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範圍:約書亞記一 1 ~ 18
約書亞記一開始,以色列百姓正站在重大轉捩點上:他們失去了眾望所歸的領袖,前路未明。申命記三十四章記載了摩西的死,之後緊接著就是約書亞記;若一路讀下來,便能體會以色列人的處境——尚未進入應許之地,卻已失去帶領他們走過曠野的人。
然而他們手中握有最關鍵的東西:神的應許,特別是賜下迦南美地的應許。人很自然會以為神的應許必須透過某位特定領袖才能成就,但約書亞記反覆強調:神的應許無須倚靠任何一個人。神過去如何藉所揀選的領袖行事,下個世代仍會如此,只是型態可能改變。應許始終堅定不移,唯一的條件是神百姓的順服。約書亞記一章說得很清楚:神的百姓可以繼續前行,因為真正帶領他們的是神自己。
1. 從摩西到約書亞(一 1 ~ 9)#
a. 領導的變動(一 1)#
申命記三十四章雖剛敘述摩西之死,我們卻早已知道約書亞將接續他。在民數記二十七章 12 ~ 23 節,神已清楚指示摩西任命約書亞為繼承者,並強調約書亞裡面有耶和華的靈——這可回溯到按立七十位長老之時。當時耶和華將靈賜給長老,其中兩位的舉止惹惱了約書亞,他要求摩西禁止他們「說預言」,摩西卻回應說,他情願耶和華將靈降在所有子民身上。當時的約書亞或許仍見識不足,身分卻已是摩西的「幫手」,這裡也用同一名稱稱呼他。
約書亞原名「何西阿」,摩西為他改名為「約書亞」(意指「耶和華拯救」)。十二探子中惟有約書亞與迦勒領悟到:那地居民雖在軍事上占優勢,耶和華實在要把這地賜給以色列。約書亞活出了自己名字的意義。
約書亞與摩西畢竟有別。摩西被稱為耶和華的僕人,約書亞卻一直到死前都是「摩西的幫手」,最後才同樣得著「耶和華僕人」的稱謂。在約書亞記中,摩西被稱為耶和華僕人達十六次,這稱呼別處也用於大衛,以及以賽亞書中那位謎一般的僕人。
開頭幾節帶出幾個重要的領導主題:
- 領導的關鍵在於神所賜的能力。舊約雖較少談神的靈,已有「聖靈所賜的能力是領導最關鍵部分」的觀念。被神呼召帶領百姓的人,生命會彰顯神大能的作為——在約書亞身上,這表現於他對神應許的忠心與敬虔的智慧。領導權由神的恩賜啟動,並在百姓看見恩賜發揮時得到認定。
- 領導的角色在性質上會變動。摩西的領導明顯不同於約書亞;即使約書亞成為主要領袖,也從未接續摩西所有的角色。不同階段,神百姓所需的領導結構各不相同。神不斷興起並裝備領袖,他們的恩賜與角色,總與百姓當下的獨特需求息息相關。
約書亞的領導取決於神已賜下的應許——他不能隨己意帶領百姓,只能帶領他們完成神所應許的事。
約書亞記有一個重要張力:耶和華雖已將地賜給以色列,他們仍須上去攻取。這好比聖誕樹下有一份寫著我們名字的禮物,但只有打開包裝,禮物才真正成為我們的。土地是神所賜的禮物,但要兌現,以色列也必須對神盡忠。最重要的是,土地屬於耶和華,賞賜永遠是祂的權柄。福音也是如此:耶穌帶來的生命與赦免是神的禮物,但我們必須領受,才能真實經歷。如同大衛‧豪爾(David Howard)所說:「神是賞賜者,也是這事必成的保證人。」
b. 進入迦南地(一 2 ~ 5)#
耶和華在 2 ~ 9 節對約書亞講的話,清楚顯出神主動的作為與人的回應何等重要。這番話多處引用申命記,引導並鼓勵約書亞。賜下土地與律法書是耶和華的作為,約書亞則因自己的忠心得以支取祝福——而這份禮物特別是透過閱讀並思想律法書才能更深理解。
這番話可分兩段。2 ~ 5 節重在預備百姓憑信心進入應許之地。信心源於耶和華的命令,因為這番話以兩個命令開始:起來、過去(2 節),其餘都由此而來。所有祝福都從順服開始;約書亞雖蒙召作領袖,卻立即被提醒:一切領導都在神的權柄之下。這兩個命令雖直接對約書亞說,也對全體百姓發生作用,因為他們都必須過約旦河。
以色列不得隨意取地。耶和華雖應許賜下他們腳掌所踏之地(3 節),土地範圍卻有清楚界定:南從曠野,北到黎巴嫩,東到幼發拉底河,西至地中海,約略就是耶和華應許亞伯蘭的範圍。他們踏過這些土地,也是隨從古代象徵土地轉移的習俗——得地者要走過所擁有的領地。耶和華既已劃出界線,以色列便可憑信心在其中行走,知道沒有人能抵擋他們。如同耶和華先前與摩西同在,如今照樣與約書亞同在。
神在百姓面對挑戰時賜下應許,作為恩典的記號。對基督徒而言,當我們努力活出福音在道德上的要求時,神同在的確據會幫助我們面對挑戰。
這裡的應許特別針對以色列當時的處境,不適用於今天基督徒為福音緣故想取得的任何土地——教會並不受限於任何一片土地。
延伸:殖民主義與約書亞記的誤用
這片土地當時已有人居住;以色列並非進入無人之地,他們對此完全承認。這與歐洲殖民歷史不同——後者常將占領之地視若無人居住,否認原住民的存在,也使那些認同被逐迦南人的讀者難以面對這類經文。
我們必須坦承殖民主義在世界許多地區造成的痛苦(即使立意良好亦然),同時認清:利用約書亞記這類文本來索取土地是一種誤解。歷史上多數土地經由巧取豪奪而得,但那不是這裡的模式——以色列得地,是因那裡的民族已遭神審判。教會作為神的百姓是跨國界的;在耶穌以後,沒有任何國家可假神之名奪取土地。
c. 忠心至上(一 6 ~ 9)#
耶和華繼續對約書亞個人說話,引用申命記三十一章約書亞被任命那一段。神三次對他說要剛強壯膽,正是他所需的鼓勵,因為攻取那地將遇見極大挑戰。前半段強調神的作為,這裡強調的則是人的回應。
不過這裡的「勇敢」很特別:不是鼓足勇氣大膽爭戰,而是活出耶和華命令所形塑的生命——全然活出律法書(妥拉)所啟示的一切。這裡的「律法書」含義遠比傳統翻譯的「律法」更廣:申命記呈現的是生命的全貌,讓人具體看見「為耶和華而活」是什麼意思。約書亞所需的勇氣,是明白他究竟該如何應用妥拉,而且需要耶和華全部的教誨,不只是與戰爭直接相關的部分。
約書亞記聲稱約書亞遵行耶和華一切命令,又說他沒有滅盡那地所有人(申命記七章 1 ~ 5 節卻要求滅盡)。這並非本書根本的矛盾,而是顯明:透過申命記,我們更深認識以色列使命的脈動——他們是耶和華用來觸及列國的媒介。他們惟有完全順服妥拉,才有資格繼續擁有這地。
延伸:「思想」是群體公開的習慣
律法書在這裡的意象,是某種可一直放在口中、不斷被討論的東西。被譯為「思想」(8 節)的字,別處也有「低語」之意,暗示思想不必然是私下的安靜默想,更是一種集體公開的舉動。約書亞不只要讓律法書成為自己生命的核心,更要使它成為百姓生命的核心。
同樣意象出現在詩篇第一篇,瑪拉基書四章也囑咐百姓記念摩西的律法。在希伯來聖經中,約書亞記是先知書(正典第二部分)的第一卷,瑪拉基書是最後一卷——忠於律法書正是所有先知書的標記;詩篇接著以同一主題開啟第三部分(著作)。希伯來聖經可說圍繞這個關鍵主題,表明這從來不只是給約書亞一人的命令。
這樣的「思想」既在正典中如此重要,也挑戰基督徒反思自己的作法。個人對聖經的深刻認識固然不可取代,但這裡所說的思想至終是群體的。我們應建立讓群體一起思想聖經的作法——小組查經是好方式,更要發展更大的門徒訓練網絡,在其中彼此挑戰,不只明白經文當初的意思,更思考它今天對我們說什麼。
2. 共同領導(一 10 ~ 11)#
聽了耶和華的話後,約書亞立即與其他官長分享。無論他多麼重要,領導權都是與更直接接觸百姓的官長共有的。這延續了民數記十一章的模式(長老協助摩西),只是這裡的官長帶有申命記二十章 5 ~ 7 節的軍事意味。不過約書亞無疑擁有更大權柄,因為他可以命令他們——領導權可以分出去,責任卻仍有層次之別。
約書亞的命令簡單直接:走遍營中,吩咐百姓預備食物,因為三日之內要過約旦河、進去得地。這裡與出埃及形成重要對比:出埃及時百姓匆匆離去、無從預備,這次渡河卻必須自己作好準備。兩者都是信心之旅——不事先準備並不代表更大的信心,預備與信靠同樣是信靠神的表現。
約書亞說三日內離開,實際渡河卻晚些。這提醒我們:神成就應許的時間表未必與我們一致,但當神召喚我們作準備,不能因不知祂的時間表就不預備。倚靠聖靈,不等於不作任何預備。
3. 約書亞與河東的支派(一 12 ~ 18)#
約書亞透過官長作事,但至終要得應許之地的是全體百姓。約書亞立即面對的問題是:呂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已在約旦河東得地為業(嚴格說在應許之地範圍以外,這在第二十二章將衍生重要問題)。耶和華准許這安排,但要求他們幫助弟兄一起得地,否則他們自己也不能安居。
約書亞的任務是提醒他們遵守先前與摩西達成的協議:他們可為家人造城、為牲畜壘圈,但必須把家眷留下,與其他以色列人一同渡河爭戰。這意味他們必須大大信靠耶和華,相信祂會在男丁出征時保守他們的家人。
最重要的是全體以色列都一同有份於攻取土地。任何族群都不能說自己已取得所需,就任憑其他人孤軍奮戰。已得地者更需忠心,因為他們必須把妻小財產留在身後。只有當其他支派也得地享平安,他們才能真正享受神已賜的平安。
河東支派接受了這事,並轉而鼓勵約書亞要忠心,因為他們也知道:惟有耶和華同在,才能享平安。
約書亞清楚這樣的合一很難維持(第二十二章將特別明顯)。從攻取這地所需的合一,進到持守這地所需的合一,是始終未完全解決的挑戰——但這不能否認合一的重要。
今天也類似:基督徒為福音同工時,事工本身會促使合作,尤其在起步階段;事工穩定後,合作反而更難。當我們傳講的信息面對愈來愈多阻力(特別在西方),更須重新看重合作——無論過去多有成就,前面始終有更多工作等著彼此同工。
以色列此刻正處在變動之中——換了領袖、換了生活方式,但有一件事始終不變:他們仍是神的百姓,仍有祂的應許,仍須順服祂而活。無論約書亞多能幹,他們的盼望都不在領袖身上;他們的盼望,並我們的盼望,都惟獨在神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