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馬可福音十二18~27)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麼?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麼?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

撒都該人的問題#

試探的主題轉為婚姻與來世,問題來自撒都該人。

克蘭菲爾論撒都該人

克蘭菲爾(C. E. B. Cranfield)的描述有助理解此事:撒都該人是一群貴族,由耶路撒冷的大祭司及平信徒領袖家族組成。他們既富有又世俗化,處理法律案件傲慢固執;抱持保守的教義,拒絕法利賽人不同的見解,只想維護既得權益,並非真的關心教義純正。其名稱起源不甚清楚。

撒都該人只承認摩西五經為律法權威,拒絕口傳律法,據此否認復活(徒二十三 8)。他們的提問意在證明復活教義不可信,且帶報復動機——耶穌曾斥責聖殿買賣,而那屬他們管轄、為他們所許可(十一 17)。於是他們用最尖銳的話發問:作過七次寡婦的女人,復活時是哪一個的妻子(23 節)?

耶穌有技巧的回答#

耶穌的回答針對他們兩個錯誤:「不明白聖經」與「不曉得神的大能」。

  • 引他們接受的經文:撒都該人的根據可能是申命記二十五 5(利未拉特婚姻法,levir 意為姻親兄弟)。耶穌則用出埃及記三 6 回答:摩西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仍在神裡面活著,怎能說沒有復活?此論證的成立,在於聖經教導前後一致與神的大能。
  • 擊中他們的弱點:他們對聖經認識不深,對神的大能所知更少(因不信復活,24 節)。
  • 糾正他們的誤會:他們誤以為復活後的生活是今世生命在永恆中的延續,其實復活生命的本質完全不同——「好像天上的使者一樣」(25 節)。

奈恩漢(D. E. Nineham)認為,「復活是神的大能」一語表示:他們所認識的神既已顯明極大的良善,如今必看顧他們。

正如毛勒(C. F. D. Moule)所言:「死亡不能終止已經開始的關係。」

他們拒絕相信這理念,以致錯過許多蒙福的機會,眼光何等短淺。

聖經與神的大能#

解經時應同時注重聖經與神的大能,二者相輔相成,必須平衡:

  • 若單單強調聖經,容易只看重經文出處與真確性的討論,淪為鑽牛角尖的學術研究。
  • 若被「神的大能」完全掌控的屬靈觀念主導,又會迅速與正確知識、健全教義脫節,傾向放縱情慾、輕看道德教訓。

兩者需要兼顧,保持健全的互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