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十四27~31)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

彼得說:「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彼得卻極力地說:「我就是必須和祢同死,也總不能不認祢。」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預言與彼得的反駁#

從彼得不認耶穌的預言,我們又看到熟悉的主題——在神國度作門徒何等困難。在場眾人中,惟獨衝動而善意的彼得成為注目焦點。

  • 耶穌先籠統預言十二位使徒都要跌倒,根據撒迦利亞書十三章 7 節(27 節)
  • 但門徒不必失望:耶穌復活後,要在他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就是回到家鄉(28 節)

這預言彼得難以承擔。他抗議說,就是其他人跌倒,他總不能跌倒(29 節)。耶穌的答覆十分精確:「就在今天夜裡,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30 節)。彼得對此辯駁,更顯出他的衝動無知——他說就是必須和耶穌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主。這話對其他門徒顯然是一大壓力,所以他們不甘落後,異口同聲附和。我們不必懷疑他們同死的願望和誠意;問題是這承諾後面有多大的決心,並且他們能否在經歷一切大事後仍持守。

彼得「眾人雖然跌倒,我總不能」這話是否暗示:若別人跌倒,他並不意外?而他這保證,是否與約翰福音二十一章 15 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的問題有關?

三點省思#

a. 權利與義務#

這十二位門徒若時時認為地位代表極大特權,那麼現在應知特權帶著責任,兩者像銅板的兩面,「多給誰,就向誰多取」。他們在樓房見證又分享最後晚餐的榮耀,是何等大的特權;而其中一位卻出賣了主,何等可憎。這對基督教領袖不只是教訓,更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生命原則:

  • 不論在國家或地方政府,在社會、工作或家庭中
  • 我們主要的關切不該是選民、僱員或親人的態度
  • 在這之後有更大的責任,乃是向賜下萬物又察看萬物的神交帳

b. 門徒的心願#

馬可的故事反覆出現一群群人可悲的失敗:他們抓不到作耶穌門徒的真意義,也無法進入作門徒的實際。最後的晚餐澄清了作門徒的意義。在第一世紀,吃喝被視為彼此接納、深入親密的表現。耶穌鼓勵門徒吃祂的身體、喝祂的血,這是完全倚靠、完全委身於祂的最深奉獻。

更有意義的是逾越節和立約的背景:

  • 第一個逾越節晚上,神擊敗仇敵、釋放祂的子民,全倚靠被殺羔羊之血
  • 如今基督犧牲生命,敗壞神國仇敵,釋放靠信心仰望祂的人(以吃餅喝杯為信心表徵)

它也代表立約。神在基督裡賜下舊約所預言的新約;流血是最完全、最認真證實約的方式,而約中之民不是血緣的民族。不像猶太人得靠肉體出身才能進入此約,凡憑信心回應呼召的人,就是神國中與神立新約的子民。

c. 人類的軟弱與作門徒的關係#

彼得保證忠於耶穌的故事讓人讀了感歎,因為我們知道後來事情並非如他所保證。當初彼得是誠心誠意的,錯在他以為在激烈的屬靈爭戰中可以靠自己站立得穩。然而他雖軟弱卻沒有放棄,仍繼續跟隨主。

基督復活後特別提彼得的名字,稱呼門徒為「祂的門徒和彼得」(十六 7)。軟弱不是終局,恩典留有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