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摯的信心(約壹三 11 ~ 18)#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約翰繼續解釋:基督徒如何得知自己擁有永生?之前他談「真理」(神是光)——我們可以知道所信的是真實的;現在他強調「愛」——我們對其他基督徒的愛,確定了我們的信心是真實的。第 14 節指出:弟兄相愛乃是真摯基督教信仰不可缺少的標記。
在整部新約中,信心與愛心緊密相連,是真實信仰的基本證據。保羅甚至說:「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 6)
約翰的做法是不斷作對比。第 10 節提到兩個家族——魔鬼的兒女與神的兒女,現在他詳加說明兩者的態度與行為:前者的代表是該隱,後者則是基督。
兩種基本的態度#
如果你拿著一個盛滿的杯子,有人碰觸你的手,裡面的東西便會灑出來。人生意想不到的打擊,也會將內在生命的質素顯露出來。身為基督徒,我對神家中的弟兄姊妹有何反應?約翰訂立「我們應當彼此相愛」(11 節)作為真實信仰的基礎。神不單慣性地愛,祂的本質根本就是愛;因此「與充滿愛的神建立了真正關係的人,不可能不被改造成為一個充滿愛的人」。既然基督甚至愛祂的仇敵(羅五 8 ~ 10),我們怎可不愛同有一位天父、共享同一神聖生命的弟兄姊妹?
作為對比,約翰轉到另一個家族的代表:該隱。該隱不單沒有愛兄弟亞伯,更被仇恨支配,最終殺害了他。這仇恨的中心不只是個人厭惡,而是一場該隱失敗了的道德戰役(12 節下)。
延伸:該隱與亞伯的獻祭
我們可以假設他們的父母已告訴兩個孩子有關伊甸園、人類墮落、被逐出樂園等事。從亞伯的行動(創四 4)可推論他們最起碼知道:惟有藉獻祭,人才可親近神——這是神在恩典中的預備(可能已隱含在創三 21)。但該隱決定獻上「地裡的出產」,這供物他無需花費,也沒有考慮罪的嚴重性,不帶順服與悔罪。從這角度看,他的行動是罪惡的,神並不喜悅。即使神向他勸說(創四 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他仍固執拒絕,在叛逆神、拒認祂主權的狀態中。他的忿怒源於奉獻被拒,怨恨轉嫁於順從神的亞伯。「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四 7 下)但該隱沒有制伏它,反把忿怒傾倒在亞伯身上,殺了他。
這種衝突仍在每個人生命中激烈進行:我要遵行神的旨意,還是自己的意思?曾有青年人在作文開頭寫道:「我可能把我的生活弄得一團糟,但最起碼它是我自己的一團糟。」
諾斯底主義把人類最大的問題認定為「無知」,這是錯誤的。人最大的問題不是無知,乃是叛逆。
這就解釋了:當基督徒的愛心反而引來仇恨時,基督徒不應感到驚訝(13 節)。此時此刻,世界各地仍有基督徒因敵對神誡命的學說而遭逼迫、監禁甚至殉道。「這是主人走過的路,難道僕人不應追隨嗎?」
兩種代表性行動#
第 12 節把謀殺歸因於該隱的仇恨,第 15 節教導我們:行動乃是態度的結果。當耶穌警告「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太五 22)時,是針對內在態度給予審判。人間法律只能審判行為,神卻審判動機;恨人與殺人的動機相同,道德品格上並無分別。
任何對弟兄姊妹抱有極度怨恨敵對的人,不可能同時有神聖靈的生命內住。當然,殺人犯可以悔改、得白白的赦免,他的罪不是無法原諒的;但若一個人在肉身、名譽或品格上摧毀弟兄姊妹,就沒有人能宣稱他擁有真實得救的信仰。
相反,第 16 節描述神兒女的代表性行動,可在神的愛子身上看出:怨恨最終透過謀殺顯示,愛則在犧牲中顯示自己。愛不摧毀別人的生命,而是將自己的生命給予對方,使別人能存活。「主為我們捨命」彰顯了神對愛的定義——不只是感受或言語,更是積極改變處境的行動。耶穌捨命作贖價,使我們得釋放。
當我們獲釋後又如何?「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16 節下)。這不是指像耶穌那樣為買贖赦免而死——祂的死是獨特、完全足夠的;而是指:若如此的愛真正贏取了我們的心、引領我們悔改歸信,我們也就渴望以等質的愛去熱愛其他基督徒。這是一種不計代價、不想報酬、完全無私的愛。神的愛本質就是施予,正如太陽的本質就是照耀。這愛影響我們的銀行戶頭與日常生活,決定我們如何使用時間、才幹、精力與財產。「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林前十三 7 ~ 8 上)。
如此的愛,總可從基督——愛的惟一源頭——支取。我們不用到貧乏的自我裡去尋索。我們越開放自己接受它,基督的愛就越湧流進入我們的生命,並溢流進入別人的生命。
接著第 17 節把崇高原則帶回實際應用:我們也許永遠不需為另一位基督徒冒生命危險,但那些較細微、確實可以表達愛心的場合呢?若忽略這些機會,怎能相信我們對神的愛是真摯的?每一次遇到真正有需要的基督徒,我們對神的愛就被考驗。若擁有的比對方多,就應與他分享——可能是金錢,也可能是時間或代勞。有些基督徒日復一日為病人提供食物、照顧他們的孩子,這樣實際的照顧,比單是談論愛更有價值。
在言談中去愛是何等容易:表達同情、答應代禱、勸勉鼓勵。但惟有行動才能鑑定愛的真偽。沒有行動,言語可能只是虛偽——出於習慣或責任,而非發自愛心。
因此約翰激勵我們(18 節):不要只用空洞的語言,更要以真摯的行動實現愛。
兩種相反的結局#
第 14 節綜合論述兩者的結局。每個基督徒都有新的結局:「我們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們之所以「曉得」,是因為「我們愛弟兄」。這生命是永恆的,不單因它永遠,更因有神(永恆者)的生命在我們裡面。另一種情況的「死亡」不只是肉身死亡——那只是癥狀;真正的死亡是與神永遠隔絕的可怕結局,聖經稱這活著的死亡為地獄。我對弟兄姊妹的愛有多少,正證明我對「從這死亡中被釋放」的感恩有多真實。
莫納基醫生(Dr Kenneth Moynagh)在盧安達從事醫療宣教多年,生命充滿基督的香氣。他去世後有一首詩出版,以加拉太書五章 22 ~ 23 節聖靈所結的九種果子為依據,剖析基督活在基督徒心中所產生的品格。神渴望祂家中成員所結的果子,絕不會少於這些。
莫納基醫生的詩:聖靈九果
喜樂是雀躍的愛,而平安是靜止的愛;
忍耐,在每一個試探與考驗中堅持的愛。
恩慈,順從一切非罪惡的愛。
良善,流自內住的基督、見諸行動的愛。
信實,是愛的眼睛明亮起來,得見活著的基督。
溫柔,是不爭鬥的愛,卻在各各他俯首。
節制,是被馴服,是在基督管理之下的愛,
因基督本身就是愛,基督就是愛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