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薛(Hazael)篡奪了亞蘭(Aram)的王位,以利沙(Elisha)的預言,讓讀者對一場動亂先有了心理預備。不僅以色列,連猶大也會捲入流血和暴力的戰爭中,因為猶大同樣在信仰上不忠於神。以下幾章的主要事件是耶戶(Jehu)的出擊(九~十章),但敘述者會先回到猶大諸王,以及耶戶在北國最先的出擊事件。
猶大諸王與以色列的糾結關係(八 16 ~ 29)#
猶大王約蘭(八 16 ~ 24)#
約蘭(Joram)與父親約沙法(Jehoshaphat)共治一段時間後,開始獨立攝政。雖然他的祖父和父親獲得正面評價,但猶大與以色列結盟,約蘭又娶了亞哈(Ahab)的女兒(18 節;代下十八 1)。聖經沒有細述約蘭如何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不過後來的改革包括拆毀「巴力廟」、打碎「壇和像」(十一 18),可見約蘭也像亞哈在撒瑪利亞所作的,在耶路撒冷蓋了巴力廟。但就如先前亞比央轉離雅巍時,雅巍因對大衛的應許沒有滅絕猶大,此刻亦然。
只是有一方面大不如前:大衛王朝雖延續下去,但以東叛變時疆土已失去許多,約蘭也乏力敉亂(20 ~ 21 節)。
- 以東人的背叛「直到今日」(22 節,參十四 7,十六 6),到公元前五九七年達到高峰,以東人大舉入侵、毀了耶路撒冷城,應驗了先知所預言的審判。
- 西南方立拿(Libnah,傳統上利未人通往海岸的城市)的動亂,是猶大國力日衰的另一端倪。
亞哈謝登基為猶大王(八 25 ~ 29)#
亞哈謝(Ahaziah)短暫的在位期以標準公式敘述。他的母親是亞他利雅(Athaliah),在此被稱為以色列王暗利(Omri)的女兒(26 節,新猶太譯本),提醒讀者這個王朝的淵源——她後來在亞哈謝死後成為推翻大衛王朝的首腦,篡位六年直到被弒(十一 1 ~ 16)。聯姻對亞哈謝造成的攙雜影響與對他父親一樣明顯(27 節),結局是:亞哈謝、亞他利雅和以色列的約蘭都在耶戶的出擊中被殺,這是雅巍對暗利家的審判。
亞哈謝與約蘭關係緊密,連死期也相近。亞哈謝先加入約蘭在基列的拉末攻打亞蘭的戰役,就如當年約沙法在同一地點加入亞哈的陣營(王上二十二 1 ~ 38);約蘭像亞哈一樣受傷,但沒有傷重而亡,回到耶斯列(Jezreel),亞哈謝也跟去探望。舞台已布置好了,耶戶準備出場,由以利沙啟動。
被擄期的猶太讀者不能只把手指指向以色列國,因為猶大與其緊密結盟,有份於各種偶像崇拜。他們對未來的指望不能因「很好」而免去災難,而是神因對大衛的應許暫緩審判(19 節)。保羅把這擴大了:「無論是猶太或外邦人,都一樣陷入罪的權勢……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又說「世人……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稱義」(羅三 9、23 ~ 24),而基督乃是「大衛的後裔」(羅一 3)。
耶戶血腥的追殺(九 1 ~十 36)#
閱讀前的心理準備#
暴力、突襲、革命、殺戮,從國際媒體即可立刻目擊;以暴力為主題的娛樂也充斥於影片及電玩中。人類衝突的長篇故事裡,赤裸裸的權力鬥爭、推翻政權、種族與社群張力,常常都以「宗教」作為發動戰爭的正當理由。麥葛福(Alister McGrath)回應「宗教是暴力最大原因」的說法時強調,「令人痛心的矛盾」是:「〔二十世紀〕最大的衝突和暴力,都是由那些『相信宗教是引發衝突和暴力』的人所引發的。」
最常見的心態是:「我們才對,恨不得『他們』不存在,或強迫『他們』改變像我們一樣,世界就太平了」,有時還加上「神支持我們這一邊」。人類的故事既離不開暴力,聖經出現這類事件也就不足為奇。但耶戶的暴力與神的預言相關,我們會想從另一個角度思想。把新約「愛的神」與舊約「報復暴力的神」截然二分,是十分錯誤的對比。
列王紀下九至十章盡是令人戰慄的打殺追擊,出自當權者恐怖的迫害,對讀者很難接受。它刻畫一個人如何大發熱心替社會斬除罪惡;而這項行動是由雅巍的話語開啟(九 6 ~ 10),一切照雅巍的話成就,並加上「因你辦好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照我的心意待亞哈家」(十 10、30)。「這幾章把我們帶入最深的矛盾中,因為它是由神、還有人的暴力所啟動,又與神平安的旨意相交織。」這些逼真的描繪只是整幅圖畫的一景,閱讀它既可認清我們自己的態度,也可更深思想神在擊打邪惡時所流露的特質。
耶穌關於饒恕仇敵、「把另一邊臉也轉過去」的話語(太五 14 ~ 48),一旦國家被攻打、生活受威脅,我們就不會提它了。當國家高舉邪惡時,「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羅十三 1)又該怎麼解釋?歷世歷代基督徒對此議題回應各異,但不幸的是,千萬人的性命仍在暴力中犧牲——無論是以「基督徒」身分參戰,或「因著追隨基督」加入非暴力行動而被捕殉道。
以利沙點燃一場軍事政變(九 1 ~ 13)#
以利沙說膏抹耶戶的時刻到了(參王上十九 15 ~ 16),叫了一個先知門徒來。就如更早乃縵(Naaman)的例子打發「一個使者」(五 10),重點是雅巍話語有大能,而非以利沙本人在不在場。任務危險:耶戶這非皇族血統的人,將在暗中被膏為以色列王,地點正是現任王與亞蘭人對抗受傷之處(1 ~ 3 節)。說完這話,以利沙就消失了,直到四十天後他的臨終時刻(十三 14)。
膏抹以行動劇出現。使者清楚說明要擊殺亞哈的全家(7 節),又以「你主人」凸顯嚴重性。核心指揮是雅巍:耶戶被提醒雅巍是以色列的神,他將治理的是「耶和華民以色列的國」(6 節)。耶戶只是神的行動代理人,要在耶洗別(Jezebel)身上伸「我僕人眾先知,和耶和華一切僕人流血的冤」(7 節)。保羅說得好:「不要自己伸冤……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 19,引申三十二 35)。
掃羅(Saul)在位時大衛已被膏立,卻沒有開始剷除掃羅,只等候時候宣告;相對地,耶戶立刻付諸行動。臣僕同僚堅持要他據實以告,我們才第三度讀到「耶和華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王」(12 節,參 3、6 節)。眾將領一致同意——很可能早有人竊竊私語猜測。大家鋪上各自的外套、呼喊「耶戶作王了!」,吹角呼喊後,這場謀反就不再是祕密。「此刻,神的按兵不動已暫告一段落。地震成了每日的常規。」
我們如何解讀這種戲劇化的社會變動?按中國人傳統,背叛皇上可嘗試,並從結果判別「天命」是否要更換,因為「天」沒有位格。今日許多人視權力轉移為人力與機會的變遷。但在猶太-基督傳統中,所有權柄最終都來自有位格的神,祂可以賞賜也可以收取。這一段呈現得有點曖昧:耶戶的出擊不只是孚眾望臣子的軍事奪權,雖然將領們也背書(5、11 ~ 13 節),但整件事是神在施行公義。
與邪惡誓不兩立(九 14 ~ 37)#
先看背景:一共三個王——亞蘭王哈薛仍垂涎基列的拉末,約蘭王回到六十公里外的耶斯列養傷,猶大王亞哈謝陪在旁邊。沒有一個是主角!哈薛要到十章 32 節才登場,約蘭軟弱無力最後被殺(23 ~ 24 節),亞哈謝亦然(27 節)。焦點落在耶戶的陰謀策反與立即付諸的戲劇化行動。
那些推耶戶為王的臣僕同心結盟也受考驗:不讓任何人出去走漏風聲警告約蘭,只有耶戶自己坐車出去——他趕車的速度跟叛變一樣快(20 節)!愈來愈令人不安,耶戶三次被問「平安不平安?」(17、18、19、22 節)。約蘭以為這是從戰場回來報信的(故說「一群人」),結果報信者沒回來,才看清是耶戶。
敘述者作了對比:耶戶反覆回答「平安不平安與你何干?你轉在我後頭罷」(18、19 節),直到約蘭和亞哈謝來到耶斯列人拿伯(Naboth)的田那裡(21 節),我們才想起當年以利亞正是在此向亞哈全家宣告審判(參王上二十一 1、19 ~ 22)。耶戶毫不留情宣告兩項罪不可恕:「你母親耶洗別的淫行邪術這樣多,焉能平安呢?」(22 節)約蘭只在乎軍力強盛,耶戶卻把問題挖出來。「淫行」(新國際本作「賣淫的行為」)一詞在何西阿書常用來描述崇尚生殖之神的宗教,也多與「巫術」「通靈」相關(參申十八 9 ~ 14;彌五 12)。在耶戶眼中,忠於雅巍者與熱衷異教的亞哈全家之間,不可能有平安。
隨之而來的是約蘭、亞哈謝、耶洗別的死期:
- 約蘭(23 ~ 26 節)很快明白耶戶的動機,示意亞哈謝大喊「造反了」,但耶戶的箭已射穿了他。耶戶提醒軍長「你當追想,你我一同坐車……耶和華對亞哈所說的預言」(25 ~ 26 節)——這是十二年前的話。叛變的種子是否從那時就種入心田,他是否一直視自己為實踐預言的人?無論如何,他現在確信預言應驗了,顯出「為雅巍大發熱心」。「照著耶和華的話」這句再度出現(26 節)。
- 亞哈謝(27 ~ 29 節)遭追擊受傷,逃至米吉多卻死在那裡,按大衛王朝慣例運回耶路撒冷安葬。此處未出現「照著耶和華的話」,可算耶戶過度熱心而誤殺,以致何西阿書一章 4 節有「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事」的批判。亞哈謝在位只有一年。
- 耶洗別(30 ~ 37 節)反抗到底,藉心利(Zimri)叛變只維持七天就被推翻的歷史(王上十六 15 ~ 19)來嘲弄耶戶。然而有兩三個太監順從耶戶命令,把她從樓上扔下!耶戶威風進宮吃喝(34 節)。她死狀悽慘,完全應驗以利亞「必死在屬於拿伯的田地上」的預言(參王上二十一 23)。
「平安」的標準怎麼衡量?對約蘭和歷史上許多人而言,它只是消極地停止戰爭、沒有威脅。相對地,耶戶知道持久的和平來自與真神維持正確的關係。真正的平安只能來自神,用別的方式追求都必徒勞無功。這一直是聖經的主題:兩百年後耶利米責備假先知「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的百姓,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八 11);耶穌也為耶路撒冷哀哭:「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路十九 42),因領袖拒絕祂、與羅馬聯手自保,不到四十年聖殿與耶路撒冷就被毀。耶穌告訴門徒:「我所賜的平安,不像世人所賜的」(約十四 27)。保羅則宣告:「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神相和」(羅五 1),並要盡力與人活出這「平安」(羅十二 18,十四 19)。耶戶的回答正是歷世歷代許多人走的路徑:當除去一切之後,其實是助長了另類的神祇崇拜。
除去政治和宗教的反對勢力(十 1 ~ 27)#
革命之後普遍帶來暴力升高。耶戶在四場殺戮中分別除去各種反對勢力。
- 撒瑪利亞亞哈的七十個子嗣:每一個都比耶戶更有權登基。耶戶寫信挑戰相關官員,授權他們選一個賢能的「使他坐他父親的位」(3 節),又提醒軍事力量歸他們調度、可以「為你們主人的家爭戰」。官員們「甚懼怕」,立刻承諾效忠。耶戶回了一封刻意模稜兩可的信:「將你們主人眾子的首級帶來」(6 節),他們照字面砍了眾子的頭帶來(7 ~ 8 節)!耶戶便指著首級說這不是他的原意,而是雅巍的旨意(9 ~ 10 節)。
- 亞哈謝的親戚(12 ~ 14 節):耶戶回撒瑪利亞途中遇見毫無戒心、忠於暗利的一群人,慘遭屠殺;亞哈在撒瑪利亞的親戚(17 節)也遭相同命運。這是耶和華對以利亞所說的正義行動嗎?這是留待解決的疑問。
- 其中**利甲(Rechab)的兒子約拿達(Jehonadab)**獲不同待遇(15 ~ 16 節)。耶戶問:「你誠心待我,像我誠心待你麼?」約拿達熱情回應並加入追擊巴力廟(23 節)。他身為利甲族領袖,提倡禁慾式放牧生活以表達對雅巍的忠誠,兩百年後仍有人實踐(耶三十五 6 ~ 16)。對他與耶戶而言,這是互為夥伴、向耶和華發熱心的表示(16 節)。
- 巴力的眾先知與拜巴力者(19 ~ 27 節):耶戶先製造自己一心拜巴力的印象(18 ~ 24 節),仔細剔除耶和華的僕人後(23 節),全面捕殺巴力先知與拜巴力者(19、24 下~ 25 節)。這裡藏了「聰明的雙關語」:「給巴力獻大祭(zbḥ)」的字也可描述「殺戮」背道者。亞哈所蓋的廟與柱像都被毀,最後還將廟改為廁所侮辱巴力(26 ~ 27 節)。前者除去政治敵對,這裡是宗教清除。
評價:神、耶戶及暴力(十 28 ~ 36)#
耶戶在撒瑪利亞作王二十八年(36 節),整個時期只以幾個摘要句子帶過,每句開頭正面但隨即有所保留。表面一切都很有前景、對雅巍忠誠,似乎是國家的轉捩點,可終止以色列從耶羅波安以來的頹勢。敘述者讚美他毀壞巴力崇拜、誅滅亞哈全家,並有「耶和華對耶戶說」這不尋常的話(28、30 節)。然而兩次有保留地指出,耶戶「不離開耶羅波安一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29、31 節)。此外因雅巍的作為,以色列國逐漸失去約但河邊疆界,落入哈薛與亞蘭人手中(32 ~ 33 節)——對猶太讀者而言,這是雅巍表達不滿的方式。
雅巍對耶戶的話(30 節)也有不太妙的暗示:「你的子孫必接續你坐以色列的國位,直到四代」——雖然耶戶朝代是北國最持久的,但在十誡中神追訴罪是「直到三四代」,信實卻是「直到千代」。經文又提到耶戶依舊拜金牛犢(29 節),這是列王紀中除了提到耶羅波安所造(王上十二 28)之外,惟一清楚提到拜牛犢處,並與「遵守耶和華律法」相聯。何西阿書也記雅巍說「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何一 4)。「大發熱心」移除偶像、甚至作審判的代理人,都不能取代對神律法的順服。
整個敘述特別提到要成就預言:頭三個由耶戶親口說出、顯得理直氣壯(九 25 ~ 26、36 ~ 37,十 10),敘述者口氣較含蓄(十 17、30)。但預言中沒有說要殺亞哈的支持者、先知、拜巴力者與祭司。革命期間暴力總會升高,刀下不留情。
敘述者一路給我們線索暗示「大事不妙」:耶戶招聚軍事同僚、他們立即擁戴(九 5、13),他理直氣壯殺約蘭並引用應驗預言(九 25 ~ 26),用「為耶和華熱心」自我描述(十 16)。法國社會學家依路(Jacques Ellul)認為耶戶與其說「服從於神的話語之下」,不如說是「強取預言來應驗它……固然是神所宣告的執行者,但最後的手段卻是為自己的利益而執行……以政治來佯裝替預言效力,但其實是為了政治的利益」。
故事幫助我們思想宗教熱忱與個人野心的交互作用——後者也可辯稱是「為國家利益」而付諸暴力。舊約中三人特別以「熱心」對付拜別神者著稱:非尼哈(Phinehas,民二十五 11 ~ 13)、以利亞(王上十九 10、14)及耶戶,三人都殺過對手;保羅也談及他從前的「熱心,迫害教會」(腓三 6)。耶穌則迥然不同:祂潔淨聖殿與詩人「為你的聖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相關(約二 17;詩六十九 9)。在基督與祂的受死中,我們看見神「大發熱心」剷除惡行的方式。
神的審判#
你若認真研讀聖經,並睜大眼看歷世歷代的故事,一定會驚嚇害怕。神宣告祂是罪人的審判官,祂的懲處充滿聖經篇章……關於神,我們若堅持要悖逆以對,那就沒有緩刑的機會了。
聖經中描述神審判最可怕的部分不在舊約,而在新約——耶穌的比喻與啟示錄,都談到永恆層面。神的子民透過這些懲處知道神厭惡不公義、恨惡罪行,也知道祂有恩典與憐憫,樂於赦免凡悔改歸向祂的人(甚至像亞哈,王上二十一 28 ~ 29)。亞哈家族受懲固是罪有應得,但耶戶的行動所刻畫的神是怎樣的神?依路認為「從耶戶實際所選擇的手段來看,他見證的並不是一位彰顯憐憫直到千代的神,而是一位誅殺九族、毫不手軟的神」。接續幾章我們將從猶大的約沙法、耶何耶大(Jehoiada)與約阿施(Joash)身上,看見代理神審判的另一種方式,見證神的另一面(更早的對比是以利亞與俄巴底)。但兩種都是神工作的方式。
審判的預言也支持耶穌宣告的普遍原則:「動刀的必死於刀下」(太二十六 52)。暴力衍生暴力,耶戶王朝的終結就是由一場暗殺開始(十五 10 ~ 12)。神在祂統治的世界中向來公正無私,有時看似允許邪惡橫行,但通常是因祂在等候人悔改。在有罪的世界中,祂非得有執行懲處的代理者不可,只是這些代理者不總能呈現出祂的公義與憐憫。
暴力能帶來和平嗎?#
耶戶的革命有效嗎?追擊固然除去皇室推行的巴力崇拜、斬除其祭司與崇拜者,但經文並未提及屬靈更新;參與殺戮的是「護衛兵和眾軍長」,經文也沒提到真心跟隨雅巍者是誰、在哪裡。南方則不同:耶何耶大與約阿施「使王和民與耶和華立約」,且是「國民」參與打碎巴力廟(十一 17 ~ 18)。
耶戶的暴力移除了亞哈家族,但看不出對信仰或道德有持續改變。他一登位,阿摩司(Amos)與何西阿(Hosea)就公開譴責社會的不公義與信仰攙雜。讀者已知一百年後(公元前七二二年)北國將亡於亞述,敘述者為此列舉以色列整體「崇拜其他神祇,效法別國」的長表(十七 7 ~ 23)。「倘若革命只意謂在同樣的權力系統中更換幾個統治者並升高暴力,這絕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看見別人的邪惡、責備社會(或別的教會)的惡行很容易;要看見自己的妥協與罪卻難得多。耶戶看出耶洗別引入的宗教,卻盲目不見耶羅波安引入的崇拜。麥克伊旺(Ian McEwan)《黑狗》的話發人深省:「邪惡就躺臥在我們裡頭……當條件成熟時……一件邪惡無比的奪命事件就爆發了,每個人都詫異自己心裡可以潛藏這樣深的恨意。然後它又沉了下去,等待著。它一直都在我們心裡。」
在神與百姓中間要恢復和諧,就一定得作些事。耶戶引用的預言中,希伯來語「必報應你」(九 26)與 shalom 相關,意指「好的關係、福祉與和諧」。但即使在本段敘述中,神與以色列的關係仍未達全然平安——即便耶戶這麼殘忍廣泛的暴力也無法改革以色列,神甚至要使用更徹底的暴力(哈薛、亞述,終至巴比倫)。
這裡出現一種深層矛盾:神的本質,與祂為了恢復與有罪之人的和諧關係所必須付出的恐怖暴力代價,兩者之間的張力。新約把這矛盾推到更高規模,就是十字架的矛盾(羅四 25,五 8,八 32;林後五 19)。
十字架同時聚焦了暴力與和平。基督全然順服以致死於暴力之下,吸納世人所有暴行而帶來和平。「在征服之役中,神將審判傾倒在罪有應得的社會中;但在十字架上,神卻藉著無罪的愛子,自己背負起對人類惡行的審判。」保羅因「神的憐憫」再次確認「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並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 18 ~ 19)。只有神可以正確地使用暴力來達致平安;國家的角色、推翻不義國家的舉動,都必須在十字架之下作謙卑的評估。
皇后、祭司和一名年幼的皇子(十一 1 ~ 20)#
隨著亞哈謝與幾個親戚被殺(九 27 ~ 28,十 12 ~ 14),追擊已擴散到猶大;起初遭對抗,隨後在宗教、政治和文化上起了變革。
耶戶在位結束公式之後(十 36),不按慣例介紹繼位的王,而是戲劇化地出現「亞他利雅見她兒子死了,就起來剿滅王室」(1 節)。亞哈謝為王時亞他利雅已權高位重(可能是向巴力獻祭的主祭之流);如今身為亞哈的女兒、暗利的孫女,她或怒氣填膺、或感到威脅,採取像耶戶一樣的鐵腕。她計畫殺害所有可能即位者,等於要斬除大衛的後裔——那麼神的應許怎麼辦?故事發展到仍在襁褓中的皇子約阿施與奶媽,被父王的妹妹約示巴(Jehosheba)偷偷藏匿到聖殿(約阿施的母親西比亞可能已遇害)。約阿施被藏在聖殿建築中六年,亞他利雅因不是猶太人不能入內。「在耶和華的殿裡」這句凸顯敬拜雅巍的優先性;耶和華的殿代表真正的力量與權柄,勝過「王的宮」(5、16 節)與「巴力廟」(18 節)。
亞他利雅篡位六年(3 節),為凸顯這空隙,敘述者並未使用標準即位/遜位公式介紹她,除了她的死與她是猶大未來諸王的母系祖先外別無記事(13 ~ 16 節)。動搖以色列國本的弒君事件如今進到猶大,在約阿施(十二 20 ~ 21)及亞瑪謝(Amaziah,十四 19)身上,只是朝代沒有更換。更重要的是,祭拜別神與巴力崇拜相關的攙雜習俗,在南國依然沒有間斷。
第七年(4 節),祭司耶何耶大作了關鍵行動,精心策畫替小王子約阿施加冕。經文詳細敘述加冕儀式(12 節)與保護措施:耶何耶大先與聖殿守衛立約,才將王的兒子指給他們看。身為雅巍聖殿的祭司,他「扮演了關鍵角色,使合法的大衛王朝得以延續」。他選在安息日換班、雙倍士兵執勤之時行動,要確保「護王」、無人潛逃通風報信、加冕時無反對勢力闖入。敘述者又藉「耶和華殿裡大衛王的槍和盾牌」(10 節)凸顯王位的合法性。
加冕的核心時刻是將一份律法書交給王(12 節)。‘ēdût(「見證」)一字既可指勳章,也可「更準確指一份書寫的憲章,詳載一切義務與要求」,可與申命記十七章 14 ~ 20 節對比。在列王紀中,大衛王朝各王即位都與西乃之約相關(王上二 3;王下十七 15,二十三 3)。亞他利雅這拜巴力、非大衛後裔的王在位六年後,此舉既是重新效忠雅巍之約,也是由大衛後裔再度即位,說明方向的更新。
加冕後有兩種反應:亞他利雅大喊「反了!」(與耶戶謀反約蘭時同一字,九 14),但對耶何耶大而言她才是非法者,隨即是她的死亡——耶何耶大確定她不死在聖殿範圍內(15、16 節)。另一反應是眾人與護衛兵鼓掌歡迎。「國中的眾民」(14 節)是民間領袖,他們的出席確定新王就任。我們反覆讀到全民的支持(14、18、19、20 節),不同於北方耶戶政變只有軍方支持。
加冕不只是王與百姓之間的事,更重要的是全體「成為耶和華的民」(17 節),因此耶何耶大訂了一個約,涉及雅巍、王與眾民。
立約結構:一個約還是兩個約?
有人認為這是空檔後的更新,包括大衛之約(雅巍與王,參撒下七 1 ~ 16)、西乃之約(雅巍與眾民,參申二十七;書二十四)與王民之約(參撒下五 3)。新國際本依馬所拉版本文字次序認為是兩個約(把前兩個合一,參二十三 3)。其他人則因希伯來文「約」只出現一次且加定冠詞「這約」,主張看為一個約但有三個層次,類似申命記中雅巍、眾民與王相互的關係——三者可區分但不應抽離。這樣的關係不應有獨裁層面或宮廷政變,因為是「全地眾民」的參與,標誌回復到大衛之治的相互特色(撒下二 4,五 1 ~ 5)。與雅巍之約也使巴力廟無容身之地,故國中眾民來摧毀廟、殺掉祭司。
登基最後一幕是王坐上王宮寶座。由護衛兵帶幼王前來,避免宮中復仇勢力。國民歡樂之餘,還加上一筆「閤城都安靜」——這詞在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用過,指全地「沒有爭戰」,每次都指百姓因領袖合宜應對、從仇敵手中獲救後歸回雅巍。這是一個以雅巍為中心的社會景況。
猶大的改變比以色列在耶戶政變後的改變更為不同:兩國的王都被推翻、都除去巴力廟,但猶大有更普遍的民意支持與參與,境內只有兩個人被殺(亞他利雅和耶路撒冷巴力廟祭司瑪坦),從此全城「平靜」。大衛家族與對雅巍的信仰在安靜深思的策畫後得以持續。
「神在這個小嬰孩約阿施獲拯救的故事中一直保持沉默……但讀者會知道,神一直在幕後工作……在歷史中總是會有代理人,他們可以將神的旨意實現。」約示巴與耶何耶大就是兩個典範:他們甘冒生命危險,無私地為神子民的存續著想。「教會的力量不是要對抗政治暴力,而是甘願順服神、不順服人,即使到捨命的地步。」他們因信靠神對大衛王朝的應許而行動——沒有人利用宗教玩弄權力。這中間有暴力但減至最低,有領導也敏於招聚民間力量,值得我們深思怎樣才可引至「平靜安穩」的國家。
兩國都拆毀巴力廟、打碎祭壇與偶像(十 26 ~ 27,十一 18),與申命記十二章 2 ~ 3 節摧毀迦南崇拜相連。歷史上類似行動屢見不鮮:拜占庭「破除聖像」之爭、西班牙紅衣主教希麥尼斯焚燒猶太經書與可蘭經、克倫威爾打碎雕像、塔利班炸毀阿富汗佛像等。對公元前九世紀的以色列與猶大而言,「巴力廟和偶像」代表攙雜,否定雅巍對王與百姓的至高統御權,是看得見的權勢象徵,不斷呈現一種取而代之的價值系統與生活方式。
新約作者生活在權勢象徵(廟宇、雕像)與羅馬帝國掛勾的文化裡。保羅稱讚雅典人的敬虔,卻指出創造者與復活的基督(徒十七 16 ~ 31),又指責基督徒不應參與偶像崇拜(林前五 9 ~ 11;加五 19 ~ 21)。他更驚人地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三 5)。耶何耶大「努力擊破一種以意識型態掛帥來壓迫人的社會權勢」。今日最流行的視覺象徵承諾帶來幸福、安全與歸屬,透過商業廣告、名牌魅力、生活型態規畫,或粗魯的國家主義(常以軍事呈現)而強勢呈現——當這些也出現在教會建築時,不能不問它對信徒的影響。我們需要藉轉向基督與十字架(腓三 12 ~ 21)來揭露它們的虛假;啟示錄的目的正是展現神的榮耀與必勝旨意,最終挑戰並摧毀象徵財富與權勢的羅馬帝國。
猶大國於約阿施在位時的改革與得失(十一 21 ~十二 21)#
約阿施在位的故事除了開場與結尾公式(十一 21,十二 1 ~ 3、19 ~ 21),還有特別的說明與他複雜的即位、結尾。兩段較長的描述聖殿延宕的維修(十二 4 ~ 16)與受亞蘭人攻擊屈服的高昂代價(十二 17 ~ 21)。我們看到嘉許,也看到國力傾頹。約阿施年幼時主導的聖殿修葺,預告了兩百年後更大的改革;那段執政結束時,猶大不久也滅亡(二十二~二十四章)。今日讀者可思想:好的意圖如何交織著人性軟弱,積極改革卻不易掙脫舊模式。
耶何耶大對約阿施影響重要,因他一直教訓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十二 2)。這是列王紀中惟一一位全然盡本分將神律法教導人的祭司(利十 11;申三十三 10)。此處也呼應所羅門獻殿的禱告(王上八 36):使未來有保障的,不是約阿施的加冕及亞他利雅的死,而是認識並遵行神所顯明的旨意。
修葺聖殿(十二 4 ~ 16)#
約阿施被藏入聖殿前,聖經最後提到聖殿是亞撒散盡聖殿寶物那段(王上十五 18)。約阿施四十年在位期,敘述者選了兩個與聖殿相關的主題。主要主題是約阿施下令修理聖殿,伴隨「不再崇拜巴力」(4 ~ 16 節)。他下令收取獻金(按戶口人數、還願或甘心奉獻),可能像當年建造會幕(出三十五 20 ~ 29)那樣呼籲全民。
然而繼位二十三年後修葺仍無動靜,可能由於他的疏忽,也由於祭司們拖延,於是王拔除他們收銀的權限(6 ~ 8 節),改由有經驗的工人與督導負責。命令清楚:公開收奉獻、由王的書記與大祭司共同點交、專款專用、完全透明(9 ~ 15 節)——後來約西亞(Josiah)也採類似作法(二十二 3 ~ 7)。又特別註記:錢不用來作金銀器皿(13 節),凡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歸祭司(16 節;參利五 16)。
敘述很簡單,但讀者對約阿施的不同措施恐有滿腹疑問,文中未說明祭司延宕的原因,也肯定工作人員操守卻沒提祭司不當之處。約阿施設立的透明措施至今仍是實用典範,可防濫用或偏頗指控。
看來祭司們對款項使用優先性有不同看法。耶何耶大向有王師之尊,慣於替年幼的約阿施主掌大責——沒有真正交出領導權給年輕人,他不是第一人(保羅告訴提摩太「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提前四 12)。關於經費使用恐怕也不是第一次爭執:一方覺得「再砍經費就無法作事」,另一方覺得「我們所作的最根本,應第一優先調高經費」。祭司們會因大權旁落而受辱嗎?工匠覺得受器重嗎?約阿施為何拖那麼多年才過問?每位讀者的回答都可能有自己的人生體驗在其中。
人在服事神時的侷限與恩賜的搭配
「故事指向人類努力服事神時不免有的侷限。耶何耶大那麼勇敢規畫使大衛後裔重新登基,卻不見得有足夠能力管好聖殿財務;約阿施主動呼籲奉獻,卻太久不加聞問,二十多年後才發現修葺根本沒進行。」
保羅書信列出多種恩賜,是為「彼此服事,為眾人謀福祉」。以弗所書五章 18 ~ 21 節中,被聖靈充滿的一個結果是「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好的教練知道如何培育每位球員、調配全隊合作;就如約阿施所規畫的讓恩賜彼此搭配,祭司與工匠各有所長,基督也使用各式石頭建造祂的靈宮(彼前二 4 ~ 10)。有時需要耶何耶大辨認約阿施的領導權,也需要約阿施幫助「祭司們」了解極限而交託給領受恩賜的人。藉不同恩賜彼此服事,「整個身體就能獲得建造,在愛中成長」,目標是「長成基督的身量」(弗四 13、16)。
失去聖殿的財寶與生命(十二 17 ~ 21)#
約阿施的指示之後,文中沒再提修理是否完成,敘述轉向亞蘭王哈薛的派兵來襲。隨亞述衰落,亞蘭大肆擴張,在耶戶時代奪取以色列東邊約但河土地(十 32 ~ 33),後來約哈斯(Jehoahaz)與約阿施父子時又收復部分(十三 3 ~ 5、22 ~ 25)。亞蘭人也攻打非利士與耶路撒冷。如同當年亞他利雅與約蘭聯姻(弱猶大依附強以色列),約阿施願降服亞蘭,部分也想藉此擺脫以色列影響。
敘述者關心的是:約阿施所贈與的是歷屆諸王累積的「分別為聖的物」。之前亞撒也曾如此給亞蘭王並簽約(王上十五 18 ~ 19),此處(18 節)列出到約阿施為止的幾個王名,他還加上「殿與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子」。聖殿可能已修復,但財源完全用盡。如同亞撒,這裡沒提先知預言、也沒提求問信靠雅巍——那要到希西家(Hezekiah)的故事才有(十八~十九章)。
約阿施傾出寶庫雙手奉上給亞蘭人,或許正是這象徵使他後來被兩個臣僕暗殺(20 ~ 21 節)?敘述者並列兩事似在暗示,但他更傾向以約阿施強調聖殿修葺與資源用盡。歷代志則更詳述約阿施晚年離棄聖殿與雅巍的敬拜,下令以石頭打死撒迦利亞(祭司耶何耶大之子),因而被臣子暗殺(代下二十四 17 ~ 27)。
某些方面就像所羅門,約阿施也是個前車之鑑:一開始很有潛力、敬畏神、以智慧主導聖殿修葺,結尾卻一敗塗地、慘死。這正是猶大國的縮影:一個經更新階段、大有可為的國家,最終卻失去聖殿與它所包括的一切。但故事仍傳達一線希望:神沒有忘記祂那些不完美、在動盪中起落的子民。神的子民可以從敬畏神的前人榜樣,以受教的心學習被「引導」行「上主眼中看為正的事」。
以色列王約哈斯(十三 1 ~ 9)#
猶大王約阿施決心修葺聖殿那一年(1 節),約哈斯接續父親耶戶為以色列王。他獲得所有以色列王都有的惡評(2 節):以色列屢次落在亞蘭王(先哈薛、後便哈達)手中,不是因為對方兵力超優,而是因為上主的怒氣。
列王紀中只有這段提供與士師記一樣的循環例證:百姓「離棄」雅巍、事奉別神,惹雅巍發怒,被交在外國人手中(2 ~ 3 節;士二 11 ~ 15 等);當百姓「極其困苦」「向耶和華所求」時,雅巍便「興起士師拯救他們」。這裡約哈斯懇求耶和華的恩惠(雖未提悔改),耶和華仍垂聽,因「見以色列人所受亞蘭王的欺壓」(4 節),語句完全重複出埃及記三章 9 節。憐憫與審判並陳——這在何西阿書十一章以極大痛苦表達,而十字架更是愛與公義最有力的並列。
就如士師記,耶和華賜以色列一位拯救者(5 節),但沒詳述,只說以色列脫離亞蘭人的手、安居在家。解經家對「拯救者」是誰看法不一:可能是亞述王阿達德尼拉里三世(Adad-Nirari III,他的大軍轉移了亞蘭人注意力,神用異教統治者作拯救者並非僅有,參賽四十四~四十五的古列);或指約阿施與耶羅波安二世(Jeroboam II);或指一位摩西/先知式人物。但聖經未說出是誰,擺明要我們不必注意是哪個人——會拯救的不是王也不是哪個人,雅巍才是惟一的「拯救者」(十四 27,十九 19、34)。
可是神施恩介入後,以色列的信仰觀點仍未改變(6 節):拜亞舍拉柱(亞哈引入的宗教物品,王上十六 33)仍風行。儘管亞蘭威脅暫除,約哈斯的軍隊卻氣數全盡,根本無法保家衛國(7 節)。如今只有雅巍救得了以色列。
約哈斯在位十七年,充塞信仰妥協、外侮不斷、軍事欲振乏力。被擄之民認得出,這不是國運盛衰的結果,而是百姓自士師期就有的循環:罪與罰、哀求與拯救、又故態復萌。它提醒我們神的恩典總在百姓受欺壓時施憐憫、差派拯救者。但這循環能重演到什麼時候?耶穌回答彼得:「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太十八 21 ~ 22)。基督徒讀約哈斯的故事,仍會因神再三忍耐的恩典驚訝不已。
以色列王約阿施與以利沙的死,但依然有希望(十三 10 ~ 25)#
猶大王約阿施在位末期,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Jehoash)在以色列登基。他在位十六年,獲同樣的介紹與結束公式(10 ~ 13 節)。他與猶大王亞瑪謝爭戰的簡短陳述未加評語,細節留到敘述亞瑪謝時才補(十四 8 ~ 14)。整體結構是要我們注意接下來的以利沙與雅巍的恩典。
以利沙和約阿施(十三 14 ~ 19)#
聖經前次提以利沙是他派門徒去膏耶戶(九 1)。如今耶戶的孫子當政,以利沙瀕死,約阿施去看望他——透露兩人關係不錯,王對雅巍的敬拜(在舊政策限制下,11 節)算真誠。他叫道「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14 節),與以利沙在以利亞升天時的喊叫遙相呼應(二 12),只是更絕望,因不久前才提到以色列兵力只剩五十馬兵、十輛戰車(7 節)。以色列的國防以先知為核心,認知到雅巍才是勝負關鍵。誰來接以利沙的棒?我們期待一位先知,不料以利沙對王提出回應要求。
行動的預言藉一副弓和箭:以利沙按手在王的手上,代表他自己與雅巍。王的行動完全依先知吩咐(15 ~ 18 節)。先知宣告「這是耶和華的得勝箭……戰勝亞蘭人」(17 節)。亞弗(Aphek)也提醒我們亞哈曾在此得勝,只是亞哈沒有「畢竟全功」盡除亞蘭人(王上二十 26 ~ 43)。持久的勝利不在先知的保證,而在遵行先知所傳講的話。
以利沙吩咐王打地,王打了三次便止住(18 節)。以利沙發怒令現代讀者詫異,但詞彙提供答案:王原被告知要「滅盡(nkh)他們」,然後被告知「打(nkh)地」,亦即「要打擊毀滅亞蘭這地」;他的回應顯示不夠專注,亞蘭因此不會全然被滅盡。「三次」在第 25 節出現,但亞蘭在此後持續影響以色列與猶大(十五 37,十六 5 ~ 7,二十四 2)。
約阿施的失敗有各種解釋:「他對瀕死的人掉以輕心,沒有傳承到信仰」「信心太小、志向不大」「傾向小格局思維」。與亞哈在亞弗的行動對照(此處用「神人」而非「以利沙」),凸顯兩者都枉費了先知的預言(19 節):「問題不在約阿施不夠熱心,而在他面對聖戰時以漫不經心的態度要求神的旨意。」他對雅巍有信仰(從他來看以利沙可證),但仍以人的眼光看待挑戰。以利沙最後的話不再是「滅盡」而是「三次」。若不能全然順服神,一定有苦果。保羅寫過「罪的工價」對以色列與猶大也成立,只是「神的恩賜」乃是「生命」(羅六 23)——這還能延續多久?
死後的生命(十三 20 ~ 25)#
下一段是令人大吃一驚的答案!開頭只簡短說「以利沙死了,人將他葬埋」(20 節),結尾竟是「死人碰著以利沙的骸骨就復活站起來了」(21 節)。背景是摩亞人(Moabites)來犯,不知所措的送葬者把死人扔進以利沙的墳裡。以利沙生前多次叫人從困境回生,「藉這謎樣人物在以色列全境運作的生命大能,至今仍未停止」。即使外侮入侵、面臨死亡,生命大能仍透過先知持續。對被擄期讀者,即使被襲、被「趕逐」,仍可藉此看見死後生命的指標。
接下來以不同方式出現盼望的信息(22 ~ 25 節)。框住結尾的是約阿施三次勝利的預言應驗(22、24 ~ 25 節),但最突出的是放在中間(23 節)的神學陳述,在列王紀中絕無僅有:
- (a)上主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恤他們:「施恩」(ḥnn)與「憐恤」(rḥm)二字先前一起出現只在雅巍的自我介紹(出三十三 19,三十四 6)與金牛犢事件之後。當悖逆者在困境中呼求,神仍樂意施恩憐恤、眷顧他們,包括不肯滅盡、尚未「趕逐」(與「扔」同一動詞,21 節)他們離開自己面前。
- (b)理由上溯出埃及與西乃——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此處是除以利亞在迦密山禱告(王上十八 36)之外,士師記-列王紀中惟一提到列祖名字的禱告。
神對以色列與猶大的張力:無條件與有條件
「神與猶大的關係存在一種張力……從一個層次而言它是無條件的(大衛必一直作王;參王上十一 36;王下八 19),但從另一層次又無可否認是有條件的(大衛後裔必須順服,否則面臨悲慘後果;參王上二 4,八 25,九 4 ~ 9)……列王紀下十三章 23 節提到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作為對照給大衛應許的類比,呈現律法與恩典之間的張力……神不肯滅絕以色列是因與亞伯拉罕之約,不肯滅絕猶大是因與大衛之約(王下八 19 及十三 23 用同一希伯來文 lō’ ‘ābâ hašḥît);這兩個國家最後神都以同樣方式處置。」
焦點在以色列而不只是王:「彷彿傳統一直主張:雅巍所保護拯救的,是單一、合一的以色列。」就在毫無希望的時刻,故事讀到已死之人可復生、雅巍的約持續有效。可是會持續多久?祂的「不肯滅絕」是「至今」(23 節),但那是什麼時候?後來撒瑪利亞被毀,用的詞句是「耶和華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十七 20)。被擄的猶太讀者聽了作何感想?遺體復生在此有特別的關聯:「碰著」先知骸骨傳達雅巍賜生命的話語,存在一種「被拋」之後仍復「生」的希望。一個極相近的經文是申命記四章 31 節:宣告被擄懲處後神仍接納他們回來,「因為耶和華你神原是有憐憫(raḥûm)的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與你列祖所立的約」。在死亡之中,有生之應許。
雅巍有恩惠憐憫的話語在詩篇的祈求與讚美中處處反響。詩篇一四五篇「所有」與「每一」俯拾即是(共十七次),採納雅巍的自我描述「上主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大有慈愛」(8 節;參出三十四 6)。但第 9 節立刻將它全面化:「上主善對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13、17 節又反覆出現)。惟一例外是擇惡固執、拒絕接受這愛的邪惡之人(20 下節)。
以色列這段沉重、國勢日衰的歷史,居然預告了新約所傳達神要對「萬國」施恩典憐憫的信息,著實令人驚奇。這些悖逆的君王、拜偶像的百姓、外國的侵略——就好像二十一世紀今日的迷惑與動盪——神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約仍施恩憐憫,對「全地的萬民」(創十二 3)神也仍應許賜福。祂不肯滅絕、「趕出離開祂的面」,而是樂意萬民歸向祂,從死裡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