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十32~45)
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吐唾沫在祂臉上,鞭打祂,殺害祂。過了三天,祂要復活。」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祢什麼,願祢給我們作。」
耶穌說:「要我給你們作什麼?」
他們說:「賜我們在祢的榮耀裡,一個坐在祢右邊,一個坐在祢左邊。」
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
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第三次預言受難#
耶穌再一次預言受難與復活(32 ~ 34 節)。馬可開始兼用抽象與寫實的筆法:耶穌在前頭走(32 節),定意實踐天父的呼召,而十二門徒愈加希奇、跟從的人也愈害怕。耶穌竟帶頭走,這點使門徒非常驚訝(馬可常用此詞),其他人也擔心(32 節)。
這次耶穌特別提到上耶路撒冷,並首次講到「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祂,吐唾沫在祂臉上,鞭打殺害祂」(33 ~ 34 節)。
細節精確得令人驚奇,但一旦知道旅程終站是在耶路撒冷受難,就不意外了:這齣戲的結局非猶太人所能自導自演,需藉外人之手;外邦人中能如此待人子的,只有羅馬人。人子身上要發生的事,將在世界的舞台上演。
雅各、約翰的求位#
耶穌與門徒對未來的看法強烈衝突(35 ~ 45 節)。雅各、約翰求在耶穌的榮耀中,一個坐左、一個坐右(37 節)。
馬可直說這是兩兄弟提出的;馬太說是他們的母親代求(太二十 20),但他們也同站(或同跪),因為耶穌的回答是針對他們;路加則省略了這尷尬的故事。
門徒愈接近那已定的結局、壓力愈大,卻愈專注於討論自己的偉大與地位(比較八 31 ~ 35)。馬可的「在祢榮耀中」,馬太解作「在祢國裡」(太二十 21),意指猶太人所信的彌賽亞國度。
杯與洗禮#
耶穌不照他們所想,回答的不是寶座排列,而是「杯」與「洗禮」(38 節)。
「杯」與「洗禮」的舊約背景
在舊約中,「杯」代表受苦與刑罰,通常指在神手下受鍛鍊。這代表擺在人子面前、為祂預備、充滿災難的經歷——猶太首領與羅馬人將替神斟滿苦杯,與雅各、約翰想像的宮廷榮華相差十萬八千里。
「受洗」是另一傷感的畫面,有被迫浸入水中、沉入深淵的意味。
至少他們該想到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賽五十三 10)
- 為何神使受苦僕人喝這苦杯?「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五十三 6)
這位受苦的僕人,其形像在耶穌論人子的話中一再顯現:耶穌背負了罪人擔不起的重擔,而罪招致的神的忿怒,就是人子的苦杯。
馬丁(Ralph P. Martin)指出,門徒可能把「杯」連於慶功宴、把「受洗」連於當時猶太人的觀念(以為受洗象徵「神更新祂的子民,作為國度降臨的序幕」),所以滿有信心地說他們能分享。耶穌肯定他們會喝這杯、受這洗,卻不贊同他們對二者的理解(39 節)——他們還沒嚐到作門徒「受死與復活」的滋味。至於坐在祂左右的特權,也不是祂可以賜下的(40 節)。
人子來是要服事人#
另十個門徒未必比兩兄弟好,得知後就向他們發怒(或許因被搶先一步)。耶穌只得把他們聚集教訓(42 節):他們的舉止像國度外、甚至猶太教外的人。
在國度中,人是否偉大,端視他服事別人多少(42 ~ 43 節)。耶穌自己是作僕人的至高榜樣:祂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45 節)。
這正是八章 31 節、九章 31 節、十章 33 ~ 34 節受死與復活之預言的意義。
「贖價」與「救贖」
「贖價」是猶太人、羅馬人、希臘人都熟悉的詞,指為解放奴隸、戰俘或被判罪者所付的代價:價錢付清,紀錄就清白,這使人得自由的過程叫「救贖」。
耶穌釋放我們,被描述為「施行救贖」(路一 68,二 38;多二 14;來九 12;彼前一 18);其中一再隱現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受苦僕人的形像。
「贖價付給誰?」這問題沒有意義,也非主旨。救贖的目的在於說明: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也是人子,祂自己成了贖價,叫我們得自由。基督徒在世事奉的原動力,正是這位被釘十架又復活的主——祂受死是要叫我們得釋放,可以事奉。
忘記要點#
門徒如此遲鈍、不能掌握「事情的原委」,無需再多討論。耶穌的教訓顯示:作門徒是捨己、自我冒險、自我否定的卑微事奉,為要救贖全世界。
然而今天多數基督徒:
- 只求在社會中取得穩固地位,邀外人加入團體,卻很少致力改變政治與社交生活的型態。
- 這種心態無形中縱容社會繼續壓迫貧窮困苦的人,又把傳福音的工作全交給全時間傳道人與宣教士。
- 我們雖不像門徒那樣為爭權位鬧得面紅耳赤,心機卻比門徒更複雜——這顯出我們對作主門徒的意義所知甚少。
主自己被釘十架、捨命作多人的贖價(45 節),成了我們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