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來到這卷福音書所啟示的一個高峰。湯樸‧威廉稱之為「大概是四福音中,最為神聖的篇章」。
大家通常都稱這段經文為「大祭司的禱告」。這名稱在歷史中淵遠流長,可從十六世紀的信義宗神學家屈特來烏(David Chytraeus),一直追溯到五世紀早期亞歷山太的區利羅(Cyril of Alexandria)。雖然這名稱自然地與論及我們的主在天上代禱的經文串連在一起(參羅八 34;來七 25),然而我們需要清楚注意,這個禱告不是在天上作的,乃是在地上作的,而且是在耶穌事工的一個具體時刻所作的。霍士金斯則採納了魏斯科的觀點,將之稱為「分別為聖的禱告」。這名稱反映了其歷史處境,相當值得我們採納。
然而,更需要探討的問題是:為何耶穌需要在「這」時刻禱告?為何聖靈為我們如此詳細地保留了這禱告的細節?有關本章的大多數學術研究都沒有提及這些問題,不過它們對了解這段經文確實至為重要。
禱告的三重緣由#
加爾文曾討論過這些問題。他注意到這個禱告與前面講論的關聯,因此指出:「耶穌在這裡為教師們提供了一個榜樣。他們不應該單單注重傳播道的種子,而應該加上禱告,藉此尋求神的幫助,以致神的祝福可以使他們的工作有果效。」所有受委託、負有教導神話語神聖責任的人——無論是在講台上、主日學課室、研經小組、神學院,或某些較為非正式的場合——都應當效法耶穌的榜樣,「讓教導與禱告結合在一起」。沒有屬靈生命的講章、教課或講學,都不能培育出有活力的學生或門徒。
講解神的話語與禱告是一體的。禱告乃是能力的代價;除非我們重拾這個基本的聖經真理,耶穌基督的教會就不大可能恢復她那失落了的權柄。
我們也注意到,耶穌是在走向十字架的「這個」時刻獻上這禱告的。耶穌在代贖事工上的委身並非自然而然。雖然祂是為了這個目的,才從父的榮耀中降臨(4 節),而且一直到現在,祂在整個事工過程中始終堅定不移(參有關「這時候」的經文),但這並不表示祂自然可以上到十字架上去。昨天的分別為聖,並不一定能解決今天的危機。對耶穌而言,犧牲自己去面對死亡,是一件嶄新而又具體的順服行動;在某意義上,這行動尚需在那時刻來臨時具體地去實現。祂必須重新來到父面前,刻意地將自己獻在祭壇上,進一步捨棄自己,來完成父神計畫中這關鍵性的一步。任何要活在神旨意中的人,都需要一而再地作出這種「分別為聖的禱告」。
然而,這個禱告背後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為了門徒的需要:「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19 節)。當耶穌差遣門徒奉祂的名進入這世界時,祂不單教導他們有關這使命的詳情,更為他們的宣教事工禱告(6 ~ 23 節),並在禱告中把自己當作祭物獻上——這其中有何重要性?答案在於一個叫人驚訝的事實:門徒群體的宣教使命,已被提升到三一神內在的對話中,而其核心又與聖子的自我犧牲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因此,教會在世界中的歷史性任務——包括門徒當初的見證(6 ~ 19 節),以及歷世歷代直到如今一直在擴展中的宣教事工(20 ~ 26 節)——都被涵蓋在這禱告中,並呈獻在父面前。這就是宣教事工的終極性資源:我們所施展的恩賜、所獻上的禱告、所分享的信息、所作的慈惠事工,這一切都源於這基要的時刻——耶穌在加略山的陰影下,在禱告中將教會的使命呈獻在父神面前。
對於耶穌的僕人,這段經文是一份極大的激勵。我們各式各樣的事工與見證,都已預先在耶穌回應父的呼召時,被收集、醫治、更新與成全於祂那神聖的回應中。因此我們在服事中的諸般軟弱——不配、不信、許多悖逆,以及一切卑賤的自我抬舉、愚昧、懦弱、與世界妥協——都已被克服。在耶穌再來、更新萬事、成全我們的宣教使命之前,宣教事工已成了一場歡慶,向世界宣告耶穌的犧牲與高升。
我們這樣說,並不是要推卸人的責任,而是要認清楚事工的真正基礎,並在神終極性計畫的範圍裡了解它。從這個角度看,宣教事工乃是一種充滿盼望的活動——儘管世界仍有悖逆不信的陰暗,尚未接受福音的人數仍然可觀,許多國家對耶穌僕人慈惠事工的需要仍然龐大,但耶穌已經為我們祈禱了。「祢所賜給我的人」(9 節)都會到祂跟前去。到時,這宣教事工就像祂的犧牲一樣,將得以完全。
這個禱告也提醒我們,對神而言我們擁有無上的價值。聖父與聖子聯合起來關注教會的需要,這表示我們對神的意義非凡。宣教事工固然是為神自己的榮耀而作的,且永遠如是(十三 31,十七 1),但這榮耀並沒有將祂的教會排除在外。我們這些在後世跟隨基督的人,竟然已個別地被包括在第 20 ~ 23 節的禱告中,位列於「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當中。這事實著實叫人感動。從這個角度看,這個禱告在耶穌接下來天上大祭司的事工中扮演了先驅者的角色。祂已經為我們祈求,而且仍在為我們祈求。還有甚麼比這更大的鼓勵呢?
這個禱告的最佳分段方式至為明顯:耶穌依序為自己(1 ~ 5 節)、為門徒(6 ~ 19 節),以及為所有信徒(20 ~ 26 節)禱告。
耶穌為自己禱告(十七 1 ~ 5)#
經文沒有交代禱告的地點。然而,倘若兩篇講論都是在樓房上作出的(正如之前所建議的),那麼這個禱告的地點看來也在這裡。第十八章第 1 節顯示,到了那時候他們才轉換地點。
延伸:與客西馬尼園禱告的關係
另一個相關問題是,這個禱告與對觀福音所記載的客西馬尼園禱告有何關係(可十四 32 ~ 42,與其平行經文)。兩者明顯有重疊之處:皆圍繞耶穌行將捨命的焦點,也都引致徹底自我奉獻的時刻。然而在其他方面,它們之間的語氣與內容有分歧,因此我們最好把它們看成是彼此補充的。
耶穌禱告的第一個字——「父」,至為關鍵。這個希臘字 patēr,其背後乃是亞蘭文的 Abba(參羅八 15;加四 6)。四福音中一共記載了耶穌二十一個禱告,每一次祂都使用這個特殊稱呼(值得注意的是,惟一的例外是祂遭遺棄時的呼求,太二十七 46)。過去從來沒有人用這字眼稱呼神,包括舊約中的禱告,或第一世紀流傳下來的眾多猶太教禮文,連昆蘭古卷也在內。理由顯而易見:Abba 意思是「爸爸」、「我親愛的父親」,是小孩子對父親的稱呼。對耶穌之前與同時代的人而言,這稱呼過於親暱,不適合用來稱呼這位全能者。但耶穌卻一直使用它,這就表明了祂與天父之間有著一份獨特的親密關係,也是這卷福音書一直見證的。正是這字眼所表達的那份無上肯定,使耶穌走上了十字架。
「時候到了」,這關鍵時刻終於臨到。面對死亡的陰影時,人類至深的關注就會浮現。耶穌的死雖然獨特,但在這方面卻與別人無異。當祂在加略山的陰影下禱告時,我們可以看出祂至深的關注是甚麼。事實上祂只關注一件事,那就是父的榮耀(1 節,參十二 28),而其方式乃是透過祂自己的得榮耀:「願祢榮耀祢的兒子」——因為惟有藉著祂的離開以及順服至死,天父才可得到無上的尊榮。在這方面,神的榮耀與人所經驗的「榮耀」有別:聖子要聖父得榮耀,聖父也要聖子得榮耀。真正的榮耀乃是要使對方、而非自己得榮耀(十二 43)。
這第一個祈求乃是整個禱告的中心,其餘都只是此中心的解釋。它也將這禱告連於講論的開始部分:「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十三 31)。
父藉生命的賜予得榮耀#
父是藉著兩個相關的途徑得榮耀的。首先是「生命的賜予」(2 節)。耶穌的使命使父與子都得榮耀。然而,十字架並不是父與子熱衷於彼此得榮耀的「獨腳戲」,與發生此事件的世界毫無關係。那使父與子得榮耀的舉動本身,就同時為失喪的罪人帶來了生命。換言之,那為別人尋求榮耀的真正榮耀,不單表達在父與子的關係上,也表現在祂們聯合起來、為這世上的受造物尋求美善與榮耀上。父之所以差遣子,乃是出於祂對世人的愛,而子如今乃為世人捨棄祂的生命(三 16;約壹四 7 ~ 14)。
正如約翰福音其他地方所言,「永生」當然是指從上面來的、屬於神國度的生命。這裡指出此生命的兩個方面。首先是它的「源頭」:永生是聖子所賜的禮物(2 節)。但在這賜予之前,必須先有另一份禮物,那就是父賜給子統管萬有的權柄。基督復活的勝利確保了祂擁有這份宇宙性的管治,而這份管治使門徒可以執行其宇宙性的宣教事工(太二十八 18 ~ 20),此事工的果效又引致永生的賜予。作為萬有的主,基督擁有權柄將生命賜予所有人;可是基於人的不信,不是所有人都能獲得這生命。那些得著的人,就認識到其來源不在乎他們自己,而是神施於他們身上的——這些人其實就是父賜給子的人(2 節)。「在『凡有血氣的』與『你所賜給祂的人』的對比之間,我們看到神施憐憫時那個無可避免的悲劇——這憐憫是賜給所有人的,卻只有少數人領受,而這些就是蒙揀選的人。」
其次,耶穌教導有關永生的「本質」:永生就是認識聖父與聖子的生命(3 節)。永生基本上指的是生命的「質」而非「量」。它固然分享了聖子藉受死與復活而對死亡的誇勝,因而是「永遠的」,但這肯定不是其最重要的特徵。它乃是「認識神」的生命。「永生的真諦在於認識永恆者,多於其本身的永恆性。」我們受造正是為了經歷這件事;缺少了它,人的心靈就永遠無法得到滿足。奧古斯丁那句膾炙人口的話正是如此:「祢為祢自己而造了我們;我們的心得不到安息,直至在祢裡面找到安息為止。」這份對神直接而個人性的認識,乃是新約所應許賜予我們的禮物。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 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 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 都必認識我,…… 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三十一 34)
這認識涉及父與子兩者。耶穌乃是那核心,藉之我們可以認識神;但除了耶穌以外,我們還可以認識其他有關神的真理。神是父、子、靈的神,每一位都真正是完全的神、因而都是無限的;當我們宣認神的三個位格時,就可以領悟到神性內在的豐盛。「認識神」就是認識神性的全部。我們是為此而被造的,而這才是真正的生命!
當我們說「認識神」乃是生命至高的目標——正如耶穌在這裡所說的——這並不表示我們要逃離世界、進入某種超物質的境界。我們所認識的神既是創造主,又是救贖主(參一 3 的解釋)。然而,這個世界本身不可能滿足我們,這也從來不是其目的。我們要超越世界,去尋求世界的主,就是滿有榮耀、恩典和權能的永生神——聖父、聖子和聖靈。永恆將使我們對神的認識不斷加深。領受永生並不是旅程的終點;從其深邃的意義而言,它只不過是開端而已。
父藉事工的成全得榮耀#
神的榮耀第二方面的表彰乃是「事工的成全」(4 節)。這裡所提的耶穌事工,明顯包括那快要來臨的十字架與復活,藉此以獨特的方式確定父將得榮耀。當門徒受差遣進入世界宣教時,這真理同樣可應用在他們身上:我們也要將榮耀歸給那位呼召我們的神,方法乃是在這世上作成祂的工。
這段經文也澄清了基督徒服事的幾方面:
- 崇高的動機:榮耀神。「我們乃是為神,而不是為自己或任何其他事物而被造的」(加爾文)。倘若我們最高的目標是「榮耀神,並永遠享受祂」,那麼這裡所說的,就是達致此目標的途徑:在世上為祂的宣教事工而服事。這真理也消除了敬拜與見證之間任何兩極化的現象——沒有帶來見證的敬拜乃是徒然的,不能真正榮耀神;而見證本身就是一種敬拜,是真正榮耀聖父與聖子。再者,倘若宣教事工的動機是神的榮耀,那麼那些暗地或公然促進人為組織、突出個人自我的宣教事工,都是自我咒詛的。
- 在地上榮耀神:在天上自有其方式稱頌神的榮耀,卻不包括我們現今的宣教事工。我們只在這裡,才有機會以這特別的方式榮耀祂。「趁著白日,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做工了」(九 4)。
- 具體的限制:「你所託付我的事」(4 節)。耶穌從多個角度都面對限制。地理上,祂整個事工都局限在巴勒斯坦中部;祂從未去過羅馬、雅典、亞歷山太,更遑論地球上其他地方。祂的事工也受生活經驗所限——祂從未經歷婚姻的親密、為人父母的掙扎、中年的危機或年邁的生活;即使在祂教導與醫治的範圍裡,許多與祂同時代的人也未領受過祂言語或行動上的服事。然而祂的事工依然美滿完整,因為藉著完全而專一的委身,祂確實完成了「所有託付給祂的事」,最後可以實在地說「我已經作成了這工」,或用十字架上那句深邃的話:「成了」。每個門徒也都面對類似的限制——神並沒有呼召我們去到世界每一角落、滿足每一項需要,但我們每個人都有一份具體的事工要完成。只有當我們找出並竭盡所能完成它時,才會找到自己的滿足與平安。
- 必須完成:神的榮耀不單在於熱誠地開始,也在乎忠心地完成。「忍耐到底,必然得救」這句話可應用在救恩上,也適用在事奉裡。保羅的見證是每個基督僕人都應羨慕的:「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提後四 7)。
雷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的禱告,恰當地點出了這份挑戰:
主,我的神,當祢委派祢的僕人去進行任何重要的事務,求祢也讓我們認識到,真正叫祢得榮耀的,不是其開始,而是繼續堅持到底,直到徹底完成。我們的救贖主耶穌基督曾為完成祢的工作,甚至捨棄祂的生命。我們乃是奉祂的名而求的。
對耶穌而言,完成其事工需要付上無上的代價。然而在最後完成父神旨意時,祂得著了自己的榮耀,父也透過祂得著榮耀,而且成就了我們人類整個的救贖。
這禱告的開始段落,以懇請父恢復子在道成肉身之前所有的榮耀為結束。正如海恩純(E. Haenchen)所指出,這意味著耶穌為了「道成肉身」而捨棄了祂的榮耀(參腓二 5 ~ 8)。耶穌事工的代價,可追溯到祂道成肉身以前的生命。
在這最後的懇求中,耶穌的眼光眺望祂受苦的怵目驚心景象以外,懷抱了生命另一端的光明美景。「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十二 2)。耶穌大步邁向痛苦與羞辱的幽谷,雙眼注視著父為祂預備的、那超越死亡痛苦的榮耀;祂猶如一位勝利者,在走上凱旋之路時擺脫了敵人意圖阻擋祂的無謂努力。
耶穌為門徒禱告(十七 6 ~ 19)#
耶穌已祈求天父在祂完成所託付的工作後榮耀祂。接下來,祂為門徒祈求。這其中的含義至為明顯:耶穌事工的完成,可見於門徒身上。祂來是要叫自己成聖,但最終的果效其實是「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19 節)。因此,在逾越節的晚上,當門徒將要離棄與否認他們的主、像受驚的羊群四散時,神那偉大的歷史性救贖計畫,竟聚焦於這個耶路撒冷樓房上的小群體身上。然而正如耶穌在此所見證的,他們將不至於失落,反而要成為末日那普世豐收的種籽,就是那要目睹祂榮耀的榮美教會(24 節)。
「神榮耀的聖子,要在世上建立一個由忠心門徒所組成的彌賽亞群體,藉著他們完成祂的工作。因此,耶穌的工作不應被了解為一般性的宣告——說神為天父、人乃互為弟兄而已。祂的工作在於建立教會,其成員皆為有血有肉的男女,從世界中被分別出來,靠賴『神的能力』得以成為其中一員。」
耶穌為門徒的禱告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重新界定了門徒的身分,即祂為之代禱的「對象」(6 ~ 10 節);第二部分提出幾方面的代禱事項,即祂禱告的「關注所在」。
門徒是耶穌代禱的對象(十七 6 ~ 10)#
第 6、9 ~ 10 節告訴我們門徒的「主人」是誰。門徒過去一直屬於天父:「他們本是祢的」(6 節);但如今父已將他們賜給子:「祢從世上賜給我的人」(6 節)、「祢所賜給我的人」(9 節)。到第 10 節,這主人的身分在父與子之間互相轉換:「凡是我的,都是祢的;祢的也是我的」。這裡帶有預定論的色彩,正如這卷福音書其他地方一樣,雖然父與子在這裡都至終參與其中(參一 1 與六 37 的解釋)。然而我們應注意,這同一批人也被描述為「知道」(7 節)與「信」(8 節)的人,雖然這並不排除他們蒙揀選的事實及其奧祕性。這其中的實際含義相當重要:由於他們是神所選召的,所以他們至終是穩妥的。這一點很有意思,因為耶穌將要揭露那大能卻惡毒的屬靈敵人,牠正尋找機會傷害他們。
第 7 ~ 8 節描述了他們所「認識」的事。「如今他們知道,凡祢所賜給我的,都是從那裡來的」(7 節)。雖然門徒在理解上有諸般限制,但他們仍能掌握這個有關耶穌的基本真理:只有透過父與子的關聯,才能解說耶穌的身分。「他們……確實知道,我是從祢出來的,並且信祢差了我來」(8 節)。要注意,門徒對耶穌的「確認」是因為他們接受了祂的話(8 節)。其他根據(歷史、哲學或倫理)皆可被引述來建立對耶穌的確認;然而最肯定也最普遍的,乃是信靠祂的話語——其話語帶有自證的功效。
第 10 節論及他們的「成就」:「我因他們得了榮耀」。新約裡沒有幾句話比這更具鼓勵性了。如果記得門徒到目前為止的成就如何,就會明白這是何等傑出的宣稱。誠然,其全面的真理惟有在五旬節及隨後的歲月中才得以顯明;然而即使如此,門徒一直都不是甚麼完全的人。作為耶穌的門徒,我們之所以能把榮耀歸給祂,乃是建基於我們信靠祂為救主——這份宣信印證了祂的事工,在這意義上使祂得榮耀。然而我們榮耀祂的途徑並不限於對祂的信靠。那一無所缺的基督,竟能透過我們的順服與事奉得榮耀,這是何等的動力,叫我們要為祂而活。
耶穌禱告的關注所在(十七 11 ~ 19)#
耶穌與這些人之間的關係將發生基本性的改變:「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11 節)。對門徒而言,耶穌的離去是一個危機,因此耶穌需要為他們禱告。在祂「離去」的這段時間(包括到復活節早上的那幾天,以致隨後祂不再有形地出現的那段悠長歲月),耶穌為他們四方面代禱。
第一,求神保守他們(11 ~ 12、15 節)。 這是必須的,因為他們兩面受敵。首先,他們面對一個「恨惡他們」的世界(參十五 18 ~ 25)。這總結了祂在第二個講論中的教導:世界對耶穌及其門徒的敵意,源於世界正確地了解到他們不屬於這世界,並因而會審判這世界。
第二個敵人,是已在前面暗示過的那惡者(15 節)。耶穌在這幾章中已一再指出祂要勝過那惡者,但祂永遠不會輕視這敵人為有名無實。猶大來自門徒的內圈,卻轉去遵從惡者的意念(12 節),清楚顯示了撒但的權能何等厲害。聖經記載猶大事件的方式,清楚表明耶穌沒有被這攻擊打垮(12 節);甚至許多世紀以前已預言了猶大的背叛。「命定要滅亡的」字義是「滅亡之子」(和合本正是如此翻譯),在希臘文裡可指其性格,也可指其結局。猶大的個案清楚顯示,門徒正面對一場真實的衝突。彼得就從耶穌那裡學到這點,後來稱魔鬼為「吼叫的獅子」(彼前五 8);保羅則稱之為「來自罪惡大本營的各種屬靈惡魔」(弗六 12,腓力斯現代英語新約)。
卡森有力地指出:「耶穌的這個代求,其屬靈意義深遠並前後一致。相反地,我們今天花大量時間為自己的健康、計畫、決定、財務、家庭,甚至運動禱告,遠多於為免受惡者攻擊的危險而祈求。」世界及惡者都是可怕的敵人;耶穌在禱告中為門徒代求,提醒我們要警醒,並為得保守而祈求。
那麼門徒要如何求生存呢?那就要藉著神的名的能力(11 ~ 12 節)。神的名基本上就是祂所啟示出來的本性。在舊約裡,神以許多不同的名字向以色列人啟示自己,每一個都教導了有關祂本性某一方面的重要真理。耶穌也為門徒帶來對神的嶄新認識,在某意義上為神帶來了一個新的名字。這份關乎神的啟示如今要保守他們。只要他們繼續忠於耶穌與他們所分享的真理,把它存記在心、規範認識、指引行為,門徒就可繼續「活在祂的名下」,在世界與惡者的攻擊下得蒙保守(11 節)。「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十八 10)
第二,為他們的「合一」代禱(11 節)。 當門徒繼續「活在祂的名下」,他們將經歷耶穌為他們所求的合而為一。稍後耶穌將為他們見證的合一祈求,在這裡則為他們面對屬靈攻擊時的合一代禱。他們的合一本身就會勝過魔鬼,因為牠部分的策略就是要攻擊他們的合一;合一也會成為門徒對抗魔鬼的部分武器,因為他們的團契本身就表達出保守他們的神之「名」的「力量」。他們的合一也要仿傚聖父與聖子的合一(11 節)。因此這種合一就比一般社交上的志同道合來得深遠、豐盛而真切,正如稍後所要更全面分析的。
第三,為他們的「喜樂」禱告(13 節)。 儘管可怕的敵人將要攻擊他們,門徒群體依然可以經歷基督所持有的那份喜樂,而耶穌正為此禱告。耶穌在面對那將要吞噬祂的可怕苦難當下,卻依然能提到自己的「喜樂」,這實在不可思議。祂所提的也不是普通的、突發性的喜樂,而是一份「完備」的喜樂(13 節)。不論外在的威嚇或內在的背道,都無法削減耶穌的喜樂,在門徒身上也同樣如此。喜樂是舊約預言中國度的記號(參賽三十五 1,五十五 11 ~ 12);與施洗約翰的時代相比,耶穌的時代乃是歡慶的日子(可二 19)。誠然新郎要被帶走,但這只是「短暫」的(十六 16)——祂很快便要回來與他們同在,而那生產的短暫苦楚,要在他們當中轉化為國度的喜樂。
第四,為他們的「分別為聖」代禱(17 ~ 19 節)。 雖然世界對門徒是一份威脅,耶穌卻不要他們離開世界(15 節)。他們要留在世上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耶穌對他們留在世上有一個計畫(18 節)。「他們不是要停留在甚麼地方,而是要為宣教使命勇往直前。」「祢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18 節)。這差遣的細節要等到復活、他們領受聖靈之後(二十 20 ~ 22)才顯明,因此我們對這偉大宣告的分析也要等到那時。
門徒宣教事工的重要性(以及透過他們而給予整個教會的使命)不容低估。耶穌將要離開世界,門徒將要進入世界。雖然表面看來門徒將要取代耶穌成為萬國的光,事實卻並非如此。第 18 節的對比至為關鍵:耶穌在世上的整個任務,其實乃是父在祂裡面、透過祂而成就的任務,也就是說,差遣的父在差遣的子裡面。因此,門徒被子差遣進入世界的宣教使命,同樣不是他們自己的使命,而是「耶穌透過他們」的使命。教會的使命其實正是教會的主的使命的延續。然而其要求也相當具體:對耶穌而言,奉差遣的意思乃是要完全委身於父神的要求與選召;門徒的任務也不能低於這個。因此耶穌最後的禱告是:「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
「成聖」一詞猶如「聖潔」,來自希伯來文一個意思是「分別」的字根。之前耶穌曾向那位稱為「聖父」的禱告——聖父的聖潔成為聖子使命的基礎。這聖潔指的是與罪分開、歸向公義的道路,而耶穌如今也期盼門徒擁有這種聖潔。他們的任務是光明對抗黑暗,因此執行的人必定也是拒絕行在黑暗中的光明之子(八 12),必須是「特派傳神的福音」的人(羅一 1)。
他們成聖的途徑,猶如得蒙保守的途徑一樣,乃是神的道(17 節)。耶穌已將這道傳授給他們,祂本身其實就是神的道的化身(一 14)。然而他們的分別為聖之所以有果效,乃因耶穌自己的分別為聖:「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19 節)。因此耶穌的工作在救贖的意義上於祂受死那一刻雖已「成就」,但其工作惟有在門徒完成宣教使命時才進一步得以「成就」。「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 15)。作主的門徒,就是要作一位宣教者。
耶穌為所有基督徒祈求(十七 20 ~ 26)#
「我……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20 節)。耶穌禱告的最後這個段落深深叫人感動,因為它將我們直接連繫到耶穌身上。在其他地方我們也看到線索,指出耶穌知道日後將有其他信徒興起向祂效忠;然而新約中沒有其他地方如此清楚地記載這龐大的群體(包括這註釋書的讀者們!)出現在耶穌直接的視線中。耶穌正身處祂地上事工的總結,與在父身旁等待著祂的榮耀之間。就像登山者從高處眺望,眼前山脈連綿不絕;耶穌也同樣看到日後一個接一個的世紀,目睹並懷抱歷世歷代的豐收,就是救贖主的教會,來自各國、各民、各方、各族。祂此時正為我們禱告。
祂為三件事禱告。
為教會的合一禱告#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21 節)、「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23 節)。耶穌所求的這份合一,其意義就在上下文中解釋清楚了。
- 超然的合一:它包含在聖父與聖子的合一裡面,並以此為規範:參「像我們合而為一」(21 ~ 22 節)。作為基督徒,我們所擁有的生命乃是參與在神本性中的生命!「這種合一不僅反映出神的合一,而且是實際參與在其中:就是把聖子連於聖父的、在愛與順從中的合一。」之前耶穌曾以聖靈的事工解釋這新生命(三 1 ~ 2),就是神國度的生命,藉之我們得以「重生」進入神的家中(一 12)。因此這合一不是藉人為的本領達致,而是藉耶穌賦予我們父所賜給祂的榮耀而來(22 節)。此處的榮耀與第 4 ~ 5 節意義相似,就是父透過子所啟示、藉十字架與復活所成全的榮耀。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 3 節的看法也一樣:「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我們不是要製造這合一——顯然我們不能——我們的責任在於維持並表達這份合一。
- 可見的合一:藉之世人可以相信(21 節)耶穌乃是父所差來的,而父也愛教會。正如耶穌透過道成肉身(一 14)將看不見的神向世人揭示,教會也要以可見的方式揭示那位看不見的父及祂的愛。因此,耶穌所求的合一雖不是在組織上製造出來的,但同樣也不是在歷史中隱而不見的——世人需要看到我們的合一。
- 福音性的合一:這合一乃透過教會的見證而來,並會在部分接觸到它的人身上產生信心,「叫世人可以信祢差了我來……」(21、23 節)。當我們傳揚這信息、幫助別人信靠時,這合一就會呈現:「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20 節)。「這不單是『愛的聯合』。這合一的基礎,乃是因為教會緊緊依附在父透過子向第一代門徒所作的啟示,而當日的門徒接受了這啟示(6、8 節),並將之傳遞出去。」
我們無從逃避耶穌禱告所帶來的挑戰。祂看到追隨者當中需要合一,並為此向父祈求。這合一建基於門徒與父的關係上,是透過聖子與聖靈而來的;它是可見的,足以在教會的宣教使命上引發正面的回應。
我們可以將這挑戰應用在地方教會上,因為這是世人最直接接觸教會的地方。在這裡,信徒彼此間的關係應當足以讓那觀看的世界,不單了解耶穌是神真正的啟示,而且「叫世人也知道,祢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我們的教會應當是「互愛中心」,會友之間的關係應當強而有力地反映出父與子之間那份互相支持、絕對忠誠、永遠接納對方的愛。教會內的男與女、青少年與成人、信徒與教牧、新與舊的會友、貧與富、社會上層與基層、領袖與會友、不同種族之間,或教會裡其他人際差異,都當發揮如此的互愛關係。
延伸:跨宗派的合一,不可犧牲真理
離開地方教會的領域,這挑戰同樣無可避免。這段經文並不支持那種需要犧牲真理的合一。中古時期教會所表現的「合一」就肯定無法使世人「相信」,事實上果效剛好相反。正如十六世紀的改教家所痛苦指出的,那種合一是罔顧耶穌所啟示的福音真理而維繫的;為要恢復福音原貌,就必須捨棄這種合一,至少短期內如此。然而在耶穌禱告的亮光中,我們無法想像現今基督教支離破碎的情形是可被容忍的(不久之前的統計指出,全球宗派就超過兩萬兩千個之多!)。不論在甚麼地方,只要聖靈在我們當中創建基督身體的共同生命,只要大家共同接受藉耶穌所賜啟示的基本要道,我們就都是真正蒙耶穌愛顧的對象——那麼我們就很難想像為耶穌履行的宣教使命,竟會如此孤立地進行,甚至互相爭競。
耶穌的禱告在挑戰之餘,也提供兩方面的鼓勵。其一,祂所求的合一乃是神親自賜予的——我們不需要去製造甚麼,只需忠實地表達出神在我們當中已成就的事;在神裡面,教會已經是合一的。其二,耶穌正在為我們的合一禱告,而祂的禱告肯定有效——如果我們奉耶穌的名禱告都可確定蒙垂聽,那麼耶穌奉自己的名所作的禱告豈不更是如此!雖有許多負面跡象,教會仍是一體的,在歷史終結的榮耀中也將如此。終有一天,所有基督徒、所有教會都會彼此相愛,正如父愛子、子愛父一樣。
為世人得以「被說服」而禱告#
關於 hina 這希臘字(在第 22 及 23 節中意思是「以致」或「結果」)的用法,到底是表達目的(「願他們合而為一,『以致』世人可以相信」,即合一是世人相信的先決條件),還是更可能表達結果(這份合一結果會引致世人相信),學者意見不一。即使是第二種可能,「使世人相信」明顯仍然重要。耶穌渴想世人都能被說服,盼望全世界的人都到祂跟前來——我們應該在祂的公開事工中看到這份渴想。
祂的盼望,與祂認定事實上只有父賜給祂的人才會回應,這兩者之間並無矛盾。耶穌的心懷與那位愛世人、甚至為他們差遣獨生子的神的心懷一樣寬廣。也是同一份愛,使祂拒絕為門徒得以離開世上而禱告(15 節),反而寧願讓他們留在世上去完成普世宣教的使命。祂祈求全世界的人都相信祂,而這禱告得以應允的途徑,則是祂子民的宣教事工。
這宣教事工有兩隻手。「第一隻手」是宣講,就是向全世界傳揚父在子裡面的啟示,其高潮在於子為世人的罪所作的自我犧牲。這啟示(6 節)一般透過話語表達(8 節),也必須藉著話語的分享,使世界相信耶穌的使命的確就是父在祂裡面的使命,因而祂乃是罪人的救主與主宰。
然而宣教事工尚有「第二隻手」。除了言語的傳達,它也是可見的、關係性的。第 23 節清楚描述了這「第二個因素」:「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祢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卜朗(Raymond Brown)說得好:「這種比較的標準使人喘不過氣來。」它確實如此——父對子諸般豐盛的愛,如今具說服力地重演於基督徒群體的相互關係之中!耶穌的禱告正是為此。
這「第二隻手」經常在佈道事工中被忽略與低估,然而它確是耶穌為祂的教會所訂佈道策略的核心(參十三 34 ~ 35)。其明顯的應用就在地方教會中:如果一個基督徒群體能彼此水乳交融地在神的愛中契合,以致旁人能說「看他們是多麼彼此相愛」,那麼這教會就能將福音彰顯為「神救贖的大能」(羅一 16)。佈道乃是一種群體性的作為,是宣告教會的信念,也是宣告教會信徒間的關係;佈道者只不過是教會群體的發言人。在講台上傳講的福音信息,要不然從會眾的美好關係上得以印證、以致大有果效,不然就與會眾間的惡劣關係產生矛盾、以致說服力大大被削弱。在這意義上,「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一位見證人。每次聚集時,我們都會加強或削弱教會在佈道方面的果效,關鍵在於我們與其他會友的關係如何。
根據耶穌的禱告,有效佈道的最大攔阻並不在於過時的方法或福音陳述得不夠充分,而是諸如閒話、遲鈍、負面批評、嫉妒、中傷、不肯饒恕、「苦毒的根」、缺少欣賞、自我中心、貪婪、自私,以及其他沒有愛心的表現——這些都是有效佈道的卑劣敵人,使福音失去果效,也使千千萬萬人得不到救主、進入永死。「萬福的神榮耀的福音」已交付給我們去傳揚,如今卻在我們群體當中,因充斥著罪惡的人際關係而公開地被否定與遮蓋。教會的信息如此偉大,對社會的影響卻往往如此有限,原因不言而喻——原來我們只用一隻手來作戰!
延伸案例:一個復和的教會見證了福音
腓德列遜(Roger Fredrikson)在他的約翰福音註釋中記載了一件叫人深受感動的事。他所牧養的教會曾在二十多年前因爭執而分裂,如今卻在一個復和的公開聚會中彼此和解。他說:「當我們在唱『祢的信實廣大』時,在擁擠的聖堂中,許多人彼此擁抱,感恩與喜樂的眼淚交織在一起。第二天在街道上,許多人攔住我們說,他們已經聽見了那『福音』了。我們所宣講的信息,如今成了可信的。」
為其事工的「成全」而禱告(24 ~ 26 節)#
在禱告的結束時,耶穌再度轉回開始時的主題——尤其是願榮耀得以彰顯在祂身上,並因而呈獻與父(1、5 節)。耶穌祈求:「我在那裡,願祢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我的榮耀」(24 節)。這裡所說的榮耀看來已超越十字架上所顯現的榮耀,而指向基督再來時所要顯現的榮耀。這乃是「成就父所交託要祂完成的工作」,也就是將所有父所賜給祂的人——包括歷世歷代、來自世界各個角落的人——「都歸給坐寶座的」(啟五 13)。
「同我」乃是愛的言詞。蒙愛的人渴望愛侶的同在。因此在這些最後的時刻中,當耶穌即將前赴祂與黑暗的約會前,就如沙漏中最後的沙粒快要流過一般,祂的眼光穿越前面的世代,預見了在那將來的榮耀中所要懷抱的可愛新婦。
當約翰思想耶穌地上的事工時,他見證說:「我們……見過祂的榮光」。當祂的生平逐步展示,這份榮光就得以顯明。我們將看到祂的「榮光」如何顯在祂那可怕的犧牲與得勝的復活上;聖靈也要在隨後的世代中,將從基督所領受的教導其門徒(十六 14),藉此榮耀祂。然而在這一切「榮耀」以外,祂確實地應許我們:日後還有進一步的顯現,那就是在祂再來時,基督與父所共享的榮耀將顯現在我們眼前。在那榮耀的日子以前,我們乃是憑信心而活、不是憑眼見。教會必須繼續走在朝聖的路上,在一個「不認識」父的世界中作個「爭戰的教會」。支持我們繼續走在這條道路上的,是耶穌所賜予並更新的啟示(26 節),是神懷抱與支持我們的愛,更是耶穌在我們當中、以及在我們各人心中的同在(26 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