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中段有許多令人不以為然的地方。起初我們以為悖逆、懲罰、悔改、拯救這四個 R,會藉著十二位士師故事反覆出現的框架,為我們該問的問題提供一切答案。可是悔改越來越少,出現時又讓人質疑,悖逆卻越來越嚴重。惟一不變的事實是:審判人的神遲早會興起祂的代理人,將弊病暫時匡正。

本卷書最後五章與前面大不相同。先前無論舞台上的角色多稀奇古怪,至終耶和華(Yahweh)仍掌控整齣戲。如今祂卻彷彿任憑這些角色自由發揮,在這五章中只曇花一現、謎樣地出現一次(二十 18 ~ 28),結果演出一齣古怪可笑的戲。記載在這五章中的事件,幾乎從不被用作講道內容,即使在酷愛聖經的人當中也是如此。

然而作者刻意把這個結尾放進書裡,無疑是要平衡引言(一 1 ~三 6)。引言以「約書亞死後」(一 1)開頭,結尾則以遙相呼應的「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二十一 25)收束。耶和華在這最後幾章裡的缺席,與祂在開頭幾章裡的顯著地位形成鮮明對比。引言與結尾共同為這篇幅悠長的士師故事提供了架構。

這位說故事高手在他一連串故事畫上句點時,並不在說教、傳道,也不偏袒某方,只是在說故事。他彷彿分飾兩位說書人。第一位說:「讓我講一個利未人(Levite)的故事,他從猶大的伯利恆旅行到以法蓮山區……」;第二位接著說:「你聽過一個利未人從以法蓮山區去到猶大伯利恆的故事嗎?」這兩個故事冷靜地注視著:當以色列已沒有約書亞、又還沒有大衛引導他們走正路時,這些軟弱、無信、有罪的人實際上是怎麼生活的。

  • 米迦(Micah)、約拿單與但支派(Dan)的故事(十七~十八章),呈現事情的表面——士師時代生活的表層。
  • 另一位利未人和他的妾之悲慘故事(十九~二十一章),則顯示表面之下的實質——那動盪時代生活的裡層。

第一個故事顯示,表面上一切都按規矩而行,人在無知與虛偽中快樂度日;第二個故事則翻開石頭,讓我們看見石頭下竄出的所有骯髒污穢。

一切都按正當程序(十七 1 ~十八 31)#

經文:士師記十七章

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裡,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米迦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這米迦有了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裡寄居。這人離開猶大的伯利恆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裡來?他回答說:從猶大的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裡,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裡。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經文:士師記十八章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但支派的人仍是尋地居住;因為到那日子,他們還沒有在以色列支派中得地為業。但人從瑣拉和以實陶打發本族中的五個勇士,去仔細窺探那地,吩咐他們說:你們去窺探那地。他們來到以法蓮山地,進了米迦的住宅,就在那裡住宿。他們臨近米迦的住宅,聽出那少年利未人的口音來,就進去問他說:誰領你到這裡來?你在這裡作什麼?你在這裡得什麼?他回答說:米迦待我如此如此,請我作祭司。

他們對他說:請你求問神,使我們知道所行的道路通達不通達。祭司對他們說:你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去,你們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華面前的。

五人就走了,來到拉億,見那裡的民安居無慮,如同西頓人安居一樣。在那地沒有人掌權擾亂他們;他們離西頓人也遠,與別人沒有來往。五人回到瑣拉和以實陶,見他們的弟兄;弟兄問他們說:你們有什麼話?

他們回答說:起來,我們上去攻擊他們吧!我們已經窺探那地,見那地甚好。你們為何靜坐不動呢?要急速前往得那地為業,不可遲延。你們到了那裡,必看見安居無慮的民,地也寬闊。神已將那地交在你們手中;那地百物俱全,一無所缺。

於是但族中的六百人,各帶兵器,從瑣拉和以實陶前往,上到猶大的基列耶琳,在基列耶琳後邊安營。因此那地方名叫瑪哈尼但,直到今日。他們從那裡往以法蓮山地去,來到米迦的住宅。

從前窺探拉億地的五個人對他們的弟兄說:這宅子裡有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像與鑄成的像,你們知道嗎?現在你們要想一想當怎樣行。五人就進入米迦的住宅,到了那少年利未人的房內問他好。那六百但人各帶兵器,站在門口。窺探地的五個人走進去,將雕刻的像、以弗得、家中的神像、並鑄成的像,都拿了去。祭司和帶兵器的六百人,一同站在門口。

那五個人進入米迦的住宅,拿出雕刻的像、以弗得、家中的神像、並鑄成的像,祭司就問他們說:你們作什麼呢?他們回答說:不要作聲,用手摀口,跟我們去吧!我們必以你為父、為祭司。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還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祭司心裡喜悅,便拿著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並雕刻的像,進入他們中間。

他們就轉身離開那裡,妻子、兒女、牲畜、財物都在前頭。離米迦的住宅已遠,米迦的近鄰都聚集來,追趕但人,呼叫但人。但人回頭問米迦說:你聚集這許多人來作什麼呢?米迦說:你們將我所作的神像和祭司都帶了去,我還有所剩的嗎?怎麼還問我說作什麼呢?但人對米迦說:你不要使我們聽見你的聲音,恐怕有性暴的人攻擊你,以致你和你的全家盡都喪命。但人還是走他們的路。米迦見他們的勢力比自己強盛,就轉身回家去了。

但人將米迦所作的神像和他的祭司都帶到拉億,見安居無慮的民,就用刀殺了那民,又放火燒了那城,並無人搭救;因為離西頓遠,他們又與別人沒有來往。城在平原,那平原靠近伯利合。但人又在那裡修城居住,照著他們始祖以色列之子但的名字,給那城起名叫但;原先那城名叫拉億。但人就為自己設立那雕刻的像。摩西的孫子、革舜的兒子約拿單,和他的子孫作但支派的祭司,直到那地遭擄掠的日子。神的殿在示羅多少日子,但人為自己設立米迦所雕刻的像也在但多少日子。

這幾章全是關於宗教的事,而一如士師記常見的,事情並不如表面看的那樣。可是對故事中的人物——以法蓮人、但人、從猶大來的利未人(幾乎是全以色列的橫切面)——外表非常重要。耶和華的名字頻頻出現,這是個宗教氣味很濃的故事,祂常被提到。你若是那個時代的「各人」,畢竟會把十七章 6 節當作稱讚而非責備:你行你眼中看為對的事。

作者妙筆生花,三次揭幕、帶進新人物,每次乍看都與前面無關,於是我們急著想知道新情節將如何匯入主題:「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那時……但支派的人仍是尋地居住……」

米迦上場(十七 1 ~ 6)#

米迦母女開場的對白,以一節經文就精闢生動地交代了整個怪異卻太容易讓人相信的背景。

母親積蓄的一筆銀子被偷,她求神咒詛那不知名的小偷——而米迦正是小偷。他聽到咒語,便認罪歸還。這一切寫在一個句子裡。母親立即的反應,是求耶和華賜福給她改過自新的兒子。多麼合宜!這顯然是個認為神是真的、祂的聖名會自然出現在子民口中的社會。

但作者雖不明說,已暗示「改過自新」未必適用於米迦:是那句一網打盡的咒語讓他良心不安,完全是為了脫身才認罪。無論如何,他是在耶和華的名下得到赦免(為偷竊自己母親東西的罪?這令人不舒服的層面,作者不動聲色地留給我們自行下結論)。

錢失而復得,母親高興得將它奉獻給神——又一次再合宜不過!縱然在十分敬畏神的時代,把相關金錢的十一分之二獻給神也絕對算是「奉獻」。

「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這明目張膽違反十誡第二條,而這婦人自己竟看不出其中的矛盾。

米迦把新偶像放進家中早設的神龕,與正規神龕該有的物品並列:以弗得、家中的神像,當然還得有個祭司。附近找不到利未人,就把自己一個兒子拿來湊合。米迦認為「作對的事」十分要緊,卻還沒學到該到哪裡去找權威——因為「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來告訴他什麼才是真正對的事。隨著這句重要的話(十七 6),第一幕落幕。

利未人上場(十七 7 ~ 13,十八 1 上)#

經文最終才告訴我們他名叫約拿單(Jonathan,十八 30)。起初重要的不是他是誰,而是他的身分。他離開伯利恆要找個安身立命之處,路過米迦家時正在找工作,而米迦剛好有個空缺,利未人的尋覓就此結束。

米迦以精簡的方式讓新人接手(「兒子!謝謝你臨時代理,現在可回去看羊了」),再次顯示按規矩行事多麼重要。神龕必須有祭司;先前指派兒子是臨時湊合,但「以法蓮祭司」聽起來不對勁,如今來的客人竟是利未人,米迦認定這是上天派來的:「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

不過這聘任並非不帶利益考量,而是一紙合同,雙方各為自己的好處:約拿單得到有威望的職位、固定薪水、衣物費、新家及其安定與愛護(十七 10 ~ 11);米迦則得到耶和華必賜福的保證(十七 13)——彷彿這些東西能靠商業交易換來。

這一幕的結語再次提醒:「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十八 1 上)。當時若有一位像約沙法或約西亞的國王,就會下令禁止這些違法行為。剩下的事實是:米迦急於照他所了解的努力按規矩而行。

但支派人上場(十八 1 下~ 31)#

但支派從南部臨時住處遷往北部永久住處,是這一幕的主題。劇情展開時,我們才明白第一幕的米迦、神龕、銀子,與第二幕的約拿單和他的「利未祭司職位」,為何一開始就不可或缺。

我們將第三次聽到每件事都多麼「正確」,而耶和華的聖名只被提到一次,那一次卻重要無比。

第一個迴聲並不模糊:但支派至今未取得它在應許美地分得的產業。第一章結尾說過,各支派占領迦南程度不一,而但支派在聯盟表上敬陪末座(一 34)。最後但支派決定行動。

第十八章記述兩次行軍:先是五位間諜勘察,後是六百士兵的軍事遠征(或許也是整個支派的大遷移,十八 21)。兩次都在以法蓮山區米迦家中歇息——這兩次歇息正是故事的核心。

把這故事的勘察與征戰兩段連起來看,會強烈聯想到別處看過的東西:

  • 「但人……打發……勇士,去仔細窺探那地」(十八 2),正如多年前耶和華吩咐摩西所作的。
  • 五位間諜「來到拉億,見那裡的民安居無慮……沒有人掌權擾亂他們」(十八 7),正如摩西的探子發現流奶與蜜之地。
  • 勘察回來鼓動族人「起來,我們上去攻擊他們吧」(十八 9),迴響了迦勒當年的鼓勵之言。
  • 迦勒與約書亞曾以見識和順服宣稱「耶和華必將我們領進那地」;但支派的間諜卻自以為是地套用:「神已將那地交在你們手中;那地百物俱全,一無所缺」(十八 10)。

於是但支派的軍隊拔營北上,從靠近基列耶琳的「但營」(十八 12)直到遠遠的拉億(十八 27 下),「上去」、「擊殺」、「占領」了那地。

這正是反諷所在。五位間諜跟隨民數記十三章十二探子的腳蹤;六百戰士隨後所作的,正是全以色列人聽完探子匯報後早該作、而「約書亞死後」猶大支派最終才作的——上去占領。第十八章惟一一次提到耶和華的名,就帶著這反諷的力量:五位間諜在米迦家停留時問利未人兆頭好不好,約拿單回答「你們所行的道路是在耶和華面前的」。

「耶和華掌控祂子民的命運,即使在他們最一意孤行時也如此」——這話一般而言確是本書的重要主題。但這不是但支派要問的,也不是約拿單的意思。對他們而言,整個計畫只是要重演民數記十三章與士師記一章已有的模式。這次他們去奪取迦南地,已經太遲,且不是出於順服,而是出於貪婪——他們關心的,純粹是程序正確。

可選讀:The Living Bible 對十八15~26的生動意譯

有一個英文聖經版本(The Living Bible)不宜用作查經,可是它對此段的翻譯妙得叫人難以抗拒:

那五個人進到屋裡,其餘所有武裝的士兵則站在門外。他們對年輕的祭司說,過得好嗎?然後那五位間諜走進神龕,把所有的偶像、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拿走。 「你們在作什麼?」當年輕的祭司看到他們把這些東西拿出去時,質問道。 「閉嘴!跟我們來!」他們說:「來作我們的祭司。作以色列一整個支派的祭司,不是比作一個人家中的私人祭司好得多嗎?」 然後這位年輕的祭司快樂地跟著他們去,還帶著以弗得、家中神像和各種偶像……當他們走到離開米迦的家有相當一段距離時,米迦和他的一些鄰居氣吁吁地追上他們,大聲喝斥要他們站住。 「你這麼慌忙地追趕我們,到底要幹什麼?」但人質問他。 「我『到底要幹什麼?』,你是什麼意思?」米迦反駁道:「你們拿走了我所有的偶像和我的祭司,讓我一無所有!」 「怎麼說話哪!這位先生,」但人回答說:「搞不好惹毛了某人,會把你們全都殺掉。」

如果你心中可憐米迦,請記得他起初偷了母親的錢,數目還超過神龕偶像價值的五倍(「我所作的神像」,十八 24!)——這是咬人的反被人咬。利未人呢?他待價而沽,只要有人出更高的價,隨時離棄恩人。但支派呢?根本是一群流氓,他們後來對拉億人的攻擊,即使以那殘酷時代的標準看都殘忍無比。這些對人品的懷疑,反而凸顯了但支派真正看重的:他們終於擁有合適的領土、合適的祭司,以及隨之而來的所有崇拜器物——全照「正確規矩」而行。

作者毫無表情地寫道:看吧,很管用吧!即使套用迦瑪列的試驗法(「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你也得承認這方法管用了好長一段時間(十八 30 ~ 31)。它是個成功的故事,卻是個曖昧不明的故事。

雖然一切(大略地)按正確規矩而行,這國家的光景仍令人質疑:他們對重要的事看得那麼膚淺。在那表面之下,才是這考驗時代中以色列真正的品格——剩下幾章就要顯明它。

一切錯誤的態度(十九 1 ~二十一 25)#

經文:士師記十九章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裡住了四個月。他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他,用好話勸他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他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裡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裡住宿。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裡住宿,就坐在城裡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作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裡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裡的人,到過猶大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裡無人接我進他的家。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什麼。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於是領他們到家裡,餵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他們心裡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他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他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他交合,終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才放他去。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

早晨,他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他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經文:士師記二十章

於是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以及住基列地的眾人都出來,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華面前。以色列民的首領,就是各支派的軍長,都站在神百姓的會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萬。以色列人上到米斯巴,便雅憫人都聽見了。以色列人說:請你將這件惡事的情由對我們說明。那利未人,就是被害之婦人的丈夫,回答說:我和我的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住宿。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得為業的全地,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兇淫醜惡的事。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畫商議。

眾民都起來如同一人,說:我們連一人都不回自己帳棚、自己房屋去。我們向基比亞人必這樣行,照所掣的籤去攻擊他們。我們要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挑取十人,一千人挑取百人,一萬人挑取千人,為民運糧,等大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就照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醜事征伐他們。於是以色列眾人彼此連合如同一人,聚集攻擊那城。

以色列眾支派打發人去,問便雅憫支派的各家說:你們中間怎麼作了這樣的惡事呢?現在你們要將基比亞的那些匪徒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們,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便雅憫人卻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便雅憫人從他們的各城裡出來,聚集到了基比亞,要與以色列人打仗。那時便雅憫人從各城裡點出拿刀的,共有二萬六千;另外還有基比亞人點出七百精兵。在眾軍之中有揀選的七百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機弦甩石打人,毫髮不差。

便雅憫人之外,點出以色列人拿刀的,共有四十萬,都是戰士。以色列人就起來,到伯特利去求問神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

以色列人早晨起來,對著基比亞安營。以色列人出來,要與便雅憫人打仗,就在基比亞前擺陣。便雅憫人就從基比亞出來,當日殺死以色列人二萬二千。以色列人彼此奮勇,仍在頭一日擺陣的地方又擺陣。未擺陣之先,以色列人上去,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直到晚上,求問耶和華說:我們再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可以不可以?耶和華說:可以上去攻擊他們。

第二日,以色列人就上前攻擊便雅憫人。便雅憫人也在這日從基比亞出來,與以色列人接戰,又殺死他們一萬八千,都是拿刀的。以色列眾人就上到伯特利,坐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當日禁食直到晚上;又在耶和華面前獻燔祭和平安祭。那時,神的約櫃在那裡;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以色列人問耶和華說:我們當再出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呢?還是罷兵呢?耶和華說: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

以色列人在基比亞的四圍設下伏兵。第三日,以色列人又上去攻擊便雅憫人,在基比亞前擺陣,與前兩次一樣。便雅憫人也出來迎敵,就被引誘離城;在田間兩條路上,一通伯特利,一通基比亞,像前兩次,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便雅憫人說:他們仍舊敗在我們面前。但以色列人說:我們不如逃跑,引誘他們離開城到路上來。以色列眾人都起來,在巴力他瑪擺陣,以色列的伏兵從馬利迦巴埋伏的地方衝上前去。有以色列人中的一萬精兵,來到基比亞前接戰,勢派甚是凶猛;便雅憫人卻不知道災禍臨近了。耶和華使以色列人殺敗便雅憫人。那日,以色列人殺死便雅憫人二萬五千一百,都是拿刀的。

於是便雅憫人知道自己敗了。先是以色列人;因為靠著在基比亞前所設的伏兵,就在便雅憫人面前詐敗。伏兵急忙闖進基比亞,用刀殺死全城的人。以色列人預先同伏兵約定在城內放火,以煙氣上騰為號。以色列人臨退陣的時候,便雅憫人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就說:他們仍像前次被我們殺敗了。當煙氣如柱從城中上騰的時候,便雅憫人回頭觀看,見全城的煙氣沖天。以色列人又轉身回來,便雅憫人就甚驚惶,因為看見災禍臨到自己了。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轉身往曠野逃跑;以色列人在後面追殺。那從各城裡出來的,也都夾攻殺滅他們。以色列人圍繞便雅憫人,追趕他們,在他們歇腳之處、對著日出之地的基比亞踐踏他們。便雅憫人死了的有一萬八千,都是勇士。

其餘的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往臨門磐去。以色列人在道路上殺了他們五千人,如拾取遺穗一樣,追到基頓又殺了他們二千人。那日便雅憫死了的共有二萬五千人,都是拿刀的勇士。只剩下六百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到了臨門磐,就在那裡住了四個月。以色列人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

經文:士師記二十一章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說:我們都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以色列人來到伯特利,坐在神面前直到晚上,放聲痛哭,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次日清早,百姓起來,在那裡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以色列人彼此問說:以色列各支派中,誰沒有同會眾上到耶和華面前來呢?先是以色列人起過大誓說,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的,必將他治死。以色列人為他們的弟兄便雅憫後悔,說:如今以色列中絕了一個支派了。我們既在耶和華面前起誓說,必不將我們的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現在我們當怎樣辦理、使他們剩下的人有妻呢?

又彼此問說:以色列支派中誰沒有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呢?他們就查出基列雅比沒有一人進營到會眾那裡;因為百姓被數的時候,沒有一個基列雅比人在那裡。會眾就打發一萬二千大勇士,吩咐他們說:你們去用刀將基列雅比人連婦女帶孩子都擊殺了。所當行的就是這樣:要將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盡行殺戮。他們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見了四百個未嫁的處女,就帶到迦南地的示羅營裡。

全會眾打發人到臨門磐的便雅憫人那裡,向他們說和睦的話。當時便雅憫人回來了,以色列人就把所存活基列雅比的女子給他們為妻,還是不夠。百姓為便雅憫人後悔,因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缺了一個支派(原文是使以色列中有了破口)。會中的長老說:便雅憫中的女子既然除滅了,我們當怎樣辦理,使那餘剩的人有妻呢?又說:便雅憫逃脫的人當有地業,免得以色列中塗抹了一個支派。只是我們不能將自己的女兒給他們為妻;因為以色列人曾起誓說,有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的,必受咒詛。他們又說:在利波拿以南,伯特利以北,在示劍大路以東的示羅,年年有耶和華的節期;就吩咐便雅憫人說:你們去,在葡萄園中埋伏。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他們的父親或是弟兄若來與我們爭競,我們就說:求你們看我們的情面,施恩給這些人,因我們在爭戰的時候沒有給他們留下女子為妻。這也不是你們將女子給他們的;若是你們給的,就算有罪。於是便雅憫人照樣而行,按著他們的數目從跳舞的女子中搶去為妻,就回自己的地業去,又重修城邑居住。當時以色列人離開那裡,各歸本支派、本宗族、本地業去了。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前兩章關於宗教,剩下三章關於道德。若有人驚呼「宗教真比道德更重要啊」,那正是士師時代以色列人的典型反應。事實上,從一個人的生活品質,比從他的宗教風格,更能看出他與神是否真有正確關係。所以現在讓我們把以弗得、神像、祭司、神龕擱在一邊,來看:當沒有中間人告訴神的子民該如何作、他們得自己跟隨神的權柄時,他們究竟怎麼活。

這故事文情並茂卻悲慘。先前向北找工作的利未人(十七 8)的故事可怕卻好笑,這很恰當,因為主題是宗教的附屬品,不必太認真對待。如今這向南走的利未人(十九 1 ~ 3)的故事,卻是毫無緩解的可怕——這也在意料之中,因為主題最嚴肅:道德從它的碇泊處流失了。聖潔生活的規則(這才是真敬拜)被徹底破壞。每一章都記述一套規則如何被棄置,而每一次棄置又引發下一次棄置:第一個鬆線頭被扯出,整塊布就會爛掉。這三章不是三幕劇,而是一齣連貫的戲,帷幕在十九章 1 節升起、二十一章 25 節落下,最後兩次說出題詞:「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

待客之道(十九 1 ~ 30)#

「現在讓我告訴你另一個利未人……」這人曾南下伯利恆娶回一個女子。嚴格說她不是元配,只是個妾,可是他把她的娘家當自己的岳家。從這關係中引發了影響深遠的悲慘風波,後來當整個國家分崩離析時,挑起風波的這對夫妻反而消失在視野中。

這故事長一〇三節,比基甸的故事還長,卻只用三節就帶我們到引爆全局的導火線:女子離開他回娘家,他又去伯利恆勸她回家。

「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並「將那人留下……住宿」(十九 3 ~ 4),由此展開貫穿全章的好客主題。這古老習俗在許多文化中都有,但在聖經中占有特別地位(希伯來書十三 2:「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除了愛神的第一條誡命,其次就是愛鄰舍——而客旅以「鄰舍」身分出現時,正強調鄰舍不必是你的朋友。訪客可以是任何人。款待客人是這故事最大的推動力,因此它非常靠近道德的核心。故事中的第一批人彼此認識且有好感,但不久就會轉向對陌生人的態度,社會責任感將受考驗。

起初是快樂的大家庭,岳父樂於作東。住了三天後,第一道裂隙出現——不是客人逗留太久,恰恰相反,錯在岳父:有客人讓他高興得捨不得放走。這麼一個考慮欠周的小罪,竟引發大悲劇。第四天早晨:「你用不著這麼急吧,還有一整天呢!」傍晚:「再住一晚,天色已晚了。」第五天又是「你用不著……」於是第五天傍晚,利未人覺得不能再耽擱,明知天黑前走不遠,仍硬是上路。在岳父的考慮欠周上,又加上他自己的愚昧。士師時代「大道無人行走,都是繞道而行」(五 6),夜間行路危險之至。

暮色罩下時,他們走近耶布斯。這城很久以前曾被以色列攻取(一 8),卻沒照該作的把居民趕走(一 21),要等到大衛王時才整個占領、改名耶路撒冷。由於此時它仍屬耶布斯人,利未人覺得不宜在那裡過夜——這意味著故事的下一個因素,是當年某位以色列將軍缺乏應有的信心與順服。

頗具諷刺的是:利未人若在這些異教徒當中過夜,遭遇可能還比在以色列同胞當中好得多。「將到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基比亞屬便雅憫(Benjamin)支派(十九 14),照理該沒事。可是有兩件事該引起疑心。

  • 入夜了,少數在外的人看見客旅卻不上前探問或歡迎,「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十九 15)。那放諸四海皆準的待客之道哪裡去了?
  • 真有人來搭話時,那人自己也是個客人——一個暫住此便雅憫鎮的年老以法蓮人。他的話意譯為:「你最好來我家住;無論如何,千萬不可在街上過夜。」(十九 20)

利未人一行及時覺悟,發現情形不堪設想。整本聖經惟一可與此相比的,是創世記十九章——導致神毀滅所多瑪、蛾摩拉的經文。可是那是異教城市,這卻是以色列的鄉鎮!基比亞的地痞不只在家尋歡,還公然上街尋樂,不僅強姦還輪姦,終至那女子喪命;而這顯然是這鎮每夜的例行夜生活。

這不是發生在耶布斯人或迦南人中間,而是在神的子民當中!在考慮欠周、愚昧、不信、不順服之後,再加上這以色列鎮邪惡透頂的行為——它的居民像所多瑪人一樣「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

蛋糕外若需一層糖衣,由那老人提供。連接線仍是好客之道:在伯利恆是熱情過頭,在耶布斯沒打算求宿,在基比亞則是不肯提供。對這老以法蓮人,利未人是他的客人,絕不能交給暴民——那是「醜事」。為不壞了待客之道,他寧願觸犯別的規則:「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他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十九 23 ~ 24)

我說糖衣嗎?這還只是杏仁糖;真正的糖衣由利未人本身提供。喧嘩聲不減反增時,他「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他交合,終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才放他去」。早晨他開門要走,「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十九 25、27 ~ 28)。她當然死了,作者不必明說。最後那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是把十二包血淋淋的屍骸送出去,每支派一包,向以色列僅剩的一點良心發出呼籲。

公義之道(二十 1 ~ 48)#

當一國淪落到十九章那般敗壞,不必吃驚它的公義之道也和待客之道一樣被拋棄。他們如何待客,透露了社會道德的情況;他們的公義如何運作,則透露了以色列怎樣處置作奸犯科者——兩者都不令人佩服。

沒什麼比基比亞人的殘暴更明顯,利未人的憤怒也是正當反應。可是第二十章強調第十九章:此處同樣沒有任何事按應有的方式進行,反而盡作不該作的事。

大眾向利未人表現的同情心令人動容。難得有一次以色列幾乎團結一心,那麼多全副武裝的士兵齊集,顯示各支派把這事當真(二十 1 ~ 2)。可是這反應一點都不理性,純粹出於感情用事。利未人雖無現代媒體,卻擁有三樣達成目的的東西:一具屍體、一把刀子,以及準確無誤地知道大眾喜好什麼的本能。

聚集在米斯巴的以色列人並非完全團結,因為便雅憫支派明智地缺席——在民怨沸騰下,他們或許也會像那女子一樣被撕成碎片。其他支派想聽故事的來龍去脈(二十 3),其實重點他們早已聽到,他們想聽的是百聽不厭的細節。這是官方正式集會,自認有權威作決定、採取行動。

一如先前提醒不要太可憐被欺負的米迦,這裡也得承認:被欺負的利未人也一步步失去我們的同情。他把基比亞的事件加油添醋後才呈交米斯巴大會,沒人懷疑也許正是他自己的愚昧或無情,造成了那女子的死亡。

在駭人的宣傳煽動與片面證據誤導下,會眾立即決議重懲基比亞人。我們在底波拉、基甸、耶弗他時代已見以色列有分裂跡象,如今他們或許不太敢相信居然能「如同一人」(二十 8)、「彼此連合如同一人」(二十 11)地行動,於是想打鐵趁熱。

一些頭腦冷靜的領袖提議:在重武器把基比亞這顆堅果敲爛以前,讓缺席的便雅憫人先自行處置犯錯的親戚。但這優先權製造的問題比解決的更多,因為它挑起了便雅憫人對基比亞無賴的強烈、卻錯誤的忠誠。結果不是警察對付歹徒,而是爆發全面內戰;而便雅憫雖人少,卻是非凡的戰士(二十 15 ~ 17)。所有跡象都顯示以色列這塊布即將被撕得四分五裂——而這整件事的肇因,竟是利未人老丈人好心卻考慮欠周地強留客人多住一天!

這一切發生在「以色列中沒有王」、似乎也沒有士師和外敵的時候,所以很難確定它在歷史上的位置。經文提到亞倫的孫子當時還活著(二十 28),加上其他不甚明確的指標,使多數解經家認為內戰發生在士師時代早期,「約書亞死後」不久。可是從文學與神學角度,這故事該放在卷末:二十章無疑要回應第一章。本卷書首尾都是全以色列聚集召開大會,中間則是從大會流瀉出來的事情。

  • 相似令人驚訝:如同一章 1 節的聚集,他們再次召開全國大會(二十 1);再次尋求耶和華指引,發出一模一樣的求問「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二十 18,參一 1);耶和華的回答也一模一樣:「猶大當先上去。」
  • 差異深具教育意義:第一章是順服的子民急於剷除迦南人的邪惡,如今卻是腐敗、已被那邪惡污染的子民。第一章上去攻擊敵人迦南人,如今卻是討伐「弟兄便雅憫人」——經文兩次強調這悲痛的句子(二十 23、28)。他們一晚接一晚帶著越來越悽惶的心情來領受指示(二十 23、26 ~ 28),得到的不是勝利的保證,而是災禍;十一支派的軍隊遭受重創,最後縱然得勝,也毫無安慰,因它意味著幾乎滅絕第十二支派。

第一章勇猛的表現,如今變成痛快的惡毒殺戮,便雅憫鄉間陳屍遍野、城邑成為廢墟,整個支派只剩六百名倖存者。而這竟是耶和華的作為(二十 35)——一如整個士師時代消滅迦南諸國是祂的作為,這次卻幾乎把以色列自己的一個支派完全滅掉。

賠償之道(二十一 1 ~ 25)#

罪惡以公義的程序受了懲罰,現在該如何善後?摩西律法規定損害需賠償,但這件事裡誰也算不清誰欠誰什麼。惟一毫無疑問的是:「以色列中缺了一支派」(二十一 3)。在聖經裡「十二」這數字總在不同層面顯出;我們該想像十一支派覺悟到自己破壞了國家基本結構時的驚慌。耶和華親自下令討伐便雅憫,他們或許還能承受,因為祂收去的能再給回;更難承受的是他們自己在氣頭上發的誓——絕不再和便雅憫聯姻(二十一 1)。如今六百名倖存者全是男的,不可能有以色列血統的後裔。

於是有人提議,用米斯巴另一個愚蠢誓言來解難題:凡沒來參戰的都該處死(二十一 5)。基列雅比沒派人參戰,便殺光那鎮男女老幼、只留未婚女孩——這「聰明又人道」的辦法讓四百名倖存者能娶到以色列妻子。其實兩個誓言都沒嚴格執行,而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可是還有兩百名便雅憫男子沒妻子可娶。

於是「會中的長老說……」「他們說……」「他們又說……」(二十一 16 ~ 19)——最後的「靈感」是:所需的兩百名女子,可從示羅的年度慶典中搶來;既不算她們的家人把她們嫁出去,就仍守住了第一個誓言(二十一 22)。後來果然如此,每件事都「圓滿」收場,每個人都返回家園(別忘了,「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然後士師記在此畫下句點。

表面之下:浩蕩主恩中的罪魁#

可是在神的子民當中,待客、公義、賠償之道真該如此行嗎?惟有在他們當中沒有王、不曉得該去哪裡找權威時,才會如此。

  • 第一位利未人的故事(十七~十八章)顯示,神子民的宗教生活很容易淪為:外表一層看似正確的荒唐薄紗,有吸引人的儀式與合宜的設備,加上耶和華不斷地「嘉許」。
  • 第二位利未人的故事及其後果(十九~二十一章)顯示,神子民的道德生活很容易淪為:表面之下一大堆亂七八糟的錯事,所有態度都是錯的,只在走投無路時才求問耶和華,然後得到一個你不喜歡的答案;其餘的事就靠彼此商量、達成共識來決定——「他們說」出問題,「他們說」出答案(二十一 16 ~ 19)。

士師記就以這兩種有害的生活觀作結:在一層明亮的油漆之下,房屋已腐爛、正在坍塌。

但這衰落並非必然。「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只是陳述事實,並不意味沒有王敬虔就必然衰退、有了大衛就萬事如意——君王時代仍滋生出自己的許多罪惡。在士師時代,遏止不敬虔的權力主要操在人民手中(借佛斯特 E. M. Forster 的書名《只要有兩人就贊成民主!》)。「各人都行自己看為對的事」(二十一 25)意味著人民——無論個人或集體——都有責任遏止不敬虔、提倡聖潔。問題只是:在每人「自己的眼中」,該向何處去找那能告訴他該如何行的權威?

實際上,人一直向自己有罪的心求問;但理論上他大可向更可信賴之處求問。士師時代序幕將啟時,全以色列在示劍回應約書亞說:「我們必事奉耶和華……聽從他的話。」時代結尾時,耶和華告訴最後一位士師撒母耳:拒絕他的治理就是拒絕耶和華的治理。而在士師記正中央,基甸提醒以色列:她真正的管理者是耶和華(八 23)。

即使沒有摩西、約書亞、大衛、所羅門,也不必懷疑該往何處找權威:神所啟示的旨意已白紙黑字寫在聖經裡,凡眼清目明且順服的人都讀得明白。「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然後「行自己眼中看為對的事」就有了新意義。路得記告訴我們,縱在士師時代,仍完全能活出神真子民的生活——不必有十七~十八章那樣膚淺的宗教,仍可有真敬拜;不必有十九~二十一章那樣的道德混亂,仍能在每一處日常情境中承認耶和華的權柄。

為什麼可能?因為即使在最後這五章,耶和華仍坐在邊線上搖頭,只在以色列求問時才開口,其餘時間任憑她在自己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即使如此,祂仍然在那裡,絕不丟棄祂的子民。即使不被求問,祂仍不出風頭地確保他們不致因剛愎自用的愚昧而完全自毀。這是一個關於恩典的故事。

呈現在眼前的是一個關於恩典的故事。保羅筆下兩個偉大的福音真理,可以總結士師記最後的信息:這族群使出渾身解數要掙脫耶和華愛的繩索,祂仍把自己綁在那永不可撕毀的承諾裡——「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