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這婦人,可以隱入無語的嗚咽中(一 22 下),但是詩人還有許多話想說。他再次呼喊 ‘êkâ!開啟一段熱切的敘述,講到這座城淪落在巴比倫人手中、實地被摧毀殆盡的景況。他若是目睹者(從他許多細節的觀察,顯示他的確目睹了一切),那麼他一定看到是誰幹的 ── 就是巴比倫的克敵大軍,這架無情的殺戮機器。但詩人一直沒有提到這些敵人,直到第 16 節。真正的敵人,使耶路撒冷化為泡沫的,乃是耶和華神自己。前八節一連串發射了二十八個動詞的爆破彈,每一個都以神為主詞,每一行都出現這個「他」。這樣密集的轟炸過後,一切蕩然無存,只留下塵土間的一片死寂(10 節)。

本章與第一章的架構類似,詩人先以個人主觀所見來敘述(1 ~ 10 節),接著轉入第一人稱 ── 只是這回不是(如一 12 的)婦人在說話。這婦人已耗盡力氣,直到詩人極力懇求、鼓勵,她才勉強說出最後三節的話(20 ~ 22 節)。取而代之的是詩人在第 11 節以第一人稱發言,他一開口就如山洪爆發,從心中湧出強烈的情緒。他同情婦人,為她哭泣,以無奈但尊敬的態度,直接對錫安女子說安慰之言(13 節)。詩人被那些為孩童的請命(11 下~ 12 節)所感動,懇求錫安女子即使不為自己(18 ~ 19 節),也要為這些孩子向神呼求。最後,她回應詩人急切的鼓勵,再次轉向上主 ── 如此猛烈攻擊她的這一位!── 懇求祂觀看她,並「考量」這一切(20 ~ 22 節)。神到底能不能忍受觀看祂自己作為所造成的後果呢?當祂忿怒的日子結束時,祂仍然是我的(而且是惟一的)仇敵嗎(22 節下)?

本章架構十分直接而清楚:

  • 1 ~ 10 節:詩人描述神對耶路撒冷的作為。
  • 11 ~ 19 節:詩人陳述他個人的痛苦,試圖安慰耶路撒冷,並鼓勵她向惟一的盼望 ── 神 ── 哭訴。
  • 20 ~ 22 節:錫安女子說話,再次求神觀看並體諒。

比較不清楚的部分是,我們該如何解讀本章的語氣。從一個角度而言它很直白:就如在第一章,我們看見極大的苦難帶來家破人亡,橫掃整個社會、政治及宗教體系,甚至連種族存續的象徵都受到威脅。這場災難席捲了所有的建築、人物、男女老少,上自有尊位的長老,下至牙牙學語的嬰孩。因此 ── 震驚、憂傷、鬱悶、麻木不語、恐慌、反嘔、淚如雨下、揮之不去的質問 ── 這一切我們都看得見、聽得到。

還包括忿怒嗎?神當然有忿怒,這忿怒以黑雲及四圍的驚嚇(1、22 節)包覆著整章。可是,詩人也表達了他及這婦人的忿怒嗎?人對神發怒?你若讀完 1 ~ 10 節,很難不感受到詩人對所目睹的一切災難,心中湧起愈來愈強烈的抗議。當他個人身歷其境地體會時(三 1 ~ 17),這種印象就更難抹滅了。只不過,舊約聖經早有落在苦難與邪惡境遇時對神發出抗議的好先例:約伯如此,耶利米也是,許多詩篇更是如此。這些都是哀歌類對神哭訴的標準典範:「神哪,這苦難我受不了!這樣的邪惡太殘酷、太暴戾,完全違反了祢整個的創造秩序!祢怎麼能許可這事發生?祢為什麼要這樣擊打?」神的肩膀夠寬、胸膛夠厚,足以讓人捶打哭訴。祂甚至在聖經中提供這樣的話語,容許、甚至鼓勵我們對祂哭訴。抗議邪惡、為此向神哭訴,這本是對的 ── 公元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城陷這事件本身,的確存有狂熱的邪惡。因此,當我們在其中發現人心會產生尖刻的怒氣時,我們一點兒都不詫異,它也不算犯罪。

控訴呢?詩人是不是在控訴神「祢這樣作太過分了」?詩人和婦人的發言,是不是像在法庭斥責神,控訴祂是殘暴的攻擊者、憤怒的欺凌者、戰爭販子、有害於人類的罪犯呢?有些註釋家就是以這種「語調」來解讀本章。詩人在第一章對錫安女子曾採論斷的口吻,責備她罪有應得(「責備受難者」一直是大家熟悉的傾向),但到了第二章他改變了,成為同情她的伙伴,能體會她的苦難,為神作在她身上的一切驚駭不已。他開始為她而向神申辯;他開始論斷神,而不是論斷她。

這是奧康納(O’Connor)在她那本筆力萬鈞(而且大部分都很感人)的註釋中所採取的路線。

奧康納對本章的論述

當敘述者描繪土地和人民所受的攻擊時,他同時也在控訴神不守信用、不正直、失控。神的作為太惡劣……神失控大怒,大肆破壞……更駭人的是,敘述者控告神,數落起一串殘忍的作為。雅巍「定意」拆毀……(二 8)……祂對這城的攻擊,不是片刻起意的情緒,而是事先有計畫的、一意孤行的惡劣行徑……〔錫安〕的罪,已不再是詩人所關注的焦點,敘述者的控訴現在單單集中在神身上……詩人已忘了他在第一章所控訴的婦人的罪,轉而猛烈地針對神的攻擊而來。

但我認為,支持這樣的論點(這當然有頗多以現代角度而作的肆意詮釋)至少忽略了兩個重要的考量:

  • 其一,整卷書中詩人和錫安婦人都同意:神的作為其實是針對耶路撒冷的執意悖逆、不肯悔改。神的那個「定意」老早就再三「宣布」、警告他們好久了(就盼望他們不必走到這地步);神不僅不是要刻意走惡劣的行徑、一意孤行或失控,祂看見人間的代理人施行祂的懲處時,一點兒都不快樂(三 33)。
  • 其二,奧康納似乎完全忽略了:本章有頗深的正典迴響。整幅圖畫反映著利未記二十六章及申命記二十七至二十八章的「約的咒詛」。以色列從一開始就受到警告:他們若執意違約,後果非常嚴重,必受墮落人類非常殘酷的擊打對待。巴比倫人就是巴比倫人。奧康納難道沒讀過耶利米書?他四十年前就已預告這幅圖畫,鉅細靡遺地描述了本章的景象(他可是痛苦萬分地這麼作)── 目的正是要鼓勵猶大走另一條路徑,以免步入這樣悲慘的命運。

重點是:哀歌二章「大可不必發生」,但一旦發生,就正是神事先警告的「那日子」的樣子(一 12、21)了。這日子早在約兩百年前、從先知阿摩司以來就一直在警告。

因此,當然有駭人的打擊和令人喪膽的痛苦。面對無可比擬的苦難,當然會有忿怒抗議的語氣和哀鳴,尤其看到那些無辜孩童,總有滿腹疑問想問神自己;也當然會有茫然無所適從的強烈絕望感,懷疑這懲罰太不符比例原則。但我認為,這整卷書(它是正典的一部分)並不是要從「罪」的角度控訴神對耶路撒冷的懲處太過分、行徑太惡劣。綜合以色列在信仰上的不忠、道德腐化、政治失誤,卻不肯悔改,又將屢次的警告當耳邊風 ── 這使審判非臨到不可。神說它必然臨到;現在,就是它臨到的情景。

「神的作風,比較不是一系列的指控,而是事實的陳述……從頭到尾,詩歌羅列的是去經歷神直接、有目的、大手筆的懲處。它也以描述(二 1 ~ 10)來感動讀者,要來關切、諮詢(二 11 ~ 19)、直接詢問神(二 20 ~ 22)。」(House)

1. 全城夷為平地(1 ~ 10 節)#

倒下、倒下、倒下、倒下!整首詩的第一部分毫不留情地把每樣事物都拽倒在地:整座城、堡壘、王子、聖殿、城牆、城門、居民。一開始就是聖殿這個屬靈象徵從天扔在地上(1 節);結尾時,長老處女坐在地上揚起塵土、垂頭至地(10 節)。神是那位打擊者。

a. 不顧惜(1 ~ 5 節)#

「神並不顧惜」這個詞(2 節,原意是「他並不憐恤」)在本章共出現三次(2、17、21 節),聽來很不舒服,有可能因此強化了我們前文爭論過的「神是個粗莽的攻擊者」這幅畫像。雅巍豈不是說過,祂是有憐憫的神嗎?真的是這樣。因此,當以色列的罪一代又一代累積時,神一直是怎麼對待的呢?約珥應許說,若百姓誠懇悔改,神要「顧惜(同一動詞)他的百姓」,只是這樣的悔改始終沒有真正實現。歷代志的作者甚至如此詮釋:當神派遣許多先知去警告百姓時,那就是神顧惜祂的子民、要他們回轉,以免災禍降臨。

耶和華 ── 他們列祖的神因為愛惜自己的民和他的居所,從早起來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他們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他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所以,耶和華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在他們聖殿裡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耶和華將他們都交在迦勒底王手裡。(代下三十六 15 ~ 17)

這正是哀歌二章的刻畫。對神而言,「不顧惜」的意思就是停止差派先知、不再去警告百姓的時刻;也可能是指神的憐憫停止,因為約珥書二章 1 ~ 18 節所說的悔改始終沒出現——以色列民數百年來一直享受神的憐憫,卻不肯及時悔改。

再回到本章開頭:神到底對錫安作了什麼?大多數翻譯都把開頭的動詞譯作「他以忿怒的烏雲來遮蔽」,這與接下來的詞句吻合。它可能指烏雲雷轟,這與神的顯現、特別是與「神的日子」相關;或僅指這城被神離棄,以雲區隔,不再得見祂的面。不論怎樣,它與曠野時雲柱(代表神同在引導與保護)的象徵,以及充滿會幕和聖殿的榮耀之雲,形成強烈對比。

另一種讀法:神使錫安成為可憎

有些學者認為應將動詞讀作 yā’îb── 它是 tô’ēbâ(憎惡)這個字的動詞,因而譯為「神使錫安成為可憎惡的,將它變為可憎的事物」。這也與上下文吻合,因為神打擊這城的作為,與接下來令人心焦的經文相符;因著神的咒詛帶來的毀壞,與古代所多瑪、蛾摩拉被毀如出一轍(參申二十九 23)。

第一句描述「夷為平地」的意象最栩栩如生,也是最大幅度的動作 ── 從天到地。「神將以色列的華美扔在地上」可指以色列每一件美麗、榮耀的事物,但從上下文看,它特別指聖殿;最後一行提到「腳凳」就強烈暗示這個。雖然接下來幾節說的是別的建築(到 6 ~ 7 節就更清楚指聖殿了),錫安是獨一無二敬拜雅巍的地方,聖殿是全城最重要的建築,因此首先被提到。

可是,將聖殿從天扔在地上是什麼意思?在以色列(以及那時代的其他文化),聖殿是天地合一之處,是天上神祇在人間居住之處。以以色列為例,他們知道神雅巍實際上並不住在聖殿裡。建造聖殿的所羅門很清楚,創造萬物的永活之神,天上諸天尚且不夠祂居住,當然不會被地上一個小建築拘束 ── 不管它多麼輝煌壯麗。然而,它卻也是神承諾為祂名居住的所在;當祂子民在此敬拜獻祭時,祂就臨到此地,垂聽祂子民的祈禱,甚至天與地在此相遇。聖殿是一個縮影 ── 更切實地說,是整個創造界(天與地)的「小宇宙」,而宇宙才是神真正的居所。從這角度而言,地上的聖殿反映了神在天上完美居住的「殿」。因此,摧毀聖殿就等於切斷天與地的關聯 ── 將它夷為平地,這是描述關係斷裂的一幅可怕情景。

接下來(2 ~ 5 節)談到國家的防衛設施全遭毀壞。敵軍入侵時先摧毀四圍村落和碉堡,才轉入主要大城,這就是第 2 節所描述的(請注意,它用「猶大」而非「耶路撒冷」)。巴比倫人已吞滅境內其他部分(不論多麼小)。「每個角」(3 節上)象徵一般勇士及特別強壯的軍力(就像公牛或雄鹿以角為武器攻擊一樣)。但以色列最終的保衛者當然是神:數世紀前祂的右手曾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並施保護,如今一切不再。曾經驅逐仇敵的那隻右手已收回(3 節中);曾經治死仇敵的神聖火燄,現在將以色列燒毀(3 節下)。

在出埃及記中,火柱與雲柱都是神與以色列同在祝福的象徵(出十三 21 ~ 22)。神的右手在這些敘述中也是明顯幫助以色列的證據(出十五 6、12)。如今,祂的右手不再與他們同在,而火像雲一樣成了祂忿怒的象徵。神真的與他們翻臉了!

神不僅撤回支持、與他們對立,祂現在甚至成了以色列的仇敵。這個可怕的事實在第 4、5 節重複確定,當錫安女子在第 22 節發聲時更變成了「敵人」。以色列的神雅巍竟然變成以色列的敵人,這太令人詫異、太丟臉了。但這的確就是立約關係所描述之警告的意涵。哀歌所描述的那些恐怖歷史事件,是數百年來律法和先知早已警告再三的結果 ── 民若毀約,會帶來怎樣的咒詛(利二十六 23 ~ 34;申二十八 49 ~ 52)。

神的右手曾是他們穩當的保護,如今成了敵軍的弓箭手;他們以弓和箭對著目標,以大規模射殺的方式「將悅人耳目的盡行殺戮」(4 節中)。「悅人耳目」意指所珍惜、所憐愛的。在被攻擊的城中,這些人當然是家人所憐愛的,但經文沒有指出是「誰的」眼目,因此「神在攻擊這些被祂所憐愛的」並非不可能。當耶利米的眼在流淚時,神的眼也在流淚;甚至,從第 11 節開始的流淚,有可能就是神的聲音。「加增悲傷哭號」(5 節)這當中,也有神自己的哭聲。

b. 沒有敬拜(6 ~ 7 節)#

詩人回到化為灰燼的聖殿,思索它的意義。「自己的帳幕」意指一座「小屋」或暫時的帳棚,類似以色列民在住棚節所搭的臨時棚舍。這是一個沒有聖殿那麼榮耀的用詞,暗示它的短暫性 ── 神已將它夷為平地,就像摧毀花園棚子一般容易。原本曠野中的帳幕後來雖由宏偉的石材及香柏木建築取代,但一點兒不會更堅固 ── 數百年前神就曾將示羅那暫時的居所摧毀,而耶利米曾在聖殿中說預言指出這一切,因而引起眾怒。

但這痛心不僅是為了損失一座美輪美奐的建築。聖殿是「聚會之處」,是以色列民按固定的聖節和安息日來此敬拜雅巍的地方;如今卻空無一物、都被忘記(6 節中)。聖殿又是獻祭的地方,是百姓藉祭司的服事獻上感謝祭、獲得潔淨與贖罪的地方;但如今神丟棄自己的祭壇,獻祭也停止了(7 節上)。沒有聖殿中的敬拜,沒有祭壇上的獻祭 ── 代表以色列與神關係的獻祭制度整個毀了,日後這關係的存續該怎麼辦?此處用詞都相當強烈:神「藐視……丟棄……憎惡」(6 下~ 7 節上)。但這也是彼此相互的事,因為以色列民自己就是如此!數代以來他們早已三番四次地丟棄、憎惡他們的神 ── 從出埃及第一代就開始了。說實在的,當耶利米寫下一些百姓的禱告,似乎要祈求神「別」這樣對待他們時,他猛然一驚,發現:「一直棄絕神的,乃是以色列民呀!」他們要自食惡果。耶利米也指出,被丟棄之後還有重獲盼望的路,但詩人的心還無法意會,因為他看到以色列的眾仇敵正在他們摧毀的聖殿中喧嚷,「像在聖會之日一樣」(7 節下)。這種令人不寒而慄、放肆的褻瀆,從詩篇七十四、七十九篇就可略窺一二,這些詩篇的頭一部分就好像哀歌這一段的布景。

看完聖殿之後就是王宮,這也被敵人破壞一空(7 節中)。神藐視「君王和祭司」(6 節下)── 他們乃是一國政治和宗教的最高層。

聖城耶路撒冷、神為了讓子民敬拜祂而建造的聖殿、神所設立的節日和安息日、神所設立的大衛王朝、祂所召來服事祂的利未祭司 ── 這一切都被棄絕了!這真是世界末日。

c. 沒有城牆(8 ~ 9 節上)#

詩人的焦點從城中的聖殿和王宮轉移到周圍的城牆;它已被完全夷平 ── 當初怎麼蓋,現在怎麼拆(8 節下)。沿著城牆外部,所有的牆壘、城門和圍欄、所有防衛設施和碉堡都一同衰敗……陷入地內……毀壞折斷。這些用詞一再顯得很生動有力——全城都被粉碎了。神是那個打擊者,祂正在不折不扣地實現耶利米書一章 10 節的話語。

但神不僅在實踐祂的話語,祂其實是在實現祂的計畫。「耶和華定意……耶和華成就了他所定的」(8、17 節)。耶路撒冷遭到劇烈的毀壞,那並不是對一群毫無戒心的子民隨意而起的暴力攻擊,也不是神在暴怒下失控的舉動——這一切是祂計畫中的作為。

這聽起來似乎更糟。奧康納認為這節經文是「神有計畫的殘暴……帶著惡意和故意」。只是,她這種看法完全忽略了神在耶利米書所描述的「計畫」概念。這並不是某種祕密機關、直到付諸暴力攻擊才曝光的邪惡宇宙計謀。相反地,神老早就清楚言明祂訂了懲處的規則,為的就是要百姓可以不必走到這一步。這不是非要不可的,也不是事先預定、毫無轉圜餘地的命運;它是一個「條件式的」計畫,只要情況改變,計畫也會改變。

這是耶利米書十八章很清楚的信息:就如窯匠事先明言他要作什麼,但隨後因陶土的質素而改變計畫、作出不同的東西,神也可如此明言祂的計畫,但會視百姓如何回應而更改。據此,神給猶大警告在先,要他們作出合理的回應。

現在你要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和華如此說:我造出災禍攻擊你們,定意刑罰你們。你們各人當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改正你們的行動作為。」(耶十八 11)

但這正是以色列民最不想作的事:

他們卻說:「這是枉然。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作事。(耶十八 12,「計謀」與「計畫」同字)

這麼一來,神只好說:倘若這是「你們的」計畫(拒絕悔改、依然故我),那麼我只好端出「我的計畫」了。你們逼我無從選擇,到頭來贏的必然只有一方的計畫(耶十九 7 ~ 13)。現在正在上演的就是這個計畫。

神從窯匠舖子所發出的信息

我一再給你們機會,可以走出與現今所面臨不一樣的未來。我一再忍耐,一再請你們作抉擇,樂意配合你們的抉擇而修改我的計畫,就好像窯匠可以按著陶土來捏成品。即使到現在,我提出最後一次的警告:未來會有怎樣的審判臨到,我還是希望你們採取必要的抉擇,不必走到那個地步。若你們還是不肯,那麼我的審判會火力全開地臨到你們,就如耶利米多年來所預告的。到時候,你們可別再說我怎麼沒有預先警告,或說怎麼沒有別的方式。老早就有,只是你們死都不肯聽從。(Wright, Jeremiah

耶利米稍後會向受過苦難的倖存者說,神另有一個計畫,就是對信靠者從此有一個應許臨到(耶二十九 11)。但面對眼前耶路撒冷的廢墟,詩人的視野還無法伸展到那麼遠。

d. 沒有話語(9 中~ 10 節)#

到目前為止,詩人的焦點一直放在耶路撒冷的實體建築上(只除了第 6 節提到的君王和祭司)── 聖殿、王宮、城牆及碉堡。現在他轉向人,先從被擄去的高層開始(她的君王和首領,9 節中),最後是被留下來坐在廢棄街道塵土中的處女(10 節)。

對如此荒涼的光景,你還能說什麼呢?對於帶來如此痛苦擊打的神,我們還能期待祂說出什麼安慰之言或一兩句解釋嗎?當你需要神的安慰時,你會去找神的代言人 ── 祭司,他負責詮釋、教導律法;或找先知,看會不會給你一兩句直接從異象獲得的話語;或去找長老,他們有智慧、有經歷,可以給倖存者提供建議和指引。可是,現在這三種人面臨這席捲一切的災難,也都說不出一言半語了。而他們緘默,就代表神的緘默。畢竟,歷代以來神不就是透過律法和先知對願意聽的耳朵發言嗎?如今想聽也無言可聽,因為神不說話了。

這似乎又呼應耶利米書十八章。當耶利米的仇敵想出計謀要除滅他時,他們替計謀辯解說:「……祭司講律法,智慧人設謀略,先知說預言,都不能斷絕。」這正指出當時以色列至少有三種「專業」團體 ── 祭司、先知及男女智士 ── 具有公眾認可的權威,可以從事教導、講道或諮詢;然而可悲的是,這三者全都有愧職守。神忠實的先知像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等都異口同聲譴責這些祭司,因為他們墮落、沒有盡責向百姓教導神的律法;也同聲譴責假先知,因為他們不斷向百姓保證一切太平無事(參 14 節)。

因此,這個棄絕神的城市,如今自己被神棄絕了。他們數百年來所聽見、又執意拒絕的神的話語,如今歸於沉寂:不再有律法,她的先知不得見耶和華的異象。長老沒有智慧可提供,別無他法,只能坐在地上默默無聲,像喪氣的處女一樣垂頭至地(10 節)。耶利米已預見一種未來:在神的祝福下,年老和年少的處女必再次一同歡樂;但眼前這些人無論老少,都被困在那個大災難的世界中,看不見遙遠的未來。在沉默和腰束麻布中,他們跌入那沉淪城市的街道,垂頭至地。

2. 街上垂死的孩童(11 ~ 19 節)#

不論詩人在論述中對耶路撒冷所發生的一切會不會有愈來愈多的怒氣,他心中一定湧起席捲一切的憂傷,如今爆發成一連串失控的言語。突然以第一人稱發聲,意味著他再也無法以冷靜而客觀的第三人稱角度來觀察。倘若老人和處女的處境已觸動了他(10 節),接下來的就更不忍卒睹了:真的有嬰孩餓死在母親的懷裡。

a. 受不了的情景(11 ~ 12 節)#

詩人以急切的情緒訴說個人的痛苦。他的眼淚都哭乾了,目睹這一切令他的胃翻騰。第 11 節下的「擾亂」其實不是他的心,而是「膽汁」── 這暗示他已因急切的憂傷和震驚而翻嘔。原因還不僅是整座城被破壞殆盡,而是「因我眾民遭毀滅」;最糟的是,他目睹那最小的孩童餓昏,不是倒在自己家中(家園可能都已被毀),而是倒在城內街上(11 節下、12 節中)。這幅無助的可怕景象就在眼前揮之不去,他們哭著喊肚子餓、要喝奶,在母親的懷裡將要喪命(12 節中,希伯來文是「在母親的胸前」)。單單讀這個就令人潸然淚下。我們有不少人在電視機前看過這些餓得奄奄一息、生病受傷瀕死的孩童,有些人甚至在自己國家中親眼見過。這景象令人不忍卒睹,這種憂傷太沉重,難以背負。

「這一節經文好像是一句沉默的責備,在向那全能者說:『不論祢有多麼正當的理由對付耶路撒冷,憑什麼要叫這些小傢伙也跟著受這樣的苦?』」(Re’emi)

「這人」── 他是誰?哭泣的詩人立刻讓我們聯想到那個哭泣的先知。事實上,第 11 節(以及 11 ~ 19 節中的好幾節)的語言都十分像耶利米,因此有些註釋家認為這一段詩就是耶利米寫的。倘若耶利米就是哀歌的作者,那當然沒問題;但若不是,不論這位無名詩人是誰,他對耶利米那熱烈的詩歌風格一定很熟悉,也深深體會其中的心情。

「這人」── 只是一個人嗎?有沒有可能,這是全卷中我們可以聽見神聲音的段落呢?大家都知道,耶利米的淚就是神的淚。也就是說,當我們在耶利米某些比較熱切的詩作中讀到第一人稱「我」時,幾乎很難定奪那到底是先知還是神在說話。我們可以十分確定,這樣的模糊呈現是刻意的,因為先知不僅傳講神要說的話,也要體會神的感受,先知的情緒要體現神的內心。因此,例如「因我百姓的損傷,我也受了損傷;我哀痛,驚惶將我抓住」,我們聽到的聲音到底是耶利米的還是神的?還是兩者皆是?(幾節之後的「我」則毫無疑問是神。)又如「我要為山嶺哭泣悲哀……揚聲哀號……」,這毫無問題是神的聲音,因為祂是前後的發聲者,警告審判必臨到,並說「我必使耶路撒冷變為亂堆」。

說到這,神其實都已經這麼作了。因此,倘若神的怒氣的確已臨到猶大的歷史,那麼神的憂傷也一起湧進。這是耶利米書信息中絕對無法分割的部分:神的怒氣浸潤著神的憂傷,也夾帶著分不清是人或神的淚水。會不會哀歌也感受到這一點,因此在詩人哭泣的雙眼中也可感受到神的淚水?當然,眼淚和病痛(11 節)這些肉身症狀誠然是詩人的;但當「我眾民遭毀滅」、母親在乾癟的胸前緊抱奄奄一息的嬰孩時,詩人的哀哭就絕對不只是他一人在哭了。稍後在三章 31 ~ 36 節,我們會再進一步探討支持這個論點。

b. 無可比擬與無可救藥(13 節)#

詩人從個人飽受折騰的憂傷,再轉回這首令人注目的詩歌的人物;她所受的痛苦著實無可比擬,這也是造成詩人極大憂傷的主因。他第一次跟錫安女子說起話來 ── 其實這也是第一次有人跟她說話,甚至是第一個聽她訴說的人。「注意觀看」,她懇求著,「有像這臨到我的痛苦沒有?」(一 12)一直沒人回應她,不論是人或神。可是現在,至少詩人來到她身旁,至少他一定看見了。他觀看那麼多,多到令他反胃、嘔吐。詩人成了他自己詩歌中訴求的回應者,也強迫我們這些讀者加入沉默見證者的行列。

真的,做「見證者」正是詩人公開質問的用意:「我可用什麼來『為你』(for you)證明呢?」── 而不只是「向你」(to you)。詩人想為她發聲、作她的辯護者,為她所受的一切苦難作證。可是他能說什麼呢?眼見的一切似乎都不合理,令人難以置信。整個第一章我們不斷聽到重複的「沒有安慰的」。現在至少詩人想去安慰她了,可是他該從何著手?

對受苦的人給予安慰的一種方式(即使這通常很乏力、無助),就是和對方分享自己或別人類似的經驗,提供足堪比擬的受苦故事,讓對方知道他們並不孤單、不是惟一的受苦者;但詩人此刻卻找不出半個來。「我可用什麼與你相比呢?……我可拿什麼和你比較,好安慰你呢?」沒有答案。耶路撒冷的苦難無可比擬、無以安慰。或者說,他惟一可作的就是把它放大再三:「你的裂口大如海。」海 ── 象徵一切不受拘束、無限、混亂、無法丈量的事物。大如海的裂口,當然是醫不好的。

這種形容傷口和醫治的用詞(13 節下),令人強烈回想到耶利米。在那卷書中,非常靠近哀歌二章的是耶利米書三十章 12 ~ 17 節,一開頭就是我們在這裡讀到的:

耶和華如此說: 你的損傷無法醫治; 你的傷痕極其重大。 無人為你分訴, 使你的傷痕得以纏裹; 你沒有醫治的良藥。 你所親愛的〔盟友〕都忘記你, 不來探問你。 我因你的罪孽甚大,罪惡眾多, 曾用仇敵加的傷害傷害你, 用殘忍者的懲治懲治你……。(耶三十 12 ~ 14)

耶利米接著的應許卻完全相反,是以神統御一切的恩典作結 ── 這種反差顯示:神要對那些敵國施予懲處,卻要醫好祂曾擊打苦待的子民。

耶和華說:我必使你痊癒, 醫好你的傷痕, 都因人稱你為被趕散的, 說:這是錫安,無人來探問的!(耶三十 17)

但詩人及錫安女子在哀歌二章 13 節仍被淚水模糊了視野,沒辦法看到那麼遠。他們能望見的,只有嚴重到無藥可救的損傷。當家園全被踐踏夷為平地、只剩冒著黑煙的廢墟時,它還能傳遞什麼呢?

你的裂口大如海, 誰能醫治你呢?

c. 虛情假意的朋友,凶猛的仇敵(14 ~ 16 節)#

這最後一個質問「誰能醫治你呢?」會引發好幾種可能的答案 ── 每一個都是否定的。以色列有先知(14 節),他們也無法醫治她嗎?以色列有鄰邦(15 節),他們也不伸援手嗎?以色列當然也有仇敵(16 節),可是他們在勝利中就不能存一點憐憫心嗎?不能、不能、連著三個不能。

假先知沒有向以色列傳達神真要懲處他們的警告,以及使他們被擄的歸回,這都不能作為一點點推卸責任或打圓場的藉口(14 節)。我們知道,猶大國最後滅亡前那一世紀(或更早),就有許多先知背叛、不忠於他們所蒙的呼召(到一種根本不像有蒙召樣子的程度)。他們不僅不警告以色列(按神設立先知一貫的職責)、不顯露你的罪孽、不呼籲百姓悔改,反而安慰以色列說一切平安沒事。耶利米重複再三的名言:

從先知到祭司, 都行事虛謊。 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 說:平安了!平安了! 其實沒有平安。

但即使這些先知給你的是虛假愚昧的話語、致使你被趕出本境,百姓也不能以此為藉口說他們受騙了、沒有別的選擇。四十年前神早已藉耶利米告訴他們,他們卻刻意拒絕祂的話,不肯承認耶利米清楚指出的罪而悔改。按保羅的話說,他們就是「無可推諉」。因此,那些先知不能醫治錫安女子(14 節)。但是,還是有一個名叫耶利米的先知啊,他已經談過神的醫治 ── 他的話語有效嗎?

當錫安女子呼求路人來觀看並同情她的苦難時,我們在一章 12 節已遇過一個「路人」了(15 節)。這或許只是通稱,指任何正巧路過、聽見耶路撒冷之事的人;但也可能專指從鄰國而來、住得近、真要「過來」看看這座曾經輝煌美麗的城市如今陷入怎樣悽慘狀況的某個人。

回看一章 12 節,這些路人當時沒回答她半句話,可是現在他們說話了。他們的動作(拍掌、搖頭)及提問可能意味著嘲諷(他們嗤笑),但他們實在沒辦法不驚訝。耶路撒冷位居高地,一向以特別美麗著稱,這樣的美譽應該不只是他們國人的自我吹噓。不論是嘲諷或震驚,路人引用了詩篇四十八篇 2 節,只是翻轉過來諷刺它(15 節下)。你不妨把整篇詩讀一回,想像那宣告多麼大的口氣,現在陷入哀歌二章的描述中又該作何感想?「英雄何竟仆倒」,誠哉斯言。因此,鄰邦也不能醫治錫安女子(15 節)。但依據同一首詩,神豈不是要「作她的避難所」嗎?當她肉身的避難所已化為泡影時,神豈不是要醫治她嗎?

我們之前也遇過這樣的仇敵(16 節),在他們的追捕、火攻、陷阱、捆綁和痛踹下卑屈驚惶(一 7 ~ 10、13 ~ 15)。我們聽見錫安女子向神呼求,要審判這些人才算公道(一 22)。我們不敢奢望從這一方有誰會憐憫或醫治,事實上也沒半個人肯。仇敵不僅炫耀勝利,而且對以色列幸災樂禍,說他們等這一刻好久了,終於成功征服、大快人心(16 節)。從二章 2 節我們知道,是「主」吞滅了整個國家;現在我們經驗到(雖然早已知道)是人的口和喉在吞噬,並以此居功向人誇耀 ── 巴比倫人誇口:「我們把她整個吞下。」

因此,嗤笑錫安女子的那些仇敵也不能醫治她(16 節)。可是,擊打以色列、待他們如敵人的那一位神,肯不肯轉過臉來再施憐憫呢?這個接二連三、在人間找不到援手的無情際遇,逼得人還是得回頭祈求那惟一的庇護。誰能醫治你呢?(13 節下)── 只有神自己。

我甚困難, 並無友能相助, 無能無友,求主與我同住。

可是,主既然是伸手攻擊、使她受傷的那位,祂又豈可能成為醫治者呢?詩人對此的回答十分堅決,不斷鼓勵她:「試試嘛,反正死馬當活馬醫!」(19 節)

d. 這都是神作的;向祂哭求吧!(17 ~ 19 節)#

起初,詩人對他所刻畫的錫安女子這種無可救藥的光景,回應似乎也給不出什麼安慰(就算他真心想付出)。「這都是神作的,他應驗了他古時所命定的」(17 節上,按英譯)。如我們在引言對本章所探討的,這並不是控訴神「惡意的預謀」── 好像一種邪惡計謀直到現在才曝露恐怖似的。他要說的是:以色列老早就得到夠多的警告,包括來自妥拉正典以及先知的預言;如今這恐怖的事實正是他們自食惡果的結局。仇敵的勝利只不過是神得勝的話語 ── 勝過假先知混亂的話。公元前五八七年這場悲劇及隨後被擄的描述觀點,就是我們後來在撒迦利亞書一章 1 ~ 6 節讀到的,它完全用同樣的話語:神「定意要行」。

但從神學反思的角度看,無論這樣的話語多麼正確、有力,都無法抵擋我們對詩人所見證的一切發自內心的傷痛。他聽見民眾對上主的哭訴(18 節),也無情又急切地催促錫安女子與他們一同哀哭。他將那座已化為泡沫的城牆擬人化,然後呼叫她沒日沒夜地向神哭訴。詩人連用了七個命令句,加速他懇求的步調和說服力;其中四個一個個緊連在第 19 節:起來,呼喊……傾心如水……向主舉手禱告……。這是本卷書詩人向錫安女子提出最感人的請求:告訴她、鼓勵她,與她一同向那一位如此苦待她的神祈求,讓她替自己的兒女祈求。詩人又轉回提到起初令他痛苦的那些光景 ── 在街上垂死、躺在母親懷中的孩童(11 ~ 12 節)。這景象在他腦中揮之不去,他只好緊抓住它,就如錫安女子原先的淚眼哭求一樣 ──「你要為他們的性命向主舉手禱告」,你那垂死的孩童(19 節下)。

我們可以想像,詩人堅持要錫安女子向上主禱告,他要施多大的壓力;因為這件事看來非常不可能 ── 說真的,幾乎太不合情理了。有哪個受苦者能向那個施暴者請求公道?在此,以色列民的獨一神論就到了它兩難的關口:以色列不能向別的神祇請求主持公道,若這樣正好悖逆那位嚴嚴擊打她的神。「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沒有別神!沒有別神像雅巍這樣審判她、將她摧為平地;沒有別神像雅巍這樣可以拯救她、醫治她。天上地下沒有別神,是她落入塵土、死亡以及「主發怒的日子那般黑暗」時必須回轉歸向的。不論如何,總要回轉歸向祂!「向祂求告!」

3. 從黑暗的核心發出的呼求(20 ~ 22 節)#

第 19 節的結尾和第 20 節的開頭,令我陷入一段漫長而無言的靜默。詩人話語結尾有一段漸強的祈求,將人的每一條神經和情緒、每一幅想像得出的情景,都繃緊、拉扯到極點,為的是要錫安女子張開口、揚聲向神哭喊。經過一段令人憂悶的懸宕後,她終於開口 ── 不過我想像那不是哭喊,而是再次以絕望而沙啞的聲音,勉強含淚地說出她那久久吐不出的心聲。

可是,我們若以為她要說出悔改的話語、以便祈求憐憫、寬恕和醫治,恐怕要大失所望。錫安女子已經很確定她腦袋裡所知的是正確事實(一 18 上),只是她的情緒還沒辦法認同。她還沒辦法開口求神醫治或赦免或拯救;她只想求神來「觀看」(20 節)、「考量」。當然,這她已求過三次了(一 9 下、11、20 上),只是沒得到任何回音。似乎在這個以神為仇敵、親手擊打苦待她的當下,實在還無法求神以朋友身分來安慰、醫治她。可是,神到底知不知道這是怎樣的滋味呢?神清不清楚她心中翻騰過的那些恐懼 ── 因神而生的恐懼呢?神到底曾不曾來看過、了解過?

因此,詩人催促她來祈禱(「傾心如水……向主舉手禱告」〔19 節〕),可是她惟一能作的只有「質問」── 而那又是什麼樣的質問!

辯證的問題就是這樣:要形成強烈、有說服力的論點。這是火力十足的「武器」,握在有力的手中,要逼使被質問者表同意或不同意、來爭辯、或至少作個回應。這樣的辯證要逼使人注目,而這婦人一心只想引發注目 ── 神的注目。祂為什麼不看?還是,祂為什麼已讀不回?祂為什麼忍受這麼令人無法忍受的事?祂為什麼許可這種不應該被認可的事?(請注意,我正在把錫安女子的質問轉成我自己的辯證質疑。)「那個餓極了的婦人,應該吃掉她自己的孩子,那些先知和祭司,為了聖殿的緣故,應該被殺掉……喔天哪,這可是祢的事?祢看見發生了什麼事嗎?這是祢樂意看到的嗎?」

第 20 節以快節奏連續拋出三個問題,挑戰神,要祂以自己所設的道德倫理「自己解釋」看看。每個問題都把神逼到極處,質問祂是不是越線犯規了,連祂所設最基本的界線都沒守住。

她的第一個問題(20 節上)是問神,是否沒有越過祂與以色列立約的界線?這話真正的意思是:「祢以前這樣對待過誰呢?」這有兩種解讀方式。新國際本插入一個「曾」字 ──「你曾這樣對待過誰呢?」凸顯「對待」這個字,用比較法引發辯證,暗示神對以色列的擊打最烈,超過任何其他民族;而他們豈不是祂立約的子民嗎?神怎麼可以用比對付其他民族更猛烈的方式來對待以色列呢?這是一個質問,但(倘若從這角度看)也是個蠻橫的申辯:「神,祢對待我們的方式太猛烈,別的民族都不曾承受過,這太不公平。這不太像是『全地的審判官』應當有的公道作為。」

另一種解讀是凸顯「你在『對待誰』……?」那意思就是:「這樣作,祢以為『祢是誰』?祢忘了我們是誰嗎?祢怎麼可以如此對待『我們』?」這樣的解讀強調的比較不是「對待」方式,而是從(以色列以為的)已被忽略、被踐踏的立約角度來爭論。錫安女子在祈求神好歹「觀看、考量一下」,祂所擊打苦待的是些什麼樣的人(1 ~ 10 節所述)。就算以色列悖逆違反了與她立約的盟主雅巍(這一點她承認了),祂這麼超過想像地厲害懲罰她,難道不算祂沒有顧念、考量約的責任和義務嗎?

她的第二個問題(20 節中)是問神,是否超越了人道的界線?神所創造的人的生命多麼神聖。人類的繁衍和親職能力是人類最接近神自己創造大能的部分;孩童是來自神最崇高的祝福,是神的賞賜和喜悅。因此,當母親「吃下她自己的子嗣,吃下她親手撫育的……」這樣的慘劇發生時,神祢到哪裡去了?

當然,這是戰爭圍城才有的人間煉獄,也是極度饑荒時現實考驗所逼;以色列也誠然屢遭警告,這是在違約咒詛下遭受懲處、被仇敵攻擊時會有的本能反應。但是,紙面上的咒詛或空想是一回事;現實中極度絕望的婦人真的忍心下手吃掉孩子,那又是另一回事。錫安女子在街上親眼目睹這一切。倘若神真的在統管這世界,祂容許這樣的事發生嗎?她質問。她問題明顯的答案是:「當然不可以!單這麼想就已顛覆了最基本的人道原則,更甭提要這麼作。」好,若真是這樣,神為什麼容許這麼極端的苦難「臨到」?她的問題深深挑戰著神的治理權。

她的第三個問題(20 節下)是問,有沒有超越聖潔的界線?希伯來原文的次序是:「在聖殿中,容許神的祭司和先知見殺嗎?」它凸顯的是喪命事件的地點(居然是聖潔神的至聖所 ── 一個本應有祂同在保護的所在),以及被殺的是誰(祭司和先知)。這裡使用單數用詞、沒有定冠詞(不是複數「那些祭司和先知」),是要強調他們獨特的職分:這是一些代理人,要代替神發言,神也要藉著他們維護祂與子民同在時的聖潔。神最應當保護的人,竟然就在他們最安全的地方見殺。而且說真的,按第 6 節所述,神還是那個屠殺者,即使持刀劍的是巴比倫人。

我們可能會很快地說,這是一批墮落的祭司和假先知,耶利米早已預言了他們的下場;我們可能說對了。從祂的經文所發出的警告,我們可以看見神的審判會帶來的結局,當錫安女子承認自己的罪時,很可能也會如此想。但是現在,因為憤恨那個屠殺者,她要質問 ── 就著那看起來明顯矛盾的地方 ── 不聖潔的屠殺者,屠殺了那些本應聖潔的人(至少有些祭司當然是),又藉著不聖潔的異教徒闖入一個本應由神護衛祂自己聖潔的地方。這事該發生嗎?當然不應該。所以神到哪兒去了?當她落在最深沉的黑暗中時,神這位攻擊者「似乎」也是那位犯規者。神作了不該作的事;神許可了不該發生的事發生。神哪,祢難道不觀看、不考量一下?

神,或詩人,都沒有任何答覆。所有問題就懸在半空 ── 那令她和神及我們不安、緊繃、富爭議的申述裡。

因此,錫安女子又再度遁入她的質問中,獨自哀鳴(21 ~ 22 節)。她放眼望去盡是倒臥在街上的人;而她丟出問題質問的那一位,她知道就是造成這結果的那一位 ──「你……殺死他們,你殺了,並不顧惜」(21 節下)。究竟殺了哪些人?接下來,她最終這段禱告詞根本不像禱告,因為她什麼都沒祈求(不像詩人催促她的),而只是把她的現況、所受的苦難以及問題,扔到上主腳前,要祂至少看一眼(當然,這可能也可算是禱告)。

「他們是我的處女和壯丁」,她狂呼(21 節中),「你竟然殺了他們。」「他們是我所搖弄所養育的」(22 節下)。

這實在是耶路撒冷與神之間一種殘酷又痛苦的疏離。因為從耶利米書多次的呼喊,我們很清楚知道神多麼愛祂的子民、引導他們好像對待蜜月中的新婚妻子一般;神多麼渴想他們;當神不得不擊打他們時,祂破碎的心多麼痛苦 ── 這是祂可憐的子民。「我百姓!我百姓!」神這般哭泣。

可是耶路撒冷在這裡的宣告,好像這只是她自己的子民。錫安女子像拉結,為她的兒女哭泣,因為他們都不在了。最糟的是:雅巍若要處罰這百姓(即耶路撒冷口中和心目中的「我的子民」),那麼神就成了敵人 ── 不僅是「那」敵人,而且是「我的」敵人。

本章最後一行非常辛辣、諷刺、辛酸:「我所搖弄所養育的……我的仇敵都殺淨了」(22 節下)。那仇敵當然是巴比倫人;但在巴比倫背後,錫安女子看見比所有人間帝國更糟的仇敵 ── 上主,神。這才是她所說、令人不寒而慄的「我的仇敵」,那正是她稱為「我的神」的那一位。我該怎麼向那作這一切在我同胞身上的、我的仇敵禱告呢?

這實在是本章一個令人憂悶、萬事無解的結尾。可是最後,她還能作些什麼?還能轉向何處?我們將在第 5 章探討。

問題討論#

  1. 「歷史的教訓,簡單扼要地說就是:出於人手所作的,沒有一件具有救贖的功能 ── 即使是神的殿,這麼重要的事物。」(Dearman, p. 453)從基督徒的角度看,不論個人或教會整體,我們會不會落入這種危險,對所信靠的人事物,以為哪一樣是永不會被毀壞的?── 神要摧毀我們這種錯誤的安全感。

  2. 「這首詩挑起一些重要的議題,關於:神的嚴格、人的責任,及因為邪惡的作為而殃及無辜者受難的問題……整體而言,本章及本卷書所觸及的信息並不容易承擔、研讀或接受:當主的日子臨及時,人只能懇求赦罪、以提及苦難的問題、並為無辜者代求的方式來求告神。」(House, p. 398)對於郝斯所提及的這三種建議回應方式,你要如何拿捏、平衡?面對今日世上的邪惡作為以及神終將帶來的懲處,這是否也應當成為教會的一種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