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書十一 1 ~十二 24

第十章的重點是神對祂百姓的信實,接下來這兩章更強調百姓對神的順服,是他們得應許之地的原因。這格外重要,因為七至九章顯示以色列差點因不順服而失去應許(最明顯是亞干的罪,以及與基遍立約)。第十章記載約書亞奇蹟式擊敗南方諸王,清楚表明神沒有因基遍之約棄絕他們。

神為祂百姓行事只透過神蹟奇事嗎?我們在聚會中聽見證時,常以為只有在神蹟中才看得見神動工。但約書亞記看重的是「順服」這個主題:神確實會行神蹟,但在祂許多作為的核心,有一樣更基本的真理——神透過祂百姓的順服來工作。 第十一章特別凸顯順服的重要,連第十二章看似冗長的地名王名清單中,這主題也依然存在。

與全書主線的關聯#

來到全書的中間點,這兩章雖有新題材,仍與起頭一路的主旨相關。它們與一章、五章 1 ~ 12 節、第十章關聯尤深:

  • 約書亞記一章有兩個主題在此呼應。其一,約書亞晝夜思想神藉摩西所吩咐的律法——這在十一章凸顯:「摩西所吩咐的,約書亞沒有一件不照著行」。其二即順服:因著順服,耶和華將地賜給他們。順服也是對百姓的要求,特別是約旦河東的支派,他們要等弟兄得地享安息後才能回自己的地業。第十二章的清單證明,河東支派因順服盡了本分,全書前半就結束於此(二十二章還會回到此事)。

  • 五章 1 ~ 12 節強調順服先於一切:攻耶利哥前要行割禮、守逾越節。耶利哥顯出順服的果效,艾城顯出不順服的結果。征戰敘述在尾聲時回到這主題,正好首尾框住。

  • 第十、十一章關聯極緊(可上溯至第九章,及五章 1 節「迦南人聽見」的主旨)。兩章結構幾乎是翻版:諸王結盟攻以色列卻被擊敗(十 1 ~ 15/十一 1 ~ 9)→ 奪城報告(十 16 ~ 39/十一 10 ~ 15)→ 摘要總結(十 40 ~ 43/十一 21 ~ 23)。

兩章最重要的差異在於「耶和華賜地的方法」:第十章是神蹟奇事(呼應第六章耶利哥城的倒塌);第十一章一再強調的是,耶和華「因以色列人的順服」將地賜給他們。不論藉神蹟或順服,賜地的都是耶和華——而這裡是透過順服。

一、征服北方(十一 1 ~ 15)#

a. 勝過北方聯軍(十一 1 ~ 9)#

開頭幾節與第十章極相似,主要差別是插入其他「聽見」的諸王。九章 1 ~ 2 節已有類似反應,所以這是一個持續過程的一部分:以色列遭原住民族攻擊,是亞干之罪延伸的後果——再次證明罪的後果比想像深遠。

這次是夏瑣王耶賓號召的北方大聯盟,規模似乎比先前大得多。

延伸:夏瑣與北方聯盟的規模

夏瑣是該地區主要城邑,約在加利利海北方十二哩處,因鄰近主要貿易路線而致富,考古挖出超過兩百英畝的遺址。以色列對南方的控制可能威脅其貿易路線,夏瑣自然憂心。

聯盟涵蓋一個大致以夏瑣為中心的半圓區域:北從黑門山,到海岸的多珥山崗,南到下基尼烈湖偏西的瑪頓。這些城應只是代表,因為還包括迦南地六個民族及其王。第 4 節形容敵軍多如海邊的沙,又有許多馬匹車輛——這對以色列是前所未有的戰爭型態。

當聯軍聚集到米倫,以色列面對軍事上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我們或許以為他們正需要神蹟。然而,迦南人對馬匹的依賴,與申命記十七章 16 節「以色列的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形成對比,這裡可能正暗示夏瑣聯盟將如何失敗。

不會有(超自然的)神蹟發生。但本章仍與第十章相似:第 6 節耶和華再次告訴約書亞不要懼怕,因祂要將敵人交付以色列「全然殺了」;第 7 節約書亞再次突襲,可能選了戰車無用武之地的地形。重點是以色列要砍斷馬的蹄筋、火焚車輛——換句話說,百姓要避免「積聚勢力、倚靠軍事資源」的試探,免得忘記耶和華才是他們真正的力量來源。大衛擊敗北方的王後也遵行此模式。砍斷蹄筋會廢除馬的軍事用途,卻保留農業用途。

如此,以色列(正如今天的教會)不該以為能藉著採用周遭國家的作法來增強勢力。以色列的兵器在乎信心與對耶和華的順服——這正是保羅論「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強調「我們爭戰的兵器不是屬血氣的」時所傳達的。積聚政治權勢始終是教會的試探,因為我們希望力量的來源是看得見的;砍蹄筋、焚車輛正是給以色列「不隨從這模式」的可見記號。

7 ~ 9 節清楚顯示:順服是得勝的關鍵。 約書亞的突襲再次表明信靠神與智慧行事並無衝突,而勝利仍屬耶和華(他的行動原是依據神的應許)。經文幾乎不描述戰爭本身,只強調追敵直到西頓、米斯利弗瑪音、黑門山下米斯巴山谷,殺得不留一人(被殺的是不放棄抵抗的)。第 9 節點出核心:約書亞「就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去行」。有了耶和華的應許,以色列(或今天的我們)還要什麼呢?

b. 奪取城邑(十一 10 ~ 15)#

擊敗諸王後,約書亞轉而攻取城邑(如同南方,擊敗軍隊不等於攻取城)。這裡只詳述夏瑣,其餘城在總結時提及。夏瑣王被殺(沒有跡象顯示是處死,很可能戰死)。約書亞擊殺所有居民,不留一人。

特別的是,唯獨夏瑣被焚燒。原因不詳,但聖經向來抵制皇家虛榮與人的權勢,或可從此理解:取得夏瑣這樣強大的城,可能使以色列轉而信靠它的銅牆鐵壁。

正如他們不該倚靠神所預備之外的攻擊武器,也不該倚靠其他防禦設施。神的同在,且惟獨神的同在,對神的百姓已經足夠——這是我們今天透過耶穌與門徒同在的應許、並聖靈的同在所經歷的。

那麼這裡直白的暴力,如何與耶穌和平的國度調和?如前所見,「盡行毀滅」表示不留任何東西,但可有不同程度的運用(如「禁止取掠物」只發生在耶利哥)。

布魯格曼(Walter Brueggemann)主張本段唯一的規範是關於馬匹車輛的部分,但這觀點太狹窄;隨後「約書亞順從摩西所吩咐的一切」無疑暗示他實踐了申命記七章的要求。布氏「以色列要建立一個均等的另類社會」的觀察有幫助(迦南社會的根本問題之一正是權力財富集中於少數人),但不能因此忽視這些敘述。

更好的解答在第十章已見:禁令的對象是「持續抵抗以色列的人」。盡行毀滅只發生在以色列要取得這地的情境中,且必須理解為神對罪的審判,為使祂的百姓得以興旺。從全書更大脈絡看,事情不必如此——這些行動讓耶和華的心傷痛,正如今天我們難以接受;神的心意從來不是要任何人滅亡。

第 15 節「約書亞遵行摩西所吩咐的,沒有一件懈怠不行」這結語,更強化順服的核心地位。但這話可能令人意外:約書亞豈該與基遍人立約?申命記似乎不給任何人生存餘地,他卻只毀滅那些不放棄抵抗的;申命記似乎不准取掠物,但這只發生在耶利哥。郝克(Howard)認為這話「有問題」,並不奇怪。

這其實點出順服本質中一個必須梳理的部分。申命記七、二十章說禁令中的人都要盡行毀滅,同時又禁止與他們通婚(免得被引誘離開耶和華)——但沒有人能跟死人通婚,可見申命記描述的是「可能發生的最大極限」,這是勸誡體裁的典型表達。

約書亞不只「知道」律法,還「不斷默想」,因此明白順服必須因時制宜。申命記的律法告訴以色列「神對他們的期待」,但在特定情境如何運用仍需闡釋。約書亞看見申命記最在意的,是任何「誘使以色列不忠於神」的事物:必要時(因持續抗拒)盡行毀滅無可選擇;沒有抗拒,則同樣的毀滅也不需要。

因此布魯格曼是對的——經文必須處境化才能正確應用。但要將約書亞記處境化,得先了解約書亞如何將申命記處境化:我們不只要知道聖經內容(這是基本起點),還要明白經文在原始情境的用意,之後才能思考如何運用在自己的時空。這意味著順服神的話比我們以為的更複雜,但也因此,我們會承認聖經永遠都是可運用的,這些事確實是「為教訓我們而寫的」。

二、戰役摘要(十一 16 ~ 23)#

本章共有三段戰役摘要,第一段強調土地取得的方式,再次強調約書亞的順服。

16 ~ 20 節是全部戰役的概略摘要。敘述者列出各地區地名,讓我們看見神將全地賜給以色列的信實。雖用籠統地理名詞,大致順著先前戰役的路徑:吉甲渡河後,南方之役下到南地前先遷到山地(含西邊低地與約旦河谷),隨後進到北方山地——這裡稱「以色列的山地」(16 節),是初代讀者較易理解的晚期用語。南到近西珥的哈拉山(可能在死海南邊),北到黑門山附近的巴力迦得。約書亞「奪了那全地」——雖然「奪得」與「占領」之間仍有極大差異。

約書亞明白這區別,這從第 18 節「他爭戰了許多年日」可見。申命記七章 22 節已表明戰役不能太快,否則土地會荒蕪。約書亞順服神,神也對他信實,確保以色列在取地過程同時能成長茁壯。透過順服,才能發覺神對祂百姓最好的心意——甚至包括基遍人與以色列立約一事。

本段重點在第 20 節:進行爭戰的是神——祂甚至引領迦南人出戰,以致以色列打的多半是防衛戰——目的是為迦南人的罪審判他們。耶和華使他們的心剛硬,刻意讓人想起出埃及時的法老:他們因悖逆而以武力抵抗,至終導致滅亡。勝利者永遠是耶和華,從來不單是以色列人。但要強調的不只這點,因為這行動也包括人忠心的回應——所有發生的事,都是按照耶和華給摩西的吩咐。這些進展都是透過順服而來。

21 ~ 23 節是第二段摘要,記約書亞擊敗亞衲族人。亞衲族人(民數記十三 33)是以色列初探這地時嚇壞他們、導致背叛與曠野四十年飄流的那些人;他們以身量高大聞名,卻也被打敗,只在迦薩、迦特、亞實突等海岸平原城邑(約書亞記未記載以色列到過)還有存活。這些平原在神所應許的地界內,因此這些殘存者暗示「未得之地仍有許多」。

亞衲族人也是耶和華所擊敗的,同樣因約書亞遵照吩咐。在此基礎上,這地得享安息(23 節)。

正如希伯來書所言,這不是神百姓最後的安息——未來世代仍將不斷爭戰。但從「戰役已結束」的角度,這也是真正的太平:無須再爭奪控制權,接下來的重點轉為分地給各支派(十三至二十一章)。

三、占領之地與敗落的諸王(十二 1 ~ 24)#

第十二章是第三段摘要。這實在不是靈修時令人滿懷溫馨的經文!它一一數點神「勝過諸王」的信實。

這裡「王」不同於今天西方所認知的國家統治者,較可能指一個城邑的首領;王也可能分階層,某些王(如耶路撒冷、夏瑣的王)統治較小的王。

名單分兩部分:

  • 1 ~ 6 節:摩西在約旦河東所奪的境界,即河東支派之地(這兩個半支派也離開地業加入戰役)。
  • 7 ~ 24 節:一長列約書亞所擊敗、前面未一一提及的諸王,再次點出摘要敘述的本質。其中約書亞再次被確認為摩西的繼任者,呼應第一章開頭。北南邊界仍是巴力迦得與哈拉山,所列大致順著先前敘述:從耶利哥與中央高地,移到南方,再上北方,最後回到中央高地的得撒。

像這樣的經文價值何在?它正是在「數算神的信實」:這地太平,因耶和華贏得戰爭,而祂得勝是因百姓的順服。這清單證明了這結果,讓我們看見迦南諸王在神旨意中無份,也數算神在百姓順服中彰顯的信實。所有支派(含河東兩個半支派)都委身並順服神的旨意,於是都得享安息。

約旦河東之地原不在起初應許範圍內,如今也成為這地的一部分——一個合一的民族,因著順服神,住在祂平安的恩典中。雖然這平安不會永久持續,卻是一個記號:百姓順服信實的神時所能經歷的恩典。神的確會透過神蹟奇事工作,但這一長列清單再次指出:祂更多的時候,是透過百姓的順服成就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