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書八 30 ~ 35
對我們多數人而言,詩篇一一九篇這篇頌讚律法的冗長詩篇,正總結了舊約給人的難題——用一百七十六節歌頌妥拉(the Torah)實在有點過頭,很少基督徒能像詩人一樣呼喊「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然而,除非我們認知約書亞記視「對律法的忠心」為不可或缺,就無法體會這段經文的重要性。它傳遞的信息很清楚:
順服律法乃是蒙福的記號。在神百姓的生命當中,惟有順服祂的話語,他們才有盼望。
一段「打岔」的經文#
讀者來到這裡可能會覺得訝異。我們剛讀過耶利哥城倒塌、亞干犯罪、艾城被攻取,突然間都打住了,鏡頭移到大約二十哩外、示劍附近的以巴路山上的一場崇拜,之後又立刻回到迦南地的衝突現場。這就像看電影時插進一段廣告,打斷了故事主軸。
它的確相當突兀,因為接下來的故事顯示,約書亞和大軍其實還在吉甲一帶,離以巴路山還有相當距離。
那麼該如何解釋?一個重點是:約書亞記中以色列進迦南的故事大致按時間順序安排,但不見得每件事都按先後次序敘述。作者可以在合適的時候打亂時序,來強調某個重點。這場崇拜很可能發生在征服迦南的後期,卻被放在這裡,以強調並應用核心主題。
在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前,耶和華就告訴約書亞不可偏離摩西所吩咐的律法。他們在艾城受累,正因沒有忠於耶和華的命令;一旦認罪悔改、遵行命令,城就被攻取。以巴路山的敬拜,就是百姓在罪導致失敗之後重新委身、認識並遵行耶和華旨意的時刻。「他們所作的正如摩西所吩咐的」——這句話一再迴唱,成為本段的主調。
延伸:經文位置的不同版本
古代的讀者也意識到「示劍離艾城太遠」這個難題,因此這段經文在不同經文傳統中位置不一:昆蘭古卷(4QJosha)把它放在五章 1 節和 2 節之間,七十士譯本則放在九章 2 節後面。但這些不同編排並沒有真的解決難題,反倒凸顯了問題的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示劍位於以巴路山與基利心山之間,卻完全沒被提及,或許因為它做為重新立約的地點,其重要意義被保留到第二十四章——那裡明確指出示劍是約書亞舉行重立聖約之禮的地方。
一、築壇(八 30 ~ 31)#
申命記二十七章明載,以色列人進迦南後要上以巴路山,進行聖約更新的禮儀,由利未人宣告聖約的祝福與咒詛。以巴路山位於以色列中部高地,這不可能是進迦南後第一件能做的事,卻又是應盡速發生的事。
約書亞用沒有動過鐵器的整石頭築壇(31 節),正是遵行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命令——這種樣式出自申命記二十七章 5 ~ 6 節,更早源於出埃及記二十章 25 節的築壇律法。經文兩度重申他們「照著摩西所吩咐的」去行,這正是本段的中心思想。
以巴路山是以色列北部最高、最具戰略與象徵意義的山,但這裡強調的都不是這些;重要的是祭壇和所獻的祭都照著耶和華藉摩西所啟示的。於是他們獻上燔祭和平安祭:燔祭為了贖罪,平安祭重申與神並群體的關係。
這段敘述緊接在艾城事件之後,提醒讀者:失敗不是最後的定論。神的百姓可以得著赦免,這赦免至終恢復人與神、與祂百姓之間的關係。這些是神給祂百姓的禮物,在順服祂啟示的話語時已經得著。
值得注意的是,約書亞所行雖根據申命記二十七章,記載的順序卻不同(先獻祭),原因正在於緊接艾城事件——他們所獻的祭表明赦免與關係的更新,是失敗之後所需要的。同樣,基督徒在領主聖餐時被提醒兩件事:在基督裡得著的赦免,以及與祂並與彼此共享的團契。形式或許不同,信息卻一樣:我們服事的是一位願意赦免、更新、帶來盼望的神,祂也已向我們啟示尋得這些的途徑。
二、抄寫律法(八 32 ~ 33)#
申命記二十七章的指示是:先立起幾塊大石頭,墁上石灰,把律法(可能就是申命記)寫在上面。這些石頭似乎與祭壇分開,可能像刻上十誡的石版,或做公開展示的立石。古時以色列人識字程度可能不高,但這樣一個公開宣揚神話語的地方仍大有影響力,並能激勵眾人認字。
然而神的話語不能脫離神的百姓與敬拜而獨立存在。因此抄寫神話語的記載,與神「所有」百姓的敬拜相關,包括本地人和寄居的。如果我們以為以色列進行的是種族屠殺、消滅所有當地居民,那麼讀到他們當中包含寄居的就會感到震驚。
這時的以色列其實是一個混雜的民族。出埃及時就已有許多「閒雜人」,喇合一家的加入(與亞干一家的排除)也表明:以色列是由那些與耶和華旨意聯合的人組成的。
這些不同背景的人如何與耶和華的旨意聯合?答案是:透過祂的話得知祂的旨意——包括祂「被行出來」與「被寫下來」的話。因此除了抄寫律法,眾人也照吩咐站在約櫃兩旁,一半對著基利心山,一半對著以巴路山。雖然申命記記載包括祝福與咒詛,這裡只強調祝福;一個剛反省過艾城事件的社群,必定已從切身經驗認識了咒詛,他們現在需要的是祝福,而祝福已存在耶和華的律法書中。
以巴路山的敬拜安排,是要讓全體百姓(包括加入以色列的外族人)都能藉參與服事體會話語的重要。這提醒我們:讓神的話成為信仰群體生活的中心,不該是單向的宣告。我們可以讓讀經更有戲劇張力、由不同的人朗讀以呈現經文中不同的聲音,使敬拜成為眾人共同的生活經驗,讓神所有的百姓都發現順服的祝福。
三、宣讀律法書(八 34 ~ 35)#
最後,約書亞向聚集的全會眾宣讀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在場的有婦女、孩子並寄居的外人。這份名單再次表明:聽到神的話並回應的,不只是血脈傳承自亞伯拉罕的人。
律法雖已抄在石頭上,但並非人人識字,因此必須設法讓所有人都明白並參與其中,這是約書亞宣讀的原因。在場的孩子不只從讀經領受教導,也從獻祭等各種儀式中領受。結合不同型態的敬拜會更具包容性。因此保羅論及洗禮時說,在基督裡「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約書亞想到的顯然不是洗禮,但「藉著探討神話語的敬拜使神百姓同歸於一」這個概念,將兩段經文連結起來。
第 33 節只提祝福,這裡卻說百姓聽到「一切」話,包括咒詛。當時許多人(像今天一樣)只想聽祝福。然而對神一切的話忠心,意味著我們也當努力接受那些較困難的經文,特別是提及神的憤怒與審判的。教會選讀經文時,刪掉的往往正是這些——但我們沒有權利拿掉與自己脾胃不合的經文。
從亞干的犯罪來讀,我們特別能理解:神的審判不是最後的定論,但審判可能是祂在某個特定時刻給我們的話。
為何停下來讀律法#
這不過是舊約中「太多律法、太少行動」的時刻嗎?如果有這種感覺,是因為沒有仔細思考這段經文擺在這裡的原因:它要我們清楚看見,律法書是神給祂百姓的教導,並提醒我們,不停的行動不是最重要的。
一個渴望活出神應許的百姓,首先必須認識神的應許、被祂的應許形塑;也需要真正的敬拜,使他們在當中遇見並被神的教導形塑。我們或許會驚奇地發現:律法比想像中更有趣、更切身,而與神話語連結的敬拜涵蓋的層面也更廣。在不斷循環的行動中停下來,讓教會重新發現這些真理,並不是壞事。畢竟,這表示所有人都一起遵行神在一章 8 節對約書亞的吩咐;不管領袖還是百姓,同樣都必須對神的話語有健全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