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十二章描寫許多人反對耶穌。抗拒的陰影不斷投在這幾頁上,最後集中在法利賽人身上。這種張力在十一章 28 ~ 30 節清晰可見:耶穌所要帶來的「安息」,和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成了鮮明對比。為什麼那麼多人——從前的、現在的——都拒絕這位曾在人世間出現過、最美善的人物?
使人反對耶穌的原因是什麼?(十二 1 ~ 45)#
人們抗拒耶穌的原因很多:
- 施洗約翰懷疑祂(十一 2 ~ 6),因他自己正經歷困難、期望落空。
- 哥拉汛拒絕祂(十一 20 ~ 24),因祂的要求對他們太嚴苛。那城在道德上多有妥協——考古學家在其會堂遺址的黑色玄武岩破片中,找到太陽神的半浮雕,足見其邪惡。
- 群眾拒絕祂,因為他們不認真(十一 16 ~ 19),像玩婚禮、葬禮遊戲的孩子般衝動、急躁、不負責任。
但最尖銳的反對來自法利賽人,這是第十二章的主題之一。他們是好人、敬虔的人,為什麼如此堅決地反對祂?
這不易回答——部分因為我們歷世以來已對「法利賽人」一詞抱有偏見,主要則因為我們對他們所知不多(資料來自約瑟夫、福音書,以及公元七十年後成書日期難定的拉比傳統)。桑德斯對當時的法利賽主義有徹底研究,認為他們是「持守聖約的人」:他們熱衷於行為細節,是要在自己這一方守好神人所立的約,甚至準備好為神的律法捨命,相信神會因此叫他們復活。
在耶穌被判死刑一事上,法利賽人與其他猶太人一樣有責任,因此被基督徒視為「反對耶穌的」。馬太特別注意他們,不單因他們在耶穌時代活躍,更因到馬太自己的時代,他們在會堂中仍有影響力。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後,撒都該人與愛色尼派都消失了,惟一剩下的黨派就是法利賽人——他們塑造了後來崛起的拉比傳統。因此本章中,法利賽人代表的不單是反對耶穌的人,也是反對馬太教會的人;而像法利賽人那樣的,在當時教會中也比比皆是。
法利賽人有哪些特色呢?以下逐一來看。
對聖經的詮釋矯枉過正(十二 1 ~ 8)#
法利賽人責備耶穌,因門徒經過麥地時掐了一些麥穗充飢。這行為本身完全合法(申二十三 25 明文容許),問題在於他們是「在安息日」這樣做。聖經要猶太人守安息日為聖,法利賽人卻把這健康的原則變成一大堆禁制;按其規條,門徒收割、篩穀、又作飯,全都違規。像後世許多律法主義者一樣,他們熱切研讀字面,卻看不見聖經背後的意思——安息日本該是敬拜與安息之日,而非束縛之日。門徒並未違反神的律法,只違反了人定的規條,但這對法利賽人來說更糟。
耶穌用兩個舊約例子回應:
- 大衛吃陳設餅:大衛曾進會幕吃了本不可吃的陳設餅,因為人的需要比禮儀習俗更重要。或許這裡有一位比大衛更偉大的!
- 祭司在安息日獻祭:安息日獻的祭是平日雙倍,祭司因此「違反」了安息日規條,但在神殿中敬拜神比規條更重要。或許這裡有一位比聖殿更大的!
最後祂引用何西阿書六章 6 節(如同先前在九 13):「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神尋求的是人心中對祂的愛慕和忠誠,而非恪守宗教規條。作為人子,耶穌不但沒有違背安息日,反而有權詮釋它——而祂的詮釋正好暴露法利賽人律法主義的弊端:祂看重憐恤過於禮儀。
對宗教習俗墨守成規(十二 9 ~ 14)#
耶穌醫治枯乾一隻手的人,並未違背安息日律例,卻違反了法利賽人的規定。米示拿(Yoma 八 6)只在性命危急時容許安息日施醫,而這人顯然不是,所以耶穌是公開挑戰他們。他們容許安息日把掉進坑裡的羊救出來,卻不容許救人。法利賽人寧可什麼都不作來守安息日為聖,耶穌卻定意救人。
這裡馬太第一次提到他們定意要殺祂(14 節),衝突已無可避免。法利賽人喜愛規條勝於屬靈生命,信靠的是禮儀表現而非基督本身——這種態度在教會的反動份子中也常見。
把來自神的當作來自撒但的(十二 22 ~ 32)#
對於別西卜一事,他們是故意執迷不悟,態度有點像《失樂園》中的撒但「黑暗,作我的光」。他們心底有一種抵擋良善的傾向。法利賽人執意定耶穌的罪,竟說祂施行的醫治是魔鬼的作為。耶穌的回答尖銳切心:
- 若祂真靠鬼魔趕鬼,撒但的國度就分裂、遲早瓦解;但事實是撒但仍操控大局,不會自我摧毀,故祂並非靠鬼魔治病。
- 若祂靠鬼魔治病,那麼也行趕鬼的猶太趕鬼者豈不同樣該受控訴?(猶太趕鬼之事可見於 Magical Papyri,約瑟夫也記過親眼目睹的一次。)
- 「耶穌靠神的靈趕鬼」把人帶回出埃及記第八章——拉比正以摩西對埃及術士、神的手指對鬼魔的能力來詮釋那段。
這裡還有一個微妙又具殺傷力的文字典故。「法利賽人」意為「分別出來」「分開」;馬太寫「如果撒但趕逐撒但」,是否在玩文字遊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又影射但以理書五章 25 ~ 28 節牆上那戲劇性的文字「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撒但的國度也要被審判、被分裂嗎?
用理智的懷疑掩飾背逆的心(十二 38 ~ 42)#
他們已看過許多神蹟,卻還要求看另一個;不肯接受已見的,反而假裝證據不足、無法決定。正如耶穌說的,他們的心是淫亂的。
在理智的懷疑下面,有時(不是永遠)隱伏著一顆不想知道答案的心。同一個神蹟可以有不同詮釋,法利賽人正是用「另一種詮釋」來迴避真理。
法利賽人的反對日益升級:由懷疑開始(1 ~ 8 節),演變成敵意(9 ~ 14 節),再變得盲目、看不見真理(22 ~ 32 節),最後導致要徹底除掉耶穌的陰謀(14 節)。第十二章與耶穌的受難之間有明顯關聯。
耶穌回應的四個面向#
當我們回顧整章,可見耶穌的回應包括四方面:
- 勇敢挑戰:祂不討好他們,卻仍保持低調(9 ~ 14 節),並以最嚴厲清晰的口吻警告(25 ~ 37 節)。若他們堅持把善稱為惡,將得不著神的憐恤與赦免——因為這正是褻瀆聖靈:把明明知道來自神的,強說是來自撒但。
- 重申宣稱:祂比大衛大、比聖殿大、比約拿大、比所羅門大——比屬靈歷史上任何人物或事物都大。
- 強調教導不可或缺(43 ~ 45 節):人若不聽祂的教導,便會再次被邪靈攪擾,無論之前如何徹底更新也沒有用。福音能為人作的,律法永遠作不到。
- 發出邀請(46 ~ 50 節):祂邀請所有人,包括反對祂的法利賽人,與祂建立比血緣更深的親密關係,抉擇之權在人手中。
對於「褻瀆聖靈」這不能赦免的罪,並沒有解救之法——但這不是因為神不肯寬恕,而是因為刻意自欺欺人的人不肯悔改,而悔改正是得赦免的先決條件。 因此,那些懼怕自己犯了這罪、跑去找牧師的人,其實不可能犯這種罪;真正得罪聖靈的,是把明知來自神的強說成來自撒但的人。
為邪惡的勢力打開方便之門(十二 22 ~ 29、43 ~ 45)#
本章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範疇:邪靈的問題。馬太提及它,因為法利賽人的心硬——這樣公開明顯的反叛,為邪靈開了方便之門。在我們這個熱衷邪教之事的世代值得細談,這現象在基督時代的猶太與外邦世界同樣存在。
延伸:聖經論邪靈的九個要點
- 邪惡勢力的掌控是真實的,且不同於患病。新約談疾病用「醫治」,談邪靈則用「趕出」(參 15、27 節)。受啟蒙運動影響的神學家愛嘲笑這類說法,但我們的文化卻深受人與邪靈打交道之害——或許耶穌和祂那時代的人並不那樣無知。
- 用字是
daimonizomai(22 節),意為「被鬼附」或「被邪靈影響」。聖經用詞不容許學術圈那種「壓抑」與「附身」的細分;人不過是在某方面被邪惡勢力折磨。 - 某些身體狀況可能與邪靈有關:又瞎又啞者(22 節)、害癲癇的男孩(十七 18)、兩個神經失常的人(八 28)。當趕鬼者奉耶穌的名驅走邪靈,病人便立刻且永遠痊癒。
- 這些邪靈由別西卜管理(24 節)。此名意為「一家、一個居所之主」,也是撒但的名字之一——牠要作人生命之居所的主人。
- 撒但被比作守贓的勇士、強盜,牢守不正當奪來的財物,直到更強者帶來釋放(28 ~ 29 節)。那勇士必先被趕逐(28 節)、捆住(29 節),而這兩步都由神的靈完成。
- 故意把善稱為惡(如法利賽人所為,22 ~ 23 節),會陷入被邪靈影響的危險——被一種自己無法控制的勢力轄制。
- 在普遍離棄神的世代(43 ~ 45 節),人心被邪靈牢籠是常見危險,第一世紀如此,後世亦然。
- 趕鬼若過程不當、或事後未被聖靈充滿(43 ~ 45 節),仍有「再陷入」之險。消極的信仰或道德努力都不能保住釋放的狀態;惟有徹底驅走黑暗、並建立新關係的力量才能真正釋放人。
- 邪靈被逐是天國介入人間的徵兆(28 節)。不信邪靈影響是愚蠢,過度高估也一樣。在福音書中邪靈佔去耶穌許多注意力,我們若不正視,便是忽略聖經清楚記載的事實。
耶穌真正的家人是誰?(十二 46 ~ 50)#
抉擇是必須的,不可能保持中立:「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30 節)這與馬可福音九章 40 節的「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不同,兩處的分別發人深省:
- 「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這是要應用在自己身上的考驗:我是否站在耶穌一方?放在讀者面前的是清楚的抉擇,非左即右,絕無第三種可能。
- 「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這是要應用在別人身上的準則:不該油腔滑調地把神學立場或作事風格與我們不同的人推到一邊。
到本章結尾,法利賽人已作了決定,當時的宗教團體決意與耶穌誓不兩立。看來祂的家人也是如此。耶穌在世時,家人似乎一直誤會並反對祂,這令祂深感傷痛:約翰福音七章 5 節說祂的兄弟不信祂,馬可福音三章 21 節更說他們以為祂顛狂了;在此祂的母親和兄弟被形容為「站在外邊」(46 節)。
但結局是美好的。到使徒行傳開頭,祂的母親和兄弟與門徒一同聚集禱告、相交、等候聖靈。兄弟雅各顯然因耶穌復活而相信,後成為耶路撒冷教會領袖;公元六十二年他離世後,另一兄弟接續領導。只是當耶穌在世傳道時,祂與門徒的關係,遠比與親人的關係親密。
祂家人站在外邊一事,反而讓祂得以教導身邊的人:誰是祂真正的家人?馬太藉此把「人必須回應耶穌」的重要性帶到高潮——
- 人可以像法利賽人那樣虔誠,卻不是神國的一份子;
- 人可以在肉身上與彌賽亞有血統關係,卻不是天國的一份子。
宗教行動或宗教世襲都不足以把人帶進天國。人需要的,是承認耶穌是主、定意跟隨祂;這樣的人將與基督建立比血緣之親更深的關係。這決定與隨之而來的順服,全然出於天父的旨意(50 節)。這本充滿黑暗的一章,最終在這一點亮光上結束:人與耶穌的關係,與人對神的順服。一個人如何抉擇,會徹底改變他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