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順著加利利的海邊走,看見西門和西門的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祂。
耶穌稍往前走,又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在船上補網。耶穌隨即招呼他們。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一 16 ~ 20)
帶著權柄的呼召#
約翰被下了監,耶穌本可選擇獨自接續他的傳道事工,但祂不這麼做,由此產生多種不同結果,馬可福音後半部會講論這點。馬可決心以最簡潔的方式敘述福音故事,所以講到呼召門徒時省略了很多細節,不流連於多餘情節,也不叫人猜想當事人心態,而把重點放在耶穌呼召人跟隨。從故事背景推測,我們有充足理由相信這是彼得以漁夫身分講述的回憶錄。
第 17 節耶穌應許他們將來要「得人如得魚」,這比喻有些不尋常。按照克蘭菲爾(C. E. B. Cranfield)的說法,在舊約(耶十六 16;結二十九 4 及下;摩四 2;哈一 14 ~ 17)和律法師文獻中,這話總帶負面意義,所以只對漁夫有意義。但它被記載下來,代表新約作者不忌諱取用舊約經文,並參照耶穌福音的亮光賦與新意義。
然而這一切與故事主題相比都屬次要。耶穌帶著權柄(這權柄在全本福音書中以不同方式展現)呼召人作門徒,他們便跟從祂。耶穌彰顯了神的主動旨意,門徒則表現了人當有的回應。
照人的本相呼召,卻有不同的意義#
耶穌照著門徒的本相、用他們熟悉的話呼召他們,但這話對門徒卻有不同的意義。十二位門徒扮演特殊角色,耶穌也明白告訴他們所須付的代價。祂與蒙召者交談時總使他們感到舒適安全,因為他們「知道祂講的話」;但當祂講到平凡的生命在神所訂目標的引導下將變為不平凡,門徒才看到須付的代價何等大,也才感到接受呼召實在是一項重大抉擇。
相對的,今天我們常希望信徒先全面調適——衣著、崇拜方式、術語、思想型態——最後才開始合適的對話。我們先為自己築起高牆營壘,再邀請外人進入我們的設施,以致他們一看到我們的架構就感到軟弱與不自在。這是把攔阻放在他們與單純的福音之間,叫他們跌倒。在照人的本相與人分享福音上,我們有很多需要學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