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十13~31)

有人帶著小孩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

門徒希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門徒就分外希奇,對祂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祢了。」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像小孩子一樣領受#

接納兒童的事,與九章 33 ~ 37 節相關。撇開嬰兒洗禮的爭論不談,更深的要義是:孩童不該被排斥在天國門外,因為他們代表真門徒應有的態度——「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4 節)

兒童天生完全倚賴父母,全然信賴是他們生活的重心;門徒也當如此。

馬可藉此講論門徒應有的心態:

  • 門徒不能靠行為賺取神國公民的資格;他們不配、也無法勉強進入,只能存感謝的心領受神所賜的資格。
  • 許多好人進不了天國,因為他們抓住自己對生命的計畫,沒把主權交給神(包括宗教領袖、耶穌的家人、旁觀的群眾)。
  • 惟有像兒童完全倚靠父母那樣、完全放棄自己只信靠神的人,才能得神賜福(16 節)。

此刻一般人還看不出「完全交託」的主因。耶穌雖已暗示(八 31,九 31,十 33 ~ 34),但目前這暗示只會嚇走人、無法把人帶進來。儘管如此,祂仍集中力量教導門徒兩個新功課:「不要排斥小孩子!」「要變得像小孩子一樣」(不是「幼稚無知」)——這樣才能找到信心的祕訣。

富足的少年官#

接著是「擁有貲財卻不能完全信靠交託」的問題(十 17 ~ 31):第一段(17 ~ 27 節)論財富,第二段(28 ~ 31 節)延伸到使生活充實的每件事物,特別強調相愛的關係(29 節)。

合併三卷福音書的記載,可得一般所接受的印象:他是一個「富足的少年官」——馬可說他是一個人、產業很多(17、22 節),路加說他是「一個官」、「很富足」(路十八 18、23),馬太說他是「少年人」(太十九 22)。

這人追求永生的敏銳與熱忱,在福音書中無人能比:

  • 他在大熱天跑來、跪在耶穌腳前(17 節),稱祂為「夫子」(夫子的註釋見一 21 ~ 22)。
  • 他想要得「永生」(這說法更近約翰福音的風格),可能指「將來神國的生活」。
  • 他已謹守律法,卻不覺得已達到令人滿足的屬靈水準(19 ~ 20 節)。
「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18節)

此節至今令註釋家困惑。馬太較婉轉(「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太十九 17),馬可較尖銳直接。耶穌或在糾正那人的阿諛,或在講論更深的事:「你是否了解,把只當歸給神的榮耀歸在我身上,代表什麼?你明白自己多麼接近真道嗎?」藉著詢問這富人,馬可也要讀者省察自己是否知道。

不是財富,就是國度#

這不是文字遊戲。馬可說,耶穌看著他,就愛他(21 節)——他熱心守律法、追求答案的心志誠懇謙虛。但真道並非如他所想,做點事便能達標。耶穌反邀他做與從前相反的事:「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你還要來跟從我。」(21 節)

若這少年官要找到像小孩一樣作門徒的路(13 ~ 16 節),他必須先放鬆向來緊抓不放的——財富。不先這一步,他連十誡都無法守全(出二十 3 ~ 4)。

這是直接而艱難的選擇:不是財富,就是國度。他的反應證明耶穌看得何等準確——他不願放棄財富,於是憂憂愁愁地走了(22 節)。

耶穌對此的感想記於 23 ~ 27 節:

  • 富人要抓財富又想進國度,何其困難,好比駱駝穿針眼(23 ~ 25 節)!
  • 在當時社會,門徒覺得國度沒有富人是不可思議的,卻忘了以色列史中「在地上貧乏的人」常堅守忠心(參詩三十七)。
  • 若連成功致富者都進不去,還有誰能進去(26 節)?答案出人意外地簡單:只有神能救人(27 節)。

這就是為什麼像小孩一樣的人能得救——他們完全信靠神;也是為什麼富人常不能得救——他們被財富纏住。耶穌最後的話帶給人盼望:人不能做的,神能做。

撇下一切的賞賜#

倚靠救恩的挑戰再次應用在門徒身上(28 ~ 31 節)。彼得照例衝動地說了誇張的話(28 節)。部分讀者或覺得作門徒的代價太昂貴,或以為這只是教人走一條成功之路;無論如何,彼得的話與耶穌的回答都極為實際中肯:

  • 耶穌未隱藏任何需付的代價(29 節),甚至明確提醒「並且要受逼迫」(30 節)。
  • 然而歸入神國大家庭的收穫,遠勝所要付出的犧牲(30 節),更能得著永生——正是那富足少年夢寐以求的(17 節)。

根據耶穌的宣告,生命充滿驚奇(31 節):

  • 人以為小孩不能進神國,小孩卻在神國中(13 ~ 14 節)。
  • 敬虔守法的富有少年若想積極進入,本該放棄一切,卻沒有(22 節)。
  • 表面看神國需要有才能的富人,他們卻非不可或缺(23 ~ 25 節)。
  • 門徒放棄一切、身無分文,卻在生活每個層面都極富足(29 ~ 30 節)。謙卑人將承受地土(太五 5)。

因此門徒也不該自視為超級門徒、把別人拋在身後,「因為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31 節)。

a. 像小孩子一樣交託,並且放棄一切#

這段經文易引起誤會。耶穌稱讚小孩,只著重於他們單純的信靠,並非稱讚那些不肯學習、不肯計畫、忽視神所賜能力、好高騖遠的小孩——這樣的小孩雖可用,卻不可靠。

富足少年從另一角度追求同樣的事,卻栽在不能放棄財富這點上(22 節)。但耶穌並非總是呼召富人放棄一切(參路十四 25 ~ 33,呼召人愛祂勝過愛父母妻子)。重點是委身於基督、超過一切;委身始於找到救恩,且是憑信靠神而得救,不是憑我們所擁有或所能做的。

b. 委身無人能強迫#

第 21、22 節有個奇異的轉折:耶穌愛這少年人,卻未試圖挽留,任憑他憂憂愁愁地走了。

條件已經定好:少年人必須自己下定決心。我們傳福音也當效法主立下的規矩——既不威嚇、不糾纏、不強迫人進神國,但也不降低委身的條件。

c. 富足與貧窮#

這段並未暗示窮人較屬靈、較有信心,也未假設富人就是物質主義者或罪犯。它只說:在救恩的事上,富人因財富帶來的權勢,傾向倚靠這些,而不憑信心把自己交託給神。

  • 仍有許多富足的聖徒,不被錢財轄制,反而美好地服事主。
  • 窮人也不會自動信主,他們承受許多壓力,比富人更容易貪求物質享受。
  • 然而今天屬靈復興與深刻的新見解,多在窮人中間爆發,這並非巧合。

因此有人說神「偏愛窮人」,這與神創世的旨意一致:神不喜悅少數人坐擁巨富、多數人卻清寒貧窮。今天西方有許多富足的基督徒,將來要在神面前交帳——這方面值得我們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