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今天大部分的出版書籍都會在封面標明作者,但約翰福音在面世之初,卻在開頭遺漏了作者的身分,讀者要到書的結尾才稍稍知道他是誰。即便如此,我們仍無法完全確定他的身分,因為他只被簡單地稱為「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二十一 20)——「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

從某個角度看,作者身分相對隱蔽並非嚴重的問題,因為聖靈才是這卷書真正的作者,福音書好幾處都流露出聖靈對原作者的引導。就如希伯來書的作者也是隱名的,其默示與正典地位卻毋庸置疑。話雖如此,為了清晰解經,釐清原作者身分仍然重要:福音書是一連串事件的記錄,原作者是誰,對歷史記載的真確性與見證人的可信度至關重要。

傳統向來認為,第四福音書的作者就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耶穌十二門徒的核心成員,也是後來教會中一位主要的使徒。這看法擁有堅實的基礎,兼具來自福音書本身的內證,以及來自其他早期作者的外證。

約翰為作者的內證#

關於作者乃是約翰的內證,傳統上依據魏斯科(Westcott)所綜合的論據。他指出,福音書顯示作者乃是:

  • 猶太人
  • 巴勒斯坦的猶太人
  • 所記述事件的目擊證人
  • 某位使徒
  • 使徒約翰

這些論點雖一再面對質疑,但魏斯科的論據從未被完全否定。

作者的猶太背景看來毋庸置疑。這卷福音書到處流露猶太地的風俗、地理與歷史,這些特徵也反映在耶穌的教導風格上。由於它的內容沒有涉及當時在外邦人教會中流行的爭議,更進一步顯示作者乃是不折不扣的猶太人。

作者乃是目擊證人,這在好幾處有明顯的指證:書中記載異常生動,如第四章的撒瑪利亞婦人、第九章生來瞎眼的人,都栩栩如生;作者對門徒及耶穌的反應有透徹的了解,對觀福音中一些匿名人物的細節,他也瞭如指掌。

作者乃是十二使徒之一,因為他曾以重要的身分出現在最後的晚餐裡(十三 1 及下、23),而馬可福音十四章 17 節告訴我們,當時只有十二使徒在場。

延伸討論:死海古卷與福音書的文學起源

作者的猶太背景,關乎這卷福音書的文學起源,乃是基於一九四七年在昆蘭(Qumran)出土的死海古卷的研究結果。這些研究揭露了與之平行的第一世紀巴勒斯坦思想世界,與約翰福音的思想氛圍相互呼應。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之謎#

最大的爭論,圍繞著「耶穌所愛的那門徒」這句話,是否按二十一章 24 節所說,就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這稱號只在福音書結尾才出現。有些人甚至懷疑這「門徒」是否真有其人,辯稱沒有人會如此稱呼自己或別人。但這臆測並不合理——我們不能基於如此脆弱的推測,斷定人會怎樣看待別人的身分。

這個稱號雖不尋常,卻明顯表示作者刻意保留自己隱名的身分。這很可能反映他在經歷中讚歎神揀選的大恩,也可能是他採用的別稱,藉以一再表達基督是如何愛他。福音書本身並未清楚指稱這門徒就是約翰,然而支持這結論的證據遍布全卷:

  • 整卷書幾乎沒有提及西庇太的兒子約翰(除了二十一 2),卻一再提說其他較「不顯眼」的門徒。
  •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與彼得關係密切,這與使徒行傳中約翰與彼得的親密關係相符。
  • 全書流露成熟的思想,與約翰活到高齡的看法相符;其思想與表達也與約翰三封書信十分接近,而那些書信的作者曾「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生命之道」(約壹一 1)。

如果作者不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我們就不得不問:還有誰與耶穌如此親密、如此深切了解祂的心懷意念,寫下這卷了不起的福音書,卻又從整個圖畫中消失得無影無蹤,只留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這個隱晦的稱號?

約翰為作者的外證#

支持約翰為作者的外證非常充足。如其他新約書卷一樣,從最早的幾個世紀起,就有許多文學傳統在討論這卷書的作者問題。這些見證的分量不容忽視,因為它們比起今天的許多學者,都更接近文件的原始寫作時期。

第一個主要的見證者是愛任紐(Irenaeus),第二世紀後期里昂(Lyons)的主教。他告訴我們,主的門徒約翰書寫了這福音書,並在以弗所發表,且約翰一直活到圖拉真(Trajan)皇帝時期(公元 98 年)。優西比烏(Eusebius)則指出,愛任紐的依據來自年老的長老坡旅甲(Polycarp);坡旅甲與使徒們熟稔,並曾與約翰本人交談。愛任紐在里昂服事期間曾與羅馬教會過從甚密,交遊廣闊,因此他很可能在坡旅甲之外另有來源,確定作者的身分。

約翰為作者的觀點,在第二世紀的重要人物中受到廣泛接納,毫無疑問,包括特土良(Tertullian)、革利免(Clement)及俄利根(Origen)——俄利根更是這卷福音書早期一本主要註釋的作者。同期發表的《穆拉多利經目》(The Muratorian Canon)也指出約翰乃是作者,並說明約翰是在安得烈獲得異象之後寫成這卷書。

延伸討論:福音書在面對兩重困難下仍獲普世接納

這卷福音書在第二世紀廣受教會接納,而它須跨越兩重困難,這事實就更顯突出:

第一,它在第二世紀前半曾被諾斯底(Gnostic)異端的師傅引用作辯證材料。這些師傅宣稱能傳遞關乎神的神祕知識(希臘文 gnōsis),引用福音書中高超的基督論立場,否認耶穌具有真實人性。(他們所忽略的是,這福音書同樣清楚見證耶穌的真實人性,這正是正統護教士向他們指證的。)

第二,相較於其他三卷福音書,它的風格與內容明顯別具一格——這並非現今才有的問題。

福音書在面對這些障礙時仍獲得普世接納,這幾乎難以想像,除非它的原作者乃是具有使徒威望的顯赫人物。我們也很難想像,早期教會領袖會在未查考這些建立信仰之文件的來歷與真實性之前,就懷抱信仰並甘願面對逼迫甚至殉道,而當中還包括許多文化與智慧水平甚高的人。換言之,期盼「從起頭都詳細考察」(路一 3 ~ 4)的,絕不只有路加一人。在這背景下,約翰作為第四福音書作者受到普世接納,就更顯非比尋常了。

基於這些事實,懷疑約翰乃是作者的觀點,可說是「與累積的內證和大量的外證背道而馳」的艱巨任務。不過學者意見其實並不一致:內證方面,「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仍困擾著許多解經家;外證方面,優西比烏引述自帕皮亞(Papias)的一句話也引起討論,因為帕皮亞似乎把使徒約翰與「作長老的約翰」看為兩人。有人據此認為,是這位「長老約翰」(使徒約翰的門生)寫了福音書,後來才被混淆。然而優西比烏的這段話相當模糊,並未清晰劃分兩個約翰;即使劃分確實成立,也沒有任何線索指向長老約翰就是作者。

讀者若想進一步探討,可參閱其他主要的註釋書或新約導論。整體而言,傳統所認定的結論可以充分辯證:作者乃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我們不應限制神大能之靈的工作,但祂通常仍透過合適的人作媒介——在此,祂使用了一位與所發生之事有最緊密歷史關連的人,來書寫這卷偉大的福音書。

約翰福音與對觀福音#

即使只是粗略閱讀新約的福音書,也不難察覺約翰的記錄與另外三卷,在風格與內容上顯然有別。這引起一個嚴肅的問題:福音書在記載耶穌時代的事件上是否可靠?由於多數情況下只有約翰的記錄與其他人有出入,更具體地說——「他的」福音書可靠嗎?

在討論分別之前,先檢視四卷福音書的共通之處會有幫助。四卷都記載了:施洗約翰作為耶穌事工前奏的見證、耶穌呼召與指示門徒、餵飽五千人、加利利海的行程、彼得的認信、榮入耶路撒冷、耶穌奇特的宣稱與能力的彰顯、宗教領袖日增的敵意、潔淨聖殿、最後晚餐、客西馬尼被捕、受審、定罪、被釘、第三天復活、復活後的顯現與差遣門徒。此外還有許多個別講論為四卷所共有,或以平行記載出現。這些共通之處為數不少。

至於分別,可綜合為五個方面。

只出現在其他三卷福音書的資料#

這方面包括只出現在一卷或最多兩卷福音書的資料(如只在路加福音的好撒瑪利亞人與浪子的比喻;只在馬太、馬可的睚魯女兒復活)。約翰福音省略這些並不足為奇,就如其他作者也會省略某些資料一般。

較難理解的是,約翰福音省略了登山變像、對觀福音的比喻、醫治被鬼附的人、最後晚餐的設立,以及客西馬尼的痛苦掙扎——這些都出現在其他三卷。然而,若約翰視自己的任務為補充而非取代其他福音書,也非要寫一份全面完整的耶穌事工記錄,這些困難就不那麼突出了。

至少可以成立的是,約翰動筆前已知曉其他福音書的內容。學者在約翰的記載中找到馬可、甚至路加福音的痕跡。若路加寫作時已知曉「許多」其他資料(路一 1),就很難想像約翰在其他福音書寫成多年後動筆,竟對前人的努力一無所知。事實上,每位福音書作者取材都是選擇性的——約翰自己就說,耶穌的事若一一寫出,恐怕沒有圖書館容納得下(二十 30,二十一 25)。「耶穌……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這話,同樣適用於馬太、馬可、路加。

延伸說明:約翰為何省略那些事件

每位作者都從大量可得的資料中,選取符合自己目的者:

  • 約翰已充分強調耶穌的榮耀如何彰顯,因此登山變像對他不再必要;尤其他一直認定,十字架才是聖子得榮耀的最高潮。
  • 約翰也選擇了要記錄的比喻與生動修辭,只是往往以不同風格呈現。
  • 他記錄醫治事工非常選擇性,沒有記載任何醫治被鬼附(也未記聾啞或長大痲瘋者)的事蹟,但對魔鬼的工作記得相當清晰。
  • 客西馬尼的痛苦掙扎已隱含於十二章 27 ~ 28 節;最後晚餐則在洗腳事件中有豐富而相關的描述。

進一步而言,若約翰假設已有一兩卷福音書廣泛流傳,他這樣省略某些事件就十分可以理解了。

只出現在約翰福音的資料#

這包括福音書前數章的廣泛篇幅,如迦拿的婚筵、與尼哥底母及撒瑪利亞婦人的談話,也包括拉撒路復活、與猶太人的辯論,以及臨別講論與洗腳。造成這些分別的一個主因,是約翰幾乎全部集中記載耶穌在節期間於耶路撒冷及鄰近地區的事工,而對觀福音則集中於北面加利利一帶。

我們需再次謹記,四位作者取材都無可避免帶有選擇性。「福音書」若按現代意義是一本記錄耶穌一生所有事蹟言論的傳記,則沒有任何作者(包括約翰)符合這標準——勉強加諸這標準,也與他們自己宣稱的寫作目標不符。「福音書」其實是要述說耶穌的故事,使祂的生命與事工撼動讀者,叫讀者與耶穌相遇,並曉得如何跟隨祂。可見我們處理的並非一般文學上的傳記體裁。

值得強調的是,約翰福音在許多地方補充了對觀福音,回答了對觀福音未提供答案的問題。試舉兩例:

  • 為何起初的門徒會突然撇下一切跟從耶穌?這或許出於祂生命的震撼力,但約翰提供了更清晰的答案——這些人其實早已認識耶穌(一 35 ~ 50),是出於累積的認識才作出決定。
  • 耶穌在公會受審時,證人所引用的耶穌教導(可十四 58)在對觀福音中頗為模糊,約翰福音二章 19 節卻清楚記了下來。

表達上的差異#

相較其他福音書,約翰福音有較多長篇講論、較少直接敘事。第四福音書中的耶穌常運用拉比式的辯論,道出未經修飾的神學道理;對觀福音中的耶穌則較常談軼事,以較通俗的方式講道,並一再引用故事(比喻)來表達神學論點。

然而細察之下,這差異並不如表面強烈,關鍵在於聽眾背景的差異。就如所有好老師會隨聽眾改變表達(而耶穌顯然是最偉大的老師),對觀福音的作者著眼於耶穌長大的加利利地區事工,約翰則著眼於比較世故、比較關注神學課題的耶路撒冷。此外,約翰所記講論的方法與格式,與當時會堂中的教導一致,其中也包括與聽眾的對話,並與昆蘭卷軸所呈現的第一世紀思想世界完全吻合。當我們細看這些講論,會一再發現它們與所宣稱的處境、聽眾的態度與信念何等相符。

延伸類比:同一人能否駕馭兩種表達方式

馬太福音也有一段(太十一 25 ~ 30)與約翰福音任何一段耶穌講論都極其相稱;可見約翰福音其實含有與比喻相仿的內容,只是沒採用一般故事格式而已。又有誰膽敢宣稱,一位極具創意的人物不能同時採用兩種表達方式?如果同一位魯益師(C. S. Lewis)能寫出複雜的文學批判、優美的童話、詩、護教作品、科幻小說與自傳,那麼在斷言這位歷史中惟一無罪而神聖的老師究竟能以什麼方式表達其講論時,我們就需要極其小心了。

歷史細節及先後次序上的差異#

這方面有四個具體困難:潔淨聖殿何時發生、基督作工多久、最後晚餐的日期,以及門徒對耶穌的認識(末項另立一節討論)。

  • 潔淨聖殿的時間:約翰把它放在事工開端,對觀福音則放在結尾。其實這事在耶穌傳道期間發生過兩回,並非不可能——在事工的開始與結束時,都有充足的心理因素要進行此事。
  • 基督作工多久:這問題並不尖銳,只要了解對觀福音作者常以較模糊的手法處理次序與時長。約翰記載了三次逾越節,因此耶穌作工必有兩三年之久,而對觀福音的內容並不否定這點。

關於最後晚餐的日期:約翰福音有好幾處似乎把晚餐置於逾越節開始之前(聖週週三傍晚),釘十字架則在次日,使耶穌被釘與聖殿逾越節羔羊被宰的時間吻合。約翰這種記載歷史的方式,目的在於帶出一個神學上準確的意義:耶穌乃是真正的逾越節羔羊(正如祂是真聖殿、真葡萄樹等,參十九 36)。至於約翰是否為強調此意而更動了釘十字架的日期,這點無從證明;那些被認為支持更動的經文,留待釋經部分再探討。另一條進路認為,這出入是約翰與對觀福音作者採用不同曆法所致。無論如何解決,我們似乎都沒有結論性的依據,可指稱經文彼此矛盾。

門徒對耶穌身分的認識#

這是最後一方面的表面分歧。在對觀福音中,門徒對耶穌的認識緩慢增加,要到復活後才充分認識祂的身分(雖然在某些時刻也有重要了解,如該撒利亞腓立比,太十六 16)。在約翰福音中,這些較深的認識似乎很早便存在(參一 41、49)。

然而這分歧也是表面多於實質。在約翰福音中,我們其實懷疑門徒在交往初期是否抱有任何真確的認識——很多地方顯示他們認識有限。到最後晚餐時,他們仍對耶穌與父的關係感到混亂(參十四 9、10),而這正是約翰所記耶穌教導的中心。如同我們今天,對真理認知的真正考驗,不在於運用神學概念的能力,而在於宣認的真理所產生的行動。四卷福音書都依此標準述說信息,並都清晰記載:當門徒的信心在客西馬尼受試時,他們都離棄耶穌逃掉了。

縱使這些差異偶爾真實存在,也不妨礙我們欣賞約翰記載的歷史可靠性。面對道成肉身,沒有任何單一進路是充分的,甚至四條合在一起也不見得充分。神卻按恩典特意賜下四卷福音書,每一卷都特殊而重要,都從某一面向見證耶穌,幫助我們與基督相遇,叫我們的生命降服於祂。在這蒙揀選的見證行列中,約翰與他的「屬靈福音」占有一個榮譽的地位。

寫作目的與日期#

關於這卷福音書的寫作目的,曾有許多理論被提出:補充對觀福音、更正對觀福音、對抗諾斯底主義、對抗幻影說(docetism,早期教會中一種否定基督具真實人性的異端)、指控不信的猶太人、反對仍跟從施洗約翰的人、反對早期教會的聖禮主義等。然而約翰自己已告訴我們寫作的原因: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二十 31)

沒有任何理由足以否定這個宣告:約翰寫作是要幫助讀者信靠耶穌。

原文細節:「信」的兩種可能含義

這節中的「信」在原文有兩種可能。若理解為過去(不定過去)時式,表示一種決定性的相信:「使你們可以(來)相信」——目的是佈道性的,要使人對基督產生決定性的委身。若理解為現在時式,則是「要叫那些已經相信的人可以繼續相信下去」——目的是栽培性的,叫門徒堅守信仰、繼續成長。

大體而言,前者在經文鑑別上的支持較強。可以肯定,作者要讀者面對基督的宣稱並作出回應,這卷福音書的佈道功效毋庸置疑。

肯定佈道是基本目的,並不否定其他次要目的。約翰意識到這卷書會同時向基督徒與非基督徒講話,因此也自然鼓勵信徒在信仰上長進——樓房上的講論尤其充滿對門徒的教導。約翰大概也警覺到,他寫作的希羅文化處境中流行幻影說,因此明顯強調耶穌的真實人性以對抗之。但說到底,約翰乃是一位典型的佈道者,目的是贏取失喪的人歸向基督。當現今教會再度關注全球福音化時,約翰對主生平的描繪,確可稱為一份「歷久彌新的福音單張」。

至於寫作日期則不易準確鑒定。既然約翰福音是相對獨立的見證,它可在約翰晚年的任何時間寫成。鑑定新約年分時,一件必須注意的事件是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羅馬人所毀——這件在猶太人生活與思想中舉足輕重的大事,卻沒有在這卷書中以任何形態出現。這說明成書要不是在事件塵埃落定多年之後,要不就是在事件之前。

五章 2 節提到畢士大池時用現在時式(there is)而非過去時式(there was)。這點不該過分強調,但也不能不慎重看待。若約翰寫作時畢士大池仍在,寫作日期就應在六 ○ 年代晚期,肯定在公元七十年之前;這也相對解釋了為何約翰較少接觸其他福音書。然而早期教會傳統通常認為它寫成較遲,一般定在八 ○ 年代初期——那當然仍是約翰在世之時。

這個日期問題我們無法絕對肯定。但按所考慮的諸項因素,沒有理由回到那種傲慢的看法:否定約翰福音為第一世紀對耶穌基督生平的忠實記錄,而武斷地認定它是第二世紀的作品。

約翰與耶穌#

約翰福音顯然是四卷福音書中最具神學性的,為所有重要的基督教教義課題提供了重要資料,包括神的屬性、墮落與蒙救贖的人性、基督的位格、基督的工作、聖靈的位格與工作、教會及其使命,以及來世的生命。讀者可循本書相關部分及其他主要註釋書進一步探討。

然而這卷福音書最主要的教義焦點,仍是基督的位格(雖然這向來與祂的工作無法分割)。在新約裡,約翰福音可說為基督的神性提供了最清晰的見證;而這份神性從未與祂的真實人性分割。

祂是神,也同時是人。這不是說祂某一時刻是神、另一時刻是人,而是在每一時刻,祂都同時是神、也同時是人。

當早期教會於公元三二五及四五一年,分別在尼西亞(Nicea)和迦克墩(Chalcedon)的會議上澄清耶穌基督位格的課題時,這卷福音書提供了特別多的幫助,鞏固了「祂同時是真實的神、又是真實的人」的宣認。約翰福音從未削弱基督神性或人性的事實,因此幫助教會確認——耶穌基督在一個位格裡同時擁有這兩種性情。制訂這些信條的人從未以為自己能徹底解釋耶穌的位格,那永遠是無法掌握的奧祕;他們只是按聖經的見證劃定範圍,使「神人」的位格在規範內獲得確認:離開規範的是異端,在其中的是真理。

今天我們也當帶著敬畏,來到神話語的規範裡,以驚訝與敬拜的眼光仰視這位成了肉身的永恆聖子的榮耀,並在日常生活中為祂而活。約翰福音正能幫助我們做到這一點,儘管聖子本身到底如何,這奧祕仍超越我們的理解。

正如其他福音書一樣,這卷書的啟示背後正是這奧祕。它也點出研讀約翰福音的一種獨特感受:讀到結尾時,我們體會自己已更認識基督,卻又不得不承認祂離我們的掌握更遠。我們不該為此驚訝。如果那早期的神學格言——「一位能被完全理解的神就不是神」(Deus comprehensus non est Deus)——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同樣可以宣稱:「一位能被完全理解的基督就不是神」(Christus comprehensus non est Deus)。

這卷福音書的主題,正是耶穌基督的這個奧祕:祂永遠超越我們,卻又不住召喚我們更深入探討。在將來的世界,我們蒙福的任務就是不停地認識並服事這一位神。而這任務如今就可以開始——若真要開步,沒有比研讀並了解約翰所寫的這卷偉大福音書更恰當的起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