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你以前聽過的事,」作者彷彿對讀者說:當「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再次為最後一位士師布置場景時(十三 1),你肯定會悲歎:「又是同樣的老故事。」參孫(Samson)的故事雖自成一格,這開場白卻提醒我們:它和其他士師的故事一樣,發生在「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代,神的子民同樣無法應付那時代的挑戰。
與前面故事的呼應與對比#
除了這明顯的連接點,這故事和前面的故事還有許多較不易察覺的相同點:
- 像基甸的故事一樣,這裡有天使、燒著的祭物,以及由三百個成員組成、用來騷擾敵人的「軍隊」(這次不是人,而是動物)。
- 像底波拉的故事一樣,這裡有一位心懷惡意的危險女子「用橛子釘住」人,而蜜蜂和火把都是重要物件。
- 像珊迦的故事一樣,這裡有一位以單槍匹馬方式、用奇怪武器殺戮非利士人(Philistines)的士師。
- 像俄陀聶的故事一樣,士師的妻子扮演重要角色。
然而最後一位士師和第一位士師之間是對比,而非類似。俄陀聶有「模範」婚姻,而那婚姻是促使他趕出欺壓者的動力;參孫在這兩方面都恰好相反。
十三到十六章全是新鮮、稀奇古怪的事:參孫赤手空拳打死獅子、動員三百隻狐狸、把迦薩城門連根拔起、拆毀大袞的廟宇。底波拉的國家級權威、基甸與耶弗他的軍事領導,在此都不見蹤影。士師記特意點明第一位士師屬猶大支派,第十二位屬但支派——整卷書的情節,其實是把第一章放大:開始時「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一 2),結尾時「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一 34)。但支派與猶大支派遙相呼應,一個支派的失敗對照另一支派的成功,參孫的古理古怪對照俄陀聶的中規中矩。我們不禁要問:是怎麼從那裡走到這裡的?
對以色列而言,這是每況愈下的過程。用「四個 R」(叛逆、懲罰、悔改、拯救)來描述太簡化了:叛逆之後固然有懲罰,可是悔改與隨之而來的拯救卻越來越少見。到第十三章,連痛苦的求救之聲都沒有,更別說悔改了。摩押人入侵、迦南人殘暴、米甸人蹂躪,如今非利士人對神子民所作的更糟。
「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十三 1),意味著以色列人欣然與非利士人友善交往,甚至通婚;曾經忠心愛國的猶大人,如今寧願除掉參孫,也不願破壞與非利士人的和諧(十五 9 ~ 13)。整整四章中幾乎無人提到以色列神特別的聖名,到最高潮處看起來連大袞都要得勝(十六 23 ~ 24)。以色列最終的叛逆,就在於放棄了神所設立的衝突,順應非利士的生活方式,刻意抹去神子民與世人之間的區別。
然而以色列雖一路走下坡,耶和華卻持續保守且指引祂的子民。故事中每一事件,都由參孫和三位女子之間的羅曼史所引起(十四 1 ~ 2,十六 1,十六 4)。每次他都拜倒在一位不匹配的女子裙下,而每次神都藉這年輕人的放浪形骸,引導他按祂的目的行事,至終帶來祂長期的審判。
呼召士師(十三 1 ~ 25)#
經文:士師記十三章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那時,有一個瑣拉人,是屬但族的,名叫瑪挪亞。他的妻不懷孕,不生育。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他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婦人就回去對丈夫說: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他的相貌如神使者的相貌,甚是可畏。我沒有問他從哪裡來,他也沒有將他的名告訴我,卻對我說: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神作拿細耳人。
瑪挪亞就祈求耶和華說:主啊,求你再差遣那神人到我們這裡來,好指教我們怎樣待這將要生的孩子。神應允瑪挪亞的話;婦人正坐在田間的時候,神的使者又到他那裡,他丈夫瑪挪亞卻沒有同他在一處。婦人急忙跑去告訴丈夫說:那日到我面前來的人,又向我顯現。瑪挪亞起來跟隨他的妻來到那人面前,對他說:與這婦人說話的就是你嗎?他說:是我。瑪挪亞說:願你的話應驗!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他後來當怎樣呢?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我告訴婦人的一切事,他都當謹慎。葡萄樹所結的都不可吃,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凡我所吩咐的,他都當遵守。
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求你容我們款留你,好為你預備一隻山羊羔。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然款留我,我卻不吃你的食物,你若預備燔祭就當獻與耶和華。原來瑪挪亞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請將你的名告訴我,到你話應驗的時候,我們好尊敬你。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瑪挪亞將一隻山羊羔和素祭在磐石上獻與耶和華,使者行奇妙的事;瑪挪亞和他的妻觀看,見火焰從壇上往上升,耶和華的使者在壇上的火焰中也升上去了。瑪挪亞和他的妻看見,就俯伏於地。
耶和華的使者不再向瑪挪亞和他的妻顯現,瑪挪亞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瑪挪亞對他的妻說:我們必要死,因為看見了神。他的妻卻對他說:耶和華若要殺我們,必不從我們手裡收納燔祭和素祭,並不將這一切事指示我們,今日也不將這些話告訴我們。
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舊事當中也有些新事。舊事是「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並受懲罰;新情節則是作者並未立刻介紹拯救者,反而開始寫一個看似不相關的故事。它帶有小說風味,正像接下來兩卷書的開場白(「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拉瑪瑣非有一個……」)。若你只曉得接下來是參孫的佚事,必會覺得奇怪:「有一個瑣拉人」(哪裡人?),「名叫瑪挪亞(Manoah)」(是誰?)。
這裡不僅看不到拯救者,連以色列悔改的影子都沒有——可是回想起來,悔改以前也幾乎不在。第二章預先寫出的大綱早該警告我們,「四個 R」太簡單也太樂觀:以色列重複犯罪、重複受罰、然後重複被拯救(二 11 ~ 18),她的態度只是懊惱,不是真心悔改;而神先憐憫、後忿怒(二 18 ~ 20)。本卷書寫的,更多是神對以色列生氣,而非對侵略者生氣。
這一切成為參孫蒙召的背景。他的蒙召與基甸遙相呼應,卻有一點截然不同:呼召不是直接向參孫發出,而是向他父母說的,甚至在他出生之前。天使向瑣拉村一個但支派的家宣布他們將生一個兒子,那兒子會成為以色列的拯救者(這是士師記十三章,不是路加福音一章,但兩者的雷同不只是巧合)。本章的重點,其實落在蒙神揀選的這對夫妻身上。當神要興起最後一位士師時,為什麼選這對夫妻?
他們是不太可能的人(十三 2 ~ 7)#
天使說:你家將出一位以色列的拯救者,他要歸神作拿細耳人(Nazirite)。「拿細耳人」就是「離俗歸給耶和華」的人,其生活方式記在民數記六章 1 ~ 21 節。這孩子在出生前就注定要作拯救者,所以要以特別的方式成長,被標明為特殊的人。拿細耳人的規矩看似奇怪,與飲料、屍首和剪髮有關,而且全是負面禁忌:凡與葡萄有關的、凡死的、以及理髮匠的剪刀,都要保持距離。但這標記不如它所代表的意義重要——對某些完全自然的東西一概不沾,為的是表明對一個更重要的對象全然委身:將自己完全獻給神。
如神在士師記中典型的作法,這呼召包括兩個層面:不只參孫,連他母親也受這禁忌約束;而且發誓的不是他,是他的父母。
那麼這對夫妻是怎樣的人?
第一個明顯事實:從十三章 2 節到十四章 9 節,提到瑪挪亞的妻子、參孫的母親、或只是「那婦人」,不下十九次。她是整個布局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卻又不重要到連名字都沒被提及——而人不知其名,正是這故事必要的部分。第二個明顯事實:第 2 節著重她的不能生育,意味這對夫妻沒有子嗣。
一如聖經別處天使報喜的著名故事,神向可能性最小的人應許兒子。生孩子對這對夫婦不只是可能性很小,根本就不可能,所以必須是神親自的奇蹟。
這種模式我們早見過:士師的模式一旦由俄陀聶建立,他的接棒人主要特徵就是「不可能性」。以笏(Ehud)是左撇子,希伯來原文其實說他「右手受到限制」——重點不在他能作什麼,而在他不能作什麼,因此也在於神能透過他作什麼。以笏的原則,如今又在參孫的故事中出現。
他們是心直口快的人(十三 8 ~ 14)#
天使告訴妻子,妻子告訴丈夫,丈夫便求神再差派「那神人」來——他並不認為那是超自然的天使。瑪挪亞的禱告開門見山,他像福音書中的拿但業一樣單純,「心裡是沒有詭詐的」。他絲毫不懷疑會生兒子,只就事論事地求問:那男孩該如何,他們該作怎樣的父母。他似乎已了解拿細耳三誓的奇妙整體性——母親若不沾與葡萄有關和不潔淨的東西,難道兒子只要守住不剪頭髮一條就夠了嗎?顯然不只如此。而無論「神人」給什麼指示,他決意全都遵守,這正是他求使者再來的目的。
使者再度出現,表示神喜歡垂聽這樣直截了當的禱告。瑪挪亞又得到一次表現單純信心的機會,「起來跟隨他的妻」。他沒得到什麼新東西,只是把第一次的話重複一遍——因為這段和上段一樣,重點是父母,不是小孩。我們對參孫仍一無所知,也許正因為該專注在瑪挪亞和他妻子身上:一對純樸敬虔、一心要遵行神旨意的夫妻。
這品格我們以前看過:以笏之後有一段關於謙卑領袖的長故事,他謙卑到相信能透過女士師聽到神的話,肯向她求問並順從照作;除非確知與真理的源頭保持連繫,巴拉(Barak)不肯邁出一步(四 8)。多年後,瑪挪亞以同樣的態度禱告:「到我們這裡來,好指教我們。」
他們是有極限的人(十三 15 ~ 20)#
「不知道」是參孫故事重複出現的主題:有些人知道那些出乎意料的事,有些人不知道,或讀者知道而故事中人不知道。在這頭一章,「瑪挪亞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他的妻子也不知道,只稱他為「神人」、「人」、「相貌如神使者」(十三 10、6)。參孫的名字日後出現在希伯來書,他父母也出現在那卷書中,作為「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的榜樣。
瑪挪亞接著問了一件他永遠不可能知道的事——他以為是「神人」的那位叫什麼名字。天使答:「是奇妙的」(原文沒有「我名」)。這不是說天使名叫「奇妙」,而是說瑪挪亞不知道自己在問什麼,即使告訴他,他也無法了解。多年後詩篇作者用同樣的字描寫神對他的親密認識:「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詩一三九 6)。
當瑪挪亞把為訪客準備的飯食當作祭品獻上時,就明白了真理。即使在許多世紀之後,當讀者設身處地,看到火焰從祭壇升起、不知名的使者在火焰中升上去時,仍會覺得頭皮發麻。
瑪挪亞夫婦不是傻瓜,聖經卻把他們描寫為有極限的人:神計畫中有些事超出他們的智力範圍。這正凸顯神所作、所說的真是奇妙——一如基甸曉得自己的極限(六 15)、又被神加上更多限制(七 2 ~ 7),好叫勝利來臨時所有榮耀都歸給神。
他們是有信心的人(十三 21 ~ 23)#
至少瑪挪亞夫人是如此。見到耶和華的使者,就相當於見到神(六 12 ~ 24)。嚇得半死的瑪挪亞認定他們必被擊斃,妻子卻反駁:若耶和華要殺我們,就不會收納我們的祭物,也不會把這一切指示我們——既然祂說我們會有孩子,就一定會讓我們活著生小孩。
這說法我們聽過。她不只面對現實,更立基於一個原則,正是耶弗他故事的動力:「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十一 35)。在耶弗他的故事中一切都出了錯,誓言不合適、結果糟透,可是那原則仍正確。如今在這最黑暗的叛逆時代、最不令人滿意的士師之下,最關鍵的事實是:耶和華已開口說話,無論興起參孫的應許,或保守以色列的保證,祂絕不出爾反爾。
於是「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瑣拉鎮這條起初看似無關的鄉下支線,如今接上了貫穿整卷士師記的主幹道:「在瑪哈尼但……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士師的浮現(十四 1 ~ 20)#
經文:士師記十四章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參孫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他。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他父親下去見女子。參孫在那裡設擺筵宴,因為向來少年人都有這個規矩。眾人看見參孫,就請了三十個人陪伴他。參孫對他們說:我給你們出一個謎語,你們在七日筵宴之內,若能猜出意思告訴我,我就給你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你們若不能猜出意思告訴我,你們就給我三十件裡衣,三十套衣裳。他們說:請將謎語說給我們聽。參孫對他們說:
吃的從吃者出來; 甜的從強者出來。
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到第七天,他們對參孫的妻說:你誆哄你丈夫,探出謎語的意思告訴我們,免得我們用火燒你和你父家。你們請了我們來,是要奪我們所有的嗎?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七日筵宴之內,他在丈夫面前啼哭,到第七天逼著他,他才將謎語的意思告訴他妻,他妻就告訴本國的人。到第七天,日頭未落以前,那城裡的人對參孫說:
有什麼比蜜還甜呢? 有什麼比獅子還強呢?
參孫對他們說:
你們若非用我的母牛犢耕地, 就猜不出我謎語的意思來。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下到亞實基倫,擊殺了三十個人,奪了他們的衣裳,將衣裳給了猜出謎語的人。參孫發怒,就上父家去了。參孫的妻便歸了參孫的陪伴,就是作過他朋友的。
讀到第十四章,你腦中應已有一幅圖畫:前十一位士師如何展現神的審判與拯救,而這一切將匯聚在第十二位士師身上,因此你會期待參孫的事業是這系列的最高潮。若你又從新約往回看,想到天使預報主耶穌降生與祂真實的誕生,期盼便更大。可是接受這些概念之前,必須再次預備自己接受意想不到的事:參孫比任何前輩都更推翻我們的假設。如同他的蒙召與眾不同,他的出現也與眾不同——這位正在浮現的士師,看起來一點都不像士師。
作者用參孫五次「下去」進入非利士地的旅行來述說故事。前面提過的「不知道」主題,不僅貫穿整章,也把它與前幾章連起來:「他的父母卻不知道」(十四 4)是好幾個這類說法的第一個。把本章稱為「士師的浮現」本身就是反諷,因為除了參孫父母,無人曉得以色列的下一位士師正在崛起。當「不知道」是核心時,「下去」也許只是把全章分成五個段落的寫作技巧;但或許也該與第一章猶大出征的「上去」(一 1 ~ 4 出現四次)作對比。
行動所在之處#
參孫已長成一位行動派——但他的行動與蒙召作士師、服事以色列或順服神無關。凡事都由他自己的慾望與一時衝動驅動。
他第一次下到亭拿(Timnah,十四 1 ~ 4),被一位非利士女孩吸引。對愛國的以色列人來說,這是何等不登對!作者在三節中三次重複那令人厭惡的稱呼「非利士人的女兒」,可是對參孫,惟一要緊的是得到她(十四 3 下)。
第二次下亭拿與父母同去(十四 5 ~ 6),途中被少壯獅子攻擊——或者那獅子只是張嘴大吼,卻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應。耐人尋味的是:參孫的父母怎麼會錯過這件事?他為何遠遠跑在前面或落在後面,使父母在葡萄園中見不到他?這或許側面暗示了他的拿細耳誓言,以及他多麼不在乎它。
第三次「下去」(十四 7 ~ 9)是「要娶那女子」。途中他在死獅之內發現蜂蜜,便背棄了拿細耳誓言。他也許像對待獅子那樣輕率地對待良心:其一,民數記六章之後誓言已改寫成「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十三 7),他觸摸了屍體,吃的卻是蜜;其二,「死屍」那部分屬於母親,不是他。可是他在十四章 9 節對父母完全不提觸摸腐屍的事,恐怕正出於羞愧和不安的良心。
第四趟是瑪挪亞下去辦正式婚禮,參孫當然同去,因他是宴會的靈魂。他把獅子與蜂蜜的事變成謎語遊戲,卻玩得失控。三十個非利士青年猜不出謎語,便抱怨若輸了會成為窮光蛋,全不管參孫若輸了會比他們窮三十倍。結果像是第十六章的彩排:非利士人施壓給女孩,女孩施壓給參孫,大力士只好讓步。
可是和第十六章一樣,下最後定論的是參孫,不是對手。第五次「下去」,他從亞實基倫的非利士人身上剝下三十套衣裳,交給亭拿人。這場殺戮是十六章 30 節在迦薩大殺非利士人的先聲,都靠耶和華的靈賜下的能力執行,應驗了底波拉和巴拉的呼聲「願你的仇敵都這樣滅亡」(五 31)——這本是多年前就該臨到迦南人的事,只是來得太遲。然而這一切都不在參孫腦中,他不慣自省,只一味行動,而且大多只是對外界的反應:對漂亮姑娘、或對獸吼的反應。
無知所在之處#
士師記作者是一流的說故事高手,有時連讀者都被矇在鼓裡,把驚奇留到最後一頁。可是在第十四章,我們知道一些事,能欣賞故事中人沒察覺的反諷:
- 第一次「下去」:參孫父母不曉得他愛上非利士女子是神計畫的一部分(十四 4)。
- 第二次:他沒告訴他們殺死獅子的事(十四 6)。
- 第三次:他們不知蜂蜜的來源(十四 9)。
- 第四次:獅子與蜂蜜的謎語對非利士人是個謎(十四 14)。
- 第五次:無知的是亞實基倫人,不曉得是什麼打死他們。
可是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不知道」,像定時炸彈藏在本章最後一節,要到下一章才引爆:知道許多別人不知道之事的參孫,竟不曉得自己的妻子已又嫁給別人。
更深一層:在所有行動之下,參孫對最要緊的事完全無知。他不曉得自己蒙召作士師和拯救者,不曉得拿細耳誓言的真正含義,看不出他與非利士「妻子」的關係正與俄陀聶的婚姻相反,也渾然不覺他與非利士人的友善交往,正是啟動整個故事的動力,且與他所有前輩所代表的一切背道而馳。
判決所在之處#
這樣一個只懂莽撞行動、對要緊事一無所知的人被興起作士師,我們還能從哪裡找到引導以色列方向的正確判決?
然而我們注意到耶和華的靈確實在參孫身上工作——但(再次)不如我們所期望的。神沒賜他所羅門治國的智慧,也沒在他心中造大衛所求清潔的心和正直的靈,只賜他力量打死一頭獅子和三十個沒傷害過他的人。在這頭兩次經歷裡,經文都明說「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十四 6、19)。神這樣作的目的何在?
關鍵在十四章 4 節:「耶和華……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參孫與敵為友,從他一人身上顯出整個國家的態度。以色列本該藉著與迦南各族的對抗顯出自己的與眾不同,可是到參孫時代,以色列已順應周遭世界,急於與非利士人通婚,兩個社群緊密交纏,連神都找不到著力點把它們撬開。於是神利用參孫的弱點,讓他與那女孩發生關係,再從中生出極大的惡感——並在這過程中把祂超自然的力量賜給參孫,找到最早的機會使用它。
所以參孫雖不是令人滿意的士師,卻有某一位在掌控大局。那一位以三方面作出判斷:決定以色列能親近非利士這敵人到什麼程度,決定要對兩方採取什麼行動,然後把這決定作為判決執行出來。而第三方面,要等下一章由「審判人的耶和華」來預備。
判決準備好了(十五 1 ~ 20)#
經文:士師記十五章
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他,因此我將他給了你的陪伴。他的妹子不是比他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他吧!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或譯:野狗),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作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他的父親。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
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
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
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參孫說:
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 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
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參孫是在出生前「蒙召」作士師,像從前一樣,他並沒立志作什麼大事,現在也不知不覺走進鎂光燈焦點。是神在幕後策畫一切,將劇情推向最高潮。
非利士人被激怒(十五 1 ~ 8)#
連基甸三百名手持火把的士兵,都被參孫三百隻狐狸比得黯然失色。我們也許覺得這事既殘酷又滑稽,但重點是:耶和華已定意在這兩族之間激起衝突。參孫本人並不想讓糾紛持續——十四章 19 節的「發怒」到十五章 1 節已平息,他以為燒田的「惡作劇」是一次付清的報復,該讓事情了結。神卻清楚這只會使衝突升溫。果然,非利士人反擊,目標不是參孫本人,而是他亭拿的岳家。參孫仍當作個人恥辱,再以一次殺戮回報,又天真地以為這該把糾紛了結了——可是離完結篇還早得很。
以色列蒙羞(十五 9 ~ 13)#
就在後來改名「腮骨丘」(拉末利希,十五 9、17)之地,士師記中的以色列沉淪到谷底。參孫仍天真,不明白非利士人為何不肯罷休(十五 11 下),但他如今清楚自己天生擁有強大體力,準備好要與非利士人放手一搏。
這些襲擊者只想報復參孫,無意攻擊以色列社群——這本身意義重大,卻從氣急敗壞的以色列人口中暴露了一個事實:神的子民與世人之間的區別,已被弄得模糊不清。
以色列人對非利士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十五 10)——顯示他們根本搞不懂自己的利益和世界的利益之間怎會有衝突;又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十五 11)——等於承認教會與世界之間不可能和平共存,若沒有衝突,只因世界已接管了教會。
這是漩渦的最低點。我們又回到一章 1 ~ 20 節:當初猶大支派如舉手之勞般無敵,將非利士城市掃除(一 18),在全迦南作了神聖的掃蕩;如今連猶大支派都只想得過且過,寧願出賣自己的拯救者,把他捆綁交出,也不肯破壞和平共處的現狀。
參孫得能力(十五 14 ~ 17)#
參孫被同胞捆著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對他們而言,參孫代表原有的以色列,是耶和華子民與大袞子民的對立——事實證明他們看得沒錯。耶和華的靈第三次降臨,賦予他能力掙斷繩索,用驢腮骨臨時作武器,殺死一千個非利士人。
腮骨丘的勝利凸顯參孫是充滿矛盾的人:他一面代表神的拯救,一面也代表以色列的罪。他是拿細耳人,理當遠離禁忌之物,那誓言實際上卻無法持守;他用來殺敵的武器,竟須從屍首中取出(「未乾的驢腮骨」)。這正是他同胞的寫照——本當對神忠貞,卻淪落到絲毫不想剷除迦南的邪惡,甚至不願遠離禁忌。當同胞看參孫,看見神的拯救能力在他身上運作;當神看他,卻看見以色列犯罪的毀滅力量在他身上運作。這第十二位士師是全卷最像基督的人物,同時也是個活生生的災禍。凡蒙神賦予偉大機會、責任與才能的人,都當引以為戒。
耶和華神得榮耀(十五 18 ~ 20)#
第十五章末段卻以嘉許的眼光看參孫。利希的肉搏戰讓他口渴得要死,把他帶進一個前所未見的經歷:生平第一次,他發現自己無法應付,不能再把一切視為理所當然,而需向神求助——而他的禱告蒙了垂聽。連頭腦簡單的參孫也把這事銘記在心。那山丘因他用奇異武器得勝而改名,那低窪處則因神為一個發出求救聲的人供應飲水而被紀念:腮骨丘,呼求者之泉(隱哈歌利之意)——紀念他一生難得的無能為力,以及那真正掌控一切的至高能力。
判決被執行(十六 1 ~ 31)#
經文:士師記十六章
參孫到了迦薩,在那裡看見一個妓女,就與他親近。有人告訴迦薩人說:參孫到這裡來了!他們就把他團團圍住,終夜在城門悄悄埋伏,說:等到天亮我們便殺他。參孫睡到半夜,起來,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崙前的山頂上。
後來,參孫在梭烈谷喜愛一個婦人,名叫大利拉。非利士人的首領上去見那婦人,對他說:求你誆哄參孫,探探他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我們用何法能勝他,捆綁剋制他。我們就每人給你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大利拉對參孫說:求你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當用何法捆綁剋制你。參孫回答說:人若用七條未乾的青繩子捆綁我,我就軟弱像別人一樣。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拿了七條未乾的青繩子來,交給婦人,他就用繩子捆綁參孫。有人預先埋伏在婦人的內室裡。婦人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就掙斷繩子,如掙斷經火的麻線一般。這樣,他力氣的根由人還是不知道。
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欺哄我,向我說謊言。現在求你告訴我當用何法捆綁你。參孫回答說:人若用沒有使過的新繩捆綁我,我就軟弱像別人一樣。大利拉就用新繩捆綁他,對他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有人預先埋伏在內室裡。參孫將臂上的繩掙斷了,如掙斷一條線一樣。
大利拉對參孫說:你到如今還是欺哄我,向我說謊言。求你告訴我,當用何法捆綁你。參孫回答說:你若將我頭上的七條髮綹,與緯線同織就可以了。於是大利拉將他的髮綹與緯線同織,用橛子釘住,對他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將機上的橛子和緯線一齊都拔出來了。
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你這三次欺哄我,沒有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甚至他心裡煩悶要死。參孫就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他,對他說:向來人沒有用剃頭刀剃我的頭,因為我自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若剃了我的頭髮,我的力氣就離開我,我便軟弱像別人一樣。
大利拉見他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他,就打發人到非利士人的首領那裡,對他們說:他已經把心中所藏的都告訴了我,請你們再上來一次。於是非利士人的首領手裡拿著銀子,上到婦人那裡。大利拉使參孫枕著他的膝睡覺,叫了一個人來剃除他頭上的七條髮綹。於是大利拉剋制他,他的力氣就離開他了。大利拉說:參孫哪,非利士人拿你來了!參孫從睡中醒來,心裡說:我要像前幾次出去活動身體;他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非利士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帶他下到迦薩,用銅鍊拘索他;他就在監裡推磨。然而他的頭髮被剃之後,又漸漸長起來了。
非利士人的首領聚集,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大祭,並且歡樂,因為他們說:我們的神將我們的仇敵參孫交在我們手中了。眾人看見參孫,就讚美他們的神說:我們的神將毀壞我們地、殺害我們許多人的仇敵交在我們手中了。他們正宴樂的時候,就說:叫參孫來,在我們面前戲耍戲耍。於是將參孫從監裡提出來,他就在眾人面前戲耍。他們使他站在兩柱中間。參孫向拉他手的童子說:求你讓我摸著托房的柱子,我要靠一靠。
那時房內充滿男女,非利士人的眾首領也都在那裡。房的平頂上約有三千男女觀看參孫戲耍。
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參孫就抱住托房的那兩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說:我情願與非利士人同死!就盡力屈身,房子倒塌,壓住首領和房內的眾人。這樣,參孫死時所殺的人比活著所殺的還多。參孫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都下去取他的屍首,擡上來葬在瑣拉和以實陶中間,在他父瑪挪亞的墳墓裡。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隨著第十六章開場,我們走向全劇最高潮:神毫不懊悔地繼續執行祂的計畫,以色列人急於不讓現狀被打破,非利士人越來越被激怒,而參孫還不知天高地厚地繼續作自己的事。帷幕緩緩升起。
士師的危險(十六 1 ~ 3)#
參孫去到迦薩——去幹麼?即使一般以色列民眾在非利士鄰居當中很自在,參孫又怎能妄想自己會受歡迎?他卻依然去了,在那裡遇到另一位讓他著迷的女子,一個妓女,「就與他親近」。
當時這事對參孫沒什麼特殊意義,其實大多數事對他都沒什麼特別意義。當他不在拯救以色列時,他就是以色列——而這是大部分的時間。有時以色列人看他,他代表神;但似乎更多時候,神看以色列,他代表以色列。這一幕極具代表性,不必吃驚:在這點上我們某方面都像參孫,身處錯的地方,沉迷於錯的事,卻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
表面上這只是又一次微不足道的放縱,可是身為讀者的我們曉得參孫不曉得的事——我們知道結局。他在迦薩無法抗拒誘惑;當察覺敵人埋伏要抓他時,便雙手抓住城門連根拔起、扛在肩上帶走。當時一切都很好玩——可是還會有另一個居心更叵測的女人,還會有另一次「抓住」(這次被抓的是那扛城門的人),還會再去一次迦薩,而那將是一趟不歸路。
這就是等在參孫前頭、他卻全未察覺的危險。當它來臨,將帶來最後的反諷:在那危險中士師會死亡,可是就在審判人之神的代理人敗亡的事上,審判人的神反要得勝。
士師的愚鈍(十六 4 ~ 17)#
我們終於來到全卷士師記最遠近馳名的情節。大利拉(Delilah)美麗而陰險,參孫強壯而軟弱——這悲劇性的意亂情迷,自此常出現在繪畫、音樂和電影中,再一次讓反諷發揮威力。
非利士人已決心除掉參孫,卻不曉得他力氣的來源,也不知如何削減它;而參孫不曉得這最後一位女友竟會為了錢輕易出賣他。即使大利拉猜到他的力氣是超自然的,也沒想到他對拿細耳誓言仍存一絲尊敬,寧可說謊也不肯透露祕密。
可是他的謊言一個個被拆穿——青繩、新繩,甚至把髮綹與緯線同織、「用橛子釘住」,都削減不了他的力量。「用橛子釘住」是個惡兆,讓人想起陰險的雅億如何殺死信任她的西西拉。參孫或許不記得那件往事,卻該想起自己經歷中另一個「天天用話催逼他」的女人(十六 16,十四 17),最終榨出祕密並用來對付他。這一次也一樣,他終於屈服。
士師的敗落(十六 18 ~ 22)#
大利拉剃了他的頭髮,他醒來時雖知頭髮沒了,卻仍自以為力量無損(十六 20 中)。
參孫故事中有許多「不知道」,但在此之前明文寫「卻不知道」的只有兩次(十三 16,十四 4)。如今到了最後,反而是士師本身「卻不知道耶和華已經離開他了」(十六 20 下)。
悲劇急速邁向終點:又有一次「抓住」,這次被抓的是參孫;又有一個妖冶婦人出賣他;他又「下到迦薩」,這次卻是囚犯。米爾頓(Milton)在《參孫的好鬥個性》(Samson Agonistes)中,用一句最令人難忘的話描繪這最後場景:這位敗落的英雄「眼眶空洞地在迦薩磨房中,與別的奴隸一起拉磨」。
若這故事也是神對讀者所說的話,就必須問:祂要對原來的讀者說什麼?他們當然該從中看見自己——但在哪裡看見?在歷史中他們常覺得可以鬆一口氣,慶幸自己與參孫時代大不相同,對別人的愚蠢搖頭歎息。可是若參孫代表以色列,整個國家集體的罪凝聚在這一個人身上,就很難規避這故事的含義:以色列與荒淫鄰邦的曖昧關係,被改寫成一個人與路旁妖婦的曖昧——當功課以個人化呈現時,也同時變得普遍而不可規避。
士師的勝利(十六 23 ~ 31)#
最後的反諷關乎非利士人不知道的事。他們已將罪犯緝拿到案,也該注意到他頭髮又長了,卻(相當正確地)以為力氣與髮長並無魔術關係——一旦剃髮,他的誓言就破功,耶和華也已離開他。然而有一位是他們不認得的:那位行意想不到之事(以笏)、力量在人軟弱上顯得完全(基甸)、且從不背約食言(耶弗他)的神。這位神多年前說過參孫會「一直到死」(十三 7)都作拿細耳人。參孫被捕時祂離棄了僕人,但只是暫時——無論參孫多麼藐視神的應許,那應許都會實現。主恩浩蕩到連罪魁也能得著:「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
第十四、十五章的事件若使參孫進入「作二十年士師」(十五 20),那麼第十六章便回顧同一段時期(十六 31):在這二十年的開頭和結尾,他兩次與非利士人衝突,每次都有一位美麗女子讓他神魂顛倒、榨出祕密、傳給敵方;每次都使大力士筋疲力竭,然後向神求救並得幫助。這次也是如此。
可是當參孫被帶到大袞廟戲耍、神又賜他最後一次超能力把整座廟與其中眾人毀掉之前,還有最後一次反諷的轉折,其實是三疊諷刺:
非利士人高呼「我們的神將我們的仇敵交在我們手中了」——神把「祂的計畫支配一切」這洞見賜給了非利士人而非以色列人,可是他們把榮耀歸給了錯誤的神;當整座廟在毫無預警下坍塌,他們必再清楚不過地察覺,另一位神逆轉了整個局勢,如今輪到以色列人高呼:「我們的神將我們的仇敵交在我們手中了!」
一位拯救者在出生前已被宣告來臨,又在死時摧毀了同胞的仇敵——這模式若要我們向前看到福音的時代,也應預表新約時期一樁偉大的事件,因此士師記十六章的高度戲劇性並不令人意外。
可是這對今天的讀者意味著什麼?
我們要從參孫本人和他提供的悲慘功課中學習。不是每位士師都能作讀者的模範或警戒,但參孫可以:他不僅是拯救者、不經意地與基督類似,更是個罪人,毫無差錯地反映出以色列、也反映出身為神子民的我們——蒙恩呼召、受誓約束縛、不斷得神能力、被賦予偉大才能,卻常常失信、放縱自己、急欲與敵為友。借用米爾頓的話,以色列彷彿異口同聲對參孫說:「你真是我們反覆無常的最佳寫照。」
然而我們能從審判人的耶和華學到更重要的功課。正因是個對比,在參孫/以色列最剛愎自用之處,最能顯明神恩典的作為。在參孫出生前,神已預備一切;終其一生,神都在策畫一切;在他死時,異教之神被擊敗,以色列的神得到最終勝利。
參孫可作一個可怕的殷鑑:一個極具潛力的人,從未領悟到聖靈呼召人過聖潔生活,比聖靈賜下的恩賜更重要。可是在一塊大幅的畫布上,神的計畫堅定向前,參孫雖是悲劇人物,耶和華的靈仍透過他為同胞帶來拯救。他洩露能力祕密後(十六 7、11、13、17),以為自己將「與別人沒有兩樣」,可是至終他都與別人不一樣。這正是聖經兩次鄭重說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他理所當然出現在希伯來書十一章、而他的出生與死亡真能映照出許多世紀後另一個人的誕生與死亡的緣故——雖然那映照是那麼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