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壹一 1 ~ 2)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約壹一 3 ~ 4)

基本事實(1 ~ 2 節)#

這書信的開始方式既使人困難,也叫人吃驚,因為它沒有任何正式的起首。在原文裡,受詞排在句首,再由數個子句加以擴充解釋,直到主要動詞「我們傳」出現在第 3 節。因為句子如此費解,大部分現代英文譯本(如 NIV)乾脆把後面的動詞搬到第 1 節;好些譯本也把這長篇開端拆成幾個較易處理的小單元,如新英文聖經(NEB):

他從一開始便存在,我們曾聽見他、親眼見過他、注視他、並親手摸過他,我們現在告訴你的正是關於他。我們的主題是生命之道。

約翰知道,他所講論的主題比講論本身更重要,所以把主題放在信首以示強調。

「生命之道」是誰#

這「從一開始」便存在的「生命之道」是什麼?這片語與約翰福音的開端(「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彼此呼應,甚至與創世記的第一句話(「起初神創造天地」)呼應。

  • 創世記指出:在萬物出現以前,永恆的神已經存在。
  • 約翰福音指出:回到同樣的遠古時刻,在任何事物被造以前,耶穌基督已與神同在,因為祂就是神。

但這裡的焦點略有不同:約翰關注的是道成肉身,而非創造。他要宣告,那在童貞女馬利亞懷中成為肉身的道,正是父神的永生兒子,祂在時間以先已經存在,萬有也是藉著祂造的。這生命之道不僅在伯利恆出生,從一開始就「與父神同在」(2 節)。希臘文片語 pros ton patera 顯示那面對面、最親密的團契,出現在神永恆的奧祕中。

正是這永恆的道成為耶穌這個人,兩者不能分割。一方面,從來沒有一刻這道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在某一指定時刻,這生命之道「顯現」(2 節),讓世人在物質世界的時空中經歷到祂。

中性代名詞的難題#

這了解帶來一個難題。「生命之道」既等同於世上的耶穌,約翰卻在開端用了四個中性代名詞(that which… which… which… which)。若這「道」真是基督自己,用「它」而非「他」指向祂頗為奇怪。

當然,「道」(logos)可有更廣意義:可指基督教的信息、福音,或神在聖經中的啟示。保羅囑咐提摩太「務要傳道」(提後四 2)時,指的是神的全盤計畫,不只是基督這人物。有人因此認為,約翰宣告的是「福音之道」(參徒十五 7),而非歷史人物神子的道成肉身。

但文法只是線索,第 1 節的動詞才是關鍵:

  • 我們可以「聽見」甚至「看見」一個信息,但用「看過」「摸過」一位非人物的道,實屬奇怪。
  • 「親手摸過」「親眼看過」強調對一個真正啟示的個人接觸與客觀經驗。
  • 約翰豈會忘記復活主的邀請?門徒驚慌害怕、認定看見的是鬼魂時,主說:「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二十四 39)「摸」與「看」雖可用於非物質意義,但在此處的語境並非自然的讀法。

關鍵也許在「生命之道」一詞的精確意義。約翰在此明顯強調「生命」,這正是第 2 節的中心;此後「道」字再沒有出現在書信中。因此最好把屬格「生命之」看作與「道」同位,意義即「道,也就是生命」。除了基督自己,這道還能指什麼?這主題貫穿約翰的著作:

  • 「我是生命」(約十一 25;十四 6)
  • 「父賜給祂兒子在自己有生命」(約五 26)
  • 「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 4)

這生命就是神聖本質本身,表現在大能、外在的位格與活動上。基督教的信息與耶穌是等同的;它採取了人的樣式,使人能聽見、看見,甚至摸到。

中性用法所表達的意義,遠超過陽性用法所能承載的:這位歷史性的耶穌,就是我們所信仰的基督。我們相信並靠賴得救的福音,就是天父的永生兒子,為我們和我們的救恩從天降臨,藉聖靈大能由童貞女馬利亞而生、成為人。基督「就是」福音——祂這個人與有關祂的信息必須緊密相連。

使徒見證的確據#

若從當時教會的處境來看,這複雜序言的每一子句都尖銳而重要。第 2 節說得最清楚:「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 ⋯⋯。」這就是使徒的真確見證:基督的身分就是那永恆的兒子,他們曾看見過祂在地上的生命,並以個人經歷作確證。

正因如此,我們對他們的見證可以擁有十足把握。我們雖未看見過祂,使徒們卻看見過。約翰所提的永恆生命是「與父同在」的,因此他談的不是信徒得新生的經歷,而是那一直存在的永恆生命。這神聖生命曾以真實的人在歷史中彰顯:

  • 祂真實地活過、真實地死過、真實地從墳墓裡復活,祂就是拿撒勒人耶穌。
  • 約翰和其他使徒聽過祂講論、親眼看見過祂——不是神祕影像,而是實際生活中、每日確定的啟示。
  • 無論受死前或復活後,他們都摸過祂的肉身。祂不是臨時披上人類外貌的靈體,也不是被「基督」短暫降臨其上的人。祂是那從起初就存在、約翰曾聽見、看見、親手摸過的生命之道。

耶穌這個人與神本身完全無異。克林妥與他的跟隨者可以根據幻想與哲學去制訂理論,但他們絕不是見證人——他們未曾看見、聽見、摸過祂。惟有撇開這些真實的見證,他們才能繼續其破壞性的異端。因此,除非把約翰看作撒謊的人,否則無法否認這地球的確是那「被造訪過的星球」。

每天的經歷(3 ~ 4 節)#

研讀約翰書信時,我們一再看見他如何把教義真理連結到日常生活,把這兩條線編織成一條稱為正統基督教的繩子。他像許多新約作者一樣,堅持學問要與生活結合。

這是對假師傅的隱晦批判(他們把知識高舉為至上),也是對當代福音派的責備:把正確神學與效法基督的生活分割,認識真理卻不活出真理,宣告信仰卻表裡不一。新約最強烈的責備正指向這些雙面人——歸根究柢就是「虛偽」。雅各警告要防備「自欺」(雅一 22 ~ 25),耶穌把這態度認定為「作惡」(太七 23)。

從見證進入相交#

第 3 節的主要動詞「我們傳給」終於出現。序言其餘部分,約翰關注的是使徒見證如何應用在讀者的實際生活中,關鍵在於掌握次序:

  • 約翰所宣講的信息是道成肉身的神子基督的位格與工作,祂既是永生的源頭,也是永生的實質。
  • 約翰希望讀者知道,他們已經享有此永生。
  • 他把這生命定義為與父及子的團契或關係。

這與耶穌在大祭司禱告中的話吻合:「認識祢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十七 3)相信神的真理,引領我們進入與神的活潑聯合,就是與父及子有相交。使徒所認識並享有的相交,每一個信徒都能與他們共享。我們的福氣絕對真實,因為它本於信心而非眼見。正如耶穌告訴多馬:「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 29)信心是進入相交的門。

「團契」的豐富含義#

「團契」(koinōnia)一字十分有趣:

  • 古典希臘文以此表達婚姻關係,即人類最親密的聯繫。在第 6、7 節,用它形容基督徒與神、與其他信徒的個人關係特別恰當。
  • 廣義上它也指參與及分享,如商業夥伴或共同租戶。約翰或許會回顧過去——他和兄弟雅各同為西庇太漁業公司的合股人,家庭中與父親、彼此間的關係提供了共同的關注。

這構成書信中的一大推動力:除了藉著相信使徒的見證,人沒有別的法子成為基督身體的真正成員,也沒有法子進入與神的真正團契。除非認識基督,否則無法認識神;除非接受真理,否則無法明白何謂團契。

所有真正屬靈的合一都建基在福音上,這是每個信徒在「瓦器」(林後四 7)中共享的寶貝。因我們享有基督、被祂帶到父面前,便同歸一個大家庭,都以最親密的家庭稱呼——「阿爸」「親愛的父親」——來稱呼祂。缺少了與父神的團契,世上將沒有永恆的合一。

試圖把宣信的基督徒群體組合成人為的合一體,若根基不是建立於神在聖經中啟示的真理、生命之道、福音,必然失敗。對那些與父及子有團契的人,基本的福音性合一已經存在;我們只須好好禱告,使它在混亂的世代中活躍彰顯。

渴望基督徒之間有可見的合一時,不可忘記與神的相交是首先的,信徒彼此間的相交由此而來。教會真正的合一不能建基在傳統本身,甚至不能建基於共同經歷(那不過是主觀標準)。只有聖經的真理才足以成為相交的惟一基礎——那就是神透過祂兒子耶穌基督所成就的一切。

充足的喜樂(4 節)#

還有一樣能激勵信徒保持與神活躍相交的事——充足的「喜樂」。經文究竟是「我們的喜樂」還是「你們的喜樂」(希臘文抄本在此分歧)尚有討論,前者證據較充足、較可取,但兩者含義都真實。約翰後來說:「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叁 4)他的兒女們所享受的也是同樣的喜樂。

當我們意識到自己已擁有永生、每天與永活的神有充實的個別交通,又深刻體會與世界各地神的子民原是合一的——還有什麼能帶來更滿足的喜樂?這種喜樂與人間的快樂大不相同,正如一首靈歌所說:「快樂是片時的,但喜樂是長久的。」

在樓房上,面對將臨的十字架,耶穌三次論及門徒將要遇見的喜樂(約十六 20、22、24),是完全、不能消滅的喜樂。但這喜樂只藉著十字架而來,因祂毅然捨己、完成父的旨意(參來十二 2 ~ 3)。

永不忘記約翰所見證的事實:我們的救主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開了通往喜樂之路。當我們確信祂犧牲的死亡全然足夠有效,就會認識一種無人能奪走、無物能削減的完全喜樂。而幫助別人獲得同樣的確信、看見他們在相交上進深,再沒有比這更美妙、更豐富的事——這樣,我們也將更領略約翰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