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你的本質(約壹三 7 ~ 10)#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 7 ~ 8)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壹三 9 ~ 10)

什麼是「真正」的基督徒?許多人會給出五花八門的定義,但真正關鍵的,是找出神對這事的定義,因為我們的永恆命運正繫於此。那些滲透並分裂教會的假師傅,極力宣稱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徒——但他們真的是嗎?

約翰在二章 29 節到三章 10 節裡,勾畫出一系列對比的圖畫,比對兩組相反的人:

  • 行公義的(二 29)/不斷犯罪的(三 4 ~ 5)
  • 住在基督裡的/未曾看見並認識祂的(三 6)
  • 行義的(三 7)/犯罪的(三 8)
  • 不繼續犯罪的(三 9)/不行義也不愛弟兄的(三 10)

到三章 8 節,這兩組人被定義為兩大家族: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要知道自己是否真正屬於神,焦點全集中在我們的生活方式上。這標準不只出於常識與邏輯,更是根據主的教導:「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 15 ~ 16)

分辨的原則(7 ~ 8 節上)#

小孩子容易受迷惑——相信人的本性、缺乏經驗,因此容易成為被利用的對象。問題的根源,在於我們傾向用錯誤的標準評定教導:我們注意這些師傅的個性,而非他們的品格。他們看起來如此開朗、殷勤、關懷,樂於分享使人興奮的新觀念。但耶穌警告,他們「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七 15)。

諾斯底教師擁有吸引人的學術系統與個人魅力,但他們在神的真理之外加添了自己虛構的故事,其實是福音的破壞者。他們自稱的額外知識並非神的啟示,因為這些知識並沒有產生公義的生活。

延伸:諾斯底主義的吸引力與後果

他們宣稱,某些屬靈人擁有一種神聖的潛能,或稱「火花」,當領受神祕知識時被燃點,使人的純潔精神在死亡時逃脫肉體與鬼魔,上升與神聯合。因此救恩靠賴知識而非恩典,且只限於某些優秀分子。這理論挑動人嚮往學術的優越性與社會的勢利眼——能成為「被光照」的圈內人是何等吸引。這現象至今仍是許多基督教與次基督教教派打動人之處。但問題是:它們到底有否引領人進入敬虔?敬虔才是約翰的準則。

部分諾斯底跟隨者走向放縱:他們堅持自己的特殊知識使他們成為不被「污泥」污染的「珍珠」,因此放縱自己;另一些人則走禁慾路線,被驕傲與優越感吞噬。

約翰堅持「行為是品格的無誤指標」的原則。主耶穌一生以公義的行為彰顯祂的公義本性,祂真正的門徒也該如此。

我們被神接納,不是因為我們正直(因「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十四 6),而是因基督代贖的死,使祂的公義歸到我們賬上,叫我們因信稱義。但稱義的記號一定會出現在我們的行為上:若真屬於基督,就會顯出祂的公義品格。

這表示,我們要以聖經所啟示的話語,測試我們的生活,和那些自稱教導神真理的人。任何人都可以宣稱領受了特殊知識,正如任何人都可以自稱是基督徒——而測試就在那人的生活上,看他到底屬於哪一個家族。耶穌曾告訴重視宗教的猶太領袖:他們的父親不是亞伯拉罕,也不是神,而是魔鬼(約八 44)。雖然他們說盡美麗的話、外表委身於神,但他們殺戮性的行為已把事實顯明:他們不願領受神的真理,正所謂有其父必有其子。因此約翰警告:不要單被別人的話蒙蔽,更要注意他們的行為,因為行為反映說話者真正的身分。

除滅的能力(8 下~ 10 節)#

約翰把道成肉身的目的定義為毀滅性的:基督來,為要「除滅」魔鬼的工作。

延伸:動詞 lyō 的含義

這動詞(lyō)字根意指「解開」「釋放」,曾用在耶穌所騎的驢駒身上(太二十一 2),也用在鬆開包裹拉撒路屍體的布上(約十一 44)。但這字也指拆毀建築物、將東西弄碎,因此意思是「摧毀」。約翰在此用它指除掉、破壞並結束魔鬼的工作——這就是耶穌降臨的原因。

本段也回應了「罪的起源」這個常被問起的難題。第 8 節說「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人常問:難道神沒有預知嗎?為何容許?約翰與聖經其他地方一致:魔鬼是被造物,擁有高度的屬靈智慧,卻選擇背叛神的權柄,試圖奪取祂的寶座。罪惡就從牠的背叛開始——魔鬼是第一個罪人,今天不在基督裡的罪人正是牠的後人。

這一連串事件不會使神感到驚訝。彼得稱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彼前一 20),保羅說我們「從創立世界以前」已在基督裡被揀選(弗一 4)。神創造能自由回應的天使與人時,已知道他們會作錯誤的選擇。

若神在一刻間就完全毀滅罪惡,我們將落在何種光景?我們難道期望活在一個沒有因果、神「在我們要撒謊時就使我們變啞巴」的世界嗎?從這角度,我們開始看見神恩典的另一面:神以主耶穌的位格來到世上,肩負世界的道德罪惡,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受苦、流血、死亡,使我們得赦免、重生與更新。神要成就比「消滅罪惡」更大的目標:祂與罪惡面對面相遇,藉基督的死與復活征服它,並透過恩典超越它。

基督工作的高峰在十字架上:神已完全勝過所有藉罪惡捆綁我們的敵對勢力。基督不單釋放被擄的人,更消滅了那擄人的(來二 14 ~ 15)。難怪復活升天的主向約翰宣布:「我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一 18 下)

那麼為何今天魔鬼仍在作工?因為這勝利的全面實施,要等到神完成計畫、把每一個兒女帶回榮耀家鄉的時刻。在那之前,今天仍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 2),神向全人類彰顯祂的恩典與憐憫,直到「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參林前十五 24 ~ 28)。

活出截然不同的生活(9 節)#

回到每天生活的實際:魔鬼透過世界與肉體不斷引誘我們,我們該如何應付?基督降世,為要除滅魔鬼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使我們能活得截然不同,不為罪留下地步,越來越像耶穌。這可能性是在基督裡的,是任何從神而生的人都可得著的。正如父親的種子在兒子之內,當一個人重生,神的生命就移植到那生命之內。「神的本質存在他心裡」(標準修訂版),這能力至終廢除撒但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新生命帶來如此重大的改變,以致過往罪惡來得多麼自然,現在不斷犯罪卻變得多麼不自然。

當約翰說基督徒「不能(繼續)犯罪」時是什麼意思?別忘記他先前教導過:沒有一個基督徒是無罪的。我們必須取得平衡:

  • 一方面,不要期待完美
  • 另一方面,也不能滿足於平庸的基督徒經歷

舉例:一個脾氣很壞的人成為基督徒後,發現自己再也不能繼續發脾氣而無動於衷。偶爾仍會發脾氣,他便認罪,藉認罪得著基督的潔淨與赦免;漸漸地,神的生命驅除並破壞那舊習慣。改變的速度與深度,大部分在乎他容讓聖靈控制各個領域的程度。不只暴躁脾氣這類看得見的罪能被勝過,那些更普遍卻隱藏的罪——批評、妒忌、苦毒、貪心、不潔——同樣能被勝過。

若我們不加注意,把這些隱藏的罪辯解為「弱點」或「小過失」,就只會讓聖靈擔憂、消滅聖靈的感動。事實上,這是在否定我們的新生——沒有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會樂於不斷犯罪。

我們不需要再繼續犯罪——第 9 節的警告也是一個極大的鼓勵。聖靈與肉體互相對抗,但這不是一場勢力懸殊的爭戰:主已得勝,我們與得勝者有生命上的聯繫,可隨時支取祂的資源。我們之所以犯罪,只因沒有容讓基督復活的生命,全面流入我們的思想、動機與處境中。一間接通電源的屋子必能獲得強大能源;要享用這供應,我們只需接上插頭、打開開關!

與愛分不開的公義(10 節)#

第 10 節綜合前面的討論,並以最後的子句帶進下一個主題。那彰顯我們屬於神家的公義,並非冰冷客觀的,它與愛分不開。神是光,也是愛;愛乃是公義彰顯在人際關係中。

  • 愛基本上不是情緒,而是意志的行動
  • 不是廣泛地對人表達溫暖,而是對個別的人行善
  • 要表達在關心與分享、勤勞與忠貞、慷慨與堅忍上

沒有這種愛,我們就沒有權利自稱為神的兒女。這是一份超越人間的愛,不會自然地在世界的土壤中生長,它乃是神的禮物。哪裡出現這種愛,那裡就證明有神的生命在那人的靈魂裡,也證明那裡有神家的真實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