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丁在他被按立接受聖職的週年講道中,曾提到自己所擔負極重的責任:
譴責挑起爭端的人,安慰勇氣不足的人,扶助軟弱的人;反駁敵人,提防陷阱,教導無知的人,喚醒懶散的人,勸阻那些想做不誠實買賣的人,使放肆的人守規矩,安撫好爭辯的人,幫助窮人,解放受壓迫的人,鼓勵善良的人,忍受惡人,和愛所有人。
要講道、爭辯、譴責、教化,讓任何人在有需要時都能找到我——這就是那重重地壓在我肩頭的擔子。
奧古斯丁的責任,與亞倫受膏為以色列大祭司之重責比起來,就不算什麼了。他和他的家人要成為以色列人聖潔的監護者、教師,是這個國家與神的中間人。所以承接這聖職並不是輕易的,也不能沒有神的百姓完全的承認。
利未記八章報導亞倫如何受膏接受聖職。這儀式的背景從出埃及記二十八至二十九章開始:祭司的聖服先預備好,按立的次序先決定好。出埃及記所預期的,在利未記這裡完成。儀式如此重要,需持續七天,但焦點集中在第一天,由摩西主持,亞倫和他的兒子進行一段仔細規畫的過程,讓他們從尋常百姓轉變成神特別的僕人,授予一種特殊聖潔的身分地位。
儀式中每一個細節都充滿意義,就像獻祭一樣,屬靈真理透過象徵動作來傳達,對參與其事的亞倫和以色列人都有重要意義。除此之外,這也指向那將要來、更偉大的大祭司,揭示耶穌如何實現、且仍在履行這超越一切的祭司職分。
從許多方面說,耶穌是亞倫祭司職分的延續:如同亞倫,耶穌是「神所挑選的」,預備要服事,分別出來在聖所裡事奉,獻上禮物和祭物——在祂的情況裡是獻上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血進入至聖所。
但也有幾個重要不同:基督是「無邪惡」、「聖潔」、「無玷污」,不是藉著獻祭來的;祂大祭司的職分是永遠的,不需要為自己獻祭,也不需重複。
從另一層面看,亞倫的按立是那些蒙召以特別方式服事神的人一個合適的模式。然而在新約之下,所有基督徒都是神的祭司,這裡的樣版不限於「按立為傳道」者,而是對所有信徒都有意義。要很注意:不可把舊約祭司職分的觀念硬加在新約對服事的理解之上,兩者多方面不同,也肯定不需要採取亞倫那中保的角色,因為那單單為基督所有。即使如此,關於服事神的功課仍是明顯可見的。
回應:如同一般人,他們也需蒙召(八 1 ~ 5)#
蒙召服事神是由祂主動,不是我們。「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神曉諭摩西,但不再是一至七章的獻祭,而是祭司的膏立。一共十一個步驟,每一步我們都讀到耶和華吩咐(4、5、9、13、17、21、29、31、34、35、36 節),強調神的旨意啟示出來,而祂所指示的,百姓要小心謹慎遵行。亞倫祭司職分的引介不是人的發明,而是神的心意。這呼召包含幾個特徵,今天基督徒蒙召事奉仍是如此。
蒙召是必須的(八 1 ~ 5)#
雖然有些人會在神的百姓當中自立為領袖,但除非神曾呼召他,否則他們的事奉只是服事自己,而不是榮耀神;只是建立自己的王國,而不是神的國。許多沒有清楚蒙召就進入服事的人,會發現自己被責任壓垮,面對諸般挫折時不能勝任工作。是神按祂所願揀選人來服事,不是我們。真正的服事始於祂對我們說話,而我們回應了祂。
蒙召是恩典(八 1 ~ 5)#
亞倫一生有許多故事,大部分是好的,但記錄上有些污點,可能讓他不夠資格成為大祭司的候選人。最顯著的是他領導百姓製造金牛犢,並向它下拜獻祭——這個行動與十誡的第二誡直接牴觸,使他成了一個非常失職的領袖。一個未來的大祭司那麼快就離棄神、那麼容易就讓以色列人的信仰妥協,這可不是什麼好預兆。此事件之後,亞倫沉潛了一段時間,在出埃及記四十章所記載立會幕的過程中沒有扮演什麼角色。
但當亞倫受管教、悔改之後,神仍然呼召他成為大祭司。
這就是神的恩典:在祂的憐憫裡,不是等到一個人完美無缺才呼召他承接服事。祂尤其會用平凡的、有缺點的人,來成就祂的目的,維護祂的尊榮。
惟獨耶穌基督是沒有任何需要掩蓋的記錄,祂全無瑕疵的生命不需要任何獻祭來為祂贖罪。「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蒙召不是直接的(八 1 ~ 5)#
亞倫蒙召是透過摩西而來。祭司的工作尚未進行,所以摩西擔任神與百姓的中間人。先前有些時候神直接對亞倫說話,特別是在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之前;但既然此時亞倫自己就是事件的主角,神這一次透過摩西說話是合宜的。
聖經有豐富證據顯示,神的呼召從來不是大量製造的,它以很多不同方式臨到個人,通常因蒙召者的環境和人格特質而有別。要成為祭司、何況是大祭司,是承接一個有名望、有地位的職分。我們承擔領袖職位時,有其他人參與在這個宣布裡,比我們自己站上位置、卻不管別人想法和感覺要好太多。當然有顯著的例外,如艾偉德(Gladys Aylward)或康培‧摩根(Campbell Morgan),但神很少這樣作,我們要以適當的謙卑和謹慎來宣稱自己有這種例外的身分。通常,神至少會透過教會其他弟兄姊妹來印證祂的呼召。
蒙召是公開的(八 1 ~ 5)#
亞倫的就職典禮在聚集於會幕門口的以色列全會眾面前舉行,這一點重複提到(3 ~ 4 節)。因為大祭司是公眾的領袖,所以亞倫必須被公開地授予職分,這使他名正言順、獲得眾人的承認。然而儘管有這公開承認,他的職位也不是不會受到挑戰。
總是有某些人會暗損那些作領袖的,宣稱自己即使不是更好的,至少也同樣有資格勝任這工作。當這種使人氣餒的事情發生時,公開地授權認證一個人蒙召擔任事奉,就是一個非常珍貴的支持。
基督徒的事奉不是出於我們採取主動,不是在神沒有要我們回應的某種私人異象或野心裡的感動,而是我們回應祂所發動的、順服祂的呼召。亞倫和他四個兒子被摩西帶來(6 節),順服了神的呼召,完成按立的儀式。儀式所選用的詞彙是重要的:到目前為止,同樣的字都用在動物獻祭的儀式上。在這裡,亞倫和他的兒子被「帶」到神面前,就像一隻祭牲,以致他們可以把生命獻在壇上,特要分別出來事奉神。
洗:他們是罪人,必須洗淨(八 6)#
就職典禮始於摩西帶了亞倫和他的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凡是要靠近一位聖潔的神,那些人都不能有殘缺,而且要完全洗淨(二十一 16 ~ 23)。因此在所有重要時刻,祭司都要在會幕院內的銅盆裡洗淨自己(十六 4、24、26、28)。這種「外在身體的洗淨」,如溫漢所言,呈現的是「渴望內心屬靈的潔淨」,前者是後者自然的圖畫。
我想起有一個人來到基督面前,經歷了內心這樣的改變,第一個行動就是回家洗個澡。他告訴我,他裡面已經乾淨了,也想要外面是乾淨的!
某方面來說,這個動作預告了罪全然被洗淨——亞倫和他的兒子下面獻上贖罪祭時要領受的。但這立刻面臨那些有領袖雄心者的挑戰:他們不願像這樣來開始,因為不認識罪纏著他們,就像身上會沾染髒東西一樣。當基督徒領袖在事奉上跌倒了(對周圍的人往往是慘重的代價),很悲哀的是,那常因為他們跳過這個步驟、急於被「按立」!
否認那些容易犯的罪之存在(有一天卻證明那是要命的)就開始踏上服事的路,這是愚昧的。需要洗潔淨的不只是大的罪,也包括一點點骯髒的塵土。在聖潔的神面前,沒有哪一種罪是無足輕重的;我們來到祂面前,必須意識到自己的不配,而渴望擺脫罪。
服裝:因為不合格而需要裝備(八 7 ~ 9、13)#
祭司是罪人,需要洗淨;他們也是不配的人,需要不同的衣著。亞倫和他的兒子洗淨之後,要穿上祭司袍。大祭司要穿的服裝有七款,其中四款是他獨有的;他的兒子們比較簡單地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利未記只列出穿什麼,要查出埃及記二十八章才有關於顏色的詳細描述。那一段無疑讓我們看到大祭司的袍子燦爛奪目,給以色列人堂皇富麗的印象,讓敬拜神是燦麗、莊嚴的。然而,所有細節都沒有提到腳上穿什麼——祭司在主持儀式時可能是赤腳的,就如站在聖地、在神的同在中那樣。
穿戴的描述(八 7 ~ 9、13)#
溫漢認為,現在我們不可能確定每一件穿戴所象徵的意義,但這也阻止不了許多人的嘗試。亞倫所穿的細麻布內衣上面加一件內袍,兩者都是細麻布做的,使他不致赤身,束上腰帶,「為榮耀、為華美」。特別要提的是外袍、以弗得、胸牌和裹頭巾。
外袍是織成的一件藍色衣服,袍子周圍底邊有石榴和金鈴鐺穿插裝飾。石榴「與富庶豐富有關」;鈴鐺則不太清楚,有人認為用來驅魔,但這似乎和以色列人處理鬼魔的方式不符,比較可能是用來提示大祭司來了,召集以色列人特別注意他正在進行為百姓的服事。
以弗得是有幾種顏色的圍兜,用巧工織的帶子(是以弗得本身的一部分)繫在腰上,金色、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會幕本身的顏色相同。兩塊紅瑪瑙各刻上六個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鑲在精金製的二槽裡。每一次亞倫穿上這主持儀式的袍子,支派的名字就在耶和華面前作為紀念。如此,神百姓的關注不斷被帶進祂的同在中,而祂永遠不會忘記祂的百姓。
胸牌也是用巧匠的手織成,很美麗,22 平方公分,上面鑲有四行寶石、每行三顆,刻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這樣亞倫就把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帶在胸前。在胸牌的口袋裡放著烏陵和土明,雖然它們是什麼、怎麼用並不很清楚,可能是兩塊平的石頭,不同顏色,或兩面顏色不同,「像骰子或籤一般的用途」。
**裹頭巾(冠冕)**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上面刻著歸耶和華為聖,提醒以色列人他們是特別的子民,分別出來單單事奉神。這樣燦爛的王冠罩在流露皇家尊貴氣質的服飾上,「顯示出大祭司,為神在地上的王國百姓,在祭壇前服事。」
延伸:烏陵和土明
「土明」含有「完成」或「完美」的意思;「烏陵」的含義如今已失落,很可能是「咒詛」。我們知道這是用來判斷神心意的方法,因為出埃及記二十八章 30 節說:「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裡;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將以色列人的決斷牌帶在胸前。」
這套服飾整體的果效,讓人感受神活潑地同在於以色列民中間,祂關愛他們,祂令人順服的威權在他們之上。這也提醒以色列人,因著祂所有的恩典,他們必須小心靠近神,在每一天順服祂的旨意之下活出祂聖民的樣式。
服飾的象徵意義(八 7 ~ 9、13)#
這套服飾的美麗和榮耀啟示神的恩典:祂設立祭司的服事滿足我們的需要,並往前指向基督那完全大祭司的工作。大祭司所穿戴的這套制服,其形像使人想起升天之主的樣貌,正如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一章所記述的「永活的那一位」,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曾死過但如今永遠活著,坐在寶座上統管這充滿問題的世界。約翰描繪的畫像身穿威嚴,祂是有眼目、聲音、腳、執行審判的那一位,顯示神仍繼續關心祂百姓的需要。這世上一切事的結局決定於祂,而不在人類歷史長廊裡那些趾高氣揚、虛假的尊榮者;尊榮和權能單單屬於祂。
這套服飾的意象常在聖經裡使用,作為神百姓應展現之美德的象喻。聖經真正關切的不是衣料的設計和製作,而在於穿著者的品格。
我們所穿的衣服,所有價值算起來都不過是「污穢的衣服」;而祭司應該披上公義,神的百姓要穿上拯救衣,基督的門徒要穿上「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和忍耐」,基督徒戰士要「帶上光明的兵器」,也就是「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在這一切之上,那些要服事神的人,「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膏抹:本是不合格的人需要賦予能力(八 10 ~ 12)#
整個儀式的核心在於膏抹的動作。這特別的膏油由四種香料混合,香氣特別,只用在膏抹成聖的儀式上。首先,會幕本身及其陳設和器皿要用油膏抹,分別為聖歸給神;然後摩西又把膏油倒在亞倫頭上膏他,使他成聖(12 節)。惟獨亞倫受膏,因為只有他以大祭司的職分來事奉。
膏抹是人獻給神要服事時慣有的儀式。當掃羅和大衛受膏為王時,神的靈很有能力地澆灌在他們身上——大衛的情況是這膏油的能力在他為王期間都停留在他身上。向前瞻望要來的彌賽亞,以賽亞同樣預言那一位要為貧窮者帶來好消息的,也要有「主耶和華的靈在他身上」。沒有人有比耶穌更完美的膏抹,祂就是以賽亞所預言的。那位拿撒勒的木匠在三十歲時公開出來傳道,「因為祂成為人,以人的本質活在這世上,雖然祂是永生神的兒子,祂仍要接受聖靈才得以完全,而神給了祂聖靈。」
如果耶穌是如此,那些奉祂的名服事的人豈不更加需要!沒有神所賦予的能力,無人敢服事主。
奉獻之禮:如普通人一般,他們需要成聖(八 14 ~ 30)#
膏抹之後,摩西獻上贖罪祭、燔祭和平安祭(或像這類的祭)。亞倫和他的兒子尚未正式承接聖職:在這階段,他們像其他敬拜者一樣帶著祭牲,把手按在牠們頭上。所以摩西仍然是祭司的角色,直到這儀式進行到膏抹這個高潮的動作(30 節)。
贖罪祭(八 14 ~ 17)#
大祭司所獻的贖罪祭根據先前已指示的條例(四 1 ~ 12),不過有一點重要差別:既然大祭司尚未任職,血還沒有彈在會幕上,而是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壇就潔淨了(15 節)。祭司們還未有機會因罪玷污聖地,因此不需要為他們潔淨聖所;他們就像任何以色列人一樣,來為自己的罪獻祭。
似乎奇怪的是,儀式開始時就先洗了、象徵被潔淨,卻仍要獻上贖罪祭。單單洗了不能適當地贖罪、除去罪愆,為此流血的獻祭是必要的。身體洗乾淨只是罪被潔淨的前奏,只有獻上公牛為祭才算罪得潔淨。
燔祭(八 18 ~ 21)#
與一般程序一致,贖罪祭獻上、罪得赦免之後,亞倫和他的兒子來到獻燔祭的時刻。這也根據先前已設立的條例(一 10 ~ 13),表示他們願意獻上生命單單為要事奉神。藉著這個動作,他們就是在對神說,就如現代許多人透過這首詩歌所說的:
願主取去我生命, 終身奉獻為主用。 取去我時刻月日, 讚美主永無終止。
取去我意志為主, 順從主求為主有。 取去我心為主活, 使永遠為主寶座。
取去我愛我情願, 極寶貴獻主足前。 取去我身心生命, 今奉獻永為主用。
按立的祭(八 22 ~ 30)#
第三種祭與平安祭(三 1 ~ 7)有許多相似之處,只是這裡不叫平安祭,要獻上的公綿羊叫作「承接聖職之禮的羊」(22 節)。被按立,原始的意義是「讓他的手被裝滿」。有些人視之為一種「暗示」:將來亞倫的手要被百姓獻給神的祭所充滿。
延伸:「被按立」的字源
哈理遜追溯這詞在美索不達米亞文化中的用途。在馬里文本(Mari text)裡,「這典故似乎指的是凱旋者分享他們的戰利品」。這使我們更能了解「被按立」的意義:祭司的手不是充滿他們獻給神的,而是充滿神所提供給他們的——是神自己將恩典和祝福授予那些服事祂的人,他們原是不配、也是缺乏裝備的。
這儀式和平安祭主要的差別是:祭牲的血首先抹在亞倫的右耳垂、右手大拇指和右腳大拇指上,然後才灑在壇上。這部分的意義是透明的——祭司與祭壇緊密結合在一起,不能分開。亞倫受膏在右邊,因為右邊是有利的一邊;耳垂、大拇指、腳趾代表整個身體:
- 耳垂受膏,說明祭司需要時常聆聽神的聲音;
- 受膏的大拇指需要持續地作神的工;
- 受膏的腳趾一直有義務走在神的路上。
惟有在亞倫用血膏抹之後,獻祭儀式的其餘部分才得以接下去。先是用油膏抹,現在用血,亞倫的兒子加進來,進行第三次的膏抹,膏油和壇上的血一起用(30 節),他們和他們的衣服都彈上。這最後的膏抹動作使按立來到高潮,終於亞倫和他的兒子完全成聖歸耶和華。接下來的話都說明了:摩西使他和他們的衣服一同成聖。現在他們完全分別出來為神所用,實際上正如循道會的服事公約:
我不再屬於自己,而臣屬於祢。祢意旨如何,使我順祢之意。使我踐行,使我為祢受苦。我願為祢工作,也願為祢棄置一旁。為祢高昇,為祢降卑,均心甘情願。無論坐擁萬金或一文不名,我全無保留,出自內心地獻上,由祢全權支配,藉此或可得祢心喜。榮耀、至高的神,父、子、聖靈啊,祢是我立約之友,我因祢無窮的恩惠,更成了祢約中之僕。阿們。
這約的認證過程很自然地來到喜樂的立約之宴,亞倫和他的兒子把剩下的肉煮了,與承接聖職筐子裡的餅一起吃(31 節)。
我們偉大的大祭司耶穌卻不需要獻上贖罪的祭,祂反倒成了我們的贖罪祭,用祂自己的血使我們得赦免。只是祂以自己獨特的方式獻上了這裡所提到的另外兩種祭:因著毫無保留地獻上自己給神,耶穌成全了整個燔祭的意義;而沒有人像祂一樣享受與神親密的關係,如平安祭所要傳達的。
所有服事神的人都必須站在亞倫所站的地方。不管我們的服事在教會裡是怎樣一種方式,我們仍是罪人,不斷需要赦免,這是我們在基督所獻上的祭裡可以豐富支取的。
每一天我們都需要更新自己的奉獻(如燔祭),頭必須有聖靈的膏抹,兩手空空來充滿祂的恩典;耳朵調準聽祂的聲音,手預備好照祂的旨意去作,腳快走不偏離祂的路。惟有如此才可以分別為聖,預備我們為祂所用,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享受祂同在裡那樣蒙福的親密關係。我們不會比亞倫在更好的裝備下進入服事。
服事一直都是神恩惠的賞賜,惟獨祂讓我們可以運用這恩賜,作為新約之下的傳道人。
等候:如同沒有經驗的人,他們需要塑造(八 31 ~ 36)#
經過這一整天,亞倫和他的兒子也許已急著要開始祭司的工作,但他們被告知必須再等七天才能執行任務。當我們從一個重要位階轉換到另一個時,等候就是轉型期的典型功課。但他們的等候在屬靈意義上,可能比僅僅反映儀式過程一般形式的等待還要大。
等候期強調的是:不可輕率一頭栽進去,以致沒有充分準備就進入服事。這一星期要用來為自己獻祭、維持潔淨、與神的關係更深入,讓自己預備好。延緩是要證明罪根深蒂固的本性,改變是漸進的過程,而且靠著恩典發生。溫漢說:「一個人要玷污他自己,是頃刻之間的事,但是成聖、要除去這不潔,通常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奈特指出,神用七天創造世界、和祂用七天建造並使祭司職分成聖,二者之間有顯著對照——似乎是說這件事和另一件事一樣難,或至少一樣重要。
很悲傷地,即使有這樣的等候期,卻不能避免拿答和亞比戶玷污他們祭司的職分。在他們當職不久之後,悲劇就發生了(十 1 ~ 3)。如果這段反思、敬拜和預備期都沒有的話,不知還會多糟!
耶穌在受洗之後(聖靈降臨在祂身上)並沒有立刻開始公開傳道。馬可告訴我們,聖靈首先感動祂、引導祂進入曠野四十天(不是七天),在那裡使自己剛強、禱告、忍受試探、與撒但爭戰。此後祂才真正出現,開始祭司身分的服事,醫治破碎的人,赦免墮落者。
門徒的經驗也相似:他們首要的呼召不是為耶穌作什麼事,乃是跟祂在一起。甚至主復活之後,他們仍被指教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神所應許的聖靈賜下、傾倒在他們身上,而非立刻活躍地去服事。只有當門徒學會神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呼召他們「進入與祂兒子耶穌基督的關係」,他們才有事奉的根基,或有什麼東西給人,這些都是從他們與耶穌的關係流露出來的。
在這個步調快速的社會、並一些出於善意的熱切下,有些人衝太快要去服事神,讓自己沒有時間在聖潔裡成長,沒有時間在生命的試煉中調整自己,沒有時間尋求從上頭來的能力。一旦離開神格外的恩典,這樣的魯莽衝動很容易落入第一道障礙裡,顯示他們還沒準備好參加這場競賽——更要緊的是這種衝動對他人所造成的傷害。等候不是額外的一個選項,而是成聖過程中的一個要素。
利未記八章從頭到尾特別要人注意神所吩咐的事。最後一句交代,是把順服的指揮棒從摩西交到亞倫手上,於是亞倫和他兒子行了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36 節)。再沒有比謹慎服從神所吩咐的一切命令,是更好的開始服事的方法了。祭司職分不是人的發明、或一種社會學的便利措施,而是神為那些站立在祂和祂百姓鴻溝之間者所設立的秩序。今天那些站在這鴻溝之間的人,仍被要求順服神,其小心翼翼不亞於許多世紀前摩西和亞倫在曠野會幕中那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