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那天晚上,耶穌對門徒說:「我們渡到那邊去吧。」門徒離開眾人,耶穌仍在船上,他們就把祂一同帶去;也有別的船和祂同行。忽然起了暴風,波浪打入船內,甚至船要滿了水。耶穌在船尾上,枕著枕頭睡覺。門徒叫醒了祂,說:「夫子!我們喪命,祢不顧嗎?」
耶穌醒了,斥責風,向海說:「住了吧!靜了吧!」風就止住,大大的平靜了。
耶穌對他們說:「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嗎?」
他們就大大地懼怕,彼此說:「這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祂了。」
一個自然界的神蹟#
馬可在此引進兩項新發展:一個直接的「自然界神蹟」,以及耶穌與門徒關於信心的尖銳對話。
故事明顯有目擊者第一手資料的證據:神蹟的時間(35 節)、耶穌枕著舵手的枕頭睡覺(38 節上)、門徒粗魯的言語(38 節)、耶穌的責備(40 節)。馬可還提到有別的船同行(36 節),後文未再提及,這正說明他是照目擊者所見如實記述。
自然界的神蹟在以科學為主流的文化中易引起問題。趕鬼較容易被接受,因為心理學正努力尋找破壞性行為的病源;但平靜風和海的神蹟如何解釋?(顯然馬可相信耶穌的話是對風浪說的,而非對門徒說。)
面對神蹟,我們至少應存開放心態,承認神蹟可以有不同解釋。蘭塞(Ian Ramsey)指出,我們把生活分成物質界與屬靈界,其實它們是一個世界的兩部分;當我們更認識它們如何互動,就會知道兩者關係其實十分密切。
我們對神蹟的回應,會影響我們如何看道成肉身與耶穌的大能。若如新約所言,耶穌與神的關係十分獨特,那祂行各樣神蹟(包括自然界神蹟)就是理所當然。道成肉身是最大的神蹟,其他神蹟都屬其次。
耶穌為何在傳道階段行神蹟#
若比喻和神蹟本身不足以叫人生發信心,為何耶穌仍施行神蹟?神蹟不是會叫人產生錯覺嗎?
答案在於:耶穌不要群眾因不恰當的理由(看神蹟或聽比喻)而「相信」祂;只有祂的死和復活才是門徒跟從祂的重要理由。但這原則有三個例外:
- 與宗教領袖辯論:他們有地位、經驗和訓練,理應覺察所發生之事的意義(可二 1 ~ 12、27 ~ 28)。
- 與十二使徒有關:祂在證據顯明前就企求把國度的意義傳達給他們(可四 10 ~ 12),他們卻不明白。
- 牽涉人類的需要:當被鬼附之人到祂面前,祂寧可冒著被認出真實身分的危險,去滿足他們的需要。
平靜風和海的神蹟屬於第三種情況。若門徒早知道只要有耶穌同在、即使祂在休息,他們在風暴中也必安穩,耶穌根本不必行神蹟。但門徒卻把祂叫醒——這表示他們在信心上還有許多功課要學,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為什麼膽怯?」#
第二件事是門徒與耶穌關於信心的尖銳對話(馬太、路加的記載沒有這麼尖銳)。我們實在要同情門徒:有些人是熟悉加利利海天候的漁夫,這些專家竟在暴風雨中驚慌失措!更難以相信的是,一位木匠竟在極端危險中自顧自地睡著。門徒的問話語氣明顯責備耶穌不顧他們的安危。
門徒萬萬沒料到,耶穌反過來責備他們:「為什麼膽怯,你們還沒有信心嗎?」這裡有一個作門徒的要素——他們要祂做事,祂卻要他們信祂。只要與祂同在,就可安穩地活下去。
自然界、恩典和神蹟#
自然界的神蹟帶出「自然界與救恩原則之關係」的問題。天主教神學一般強調兩者相關,更正教神學(特別自卡爾巴特〔Karl Barth〕以來)則堅持兩者無關。這個神蹟隱含了關係的要點。
若神是至高主宰、掌管一切受造物,則神與基督同在的事實,可加強我們對自然界正常運行原則的信念。我們也可期望耶穌與自然界有特別的關係,因為祂是神的兒子。
耶穌生平的「相同」與「超常」
耶穌在比喻中用日常事物為例,卻在其上加添神學意義(參本章「燈在台上」一節對比喻本質的討論)。這世界另有死亡與復活、赦罪與重生等現象與原則。耶穌看到的可見之物或許與常人「一樣多」,但祂看到的不可見之物一定「多很多」。
祂的生平有平凡與不平凡兩部分:祂經歷與常人「相同」的生命過程——出生、長大、疲倦、孤獨、飢渴、失望,最後像常人一樣死了;但祂也有「特別」的部分——童女懷孕而生、受洗、受試探、登山變像、客西馬尼禱告,以及有多人作見證的復活。這一切都指出祂與自然界有「超常」的關聯,使人更注意祂所行的救贖大工。
只要有基督同在便不用害怕#
從這故事我們學到個人屬靈長進的功課:只要有主同在,任何危機都可安然度過。不論環境變化多端或安穩平靜,有主同在我們就能隨遇而安。
有一類基督教信息鼓吹「充滿成功、刺激和事業發達」的生命。這種信息不但使不順利的人感到挫折,也引導門徒奔向錯誤的標竿。
在人生旅途上,只要有基督同行就夠了。我們不可因命運坎坷就抱怨祂看顧不周。我們乃是「在主裡滿有喜樂」,而非遷就環境強顏歡笑——保羅在腓立比書說得十分明白(腓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