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以一串長長的名字開場,又以「神與我們同在」的宣告作結。家譜與出生,看似枯燥又難解,其實正是整卷福音書主題的序曲:神自亙古在祂子民身上的工作,如今在拿撒勒的耶穌身上達到頂峰並得著應驗。
耶穌的家譜(一 1 ~ 17)#
用一長串名字開卷,對現代人很奇怪,對猶太人卻再自然不過。家譜把耶穌放進真實的歷史時空,也引進貫穿全書的「應驗」主題。它至少承載三層意義:
- 確立純正血統:在猶太社會,能追溯譜系是身分與榮譽的根據。
- 連於應許:耶穌是神對亞伯拉罕(萬國因你後裔得福)與對大衛(國位堅立到永遠)兩大應許的應驗。
- 精心的結構:全譜分三組、每組十四代,刻意凸顯三個名字——亞伯拉罕、大衛、耶穌。
馬太並非要鉅細靡遺地羅列所有名字,而是高度揀選。「大衛」一名在希伯來文的數值正是十四,全譜以離合體的方式環繞此數設計,縝密又便於記誦——這在識字率極低、書籍稀少的年代極為重要。被擄巴比倫(11 ~ 12、17 節)是譜中另一個關鍵座標:那是民族盼望的最低點,卻同樣指向彌賽亞與更新的以色列。
延伸背景:家譜為何如此寶貴
舊約已有許多家譜先例,它們證明血統純正——這對猶太人至關重要。以斯拉記二章 62 節記載有些回歸的子民「尋找自己的譜系,卻尋不著,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拉比希列(Hillel)以能追溯家譜至大衛為榮;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寫自傳也從世系寫起。這些譜系存放於公會保管的公眾檔案。希律王身上一半是猶太血統、一半是以東血統,因在正式家譜中找不到自己的名字而惱羞成怒,下令焚毀所有家譜,好讓沒有人能誇口血統比他純正。可見馬太最早的讀者讀到這份家譜時,絕不覺得沉悶,反而會因耶穌能上溯至亞伯拉罕而驚嘆。
家譜中的四個女人#
在猶太家譜裡出現女性,已屬罕見;無論希臘或猶太文化,女人都沒有法律地位,不能承繼、不能作證,完全在丈夫掌控之下。更令人吃驚的是這四個女人的身分:
- 他瑪(3 節)——犯姦淫的婦人
- 喇合(5 節)——外邦城耶利哥的妓女
- 拔示巴(6 節)——大衛所引誘、烏利亞的妻子
- 路得——摩押女子,其後代本不可進耶和華的聖會
她們引出最後的高潮:馬利亞(16 節)。馬太刻意選這幾位聲名狼藉的女人,可能也在回應當時「耶穌是私生子」的謠言——她們的確是罪人,神卻拯救並使用她們。
福音書一開頭,神那普及萬人的愛已被高舉:男女之間、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忠與奸之間的藩籬全被拆除。「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了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稱義。」(羅三 22 ~ 24)這份愛,無人能阻擋,也無人不需要。
耶穌的出生(一 18 ~ 25)#
馬太以家譜為這最重要的出生鋪墊後,便用兩個毫不含糊的舊約典故,肯定地告訴我們這嬰孩是誰。
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
「以馬內利」(23 節)意思是「神與我們同在」,典出以賽亞書七章 14 節。它不是禱告,而是宣告。希伯來人對神的觀念極其崇高,連用圖像代表神都不肯,以致羅馬人稱他們為「無神論者」。在這背景下,馬太宣告:神沒有給我們一樣代表祂的東西,而是親自臨到我們中間,經歷我們所經歷的。
這是基督教信仰賴以建立的必然宣稱:耶穌不只是教師或精神導師,不是穆罕默德或甘地,祂是「神與我們同在」。這與「殊途同歸」的多元主義截然不同——不是人各憑己法上達於神,而是神以祂的方法尋找我們。若摒棄這宣稱,就必須摒棄整個信仰。
耶穌:耶和華拯救#
第二個偉大的名字是「耶穌」(21 節),意思是「耶和華拯救」。天使解釋:「他名叫耶穌,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呼應詩篇一三〇篇 8 節。值得注意的是,舊約中關於神的預言,在新約裡毫不勉強地應用到耶穌身上(另一典型例子是腓立比書二章 10 ~ 11 節引用以賽亞書四十五章 23 節)——當有神學家聲稱新約從未稱耶穌為「神」時,這種新舊呼應尤其值得謹記。
這段經文也自然地帶出三位一體:父神藉著祂的兒子以馬內利耶穌啟示自己,而這啟示由聖靈成就(18 節,馬利亞從聖靈懷孕)。三個位格自然並現,並非後人勉強加諸聖經的營造,而是順著經文自然歸納的教義。
馬太在頭兩章呈現神向人說話的五個途徑:歷史(家譜)、異夢(頭兩章五次)、天使(一 20,二 13、19)、聖經(「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這公式全書用了十二次)、以及以馬內利——神親自與我們同在。我們並非住在一個靜默無語的宇宙裡。
四個必須正視的問題#
「神與我們同在」「祂來拯救我們」這兩個宣稱令人震驚,也引出四個疑問:
- 約瑟與馬利亞的婚姻是否混亂? 看似矛盾——已許配(18 節)、想休妻(19 節)、又娶過來(24 節)。但按猶太習俗,「許配」是具約束力的嚴肅協議,比今天的訂婚更重,只能藉離婚解除,故已可互稱夫妻(19、24 節),完全的結合則在一年後(25 節)。
- 若約瑟非生父,家譜還有意義嗎? 有。馬太的重點不在生理承傳,而在法律地位:從法律看,耶穌是約瑟的兒子、承襲其世系;從生理看,祂藉聖靈由馬利亞所生。
- 童女生子可信嗎? 基督教信仰關注的是真實發生過的歷史,我們無權為了遷就自以為的「常理」而改寫它(見下方延伸)。
- 馬太是否誤讀以賽亞書七 14? 希伯來字
‘almâ雖可指適婚女子,但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的譯者把它譯為明確指「童女」的parthenos,直覺準確;該預言在希西家時代初步應驗,卻像許多希伯來預言一樣有更深層意義——那「兆頭」之子在以賽亞書九章 6 節被稱為「全能的上帝」,指向以馬內利的應驗。
延伸討論:童女生子的反對與回應
反對者通常提出三點,可逐一回應:
- 「兩份家譜彼此矛盾,恐是杜撰。」 馬太與路加的家譜的確不同,但若是人為杜撰,至今無人能提出令人信服的來源解釋;二者顯然源自教會不同傳統,並非同一傳統的異版。一個合理的理解是:馬太記的是約瑟的故事與家譜(天使在夢中向約瑟說話),路加記的是馬利亞的故事與家譜。早期教父(如伊格那丟,Ignatius)也見證耶穌「從肉體看屬大衛一族,從神的旨意看是神的兒子」,且有猶太文獻佐證馬利亞之父為希里,故耶穌無論在法律上(藉約瑟)或生理上(藉馬利亞)都流著大衛的血。
- 「聖經以外也有類似傳說。」 並不正確。希臘神話雖多有宙斯使女子懷孕的故事,但本故事所表達的馬利亞的純潔、約瑟的謹守與整件事的奇妙,在聖經之外找不到;而且它充滿猶太色彩,竟出現在最難接受「神從人腹而出」的猶太核心,更顯獨特。早期教會傳福音時雖少提此事(如使徒行傳的講論),但這不表示它不曾發生,新約其他部分仍有提及,後使徒時代最早的作家更視之為基要教義。
- 「生理上不可能,且非信仰所必需。」 從生理看確不可能,這是事實。但若接受道成肉身與復活等神蹟,便沒有理由斷定神不能選擇這條途徑讓祂兒子進入世界;反對的真正根源往往不是證據不足,而是「神不能或不會行神蹟」這預設。誠然,基督的神性並不「必須」靠童女生子來確立,神大可循正常途徑成為我們的一員;但歷史文獻告訴我們,祂正是這樣來的——既然祂同時是神也是人,神藉聖靈使童女懷孕而生下祂,豈不也十分合宜?
別讓現代人的種種疑問遮蔽了這奇妙一章的重點:天父愛我們,竟差遣那位兼有神性與人性的耶穌來到我們中間,要拯救祂的子民脫離罪——這比羅馬人可怕萬倍的仇敵。神的愛若如此長闊高深,這就是好消息,這就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