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求耶穌,向祂跪下,說:「祢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大痲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

耶穌嚴嚴的囑咐他,就打發他走,對他說:「你要謹慎,什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因為你潔淨了,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地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就了祂來。(一 40 ~ 45)

耶穌伸手摸痲瘋病人#

馬可福音真是充滿令人驚奇的事,現在輪到我們被事件的演變震撼。

患痲瘋病的人來求醫治(40 節上;當時的「痲瘋病」不僅是身體疾病,更代表屬靈的不潔淨)。他被人厭棄疏遠,雖尋求醫治,卻不敢相信耶穌願意醫他(40 節下)。耶穌的回答不但清楚,更令人驚訝:祂居然伸手摸那人(41 節)。這必使旁觀者大為震驚,因為律法規定痲瘋病人要被隔離(利十三 46),連他的衣服、住過的房子都不潔淨。

馬可描述耶穌態度的原文字彙也令人吃驚。有些可靠的早期手抄本用的希臘動詞,意思不是「充滿仁慈」,而是「充滿憤怒」。這更忠於當時狀況,使人聯想路加福音裡好撒瑪利亞人見傷者無人救助時的感覺(路十 33)。耶穌必不是對病人發怒,也不是因病人攪擾祂,最可能是因邪惡勢力毀壞人的形像而憤怒。

兩件出人意料的事#

耶穌出令醫治病人,這並不令人驚奇,因為馬可已使我們看慣這種帶著國度權柄的作為。但隨後有兩件出人意料的事:

  • 吩咐他給祭司察看:耶穌叫那人去履行律法規定的儀式,好讓祭司宣布他已潔淨。祂的教導也許比文士不受律法約束(22 節),卻不違反律法的精義(參太五 17 ~ 20)。馬可不希望聽眾因新道理過於興奮而忘記舊道理。
  • 嚴嚴地對他說話:在下指示之前,耶穌「嚴嚴的」對他說話,然後打發他走。

「嚴嚴的」一詞有許多譯法:「深沉地說」、「低聲警誡」、「向他大喊」、「高聲責備」、「向他吼叫」,甚至「向他噴氣」。原文代表一種不太明確卻十分深刻的情緒。「打發」的原文意思是「趕出去」。耶穌為人類的受苦而激動,無緣無故的沉吟是祂反應的一部分。

接著耶穌指示那人不要告訴任何人(44 節上)。把這事與第 34 節(禁止邪靈說話,因牠們會暴露祂的真實身分)合起來看,可得結論:耶穌決意叫人不要因神蹟而跟隨祂。神蹟是為與邪惡勢力爭戰而行,主要目的是叫人脫離綑綁得自由,不是聚眾揚名的手段。然而事與願違,被醫治者懷著善意的熱忱把故事傳開(他怎能禁止不說呢?),反使耶穌在那地的傳道事工受到阻礙(45 節)。

三個應用#

以愛心為原動力#

耶穌不顧一切,越過社交與信仰的藩籬與人接觸。可用今天的情況為例:愛滋病初發生時,許多人對患者驚慌失措,加上宗教儀文的排拒,更使人拒患者於千里之外。一個被神的愛主導的人,不需顧慮行事影響的大小、未來的成敗,或某句話某件事的意義;愛心藉適當的言行表明,成果自然產生。

可悲的是,人們的體會常只停留在外表的神蹟,錯過其背後的意義。基督徒因傳福音策略、社會關懷、爭取公道彼此相爭,顯出我們缺乏真正的愛心作後盾。若我們對周圍的人有足夠的愛,就不能厚此薄彼,因為關愛的對象不該根據神學或經歷的偏好,而應根據對方的狀況而生的惻隱之心。

屬靈見識的代價#

馬可特別關注耶穌的內在心態,多次描述祂的態度與言語。這提醒我們:真正做門徒事奉主需要付代價。我們對神拯救心意的體會、委身的程度,可從遇見與神旨意不合之事時靈裡有多少傷痛看出。照馬可所描述的耶穌心態,輕輕鬆鬆作門徒絕不可能。

急功近利的病態#

耶穌不願人盲目、沒有信心地跟隨祂,這叫我們嚴格省察自己傳福音、作見證的動機。我們急功近利、只求表現,反忘記目的是吸引人藉耶穌真正相信神。只有真實的信仰才能應付每日生活的挑戰。

對教會領袖而言,「數字遊戲」確實是一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