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書的最後一章完全都是禱告,但並不是因為走投無路才如此。錫安女子很早就揚聲向神呼求,懇求祂觀看她所受的苦難(一 9 下、11 下、20 上,二 20 ~ 22)。不過那些都是比較短的呼喊,明顯是絕望、筋疲力竭的呼喊。現在,詩人帶領百姓作一種持續的禱告:他延續錫安女子對神的渴望,除了要祂觀看,又從各方面加上祈求的內容。
詩人由百姓困苦的景況開頭:
- 面臨征服者強勢的軍力與不斷的騷擾,眾人惟有掙扎求存(2 ~ 10 節)。
- 伏在仇敵手下盡是殘暴恥辱,只能苟且偷生(11 ~ 14 節)。
- 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帶來深沉黯淡的憂傷(15 ~ 18 節)。
接著(為了想盡力安慰這些無人安慰的受苦者),他開始回憶先知帶來希望的話語(四 22 上),以及他先前所提到的神不改變的信實和憐憫(三 22 ~ 24),再將此轉為向這位永不棄絕以色列民的全能神作最後的祈求。
2 ~ 18 節所描述的,最可能是耶路撒冷被毀後、有些倖存的百姓仍在猶大地的時刻。耶利米書曾描繪:當有些百姓不顧耶利米勸告、要逃難前往埃及之前,那幾個月痛苦的日子(耶三十九~四十三)。哀歌五章的用詞,似乎是滔滔不絕地訴說他們家破人亡的苦難,被不停地攻擊、殺戮、掏空了裡外。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觀看(1 節)。這些字強而有力地呼應著他們以前對神的祈求,因為這就是出埃及的用詞。當我們說神記念時,並不是說祂以前忘記了,而是說祂對所記念的事採取行動了。當以色列民在埃及因作苦工而哀哭時,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他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出二 23 ~ 25)。出埃及的神,現在難道不再一樣了嗎?即使他們心知肚明、如今受苦是因神在懲處他們的罪,但難道神不再存憐憫來觀看、記念、採取行動了嗎?倘若過去有一個出埃及的故事,未來是不是也可以再有呢?
1. 掙扎求生(1 ~ 10 節)#
那麼要神觀看什麼呢?基本上是指我們所受的凌辱(1 節)── 包括許多種類的恥辱,每一個都極深極重。他們過去的生活曾經那麼穩固,以為一直被君王、土地與雅巍(Yahweh)所立的約這些永不斷裂的纖維所保護著。如今這些經緯全都斷裂、曝露四散、脆弱不堪,人民在饑荒中奄奄一息。
第 2 節的用詞與以色列在出埃及前的社會經濟狀況有極深的關聯。土地與整體而言以色列民的產業,雖然雅巍仍是最高的擁有者(利二十五 23),卻已送給雅巍的長子以色列,因此這就是從祂而得的產業。他們在此地的生活,就是與雅巍立約關係觸手可及的記念 ── 他們就是居住在神的土地上、神的子民。
「外邦人/外路人」與「土地、份」的立約意義
你若在被擄前是居住在此地的以色列民,那就包括了:一塊由以色列各家族傳承的土地(你是屬於「父家」的一員,在以色列的支派內),有「份」於你家族土地的出產,也就是國家的「產業」(希伯來文可指這兩者)。這都是作為明確歸屬於雅巍立約子民的重要證明和益處。
反之,那些外路人、外邦人在立約群體中沒有任何明確的地位(即使在某些儀式中可有條件地參加),主要是因為缺乏以色列的血緣與土地這兩種條件。因此外邦人(沒有土地)及宦官(沒有後代)就一定不能成為雅巍的子民 ── 直到雅巍的應許也臨到他們(賽五十六 1 ~ 8)。
可是如今呢……!又發生了另一個可怕的翻轉。我們的產業(土地本身)、我們的房屋(不僅指建築,也包括整個家族),竟然被外邦人、外路人所霸占掌控 ── 他們原本與此無份無關。原先被瞧不起的局外人,如今竟成了這領土的地主和老闆,其羞恥、凌辱及神學上的震撼是何等深、何等難耐!
還有更震驚的事(3 節)。寡婦和孤兒原本是指喪親失怙、失去立約群體保護網的人。如今曾在國土中有支派宗族(希伯來文稱這種擴大的家族為「父家」)保護的以色列民,一切減到最低的邊緣,成了無依無靠的百姓。從希伯來原文的次序可看出加重語氣:「孤兒,我們已成為無父之民;母親儼如寡婦。」柏琳(Berlin)說到「巨大的損失……社會最基礎的結構 ── 家庭,以及透過繼承得以維護它延續的機制 ── 已全然破壞,蕩然無存」。這正是申命記早已刻畫的咒詛不幸成真(申二十八 30 ~ 33)。
但這裡明顯還有個矛盾:
- 神再三藉先知懇求百姓要憐憫「門口的寡婦、孤兒及異鄉人」,律法、先知書、智慧書都載明這吩咐。
- 然而世世代代以來,以色列民不僅不護衛無家可歸者,反而踐踏欺凌他們。
- 耶路撒冷被毀,部分因素就是神要審判這種群體的罪惡:由於他們不顧念弱勢,神就叫他們自己也淪為受欺凌者。
如此,神的審判就是要讓行惡者自己也嚐嚐惡行的苦頭。這是殘忍的事實 ── 我們所曾目睹的一切,有一日我們自身也成為那樣的人。我們如今成了「異鄉人……外邦人……孤兒……守寡的……」,曾經緊密相連的血緣之親或朋友如今已四散。曾經是不可一世的帝國顯要,我們如今成了局外人、弱勢者,不得不伸手乞憐。
在自己的故土被看待為入侵者手下的異鄉人,是什麼滋味?在世世代代居住的土地上被「連根拔起」?這正是耶路撒冷淪陷、在巴比倫人占領下猶大所經歷的:
- 在曾屬於他們的土地上,還得付錢才能使用基本設施(4 節)。
- 被士兵不斷追逐,疲於奔命(5 節)。
- 為了餬口,只能厚著臉皮與昔日的敵軍說好說歹(6 節)。
- 一度曾是為奴之國、被神大能救出埃及的以色列民,如今卻被最低賤的敵軍所征服統治(8 節)。
- 圍城已過,流行病、饑荒仍然肆虐(10 節)。
但即使在這樣的驚恐和困頓中,他們仍承認自己的罪(7 節)。他們固然向神抗議圍城及隨後濫殺所引起的極度苦難,但也清楚這一切是因他們延續好幾世代的悖逆。
我們若把第 7 節詮釋為一種自我申辯,就錯了 ── 不可讀成被擄之民意在責怪「都是老祖宗犯罪才害我們受審判」。知道自己犯了罪(16 節下)、需要悔改復興(21 節)而在沉痛悔罪的禱告中,怎麼還可能有自以為義的語氣呢?
詩人已堅定地說過,同胞所犯的罪不僅有列祖累積的,現今的世代也包括在內(認罪見一 5、8、14、18、20、22 節,二 14 節,三 40 ~ 42 節,四 6、13 節,五 16 節)。現今的世代誠然背負了過去世代累積的罪而遭懲處,但他們也絕非無辜替別人受罪。
2. 恥辱和苦難(11 ~ 14 節)#
焦點從百姓「經濟」的崩毀轉到社會現象 ── 一些特定群體遭受摧殘的恥辱。
敵軍對婦女的凌辱(11 節),向來是每個世代戰爭(包括今日)中最邪惡的一面。它不僅是恐怖的性侵犯,也如奧康納(O’Connor)指出的,是「一種羞辱與摧毀整支民族的武器……對男性更是一種羞辱與鎮壓的手段,他們原本該保護自己的女性同胞。它侵犯了國家的『純潔』……企圖抹滅民族血統的純潔」。
對社會各階層也不放過(12 節):
- 原本最受尊敬的老人如今顏「面」掃地。
- 「王子」被凌辱折磨或被砍頭。吊起他們的手意思不甚清楚(是折磨方式、綁在竿子上、釘十字架,還是處死後懸屍示眾?),但無論如何都是公開羞辱混合肉身折磨、甚至凌遲至死的怵目驚心描繪,連地位最高的人都不能倖免。
其餘階層也逃不過征服者的毒手(13 節)。碾穀本由婦女或奴僕為之,如今少年人也被抓來作這種低賤工作;年輕力壯的男子則被迫扛木柴而仆倒。如此以色列民被征服,使約書亞的後代也淪為當年被征服的迦南人所作、一樣層次的苦工(書九 27)。
因此社會群體的生活由整個頂峰崩毀到底。老年人不再能公開帶頭治理整個社群(14 節上),少年人也不再愉悅作樂。以色列數百年的活力到此戛然而止,如一座死城。除了被強暴者暗自的飲泣、悼念被吊死者的嗚咽、勞動過度的喘息之外,整個國家只剩下被踹在腳下支離破碎的一切。
3. 為錫安的悲憾(15 ~ 18 節)#
當詩人引導他們來到此刻祈禱的最高峰時,百姓大概只會唱哀歌了。快樂、跳舞都拋諸腦後(15 節),而且他們究竟能否返回,直到本章末了都還是未知數。冠冕從我們的頭上落下(16 節上),字面可能指西底家王被捉拿;從象徵而言也指:他們原本尊貴受敬重、有國家的治理威權,那雖微小但歷史悠久、曾有盛名的首都,如今卻蕩然無存。
我們有禍了!這些自我控訴回應著一聲聲的「禍哉!」── 大約一百五十年前提哥亞人阿摩司以來、數個世代先知不斷發出的警告和咒詛之聲。第 16 節下的幾個希伯來文(「我們有禍了,因為,我們犯罪了」)可算是本卷中最短、最簡要、最深的自我認知時刻。
這可能是聖經中最簡潔、最濃縮的認罪悔改精意,也呼應耶穌比喻中那個稅吏:「那個稅吏……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 13)
詩人就是站在這個睜開眼卻充滿淚水的認知基礎上,引導同胞向神祈求賜下悔改與復原的恩典(21 節)。雖然本卷沒有寫到從神而來的回覆,但我們可以存著盼望,知道他們的禱告得到最終的保證,正如耶穌應許那個稅吏 ──「自卑的,必升為高」。
但這樣的確據和高升還是一個很遙遠的夢。這些事(17 節)正指出眼前痛苦得令人難以置信的現實,並作了一個總結:錫安山荒涼(18 節)。為此「我們心裡發昏,我們的眼睛昏花」。回想二章 5 ~ 9 節所說地上的實況:錫安山頭曾有一座聖城,如今成了一堆污穢的亂葬崗,任野狗奔馳。
錫安山荒涼──昔日詩歌如今何在
看哪,錫安,「我們神的城,他的聖山」,如今已無法訴說「榮耀的事」(詩四十八 1 ~ 3,八十七 3)。看哪,「耶和華殿的山」已無法成為萬民流歸的山(賽二 2),而是被夷為平地、被萬國踐踏、倒臥血泊中,被惡疾、刀劍、烽火肆虐,灰飛煙滅。看哪,「全地的喜悅」成了全地的笑柄。「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對我們提出這邀請的喜悅到哪兒去了呢(詩一二二 1)?「倚靠耶和華的人,好像錫安山,永不動搖」,有信心唱這首詩的人到哪兒去了呢(詩一二五 1)?
哀歌五章 18 節不過幾個字,卻將一整卷書的災禍作了總結:以色列的土地、城、王、聖殿、信仰,以及作為與雅巍立約子民的以色列本身,全都崩毀、銷聲匿跡。對所有觀察者來說,一切都付諸東流。
而以色列的神呢?喔,不會的!因為這是「禱告」。第 1 節的「禱告」又是向誰祈求呢?祢,耶和華啊!(19 節)這個隱而不顯的神,卻是一位碾穀者、收成者、審判官和檢察長。信仰就是要去承認、宣揚這樣的真理。這群被擄之民儘管被輕看藐視,在世俗的磅秤中被視為無足輕重,卻觸及了信仰的核心。
4. 追尋神(19 ~ 22 節)#
**祢,雅巍……**這些字有加重語氣,只差沒有加上保羅常用的「但是」。面對第 18 節那一連串肉身、家園、情感和神學上極度的苦難,百姓回轉向他們認識的、歷世歷代與他們立約的神。他們知道祂仍在那裡,因為他們知道這一切的荒涼是出自祂的手。這個禱告到達最高峰時,突然越過那些打擊、毀壞與死亡的裂口,出現令人驚奇的信心跳躍:從神在地上居所的廢墟,提升到達天上神永恆的寶座。
第 19 節是令人屏息的對比與挑戰。從某個角度看,它是對巴比倫征服者一個大膽、顛覆的嘲弄。他們以為擊垮了誰?當然是悖逆的耶路撒冷。他們為什麼掠奪、焚燒聖殿?為了證明巴比倫神祇贏過以色列神。可是若真像他們所想的那樣,那就大錯特錯了。雅巍的殿固然已夷為平地,但是誰出手的?當然是尼布甲尼撒。可是耶利米書和哀歌卻(很令人無法釋然地)清楚言明:在尼布甲尼撒背後的那根大槌,乃是雅巍的手。
以色列的神把自己的殿摧毀?巴比倫人太難以置信,不曾聽過耶利米話語的大多數以色列民也難以置信。但對哀歌中那群被詩人引導而祈禱的百姓,就不再難以置信了。
當然,從另一角度而言,這個壞消息(雅巍以統管萬有的大能委託一個國家親手摧毀祂自己的殿)倒未嘗不是個好消息,這也是盼望的根基。因雅巍仍舊坐在寶座上為王!「聖殿雖然被毀,神的寶座卻永遠長存。」雅巍的統御遍及天上地下,一點兒不受建築毀壞所威脅。所羅門獻殿禱告時就問過:「神果真住在地上嗎?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王上八 27)當殿淪為百姓違約、拜偶像、行惡的溫床時,神不僅不需要殿,也能夠並要摧毀它(如耶利米冒著性命所預言的)。它就真的被夷為平地了。
但是聖殿雖荒涼(18 節),百姓仍舊堅守從天上啟示給以色列的信條 ── 自古傳唱、今日更形需要的真理:
耶和華啊,你存到永遠; 你的寶座存到萬代。(五 19)
第 18、19 節併在一起尤為有力,無論從詩詞或神學角度看皆然:以色列從最低點(錫安山 ── 神在地上的居所 ── 荒涼被玷污),來到宇宙(甚至宇宙之外)的最高處(神永存的寶座)。其實神的榮耀早在地上居所被毀之前就已離開(結八~十),但神自己天上的寶座永不動搖。讓以色列記住他們是在向誰禱告。創造天地的主統管其間所有,祂的殿乃是這整個宇宙;祂的統御超越所有物質建築,卻也影響著地上所有實體和歷史中所有事件。
賽六十六1~2──天是我的座位
耶和華如此說:
天是我的座位; 地是我的腳凳。 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 哪裡是我安息的地方呢? 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 所以就都有了。 但我所看顧的, 就是虛心痛悔、 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十六 1 ~ 2)
第 19 節的用字呼應一首詩篇,很可能出自與哀歌相同的恐怖時刻。詩篇一 ○ 二篇的小標題「困苦人發昏的時候,在耶和華面前吐露苦情的禱告」,聽來與哀歌大部分聲調一樣悽慘。詩篇中段有一段肯定:「惟你耶和華必存到永遠,你可記念的名也存到萬代。」倘若這裡可以讀到迴響,那麼這篇詩接下來幾節必然可見盼望 ── 他們繼續邀請神「起來憐恤錫安」,期待那日「耶和華要重建錫安」,好使未來世代藉此「讚美耶和華」(詩一 ○ 二 12 ~ 18)。
因此第 19 節將整個禱告甚至整卷都採取這樣的角度:它提供一個盼望的根基,只是還無法說得明確清楚。神仍坐在寶座上,可是祂還記得屬祂的子民嗎?這正是問題所在,到今日也都還是個問題。
因為說真的,現今的世界就像是個一直忍受被神無限期遺忘(20 節)的世界。在這樣的時刻,聖經中許多向神發出的哀鳴呼求就只能問「為什麼?……為什麼?」**你為何永遠忘記我們?為何許久離棄我們?**即使承認了每一項罪、承受了每一件懲處,日子依舊漫長,痛苦似乎永無止境。「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離棄我?」(詩二十二 1)然而,即使是問題的形式 ── 稱呼「耶和華啊,你」── 都設定了他們與這位立約的神雅巍還維持著關係。
這問題的痛楚在於:這是一種支離破碎、藕斷絲連的關係,而不是一種嚴重到無可挽回、也不復存在的關係。倘若祂「不再是」這份立約關係的神,那祂為什麼「不能」離棄、忘記他們呢?
第 20 節是本卷最後一次質問,並且像其他所有問題一樣得不到回覆。神不解釋(先知已經解釋過了),也未訂出施行審判的時間表。詩人和他代表的百姓,疑問依舊懸在半空中,挑戰著這個令人難以忍受、負荷著神忿怒日子的「此刻」。
因此當問題依舊得不著回覆時,最後能作的就是一段懇求(21 節)。可是這懇求有多大的變化!前面所有懇求都是邀請雅巍親臨現場、注目觀看 ── 當錫安女子面臨可怕苦難時,這種反應完全可理解。可是到這裡,懇求已改變:百姓不再請求神來垂顧觀看他們,而是求神使他們得以回轉歸向祂。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向你回轉,我們便得回轉。
希伯來文是「促使我們回轉,雅巍,向著祢,我們便得以轉回」。他們現在所求的不再是撤離仇敵、重建錫安,甚至不是終止苦難;他們所求的像約伯一樣,是再次見到神的面,重新確立與神立約的關係。
而且他們也十分釋然地承認:這種關係的復原一定要來自神這邊 ── 必須是神自己主動要使祂的子民回轉歸向祂。「促使他們回轉」正是希伯來文動詞(šȗb 的使役態)所表達的態勢。詩人為此禱告,加入詩篇作者同樣的祈禱行列。這是申命記三十章所言明的真理(申三十 6):神的恩典應許要使一群悔改的子民尋見祂、全心愛祂;也呼應耶利米放在以法蓮口中悔改的話語(耶三十一 18),更預期了以西結的應許(結三十六 24 ~ 28)── 神真的會開始並完成祂子民復原的工作,這完全要靠神的恩典和榮耀來成就。
這樣的聲音我們從聖經其他處都可聽見,但在哀歌中則不是。即便如此,我們仍渴望哀歌是以第 21 節這偉大的祈求作結束的。因為如此一來,我們才可以信心十足地將聖經中神明確的應許和對未來的盼望讀進哀歌中。我們已讀過以賽亞書四十至五十五章!我們確知神會怎麼說,即使現在還沒有說。
可是,哀歌並未停在這裡。
第 22 節:「除非」還是「即使」?#
我們不能跳過第 22 節,雖然它是有名的棘手問題。兩個主要動詞大喇喇地擺在這裡:「棄絕著,你已棄絕我們,你對我們大發烈怒,到達最高的程度。」關鍵在於該如何解釋這一節開頭的兩個字 kî’im。英文版最普遍譯作「除非……」,但我個人較偏愛「即使,若……」。差別如下。
若譯作「除非……」:第 22 節似乎為神願不願復原他們加了條件 ──「倘若」祂「不再」棄絕、不再發怒,那麼祂就一定要復原他們。但眼前現況強烈暗示神還在棄絕他們、傾倒怒氣。因此這譯法最可能在禱詞中放入一種負面的懷疑:「神已經鐵了心,要全然棄絕以色列民。」這仍然模稜兩可,只是否定的可能性最大,因而哀歌結尾就停留在一種可能淪入絕境的不確定中。
若譯作「即使如此/即使……」:第 21 節祈求神復原他們,第 22 節立刻又「重複認定」神仍在對他們發怒,這可從眼前恐怖的苦境得證。神真的棄絕了祂的子民、真的超絕地發怒,這是毫無疑問的 ── 倘若他們執意悖逆違約,律法和先知早已預告了這下場。詩人與百姓並未否認自己悖逆犯罪的事實,也承認正是罪有應得才導致神的棄絕。第 22 節提到的,正是他們心知肚明、持續不輟的狀況。
然而── 儘管他們對神的棄絕和怒氣了然於心,仍十分認識神,以致可以作出第 21 節這樣的祈求。不論那棄絕和怒氣多麼可怕,面對眼前看似綿綿無盡期的痛苦,他們仍相信它不會持續到永恆。值得注意的是,五章 22 節並未使用通常譯為「永遠」的字,它只是重複「棄絕」並強調「發怒」這兩個動詞。這是他們目前的光景 ── 在神全然的棄絕和極度的忿怒中;但儘管認知這現實,他們仍不顧一切要向神呼求,求神復原。
詩人偏偏「不是」停筆於第 21 節,我們不能不尊重他刻意留下第 22 節這個尾巴。本卷留下這種訴說棄絕與怒氣的禱告作結尾,意味著什麼呢?我個人認為,他「不是」想故布疑陣、讓之前的肯定(19 節)與懇求(21 節)落在懷疑否定的氣氛下;而是要把之前那一絲盼望,放在「眼前持續不輟的苦難」這個背景之下。讀者不會忘記我們一直聽到的是誰的聲音 ── 那是一群還在「承受」苦難、暗無天日的百姓。第 19、21 節的肯定與禱告,是來自一場尚未緩和的風暴核心。
因此本卷的最後一節就與全卷一致。詩人在為同胞發言:這就「是」我們的現況、我們的痛苦。在神統管萬有的能力之下,未來無論如何,我們都要確定讓你們聽見、看見、知道此時此地我們所經歷的一切。哀歌便又回到開頭那恐怖的一切,但又與開頭有些「不同」── 因為過程中已微微透進一道光,那是對神本有的認知,這一點點真理就足以打破布滿全卷的、神隱之神不發一語的沉寂。
就如以色列被毀產生的暗無天日,不能摧毀以色列仍存的一線希望(第三章那希望就穿透了黑暗);詩人信心的提示(19 節)也無法壓制那從深淵不斷發出的質疑與呼求(20、22 節)。兩者都訴說著真理,兩者都應該被聆聽,任何一方都不能否認另一方的合理性。這正是這首深奧詩歌最後幾節所達成的勇敢而智慧的制衡。
與柏琳、奧康納的對話#
因此我們不需以十分負面的角度斷定它扼殺了一切盼望。晚近學者中,柏琳與奧康納是兩個代表典範;她們對受苦者真摰的關懷令人敬佩,但也似乎有點言過其實。
柏琳:盼望被擊得粉碎
柏琳同意第 19 節的肯定應能給猶太人帶來盼望,但接著說:
可是這樣的盼望,立刻因著神拒絕回應而被擊得粉碎……就如神是永存的,祂對以色列民的棄絕也綿無盡期……第 21 節祈求百姓恢復與神的關係,但第 22 節的結尾禱告卻終止在一個絕望的音符上,以及永遠被遺棄的感覺裡。最後一章以及整卷書,就無法提供百姓一直想企求的安慰。因此這卷書便徒留一縷綿綿不絕、久久不得安慰的苦難哀號。
我會同意這最後一句話:本卷在聖經中真的代表一種持續不輟的哀歌,要說出一群迭受苦難、不得安慰者的心聲,因此可算是聖經整體受難者最有力的聲音。但這並不就是說所有信心的言語或對盼望的祈求都被擊倒粉碎了。相信神至終仍要施行拯救釋放,與向祂不耐地質問「這樣的棄絕與怒氣究竟還要持續多久」,兩者並不矛盾。倘若詩篇作者可以這樣作,哀歌的作者為什麼不可以呢?
奧康納:被棄絕的夢魘
奧康納寫得更直白。她指控那些將最後一節譯作「即使」或任何「愉快的結尾」者都「扭曲了希伯來經文」。她認為第 22 節就是個夢魘般的結尾:
這段經文表達了群體對神的疑慮:祂是否還眷顧他們、是否還始終與祂的屬性一致。這段經文訴說了意想不到的事 ── 神要永遠棄絕他們了,怒不可遏地要將他們剪除。這一節十分令人害怕,是一種被棄絕的夢魘,好像小孩心中恐懼那惟一可以保護他、給他溫飽的人竟然永遠棄他於不顧。這是本卷書的結尾,我認為這樣很好。
理由在於:它很真實,因為它不強迫人去催生一個尚未成熟的盼望;因為它表達了世上許許多多飽嚐驚恐與苦難者的心聲……它使這卷書成為「憂傷之家」,既不想以濫情的奢望、神學的逃避主義去否定憂傷,也不想戰勝憂傷……它忠實地描繪了人類在苦難中的經歷。
我依然同意她最後一句,也覺得她描述哀歌為「憂傷之家」很正確。事實上我也覺得這樣的結尾「很好」,因為它以最後四節對現實及真理帶來令人驚訝、不安且具挑戰性的制衡,而且十分「真實」。但是,為了肯定哀歌對苦難的描述句句屬實,卻沒必要宣稱哀歌否定了神的屬性、否定祂最終仍要守約施慈愛。也沒必要以「濫情的奢望」「神學的逃避主義」這類輕蔑詞句來抹殺有關神的真理(這其實是哀歌打從心底肯定的真理)。
當我們肯定聖經中的神是滿有憐憫、不輕易發怒、信實、樂意施恩拯救的神時,一點兒也不牽涉濫情或逃避主義。不要以為神這些屬性,就一定與「祂要打擊邪惡與罪,並最終拯救我們脫離苦難」相違背。
這一切可以從聖經其他地方讀到。哀歌在這個大故事中有它的地位和聲音:它說出公元前五八七年猶大和耶路撒冷特殊的情勢,觸及普世人類的苦難(不論是否罪有應得,約伯記有觸及這議題),最終都要回溯到普世邪惡的根源 ── 罪與悖逆、人類與撒但。這個故事也必然引向十字架及耶穌基督的復活,兩者永遠無法切割。我們注目十字架時,不能不認知將來必定有復活;同樣地,我們也不能因此就認為復活的知識是「濫情」或「逃避主義」,只為否定十字架的恐怖以及基督在人性及神性上所經受那難以想像的苦難。
介於受難日及復活節之間,存在著「聖週六」── 按字義就是「死亡期間」,即受難日造成的恐怖後果尚在、而神尚未伸出公義膀臂帶來榮耀復活之前。
如帕里所主張的,這就是哀歌在公元前五八七年所處的位置 ── 也包括世上所有在基督裡有份於祂苦難的人:他們懷著最終的盼望忍受苦難,在今世未見拯救,甚至殉道而死。哀歌結尾時的以色列民,就像聖週六的基督一樣,還在被擄之地,以至於死。等候 ── 復活尚未來到,復活節曙光尚未破曉。
但它一定會到。一定。
問題討論#
- 哀歌這篇詩以禱告作結尾,你認為這有多大的意義?
- 這篇詩教導我們,禱告時應如何不與現實和誠實脫節?
- 這篇詩幾乎不能算以「皆大歡喜」為結局。但你認為可算是「有盼望」的結尾嗎?若然,理由何在?若否,你可從聖經哪些地方為這幅圖畫找到盼望?
- 這篇詩整體所敘述的、面臨邪惡恐怖的現實,與我們這墮落世界中的苦難與死亡,若仍要緊握聖經所教導的神永恆屬性以及神最終要統御萬有的勝利(如將近結尾五 19 所描述),兩者該如何保持一種健全又具牧養智慧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