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本能地要獻祭,天性深處有某種東西驅使他們這麼作。在近代已開發世界,犧牲奉獻常指為他人或國家獻出有價值之物——父母節儉以供孩子教育,軍人死在戰場。但人類歷史上大部分的獻祭,是把一種通常很有價值的東西貢獻給神明或君王;今天在已開發世界之外的許多地區,仍然如此奉行,不需要辯明或解釋。以色列人也是如此,利未記一開始也沒有解釋——就只是視為當然: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這是命令,就要這樣作。
然而這乍看之下可能是假象。沒有說明為何要獻祭,部分理由是利未記並非單行本,而是摩西五經中以色列故事的一部分,更是出埃及記敘述的續篇。
出埃及記說到以色列人從埃及被拯救出來,神在西乃山與他們立約,指示會幕的設計和建造。出埃及記最後幾節,摩西站在會幕外,耶和華的榮耀充滿了會幕;利未記第 1 節,摩西仍站在那裡,現在神從會幕中對他說話——神已住在祂的百姓當中。
這些事件指向神的救恩,以及祂格外慈愛的揀選,讓以色列作祂特別的子民、住在他們中間。既然神剛拯救這國家脫離壓迫、在威嚴中向他們啟示自己,要去證明獻祭的必要就是多餘的了:拯救的恩典、威嚴的聖潔、可畏的接近,理由足夠矣。這就是為什麼神說「當」(when)有人獻,而不是「若」(if)。
獻祭也不需給理由,因為在古代世界這很普通;但以色列的神給立約的百姓特定指示,他們必須有所不同——一個聖潔的族類,分別出來單單歸屬祂。他們要脫離那種嚴重污染周遭文化、對靈性有害的獻祭。
- 外邦的獻祭是為了扭轉一位不情願之神祇的膀臂。
- 以色列所獻的祭是神所供應的,有神的指示與啟示,審慎進行,不是廉價模仿鄰國。
- 即使是很自然的事,百姓也在神聖潔的火中進行;靠近祂不是他們的選擇,而是神的要求。
神呼叫(一 1)#
不要輕易略過開頭幾個字,彷彿只是揭開主題的媒介。這說的是神所發布的召集令,和祂所渴望的。這是摩西第三次被神召喚:神在沙漠荊棘叢中呼叫他、給他帶領以色列出埃及的使命;從西乃山頂呼召他、宣布立約;現在呼叫他去揭開更多以色列人該如何生活的法則,好讓他們享受與神持續的相交。
利未記的關鍵信息在十九章 2 節有總結:以色列全會眾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聖潔是個很大的概念,影響生活每一個領域:
- 不只在聖潔的殿堂,也在廚房、臥室、餐室、法庭。
- 涵蓋生與死的各樣大小事,不分時間季節,是國家的、也是城市的事。
- 關乎以敬拜親近神、以尊榮祂的方式管理受造之物、以誠實正直和憐憫來愛祂的百姓。
聖潔的重點在於分別和潔淨:以色列人如何敬拜、吃什麼、如何相愛相待,都由潔淨的思想管理。其真正核心,就是蒙召在生活中反映出他們神的性情。
利未記,正確地理解,主要是說到關係,而不是規定。在這呼召的背後,是神渴望與祂的百姓相交、在他們中間居住。它說的是百姓如何保持與神親近。
成為聖潔子民的異象被嚴格要求,因此神在恩典裡給他們仔細的引導。祂不讓他們猜測或盲目揣測,而是明說——至少三十五次我們讀到「耶和華對摩西說」。這些不是摩西想像的產物,也不是後世學者的發明,而是從神來的啟示,必須詳細研讀、認真討論、謹慎解釋應用、歡喜順從。
不可避免地,以色列人未能忠實活在神面前。不潔、罪和錯誤悄悄潛入,成為必須對付的事實——否則神的同在無法繼續在他們中間。他們與神、與社群之間若要恢復和諧,就必須有一種饒恕和復原的方法,使他們帶給世界、恐將令受造世界回到渾沌的混亂,被一種提升生命價值的秩序所取代。利未記開頭的話告訴我們:如同當年在埃及,以色列的幸福始終在於恩慈的神主動的看顧——祂打破沉寂,指示他們之間的友好如何培養、失敗了又如何修復。
「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一 2)#
利未記前七章敘述以色列人要獻的祭,詳細提到五種。
- 前三種為自願獻上,從感謝的心自然流露,燃燒時散發馨香使神喜悅(一 9、13、17):完全的燔祭(一 1 ~ 17)、素祭(二 1 ~ 16,又稱穀物的祭)、通常叫平安祭的相交或為健康而獻的祭(三 1 ~ 17)。
- 後兩種詳載於四章 1 節至六章 7 節,是贖罪的祭,處理所犯的罪和惹來的罪愆,在某些狀況下要求獻上。
- 六章 8 節至七章 38 節再從祭司觀點補充了解。
其餘獻祭散見各處:與潔淨有關(十四 1 ~ 7、48 ~ 53)、與許願有關(二十七 1 ~ 33);一年一次的贖罪日(第十六章)更帶出把代罪羊送往曠野的獨特儀式(十六 20 ~ 22)。
利未記首先介紹的獻祭次序,不同於告訴祭司時所用的,也不同於體制實踐出來的次序。次序的改變有屬靈的意義,後面會看見。
即使每種祭目的不同、獻物不同、方式有別,所有儀式都採取相同的基本形式:
- 選好祭物,擺上,按手在上面。
- 殺了祭牲,血彈在壇上。
- 至少一部分要燒掉,沒燒去的處理掉或吃掉。
儀式的每一個元素都重要,其間的差異有很大意義。米格倫(Jacob Milgrom)說,每一個特色「都是蘊含著意義」。神使用這些象徵的、奉獻的行動儀式,教導以色列人屬靈的真理。正如巴倫坦(Samuel Balentime)所說:「利未記的讀者會在這些細節中找到神。」
「他的供物若是一種燔祭……」(一 3 ~ 17)#
燔祭是最常獻的祭,每日天亮和晚上例行獻上。這是最基本、含所有目的的獻祭,傳達一個信息——神渴望人全然獻上為祂。這大概解釋了為何神指示摩西時第一個提到它,也是惟一完全放在壇上、讓火完全燒盡的祭。
神邀請的敬拜者#
燔祭任何人都可獻,男人或女人;ʼādām 一字翻譯為「你們」。所有人都被邀請近前來(qorbān 本義是「近前來」,譯作「獻祭」),無論祭物公母、無論經濟情況和社會地位。威嚴的西乃山之神渴望與百姓有親近的友誼,但他們不可輕忽這特權。
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指出,會幕裡所發生的「喚起一種戲劇性的參與感覺」——making、doing、bring、offering 這些主動的動詞,要求以色列人主動、親身地參與,以利於神同在所帶來的祝福。即使祭司扮演重要角色,敬拜仍需主動參與而非被動旁觀,無法由別人代替:
- 百姓要在會幕門口自己獻上祭牲(3 節)。
- 宰殺、剝皮、洗淨、切塊都親手作(5 ~ 9、11 ~ 13 節),不能免去這些費力動作和一團髒亂,乃要個人去經歷。
指示敬拜者按手在燔祭牲頭上(4 節),更進一步強調個人參與。第 4 節最明顯的解釋是:燔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這動作牽涉敬拜者的罪轉移到祭牲身上,祭牲站在敬拜者該站的位置作為代理者。敬拜者與所獻的祭有最密切的關聯。
延伸:按手意義的爭議
這動作的意義(真實地貼靠在祭牲上面)有許多爭議。反對替代贖罪神學的人,認為這只是與祭牲認同的方法、或指示這是誰的、或把祭牲獻給神,就如按手在利未人頭上把他們獻給神。
但這是膚淺的看法。相信替代贖罪者有更深的了解:華德‧凱瑟(Walter Kaiser)問得好——若目的只是指示祭牲歸屬,為什麼只有流血的祭才按手?利未記十六章 21 節更明確地贊成按手所含「罪從敬拜者轉移到祭牲」的意義(即使那裡說的是兩手)。
神所悅納的祭牲#
這隻祭牲可從牛群(3 ~ 9 節)、羊群(10 ~ 13 節),甚至一隻鳥(14 ~ 17 節)取來。因為是自願獻的祭,神關心沒有人因負擔不起而受攔阻。經文未明說,但隱含其中:富人帶公牛,較不富有者帶綿羊或山羊,窮人可從鴿群捕一隻。
「神不希望普通的以色列人來獻他們負擔不起的。」祂的恩典是包羅深廣的,不想排除任何人來享受祂的同在。一般而言綿羊最常獻,但既是甘心祭,人可自己決定帶什麼來。
然而在「神廣大的憐憫」中也有張力:供物若是小牛、綿羊或山羊,必須沒有殘疾、公的(3、10 節),要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就必須從最好的品種中選擇。
燔祭不是處理掉殘疾畸形動物的方便辦法。神不會被次好的打發,祂配得最好的。祭物必須是獻祭者付代價帶來的。大衛數點人數煽起驕傲後,亞勞拿要提供他便宜的贖罪方式,他卻喊著說:「我不肯用白得之物做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神。」不付代價的敬拜就不算什麼;廉價的獻祭導致一種廉價、表淺、貶低的,對永活神的經歷。
延伸:為什麼祭牲要用公的?
傳統解釋傾向說公的代表力量或較優越,或古代社會對公的標價較高。更有說服力的是另一種看法:在以色列社會,公的其實比較不那麼需要,因為母的會產奶、生下後代,所以更有價值。
雖難以評斷,應注意母的祭牲在為相交或為罪獻上時都完全被接納。可見「用公的」是特別針對燔祭,而非一般規則——既是自願獻的祭,公的比較可以犧牲,所以被接受。
神吩咐的儀式#
敬拜者與祭司各有分工:
- 敬拜者負責殺動物,然後剝皮,臟腑與腿用水洗(9、13 節)。這很重要,因為內臟未清乾淨、腿上糞便未清理,都不可碰到神的祭壇。(獻鳥例外,因太小,只需祭司動手即可,15 節;祭司也要除掉鳥的嗉子和髒物,16 節。)
-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壇的周圍(5、11 節);若是鳥,血要流在壇旁(15 節)。
利未記十七章 11 節說明了血為何在獻祭裡那麼明顯:血是生命之所在。血流出來,就是指生命放下了,代替敬拜者自己的生命獻給神,作為贖罪的方法。
然後祭司把肉塊帶到會幕門口附近的銅祭壇——這壇指定來燒百姓甘心獻的祭牲,雖在會幕區域內,但以與至聖所的距離衡量,聖潔層級較其他壇低。肉塊擺在壇上的火柴上,要完全燒盡,不留下什麼讓人帶走;整個祭物都屬於神。這裡的用詞不是溫和燒烤,而是完全燒盡成灰、化為煙、昇華上升,成為獻與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神所悅納的祭#
燔祭在多種情況、以不同理由獻上,但基本目的在規則裡是為敬拜者贖罪(4 節)——恢復與神關係的和諧。這樣明確的敘述,不能為支持別的解釋而輕易擺在一邊。
燔祭不像贖罪祭、贖愆祭那樣是干犯特定罪時被命令獻上的,但它同是流血的祭。正如凱洛格(Kellogg)所言,這使我們想起「贖罪的必要,比較不是我們沒有作什麼,而是因為我們是什麼」——罪既指所行的,也指天然的性情和傾向。任何人都不能毫無察覺自己的罪,就想跨過這障礙親近神。
聖經其他地方一再提到燔祭,告訴我們它包含很廣泛的意義:
- 洪水消退、大地復甦時,挪亞在敬拜中獻上此祭。
- 許多人把它當作禮物獻給神——自由獻上的奉獻,不是因神需要,也非賄賂操縱,單單表達感謝(二十二 18)。
- 約伯以此祭作規律的靈修操練;大衛伴隨悔改獻上;所羅門一年獻三次;希西家潔淨聖殿後在感恩裡獻上。
- 神說燔祭要「常獻在我面前」,是早晚都要獻的主要的祭。
這些都證明獻祭的重點在於渴望討神喜悅,出自完全奉獻、感恩的心獻上禮物。因此顯然,僅僅表演外在儀式不可能獻上蒙悅納的祭——敬拜者內心的態度同樣重要。除非所獻的祭表達「憂傷的靈……憂傷痛悔的心」,否則只會讓神痛苦,而非喜悅。
燔祭與其他祭最不同的特徵,是它全部都要燒在壇上。這象徵全然降服、完全獻上、完全奉獻給神,沒有一點可以拿回來——無條件、無保留地把自己給出來,像這替代的祭牲。這是對神的救恩和立約之愛合宜的回應。
獻與耶和華馨香的祭#
後來燔祭因經常重複而似乎貶值了,常不再伴隨內心痛悔與虔誠獻上——而這原是燔祭所要表達的。然而這祭在初代教會持續在基督裡向信徒說話,今天仍然如此。
它指向基督的獻祭#
在新約裡,燔祭指向基督的獻祭——祂甘願受死、將無瑕疵的生命獻為祭——是完美的燔祭。
- 福音書敘述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大聲禱告,完全放下祂的生命。
- 保羅透過獻燔祭的眼光看十字架:「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當他說耶穌「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正是宣告燔祭所含的「完全獻上」。
- 彼得同樣用燔祭模式,讓人注意耶穌是「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
燔祭典型的意義在希伯來書中得最完全的闡明。希伯來書十章 5 ~ 7 節引用七十士譯本詩篇四十篇 6 ~ 8 節:
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 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 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 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
希伯來書把這經文應用於耶穌基督,在十章 10 節續陳「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耶穌圓滿無瑕、完全獻上自己給神。祂所獻的祭比以前、將來所獻的都卓越,沒必要再有其他的祭獻上了。
它指向信徒的服事#
燔祭也說到信徒在敬拜中靠近神,必須小心謹慎,而非錯以為我們有權就近祂、以為都是自己的發現、自己很重要。它說到:
- 每天要悔改,從我們不斷犯的罪潔淨(約壹一 7 ~ 9 真實的意思),即使已有確據祂的血塗抹了這些污穢。
- 相信自己在基督裡被接納,這鼓勵我們「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 若神從埃及拯救出來的人都對救恩表達歡喜,我們回顧藉基督而來更偉大的救恩,豈不更當以感恩的心表達感激——不是因為必須,而是因為我們想要。
總而言之,這說到所有基督徒被要求的、完全獻上自己的生命——不論男女、貧富、平信徒或按立聖職者——好讓生命成為神喜悅的馨香,而非冒犯神的鼻子。在曠野會幕被獻上的燔祭,今日在世界沙漠之地跟隨耶穌的人也要每天獻上。
耶穌告訴我們要盡心、盡智、盡力愛神,盡所有能力立志、思考、感覺、行事,這就捕捉了獻上為祭的意思。保羅也勸羅馬信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這正是燔祭的意象。高力富(Michael Griffiths)在馬來西亞高地迷路後寫下「僅此一生」:這正是我們都必須獻上的,要問如何成為神的榮耀與人最大的幸福所用、如何盡可能而有效地被神使用。燔祭給了答案——這一生必須擺在壇上,完全奉獻給神。
真正感謝神奇妙恩典的信徒,沒有自己的人生,他們也不渴望——因為沒有比成為神所悅納的馨香之氣更使他們欣慰的了;一種由他們生命的總和所獻上的、神所喜悅的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