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1 ~十四 15)
約書亞記在此進入另一個段落。第十二章以鏗鏘有力的方式列出以色列人所征服的城邑與諸王,作為第一段的結尾,並開啟一直延伸到第二十一章的第二段。這一段的內容與前面截然不同:前段除第十二章外都是緊湊的敘事,解釋以色列人如何取得耶和華應許的大部分土地;新段落幾乎沒有敘事,「僅有」少數簡短記載(多半描述曠野飄流期間某些事如何得到解決),其餘絕大部分是邊界與城邑的名稱,對今天的讀者往往繁瑣難解。
這幾章在解經上有特殊難題:存在重要的文本批判挑戰,某些地名清單可能也隨時間被修訂過。我們在此無須鑽研這些問題。
那麼,我們真的需要讀這幾章嗎?答案是肯定的(雖然不必像喜愛約書亞記其他部分那樣喜愛)。沒有這幾章,約書亞記就不完整,因為它們是重要的證據,讓我們看見耶和華確實兌現了祂對以色列的應許。
- 約書亞之後宣稱耶和華的應許一句也沒有落空,正需要這幾章的支持。
- 而仍有許多未得之地這件事,也為約書亞最後對百姓所說的話奠下基礎。
就像今天的地契提供詳細而準確、多數人看不懂、需要律師或勘測員解釋的地產資訊,這幾章正是以色列人的「地契」。每個支派都可藉此得知所居之地確屬他們。它難讀,正因為它的作用原本如此——而這個理由或許就足以讓我們今天仍仔細來讀。
讀十三至十四章的核心議題#
讀這兩章時要注意一個結構特點:
- 十三章 1 ~ 7 節讓我們以為分地即將開始,緊接而來的卻是河東支派的記錄,總結他們已得的地業。
- 十四章 1 ~ 5 節似乎主要分地要開始了,重點卻又轉到迦勒得希伯崙的故事(淵源見民數記十三至十四章)。
兩章結構類似:開頭談分地,接著擱下來解釋過去的事如何處理。主要的分地為業要到第十五章才開始。因此這兩章雖談約旦河兩邊土地的分配,卻必須合在一起看,作為主要分地的序曲。
這為以色列、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典範。分地給河東支派,表明神確實按應許供應百姓的需要;迦勒則立下典範,讓我們看見什麼叫支取神的應許——這樣的支取來自順服教導,並樂意繼續信靠神的心。過去(河東支派)與未來(迦勒的典範)都指向這個基本模式。
1. 給約書亞的吩咐(十三 1 ~ 7)#
這一段一開始就提到約書亞年紀老邁,這個問題對約書亞和迦勒都開始浮現。約書亞在告別演說時也提到年齡,但兩處有別:告別時是他自己承認年齡的限制,這裡卻是耶和華必須向他指出。
如迦勒將表明的,攻取一小部分土地,年齡本身不是限制;但這裡暗示約書亞已無法繼續帶領以色列得地為業。因此,雖然全書重要主旨之一是約書亞如何成為像摩西一樣、被稱為「耶和華的僕人」,他與摩西仍有一點不同:他來到了退休的時刻,而摩西領導百姓直到死。約書亞活到一百一十歲,也短於摩西的一百二十歲。
高壽在聖經中被視為祝福。但約書亞與摩西的對照提醒我們:沒有一個特定年齡老到無法服事神,而分地後約書亞仍以不同方式繼續帶領百姓直到死。
延伸:年齡與有效事奉的關係
對摩西,領導能力似乎從未衰減;對約書亞,老年確實限制了他能作的事,但這不代表他突然停止事奉神。最簡單的觀察是:沒有單一模式能解釋年齡與有效事奉的關係。有些人因神的恩典在退休年齡之後服事依然大有能力;有些人因勞苦過重無法再像先前那樣服事,卻不該被輕看,因為神給人的恩賜與呼召各有不同。
今天許多基督教宗派面臨服事者老化、新一代接棒不足的問題,這敦促我們重新思考:年長的教會領袖能提供什麼資源,我們又如何善用神透過他們所賜的,而非認定「退休」有特定的時間或形式——即使退休金制度難免引導我們這麼思考。
接下來的部分容易讓現代讀者恍神,但它清楚表明了十一章 16 ~ 23 節敘述所奪「全地」時暗示的事實:雖然約書亞帶領的戰役至今成功,實際取得的地卻相當少,以色列人甚至還必須重新攻取某些地方。奪得土地與占地為業之間有重大差別:以色列已領受土地應許,但應許的全然實現仍在前面等待,占領仍是進行中的過程。
延伸:十三2~5地名的方位
這裡所提某些地點不明,令人困擾,但似乎所描述的地名從南往北移。果真如此,基述人應住在南方曠野,而非十二章 5 節所提的巴珊地。接下來移往沿海平原(當時仍為非利士人所占據,五個非利士固有城邑都被提及,西曷河則流往埃及)。第 4 節沿海岸往北,略過十一章 1 ~ 15 節的地區,續至西頓附近。第 5 節東轉內陸,列出黑門山周圍黎巴嫩一帶,即十一章 1 ~ 15 節的北方邊界。
列出這些的目的在 6 ~ 7 節說明:神吩咐約書亞將這地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包括他們尚未取得之地。因此分地也是約書亞信心的表現。這裡與一章 2 ~ 9 節形成重要連結:當初爭戰將起,約書亞與全體百姓必須信靠神帶領他們攻取此地;如今回顧神所成就的,他們相信祂必繼續如此帶領。
約書亞會把地分給尚未承受產業的九個半支派,但將原居民移除並賜地的,仍然是耶和華。耶和華為他們行事的媒介會改變,祂所作的事本質卻不變。祂必信守應許——他們惟有明白這一點才能繼續前行。
從神的使命看土地應許#
今天基督的教會不受任何土地限制,本質超越所有國界,因此我們必須小心,不要把土地的應許與任何特定土地或國家綁在一起——那不是神給我們的應許。我們要從神使命的大架構來看這應許:神的旨意是帶領一切受造回歸祂自己,以色列在舊約的存在是其中一部分。神成就使命的方式會隨時間改變,根本旨意卻不變。
在舊約裡,每次耶和華與以色列立重要的約,是改變最明顯的時候;但有時也有不那麼明顯的改變,這正是其一。神要繼續實現賜地的應許,但實現的方式改變了:土地的應許不再藉一位核心領袖實現,而要藉神所有百姓忠心的行動來成就。
當我們在神的使命中與祂聯合,要記住:祂同在的應許永不改變。神的使命在不同階段會以不同方式進行——有時需要重要領袖,有時更賴教會全體持續同工。
延伸:作者在辛巴威植堂的類比
作者與妻子在辛巴威一個人口密集的城鎮協助植堂。事工起初非常依賴一位深具魅力、不可或缺的領袖;然而隨時間過去,教會真正興旺,是當事工不再集中於一人、全體會眾都起來與神同工的時候。對社區的使命沒有改變,但使命如何成就、如何領受神大能同在的應許,都隨時間改變。即便起初需要這樣的領袖激勵,當教會不再倚靠一個核心領袖,在許多方面都是一種釋放。
2. 再訪河東支派(十三 8 ~ 33)#
神吩咐完約書亞,我們以為分地要開始,卻又被擱延:先讀到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另半支派在第十七章於應許地界內得產業)——所占的地名。這裡的地名比 2 ~ 5 節更難讀。面對這些困難,要緊的是理解為何要有這些記載。藉刻意延遲分地、回顧摩西在河東所分的地,我們看見兩件事:
- 約書亞將再次延續摩西的服事:正如摩西分地給河東支派,約書亞也將分地給河西支派。我們又一次在神使命的進行中看見這種轉換的模式,並確認神會繼續向百姓彰顯信實,正如祂過去所行,雖形式略有改變。
- 以色列是團結合一的:約旦河雖在地理上把他們分開(除洪水期外並不難渡),這民族並未因而分化。這延續一章 10 ~ 18 節神百姓合一的主題,第十二章清點河兩側所奪之地時也傳達同樣的主題。
延伸:河東三支派地名清單與後續
地名清單從 8 ~ 12 節開始,先概覽,再描繪包含先前西宏與噩之領地的區域,大致符合十二章 1 ~ 6 節。第 13 節結語表明仍有未得之地(基述和瑪迦都在巴珊地)。之後清單分三區,大致由南往北:15 ~ 23 節詳述流便產業,24 ~ 28 節迦得產業較短,29 ~ 31 節瑪拿西河東半支派又更短。流便和迦得的產業後來成為摩押的一部分,亞摩利人則奪取東方瑪拿西大部分土地。但在此時回顧,以色列人可看見這些土地確是耶和華已賜給他們的。
這份清單不只滿足歷史興趣,更要讓我們看見:耶和華過去信實,也必繼續供應百姓的需要——不只為每個支派,更及於每個宗族(可想成同屬一支派的一群聚落),因為分地一貫按宗族來分。
神的供應也見於巴蘭的插敘。民數記二十二至二十四章記載巴蘭原要咒詛以色列,結果卻祝福了他們;他後來與米甸女子引誘以色列男子一事有關,導致耶和華懲罰以色列,最後因非尼哈的熱心才止住,巴蘭也在以色列報復米甸人時被殺。這段簡短敘述指出一種不同的仇敵:以色列人當時並未意識到巴蘭企圖帶來的攻擊,耶和華卻保護了他們,甚至化攻擊為祝福。
神不只給他們土地,也保護他們脫離攻擊——這是祂的百姓可以繼續信靠祂仍會作的事。
這段記錄頭尾兩次提到利未支派沒有在河東分得產業,因為利未支派歸耶和華為聖,不承受自己的產業,而要散居各支派中間。各支派分地記載結束後,第二十一章會回到利未人,看見他們在約旦河兩岸都分得城邑。摩西不能分城給他們(因全地尚未取得),約書亞卻將憑信心分許多城給他們。回顧神所成就的,帶給我們鼓勵,盼望祂前面要作的事——這個模式今天依然長存。
3. 迦勒與西邊初得之地(十四 1 ~ 15)#
第十四章一開始,似乎約書亞要與接續父親亞倫做祭司的以利亞撒一起分地(這的確是第十五章要敘述的),但 3 ~ 5 節又回顧摩西所作的,作為模範,之後從第 6 節看到迦勒的動作。
迦勒的故事是五個「土地贈與敘事」中的第一個,這些敘事都回顧曠野期間許下、如今要正式處理的承諾。神不只信守大範圍的土地應許,也記得祂對特定家庭的承諾,再次提醒每個宗族:他們所居之地都是神特別賜給他們的。
迦勒的故事與猶大支派有關,但除第 6 節外,這裡未再提猶大人(其全面分地記載於十五章)。
迦勒在探子中是猶大支派的代表,與約書亞一起帶回正面的好消息。因此他與約書亞是那一代惟二沒有死在曠野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分地從迦勒開始、以約書亞結束,之後只再談逃城與利未人的城邑。這兩個忠心的人為其餘以色列人立下榜樣,信心也為耶和華所稱許。
在這段故事裡,迦勒展現不變的信心。他提醒約書亞發生在加低斯巴尼亞的事(民數記十三至十四章),以及他如何全心信靠耶和華。民數記未記載、但這裡得知:摩西曾向迦勒起誓,因他的信心必得部分土地(此點重述三次)。摩西的誓言代表耶和華的承諾,因為是耶和華要賜地給他。
迦勒的忠心不只是四十五年前的事(顯示征戰至今已過五年),更是他持續彰顯的,他也不因年齡被敷衍。年老或許限制約書亞未來的角色,卻攔不住迦勒得自己的產業。他到老仍有活力,當年讓探子驚嚇的亞衲族人也奈何不了他——他所求的地正是亞衲族人居住之處。如此迦勒得希伯崙為業。此後人們記得希伯崙,不再因可怕的亞衲族人,只記得忠心服事神、信靠祂應許的迦勒,再次指向這地將得享太平、不再有戰爭。
迦勒的故事激勵以色列人,也激勵今天的我們。它強調神應許的真實:當我們遇見真正的挑戰,這些應許仍在基督裡支持我們、給我們盼望。迦勒面對的是可怕的敵人;在今天的西方世界,我們的見證面對激進無神論者的挑戰。挑戰雖極不同,本質其實一樣——迦勒信心的眼光穿越挑戰,為自己和家人支取神的應許。今天對神的百姓,這依然是不變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