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十四43~52)
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裡與他同來。
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祂。你們把祂拿住,牢牢靠靠地帶去。」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祂親嘴。他們就下手拿住祂。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
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被進一步棄絕#
耶穌被捉拿,表示祂被進一步棄絕。祂親密的門徒不能與祂一同警醒,現在甚至不能留在祂身邊;不論如何,他們為自己選擇了這樣的道路(50 節)。
- 猶大照事前約定,用親吻指認耶穌;親吻通常是學生問候夫子的方式(44 ~ 45 節),這動作讓一小群人可以暗暗把耶穌帶走,不致擾動群眾(十四 1 ~ 2)
- 仍有一個門徒動武(約翰說是彼得,約十八 10),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47 節)。耶穌斥責這暴力行為,也指出捉拿祂的人行事暗昧,因為祂隨時預備好等候他們捉拿
- 耶穌說他們的行動應驗了聖經預言,無疑是先前與十四章 18、27 節有關的經文(詩四十一 9、亞十三 7)
耶穌說了這些話,門徒便都逃走了,完全忘記先前的保證(29、31 節)。聖經預言正確無誤地應用在耶穌自己身上(27 節)。
逃走的少年人(51 ~ 52 節)#
第 51 ~ 52 節很奇特,難以解釋,這一段是目擊者提供的資料。這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原文是高品質的衣料)。傳統認為這人就是馬可自己——最後晚餐在他家舉行,初代教會的聚會也在他家(徒十二 12)。或許有人警告那家主人有人正出發捉拿耶穌,一個衝動的年輕人很容易冒失地闖入事件核心。
真相為何我們不得而知,但有一點是肯定的:耶穌現在被每一個自稱效忠於祂的人遺棄。
省思:被猶大出賣#
猶大出賣耶穌的原因有各種說法:
- 「猶大」一名暗示他可能來自南方,其他門徒則來自北方
- 約翰福音暗示他貪心(約十二 6),馬太福音也支持(太二十六 14 ~ 16),但這不是主因
- 有人猜想他對耶穌不及時奪回政權感到失望;也有人較仁慈地猜想他賣主只是想強迫耶穌採取行動
馬可對猶大的動機沒有任何解釋,只忠實敘述故事,指出這是一件可怕的事;然而神卻把這事變為彌賽亞必走的道路。
這些事對我們同樣真實。我們都可能、也實際做了出賣主的事,雖不像猶大那樣衝動,但仍須為此負責。
有一件事猶大沒有發現、彼得卻以行動證明:即使是嚴重的賣主之罪,仍可得赦免,只要當事人悔改認罪。猶大沒有這麼做,他自殺了(太二十七 3 ~ 5;徒一 16 ~ 20);彼得悔改認罪,就恢復了使徒地位(約二十一 15 ~ 22)。神給人第二次機會,能修補生命中破碎的部分(羅八 28)。
我們決不可沉溺罪中(嚴格說,一切罪都是出賣耶穌),也不可因過度懊悔而像猶大走上自殺之路——罪仍可得赦免,生命仍可被更新(約壹一 8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