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書亞記二十三 1 ~ 16
延伸:遺囑與臨終贈言的傳統
當我們夫妻買下自己的房子後,覺得該尋求法律意見。原以為焦點在繁複的產權文件,意外的是律師竟問起我們的遺囑。我們早已立過,但律師解釋:原本沒問題的遺囑,因為買了房子如今顯然不足,該起草新的了。正如某個愛譏諷的律師所說,有遺囑的地方就有一個想抗爭的親戚;歷史上到處是有爭議的遺囑。
在以色列,這件事比較簡單:財產歸兒女,長子得雙份,另有少數條款處理疑難情況,因此不大需要律師。舊約有一個類似遺囑的傳統——年長者常以講說的形式向家人或宗族表明心意,回顧神過去的作為,勸告未來當如何,並常帶祝福。雅各為得以撒的祝福(即他的遺言)與母親利百加合謀;雅各日後也對眾子談他們的未來;摩西在申命記的講說實質上是他死前的延伸版遺囑;後來年老的大衛也給所羅門「末了的話」。年老不一定很快就死——撒母耳宣告自己已年老髮白後仍活了好些年——但他當時給以色列的命令仍(至少部分)形同遺囑。
來到這一章,我們發現約書亞所作的正是如此。只是一般人的臨終贈言給家人,約書亞卻是對全以色列人說的。像摩西一樣,他是民族領袖,臨終贈言對所有百姓而發;而這裡所說的話幾乎都取自申命記,特別針對領袖們——那些在不同社會階層握有權柄的人。最後這幾章中,他的第一篇講章針對河東支派、勸誡忠心;第二、三篇則更多針對以色列全會眾。
約書亞最後的遺言與見證是: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獨一無二必須被承認,且要在歷史上經由祂百姓的作為被承認。這是最重要的,因為神忠於祂所說的一切話,包括祝福的應許與審判的警告。耶和華獨一無二且永遠信實,意味著祂的百姓也必須時時對祂忠實。
回想耶和華過去信實的作為,不只鼓勵百姓盡忠,也保證祂會繼續忠於自己的話,即使這意味著必須管教悖逆的百姓。詩篇九十五篇思索「安息」這個約書亞記的重要主題,有類似闡釋,這或許也是何以希伯來書回想約書亞記與詩篇九十五篇、在結尾發出同樣的勸誡。約書亞的話根源於西乃之約,今天仍持續塑造基督徒的生命;既特別針對領袖而發,今天對教會領袖也特別切身——提醒我們不只要教導忠心,更當以身作則。
1. 回顧過去(二十三 1 ~ 5)#
本章諸多重複,並不易分析;為方便起見,分成三個主要段落。第一段,約書亞回顧過去,指出神完全忠於祂的應許、將來也不會改變,以此確立忠實的重要性。這個形式在他對河東支派的講說中已隱然成形,到第二十四章最完整的講章又會再現。不同的是,這裡的對象是眾領袖,下一章則更多關注全民族(雖也透過領袖達成)。
延伸:專注培訓領袖的意義
放大來看,這或許類似耶穌的事工——雖不只限於十二門徒,卻選擇特別專注於他們。耶穌在受死前、最後晚餐時所說的話與所作的禱告,模式也相似:祂預備門徒的心,幫助他們明白祂的死與復活的含義,鼓勵他們繼續信靠神,因為他們即將成為新基督教社群的領袖。
選擇專注於領袖培訓固然有現實考量,但約書亞和耶穌都讓我們看見:對那些要繼續帶領百姓完成神呼召的人,提供教導與鼓勵非常重要;承擔重責的人需要額外的裝備才能服事。耶穌可強調聖靈會繼續教導(這是約書亞不能的),但約書亞可吩咐領袖默想聖經來塑造他們——而神的聖言與聖靈是不可分的。
約書亞明白自己的年紀,如十三章 1 節所載,他已老邁,以色列在他帶領下進入迦南也過了好些年(具體多久不清楚,只知已「多日」)。關於年紀的這個重複敘述,把本章與分地之事連結;而此時耶和華已使以色列安靜、不與四圍仇敵爭戰,這與二十一章 43 ~ 44 節分地的結尾密切相關。
年紀老邁在第十三章是「前往得地」的理由(當時無礙約書亞擔重責);在這裡卻表明他已到了必須把大部分領導權交出去的時候。
約書亞無疑是占領與分地時期最主要的人物,然而他不要注意力聚焦在自己身上,反堅持——正如所有神百姓的領袖必然的——神才是主角。以色列確已征服那地、約書亞也拈鬮分地,但真正贏得勝利的是耶和華。
這個毫不含糊的宣告要我們回想三至十一章:耶和華從帶他們渡約旦河起就為他們爭戰,在耶利哥以超凡作為爭戰,在艾城以最好的策略爭戰,在第十章對付南方諸王、甚至降大冰雹擊敵,在第十一章同樣對付北方諸王、藉百姓的順服贏得戰爭。一次又一次顯明同一真理:以色列得勝,是因耶和華為他們爭戰——祂贏得這些以色列人自己辦不到的爭戰。
當然,過程尚未全部完成:約書亞雖已分地,卻知許多土地尚未真正占領。耶和華實已將地賜給他們,分地也是耶和華藉約書亞所行,但這幾章一貫的主題是——分地通常是出於信心的作為。
以色列人必須被提醒一個簡單事實:將來要為他們爭戰、保證他們得安息的,惟獨耶和華自己。耶和華可信賴,因祂已應許這些事必成;回顧過去到如今所發生的事,主要是顯明耶和華忠於祂的應許。我們知道神的應許確實,因為我們可以回顧過去、看見它如何成就。
希伯來書作者所強調的正是這份確據,並引用舊約多處鼓勵基督徒「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神的應許確實,這是我們持續跟隨主的基本理由。
2. 目前的生活(二十三 6 ~ 13)#
因為神的應許算數,必定影響我們今天的舉止。神對我們信實,意味我們也必須在生活中對祂盡忠。約書亞對以色列領袖所說的正從這基礎開始,也可說他把耶和華在他開始得地時所吩咐他的話,轉而應用在他們身上。正如賽跑有起點,我們忠心也需要起點——那就是定意遵行聖經所啟示的一切真理。以色列往前邁進靠的不是軍事策略,而是順服。
第 6 節英語標準本譯得較貼切:要「大大壯膽,謹守遵行寫在摩西律法書上的一切話」。約書亞的重點很簡單:聽眾(也指向所有讀者)必須盡最大努力活出妥拉的要求。最初指摩西五經(也可能只指申命記),同樣的原則可應用到更廣——約書亞的聽眾只能接觸一小部分聖經,今天我們卻能讀到整本。
不過,只知道聖經內容是不夠的(各種調查顯示,至少在西方,對聖經的認識已逐漸式微)。約書亞自己被吩咐要晝夜思想律法書、謹守遵行,而最核心的就是「謹守遵行、不試圖規避」。這的確需要對神的律法有正確認識,因為不知聖經內容,就不會明白遵行的意義。
不全力遵行聖經命令有何危險?可用「走一條路」的隱喻來說明:要從甲地到乙地,必須走對的路;但人很容易轉錯彎(即便有耐心的導航系統),因這些錯誤而到不了目的地。約書亞要百姓經歷神全備的祝福,就表示他們要持守在祂所定的路徑上。
然而總有一些旁門左道,路標上或許還寫著「風光明媚」。這些岔路無論多吸引人、多合情理,卻是罪惡之路。約書亞特別關切的是以色列人與留在那地的迦南人混雜的問題。
這不是仇外,而是承認一個事實:這些民族受到神的審判;以色列若與他們聯合、事奉他們的神明,會失去獨特的身分——身為神的百姓並活出神同在的典範。
約書亞再次承認:全地雖已征服、已分配,卻尚未完全占領,許多曾被驅逐的人仍住在那裡。並非所有人都會構成威脅——像喇合那樣承認耶和華、已歸屬於祂的人毫無威脅;但分地各章也提醒我們,仍有許多迦南族群毫無委身於耶和華的跡象。
這裡特別指出與迦南人通婚會引誘百姓敬拜別神。被擄之後這尤其成為問題:百姓與異族通婚、不再有所區別,許多兒女甚至不認識耶和華的教導,很容易淪為拜別神,或(今天也一樣)不再有任何敬拜。
通婚本身不是問題——路得嫁給波阿斯,馬太也在耶穌家譜中特別點出非以色列的婦人。要緊的是對神忠心、尊祂為至高,不陷入危險的境地。這也是我們的責任——在基督裡委身於神,成為與眾不同的百姓。
約書亞希望他們繼續已展開的使命、不要放棄。神一直為他們爭戰,因此他們必須繼續「緊緊跟隨」祂。原文「緊緊跟隨」一字,在創世記二章 24 節用來形容婚姻中男女緊密長存的關係,用在這裡可能刻意呼應那處:以色列人不該因不合宜的婚姻失去獨特性,反要繼續委身於耶和華,影響生活的每一層面。
短時間的委身無法完成占領,不能像學生只求考試過關、不願多花力氣。他們必須堅持到底,正如持續專注課業的學生才真正學有所成;持守信心的以色列人方能認識神的祝福。同樣,緊緊跟隨神、忠於祂話語的信徒和教會,方能繼續經歷祂的祝福。
這裡「祝福」指耶和華會繼續帶領他們直到完全占領那地。至今以色列人可回顧過去,看見所有的都是神所賜,祂也信守「沒有人能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的話,看見比他們強大的敵人轉身逃跑。然而神的兒女不可因此自滿、以為「我們是神的百姓,所作必成功」;相反地,認識神祝福的百姓被「要求」要愛神——這呼應申命記六章 4 ~ 5 節,即耶穌所說最大的誡命(耶穌還加上愛鄰舍)。
延伸:愛為何會是命令?
我們可能納悶:愛怎麼會是命令?愛不是情感的回應嗎?部分答案來自古代近東背景——被征服的百姓在與戰勝國的條約中,慣常被要求「愛」管控他們的王,讀來有諷刺意味,因為所謂的愛其實是警告不得背叛、要繳稅。這的確表示在以色列的時代,「命令要愛」與「命令要忠誠」大體同義,而後者今天仍可被要求。
但不能只從條約角度看:當聖經命令我們愛神,背景是我們已看見神為我們成就了什麼——神在祂百姓愛祂以先,已顯明對他們的信實,這跟那些條約截然不同。神早在我們有機會對祂忠誠之前就已為我們動工。在這種情況下,忠誠確實可以是愛,是對神伸出的雙手由衷的回應。這也幫助我們不把愛看成純粹的情感反應:對神的愛要有意義,身為祂百姓的我們必須為祂而活、一生緊緊跟隨;愛不只是在敬拜中聚集唱詩讚美。
我們或許樂見經文在此打住,得個快樂結局,約書亞卻沒有。他完全明白,正如利未記二十六章與申命記二十八章同時陳列祝福與咒詛,不愛神、不忠於神的百姓會遭受經上所述的咒詛。忠實的教導必須同時陳明祝福的另一面。
神始終信實,但過程尚未結束。以色列不能假定神會一直同在而不論他們是否失信,正如教會不能假定祝福必然一直等候。對神祝福的應許忠心,要求我們也必須明白:若不愛神超過一切,會有什麼後果。
3. 對將來的警告(二十三 14 ~ 16)#
這是一番嚴峻的話。約書亞面對自己生命有限的事實,對當時、後來的以色列人,也對今天的我們講明真理。被同化與敬拜別神的試探一直都大——所羅門娶了許多妻子、被引誘離開耶和華的道,就是明顯的例子。
一個失去獨特性的以色列、或今天一個失去獨特性的教會,不能再稱為神的百姓。犯罪背約的百姓將自己置於神的審判之下;對以色列而言,這審判就是被他們原本要逐出的民族擄去。
約書亞在這裡提到「神的應許都應驗」必須小心解讀。敘述者在二十一章 45 節以此作為持續盼望的緣由,確是如此;而約書亞在這裡卻從反面來看:如果神祝福的應許確實,祂對悖逆的警告也一點一滴都確實。因此,當我們今天宣稱神在聖經中的應許都是真的,也必須記得其全面的意涵——神的應許有福有禍;對以色列而言,禍就是失去神給的土地。
神的信實是兩刃的劍:祂會成就每一句管教的話,正如祂會成就每一句良言。神始終如一,祂所應許的必要成就——祝福和懲罰皆然。
因為今天的處境與當年的以色列截然不同,我們可能以為這些警告不是針對我們。然而必須問的是:我們的生活能流露出恩主的獨特性到什麼程度?我們跟周遭的人有何不同?我們如何做地上的鹽、世上的光?
這不是說我們要刻意顯得怪異,而是說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應與周圍的人有所不同。這可用一個簡單測試衡量:我們是否將對主的忠誠與順服置於一切之上?若這不是我們最重要的事,表示我們已開始被世界同化。「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約書亞最後的遺囑與見證,把一個可能性擺在我們面前:與眾有別、高舉基督超過一切,並像約書亞一樣認識祂的信實。而擺在面前的還有一個惡信:若我們選擇離開基督為我們設立的道,就將見識祂信實的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