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是福音。它是尋求赦免者的福音,是需要神授權印證之祭司的福音,是軟弱無助之婦人的福音,是渴望被潔淨者的福音,是嚮往自由解放之貧窮者的福音,是尋找尊嚴之邊緣人的福音,是亟需保護之動物的福音,是需要被堅固之家庭的福音,是希望社群穩固者的福音,是需要被關懷之受造界的福音。所有這種種議題,在利未記裡,均以積極正面的方式陳明。
坦白說,這不是一般人對這卷書的印象,長期以來它頂著不良名聲。早在一八九一年,凱洛格(Samuel Kellogg)便說多數人即使把它當作神的話,也「是以一種氣餒的態度」。大部分人要不是認為它只與摩西時代的人有關,就是對它極其嚴格的律法感到不舒服,或乾脆冷淡以對。直到如今情況並未改善——對大多數今日基督徒而言,這仍只是一卷陌生的、未曾打開的書。
現代人這種冷漠,大有別於早期猶太人對利未記的態度。他們對它評價之高,以致在學堂介紹給孩子們時,把它當作妥拉(Torah)的第一卷;教導學童日常生活的價值觀和原則,便是從這裡開始。耶穌一定很熟悉這卷書,並連同五經其他書卷,全然尊重其權威。
福音認同獻祭和贖罪、律法和恩典、罪和順服、污穢和潔淨、祭司制度和聖殿的幔子;若不提這卷書,這些幾乎沒什麼意義。利未記是最初始的草圖,而這幅傑作要在基督裡才公開揭露。利未記與福音之間關係最完滿的解釋,當然是在希伯來書。當新約為基督徒的道德和靈性生活繪出一張新地圖時,它善用了利未記裡的圖表;特別的應用或許已改變,但引導的道德原則一直同樣確定。沒有利未記,我們的基督徒生活就像一座沒有地基的房子。
作者和寫作日期#
利未記五十六次說到「耶和華對摩西說」。華德‧凱瑟(Walter Kaiser)論道,「利未記比舊約其他書卷更可以聲明這是神給人的話語」。傳統上認為它出自摩西之手,或至少是在他指導下由文士書寫而成。雖然利未記本身並未明白主張「摩西寫成這卷書」,卻從頭到尾承認自己明顯來自摩西及其影響;耶穌提到它或五經其他書卷時,也只說這是摩西的書。
然而現代學界共識直到最近都給出一種非常不同的視野。威爾浩生(Julius Wellhausen, 1844 ~ 1918)所持的底本假說(documentary hypothesis)論證,五經其實是以色列不同學派的作品,並非出自摩西手筆:
- 利未記第一部(一至十六章)說是根據 P(祭司來源)。
- 全書也合併了後來的 H(聖潔法規來源,十七至二十六章)。
P 的中心主題,是「敬拜儀式,使得聖潔的神和祂的百姓之間可以互動」。祭司制度、儀式設備、正確禮儀,以及作錯時如何規正的程序,在作者心中都有很重的分量,亞倫的角色也比五經其他部分更凸顯。其敬拜活動的目的與創造緊密相關:神創造是為了豐富供應、促進祂百姓的幸福,根除貧窮、絕望、貧瘠和被奴役;當受造界被罪或不潔淨擾亂時,敬拜的儀式要更新它的秩序。這也解釋了為何安息日這種復原機制是本書的一個重點。
延伸:成書年代之爭——從被擄後到王朝前
直到近代,大部分學者把 P 推到被擄或被擄後時期。他們認為利未記是一本小冊,倡導祭司事奉在當時代的重要性(如同聖殿禮拜的重建),讓他們穿上從前時代的聖服,彷彿重新回到當年理想的光景;雖然某些元素可回溯到早期習例,但大部分反映的是被擄時期或最近的經歷。如董瑪莉(Mary Douglas)評論,這意味著「在解釋上懸而未決」,「讓人質疑這卷書是個美麗的奇想,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夢想的人生」。
然而最近這種共識已快要消失:有些人想把 P 推到更早期,也有人甚至懷疑這些不同來源資料的存在。把利未記成書推到較早、最權威的近代學者是米格倫(Jacob Milgrom),他以語言學為據,認為時間就在王朝成立前不久——書中詞彙是古代的,在被擄時期已不存在;申命記依據的是利未記;其背景是一個與示羅有關的小支派。那些懷疑 P(和 H)是否存在的人則認為,現在已不可能分出這些或許存在的來源資料,或最多說 P 是一種編輯觀點而非獨立文件。
現今的立場由華德‧凱瑟總結:「如今已經夠清楚,沒有所謂獨家的、高等批判的立場;反而有許多不同的途徑,去了解五經的來源,利未記亦然。」近代學者一致同意,這卷結構完整的書是長期編纂、輯成和修飾的結果。但既然許多受尊敬的學者如今正爭論利未記成書於更早期,我們便要問:為何傳統的摩西時代仍不可接受?利未記內容雖想像定居迦南之後的生活,卻不妨礙接受很早的成書日期,因為摩西很容易想像應許地生活的大致樣貌。
本書與齊烏奇(Kiuchi)同樣認為:「至於利未記的成書日期,沒有什麼有分量的證據,證明這卷書的材料晚於摩西的時代……而假如不是出自摩西,這卷書也很可能是他同時代的一個人寫的。」
語言和思想風格#
利未記像一種法律文件,風格上很像古代近東其他法律文件,雖然內容不盡相同——它不像它們把民事、儀式、宗教、道德、犯罪、家庭和禮儀混在一起。律法方面的強調讓它有一種整齊的調性,不像申命記那樣富於靈感啟示,但其風格也不如一般以為的那樣冷硬、專橫、訴訟式。
索雅(John Sawyer)的語言分析指出利未記有兩種「顯著特色」:
- 沒有命令式的語氣:直接命令很少,否定命令也不特別多。大部分舊約書卷的命令句密度是利未記的三到四倍(每一萬字),詩篇更是十倍。即使在最可能出現命令的聖潔法典裡也不見增加(第十八、十九章是例外)。
- 少有事件的陳述。
那麼利未記如何對讀者說話?它鼓勵讀者運用想像,構思一個理想社會——因為理想,某些事要作、某些事要避免。其語調比較像「當然,你們不會偷竊」,而不是「你們不能偷竊」。整卷書的風貌很少是限制的語氣,較多是提升、激勵百姓;「釋放」、「自由」、「贖罪」、「禧年」等字眼有些是利未記獨有的。
本書的註解傾向於捕捉瀰漫整卷利未記、神溫暖同在的味道。在出埃及記,人尊崇神的威嚴,感覺祂與百姓有距離;但在利未記裡,雖有關於聖潔令人敬畏的啟示,祂卻正住在百姓中間(出四十 34 ~ 35,祂充滿了帳幕),且時常除去攔阻彼此關係的所有障礙,好讓他們享受彼此的陪伴。
董瑪莉(Mary Douglas)對本書風格沒有索雅那麼熱中。她發覺一至十六章的寫作「不吸引人,高度抽象,沒有人味,枯燥」,神從不直接對百姓說話,只透過第三者。不過她承認寫作風格有改變:當作者傳達社會正義時變得很熱情,「像一個現代的浸信會牧師,也像一個不錯的自由主義者」,堅持「外人和本地公民的平等地位」。
兩種語言模式#
把利未記放在更寬的討論背景,對理解其風格有幫助。伯恩斯坦(Basil Bernstein)研究一九六〇年代勞工階層小孩的語言後,提出兩種語言習慣:
- 經過推敲的語言:用在遇見有因果關係、需要進一步解釋的問題時。
- 限定性的語言:用在以身分的措辭回答問題時。孩子問「我為什麼要作這個」,媽媽回答「因為是我說的,我是你媽」,對話就結束了。
董瑪莉認為限定性語言正是利未記用語的特色:百姓知道自己立足之處,因為神說了,而神就是神,不需進一步證明或解釋。不過利未記並不全然採用限定性語言,它也時常證明神對以色列強烈心願的根據——祂聖潔的本性,以及他們經歷祂從埃及領出來的恩惠(十九 2、34,十一 45)。
兩種思想模式:理性與類比#
不只有兩種語言模式,也有兩種思想模式:理性工具式的思考,與類比的思考。類比思考用在觀念之間有相連性(而非因果關係)之處——一件事導致另一件事,在一個領域的經驗成為認知另一領域的類型;這比較是一種關係,基於社會經驗而非實驗證明來產生關聯。
利未記的用語根據類比:藉每日宗教儀式的操練,成為一個縮影,讓以色列人了解神與受造物關係的更大圖畫。例如不潔淨的動物使人想起渾沌——可以毀滅神創造的威脅,與死亡有關,而死亡破壞了神原要讓百姓享受的生命;相反,神聖的物件和人使人想起生命和健康。下面的圖表一借用自溫漢(Gordon Wenham),把營裡不同生活面向作為一種生或死的類比,標示其間的連續性。
| 生命 → | → 逐漸的失序 → | → 死亡 |
|---|---|---|
| 創造 | 渾沌 | |
| 正常 | 失序 | |
| 順服 | 不順服 | |
| 神聖 | 玷污 | |
| 神/祭司/以色列人 | 外邦人和不潔淨的人 | 死人 |
| 至聖所/聖所/營區 | 營外 | 陰間 |
| 獻祭的動物/潔淨的動物 | 不潔淨的動物 | 死的動物 |
| 焚燒祭物/至聖的食物/聖的食物/潔淨的食物 | 不潔淨的食物 |
(圖表一:營區裡不同的生活面向)
解釋利未記律法時,我們要超越表面陳述,看見隱藏其後更大的類比。這種進路為董瑪莉所擁護、溫漢更強烈推崇,有助解開困惑理性思考者的許多意義:
- 被宣告為不潔淨的動物,是因為牠們不符合該品種的正常標準(十一 1 ~ 47),故被拿來與有病的人比較——這樣的人要被帶出營外,因為他們象徵失序和混亂而非秩序和生命(十三 1 ~ 45)。
- 身上患漏症者也被判為不潔淨,因為他們打破了身體的「牆」,可比喻為打破社會的牆、威脅其中秩序(十五 1 ~ 33),故也與死、而非與生命相連。
這些都會在相關段落的解釋裡再提出來。
這卷書的結構#
這卷書確實以優美的方式架構起來,也經過細心安排。直到近代,大部分學者都認為它有早期兩種文件來源:組成一至十六章的祭司手冊;十七至二十六章的聖潔法典;第二十七章則被認為是後來的附錄。
延伸:董瑪莉的環狀對應結構
更近代,董瑪莉提到一個聽來很有意思的架構:這卷書到第十九章是完整的一次循環,開頭幾章主題與後面幾章配合,只是次序相反——
- 一至九章對應第二十五章
- 第十章對應第二十四章
- 十一至十五章對應二十一至二十二章(次序略不整齊)
- 第十六章對應第二十三章
- 第十八章對應第二十章
- 第十九章對應第二十六章
這有利於確保書中一部分與另一部分讀起來相關,而非一串不相連續的文件,尤其克服了聖潔法典與其餘內文有別的問題,保存本書基本的統一性。一位著名學者善意評論它「值得考慮,甚至是令人信服的」。但有時這種對應似乎略勉強,其中心點落在第十九章而非第十六章(贖罪日那一章),可能受人質疑。
本書所選擇的進路比較是線狀的,從目錄可見,把這卷書分成六本「小冊」。這不是要傳達利未記由六個文件組合而成(六個文件都各有前身,這是作者不贊成的),而僅僅是一種安排,讓一卷又長又複雜的書容易讀懂,並凸顯每一段的中心主題。
考慮利未記結構時,不能忽視五經整體架構及利未記在其中的位置。任道夫(Rendtorff)問:「把利未記當作獨立的一卷書來讀,可能嗎?」硬把它從廣大背景抽出來沒有意義。利未記與出埃及記密切相關,以致開卷之話沒有引言或解釋,只開門見山「他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幾乎沒喘一口氣便直接承自出埃及記末了「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帳幕」。
司谷奇(Graham Scroggie)解釋了利未記與鄰卷的關聯:
- 與出埃及記:出埃及記的信息是神來就近祂的百姓、帶他們親近祂;利未記則是百姓來就近神,但他們靠近祂是有限制的。
- 與民數記:「在利未記裡,主題是神子民的敬拜;在民數記裡,是神子民的活動行止。一是處理潔淨的問題,一是朝聖的旅程;一是論及屬靈的地位,一是論及屬靈的成長過程。」
- 與創世記、申命記:雖是分開的書,但創世記的創造神學、申命記神頒布的律法,都與利未記十分重疊。
先來初步的認識#
利未記拋出幾個主要議題,先有些初步認識對讀者有益。
獻祭的意義#
當百姓來獻祭時,他們以為自己成就了什麼。對此已有許多討論,人類學家不認為以色列獻祭是獨特的,而以為它只像古代世界其他民族的獻祭。這些研究支持某些簡化論者的解釋,把敬拜者獻祭的基本理由擺一邊:
- 羅伯森‧史密斯(W. Robertson Smith)認為這是一種聖餐儀式,獻上圖騰式祭物後,祭拜者藉吃祭牲堅固與神明的連結。
- 另一觀點認為敬拜者藉獻祭給神明一個禮物或供養它們,彷彿神明仰賴奉獻者支持,否則就要餓死。
- 還有人認為這是溝通神聖世界與凡俗世界的方法。
- 現今最普遍的學界解釋運用前述類比思考,假設儀式和規定是一群人表達其價值理念、形塑自身社群的明確方法;故獻祭是「一種修補已翻覆之平穩關係的方法」,把不潔淨復原為潔淨、不聖潔復原為聖潔。
這些論調在利未記裡都能看到影子,也有助解開神指示的意義:有些獻祭表達感恩(雖非因神有缺乏);有些是溝通的行動(燔祭中尤其明顯)。但最重要、也是許多人想規避的,是獻上流血以求贖罪的祭——其主要目的是求得赦免、得潔淨、恢復與神破裂的關係,藉以挽回神的怒氣。這些意義會在逐一解釋每種獻祭時更完整探討。
聖潔地圖#
利未記的核心主題是聖潔,而聖潔不是單一、單面向的狀態,而像一個有排列層次的光譜。詹森(Philip Jenson)表明在利未記我們看到「聖潔的等級」。例如以色列人認為所在空間可劃分五區,由內而外、由聖而俗:至聖所、聖所、內院、營區、營外。在哪一區可作什麼事是有關係的——只有贖罪日當天的事在至聖所進行(十六 11 ~ 17),例常獻祭在聖所進行(十六 18 ~ 25),逐漸遞減、越移越遠離聖所;沾染嚴重不潔者被帶到營外,百姓的罪被放置在遙遠界外的曠野(四 1 ~ 12,十三 46,十六 27)。
| 等級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 聖潔程度 | 至聖 | 聖 | 潔淨 | 不潔淨 | 最不潔淨 |
| 空間的 | 至聖所 | 聖所 | 內院 | 營區 | 營外 |
| 人物 | 大祭司 | 祭司 | 利未人和潔淨的以色列人 | 程度較輕的不潔者 | 程度較重的不潔者 |
| 儀式 | 獻祭(不可吃) | 獻祭(祭司可吃) | 獻祭(非祭司可吃) | 潔淨(一天) | 潔淨(七天) |
| 時間的 | 贖罪日 | 節期安息日 | 平常日 |
(圖表二:聖潔地圖)
聖潔地圖影響百姓的生活、敬拜儀式,甚至時間的概念,為以色列人的信心提供一個鮮明的視覺幫助,以固定的詞彙來表達。
聖的和俗的,潔淨和不潔淨的#
「聖的」和「俗的」、「潔淨」和「不潔淨」在利未記裡時常出現,祭司主要責任之一就是在這些類別中作區分(十 10)。一般想像中聖潔常等於潔淨、俗就是不潔,但這些字並非同義詞,關係更複雜:
- 聖潔是一種地位,指明一個人或物件獻給神來使用。
- 潔淨是人或事的正常狀態(十一 1 ~ 3、9、22)。
- 不潔淨或許是臨時性的(如生病過程或較輕微的玷污,十一 24 ~ 25、31 ~ 32、34,十二 1 ~ 8,十三 1 ~ 59),或永久性的(如某種動物,十一 4 ~ 8、9 ~ 20、23 ~ 31)。
- 俗是溫漢所描述「介於聖潔和不潔淨兩極之間的類型」;他猜測這或許是為何整卷書只提到它一次(十 10)。
這些類別之間有某種流動性:潔淨之物可能是聖或俗;潔淨之物可成為聖潔,通常透過獻祭,有時透過某種奉獻舉動(二十七 9、14)。潔淨之物或人可能因疾病、或摸了不潔之物而變不潔;即使已聖潔之物若被玷污也會成為不潔(二十一 1 ~ 4、10 ~ 12)——所以要十分小心,確保聖潔的和被玷污的不彼此接觸。
舉例看這如何影響祭司對世界的了解:只有祭司是聖的,但祭司如普通人,摸了不潔之物也會變不潔。潔淨的動物可以吃,被獻為祭就是聖的。普通財物若潔淨且奉獻給神,可成為聖的。潔淨的人若不是祭司,永遠不能成為聖的,雖可奉獻給神。不潔淨的人必須藉水洗或獻祭贖罪被潔淨、恢復正常。
聖、俗、潔淨、不潔淨這四種重重疊疊的類別(尤其在十一~十五章),形成整卷書所闡述關於成為聖潔的事。
明白律法#
利未記拋出的另一主要問題是:今天我們如何明白並應用其中律法。人們習慣把摩西律法區分為民事、儀式、道德三類——民事的當初適用於古代神權政治的以色列、今天不再有意義;儀式的已在基督裡成全、故要除去;道德的對今天仍具威信。但這種進路有幾個困難:
- 這可能是從新約觀點對律法的聰明解釋,但聖經裡沒有這種明確區分,古時律法本身也未作此區分;在利未記裡,這三股交織難分。
- 要決定一條律法屬哪一類常很困難,往往顯得武斷。若真要分類,大概應依「犯罪的、個案的、家庭方面、禮拜儀式方面、憐憫人方面」這樣的思路,而非傳統的三重架構。
- 萊特(Christopher Wright)認為,為了丟掉其餘部分而連帶想放棄那些有永久價值的律法,基本上是誤導的。
我們應在原初社會背景裡研究這些律法、了解其背後的道德原則,而非假設只有一部分仍與今日有關。但我們如何準確掌握這些原則?以下幾種進路各有得失。
原則主義:海斯的五步驟。 包衡(Richard Bauckham)和海斯(J. Daniel Hays)提倡找出隱藏在律法裡的原則(包衡的觀點在本書相關章節採用)。海斯認同從特別律法提煉出不受時代限制之道德指引的五個步驟:
- 認識這條特別律法對原始聽眾的意義。
- 判斷原始聽眾和今日信徒之間的不同。
- 從經文中找出普遍性的原則。
- 將這些原則與新約聖經的教導關聯起來。
- 應用修正過的普遍原則在今日生活中。
要注意的危險是:這程序可能過於簡化複雜的議題。
典範進路:萊特。 萊特寧可說,重點不在從律法找出原則,而是把以色列視為一個典範(範式)——在基本原則固定下,作為其他社會的模範或類型,使人可批判別的主張、再把原則應用於其他背景。典範意指拿來「應用」而非任意「拷貝」。他希望此進路引導解釋者避免兩極化:一方面以為以色列律法今天可按字面仿效,另一方面輕忽它以為不相干。他所架構的典範令人印象深刻:
- 神學角度:神的揀選、救贖,及祂與以色列立約。
- 社會角度:以色列圍繞著約,架構其社群和家庭關係。
- 經濟角度:神應許的土地、恩賜和責任。
每個角度都與其他兩者互通,讓我們有廣大視野看以色列生活之為今日模範。洛德(C. S. Rodd)批評萊特:「雖然典範這種觀念極有建設性,但實際上是否比包衡帶我們更向前一步,值得懷疑。」萊特則回應,典範進路「包含了原則的孤立性和連接性」,不能被簡化,且要確保不忽視聖經所說特別的歷史事實。
延伸:洛德的後現代進路與本書的評估
洛德本身不同意「研究原則或找出典範是關乎原則的事」。他認為這都「含有一種危險,將我們自己的道德觀和理念」置入解釋,而非讓經文以自己的特性說話。例如他批判女性主義進路試圖讓利未記符合當代婦女平權立場;他訴求「完全不同」的結論,包括放棄「神透過真理宣言傳達給百姓」的觀念,而認為「聖經是一種外在的權威」。他主張讓「舊約就如它所是,在它自己的世界裡」,我們應像旅行在陌生土地上去巡察它,不隱藏陌生感,也不低估其與我們的不同。他擔心對舊約提出太多道德探討、試圖讓它符合現代文化是太過了;在陌生草地上遠眺不是為了提供規則或應用,而是打開「我們的眼睛,以完全不同的假設、前提、動機及目的」提出我們自己的問題。
洛德進路的價值,在於防止我們太容易在摩西時代文化與我們之間架起一座橋,並警告人別宣稱利未記能對複雜問題帶來老套答案。然而本書認為,他所建立的倫理架構聖經根基很弱,使整個立論問題不少;且如後現代許多研究一樣,他的進路製造分歧含混,陷在困惑與問題中卻沒提出解答或方向,使聖經只能困在自己的文化裡,不易看見如何對現今世代說話。
在小心提防某些警示之下,在聖經中找出原則和典範,是解釋利未記最可信的方法——它尊重其中神的啟示和歷史文獻,與當今世代仍息息相關。
這卷書的信息#
聖潔的主題瀰漫整卷書。在核心意義上,聖潔就是分別——與一般的、世俗的、墮落的、異教的有所區別,特意分別出來給某一位、或為某特別目的。在利未記裡,關於聖潔有三股主流反覆來回、合而又分:一個宣言、一個命令、一個應許。
宣言:神是聖潔的#
說神是聖潔的,就是「觸及那構成舊約之神最深、最內在的本性」。神的存有完全與祂所造的人不同,故與人有所分別:惟獨祂是不朽、全能、全知的,在所造萬有中全然同在,祂的道德純全。「我是聖潔的」是利未記的基本前提。祂以可畏大能彰顯聖潔,但不像出埃及時從山頂上,而是在營中央的聖所。每一樣在獻祭中敬拜祂的——祭司、祭牲、祭壇或瓶罐盤子——都要分別出來單為祂所用,並帶著祂聖潔的特質。當祂的聖潔未受尊敬,這冒犯必須很快藉獻祭修復,否則冒犯者可能被處死。祂的聖潔戲劇性地呈現在以色列的敬拜中,也以道德倫理方式描繪在頒布的律法裡;百姓遵守順從,就向世人表彰祂的聖潔。
命令: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聲明神是聖潔的這個宣言,通常也命令百姓自身要過聖潔的生活。這誡命的前提顯然是恩典:神先將以色列從埃及奴役中解救出來,結果他們以感恩負責的心獨特地與祂連結。現在他們是祂的僕人,從鄰國分別出來,不只順服祂的旨意,更在世上表彰祂的性情、效法祂而活;他們已獲自由要成為聖潔,因而接獲指示,要如何從異教國家分別出來,採取不同的敬拜和生活方式。
雖然最集中的聖潔語言出現在聖潔法典(十七至二十六章),但聖潔比道德的意義還豐富。「蒙召成為聖潔」首次明說於十一 44 ~ 45,卻一直隱含在前面討論敬拜和祭司的經文裡。十一至十五章從食物、疾病、身體漏症等角度教導聖潔——可見聖潔是無所不包的,生活沒有一個領域不包含在內。
如果我們希望成為今日神聖潔的子民,必須承認聖潔的要求比我們所意識到的更廣博深遠:它影響我們作為家人、社會公民、職場員工、地球村消費者,如同影響我們作為教會敬拜的一份子。
應許:我是叫你們成為聖潔的耶和華#
聖潔的責任是可畏的,但因神的應許變得輕省——聖潔的目標若沒有外在助力是達不到的。那位釋放以色列得自由、授權他們成為祂子民的神,將繼續以恩典改造他們,使他們越來越成為聖潔的民。這改變人的聖潔大能藉著聖靈,不斷激勵百姓接受改變,以致他們在世上越發能表彰祂的形像。
聖潔,就是關於神的一個宣言、給祂百姓的一個命令、關於聖靈的一個應許。利未記的召喚跳過滿是裂口的文化分歧、跨越中間許多世紀,再一次呼召我們過聖潔的生活。基督徒不亞於以色列人,同樣蒙召要聖潔,在生活每一層面追求聖潔;如同以色列人,我們因著基督也被釋放得自由,所以不能繼續活在罪中、對神冷淡,而是得以自由成為聖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