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士師記三7~31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事古珊利薩田八年。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救他們,就是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耶和華的靈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師,出去爭戰。耶和華將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交在他手中,他便勝了古珊利薩田。於是國中太平四十年。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死了。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攻擊以色列人。伊磯倫招聚亞捫人和亞瑪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占據棕樹城。於是以色列人服事摩押王伊磯倫十八年。

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託他送禮物給摩押王伊磯倫。以笏打了一把兩刃的劍,長一肘,帶在右腿上衣服裡面。他將禮物獻給摩押王伊磯倫(原來伊磯倫極其肥胖);

以笏獻完禮物,便將擡禮物的人打發走了,自己卻從靠近吉甲鑿石之地回來,說:王啊,我有一件機密事奏告你。王說:迴避吧!於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以笏來到王面前;王獨自一人坐在涼樓上。以笏說:我奉神的命報告你一件事。王就從座位上站起來。以笏便伸左手,從右腿上拔出劍來,刺入王的肚腹,連劍把都刺進去了。劍被肥肉夾住,他沒有從王的肚腹拔出來,且穿通了後身。以笏就出到遊廊,將樓門盡都關鎖。

以笏出來之後,王的僕人到了,看見樓門關鎖,就說:他必是在樓上大解。他們等煩了,見仍不開樓門,就拿鑰匙開了,不料,他們的主人已死,倒在地上。

他們耽延的時候,以笏就逃跑了,經過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到了,就在以法蓮山地吹角。以色列人隨著他下了山地,他在前頭引路,對他們說:你們隨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於是他們跟著他下去,把守約但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過去。那時擊殺了摩押人約有一萬,都是強壯的勇士,沒有一人逃脫。這樣,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國中太平八十年。

以笏之後,有亞拿的兒子珊迦,他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能聽到一篇關於以笏或伊磯倫的講道,肯定是稀有的經歷。許多在讀經家庭長大的人,從小津津有味地聽左撇子士師和肥胖摩押王的故事,但傳道人究竟多常傳講他們?

無論如何,以笏是士師中第一個被記下細節的人。經文沒有把他擱在一旁當作怪談,反而要求我們鄭重看待。即便如此,以笏並非第一位士師,而是第二位。在他的故事(三 12 ~ 30)之前,為何只簡短記載俄陀聶(三 7 ~ 11);之後又更簡短地記下珊迦(三 31)?

場景:視角的轉換#

本卷書的引言用了六十五節,為士師時期布置背景。整段時期共有十二位士師,故事篇幅卻從一百節到一節懸殊不等。最早三位都記在本章,俄陀聶和珊迦為以笏提供場景,我們該從他們身上學到什麼?

俄陀聶(三 7 ~ 11)#

整卷士師記有一個基本模式:以色列悖逆神,神降下懲罰;以色列悔改,神施行拯救。這四個 R(參「引言:士師們」)雖是好用的押頭韻大綱,卻太過簡化了作者反覆出現的架構。作者在二章 11 ~ 19 節給了第二個、更複雜的模式,可分為六點:

  1. 以色列犯罪(二 11 ~ 13)
  2. 以色列惹怒耶和華神(二 14 上)
  3. 以色列臣服在異族侵略者之下(二 14 下~ 15)
  4. 拯救者被興起(二 16 上)
  5. 拯救者搭救以色列(二 16 下)
  6. 拯救者逝世(二 19 上)

不過,真正該當作模式的,不是這六點,而是第三章俄陀聶的故事本身。第一位士師的故事之所以這麼短,正因為它要充當架構。它雖簡短,卻比上面六點更詳細,共由十一點組成(新增的五點以斜體標示):

  1. 以色列犯罪(三 7)
  2. 以色列惹怒耶和華神(三 8 上)
  3. 以色列臣服在外邦侵略者手下(三 8 下)
  4. 以色列向耶和華神呼求(三 9 上)
  5. 拯救者被興起(三 9 中)
  6. 拯救者的描述(三 9 下)
  7. 拯救者得能力(三 10 上)
  8. 拯救者治理以色列(三 10 中)
  9. 拯救者拯救以色列(三 10 下)
  10. 拯救者使以色列太平(三 11 上)
  11. 拯救者逝世(三 11 下)

這十一點如何擴大六點,是很明顯的。它們不會全部出現在每位士師的故事中——以笏的故事佔了很多,珊迦的只有兩點——但俄陀聶的故事就是士師的基本模式。

模式中的每一點都是「典型」:以色列犯了典型的罪,拋棄自己的神去拜當地神明;典型的惡棍侵略者古珊利薩田登場;拯救者出身猶大支派、是偉大迦勒的姪兒(優良血統);國中太平四十年——聖經常以這數字表示一個完整的世代。

延伸:古珊利薩田與美索不達米亞

侵略者的名字古珊利薩田,意為「雙重邪惡的古珊」,來自美索不達米亞(Aram-Naharaim,兩河流域的亞蘭),是個徹頭徹尾典型的惡棍。一章 11 ~ 13 節已要求我們景仰其叔迦勒。

換句話說,俄陀聶是個範本,並寫出士師時期的兩個基本事實。第一,那時代的權威不在頒布律法的摩西手中,也不在大衛這樣的王手中。第二,神的子民從未趕出迦南人,那邪惡影響的壓力始終頑強存在。在這兩個事實下,神繼續坐在審判的寶座上,興起祂揀選的領袖——不照摩西或大衛的模式,而照俄陀聶的模式——藉他們拯救以色列脫離侵略者,也脫離他們自己。

可是定好模式後,祂要怎麼作呢?

珊迦(三 31)#

珊迦與俄陀聶之間只隔一位士師,理想士師的形象卻已縮小至此。這是十二位士師中最簡短的一個:聖經只給了他和他父親(或家鄉)的名字。他屬哪支派?我們並不曉得,他甚至可能不是以色列人。他用什麼方法拯救?「趕牛的棍子」——若沉重而磨利,將是可怕的武器,但這故事和俄陀聶截然不同。短短一節中,惟一不變的常數是「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從俄陀聶到珊迦,士師的模式就在我們眼前轉換了。俄陀聶是可靠的架構(典型惡棍、傑出英雄、意料中的拯救),珊迦卻是出人意表的變化——最小、最奇、最不明顯的士師。

這就像一個文字遊戲,一次只換一個字母,最後成了截然不同的字:白色(WHITE)變成黑色(BLACK)。以笏的故事正是這樣,按俄陀聶的模式一步步改變,告訴我們神拯救的方式何等出人意表。

耶和華對祂的子民說:終極目標你們可以抓住我不放,因為我已應許;但拯救的「方式」,你們想限制我,因為你們喜歡能掌控、可預期的事。看我如何這裡改一點、那裡調一下、第三處用迥然不同的方法——到最後你惟一能倚賴的,是我必成就我所承諾的。

祂仍是審判官,祂自己是偉大的拯救者;至於如何判決、如何拯救,由祂決定。掌管我們生活的神學絕非枯燥的學術題目:我們的神經常作出令人驚奇之舉,從俄陀聶這頂帽子裡變出珊迦這隻兔子。架構絕對可靠,架構裡的部分卻不是我們能想到的。借用塞爾茲(Dorothy L. Sayers)的話:那基要真理「令人振奮,或令人驚愕……我們若說它沉悶乏味,那麼文字就完全沒有意義」。

於是來到以笏的故事時,要提醒自己:在他當士師的背後,是耶和華神在作判決;會發生何事、如何發生、故事如何記載,全由祂決定。

一個充滿驚奇的故事#

設想《迦南時報》的頭條:「國王遭左撇子謀害——體重二八〇磅的摩押王伊磯倫,今日被以色列人持刀刺殺身亡……」

從頭版到內頁的細節中,最讓人難忘的是伊磯倫「極其肥胖」(三 17),最要緊的一點則是以笏是左撇子(三 15)。把聖經中凡有「右手」一詞的經文拼湊起來,就能體會作者隱含的意義:耶和華神用右手祝福祂的子民、用右手毀滅仇敵,在祂右手有永遠福樂,祂揀選的基督也坐在祂右手邊。右手代表有能力、榮耀、賜福的手。

所以,若聖經說耶和華伸出右手拯救以色列、興起的拯救者也舉起右手揮舞拯救之刀,我們會覺得「再恰當不過」。可是聖經說那位拯救者不能用右手時,我們就會說:「好奇怪哦!」——這不是俄陀聶的故事引導我們期盼的模式。

以笏的左撇子,正是整個故事最重要的地方:故事處處「左撇子」,每段情節發生的事都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這故事關乎六個 M,和開頭的四個 R 同樣自然。比押頭韻更重要的是:它們的共同點,都出人意表。

出人意表的痛苦(misery,三 12 ~ 14)#

引言提到六個「這地的居民」,是以色列本該趕出、神卻留下用以考驗子民的。摩押人不在那名單上,我們也不該期望——摩押人不住迦南,且不像迦南人與以色列毫無關係,他們是亞伯拉罕姪兒羅得的後裔。何況摩押向來是微不足道的敵人:以色列初過其邊境時,「摩押人因以色列民甚多,就大大懼怕」。

正因如此,「耶和華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來「攻擊以色列人」並真的擊敗他們,是多麼出人意外,又多麼使輕看摩押者狼狽!這次敗北不只輸了一場戰役,還使以色列羞辱地失去「棕樹城」(耶利哥),那是他們進攻迦南時奪取的第一座城。

長達十八年,伊磯倫不是滑稽人物,而是殘忍暴君;正因這統治來自意想不到的族群,以色列在他手下更覺椎心之痛。一如耶和華所說,罪惡總會帶來懲罰,但受懲罰的方式往往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出人意表的人(man,三 15 上)#

神揀選的拯救者來到時,卻是個不能用右手的人。希伯來原文不是正面說以笏天生左撇子,而是負面表達:他右手「被困住」或不靈活,也許殘廢或麻痺。更諷刺的是,他屬便雅憫支派,而「便雅憫」意為「右手之子」。

若因已知結局,一開始就盯著以笏殺敵的左手,就會錯過重點。故事中除以笏外,每個人都把眼光放在他那隻萎縮的手上:沒人期望左手靈巧,所有人都認定只有右手才管用——以笏若不能用右手揮武器,就被當作完全無法使用武器。

這正是他得以擔任進貢特使、獲准面見摩押王、甚至後來能請求單獨覲見的原因:他「有殘障」,對摩押人的安全毫無威脅。這無疑也是以色列當初選他作特使的原因——看似最合適、對所畏懼的暴君毫無威脅的人選。

我們讀者能看出呼召這種人的反諷,知道事情並非表面那樣;但也得明白,這在當時對以色列是困惑而不可思議的經驗。神終極的目的沒有改變,祂絕對言出必行;至於祂會如何行,則是另一回事。俄陀聶立下易於察覺的英雄典型,這個模式卻立刻被他的接棒人——迥然不同的左撇子——打破了。

出人意表的使命(mission,三 15 下)#

像網球播報員所說,這位左撇子球員發球凌厲,球迷正期盼大事發生、一面倒地為他加油……

錯了!完全不是這樣。俄陀聶的情節是:聖靈降在他身上、作以色列的士師、出去爭戰、打敗敵人——他從一開始就被公認為領袖。以笏卻不是:起初他既未被聖靈賦能,也未作士師,要等到殺死摩押王之後才率軍攻打摩押。他登場時的角色完全不同:對以色列和摩押雙方而言,他的價值都在於他「不能作」的事。激進份子若要找個用強有力右手拯救以色列的民族救星,以笏「絕對不是那個人」。

因此他被選去擔任截然不同、與解救運動天差地別的任務——繳納貢品,這不是叛變而是歸順,總結了戰敗國的屈辱。值得注意:以色列不僅「透過他」、而是「透過他的手」把貢品送給伊磯倫。哪隻手?不是那只有他自己曉得、肩負大相逕庭任務的左手,而是他那一無是處、剛好代表被征服族群的萎縮右手。

出人意表的信息(message,三 16 ~ 22)#

這段是故事的核心,也是讓人終生難忘的故事。作者用依次發生的三幕劇,告訴我們特使以笏帶來進貢的「東西」。

延伸:歐爾德的評語與行宮地點

歐爾德(Auld)對此段三次用到「令人歡欣」一字,沒有太多讀者會同意。作者也許想讓我們想像,伊磯倫的行宮設在約但河西岸他占領的「棕樹城」——以色列曾從迦南人手中奪取它,如今卻讓這位最近的仇敵奪走。

第一幕:伊磯倫率群臣登場,以笏帶以色列隨從呈上禮物。這禮物本身就是信息:神的子民已成為被奴役的國家,並接受了這事實。

第二幕:進貢團返程,走到「鑿石之地」便分隊,眾人陸續回家,以笏獨自折返行宮。他對王說:「我有一件機密事(dabar)向你奏告。」

延伸:dabar 的雙關

dabar 可指「一句話」,多數譯本譯為「信息」,但同樣可指一個「物品」。那機密的「物品」,就是藏在以笏長袍右側的特製短劍——雙刃而無橫柄,慣用右手者不會把武器藏在那邊。那把劍就是信息,內容一如伊磯倫一位前輩所被告知的:以色列「要吞吃敵國,折斷他們的骨頭,用箭射透他們」。

第三幕:別的以色列人已離去,伊磯倫也讓摩押人退下,兩人單獨在樓上寢宮。王想知道這 dabar 究竟是什麼。以笏說,是從神來的 dabar,然後用人們未曾想到的左手、抽出意想不到的劍,深深刺入王的腹中。

「耶和華啊,願你的仇敵都這樣滅亡!」(五 31)這話雖能應用在所有士師的拯救上,但這暗殺故事同時提醒我們:神的仇敵並非都以此法被滅。祂不斷以子民從未想到的方法拯救他們。

出人意表的方法(method,三 23 ~ 26)#

故事中段位於受苦(三 12 ~ 14)與得救(三 27 ~ 30)之間,以以笏逃脫、臣僕發現王已身亡作結。這段戲劇化、令人毛骨悚然,又極具諷刺:鎖著的門讓臣僕不敢、也無法進入;他們以為王正在從容大解,不便冒然進去——可是事情又一次不如他們所看的那樣。他們每耽擱一分鐘,以笏就逃得更安全。

我們很快就察覺,以笏編織了一個騙局引誘暴君入陷阱:假扮特使、左手、藏劍、假信息、鎖門。蒙神揀選的僕人竟以欺騙的方式拯救同胞,這實在不是我們以為耶和華會用的方式——是從俄陀聶那直截了當「出去爭戰」的範本,意想不到的轉移。

出人意表的委任狀(mandate,三 27 ~ 30)#

顯然要到此時,以笏的領導才幹才被同胞認出。聖經到這裡都還沒說聖靈降在他身上或他作了士師——這些事在他送貢品之前肯定還沒發生。同胞真正回應的,是摩押王已死的消息:以笏的成功,正是他的委任狀。

俄陀聶的模式又一次被改變。在以笏號召下,以色列成軍,占據約但河渡口;摩押人聽到伊磯倫死訊撤退,渡河時遭到大屠殺。以笏在個人英勇之外又添這場勝利,成為軍事領袖。可是這仍不是我們以為會發生的事。耶和華絕對言出必行,顯出祂是施行拯救的神;可是祂作事的方式多麼出人意料!

原則:左撇子的統治#

在這古怪故事中,沒有一件事如你所想像。曾看似毫無分量的摩押成了強大侵略者,壓榨以色列十八年,看似強大,結果只是泥作的腳。摩押人作了太多「以為」,一一被戳破:王以為訪客未帶武器又殘障,並非如此;臣僕以為門該鎖著,並非如此;軍隊以為沒有以色列人敢起來攻擊,也並非如此。

三章 29 節描述摩押士兵是「強壯的勇士」(shamen),這希伯來字可兩面看:你怕他們時他們看來「強壯」,可一旦群龍無首,他們就(隱喻地)只是「肥胖」——可怕的肌肉只成了一堆肥肉。

相反地,以色列由一個看似最不合適的人來領導,甚至連他自己的同胞起初都沒察覺他的呼召。「意想不到」讓以笏的傳奇多采多姿。然而要緊的是分辨:究竟哪些地方意想不到。並非整個故事從頭到尾都出人意表,否則我們就會對神的行事方法如墜五里霧中。在千變萬化的世界裡,肯定有些不變的東西。

哪些是不變的#

首先,以色列犯罪絕非新鮮事。撒但不可低估,可是牠的目的相當枯燥可料:即使最新奇的試探,也不過是引人進入那七樣致命的老罪。以色列忘記耶和華、去服事巴力和亞斯他錄,只是這典型之罪的版本——按四周世界的價值觀過活,以為這些價值比耶和華更重要、更有效。整個士師時代,以色列不斷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裡沒有什麼意想不到。

在神的目的上也沒有意外:祂一貫清楚表明祂恨惡罪、呼召人悔改、樂意把回轉的人帶回正道。祂在律法中說明日常生活當如何,又明確指示以色列當如何對待新土地和原有居民。這些事上沒有任何混淆或變更。

哪些是無法預測的#

會改變的是:以色列承受何種壓力,以及神選用哪種方式拯救。接連壓迫以色列的有古珊利薩田、伊磯倫、耶賓、西巴、撒慕拿等——不僅名字不同,士師記描繪他們的畫像也大相逕庭。學會應付摩押人的統治,不見得能裝備你應付米甸人的焦土政策,或非利士人的同化策略。你既不曉得下一個苦難以何形式出現,也肯定不曉得下一個拯救如何來到。一位女子底波拉、一個無名小卒基甸、一個流氓耶弗他、一個不良少年參孫——每個都像左撇子以笏,先後成為意想不到的領袖,用不同方式達到六種不同的成功。

苦難是以色列的痛苦,拯救是神的恩典,但兩者同樣出自神的聖手。故事中意想不到的事,都是神放在那裡的。只有當初設立那模式(古珊利薩田和俄陀聶)的神,才有資格改變那模式。

新約把偉大的「左撇子原則」凸顯出來:「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這不可能的揀選,目的今昔如一——要「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祂掌控祂子民的世界;歷史是祂的故事;祂是審判官,由祂作決定。我們每人都可支取祂清楚應許要作的事,卻無人有權命令祂該如何作。

若祂選擇用最不可能的方式,甚至用「左撇子」的事——貧困或疾病、不得志或失敗——作統治的工具,我們也不該驚訝。畢竟,有誰想到祂會透過像教會這樣的「左撇子」人群工作?又有誰料到審判人的耶和華自己道成肉身時,會以如此「左撇子」的樣式來到世間?

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