁止他們」(mē kōluete),在第二、三世紀成了孩童洗禮儀式的一部分。
- 孩童有機會在祂手中受祝福,雖然他們太年幼、不明白其中意義。
- 最重要的,孩童闡釋了進入天國的條件:他們渾然不察的自然與純真,正是我們的典範。
這些也是大部分教會為信徒子女施洗的原因,與舊約傳統一脈相承(男孩第七天受割禮,表示在約中有份)。但這段經文的重點是:一旦容許耶穌佔據我們的思想,人的慣性作風便可被扭轉——孩童不該被鄙視、攆走,他們是重要的,也指出進入天國的路。
耶穌對宗教的評論(十九 16 ~ 22)#
那富有少年的故事是福音書中最著名也最令人遺憾的之一。他的問題反映當時對宗教的典型態度,今天在許多上教會的人中仍很普遍:「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16 節)他自以為是,以為永生可靠自己的能力與善行賺得。
馬可、路加記載那人稱耶穌「良善的夫子」,耶穌回答:「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馬太似乎把焦點轉到那人引以為傲的「善事」上,要逼他明白這些善舉其實源自那位良善的神。在那人努力遵守的良善誡命背後,是一位良善的神——而他與神的關係卻是一團亂。
耶穌一面指出他的自以為是,一面藉四件事針對他的自滿:
- 遵守誡命不是得永生的路:猶太主義從不把守誡命看為通往永生之路。守誡命是已有屬靈生命者的表現,是愛和順服路上的石頭;十誡是賜給已經歷神救贖、想以感恩回應的人,不是用來在神面前炫耀聖潔。
- 以神的啟示挑戰他:耶穌彷彿說「你為什麼來問我生命之道?聖經中就有答案」,於是回答:「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17 節)
- 在他最得意處揭其弱點:耶穌指他思想十誡的第二部分,並改動次序,把「孝敬父母」放在最後——看來那人與父母的關係正是他的弱點。
- 加上「當愛人如己」:這人與神關係不好,對鄰舍關懷也少。
古老而未入正典的《希伯來人福音》記載得更詳盡,藉耶穌的話顯出馬太敘述下隱藏的意思:「你怎能說『我已遵守律法和先知』?律法上記著『你應當愛人如己』;但看哪,你許多弟兄、亞伯拉罕的子孫,都穿著骯髒衣服、因飢餓快死,你的房子卻充滿美物,卻沒有一樣送到他們手中。」那人是個物質的奴隸,且和許多猶太人一樣誤以為財富是上天特別鍾愛的記號。
耶穌直接向他的自私開刀:他必須變賣財富——不是因為窮人需要錢(雖然他們確實需要),而是因為他自己需要摒棄這些錢財。這並非要求所有基督徒變賣家產,而是因為錢財成了這人進天國的絆腳石,他若認真求永生,就需毫不留情處理它。可惜他沒有通過這測試。
耶穌也從另一面挑戰他:不要只顧自己進入善境,而要來跟隨這位被藐視的教師。可惜這人錯過了 zōē aiōnios(永生)——這詞重點不在「量」而在「質」:人從物質主義與自我中心釋放出來,像神那樣充滿愛、為別人付出。約翰福音說得清楚:「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他憂憂愁愁地走了,沒損失一點錢財,卻錯過了永生。對這人來說,絆腳石是錢財。對你來說,又是什麼呢?
耶穌對錢財的評論(十九 23 ~ 30)#
「財富代表神的眷佑」這觀念在猶太主義中很普遍,許多基督徒群體至今仍以此教導。但耶穌的回應再次叫人驚訝:祂不是說窮人難進天國,而是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23 節),難如駱駝穿過針的眼(24 節)。
許多人想減輕這話的刺耳:「針的眼」是否指一道窄門?kamēlos(駱駝)是否 kamilos(繩)的筆誤?都不是。最好的解法是照字面接受:駱駝穿針眼是不可能的,因此財主進天國也是不可能的(26 節)。為什麼?因為錢財使人自私、物質主義、與神與人隔絕,使人自高自大、信靠自己,與「像小孩子般倚靠神」的精神相違。擁有大量金錢的基督徒,的確處於危險中。
門徒希奇地問:「這樣誰能得救呢?」(25 節)耶穌的回答為整個討論定了基調:沒有人能憑自己得救——無論敬虔的、有錢的、任何人,都不可能靠努力或代價賺取進天國的門票。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26 節)耶穌付上全部代價來尋找我們;因為我們不能自救,祂便為我們完成。這是「靠行為稱義」的喪鐘——除非依靠恩典,沒有人能進天國。保羅後來在羅馬書中以大篇幅討論這事。
耶穌隨即回答彼得一個合理卻自我中心的問題:「我們放下那麼多來跟隨你,將來會得到什麼?」(參 27 節)我們容易嗤笑彼得,但我們中間有誰像門徒放下那麼多?也許這是耶穌沒有責備、反而大大鼓勵他們的原因:所有為祂捨棄一切的人,都要在祂的榮耀中有份(28 節),在新天新地發現所得遠比所失為多——增進的關係、弟兄姊妹的接納、最終從墳塋進入新天新地的種種驚喜(30 節)。基督絕不虧欠任何人,撇下一切跟從祂的人終會明白這完全值得。
耶穌評論功德(二十 1 ~ 16)#
耶穌繼續解釋十九章最後一句「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而二十章 16 節又重複這短句,強調兩章的聯繫。
這故事充滿猶太色彩:葡萄園自古代表以色列(以賽亞書第五章),家主就是神自己。許多細節對聽眾很熟悉——由黎明到日落的工時、對生手而言相當慷慨的工資、市上閒站等同在就業中心等候、日落即發工資好讓工人能買晚餐。但主人的行為卻顛覆常人價值觀,絕非勞資和平的良方;其目的是顯明神接待人進入祂國度的原則。這幅顛倒價值的圖畫有三件意料不到的事:
- 不尋常的僱主:他真正關心潦倒的人,不差人去找,而是一再親自出去尋找那些餓著肚子、越來越無望的閒站者,給他們工作與酬勞。
- 慷慨的工資:發薪時,最後只做一小時的,竟與做足一天的得同樣的一整天工資。
- 「工會發言人」的抗議:工人代表抱怨不公平。耶穌回答「朋友(Hetaire)……」——這字在福音書中三次出現(此處、二十二 12 無禮服赴宴者、二十六 50 出賣耶穌的猶大),每次被稱「朋友」的人都犯了錯。耶穌的意思是:合約你自願簽了,我分毫不差地履行,你憑什麼以「公平」之名要求我毀約?
僱主毫無不公,反而主動慷慨對待晚來的人。這故事的主題是恩典,是奇異的恩典:
- 一個人縱然長時間在烈日下汗流浹背,也沒有資格要求神必須獎賞他。
- 同樣,他也沒有資格要求神少發工資給工作較少的人。
在神熾熱、全然捨己的愛中,人一切所謂的善行都算不得什麼。神歡迎窮困的門徒、漁夫、稅吏,如同接待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神國中沒有階級之分,沒有人能憑功德或資歷獲得入場資格。祂按各人需要供應,因祂知道只做一小時的若只得一小時工資便買不起晚餐。
這比喻向許多人提出挑戰——自以為是、瞧不起平民(‘amme hā’āreṣ)的法利賽人;恪守律法兩千年卻見外邦人同享恩典的猶太人;撇下一切的門徒;甚至馬太會堂裡那些辛苦建堂、卻見新信徒擠進來還嚷著改革的「資深」會員。一個人在神國的地位,全不在乎功德或資歷,全在乎那良善的一位(十九 17)。善行不是換取永生的代價,而是領受神無私之愛後感恩的回應——這正是以弗所書二章 8 ~ 10 節的信息。
由此回顧十九 23 ~ 30,可見耶穌雖溫柔體諒,卻不縱容「撇下一切是為積蓄功德、得報酬」的觀念——這觀念在神國並不存在。這是為什麼許多長年奮力的基督徒最終在神國中位居低處(因未除去功德報酬的觀念),而許多在生命尾段才信主的窮人卻得高位(因從不覺自己有何可誇,只是回應那尋找他們、出乎意料的愛)。讓神——那最大愛者——的心得滿足喜樂的,正是這種態度。
耶穌對「偉大」的評論(二十 17 ~ 28)#
一個人有多偉大,是以他服事人的程度來衡量的。彼得腦中盤據著「天國中誰為大」(十九 27),接著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和他們的母親來求坐在最高位(20 節),其他門徒不悅——不是因觀念不同,而是因他們也想坐高位(24 節)!耶穌藉三方面強調同一件事——服事的高貴:「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28 節)
首先,祂將原則應用到自己身上。祂言行一致,第三次、也最具體地預言受難(前兩次見十六 21、十七 22 ~ 27):「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18 ~ 19 節)此時祂心情越來越沉重,馬可記載祂獨自走在前頭,門徒既希奇又害怕。在如此幽暗的背景下,祂的偉大更清晰可辨:明知駭人結局,仍勇敢面對——「我們上耶路撒冷去。」
「贖價」是為被擄者贖回自由的金錢。耶穌的死要拯救世上一切被罪捆鎖的人——他們像被劫持的乘客,瀕臨死亡邊緣。沒有一個比喻是完美的:若追問贖金付給誰,就像早期教父一樣鑽牛角尖了。這比喻只強而有力地告訴我們:罪何等危險難對付,神為消除罪必付最高代價——獻上獨生子,而耶穌受辱被掛十架時,祂的偉大彰顯得最清楚。
其次,祂回應雅各、約翰(以及他們過度熱心、令兒子尷尬的母親;若母親是撒羅米、馬利亞的妹妹,二人便是耶穌的表兄弟)求坐左右的請求。耶穌答以:受苦與被拒,是任何人都可回應的最崇高呼召。「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22 節)那杯指審判與受苦被拒。雅各後來被希律所殺,約翰在以弗所活到老、被放逐拔摩島受隔絕之苦,而耶穌則在加略山喝盡苦杯、只剩渣滓。
我們既讚嘆耶穌的忍耐(門徒在祂近距離面對死亡時仍想著名利),也讚嘆門徒的勇氣忠心(前途暗淡卻不拔腿就跑)。
第三,祂比較兩種「偉大」:
- 世間的偉大由地位決定,神國的偉大由功能決定。
- 世間看你管轄多少人,神國看你服事多少人。
- 世間的偉人號令他人,神國的偉人毫無怨言地忍受苦難和不公。
「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25 ~ 27 節)教會學這功課何等遲緩!我們何等重視地位、迷戀頭銜,而耶穌來卻是要作僕人。
耶穌對被社會唾棄者的評論(二十 29 ~ 34)#
耶穌最後一次離開耶利哥、朝耶路撒冷前行時,路加與馬太都強調祂不厭其煩把天國好消息傳給被社會唾棄的人——與這卷福音書所關注的宗教領袖成對比。路加記撒該,馬太則記兩個失明乞丐:他們雖雙目失明,卻看見真正的耶穌,信靠祂、呼求祂、得醫治,並馬上跟從。
這兩位盲者有許多可教我們:眾人要他們閉嘴,他們不退縮;他們的請求很具體,抓住惟一的醫治機會(耶穌不會再經過)。
他們的稱呼雖建基於耶穌地上的身分(耶穌並不鼓勵「大衛的兒子」這稱呼,因它給人錯誤的、地上君王式的彌賽亞印象),卻踏實而以耶穌為中心。耶穌看重的不是信心的數量或神學的正確性,而是信心以什麼為基礎——把軟弱混亂的信心放在耶穌身上,便能與祂的恩典接軌而得醫治。
這兩個盲者的故事很適切地把這兩章帶到高峰。馬太的佈局含蓄而動人:門徒求坐左右,表示他們其實是瞎眼的;兩個瞎子的請求,卻表示他們看得見——看見耶穌真正的身分與能力,把祂看為那「比大衛更偉大的大衛之子」。相反,視力正常的群眾卻像法利賽人一樣看不見真正的耶穌。這對比令人哀痛,也為耶穌在這兩章中對種種事情的評論,作了最好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