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聖經其他部分一樣,士師記要先一口氣讀完一遍,知道它寫了什麼,然後才能查考它如何成書、蘊涵什麼信息。讀第二遍時就會明白,這卷書名指的是書中連續記載、就某方面而言都是神子民領袖的十二位人物。他們各自帶著一個或幾個標誌:有幾位真被稱為士師,有些被稱為以色列的拯救者,另一些則是因「以色列人行惡」、耶和華先懲罰、後在他們悔改時為他們興起拯救者而出場。

記錄他們的篇幅差異極大(基甸有一百節,珊迦只有一節),全書正中央甚至用一整章記一個根本不是士師的亞比米勒,而開頭兩章與結尾五章也不合士師作事的類型。因此士師的故事彷彿該從三章 7 節俄陀聶開始,而一章 1 節到三章 6 節這六十五節應視為全書引言。在這段引言裡還沒有誰出來作士師,但那位後來被尊稱為審判人的神卻顯而易見,就是耶和華。祂在這幾章中三次發話,細想就會發覺:每一次發出的都是判決。

三次判決#

士師記時代常被比作懸掛在出埃及與君王時期這兩個權威崖壁之間、不穩定的吊橋。這比喻要小心使用。一方面,不可由此推論神子民正處於不正常的狀態,以為越早把作決定的責任交在像摩西、大衛這類人手中(或現代的神父、傳道人、「牧者」、無法驗證的「內在亮光」),就越早回到堅實之地。另一方面,也不可走向另一極端,把士師記的變幻無常當成常態,反而藐視那些依賴「摩西」或「大衛」作決定的人,以為各人憑自己無人引導的雙眼行事是種美德(十七 6,二十一 25)。士師記的信息是每個時代都需要的真理:它幫助神的子民澄清,在任何處境中,關於權威與判斷,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本卷一開頭就出現一個顯而易見、卻出人意料沒有解答的問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耶和華說」(一 1 ~ 2),但他們究竟如何求問?耶和華又怎麼回答?士師記對此三緘其口。它對「方法」不感興趣,我們若追問方法,就問錯了。神曾透過律法說話,有時透過天使,不斷透過先知,到新約又用新約的方式說話;在舊約,神確實對人說話,至於會面的方式與過程我們常被矇在鼓裡,唯一不容置疑的是:說話的是神。

在早期基督徒時代,能讓人確定為神的話的,只有主耶穌和使徒所說、且記載在新約裡的那些;在那之後的話語、神蹟和信息都是可爭議、可能出錯的。

無論神用何法使人明白祂的判決,重要的是這些判決觸及人的意志與良心,期望從人的內心和生活中得到回應。

所以審判人的神在這頭幾章共發了三次話:

  • 一個指令(一 2)
  • 一個控訴(二 1 ~ 3)
  • 一個律例(詔命)(二 20 ~ 22)

細想就會發覺,每一次就某方面而言都是個判決。

三個判決對應神對每一世代子民的普遍話語:先是指令(祂下達命令,揭露人不肯順服的任性),再是控訴(揭發人的態度),最後是詔命(祂如何用許多邪惡之事管教、訓練祂有罪的子民)。

第一個判決及其後續(一 1 ~ 36)#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求問的是個軍事問題:他們尚未完全進住整個迦南,軍隊正等候指令——按三軍統帥的判斷,下一步該如何走?「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一 1 ~ 2)

經文:士師記一章

約書亞死後,以色列人求問耶和華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攻擊迦南人,與他們爭戰?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我已將那地交在他手中。猶大對他哥哥西緬說:請你同我到拈鬮所得之地去,好與迦南人爭戰;以後我也同你到你拈鬮所得之地去。於是西緬與他同去。猶大就上去;耶和華將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在比色擊殺了一萬人,又在那裡遇見亞多尼比色,與他爭戰,殺敗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亞多尼比色逃跑;他們追趕,拿住他,砍斷他手腳的大姆指。亞多尼比色說:從前有七十個王,手腳的大姆指都被我砍斷,在我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現在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於是他們將亞多尼比色帶到耶路撒冷,他就死在那裡。

猶大人攻打耶路撒冷,將城攻取,用刀殺了城內的人,並且放火燒城。後來猶大人下去,與住山地、南地和高原的迦南人爭戰。猶大人去攻擊住希伯崙的迦南人,殺了示篩、亞希幔、撻買。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

他們從那裡去攻擊底壁的居民;底壁從前名叫基列西弗。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給他為妻。押撒過門的時候,勸丈夫向他父親求一塊田。押撒一下驢,迦勒問他說:你要什麼?他說:求你賜福給我,你既將我安置在南地,求你也給我水泉。迦勒就把上泉下泉賜給他。

摩西的內兄(或譯:岳父)是基尼人,他的子孫與猶大人一同離了棕樹城,往亞拉得以南的猶大曠野去,就住在民中。猶大和他哥哥西緬同去,擊殺了住洗法的迦南人,將城盡行毀滅,那城的名便叫何珥瑪。猶大又取了迦薩和迦薩的四境,亞實基倫和亞實基倫的四境,以革倫和以革倫的四境。耶和華與猶大同在,猶大就趕出山地的居民,只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以色列人照摩西所說的,將希伯崙給了迦勒;迦勒就從那裡趕出亞衲族的三個族長。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與便雅憫人同住,直到今日。

約瑟家也上去攻打伯特利;耶和華與他們同在。約瑟家打發人去窺探伯特利(那城起先名叫路斯)。窺探的人看見一個人從城裡出來,就對他說:求你將進城的路指示我們,我們必恩待你。那人將進城的路指示他們,他們就用刀擊殺了城中的居民,但將那人和他全家放去。那人往赫人之地去,築了一座城,起名叫路斯。那城到如今還叫這名。

瑪拿西沒有趕出伯善和屬伯善鄉村的居民,他納和屬他納鄉村的居民,多珥和屬多珥鄉村的居民,以伯蓮和屬以伯蓮鄉村的居民,米吉多和屬米吉多鄉村的居民;迦南人卻執意住在那些地方。及至以色列強盛了,就使迦南人作苦工,沒有把他們全然趕出。

以法蓮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於是迦南人仍住在基色,在以法蓮中間。

西布倫沒有趕出基倫的居民和拿哈拉的居民。於是迦南人仍住在西布倫中間,成了服苦的人。

亞設沒有趕出亞柯和西頓的居民,亞黑拉和亞革悉的居民,黑巴、亞弗革與利合的居民。於是,亞設因為沒有趕出那地的迦南人,就住在他們中間。

拿弗他利沒有趕出伯示麥和伯亞納的居民,於是拿弗他利就住在那地的迦南人中間;然而伯示麥和伯亞納的居民成了服苦的人。

亞摩利人強逼但人住在山地,不容他們下到平原;亞摩利人卻執意住在希烈山和亞雅倫並沙賓。然而約瑟家勝了他們,使他們成了服苦的人。亞摩利人的境界,是從亞克拉濱坡,從西拉而上。

總部來的命令(一 1 ~ 3)#

聖經沒告訴我們這命令如何傳達,但從約書亞記的背景中可以學到兩件有益的事。

第一,當初以色列進攻迦南進行得相當迅速、有效,從某方面說是完全的(約書亞記十一 16 ~ 23 一再出現「全」字:奪了那全地,擒獲所有的王)。即便如此,約書亞臨終仍察覺還有許多未得之地、還有列國須被趕出。以色列大概花了很長時間才徹底「占據」迦南,後來迦南人又重新冒出、重整旗鼓,所以「約書亞死後」需要新一輪攻擊是可理解的。重點是:一章 2 節發下的指令,是早在約書亞之前、神給摩西下的一般戰略。那是神早已啟示的「裁決」,而祂的子民也早已接受——這可從他們急於進行下一階段攻擊中看出。

第二,西緬人的地業是從猶大地業中分出來的,所以頭一個出征的支派邀同胞兄弟一同出征,是自然且正確的,用不著再請示神求特別批准。

當神今日的子民向祂尋求相當於「猶大當先上去」的指示時,另外兩種「指令」也當視為正確:神已清楚說出的原則,以及與這些原則一致的「分別為聖的常識」。

戰場來的報告(一 4 ~ 36)#

頭一批聯合部隊由猶大、西緬軍隊組成,也許還有便雅憫(一 21),包括迦勒家族(一 12 及下),並有摩西的基尼親戚同行(一 16)。目標是分配給他們的迦南南部。這支軍隊先「向上進軍」(「誰當首先上去」⋯「猶大當先上去」⋯「猶大就上去」),從耶利哥往上走到耶路撒冷(一 8),再「向下進軍」進入希伯崙附近的丘陵、南部沙漠與低地(一 9)。戰役大致非常成功,卻未將當地居民全趕出(一 9、21)。

典故:贊諾芬的「上行」與「下行」

許多年後的希臘作家贊諾芬(Xenophon)以兩個名詞著稱:Anabasis(向上進軍)與 Katabasis(向下進軍)。此處借用來描述第一批軍隊先由耶利哥上行至耶路撒冷,再下行進入南方丘陵、沙漠與低地的兩個階段。

見賢思齊,「約瑟家也上去」(一 22),攻打伯特利同樣成功。本章其餘記載迦南北部的占領,但就趕出迦南人而言,一章 27 ~ 35 節列出的六個支派令人大失所望。

戰況檢討#

把士師記一章看作軍事匯報很恰當:它據實以報,不加道德教訓,不作批判。但從這些事實中,我們仍應得出一些結論。

向南進攻兩階段都成功,是因猶大服從了命令(一 2 ~ 3)。所以他們從頭到尾經歷神的幫助(一 4、19),對耶路撒冷的劫掠能像約書亞每次的勝利那樣徹底,新舊應許也都應驗——猶大得勝、迦勒得產業、基尼人蒙福。唯一破壞猶大整個戰役完美的失敗,是沒能趕出住平原的迦南人(一 19)。一個並列的小附筆(一 20 ~ 21)更凸顯:「向下進軍」時能將亞衲族趕出希伯崙,「向上進軍」時卻沒把耶布斯人趕出耶路撒冷。

接著是向北進攻的遺憾故事。約瑟家對伯特利的劫掠真成功嗎?耶和華同去攻城、用有先例可援的戰略衝破敵人防線,結果呢?舊路斯城雖被摧毀,卻有新路斯城被建立,把神命定要毀滅的迦南文化延續下去。對比很明顯:南征時猶大殺死罪有應得的亞多尼比色(一 6 ~ 7),約瑟家卻不當地將路斯一人留下活口(一 25 ~ 26)。對比還繼續:以色列允許迦南人住在離他們不遠處(一 22 ~ 26),迦南人被允許住在以色列人當中(一 27 ~ 30),以色列人被允許住在迦南人當中(一 31 ~ 33),最後以色列人被允許住在離迦南人不遠處(一 34)。一個與一章 20 ~ 21 節遙相呼應的小附筆作結:迦南居民頑強到一個地步,雖然猶大每戰必勝,南部邊界仍被視為亞摩利人的地盤(一 36)。

戰況匯報的檢討結果是「令人大失所望」:輝煌的開始一閃即滅,是虎頭蛇尾的工作。這振聾發聵的模式必須銘記在心——它將是整卷書的模式。

第一章以猶大人的順服開始、以但人的羞辱作結。我們將毫不驚訝地發現,十二位士師的整體歷史也是如此:從猶大支派的俄陀聶,到但支派的參孫,越來越令人不滿意。耶和華信守祂的諾言,但祂的子民守住他們的本分了嗎?他們會接受祂的判決、照著去行,還是相應不理、偏行己路?

在離開第一章前,與耶路撒冷、伯特利並列的餘下情節裡仍有一點鼓勵:占領底璧之事(同見約書亞記十五 14 ~ 19,又見士師記一 11 ~ 15)。眼下只注意其中一件:俄陀聶奪下一座迦南城市,同時娶得迦勒的女兒為妻、並獲一塊肥沃農田作嫁妝。在總體令人失望的第一章裡,我們卻讀到一個完成任務、信守承諾、贈送禮物、結下良緣的故事。這樁婚姻像其餘經文漸漸揭露的一樣,象徵神與祂子民的關係。也許這裡握有開啟士師記燦爛希望的鑰匙:當以色列依神的判斷行事、倚靠祂的力量努力以赴,就會成為她的神的新娘,事情就會按合宜的方式進行。

第二個判決及其後續(二 1 ~ 19)#

經文:士師記二章1~19節

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就是哭的意思)。眾人在那裡向耶和華獻祭。

從前約書亞打發以色列百姓去的時候,他們各歸自己的地業,占據地土。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見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大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百姓都事奉耶和華。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希烈,在迦實山的北邊。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

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竟隨從叩拜別神,行了邪淫,速速地偏離他們列祖所行的道,不如他們列祖順從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士師在世的一切日子,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就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去事奉叩拜別神,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

士師記這次確實告訴我們信息如何傳達——卻幫不了現代急欲發現傳遞方式的人:「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二 1),也許是向以色列某種群眾集會說話。當神的使者帶信息給基甸、給參孫的父母時,他突然出現、說完就消失或升天(六 11 ~ 12、21,十三 3、20),顯然被認作超自然訪客;可是此處的使者是在從吉甲登山的旅途中被發現的,那是任何人都能作的——不久前猶大和約瑟的軍兵也才如此行。士師記沒解釋方法,更沒指出那使者是誰(或許根本不是超自然生物,而是普通人),但它記下的地名卻充滿意義。

地名考:吉甲與波金(伯特利)

吉甲意為「圓環」。約書亞首次帶領以色列從約但河東渡河來迦南時,就在耶利哥附近的吉甲上岸並立石壇作地標;那也是他出征的出發點,士師記一章的南征北討同樣由吉甲/耶利哥出發。改名為波金(「哭泣者」)的那地,很可能就是迦南人原稱路斯、以色列改名伯特利的地方。果真如此,從南征北討的出發點,到隨後違反聖約之地,神的使者一路跟著他們,親自觀察事情如何發展、他們如何順服,然後說出神的判決。

控告和呼籲(二 1 ~ 5)#

第一次的話是軍事用語,這次則是司法用語:第一次是指令,這次是控訴——帶來一個罪狀、一個呼籲、一個證據。第一章只報告事件,此處則鑒察動機、揭發態度。

罪狀不是我們想像的「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不是「沒把迦南人趕出去」。關鍵在於那命令:「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以色列正是在這一點上被神指控。

不過,「容忍迦南人同住」與「與他們立約」這兩點失敗是不可分割的。其中緣由,可借一段想像的對話顯出:

  • 「我擬定的占領計畫,為何不徹底執行?」
  • 「我們缺乏作最後衝刺的軍事能力。」
  • 「我不是說過,你們若倚靠我的力量,我會親自把敵人趕出去嗎?你們在『倚靠』上出了錯。既還沒趕出他們,那你們怎麼處理他們了?」
  • 「我們與他們達成了對自己最有利的協議。」

那當然是神禁止的約定,是一章 27 ~ 35 節每段暗示的、對迦南文化的認可,而那文化死賴著不走。妥協的態度其實早已顯現,像熟果中的害蟲,就藏在以色列「成功」的中心伯特利:城已奪下,卻因以色列「恩待」給他們指路的迦南人,這倖存者就另建了一座路斯城——那是一個約定、一個誓約,是對危險與邪惡的通融。可是「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正因這控訴只是個控訴,才格外銳利,讓以色列人緊張地等待審判人的神發出判決。雖然有些譯本(如 RSV:「So now I say…」)使第 3 節看似神的判決,其實不是。二章 1、3 節應這樣讀:「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 ⋯⋯ 因此我又說:如果你們與這些國家妥協,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神彷彿說:「我已起誓要把迦南全地賜給你們,可是我也已起誓不會把全地賜給不聽話的人。你們把我放在進退兩難的地步——你看你們作了什麼好事?你們認為我該用什麼可怕的方法解決這兩難呢?」

難怪「百姓就放聲而哭」(二 4)。他們為自己掘了比所知更深的坑,別無選擇,只有認罪。眼淚顯示悔不當初,獻祭顯示敬虔,把那地改名「哭泣者」顯示他們將多認真在意神的指責。可是這次幡然悔悟該怎麼看?從支持罪狀的證據來看,並不怎麼真心。

證據(二 6 ~ 19)#

記在士師記裡的事都發生在「約書亞死後」,此處又提約書亞是回顧往事。這讓二章 6 ~ 19 節很有道理:它基本上是對整段時期裡以色列屬靈狀態的綜覽,既向前瞻望士師時期,又向後追憶約書亞時代。在波金的控訴與這綜覽相關——它在第一位士師登場前發出,但衰落早已在進行,將來只是過去的延續。這份證據概括三個「世代」。

三代的證據顯出一個漩渦式衰敗:每一代的悖逆都比前一代更深,循環不是圓圈,而是螺旋向下。

第一代(二 6 ~ 9)是約書亞與其同代人,提及他們是為與後代對比。那一代有兩個密不可分的特點:事奉耶和華,並占領了神所賜的土地。約書亞葬在「他地業的境內」(二 9)正是總結——一個信靠順服神的長壽者的成就。約書亞本身並非不可少,因為「約書亞死後,那些長老還在的時候」,同胞仍渴望尋見並遵行神的計畫;關鍵在於那時以色列人對神拯救聖工仍有第一手認知,親身經歷神把他們從埃及救出、塑造成新國家。

第二代(二 10 ~ 18)形成強烈對比:他們「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結果就是那句熟悉的話:「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是簡單卻影響深遠的邪惡,把成就偉大拯救的神,換成支配周遭多數人思想的自然神明(二 12)。

自然神明戴各式面具:士師時代叫大袞和巴力,今日則從新紀元泛神論一直到市場經濟力量。它們的力量遠超過你,你卻自以為能為自己的目的操縱它們。

不能以「出埃及時不在場、出生太晚」為這一代開脫。聖經認為得救的經歷要讓每一代重新經歷:當兒女請問、父母教導,當「未曾曉得的得以聽見、學習」,出埃及福音的真理就能不斷成為實際。士師記的「第二代」沒有任何託詞。他們對耶和華的悖逆(二 11 ~ 13),逼祂帶來壓迫者(二 14 ~ 15)施以懲罰。繼之而來的痛苦,此處僅以「哀聲歎氣」(二 18)表達,還不是求救的呼聲、更不是真正悔改,卻已足以牽動神心,興起士師或拯救者搭救他們(二 16 ~ 18)。

悖逆/懲罰/悔改/拯救(rebellion/retribution/repentance/rescue)這循環,將是全書重複出現的模式。

更令人憂心的是:士師除拯救外也肩負某種引導角色,因為經文說人民「卻不聽從士師」——這是第二代的特徵,與順服的第一代(二 17)成鮮明對比。而當第三代登場、士師離世後,他們「轉去行惡,比他們列祖更甚」,剛經歷神的拯救卻仍「總不斷絕頑梗的惡行」(二 19)。可見波金受審之後的士師時期,正如其前的戰爭時期,是不可改變的衰敗:若算循環,也不是圓圈,而是漩渦式走下坡。

耶和華發出第二個判決,所依據的正是這個證據。過去發生的,以後還會發生;當神賜下士師治理,他們仍不順從,因此必須聽到第三個判決。

第三個判決及其後續(二 20 ~三 6)#

經文:士師記二章20節~三章6節

於是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他說:因這民違背我吩咐他們列祖所守的約,不聽從我的話,所以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我必不再從他們面前趕出,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不將他們速速趕出,也沒有交付約書亞的手。

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好叫以色列的後代又知道又學習未曾曉得的戰事。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個首領和一切迦南人、西頓人,並住利巴嫩山的希未人,從巴力黑們山直到哈馬口。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以色列人,知道他們肯聽從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他們列祖的誡命不肯。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間,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

第二個判決連於第一個,因為使者「上去」看軍事命令如何執行;第三個判決連於第二個,因為發出罪狀、呼籲、證據之後,接著就該是判決。但每個判決也有自己的特性:第一個是軍事指令,第二個是司法控訴,這一個則較像國王頒布的詔命。

命令(二 20 ~ 22)#

這是波金那番話的續集。在波金,神尚未發出判決,只提醒以色列:祂應許要作的兩件事看似相互牴觸——不聽話的子民會發現祂不趕出他們的敵人,可是祂也承諾要把迦南全地賜給以色列。這兩件如何調和?

現在就是祂的判決。關於「不趕出敵人」的承諾,他們會在自己的經驗中應驗。關於「完全占領迦南」的承諾,就某方面說肯定依然有效,但何時、如何成真,他們將被矇在鼓裡——那不會在他們這一代實現。如同別處許多有關土地的經文,它常被誤解。現在耶和華宣布:迦南各國危險有害的存在(祂早已預定它們要滅亡)將繼續下去。看來與他們和平共存,畢竟是以色列民想要的吧!

但耶和華不是要報復,而是懷著一個目的——這目的在命令中簡短發表,又在接下來的經文中展開。

理由(二 23 ~三 6)#

即使在那時,「約書亞死的時候所剩下的各族」(二 21)仍要留在迦南,這也是神計畫的一部分。約書亞記二十三章雖較詳細地說了此事,卻沒說目的。合理的假設是:為使以色列在新土地上漸漸而徹底地安定下來,不致一下子分散、人力太薄弱。無論當初有沒有想到試驗,現在試驗的目的已被清楚挑明(三 1)。

「試驗」與「知道」之間的關聯不該令我們驚訝,它既是教育原則,也是屬靈原則:老師讓學生考試,是要知道他們學到了什麼,更要認識學生本身。我們容易反對只針對頭腦、不及內心的宗派,卻不能因此把「知道」從聖經字彙中刪去:使用思想與頭腦,是要帶人進入對真理的認知,因而真正認識神;而神對信祂之人的認識更為基本,至終這兩種「認識」無法分割。

第三個判決有正面且憐憫的目的:神不完全趕出迦南人,其中一個目的是讓祂能更認識祂的子民——他們將在祂眼前的大畫布上展現自己的性格與態度。

出人意表的是,經文說祂認識他們,卻沒說他們認識祂。試驗的另一半原因是要他們「曉得戰事」(三 2)。這為何要緊?因為與別國的衝突會讓以色列認識她的神。在埃及的壓迫者、曠野的敵人、應許之地的居民,都迫使這國家覺悟到什麼使祂與她更為獨特。當以色列面對每個致命選擇、面對自己的不足與偏邪、面對威赫與引誘時,以色列的神就越來越清楚地被定義為道路、真理和生命。透過察覺衝突是必須的——透過「曉得戰事」——以色列才會認識祂。第三個判決雖像法官的判決,但在嚴厲的處罰中,我們仍看見祂憐憫的負擔。

它仍是個嚴厲、且我們這世代需要了解的判決。若一切順利,這試用與教育時期在歷史上本只應概括五卷書——從出埃及記一章到約書亞記二十四章,由摩西開始、約書亞完成,試用期那時就該結束並結出成果。可是二章 21 ~ 22 節告訴我們:試用期結束後還有更多試用期,誰知何時才結出成果?

對照:希伯來書四章、詩篇九十五篇的「安息」

從一個角度看,約書亞有生之年確已結出成果,「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安靜」。可是希伯來書四章把約書亞記二十三章與詩篇九十五篇放在一起,要我們用兩個層面看這段歷史。

一方面,試用期結束後立即結出成果:就約書亞記的觀點,以色列確實找到神應許的安定;同樣,君王制度一旦建立,耶和華使大衛「安靖,不被四圍仇敵擾亂」,這是撒母耳記、列王紀的觀點。

另一方面,更深一層,耶和華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祂的子民一直停留在試用期。直到現在,「安息」仍需努力追求,且「這安息還留著要讓一些人進去」(來四 6,新譯本)——這是詩篇九十五篇、希伯來書四章與士師記共同的觀點。

就此而言,士師記對每一世代都有信息。韋伯(Webb)說得對:根據二章 6 節到三章 6 節,當士師時代向前推移,這些衝突會越來越激烈,至終看不到任何解決方案。或更該說:在整個聖經時期,這解決方案被使徒和先知預先看見,卻要等到罪和死亡最後被吞滅之後才會來臨。在那之前,為了試驗與操練,耶和華會把迦南人一直留作祂子民肋旁的刺。我們若宣稱今世就能從這些衝突中解脫,就是宣稱神沒有應許的事,且會錯過別的方法無法得到的福氣。

最後,有一件事不該逃過讀者眼目:士師記頭幾章中審判人的神發出的三個判決,是對每一世代祂子民發出的普遍話語。

  • 指令:祂下達命令。命令內容一點也不重要(在創世之初,它曾只是「不可吃那果子」);神以某種方式頒布律法、對人意志說話、要求順從,藉此揭露人的罪性,因為人的任性使他自然不能順服。
  • 控訴:與命令內容一樣,人回應的方式也不重要——不管悔改認罪、懊惱,還是不知羞恥。
  • 詔命:顯示神要如何處置祂有罪的子民,亦即用許多邪惡之事管教、訓練他們。

迎面而來的低沉烏雲所帶來的威脅,可從柴斯特頓(G. K. Chesterton)有名的詩句中得到迴響:

我沒帶任何東西來安慰你, 沒有任何東西滿足你的渴望, 只是天空越變越黑, 浪濤越漲越高。

我們能從這首詩的主題得到鼓勵:偉大的撒克遜王阿爾菲得(Alfred)的謙卑。當異教徒不斷侵犯他的英格蘭領土時,無論神呼召他承受多久,他都必須學習接受這管教——面對風暴,釐清目標,抵抗仇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