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進了一個屋子,眾人又聚集,甚至祂連飯也顧不得吃。耶穌的親屬聽見,就出來要拉住祂,因為他們說祂癲狂了。

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祂是被別西卜附著」;又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

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撒但怎能趕出撒但呢?若一國自相分爭,那國就站立不住;若一家自相分爭,那家就站立不住。若撒但自相攻打紛爭,牠就站立不住,必要滅亡。沒有人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必先捆住那壯士,纔可以搶奪他的家。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

這話是因為他們說:「祂是被污鬼附著的。」

當下,耶穌的母親和弟兄來,站在外邊,打發人去叫祂。有許多人在耶穌周圍坐著。他們就告訴祂說:「看哪,祢母親和祢弟兄在外邊找祢。」

耶穌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就四面觀看那周圍坐著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三種不認得耶穌的人#

這段經文的主題,是人不曉得在靈界裡真正有權柄制服污鬼的是誰。這些無知的人包括:

  • 耶穌的家人(21、31 ~ 35 節)
  • 跟從祂的民眾(21 節)
  • 律法師(22 ~ 30 節)

馬可在此首度提到耶穌的家人(20 ~ 21 節),路加和馬太都沒有提。馬可並未越矩,他只是把不信的人集合在一起:有人懷疑耶穌心理不正常(21 節),有人以惡毒言語攻擊祂(22 節)。在這場屬靈大爭戰中,他們都站在敵對耶穌的一方。

耶穌吸引了大批群眾,照理家人應支持祂,他們卻來「拉住」祂。「拉住」原文意指抓住某人的手,甚至逮捕某人。泰勒(Vincent Taylor)指出,此事的發生是因耶穌為祂的目標和計畫深深擔憂。

有充足證據顯示,說「祂癲狂了」的其實是祂家人。若是如此,祂的家人真的缺乏同情心,我們可以想像耶穌承受了多大的痛苦。

文士的指控:靠鬼王趕鬼#

律法師進一步為眾人的指控提供神學根據(22 ~ 30 節)。他們從耶路撒冷來,增添了故事的曲折——馬可或許要我們知道,耶路撒冷將是這場爭戰最後決鬥的地點。

關於「別西卜」一詞,可有不同理解,但馬太、路加把別西卜與撒但視為同義(太十二 24;路十一 15),我們也這樣看較為明智。不論如何,地位低的總受地位高的管束。

敵擋耶穌的宗教領導並未採取中立態度,而是主觀地把耶穌能力的來源歸於撒但(22 節)。在福音書中,面對耶穌幾乎不可能保持中立:人若來見祂或聽祂講道,就必須面對選擇立場的挑戰。

比喻的駁斥:撒但不會自相分爭#

耶穌叫他們來,用比喻對他們說(23 節)。馬可常省略耶穌教訓的細節——就像醫病、趕鬼一樣,耶穌的教導從未成為作門徒的理由或模式;作門徒的理由在於效法祂的死。「比喻」一語的希伯來意思是「智慧的話語或故事」,也暗示了耶穌在第 4 章講撒種比喻的動機。

耶穌引用兩幅圖像反駁文士:

  • 一國或一家自相分爭(23 ~ 26 節):若耶穌靠撒但趕鬼,撒但就自相分爭,結果必是國破家亡。因此文士的假設不能成立。
  • 壯士的家被侵佔(27 節):壯士的家只可能被更強壯者侵佔。更強的壯士能捆綁軟弱者,搶奪他的家具。

這意義不只關乎耶穌實際所做的事,也關乎見證者:撒但可能是一個已經被打敗的仇敵,但還不是束手就擒的敗將。

馬可在此明確指出:隨著神的作為,必然還有從神而來的解釋。神所做的事並非自己顯明,行為與話語是並行的——這既是普世宣教的要點,也是神藉基督向我們啟示的主要方式。

褻瀆聖靈:唯一不得赦免的罪#

在第 28 ~ 30 節,耶穌針對的不是自己趕鬼的事,而是論斷祂之人的態度和言語。這是聖經所記祂說過最嚴厲的話。第 28 節照字面直譯是「阿們!我告訴你們」,克蘭菲爾(C. E. B. Cranfield)說,耶穌「用這種方式嚴肅肯定祂即將宣告的真理」。祂說:在神的統管下,罪可以得到赦免(28 節),只有一個例外——褻瀆、或用邪惡的話語毀謗聖靈(29 節)。

要明白這話必須參考上下文。論斷耶穌的人,其罪不在於:

  • 提問——尖銳的問題有時反引出耶穌深刻的教訓(如多馬,約十四 5 ~ 6)
  • 懷疑——多馬是好例子(約二十 24 ~ 29)
  • 不了解趕鬼之意義——門徒正處於這種處境(四 10 ~ 12)
  • 未加深思地誤用「褻瀆」或「惡言」一類字眼

他們的罪在於:看到神的恩典運行時竟排斥它,還說那恩典是從邪靈來的。他們打定主意把聖靈的工作稱為撒但的作為。這種態度使人不可能尋求赦免,因此也不可能得到赦免。更可怕的是,抱持這種態度的竟是博學的宗教領袖。

三段平行經文的語法差異

馬太福音對這事的記載證明馬可這一段本是一體(參太十二 31)。耶穌進一步藉直接提到聖靈強調祂的立場,這也有馬太福音十二章 31 ~ 32 節和路加福音十二章 10 節的支持,雖然這兩段表達方式各有不同。不論語法結構差異多大,最重要的還是明白其意義。

真正的家人:遵行神旨意的人#

接下來的故事(31 ~ 35 節)使在場者都感到不自在:先是家庭不和諧的氣氛暴露(31 ~ 32 節),然後耶穌說了一個含義深刻的教訓。

這節經文和六章 3 節是馬可福音惟一提到馬利亞的地方(三章 21 節的「親屬」可能包括她)。他們從拿撒勒長途跋涉二十哩來看望祂。經文提到耶穌的兄弟,使一部分人難堪,因為這與童女生子的信念衝突;但「表兄弟」或「約瑟前妻子女」的解釋非常勉強。馬可的意思是,耶穌的親兄弟由馬利亞所生;經上未提約瑟,意味那時他已過世。

更大的難題是馬利亞的態度——她怎會與要帶耶穌回去的親人看法相同?這難題只在我們過分高抬馬利亞時才會發生。她不過是蒙神賜福作耶穌母親的希伯來使女,怎能料到耶穌竟公開與她所敬重的宗教領袖對抗?若約瑟已去世,她獨自帶領家庭,更會為兒子的舉止焦慮。許多為人母者都會與她同感。

接下來的事必然使她大為傷心。群眾似乎站在耶穌親人那邊,眾人或許以為耶穌會出去迎接親人,或留出空間請他們進來(32 節),祂卻沒有。套句孟遜(T. W. Manson)的話,耶穌常常拒絕接受常人的價值觀。祂要建立一個比血親更濃的關係:從國度的角度看,「家人」是指遵行神旨意的人(35 節)。

有些教派鼓勵信徒離開不信主的家人。這種立場既沒有聖經根據(神把人放在家庭中,新約也多次強調家庭),也不人道。但這段經文同時警告我們:即使深厚寶貴的親屬關係,也會被神國中存到永生的信徒相交所取代(參彼得的應許,可十 28 ~ 30)。

至此,馬可已引導我們看見:耶穌竟被本該支持祂的人反對,又被本該遠離祂的人信服跟從。神國的發展不斷令人驚訝。

神國蓬勃興旺的成長#

從三章 20 節開始,國度大幅成長,愈來愈多人加入,門徒感到無法掌控的危險不斷增加。批評的壓力增強時,耶穌提到聖靈(三 29)和遵行神旨意(三 35),藉以澄清自身立場。

在動盪不安的環境中服事神,好像置身波濤洶湧的大水中,是一件很刺激的事。可惜許多教會和基督徒寧願採取穩紮穩打的方式,錯過了這令人興奮的經歷。

敏銳的心靈不保證有得救的信心#

教會領袖和神學家應對這段故事多加深思。

淵博的知識與學術能力,並非得救信心或敏銳靈感的記號;知識和能力也會提供足夠的技巧,擊退福音真理的挑戰。同樣地,缺乏知識的信念經年累積,也能產生最頑固的偏見。

沒有人喜歡被迫改變想法與做法。要測透聖靈的工作、遵行神旨意、以耶穌為生活中心都不容易,但如此行卻能紓解作領袖者每日的壓力。

教會最應強調哪種「家庭」關係#

耶穌有關「家庭」的話對今日教會生活也有意義。把家庭生活變成教會的主要活動值得商榷,因為有許多弟兄姊妹親人不在身邊,或根本沒有家人在世。

按耶穌的說法,教會弟兄姊妹的關係應比血親關係更緊密、更持久。這對家人拒絕信主的信徒是很大的鼓勵:真正的家庭是在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