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否真的愛我們?(約壹四 7 ~ 12)#

經文(約壹四7~1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四 7 ~ 8)

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 9 ~ 10)

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約壹四 11 ~ 12)

「神是愛」——第 8 節最後三個字,是全本聖經最深邃的陳述,也是今天許多人最難相信的宣告。當我們想到地球不過是太空中一顆微小的網球,生命不過片刻,而個體淹沒在數之不盡的人群中,真的可以有意義地談論神愛我們嗎?面對這充滿罪惡與痛苦、滿是破碎生命的世界,又怎能接受有一位真正愛人的神?然而約翰堅持這就是神的本質。

這位無限卻又有位格的創造主,並非偉大到不肯為我微小的生命操心;祂偉大到一個地步,竟為我們每一個人操心。

之前數段經文的探討,猶如穿過皇宮的重重外室;越走近御室,越感驚異興奮。如今御室的門大開,使我們得以認識那位成就一切的榮耀人物——愛的神。其他輝煌事物,都圍繞著這至高真理:「神是愛」。

神不只施與愛,祂就「是」愛#

約翰不是在指出神所擁有的一種素質,而是在陳明神的本質。記住聖經啟示的神是三位一體,有助於了解這真理:

  • 三一神之間存著動感之愛的相互關係——父愛子、子愛父、靈愛子,愛在三個位格間不斷互動湧流。
  • 這不是靜態描寫,而是靈活積極的互動。神在祂自己裡面相愛,因為祂的本質就是愛。
  • 因此,假想神不愛我們,就是否認祂的真正本質。

否認神的愛,等於把神白白的恩典扭曲為一種「有條件的愛」——這種愛靠賴接受者是否具吸引力或價值而定。神聖的愛(agapē)完全不同:它不能賺取、無人配得。神愛我們,因為這就是祂的本性。

這也說明約翰在第 7 節說「愛是從神來的」是何意思:祂是愛的源頭,正如祂是真光的源頭(一 5)。因此「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但約翰並非說每一種人間的愛都是真屬靈生命的記號——人能夠愛,源於人是按神形像所造;非基督徒之間的相愛,也是神普遍恩典的一部分。在第 7 節,約翰談的是基督徒之間的相愛(希臘原文「愛」前的冠詞具體指出這種神聖之愛要成為團契特色):愛其他信徒,就是新生的確鑿證據;缺少這弟兄之愛,就顯示他對神沒有真正的個人認識。

約翰接著集中討論兩大方面,透過它們我們得以見到並傳達神的愛。

藉基督的十字架,可見神的愛(9 ~ 10 節)#

既然神是愛,那麼「愛是什麼?」「愛如何表達?」的答案就必須來自祂。愛是人與神建立真摯關係的證據,它彰顯在行動上,為要帶給別人益處,甚至不惜自我犧牲。要明白這種愛,先要明白神自己的心腸。

耶穌為祂的子民捨命,完全彰顯了神聖的愛(三 16)。如今約翰從神的觀點看這事件:「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動詞「顯明」(phaneroō)在書信開頭(一 2)已用過,描寫生命之道來過世界;這裡則指耶穌的死是神公然顯示祂對子民的愛。

「不是我們愛神」(10 節):神的愛不是對人行動的報答,彷彿祂在中途與人相遇。主動權完全在神——祂決定向那些不愛祂、全副武裝與祂對抗的仇敵叛徒,向世界的失喪罪人,彰顯祂的愛。拯救計畫的主動性,完全基於神的愛。

從第 9、10 節可整理出這位充滿愛的神如何行動:

  • 神親自差遣——「神差祂獨生子」(9 節)。原文語序倒置以強調,「神」字一再重複出現,凸顯神竟然顧念人類這一驚人事實。
  • 差的是獨生子——形容詞「獨生」(monogenēs)意為「獨特的」。差遣一個兒子已叫人驚訝,何況差遣惟一的兒子。希伯來書用同一個字形容以撒,刻畫出一個特別寶貴、被深愛的兒子。神只有一個兒子,如今差往敵對叛逆的世界進行拯救任務,使我們與神和好。
  • 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hilasmos(已在二 2 解釋過)。愛驅使神尋覓途徑,使公義的忿怒得以滿足消除,得以賜下赦免、成就和好;惟一途徑是那位施與愛的付上無限代價。

假設神不會懲罰罪、不需要代贖的祭品,這種想法只會破壞「神是光」的真理,廢除所有道德的依據。聖經記載的是更高貴的途徑,讓我們看見神在救贖上付出的龐大代價,明白這愛何等長久、犧牲、深遠。惟有被這愛買贖的人,才會知道它的長闊高深。

詩歌:祂的愛強過死亡與地獄(Charles Wesley)

祂的愛強過死亡與地獄;

愛的豐盛無可尋索;

頭生的光明之子,

徒勞尋找愛的深度;

他們無法探得那奧祕,

它的長、闊、高、深。

最後,要掌握基督之死的成就。祂「為我們的罪」而死,因祂自己完全無罪。透過死亡,祂償還了我們該受的懲罰(即離棄父神),處理了罪的問題;於是我們的罪得赦免除掉,結果是「我們藉著祂得生」(9 節下)。耶穌被差來的最終目的,是要我們領受永生以代替命定的死亡。祂是我們的中保,在父寶座前代求(二 1),是永恆生命的源頭與管道。叛逆的子民不單獲赦免,更成了兒子——「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約八 35)的,這就是愛。

透過基督徒彼此的相愛,可見神的愛(11 ~ 12 節)#

第 11 節重複了第 7 節的勸勉:「我們……當彼此相愛。」「神既是這樣愛我們」中的「這樣」把我們帶回前面所有內容,也進一步駁斥克林妥的異端——受苦的是父神永生獨特的兒子,祂的寶血為帶來赦免而流。被赦免的人,將在生命深處表彰出彼此相愛的革命性改變。

我們相愛並非額外附加在作門徒之事上的要素,乃是因為我們虧負了慈愛的父神,不願再毀謗祂的名。既已藉基督寶血得潔淨,我們的新生活就必須像祂一樣清潔;既欣賞祂救贖的無限代價,就明白不再放縱於罪是何等重要。心中有了新的規範——渴望活出截然不同的生命(羅五 5)。

因此,教會應是一個與眾不同的愛的群體。教會固然是為非會友而存在的,但會友之間的愛,正應是教會內最強大的吸引力。

第 12 節指出:基督徒之間的愛反映出神的愛,這是教會向世界見證福音真實的不可或缺部分。「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幾乎與約翰福音引言(約一 18)相同——在那裡,道成肉身的耶穌是不可見之神的可見顯現;在這裡,則是基督徒之間的愛。

  • 教會是基督在地上的身體,在她的人際關係與內在生命上,就必須反映神的性格。
  • 當非信徒看見這超自然的愛出現在神兒女的生活中,通常較容易相信接受。
  • 薛華博士(Dr Francis Schaeffer)稱這樣的愛為「終極性的護教法」,因為主自己曾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 35)

這不是神祕的異象或溫暖的話語,而是實際的行動,是彼此洗腳的現代版本(約十三 14 ~ 17)。基督已不再以肉身與我們同在,但人若想看見耶穌,應當能在教會中遇見祂——因為透過基督徒彼此相愛,他們能接觸到祂的愛。

當我們彼此相愛,神的生命就在我們身上彰顯並繼續成長;越經歷聖靈內住的生命,就越熱切實際地愛弟兄姊妹。如此,藉著培養出像祂一樣捨己的愛,神的愛就得以完全。這是一份差遣我們進入世界的愛,正如它差遣了祂的獨生子。教會是神給這個垂死文化的活教材;人只要觀看基督徒的團契,就可看見神的愛活現在祂子民當中。我們若滿足於低過這目標的事物,就是在否認福音。「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