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列人耶弗他(Jephthah)在第十一章開頭登上舞台。他是士師記中一位偉大卻最謎樣的人物,他的故事也許最扣人心弦、最感人肺腑,同時也最讓人困惑。

他在十一章 1 節才被提到,但他的士師故事其實從十章 6 節開始。十章 6 ~ 18 節可視為耶弗他的背景:它沒有告訴我們他個人的事,卻把當時的大環境勾勒了出來。

背景之一:惡化的漩渦(十 6 ~ 18)#

經文:士師記十6~18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和亞斯他錄,並亞蘭的神、西頓的神、摩押的神、亞捫人的神、非利士人的神,離棄耶和華,不事奉他。

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非利士人和亞捫人的手中。從那年起,他們擾害欺壓約但河那邊、住亞摩利人之基列地的以色列人,共有十八年。亞捫人又渡過約但河去攻打猶大和便雅憫,並以法蓮族。以色列人就甚覺窘迫。

以色列人哀求耶和華說:我們得罪了你;因為離棄了我們神,去事奉諸巴力。耶和華對以色列人說:我豈沒有救過你們脫離埃及人、亞摩利人、亞捫人,和非利士人嗎?西頓人、亞瑪力人、馬雲人也都欺壓你們;你們哀求我,我也拯救你們脫離他們的手。你們竟離棄我,事奉別神!所以我不再救你們了。你們去哀求所選擇的神;你們遭遇急難的時候,讓他救你們吧!

以色列人對耶和華說:我們犯罪了,任憑你隨意待我們吧!只求你今日拯救我們。以色列人就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事奉耶和華。耶和華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

當時亞捫人聚集,安營在基列。以色列人也聚集,安營在米斯巴。基列的民和眾首領彼此商議說:誰能先去攻打亞捫人,誰必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領袖。

這段經文正位於士師記的正中央,再度提醒我們:士師記不是一個循環,而是一個漩渦。我們又回到當初開始的地方——「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十 6)——卻處在比當初更糟的境地。非利士與亞捫聯手欺壓的十八年,和早先的欺壓一樣長甚至更長,但惡化的跡象很清楚:以色列犯了七倍程度的罪行,不僅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還服事亞蘭、西頓、摩押、亞捫、非利士的神(十 6);而耶和華雖曾七次將他們從各族手中拯救出來(十 11 ~ 12),他們仍背叛祂。一位憐憫的神不斷拯救,本不可怕;可怕的是受了這麼多次拯救仍然悖逆,這把他們推到了最危險、近乎無可救藥的境地。

耶弗他故事的中心主題,是很久以前就開始腐爛的東西,現在已爛到骨髓。神與祂子民之間最核心的關係已受影響。以色列像一艘沒有舵的船,舊有準則被丟棄,舊有地標被毀壞,根基已經腐蝕。

請注意十章 10 ~ 16 節這段對答。它以一個熟悉的句子開始——「以色列人哀求耶和華」。值得留意的是耶和華的回應:祂在三章 9 節、三章 15 節、四章 3 ~ 7 節,都「興起一位拯救者」;在基甸時代(六 7 ~ 14)雖較遲緩,也終究這麼作了。可是現在是第一次,看樣子祂也許根本不會這麼作。為什麼?

過去我們一直假定以色列向神呼求時是清白的,她的悔改雖膚淺,仍是悔改的求救聲。如今這假定受到質疑。不錯,這是知罪的呼聲——「我們得罪了你……離棄了我們神,去事奉諸巴力」(十 10),是目前最清楚指明罪行的認罪。然而曉得自己的罪並不等於悔改。從耶和華的回答可看出:「你們去哀求所選擇的神」(十 14)。祂彷彿在說:我曉得你們這呼聲只是求救而已,你能向我求,也能向巴力求;若是真悔改,就會表明願意離棄巴力、回轉歸我。

以色列顯然是這樣理解的,因為他們以「除掉中間的外邦神」來回應(十 16 上)。

那麼十章 16 節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是本卷書的關鍵點。乍看像約拿書三章 10 節:神因尼尼微的罪要懲罰,他們悔改後祂便「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若兩段相似,這節就該意味著神後悔要降的懲罰、要興起耶弗他來拯救他們。可是經文並非這麼說:祂不是後悔降罰,而是因以色列受的「苦難」而「擔憂」、「痛心疾首」,或更恰當地說,為以色列搞出來的一團亂事而惱火。祂表現的不是後悔,即便有,也不是為以色列難過,而是對她覺得惋惜——正如祂很久以前對摩西說:「這百姓真是硬著頸項的百姓……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最後神固然仍「後悔」了,但此刻還沒到那地步,我們也還不能擔保真會那樣。

背景之二:被棄的勇士(十一 1 ~ 3)#

經文:士師記十一1~3

基列人耶弗他是個大能的勇士,是妓女的兒子。耶弗他是基列所生的。基列的妻也生了幾個兒子:他妻所生的兒子長大了,就趕逐耶弗他,說:你不可在我們父家承受產業,因為你是妓女的兒子。耶弗他就逃避他的弟兄,去住在陀伯地,有些匪徒到他那裡聚集,與他一同出入。

作者交代了時代背景後,現在介紹耶弗他個人的背景,而困惑立即開始。經文說基列(Gilead)是耶弗他的父親,但基列不是地名嗎(十 17 ~ 18)?聖經中同名重複常與地名有關:可能有一位早期的基列,他的名字既成為支派定居處的地名,也成為後代子孫的名字。

更要緊的問題是:耶弗他是私生子,是被社會唾棄的人,還成了土匪幫的頭目。他也許是「大能的勇士」,卻不像是拯救神子民的人。然而故事結尾說「耶弗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六年」(十二 7),他確實被承認為士師,名字還列在希伯來書十一章 32 節的信心英雄榜上。他真配得這樣的紀念嗎?這個問題會被磨得越來越銳利,而他能否享有聖經裡的地位,完全取決於它。

但在十一章 1 ~ 3 節裡,別人虧負耶弗他的,比他自己犯的罪更多。戴維斯(Davis)說:「他是迫不得已才成為陀伯土匪幫的頭目,這樣的生活不可能培養出中規中矩的倫理道德。」是父家緊張的人際關係逼他上梁山。他若還不夠格列名信心榜,這多半是別人的錯。

「被藐視、被厭棄」這話,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3 節預表主耶穌,同時回指祂的先鋒。我們曾把它連於殘障的以笏,如今也連於非法之徒耶弗他——他不合法的出生肯定遭人厭棄。而主曾提醒門徒,主人與僕人會遭同樣待遇(「世人若恨你們……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其實不必等到新約,士師時代的以色列就已藐視、厭棄耶和華了。

耶弗他蒙召(十一 4 ~ 11)#

經文:士師記十一4~11

過了些日子,亞捫人攻打以色列。亞捫人攻打以色列的時候,基列的長老到陀伯地去,要叫耶弗他回來;對耶弗他說:請你來作我們的元帥,我們好與亞捫人爭戰。耶弗他回答基列的長老說:從前你們不是恨我、趕逐我出離父家嗎?現在你們遭遇急難為何到我這裡來呢?基列的長老回答耶弗他說:現在我們到你這裡來,是要你同我們去,與亞捫人爭戰;你可以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領袖。耶弗他對基列的長老說:你們叫我回去,與亞捫人爭戰,耶和華把他交給我,我可以作你們的領袖嗎?基列的長老回答耶弗他說:有耶和華在你我中間作見證,我們必定照你的話行。於是耶弗他同基列的長老回去,百姓就立耶弗他作領袖、作元帥。耶弗他在米斯巴將自己的一切話陳明在耶和華面前。

那真是從神來的呼召嗎?耶和華曾興起俄陀聶和以笏(三 9、15),曾差女先知對巴拉說話(四 6),曾對基甸說「我差遣你」(六 14)。如今這群不甚受人景仰的基列長老,嚥下傲氣去求一位被社會唾棄的人——耶和華會參與這樣的呼召嗎?

會。在這幾節裡,耶和華的名字三次出現(十一 9 ~ 11),絕非形式,至少可從三方面看到祂的參與。

祂掌管整個模式#

當以色列又犯罪,「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非利士人和亞捫人的手中」(十 7);當他們求救,「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他手中」(十一 29、32)。祂在悖逆後降罰、在悔改後援手,整個過程都由祂掌管。所以耶弗他的蒙召雖比別的士師間接,仍是出於耶和華。

我們也許又會猜測:祂帶來下一次拯救時,每每加入一點意料之外的新東西,叫我們無法以為已看透祂。期待第二個俄陀聶時,祂派來以笏;以為摸清底波拉、巴拉、雅億的路數時,基甸卻截然不同。這裡很可能也藏著沒料到的事——又一次讓我們承認,神的方式不同於我們的方式。

祂看顧那場「面試」#

第十章那幾段(以色列求救、神回應、亞捫招兵、基列商討)看來都在為這一段鋪路:這「在耶和華面前」特別發生的事,就是耶弗他與基列代表團的談判。短短五句對話,局勢的逆轉令人嘖嘖稱奇:

  1. 長老:「請你來領導我們與亞捫人爭戰。」——放下身段、給他重返社會的大好機會。
  2. 耶弗他:「你們以前不要我,現在又需要我!」——不躍躍欲試,也不生悶氣,而是不被操縱的占上風回答。
  3. 長老:「不只領導作戰,是作戰並治理。」——他們加大籌碼,從戰時元帥升為戰後首領。
  4. 耶弗他:「你們若同意我的條件,我就答應。」——局勢對調,這位「被藐視被厭棄之人」反掌大局。
  5. 長老:「我們同意,耶和華是這交易的見證人。」

作者最初介紹耶弗他是「大能的勇士」,但他一開口,我們就看到他不僅驍勇善戰,還能言善道。

祂在士師與審判官之間作比照#

我們不是聽過這樣的對話嗎?基列領袖向耶弗他求救,正如以色列在十章 10 節向耶和華求救;耶弗他反駁他們無權要求,正如耶和華在十章 11 ~ 14 節反駁;他們轉而謙卑求他,正如以色列在十章 15 節所作。可以說,耶弗他的末句話,恰恰點出十章 16 節「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的真義。

在這時刻,聖經沒說世上的士師或天上的審判官為訴苦的以色列覺得難過。我們看到的不是可憐,而是合理的、義無反顧的忿怒。這一段所藏的深奧功課,要到故事結尾才完全顯明。

耶弗他的外交手腕(十一 12 ~ 28)#

經文:士師記十一12~28

耶弗他打發使者去見亞捫人的王,說:你與我有什麼相干,竟來到我國中攻打我呢?亞捫人的王回答耶弗他的使者說:因為以色列人從埃及上來的時候占據我的地,從亞嫩河到雅博河,直到約但河。現在你要好好地將這地歸還吧!耶弗他又打發使者去見亞捫人的王,對他說:耶弗他如此說,以色列人並沒有占據摩押地和亞捫人的地。以色列人從埃及上來乃是經過曠野到紅海,來到加低斯,就打發使者去見以東王,說: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以東王卻不應允。又照樣打發使者去見摩押王,他也不允准。以色列人就住在加低斯。他們又經過曠野,繞著以東和摩押地,從摩押地的東邊過來,在亞嫩河邊安營,並沒有入摩押的境內,因為亞嫩河是摩押的邊界。以色列人打發使者去見亞摩利王西宏,就是希實本的王,對他說: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往我們自己的地方去。西宏卻不信服以色列人,不容他們經過他的境界,乃招聚他的眾民在雅雜安營,與以色列人爭戰。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將西宏和他的眾民都交在以色列人手中,以色列人就擊殺他們,得了亞摩利人的全地:從亞嫩河到雅博河,從曠野直到約但河。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他百姓以色列面前趕出亞摩利人,你竟要得他們的地嗎?你的神基抹所賜你的地你不是得為業嗎?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面前所趕出的人,我們就得他的地。難道你比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還強嗎?他曾與以色列人爭競,或是與他們爭戰嗎?以色列人住希實本和屬希實本的鄉村,亞羅珥和屬亞羅珥的鄉村,並沿亞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經有三百年了;在這三百年之內,你們為什麼沒有取回這些地方呢?原來我沒有得罪你,你卻攻打我,惡待我。願審判人的耶和華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亞捫人中間判斷是非。但亞捫人的王不肯聽耶弗他打發人說的話。

這位行動派勇士的第一個動作不是動員軍隊,而是送出信息——先發出話語,而非作出行動。他發動外交談判,逼這位欺壓了十八年的亞捫王第一次給出解釋。亞捫王回覆:約但河東的基列地(從亞嫩河到雅博河約五十英哩)原屬亞捫,應歸還合法的主人。

耶弗他以一篇很長的第二信息回覆。戴維斯指出它包含四個論點:

  • 歷史(十一 15 ~ 22):以色列首次經過此地時,亞嫩河以南屬以東、摩押,他們並未占據;以北屬亞摩利人,亞摩利人以武力攻擊以色列,被打敗後土地才合理歸了以色列。「占據我的地」?那從來不是你亞捫的地。
  • 神學(十一 23 ~ 24):是我們的神賜給我們勝利和這地;你也有你的神基抹,它也給了你土地,你該滿足了。
  • 先例(十一 25):早先摩押王巴勒對以色列滿懷敵意,也只保持備戰而未真正開戰。亞捫若同樣只是討厭以色列,為何不能像祖先那樣按捺?
  • 三百年的沉默(十一 26):我們已在此住了三百年,你若真有理由,何以至今無人發聲?錯在你們,不在我們。

最後,最具權威的裁決交給耶和華——祂是審判亞捫、審判萬國、也審判以色列的最高大法官(十一 27)。

此處正是士師記的正中央,由耶弗他這位最令人困惑的士師,說出「審判人的耶和華」這振聾發聵的宣告,再恰當不過。

值得注意的是,他「如何說」幾乎比他「說什麼」更重要。他並不指望這些話能說服亞捫王退兵,卻清楚表明絕不退讓、要談判到底(十一 28),藉此鼓舞同胞、爭取時間(當時信息靠快馬往返六百哩,非用電話)。他開口的方式顯出他極有才幹與權威,口氣彷彿先知傳神的話:「耶弗他如此說」(十一 15)。

率軍出征與輕率的誓言(十一 29 ~ 33)#

經文:士師記十一29~33

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經過基列和瑪拿西,來到基列的米斯巴,又從米斯巴來到亞捫人那裡。耶弗他就向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回來的時候,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於是耶弗他往亞捫人那裡去,與他們爭戰;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他手中,他就大大殺敗他們,從亞羅珥到米匿,直到亞備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這樣亞捫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耶和華的靈降在這位「大能的勇士」身上(十一 29),祂將敵人交在他手中,這一仗驚天動地、大獲全勝(十一 32 ~ 33)。但這不是故事的重點:亞捫人從十一章 33 節後就消失了,耶弗他的故事還剩十四節。

出征前,他第三次開口——這次是對耶和華說話:「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十一 30 ~ 31)

這是整個故事中最令人百思不解的問題。我們得逐一面對:

  • 他真的指燔祭嗎? 是的。雖然十一章 37 ~ 38 節或許讓人盼望誓言被軟化成「終生不嫁」,可是經文明說他「就照所許的願向他行了」(十一 39),而那願是獻為燔祭。
  • 他真的指「無論什麼人」嗎? 是的。希伯來文「沒註明物種、也沒註明性別」,他或許想到一條跳出來迎接的小狗。但女兒率先出來時,他顯然認為誓言落在她身上。
  • 他真的指耶和華嗎? 是的。她「就必歸耶和華」。若他只是隨口套用神名、心存異教態度,問題就好解決了;可是這也行不通——耶和華的真實同在,在這一章出現不下十二次,這段最為確定。

誓言本身已夠駭人,而竟無人出來勸阻,更是絕不能接受。在神使用這位拯救者搭救子民的故事裡,耶弗他本人和整個以色列社會都有大錯特錯的地方——基本道德已腐壞。「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作什麼呢?」更難解的是:耶和華這位「眼目清潔不看邪惡」的神,怎能在淪落至此的人當中繼續工作?祂難道不會洗手與他們絕交嗎?

凱旋與履誓的代價(十一 34 ~ 40)#

經文:士師記十一34~40

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兒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他,是他獨生的,此外無兒無女。

耶弗他看見他,就撕裂衣服,說:哀哉!我的女兒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難了;因為我已經向耶和華開口許願,不能挽回。他女兒回答說:父啊,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因耶和華已經在仇敵亞捫人身上為你報仇;又對父親說: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兩個月,與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終為處女。耶弗他說:你去吧!就容他去兩個月。他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為他終為處女哀哭。兩月已滿,他回到父親那裡,父親就照所許的願向他行了。女兒終身沒有親近男子。此後以色列中有個規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兒哀哭四天。

「神不會洗手與他們絕交嗎?」答案顯然是不會:不論發誓與否,「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祂仍「將」亞捫人「交在他手中」(十一 29、32)。然而當女兒拿著鼓跳舞出來迎接,耶弗他撕裂衣服哀號(十一 34 ~ 35)——他太常開口說話了。

有人試著替他開脫,但都站不住:

  • 他不是真想殺女兒?——明確的話語難以規避,他確實想到燔祭。
  • 他是那個能接受人祭的原始時代的產物?——不成立,比他更早的以色列已反對此事,就他的背景他早該曉得。「他不是道德進化尺度上早期的魯鈍之人。」
  • 他根本性格有錯?——困惑仍在,因為神不僅當時賜福他,後來還讓他名列希伯來書十一章的信心榜,是士師記四位了不起的士師之一。

不是這樣。這故事告訴我:耶弗他確實把女兒殺了,因他不經大腦地發了誓;而要麼是儘管如此,要麼(不可思議地)正因如此,他才被列為「信心英雄」。神要後代從這對父女身上學什麼功課?

第一個功課很簡單:信口開河會惹大麻煩,要謹慎言行。詩人禱告:「耶和華啊!求你禁止我的口,把守我的嘴。」

第二個功課相當不同,士師記後文會更強調它:耶和華在公開場合如何使用祂的僕人,不見得與祂所知他們私下的為人相符。這不是讓我們找舒服的藉口(「神既在用我的恩賜,我就不必太顧念心靈潔淨」),而是嚴肅的提醒:縱然看來神仍使用我的恩賜,要緊的是我的心在祂面前必須是對的。

後續:話語的時代與守約之人(十二 1 ~ 15)#

經文:士師記十二1~15

以法蓮人聚集,到了北方,對耶弗他說:你去與亞捫人爭戰,為什麼沒有招我們同去呢?我們必用火燒你和你的房屋。耶弗他對他們說:我和我的民與亞捫人大大爭戰;我招你們來,你們竟沒有來救我脫離他們的手。我見你們不來救我,我就拚命前去攻擊亞捫人,耶和華將他們交在我手中。你們今日為什麼上我這裡來攻打我呢?於是耶弗他招聚基列人,與以法蓮人爭戰。基列人擊殺以法蓮人,是因他們說:你們基列人在以法蓮、瑪拿西中間,不過是以法蓮逃亡的人。基列人把守約但河的渡口,不容以法蓮人過去。以法蓮逃走的人若說:容我過去。基列人就問他說:你是以法蓮人不是?他若說:不是,就對他說:你說示播列。以法蓮人因為咬不真字音,便說西播列。基列人就將他拿住,殺在約但河的渡口。那時以法蓮人被殺的有四萬二千人。

耶弗他作以色列的士師六年。基列人耶弗他死了,葬在基列的一座城裡。

耶弗他以後,有伯利恆人以比讚作以色列的士師。他有三十個兒子,三十個女兒;女兒都嫁出去了。他給眾子從外鄉娶了三十個媳婦。他作以色列的士師七年。以比讚死了,葬在伯利恆。

以比讚之後,有西布倫人以倫,作以色列的士師十年。西布倫人以倫死了,葬在西布倫地的亞雅崙。

以倫之後,有比拉頓人希列的兒子押頓作以色列的士師。他有四十個兒子,三十個孫子,騎著七十匹驢駒。押頓作以色列的士師八年。比拉頓人希列的兒子押頓死了,葬在以法蓮地的比拉頓,在亞瑪力人的山地。

以法蓮人(Ephraim)前來威脅:「為什麼沒有招我們同去呢?我們必用火燒你和你的房屋。」(十二 1)這是自討苦吃。基甸從前面對以法蓮類似的抱怨(八 1 ~ 3),因敵軍當前、需要背後是朋友,只得柔聲安撫;耶弗他卻不同——敵人已潰,他可毫無顧忌地對這些狂傲之人說話、動手。

這場約但河渡口的殺戮,從兩方面在我們心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

耶弗他本人#

他對以法蓮抱怨的回應,再次驗證他雄辯滔滔、驍勇善戰。這都是神賜的才能,神曾在擊敗亞捫的事上大大使用(十二 3);可是當他用這些才幹屠殺以色列同胞時,神卻抽身不管。

國家的崩解#

以前兩次渡口殺戮(三 26 ~ 30,七 24 ~ 25)都是以法蓮殺外國侵略者,這次卻是以色列人殺以色列人,傷亡無數。爭執源於支派對立:以法蓮譏笑基列人是「逃亡的人」(十二 4 ~ 5)。能否安全渡河的口令是「示播列/西播列」(Shibboleth/Sibboleth)——不同支派成長產生的口音差異,如今竟成了加深嫌隙、追殺同胞的工具。基甸在疏割、毘努伊勒對同胞的疾言厲色(八 13 ~ 17),如今已惡化到近乎內戰。

但當以色列走向分崩離析,耶和華的憐憫也在工作,把整個國家凝聚起來。祂雖未像交出亞捫人那樣把以法蓮交在耶弗他手中,卻仍掌控一切:這最後一場勝仗暫時遏止了約但河兩岸支派的分裂。十二章 7 節同時顯出人的愚昧與神的憐憫——耶弗他自始至終是個基列人、「示播列」人,但在歷史上一直是「作以色列的士師」。

由於神持續的恩典,對耶弗他三位接班人的簡短記載,也都聚焦於凝聚、而非撕裂神的子民。以色列享了三十年太平:以比讚作士師七年、以倫十年、押頓八年;以比讚還藉著替兒女安排婚事,幫助各支派聯合。

審判人的耶和華如何引導祂的子民#

每個士師故事最終都要問:審判人的耶和華如何引導、管理祂的子民?當他們求問人生方向,祂如何回答?

  • 透過俄陀聶:責備後,祂最高的目的是拯救。
  • 透過以笏:祂作事的方式未必合我們所料——祂用了個非正統的左撇子。
  • 透過底波拉和巴拉:祂要的是對祂啟示旨意直截了當的順服。
  • 透過基甸:祂用軟弱卑微的人,叫有權勢、狂傲的人羞愧。

換句話說,祂透過僕人的工作,在他們身上反映出祂自己:俄陀聶是拯救者,因他的神是救主;以笏是左撇子,正像神常「用左手」施行拯救;巴拉順服命令,如神永遠按自己的規則行事;基甸的力量在軟弱上顯得完全——末世祂取了人脆弱的身軀來到世間,更充分顯明此點。那麼,耶弗他映照出他所信的耶和華哪些事?

貫穿十至十二章的主題,是口中說出的話——它的重要性與威力,在誓言的高潮顯出可怕的效果。「我已經……開口許願……不能挽回」,耶弗他說;「你既……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行」,他女兒附和。

士師時代的迦南,像《暴風雨》(The Tempest)中普羅斯帕羅的島嶼那樣「滿了噪音」——真理、半真理與偽裝成真理的謊言混雜交響。「諸巴力和亞斯他錄……」(十 6)那些神明的聲音,正如今日諸神,以可靠的宣傳和狡猾的產品誤導人。難怪神說這些必須根除;難怪在士師記正中央,當子民輕信擾攘之聲時,祂對他們的求救只能以責備、而非拯救回應。

在眾多嘈雜聲中,耶和華仍在說話。耶弗他若以為只能透過「耶和華說」「耶和華的使者說」「耶和華差遣先知說」才聽得到神,他就是愚蠢的——神在亞當、挪亞、亞伯拉罕、摩西時代早就說過的話,至今活力不減,對調好耳朵的人依舊清晰可聽。

有一句話耶弗他沒聽到:禁止人祭。耶和華很早就明說此事,無論誓言要求他怎麼作,都不能讓他違反這條基本規則。正如主耶穌痛斥法利賽人——他們以「獻給神」為由規避孝敬父母的律法。生命的神聖性對耶弗他也是這樣的基本律法:基本律法必須否決任何愚蠢的誓言。

但有一句話他聽到了(雖用錯了地方):「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十一 36)你若給了承諾就要遵守。當初他根本不該許這願,可是在相互牴觸的紛擾聲中,他聽到神說「要遵守諾言」,便聽從了。

異教的特徵是塞耳不聽困難的信息(「亞捫人的王不肯聽耶弗他打發人說的話」,十一 28)。耶弗他卻是個守信用的人,無論多困擾都聽進了神關於信實的信息。他作的事(獻女兒為祭)是聖經一切教訓所責備的;但他那樣作的理由(為遵守諾言),卻是聖經一切教訓所稱讚的。這正是耶弗他故事的兩面性。

神絕不出爾反爾:「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使徒回應:「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祂呼召人在祂子民中擔責時,也期望同樣的品格——「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信實」;「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關於神的信實,耶弗他還有許多要學;但他最令人記得的可怕事蹟,與他已明白的真理相比,更指出一點:無論他誤解多深,也必須照所信的去行。他緊抓所了解的真理並照著行——正如保羅所言,這就是引我們進一步認識神日後啟示之真理的、堅固的踏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