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寶訓所勾劃的基督徒生活表裡一致,涵蓋生活每個層面。耶穌呼籲天國子民在一切事上以神為首——動機與行為、工作與語言、思想與優先次序,生命的一切都在祂的王權下。全篇共有七部分。

耶穌論及我們的品格(五 3 ~ 12)#

對那些認為「宗教」令人哭喪可憐的人,八福就像晴空中的霹靂。神的國不是這樣的:當我們參與其中,便活出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心意,生命不可能不快樂。這正是「有福」的意思——因神而快樂。這種喜樂是全然將生命主權交給神、嚐過天恩滋味者的標記,而且你現在就可以擁有。

耶穌選取了八方面關於天國子民的品格:

  • 虛心的人有福了——不是喝令指使人的強悍者。這短句在詩篇中有長久歷史,指那些雖久受壓迫、仍單單倚靠神的人;他們發現神的國是白白賜下的禮物。
  • 哀慟的人有福了——比赴宴的人更有福。他們見過世上最深的苦難與自己罪惡最黑暗的一面,心因此破碎,於是張開雙臂承受神隨時要賜的安慰。
  • 溫柔的人有福了——背景是詩篇三十七篇 11 節「謙卑人必承受地土」。得勝的不是聰明強壯的,而是在神面前顯得微小的人;他們卑微到神可以輕易抬舉他們,而不怕他們變得不可一世。
  •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是靈裡的飢渴,不是肉體的。若追求良善如空腹渴求食物、乾口渴求水,便會經歷深切喜樂。原文用賓格,表達的是對「全部、完全的義」全心全意的追求。
  •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這是教條主義者永遠不會明白的。他們曾嚐過神的憐憫,被迎進神的國;一生都要得神憐憫,審判之日更要得神憐恤。
  • 清心的人有福了——「清心」指純粹、毫無玷汙。雙重視線會減弱對焦能力;惟有用開放而忠貞的心訓練自己,有一天才能欣賞那聖潔者榮美得不能形容的形像。
  •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在彼此敵對的兩方間作調和,就像神所作的一樣。可悲的是歷代教會很少看見這特質,在這方面很不像他們的父。
  • 被逼迫的人有福了——表面失去一切,其實在神的國裡有分。第 11 節清楚指出,耶穌說的是那些「為祂的緣故」受苦的人。他們經歷的是一種特別的平安與喜樂;他們盼望我們在禱告上的支持,不是求少受苦,而是要忠心至死。

這是耶穌所開的幸福人生處方,看似矛盾,卻深奧無比。祂盼望天國子民追求的,正是八福中的這些質素。

耶穌論及我們的影響(五 13 ~ 16)#

若八福的質素在我們生命中彰顯,我們就能成為世上的鹽和光。

  • 是純淨的(猶太祭物摻鹽獻上),有防腐作用;但最重要的功用是增添味道。基督徒若沒有味道,就不能為主作什麼。他們的生命應當吸引人,因為帶著基督的印記,閃耀著從基督而來的喜樂與無私。
  • 叫人不能沒有反應:它是警告(燈塔)、是聚焦點(濃霧中亮著的窗)、是引導(火把、照明跑道)。最重要的,光是可見的——沒有人會把燈放在翻過來的碗下。我們能發光,是因為基督先點亮了我們;於是人因看見我們的好行為,而把榮耀歸給天父(而非我們)。

光和鹽說明了基督徒在社會中的角色:不該避世自處,而要積極參與,作明燈與防腐劑。神沒有應許我們能把世界的價值觀基督化,卻挑戰我們敢於不隨波逐流,呼籲社會跟隨祂的標準。

耶穌論及我們的「義」(五 17 ~ 48)#

這一段的主題是對神律法的態度。律法並未被廢除——耶穌來不是要廢除,而是要成全。道德的律法不但沒被廢去,耶穌對它的要求比前人更高。祂要門徒明白:他們的義必須超越對律法公式化的遵從。

律法不該被視為遵從的極限,而該是遵從的起點——是幫助我們過順服人生的跳板,是愛的路上的鋪路石。在神的國度裡,最「偉大」的人是全然順服的人。

神國子民不該恪守律法條文卻忽略其精神,也不該外表守法、內心違反。神要的是忠貞誠信,不是教條主義;猶太人追求滿足律法的要求,神國子民卻以全然感恩的心回應神的愛——這感恩沒有限制,永遠不會說「夠了」。

延伸:文士的「律法圍欄」與米示拿、他勒目

耶穌肯定律法和先知是神的啟示,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五 18),但全然反對文士與法利賽人建構的「律法圍欄」——一套龐大的口傳立法架構,產生外在的形式主義。

公元第三世紀,這些條文部分被記錄於米示拿(英文版長八百頁),其後又有闡釋米示拿的書籍,稱為他勒目(耶路撒冷他勒目十二冊、巴比倫他勒目六十冊)。其瑣碎程度令人卻步,例如安息日的規定:

  • 安息日可移動新燈,不可移動舊燈。
  • 熱食可用衣服、羽毛或乾麻布掩蓋,不可用溼草藥或禾草(會引發新熱氣,等於「作工」)。
  • 披鞍布的驢可出去(鞍布須安息日前繫上),但不可帶鈴鐺(即使不響,對驢也算作工)。
  • 山羊可戴護乳房的布(為防沾溼),但若為擠奶之故則不可。

毋怪乎耶穌說:「若你們的義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五 20)

接著(五 21 ~ 48)耶穌舉出六個「更大的義」的例子。在每一方面,祂都摒棄文士傳統、重申舊約原則的權威,並帶出其中含義。祂說話時帶著令人震驚的權柄:舊日先知說「耶和華如此說」,拉比則只敢重複前人或引「有一項教導這樣說」;惟有耶穌以沉靜卻無上的權威說:「我實在告訴你們……」 這個「我」究竟是誰?

一、殺人(五 21 ~ 26)#

律法說「不可殺人」(原文是「謀殺」),文士加上「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耶穌卻把意思推到更深處——殺人的根源是仇恨。那位暗中察看的神,不但恨惡殺人的行動,也恨惡人心中的仇恨。發怒的人要面對神的審判。

罵弟兄「拉加」(亞蘭文髒話,意為「笨蛋」)這種高傲態度,把神的創造物貶為白癡,是要受神審判的。(「地獄」原文「魔利」,指耶路撒冷外欣嫩子谷的垃圾坑。)所以要儘快與弟兄和好,不讓誤會與忿怒發酵脹大。被神悅納的敬拜,包括修補好的人際關係——人能與人和好,是因為先與神和好。

二、姦淫(五 27 ~ 30)#

耶穌指責的不只是行為本身,更是行為背後的態度。看色情書刊、影片、網頁而挑起情慾,就是故意違反這條誡命。「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 7)至於 29 ~ 30 節,耶穌並非要人像俄利根那樣自殘,而是說我們應徹底對付罪,與一切無助於培育純淨之心的東西切斷關係。

三、休妻(五 31 ~ 32)#

第一世紀離婚普遍。希臘羅馬世界男人休妻手續極簡(馬提雅爾〔Martial〕曾提到被休十次的女人);猶太人雖重視婚姻,但保守的煞買派與開放的希列派對「不道德的事」(申二十四 1)定義不同——煞買派限於婚外不貞,希列派卻連烤焦麵包都算。因人墮落的本性,希列派的寬鬆看法很快佔了上風。

在神眼中,離婚後再婚等同犯姦淫。耶穌比煞買派更嚴厲,因為祂把人帶回神設立婚姻的原意——婚姻原是排外的、一生一世的。

這不是說神不能原諒失敗,或再婚必不快樂;而是說這樣的婚姻無法見證創造者「一男一女、無論好壞廝守一生」的原意。連摩西的讓步(申二十四 1)也並非為了方便離婚,而是為了限制離婚。

屈梭多模:把休妻與八福連起來

屈梭多模(Chrysostom)把這段與八福結合,他說:「一個既虛心、又使人和睦、又哀慟、又憐憫人的人,怎會離棄他的妻子?一個慣於調和別人關係的人,怎會和自己的至愛不和?」

四、起誓(五 33 ~ 37)#

舊約堅持人要守所起的誓,文士卻泡製大量例外條款:凡不提神名的誓(指自己的頭、耶路撒冷、天地等)都沒有絕對約束力,破壞它不算嚴重。耶穌指出這態度輕率且本質犯罪。天國子民的言語本應值得信賴:「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37 節)

至於法庭起誓——耶穌被彼拉多審問時也曾回應,可見祂並非要人連法庭都不可起誓。神自己也常用誓言「限制」自己(如創二十二 16),不是因為祂不可信,而是俯就我們信心微小的人;門徒若為別人的好處而起誓,也無妨。

五、復仇(五 38 ~ 42)#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二十一 24)原意不是把復仇合理化,而是限制它。耶穌把這限制推到更深層面:要門徒正視自己的態度,私下的復仇完全不應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

耶穌討論的不是全球和平主義、警力存廢或戰爭對錯(國家的責任是保羅在羅馬書十三 1 ~ 7 處理的),而是個人層面:不容許門徒抱「他欺騙了我,必不放過他」這種自然卻錯誤的反應。

被得罪的一方若以慷慨回應,效果極具震撼力。當門徒被無理羞辱(被掌摑在中東至今仍是奇恥)或被不公利用時,仍以溫柔回應,自會叫凌辱者驚訝。我們要培養慷慨到願意付出、付出、再付出(42 節),如同神毫不計較地把恩典賜給我們。

一位南非黑人領袖的見證

作者曾問一位常被白人羞辱、粗暴對待的南非黑人基督徒領袖如何回應。他說:「當他們不公平地對待我、逼我作低賤的工作,我完成它,然後轉向我的『老闆』,問他還有什麼要我做的?這使他啞口無言——他無法相信被凌辱的一方會作出這樣的回應。」

六、愛(五 43 ~ 48)#

這是最富挑戰性、也是全章一直暗示的高峰。那偉大的愛者把愛傾倒在我們這些不配、背逆的人身上,潔淨我們、引進祂的國度,也要我們成為祂的使者。我們如何向祂表達忠誠?毫無疑問是用愛——愛比任何記號都更清晰地標明那些知道自己被慈愛之神尋回的人。

舊約早已寫明:「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利十九 18)「鄰舍」當作最寬廣的詮釋(如好撒瑪利亞人的「鄰舍」)。但文士覺得太難,又加上「恨你們的仇敵」——這命令舊約從未出現,是遷就人性軟弱的發明(昆蘭愛色尼派尤其強調,熱切期待殲滅仇敵的末日爭戰)。耶穌不接受這套:那偉大愛者的印記是無限的愛,是義與不義、好與壞的人都能得到的愛。

這愛不是時有時無,而是性格中穩定的一部分,如黑夜隨白晝而至的循環(反映神不變的屬性)——這就是「完全」(teleioi,48 節)的意思。耶穌要我們像神一樣,對所有人都表達不因人而異的愛。有其父,必有其子。

agapē:古代世界幾乎不認識的字

古代世界知道 philia(友誼)、erōs(性愛)、storgē(家庭親情),但 agapē 截然不同——基督來臨前幾乎沒人認識這字,因為太少人經歷過這種愛。agapē 是為對方好處而付出的愛,源自付出者的本質,而非接受者的價值。我們不可能「喜歡」仇敵,卻可以用 agapē 去愛他們——把他們看成基督為之捨命、在祂眼中極其尊貴的人。

至於結尾提到稅吏與外邦人的「貶意」(46 ~ 47 節):若這是耶穌親口所說(而非馬太的偏見),便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溫柔的反諷讓聽眾看見,他們缺乏愛的態度,竟和他們所鄙視之人如出一轍。住在玻璃屋裡的人,不要向人扔石頭。

耶穌論及屬靈的操練(六 1 ~ 18)#

耶穌談三個傳統宗教行為——施捨、禱告、禁食——並警告要防範外在的宗教表演與機械化的形式主義。祂要門徒以真誠的心順服神,謙卑地活在天父旨意的光中。

施捨(六 1 ~ 4)#

基督的門徒理當慷慨,但施贈時不故意叫人看見、不求別人稱許,安靜地真正滿足別人的需要——這是出於感恩,回應天父厚厚的賜予。

「獎賞」這觀念要小心處理。我們成為基督徒,不是因為希望得到什麼,而是想以愛慕回應神無法解釋的厚愛。

神確實厚賜恩典給所愛的人(今生與死後),但這些獎賞與我們的德行無關,只與神無法抑制的慷慨屬性有關。聖經並不教導「奉獻是好投資、能連本帶利收回」這種觀念。

禱告(六 5 ~ 15)#

神聽禱告,不是因為我們在公開處禱告給人看,也不是因為我們用許多話。宗教表演者要的是同僚讚賞,而那已是他們惟一、也已滿得的獎賞(六 5)。至於長篇大論——外邦人與不少猶太人都以為禱告夠長就能「逼」神就範(拉比利未曾說「誰禱告得夠長,他的禱告便被垂聽」)。但耶穌打破迷思:「不可效法他們。」(六 8)

禱告不是告訴神祂不知道的事,也不是要改變祂的心意,而是被造者對造物主、門徒對主人愛慕與順服的表現。祂知道、祂顧念、祂是你的阿爸父。

接著的主禱文,深度無法測度(路加以不同形式記載,焦點不同,因他的讀者多為外邦人;馬太的讀者已知如何禱告,需要的是簡單直接地正確禱告)。嚴格說這不是「主」的禱文——耶穌從不需說「免我們的債」——而是門徒的禱文。

禱文以親暱的「父親」開始;在耶穌的亞蘭文中是「阿爸」,是小孩稱呼爹地的字,從來沒有人這樣稱呼神。那惟一與親愛天父有如此親密關係的耶穌,把這特權賜給真門徒。整本福音書都裝進這小小一字裡。而門徒不是獨自來到神前,乃是無人能數算之眾的一部分,所以是「我們的父」。

禱文先作三方面有關神與祂榮耀的祈求,再作三方面有關我們自己的祈求——這次序很重要,我們不該匆匆遞上一張需求清單:

  •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渴望神的屬性在世人心中居首位。
  • 願你的國降臨——神的國指祂的掌權,而非地理區域;這是為福音廣傳禱告。
  •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渴望神改變我們,使我們更像恩主。

然後才為自己祈求三件涵蓋人生各層面的事:

  • 日用的飲食——包括一切需要;epiousios 是罕見字,或含「今日賜我們明日的飲食」之意,遙望永生的糧。
  • 赦免我們的債——門徒永遠不會達到不需時刻蒙赦免的境界(這也是 teleioi 不該解作「完全」而應作「成熟」的原因之一)。
  • 救我們脫離兇惡——求指引與力量抵擋那惡者。「兇惡」原文可指「兇惡」或「那惡者」,耶穌絕不輕視這剛在曠野被祂戰勝的勢力。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留意這時態(六 14 ~ 15 解釋了它)。這不是神急躁地說「你不饒恕,我也不饒恕你」,而是:當我們不饒恕別人時,祂也不能饒恕我們。

我們不能一手張開要領恩慈的赦宥,另一手卻緊握拳頭向得罪我們的人搥去。許多禱告失效,正因心中有不肯寬恕的人。

整篇禱告希臘原文只有五十七字,毫無多餘重複。早期教會習慣在結尾加上讚美:「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不算太有創意,卻與整個禱告吻合:把榮耀歸給那位該得榮耀的神自己。

禁食(六 16 ~ 18)#

耶穌不是說「如果你禁食」,而是「當你禁食時」——祂假設門徒都有禁食的習慣。禁食是猶太教美好的敬虔特色,是真心懊悔的表現(聖經談禁食最偉大的一段是賽五十八 1 ~ 9 上)。更正教近年重拾這傳統,天主教則從未失掉。禁食能加強自律、減少物慾的控制、向神表達真誠、幫助我們專心尋求神,祝福也隨之而至。但耶穌同樣提醒:不要大肆宣揚,免得奪取神的榮耀。施捨為父施捨,禱告只向父禱告,禁食也是一樣。

耶穌檢視我們的野心(六 19 ~ 34)#

「愛世界」有兩種形式:宗教性的(上半章已論及)與世俗性的。後者主要顯在兩個問題的答案上:「我們真正看為寶貴的是什麼?」與「我們擔憂的是什麼?」——也就是錢財與憂慮。

錢財(六 19 ~ 24)#

「你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24 節,瑪門似為迦太基財神)神必須佔首位,金錢遠在其後。耶穌很具體:不要過分看重會變舊毀壞的衣服、會銹壞的金器、會被盜走的財寶;聰明人把財寶積攢在天上,由天父保管。

22 ~ 23 節:眼睛是靈魂之窗。希臘文裡「好」字面意為「單一」,引申為慷慨寬宏;「壞」則指吝嗇小氣。耶穌不只談財寶的位置,也談生活態度:基督徒要寬宏待人,不吝惜讚美。沒有什麼比心胸狹隘、待人刻薄、恣意批評更能拆毀別人。

委身於金錢與委身於神互不相容。古人把錢財看為海水,越喝越渴;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 10)。

教會在許多方面被世俗標準侵蝕,最嚴重的就是對金錢的看法。基督徒奉獻往往超低,且常暗自假設「神會因我的奉獻在錢財上祝福我」。

我們忘了:傳講這篇寶訓的講員一生身無分文,祂對神的委身最終驅使祂走上十字架——祂言行一致,從未事奉瑪門。

巴克萊:「瑪門」字根的提醒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觀察到,「瑪門」希伯來文字根意為「信託」——本指人寄存在銀行、為求安全的財富,後來竟轉指人所信託的「對象」。神賜給我們一切,若我們把禮物看得比賜禮物者更重,豈不是嚴重的不敬?神為供應我們而交託的東西,卻成了我們的神。門徒對金錢的態度,會讓人清楚看出他們與眾不同。

憂慮(六 25 ~ 34)#

人越有錢,越花心思保守、增加、防盜。不信的人耗費極多心思在生活與身體上(吃、喝、穿);門徒應截然不同,不被擔憂盤佔心思。

偶爾為焦慮所勝是人之常情?大錯特錯。耶穌說憂慮是被嚴厲禁止、絕不可犯的罪。毛斯(R. H. Mounce)說:「憂慮實際上是不相信神,也是對神的冒犯。」

耶穌列舉理由:

  • 憂慮是不必要的——沒有誰比雀鳥更努力「賺取」生活,但牠們從不憂慮,天父尚且看顧牠們,何況我們?
  • 憂慮是沒有用的——焦慮不能為壽數多加一刻(27 節)。人不能改變過去、決定將來,為這二者擔憂有損無益。
  • 憂慮本質上是不信靠神——花草生命短促,卻安靜倚靠環境而活,展現信徒應有的「平靜安穩」,因為知道環境背後有慈愛的天父。

神因門徒的小信而憂傷(30 節)。我們當竭力把神和祂的主權放在優先次序的最上面(33 節),便會看見神如何照顧我們的需要。

但神若不照顧我們的需要呢?耶穌自己經歷過飢餓,更忍受過被釘的錐心之痛,這些卻未奪去祂對天父的信靠。我們可以信得過神:凡祂容許臨到我們的,最終都是為我們好。基督徒應在與天父的關係上感到完全安全,在其他一切事上感到完全不安全。

我們追隨的是被釘十架的彌賽亞,不能期待無風無浪的一生。祂應允的,是父親那種無限、始終如一、對我們生活每一面都充滿愛的看顧。

陶勒與乞丐:「我是王」

十四世紀德國神祕主義者陶勒(Johann Tauler)遇見一個乞丐。

「願神賜你美好的一天。」陶勒說。 「我感謝神,我從來沒有不好過的一天。」 「願神賜你快樂的生活。」 「我感謝神,我從來不覺得不快樂。」

陶勒驚訝追問。乞丐說:「天晴我感謝神,下雨我感謝神;有餘我感謝神,飢餓我感謝神。既然神的旨意就是我的心意,為什麼要說自己不快樂呢?」 「你是誰?」「我是王。」 「那你的國在哪裡?」乞丐低聲說:「在我心中。」

「不要為明天憂慮。」(34 節)門徒處理憂慮,正如處理金錢,都要顯出與眾不同:把神放在首位。(順帶一提:偶爾檢查自己在飲食與衣服上的花費——耶穌特別提到的幾樣——結果可能令我們不安。)

耶穌論及我們的人際關係(七 1 ~ 12)#

門徒對天國的效忠,要在一切關係上彰顯。一旦我們與父的關係正確,與人的關係自然受影響。

不論斷,而要服事(七 1 ~ 5)#

我們不該論斷弟兄姊妹,而要服事他們——他們是向神而非向我們負責。我們責備別人的過犯,往往正是自己不敢正視的軟弱。當我們眼中有梁木卻看不見,就不該挑剔弟兄眼中的小刺(誰說耶穌沒有幽默感?)。門徒應承認自己的不是、以謙卑待人,常存助人的心。

不在心硬的人身上浪費時間(七 6)#

有些人聽見神國信息卻不想知道更多。若不斷敲一扇緊鎖的門,是不負責任地耗用時間精力。「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門徒應像敏銳的雷達,察知神的靈如何預備道路,再踏上去。

恆切禱告,與神親密(七 7 ~ 11)#

祈求、尋找、叩門!神不拒聽禱告,也不嘲弄我們(不會求餅給石頭、求魚給蛇);正因祂不會給傷害我們的東西,所以祂所給的常與我們所求不同——我們不知何者對自己好,祂卻知道。連不好的人都懂得把好東西給兒女,完美的神豈不更看顧自己的兒女?(路加把這一切好東西包進一個美麗包裹——聖靈——裡。)

這些應許也暗示了禱告蒙應允的幾項前提:

  • 禱告者是門徒。
  • 我認真且持續地禱告(祈求、尋找、叩門都是現在命令式)。
  • 神的回應不一定如我所期待——祂知道什麼對我最好。
  • 我以兒女的信心祈求,但這不等於必得所求。耶穌從未暗示「只要禱告夠用力、信心夠堅定就能得到想要的」;祂說的是:神所給的最終是為我們好。

金科玉律(七 12)#

第 12 節是耶穌最著名的話之一,世上名言中找不到相似的。孔子有消極版本——「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以成為法律的基礎,也往往只停在那層面。但耶穌的版本更積極、更有要求:你永遠無法立法推行它。

說「我絕不傷害同胞」是一回事,憑口說即可;說「我要放下自己的事去幫助他們」是另一回事,只有憑自我犧牲的愛才能完成。

在這方面,神自己先作了最佳榜樣——是祂自我犧牲的愛,引領我們進入祂的國度。神期望祂的屬性在僕人身上彰顯,有其父必有其子;而這印記最顯眼地表現在人際關係上。

耶穌檢視我們是否全心全意(七 13 ~ 27)#

這篇講道的最後一段或許最令人震驚:它轉向耶穌在門徒生命中的位置。整篇寶訓最終關注的,是講道者的權柄與身分。有人視寶訓為一系列倫理格言(任何優秀人文主義者都能編寫),但事實並非如此——它以耶穌基督的終極性為結束,正因祂的身分,祂的講道才如此精準而有能力。

祂究竟是誰?祂是那位毫不猶疑稱神為「我父」的耶穌(21 節);那位能宣告審判台前誰站得住的耶穌(22 節);那位能判定生命之樹好壞、生命之路通與不通的耶穌(13 ~ 14 節)。人奉祂的名說預言(22 節)——在以色列這只能奉神的名而行;人稱祂為「主」而不被責備;不認識祂的人被拒於天國門外(23 節)。祂承繼舊約大能神的屬性:祂是磐石。建在祂上面的房子必站立得穩,建在別的根基上的必倒塌。若耶穌不是祂所宣稱的那一位,這傳道者就必是個瘋子。

耶穌透過三個意象,呼籲人作徹底的選擇:

門和路(七 13 ~ 14)#

兩個問題:「你穿過那門沒有?」「你是否走在那條路上?」門不寬敞——你不能帶著行李、驕傲、三心兩意穿過。沒有一條舒適的中間路線;信仰關注的是人在神國之內或之外、效忠神或背逆神。一條起初狹窄卻通往生命,一條寬敞自我卻漸縮成死胡同、終歸滅亡。這是嚴肅的選擇——講道結束時,我們不能只為教導喝采,更要向講道者屈身敬拜。

樹和果子(七 15 ~ 23)#

如何知道你面對的是真門徒?看他生命的果實。問題不只是「你進去了沒有」,更是「是否有真正的改變」。信仰若不帶來生命改變,就是空洞、不能救人的。許多自稱基督徒者結出的卻是劣果——傲慢、表面功夫、信仰與生活分割、只喊預言醫治趕鬼的口號(馬太記錄時,可能想到當時盛行的狂妄「先知」)。這些人可能連耶穌也不認識(22 ~ 23 節)。憑果子判斷樹的好壞——神也是如此;果子若不真,大可懷疑根有問題。

兩種建造者(七 24 ~ 27)#

在價值鬆懈、多元主義抬頭的時代(耶穌的時代也如此),祂的宣告猶如暮鼓晨鐘。有人說「只要真心相信,信什麼都沒關係」,耶穌不能苟同——祂不容人用自選的方法到神面前。建造房子只有兩種方法:建在祂與祂的教導上,根基穩如磐石;建在其他宗教哲學上,根基是沙土,終必倒塌。問題從「你進了窄門沒有」「是否真有改變」,推進到「我該如何建造」——把生命建在惟一承擔得起重量的根基上嗎?

我們活在後現代、多元、沒有絕對標準的文化裡,堅持「惟基督獨尊」會不會太傲慢?

門徒要堅持宣揚的,不是「基督教」這宗教——它往往粗劣,比不上其他信仰與人道主義中最美好的元素。我們同意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耶穌來是要消滅宗教。宗教是人「舉臂向上」企圖滿足神的努力,擋不住風雹;耶穌所提供的卻是神「垂手向下」尋找人——不是宗教,而是啟示與拯救。

至於那些從未聽聞福音的人?把他們交給那位慈愛公義、審判全地的主——祂愛他們到甘願為他們來、為他們死,斷不會待他們不公。而我們若愛他們,能作兩件事:去告訴他們耶穌與祂國度的好消息(二十八 19),並全心全意跟隨基督——惟有全然委身,我們才站得穩、才能幫助人。

因此我們必須建造在磐石上。怎麼建造?耶穌的回應是舊約信仰的核心:側耳聽神的吩咐,然後遵從——不但聆聽,而且遵從。

神學與宗教的世界充滿了「聆聽」與談論;真正滿足神的心、真正讓不信者看見福音真實的,是實際、全然的順服。這順服更新我們的性情(五)、發揮我們的影響力、表露於公義行動、觸動屬靈生活、改變所追求的、更新人際關係,並使人看出我們是全心效忠萬王之王的僕人。這就是耶穌在事工之初,以無上權威所作的天國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