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以三件事顯示,福音書正進入一個新的大段落。其一,逾越節已經來臨;在耶穌的事工裡,每個節期都意味著一個新階段,並為約翰提供了詮釋耶穌受死與復活的鑰匙(十九 14、36)。其二,那「時候」到了(1 節);這個字眼在這卷福音書中逐步堆疊高潮的用法,我們已經討論過。其三,耶穌的焦點轉移了——在此之前祂雖未忽略門徒,卻主要面向圈外人;如今祂轉向「祂自己的人」,向他們表達祂的愛。

洗腳(十三 1 ~ 17)#

這裡的場合是耶穌與門徒共同用膳。這膳食的性質、它與逾越節家庭晚餐及對觀福音「最後晚餐」的關係,向來具爭議性。由於事件記述在細節上與對觀福音平行,因此極可能是同一件事。

晚餐進行時,出現了一幕驚人的場面。東方比西方更注重禮節:客人穿越佈滿灰塵的街道而來,抵達時理應由奴僕清洗弄髒的腳。洗腳是特別卑下的工作,甚至是猶太裔奴隸通常毋須履行的職責。然而眾人就席時腳尚未清洗,因為沒有一個門徒願意承擔這項任務(同輩之間也不會彼此洗腳)。耶穌卻親自站起來,脫下外衣,腰束毛巾,上前為門徒洗腳、擦乾。一如往昔,彼得無法接受,強烈抗拒(6、8 節)。耶穌以「惟有被祂洗腳的人才屬於祂」來軟化他(7、9 節):彼得必須以信心順服,而耶穌這行動更深的意義,他稍後才會明瞭。彼得的反應也典型地全心全意:「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9 節)

事後,在十字架的亮光中,我們才明白耶穌做的是什麼(7 節):祂為加略山那份帶有潔淨功能的犧牲,作出象徵性的預示。從這角度看,洗腳揭示了基督受死的幾方面真理。

它彰顯那份無比的愛#

第 1 節指出基督的愛如今「完全」表達出來。這片語也可譯為「到底」(和合本即如此譯),指向時間。然而前者的翻譯較可取。值得注意的是,第 1、2 節之間沒有隔斷,因此那「到極點」的愛如今透過洗腳表達出來。正如耶穌向彼得所指出的,這指向祂「後來」所要做的事,就是謙卑以至於死。「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 10)。說到底,神的愛沒有比十字架更清楚的解釋;因為我們肯定不配,也永遠無法賺取這份愛。

它引致邪惡勢力的結盟#

猶大也是共享晚餐、受耶穌洗腳的一員,他的心卻已被撒但所攻陷(2 節)。約翰並非說猶大是惡者手中無助的爪牙——他是被牽引誘惑,不是被逼。無論他出賣主人的主因是什麼(對耶穌的抗拒、對貪婪的降服、野心受阻、看出耶穌無意爭取政治勢力,或其他原因),他就是給魔鬼留下了地步。當猶大的心向光關閉,他就成了黑暗的奴僕。

不是所有宣稱跟隨耶穌的人,都真正「屬於祂」。即使一個人外表上接受了基督的洗,內心仍可能未得潔淨。

這顯然可應用在聖禮上:洗禮與聖餐雖是神給予委身者有力的恩典媒介,本身卻不能賦予救恩。撒但一直在尋找那些向光關閉的心靈(彼前五 8),我們的保障只在於緊緊跟隨耶穌,每天讓祂話語的真光照亮並糾正我們。

它指出那暗中的主權#

耶穌的死亡只會在「那時候」發生(1 節),就是父所預定、子所等待的時刻;主動權仍在神手中。第 3 節以父賜予子的絕對權柄,顯示神在耶穌受死一事上的主權——「萬有」正是此意。祂的統治全面,祂的主權絕對。因此耶穌受死中的其他人物(猶大、亞那、該亞法、彼拉多及群眾),都不過是在神的計畫中運作;他們的失敗、悖逆與罪惡,只是彰顯愛之凱旋的佈景。

它引發那無法逃避的挑戰#

這份挑戰同時是個人性與集體性的。在個人層面,它反映在耶穌對彼得所說的話:「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在自我犧牲的奇妙大愛中,耶穌屈服於十架之下;作為神逾越節的羔羊,祂代替我們降服在劊子手之下,好洗淨我們一切道德上的污穢與罪疚。因此問題就成了:「耶穌究竟洗過我們嗎?」只要我們以為可以不接受基督的潔淨而過日子,就不能得救,正如彼得的情況一樣。我們必須清除驕傲——我們是無助的罪人,再多的善行、宗教操練或基督教服事,都不能買贖我們。惟有基督的血才能拯救,透過個人信靠的簡單行動而領受。

沒有任何罪是祂不能藉此潔淨的;所有罪愆都能得赦免,即使是我們羞於向人承認的罪。「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 7)。

這挑戰持續不斷。當彼得把手與頭連同腳一齊給耶穌洗時,耶穌藉機把這象徵向另一面發揮:像洗澡一般(10 節),一次永遠的潔淨有別於身體某些部分因日常生活而弄髒、需要持續清洗。耶穌是在使用清洗的圖象,指出一個進一步的應用——成為基督徒時,我們已有一次永遠的潔淨,因為所有的罪都經過審判、因十字架而被除掉;但在繼續作基督徒的過程中,罪仍每天侵襲我們,這後者的罪也需要潔淨,就是每天來到主前領受更新的潔淨。

經文考證:第10節「只要把腳一洗」

某些抄本在第 10 節省略了「只要把腳一洗」這片語,一部分現代學者相信簡略的文句才是原稿。若是如此,耶穌只是說:祂洗淨了我們,我們就全身乾淨了,就像一個人洗完腳一般。另一方面,倘若保留此片語的觀點正確,耶穌就是用清洗的圖象指出上文那個進一步的應用。

耶穌的行動也帶來集體的挑戰,就是第 12 ~ 17 節所教導的。祂不單闡明得救的途徑,也示範了團契生活的祕訣。耶穌是我們的老師、我們的主(14 節)。「主」(kyrios)是擁有至高權柄的身分;當下對部分門徒而言,這稱號大概只意味「家主」,但耶穌當場要求他們效法祂(14 節),就指向了它更全面的內容。這稱號在二十章 28 節與「神」連在一起,意義便表露無遺;保羅在腓立比書二章稱之為「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耶穌所用的稱號越高,祂行動所帶來的挑戰就越大:祂尚且屈身謙卑,在十字架上潔淨我們,我們豈不更該準備好,為追隨者中最低下、最卑微的人洗腳嗎?因驕傲而拒絕,就是宣告自己比我們的主更崇高——這真難以想像!

洗腳是否該成為教會禮儀?

這節經文是否足以使洗腳成為常規性的教會生活,也許該有所保留。教會開始的幾個世紀並無此作風;除了提摩太前書五章 10 節外,新約再無經文提及此事,而那裡所提到的看來是社會風俗,不是教會禮儀。然而,與洗腳連在一起的那份「態度」卻不容輕忽:謙卑是普遍性的基督徒美德,需奉主的名、透過真誠而又付代價的服事表達出來。惟有這態度流露時,我們才可能被算為基督的教會與團契。

在這追求群體生活祕訣的世代,這段經文有強而有力的宣示。然而個人性與群體性的應用密不可分:只有那些在十字架前謙卑下來、以無助罪人的身分來到基督跟前尋求潔淨的人,才能成為謙卑僕人群體的基礎成員。十字架同時是救恩的途徑,與群體生活的鑰匙。這教導與第 34 ~ 35 節緊密相關,兩者同樣對比了耶穌與我們的關係(34 節「我怎樣愛你們」),以及我們彼此的關係(34 節「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最後要注意第 13 節:耶穌將祂作為「老師」(和合本作「夫子」)的身分,與祂作為「主」的身分連在一起,兩者密不可分。我們俯伏在耶穌面前以祂為「主」,一個基本的表達方式就是接受祂作我們的「老師」——在實際行動上毫無保留地把心思意念降服於祂的真理,讓祂的話語、標準、價值、態度、命令、榜樣與教導管理我們的思想、決定我們的信念。因此,耶穌對聖經的尊重與順服(十 35:「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就該成為我們的準繩。簡言之,耶穌若不是我們的老師,就不是我們的主。

那黑夜的來臨:猶大(十三 18 ~ 30)#

在耶穌與「屬自己的人」(1 節)親密團契的關係裡,有一個黑影一直徘徊:「你們不都是乾淨的」(11 節)。他們當中有賣主的人,這事已提過了。如今耶穌要以愛抗衡這份邪惡的勢力,一如祂一貫的作風。

在與惡魔的爭戰中,耶穌依然是主(3 節),這確據始終舉足輕重——祂甚至可以使用罪惡來成就計畫。即使魔鬼如此可怕地將牧者所看管的「屬祂自己的人」之一攫取而去,這事也早在聖經中有預示(18 節,詩四十一 9)。聖經的圖象相當生動:「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18 節)。在近東地區,以腳底示人乃是鄙視對方的行徑,這與馬匹踢人相似——惡毒而出人意表。但這並未出乎耶穌意料,祂也沒有被出賣擊倒;連門徒也該如此(19 節)。反過來說,耶穌預先揭露出賣者,進一步顯示祂確實「就是」門徒可全然信靠的對象(19 節)。希臘文字義僅是「我是」,而在約翰福音中這片語別具深意:即使被出賣如此難以想像,耶穌仍是神所差來的那一位;事發之後我們更發覺,門徒的出賣與撒但的計謀,最終竟都引致了耶穌的高升。

猶大的悖逆雖在意料之中,耶穌仍深受影響:「耶穌……心裡憂愁」(21 節)。這裡用的動詞是 tarasso(參十一 33)。約翰曾用它描述畢士大池水的波動(五 7)——隱藏的水泉湧進,引起水泡與波瀾(也用於徒十七 8、13 形容暴徒的激動)。正如十一章 33 節面對撒但的破壞時,耶穌顯得不安:祂雖能勝過惡者及其一切作為(十三 3,十二 31),卻不以疏離的冷漠待之。正如祂處理聖殿被褻瀆(二 13 ~ 17),如今祂也以極激動的方式處理人對生命之殿的褻瀆。作為門徒,我們需要效法這份激動的心思:既宣認「耶穌是主」,就不可採取勝利者的姿態從世界抽離,反要為祂主權受挑戰而震驚,奉主名委身於普世宣教。

「樓房上的講論」是宣教的差遣#

耶穌論到門徒的差遣(20 節),是在預示十七章 18 節與二十章 21 節。這是解釋接下來整段教導(十三~十六章)的關鍵。這些「樓房上的講論」一般被理解為耶穌離別前與門徒的親密交通;此說雖有其適當性,卻往往忽略了真正的上下文——門徒對世界當有的迫切宣教使命。耶穌教導的對象不僅是門徒,更是使徒(字義即「被差者」)。這幾章並非耶穌臨終前與朋友的話別,充滿哀愁;反而像一位司令官在執行危險任務的前夕,向部隊發出最後的指引與鼓勵,而他自己也將親自率領他們前進。

耶穌帶出一個平行:子的使命是奉父差遣進入世界(「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門徒的使命是奉子差遣進入世界(「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這個平行至關重要,預示了十七至十八章與二十至二十一章之間的平行。到目前為止,重點一直在前者——父差遣子(惟一明顯的例外是四 35 ~ 38);如今第二個使命逐漸明顯,與第一個並行,卻無意取而代之,也無意與之爭競,反要在新處境下推展它。耶穌作為父所「差遣的那位」,其使命不因祂的犧牲而終止,反要透過「屬祂自己的人」繼續下去。那引致耶穌使命進入高潮的「時刻」,正是教會邁向履行其使命的「時刻」。

揭露賣主者#

那叛徒必須先處理。「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1 節)。這話以「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起首,是極嚴肅的用語,使眾人目瞪口呆,直到彼得打破沉默,邀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挨近耶穌懷裡的那人——去詢問耶穌指的是誰(23 ~ 24 節)。

這是本福音書首次清楚指向這位門徒,也不是最後一次。二十一章 24 節說明他就是本書作者。傳統上大家認為這就是使徒約翰,我們也接受此看法(參導論論作者)。一部分學者難以接受「耶穌所愛的那門徒」這片語,因它一面賦予約翰驕傲的形象,一面又使耶穌因偏愛而顯得負面。然而若這人物果真是西庇太的兒子約翰,是耶穌從捕魚生涯中呼召出來作福音見證人與傳道者的,那麼這片語雖可能引人誤解,卻肯定見證了他所經歷的基督之愛何等震撼。「基督愛我!」保羅也用十分相似的字眼表達同樣的經歷:「神的兒子……愛我,為我捨己!」(加二 20)耶穌之愛的恩典豐富,必賦予接受祂的人一份獨特蒙揀選、蒙恩福的感受。另一個可能是,這只是使徒約翰的別號,因他晚年一再見證個人如何蒙受耶穌之愛的深刻經歷。

筵席的座位安排與「遞餅」的含義

要了解第 23 ~ 30 節,需先明白這筵席的安排,而我們對此頗有把握。第一世紀的猶太人通常在飯桌上一齊用餐,但在逾越節等特殊筵席則臥著進餐:在中央矮桌四周放臥椅,大概三人形成「U」字形,臥向左邊、頭朝內、靠左肘、以右手進食。「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一定被安排在貼近耶穌右邊,只需稍微靠後就能向耶穌詢問,因此他的頭靠近耶穌的胸膛(25 節)。希臘文字面意義是「那位臥在祂胸膛上的」(參十二 2)。

約翰一句「是誰呢?」引出耶穌以遞餅的方式指出他是誰(26 節)。在這類筵席中,主人向某人遞一小片餅食,代表給予這人特殊的榮譽。因此耶穌在揭開賣主者真面目時,最後仍向他表達出驚人的友愛與勸喻。按情形看(26 節),猶大大概臥在耶穌伸手可及的左邊,這位置代表特殊的尊貴,更顯出耶穌舉動的善意。

在這最後的機會裡,猶大的命運徘徊在十字路口,道成肉身之神的愛再度閃耀在他愚昧的心靈中。然而這時刻稍縱即逝,猶大的心最終抗拒了真光,在背叛中轉向無盡的黑暗。「在這可怕的緊急關頭,那最後的愛的行動,變成了決定性的審判時刻……促使猶大最後向黑暗的權勢屈服。」「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27 節)。猶大既作出這決定性的選擇,耶穌便告訴他趕快進行——黑夜將臨,而耶穌已為那大黑暗的恐怖作好準備;這黑暗將席捲耶穌,藉此驅趕撒但,為世人贏取救恩。猶大起身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30 節;參路二十二 53)其他門徒並不明白猶大為何離去,只以為那是管錢囊的人去為筵席作安排,或按逾越節禮俗在夜間賙濟有需要的人(28 ~ 29 節)。看來耶穌是輕聲回答約翰,而約翰驚訝得不知所措。

不明朗的群體與可怕的警告#

這段經文強而有力地提醒我們:每一個時代神子民的生命是何等不明朗。雖然教會(尤其宗教改革以後)努力以各種合宜的安排確保「成員的純潔」,但正如加爾文在十六世紀所承認的,教會仍是一個「混雜的群體」。惟有基督才能真正揭露人的內心,正如祂在將臨的審判日所要作的(太二十四 30 ~ 31;約五 22)。到那時,好牧人才會召聚那真摯的「主的群羊」。在那之前,教會仍是不折不扣的不明朗群體,同時是聖潔與世俗的,同時包括基督的僕人與撒但的僕人。我們不必為此驚訝或絆跌(20 節):在耶穌整個事工中,猶大這樣的人明顯出現於門徒圈內,卻絲毫無法影響聖子完成計畫,無法阻礙聖靈降臨、使徒見證,或耶穌透過他們進入世界。如今這事也毋須、也一定不可影響我們。

這段經文最叫人苦惱的,是猶大所代表的可怕警告:「通往天堂的每一道門,都有支路引到地獄。」人可能一直抗拒,甚至抗拒耶穌長期、個人的勸喻,至終仍轉向黑暗。有些人甚至連耶穌也不能、不會拯救——這不是說祂的恩典不夠用。相反,正如查理‧衛斯理所言,這恩典實在「足夠為所有人,足夠為每一個人,也永遠是足夠的」,只是他們拒絕前來接受。

地獄不是理念上的可能性,而是可畏可怕的事實。拒絕真光就是選擇黑暗,在那裡從來不會有真光照耀。猶大的例子也使一些人失去藉口;這些人常說:「只要當耶穌在地上時我也在場,看到祂的神蹟、聽到祂的教導、經歷祂個人的邀請,我當然會向祂委身。」猶大當時在場,看見了、聽見了、經歷了,結果卻走向地獄。「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十二 36)。

黑夜的主#

這段落也再度揭示耶穌的主權。即使在揭發賣主者的計謀、撒但在親密同伴中施展手段的驚心動魄場合,耶穌依然掌控一切。經文巧妙地使用「遞」這字:耶穌把一點餅「遞給」猶大(26 節),猶大則把耶穌「遞交」官府(2、21 節);而這一切背後,有父權能的同在,將「萬有交在耶穌手裡」(3 節)。父賜與子的主權,在猶大身上也不例外——當猶大離席去處理他那邪惡之父的事務時,他不過是在子的明確命令之下(27 節)而行,而子的食物與生命就是執行父的計畫(四 34)。

這給我們清楚的鼓勵:倘若耶穌的計畫中也曾使用翻天覆地的黑暗勢力,那麼當我們把一切都遞交給祂,就不必排除過去所遭遇的事,或現在與將來威脅我們的黑暗。祂仍是黑夜的主,能將黑夜轉化為祂得讚美的工具。

臨別的講論(十三 31 ~十六 33)#

猶大的離去使耶穌可以進行最後的講論。整段中,第十四章末的「起來,我們走吧」(十四 31)看來是一個段落的結束;因此十五至十六章很可能是耶穌往客西馬尼園途中與門徒的談話。更可能的是,「我們走吧」這動作是在耶穌完成整個講論並禱告之後(十七章)才發生,這與十八章 1 節吻合:「耶穌……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無論如何,第十四章末確實是分段之處,把整段內容劃分為兩部分:

  • 講論一:「你們心裡不要憂愁」(十三 31 ~十四 31)
  • 講論二:「照樣差你」(十五 1 ~十六 33)

這幾章的主要焦點何在?耶穌教導門徒的用意是什麼?我們已看到,一個次要主題從此冒出——門徒的使命。它在十三章 20 節初現,將在十五至十六章完全呈現,可視為整個講論的中心主題:耶穌是在為門徒進行後復活節的宣教準備。若此看法正確,這些講論對現今教會就有迫切的適切性。在人口爆炸、資源短缺、面對普世福音化巨大挑戰的時代,從這角度理解這段講論,能幫助教會擺脫傳統那種帶神祕色彩、自我關閉的氣氛,進入普羅大眾之中——那才是教會與整個福音所屬的地方。

講論一:「你們心裡不要憂愁」(十三 31 ~十四 31)#

耶穌的離去(十三 31 ~ 38)#

整段講論最恰當的題目,莫過於開頭這句話:「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31 節)。然而人子得榮耀有一個清晰的焦點——受苦的時刻。「人子」一詞雖與但以理書七章 13 節呼應,卻也與受苦的僕人有關。「如今」(31 節)意味著猶大離去後,那網羅已張開,逮捕、受審、被釘等連串事件即將接踵而至,耶穌必須順服。但這份順服正是使父透過祂得榮耀、使祂的任務得以完成(十七 4)。「神的榮耀並不是單一至高者的自我榮耀。它乃是一份完全的愛,在三一神的本質裡永遠施予及領受。它是聖子身分的榮耀。」

子的榮耀與父透過子所得的榮耀如此緊密相連,以致可以倒轉過來:「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32 節)。這一切都要「立刻」發生在接下來幾小時的事件中——也許「立刻」可理解為「同一時候」,即子與父同時得榮耀,是密不可分的事件。父在這裡的稱號是「神」,但對耶穌而言這並不帶任何本質上次等的意味;對祂而言,祂的榮耀「就是」神的榮耀。

耶穌親切地稱呼「小子們」(原文作「我的小子們」),用在逾越節晚餐中相當適切,因按律法這晚餐是全家一起享用的。當耶穌體會到「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33 節),且他們暫時不能隨祂而去,這份親切就更為適切——情況頗似祂幾個月前對猶太人所說的類似話(七 33 ~ 34,八 21)。就在這樣的場合下,耶穌頒布了相愛的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並加上應許:「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34 ~ 35 節)。

愛的真諦。 「愛」這字在今天廣泛使用,定義卻糟透了。一般用法上,其感情意義往往以「愛的感覺」最為明顯;耶穌的定義卻聚焦於愛的行動——在於祂曾如何、並將如何對待門徒。十三章 1 節視洗腳為耶穌愛他們「到底」的表達,以行動為喻,表明祂要透過犧牲洗淨他們的罪。十字架為愛下了定義,耶穌就以這層次的愛吩咐門徒彼此相愛。

這命令「新」,不在於它本質上與舊約律法中的愛不同,也不在於耶穌為「鄰舍」重新下定義(路十 29 ~ 37,雖然這事重要)。它的「新」在於它是「新約」的律法:耶穌要透過祂的死訂立這新約,帶來聖靈中的新生命,使律法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得以成就。它的「新」也在於耶穌吩咐相愛的強烈深度與要求——在十字架的亮光下,所有其他關於愛的描述都黯然失色。這樣的愛確是「如此奇妙,如此神聖」(華滋),而對耶穌而言,這是基督徒群體生活的準繩。

愛在佈道上的能力。 一個相愛的群體是福音的可見證據;愛乃是「最終的辯證」(薛華,Francis Schaeffer)。耶穌對這種愛沒有設下任何限制,「所有人」都看得見、會知曉。教會的特徵在於包容性,這份包容反映耶穌對普世教會的命令,有別於其他基於共同興趣的團體:這群體歡迎所有人加入,不論背景、年齡、性別、膚色、道德、社會地位、影響力、智力或宗教背景。像耶穌那樣去愛,就要愛得夠包容、不分彼此、廣博。當這樣的愛流露在會眾中,世人就明白「他們常與耶穌在一起」。

這崇高的標準不應嚇倒我們。特土良在第二世紀後期記載,當日異教徒曾如此評論:「看哪!這些基督徒是何等彼此相愛!他們何等願意為對方捨命!」這份相愛發出吸引力,將大量異教徒引向基督;今天它仍能發揮同樣的力量。

愛的應許。 這命令的處境很重要:耶穌將離門徒而去,他們不久要失去主有形的同在;因此這群體得著一份安慰——彼此相愛,藉此反映耶穌對他們的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約壹四 12)。當我們付代價彼此關懷、在弟兄姊妹中彼此服事,就與耶穌同在(太二十五 31 ~ 45)。德蕾莎修女的禱告對每個基督徒群體都很適切:「至親至愛的主啊,讓我在今天、在每一天,都透過病患遇見祢;當我服侍他們時,讓我藉此服侍祢。雖然祢將自己隱藏在急躁、苛求、不合理的人背後,求祢讓我仍能認出祢來,並對祢說:『耶穌,我的病人啊,能服侍祢是何等甘甜!』」

然而彼得聽不進這卓越的教導。他因耶穌談到離去而激動(36 節)。耶穌向他保證,他現在不能馬上跟隨,日後卻能——指的是彼得將來要殉道(二十一 18 ~ 19)。彼得一貫毛躁地表白願為耶穌而死(37 節)。但他和身邊的人一樣,不明白那夜籠罩耶路撒冷的是何等黑暗可怕的力量。雞叫以先(38 節),這些力量將熬煉他們到極點,把彼得這位自信的領袖打垮,使他面對徹底否認基督的失敗。即便如此,群羊仍不會從牧者手中被奪去(十 28)。

猶大與彼得#

在總結前要注意猶大與彼得的異同。兩人都跟隨耶穌多年,都目睹祂的神蹟、聽過祂的真理教導,都同樣領受了祂的愛與勸喻;在耶穌事工的最後時刻,兩人都徹底辜負了祂、在祂最需要時離棄祂,都叫祂心傷、加增祂的苦楚;兩人的失敗都明顯公開,直到今天人盡皆知。然而一個失落、一個得救:一個悔改,尋求基督的憐憫,上了天堂;另一個被自責擊倒、不能自拔,取了自己的性命,得不到赦免,下到地獄。

彼得與猶大失敗的種籽也深藏在我們各人心中。我們都明白否認、出賣耶穌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只能每日把自己置於祂無限的憐憫之下,認定祂不會離棄任何到祂跟前的人,而父所賜給祂的人沒有一個會失落(六 37、39)。

詩:「皆因我們都是悖逆者」

皆因我們都是悖逆者,

拿取銀子,

而又領受主餐,

卻(帶著罪疚)問:

是我嗎?

當聽到祂說是,

我們就乾脆地跑出去,

吊死自己了事。

但若我們尋見恩典,

去呼求與等待,

當黎明的呼喚,

進入我們的耳中,

清晰明確地,

破碎我們的心,

祂將在那個地方

再度詢問我們:

你愛我嗎?

祂「離去」的祝福(十四 1 ~ 31)#

雖有明顯的轉接(4 ~ 5 節、14 ~ 15 節),這段材料仍圍繞一個清晰主題,一開始就闡明:「你們心裡不要憂愁」(1 節)。我們分兩方面思想:門徒(以及我們)為何「憂愁」,以及什麼使憂愁的心得到平安(27 節)。

門徒正經歷顯而易見的焦慮,理由很清楚。最明顯的是耶穌告訴他們祂將離去(十三 33)。多年來他們的整個世界都與耶穌緊緊相連,祂的離去必使他們意志消沉。耶穌用「孤兒」(18 節)的圖象形容他們的光景:在感情上,他們只能像失去父母的小孩去體會這離去。他們曾按祂的要求把一生投身於跟隨祂,思想將來時所想的,就是在祂將臨的統治中與祂共享榮耀(太二十 20 ~ 24);一個沒有耶穌的將來,對他們簡直是理想的幻滅,儘管耶穌一再幫助他們接受。另一個焦慮的原因是耶穌預言彼得將否認祂(十三 38):若連彼得都經不起考驗,他們還有什麼希望?此外,他們作門徒,顯然要在耶穌離去後承擔重大任務;耶穌還在時他們曾頗成功地完成一次傳道旅程(可六 7 ~ 13),但沒有耶穌指引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這一切都叫他們深深憂愁。

「心裡憂愁」也表達了許多現代人的心境。吊詭的是,許多這樣的人生活在西方社會,沒有第三世界千萬人所受的食物、居住、健康護理等折磨;然而豐富並不等於心境平安,即使追隨耶穌的人也常受焦慮折磨。

面對「心裡憂愁」的人,耶穌催逼他們首先必須有信心(1 節)——面對煩惱的答案是「信靠」。希臘文動詞基本上是「相信」(pisteuō)。也許雙重命令的翻譯最準確:「你們要信靠神,也要信靠我。」無論哪種翻譯,都反映一種崇高的基督論:耶穌毫不含糊地視自己為信靠的對象。「對約翰而言,信心只有一種,那就是同時信靠耶穌及信靠神。」然而要經歷平安、克服「憂愁的心」,信心需要充足的基礎;信心的力量與它所信賴之神的偉大、可靠連在一起。「『信靠神』就是『認定神的信實』」(戴德生,Hudson Taylor)。

接著耶穌提出門徒信心的基礎:祂的離去「不如」他們所想是沉重的打擊,反而會帶來各樣奇妙祝福;祂甚至說,這是他們應當「喜樂」的事(28 節;參十六 7:「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耶穌的離去對門徒有三大益處。

預備未來居所(2 ~ 6 節)#

祂的離去確保門徒將來的福樂。耶穌將持續擁有豐盛的生命,只是在另一個地方——「在父的家裡」(2 節)。祂要藉著死亡與復活走一條具體的路徑(十 17 ~ 18,十二 31 ~ 32);因此祂到父那裡去是大能的作為,要為所有信靠祂的人贏得永生。用祂「回家」的比喻,祂的離去將為門徒在神永恆的家園預備房子,就是希伯來書十二章 22 節所說神那超越的居所,「永生神的城邑,天上的耶路撒冷」(參啟二十一~二十二)。

人死後生命的盼望建基於最確定的事實——耶穌基督的誠信與可靠。作為神真兒子、來自父懷裡的那一位,祂若知道地上生命之外神兒女再無榮耀居所,必會事先警告他們。耶穌正要離去,為此作準備:若他們抗拒祂的離去,「預備」就無法進行;若他們拒絕現在因耶穌離去而「成為孤兒」,將來在死亡那一端就成了無家可歸的孤兒。而且即使離去,耶穌也不會忘記他們:當祂預備好住處,「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3 節)。這「再來」最明顯的意思顯然才是正確的——耶穌指向世代終結時祂榮耀的再臨,就是第二次再來的「顯現」。

約翰對「再來」的記載

學者一直爭議這「再來」指什麼:復活後的顯現、五旬節聖靈的賜予,或祂在活躍信心中重複「臨在」。然而最明顯的意思顯然才正確。

約翰對基督再來的強調比其他福音書作者沉默。其他人記載許多耶穌論末日的比喻與偉大的末世講論(可十三 1 ~ 37),但約翰並未忽略耶穌榮耀的顯現,正如本節所示(並參五 25 ~ 26、28 ~ 29,二十一 22 ~ 23)。這應許雖發出多個世紀,應驗仍是確定的:主要回來接子民回家,分享祂的榮耀(十七 24)。歷史不在反覆無常的政治家或獨裁者手中,控制權緊握在歷史之主手裡,「祂已經定了日子……要按公義審判天下」(徒十七 31)。那日子從世界被造時就已命定,每天我們都更接近它。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並未提供將來境況的細節。簡單說:祂在那裡,我們也將在那裡。這已經足夠,因為「耶穌在那裡,那裡就是天堂」。這偉大的祝福——在永生中與耶穌同在天堂美家的確據——之所以臨到我們,全因耶穌藉十字架、復活與升天離我們而去。若我們「心裡憂愁」的部分原因是親人因死亡而離開、或對現今世界理想幻滅,就要聆聽這呼召,更新對祂的信靠,再次找到祂所賜的平安,確信祂必按應許再來,並已為所有愛祂的人預備好地方。

耶穌指出他們也知道通往這生命的道路(4 節);多馬卻誠實地表示他對道路與終點都一無所知。雖然不應為門徒的愚昧高興(難道我們會更好嗎?),卻當感恩,因為他們的問題往往引出耶穌重要的回應,而沒有哪個比這更難忘:「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6 節)。

耶穌的重點在「道路」,因為這正是當時討論的課題。通往天堂的道路就是耶穌自己;信靠祂即可粉碎罪與死的障礙,使通往神國的永生道路大開,這是「引到永生的路」(太七 14)。祂也是真理與生命:神的實體與真理都化身在祂裡面,祂將永生神不能朽壞的生命具體化了。這大膽的宣稱有一個自然的結果:「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6 節)。

這宣稱的排他性不容削弱。彼得在使徒行傳四章 12 節作出完全相同的宣稱:「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在宗教多元主義與混合主義流行的世代,這宣稱肯定不受歡迎,但道成肉身的意義正是如此:若神在基督裡親自來到我們當中、與悖逆失喪的世界復和,那麼只有藉著祂、惟有藉著祂,我們才能到神那裡。基督救恩的惟一性,其實就是祂神性位格的獨特所在。

說耶穌是通往神的惟一道路,並不意味基督教以外的宗教思想一無是處。非基督徒可能憑良心遵行神律法的某些方面,就是刻在良心上的道路(羅二 14);作為尋道者,也可能在某些問題上表達有效的真理。然而這些並不足以否定聖經的一般教導——全世界非基督徒的良知同時在控告他們,使他們總是需要基督的代贖與饒恕(羅三 23)。我們也可說,基督教以外的宗教,其核心皆是偶像性的,因此不能提供救恩。惟有耶穌是通往神的道路。但耶穌乃是所有人的道路:不論宗教背景如何、有否信仰,只要藉著耶穌,祂的恩典都歡迎每一個人來到父跟前;對這些人,耶穌也要在父的家裡預備住處。

完成父的啟示(7 ~ 11 節)#

耶穌的離去對門徒的第二益處,是完成父的啟示。祂再次呼籲門徒以信心平息憂愁,這信心植根於耶穌一直與他們共享的、父的啟示。耶穌與父同等,因此父透過祂所作的啟示是有效的,而這有效性「從今以後」(7 節)顯著加強。耶穌再度指出祂必須「離去」,惟有如此,「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31 節)。這啟示之所以成就,全因耶穌對父完全的順服,這順服要在「順服以致於死」上得以完全。是耶穌的死使祂完全彰顯父的啟示;不然世人無從說他們真正認識並看見了神(7 節)。尤有甚者,這終極的順服同時是無限之愛與聖潔的行動,因為父所差遣的那一位背負了神受造物的罪孽——因此神的啟示要因耶穌的「離去」而完全,惟有如此,神愛的奇妙與神聖潔的可畏才能真正完全顯露。

腓力流露了門徒仍在暗中摸索的信心:他們渴望真正認識並看見父(8 節)。這祈求顯明歷世歷代人心的渴想——要看見、認識永生神。許久以前摩西在會幕與神交往時就提過:「求祢顯出祢的榮耀給我看」(出三十三 18)。然而在這最後教導的時刻,耶穌面對這要求,看出它指向他們對祂與父關係的無知,深感失望:「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9 ~ 10 節)這話「在修辭上表達了耶穌與父的完全合一」,與「我與父原為一」(十 30)互相輝映,因此「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9 節)。耶穌的一言一行都是父在祂裡面的言行,再無其他方式可以解釋(10 ~ 11 節)。

耶穌在此觸及另一個造成「心裡憂愁」的原因,它困擾著歷世歷代的跟隨者:生命往往看似毫無道理。宇宙浩瀚,看來毫無人情味;自然循環不息,背後顯然無總體規畫;人類歷史一代代延續,內中無明顯意義。在個人生活裡,無法預料的事不請自來、有時相當殘酷,使我們咬牙覆述麥伯夫(Macbeth)的判語:「生命是一個瘋子所講的故事,充滿聲響與忿怒,卻毫無意義。」我們從憂愁的心懷中呼喊,要在自身以外找到話語,再度肯定:生命是有意義的,在冷漠與隨機背後仍有一顆慈愛的心在跳躍。

這段經文正講出這番話。在耶穌的來臨、死亡與復活中,神向我們發出了平安的道(「道」即「話語」)。意義「確實」存在,生命可以有意義。在這位卑微至死服事的人身上,我們認識了神——一位讓我們可以真正信靠、找著平安的神。面對憂愁的焦慮,答案在於有確據的知識,而這知識從耶穌而來。

詩:柴斯特頓(G. K. Chesterton)

我要尋找祂,在宴會中、在市場裡,

結果都是徒勞;

自由不過是枯萎的花朵,

藝術不過是粉飾的面具。

終於我尋見了祂,

在那古舊的山丘上;

於各各他的死蔭中,

三一神默然俯首。

裝備門徒、賜予聖靈(12 ~ 26 節)#

第三個益處是:耶穌的離去將裝備門徒為祂而活、為祂普世的宣教使命服事。這裡耶穌首次提及聖靈(15 ~ 17、25 ~ 26 節)。

先看上下文。耶穌將藉死亡與復活高升到父那裡,這高升將帶來聖靈的事工(十六 7:「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參七 37 ~ 39)。聖靈(二十 22)就是高升之耶穌的生命氣息,使歷代神的子民可得著耶穌的得勝。

稱號考證:paraklētos(保惠師)

耶穌用於聖靈的稱號,希臘文是 paraklētos,其名詞形式只出現在約翰福音這幾章(惟一另一處是約壹二 1)。字義上是「被傳召到身旁(以協助)的人」。在新約以外它帶法律含義(約壹二 1 即此義);在這臨別講論中含義廣泛,正如其動詞形式在新約中被譯為「勉勵」「安慰」「懇求」「鼓勵」。

譯者與解經家提供了多種翻譯:「輔導者」(新國際本)、「幫助者」(現代中文譯本)、「安慰者」(欽定本)、「支持者」(新英文聖經)。最重要的考量是第 16 節:「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聖靈要扮演與耶穌至今所扮演的平行角色,祂是「另一位基督」(路德:alter Christus)。

正如其他答案一樣,這祝福也完全在乎「耶穌的離去」。這一份賜予本身包含起碼六樣具體的賜予。

第一,賜下服事耶穌的能力(12 ~ 14 節)。 第 12 節記載聖靈大能同在的奇妙應許:你們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由於耶穌所作的「事」包括醫治、自然神蹟甚至叫人復活,解釋時不免掙扎。歷史事實是:使徒事工中從未行過比耶穌更偉大的事,故「更大的事」顯非「更偉大的神蹟」。如卡森所指出,關鍵在於把這應許連於「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以及五章 20 節的「更大的事」(那裡指父將向子顯示審判與復活,五 17、24 ~ 26)。劃分舊時代與新時代的,是耶穌復活的得勝;因這事件,門徒得以在國度臨在的新時代中服事。

這新事是國度來臨的後果,指福音要普世傳揚——「在耶路撒冷、猶大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的更廣大宣教。「『更大的事』指更多人悔改;沒有什麼比叫一個靈魂悔改更偉大。」這解釋與「宣教使命」的角度完全一致,而那正是解釋這段最後講論的關鍵。這並不是說教會不該期待復活之主以任何可見方式臨在,卻不鼓勵不健康的情緒化表現,也不鼓勵門徒方面的自傲。總之,在教會中作工的乃是她的元首、主自己;天國的能力只能藉著奉耶穌的名(13 ~ 14 節)所作的信心禱告而獲致,其結果是父因子得榮耀(13 節)。

第二,與主契合的全新親密團契(17 ~ 21 節)。 這是耶穌給那些因祂離去而憂愁之人至深的確據:其實祂並不離開他們!祂要透過聖靈親自來到他們當中——這經歷是一個自我局限於自然規律的世界所無法理解、無法衡量的(17 節)。他們不會成為被遺棄的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18、20 節)。這是史無前例的親密,連晚餐前靠在耶穌胸膛上的「那門徒」也無法作此宣稱。關鍵在於:「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19 節)。「耶穌在復活節再次來到門徒當中,提升與他們的關係到嶄新境界;這只是他們日後事奉的基礎準備。」

第三,使門徒與父聯合(23 節)。 父要與他們同住。分隔創造主與受造物、罪人與聖者的鴻溝,如今得以填補。耶穌離去的成果是:信靠的人要與永生神復和,應驗神久前的宣示:「我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由於耶穌所差來的是內住的聖靈(17 節),祂所說明的乃是:我們貧乏的心懷竟要成為三一神的居所,三位一體的神要在我們生命中建立祂的家。如此偉大的景象、豐富的賜予,實非文字所能表達。

第四,在愛中順服時的支持(21 ~ 24 節)。 門徒與復活之主契合的新生命,將表現於道德生活。愛基督就是順服祂(23 節),順服則是愛的明證(15、21 節)。如此,先知所作有關新約的應許得以應驗——當「律法」藉內住的聖靈寫在門徒心版上時。值得注意:門徒之所以有這份愛的回應(15、21、23 節),全因耶穌已將神向他們顯明(9、10 節)。這正好回應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無助的結論:「你不可能愛神,因為你根本不認識祂。」然而這位隱藏的神已在耶穌裡向我們顯明,而我們也愛祂。

第五,聖靈的指教(26 節)。 祂是真理的聖靈(17 節),其真理是內藏與屬靈的,是世界所不能接受、不能了解的(17 節)。祂要指教「一切的事」,並「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26 節)。這任務對日後歷代基督徒尤為關鍵: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二章 6 ~ 7 節見證了類似的神聖默示。聖靈向初代特殊見證人傳遞特殊的亮光與對耶穌言行的蒐集,確保日後教會擁有這些見證,其結果就是新約聖經。「聖靈這方面的任務不是帶來本質上新穎的啟示,而是完成、充實耶穌自己所帶來的啟示。」

第六,賜下耶穌自己的平安(27 節)。 在論及賜予聖靈之後緊接論及平安,其關聯很自然,新約其他地方亦有支持(羅十四 17;加五 22)。平安(希伯來文 shalom)是內容豐富的詞彙(參二十 19),綜合了彌賽亞時代的各種祝福;耶穌復活後與門徒會面時再度以此問候(二十 19、21)。祂所賜的平安作為聖靈的果子,是獨特、超自然的,有別於世人所賜(27 節)。沒有什麼比平安更為世人追求。羅馬的太平盛世遠近馳名,卻只是藉刀劍贏取維繫的平安,代表了世界所給的平安。然而人心越過這次要表象,企求一種內在的安寧——不是脫離世上的責任與關係,而是在其中孕育並表達出來。「我留下我的平安給你們」:這平安在人與耶穌活潑的個人關係中產生,並因人不斷把生命降服在祂恩典的管治下而深化。聖靈要把這平安賜給憂愁的門徒,也賜給我們。

所有這些奇妙的禮物,都在乎耶穌的離去。在這些賜予的亮光中,神呼召我們(正如呼召當日樓房上的門徒):要信靠耶穌(1 節),驅除焦慮,迎見祂所要我們面對的挑戰。

為耶穌而喜樂#

在結束講論前,耶穌再提供一個不該憂愁的理由。先前祂全然集中於離去帶給門徒的祝福,訴諸他們自身的利益;結束時,祂請他們越過「對自己」的意義,思想這「對祂」的意義何在:「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28 節)。這固然可能表示耶穌與父同在會帶給門徒進一步祝福;但更是說,門徒若愛耶穌,就當為祂高興——祂雖要經過十字架的煎熬而離去,卻會因此重回父的懷裡,享受其親密,回到「未有世界以先,我同祢所有的榮耀」(十七 5)。門徒不應只專注於自己的損失,而當為愛耶穌的緣故,顧念祂將要享受的喜悅(來十二 2)。

關於「父是比我大的」,巴瑞特(Barrett)的評論很有幫助:「聖父乃神性之源,聖子從此源頭而出。聖父是差遣與指揮的神,聖子是奉差遣及順服的神。約翰在此的思想集中於聖子在地上生命中的謙卑,這謙卑如今在祂的受死中達致高峰與終結。」

耶穌就這樣總結了樓房上的第一篇信息:在祂「離去」所要成就之事的亮光中,他們可以信靠祂,因這一切都是「為你們的益處」。耶穌與門徒同在的時間將盡,撒但要前來享用牠表面勝利的時刻(30 節)。然而牠不能對耶穌做什麼,耶穌也不懼怕牠:牠能得著耶穌,乃是為世人的救贖而獲准、是父為彰顯祂的愛而命定的。即使面對地獄的火,耶穌仍是主;只有祂對父的愛,才能與祂對屬祂之人的愛相比。

講論二:「照樣差你」(十五 1 ~十六 33)#

樓房上的第二篇講論,是耶穌在這卷福音書中最後一段主要教導。開頭段落的圖象極吸引人,因而歷世歷代為解經家所鍾愛——正因如此,我們必須警惕,慎防斷章取義、脫離處境。這裡的處境是門徒復活節後所要肩負的宣教使命,這也使所有「樓房上」的教導顯得一致。講論一緩和了門徒的憂慮,為他們理解日後的宣教使命立下基礎,而這正是講論二的中心。講論二中,耶穌做了三件事:

  • 讓門徒(與我們)了解宣教使命的關鍵性,以及有效實踐它的基本原則(十五 1 ~ 17)。
  • 警告門徒這使命所需付的代價(十五 18 ~十六 4)。
  • 指出履行使命時可動用的資源(十六 5 ~ 33)。

宣教使命的關鍵性及其原則(十五 1 ~ 17)#

那未來「門徒的宣教使命」最早在十三章 20 節暗示,具體內容在十七章 18 節及二十章 21 節,其核心地位則可從十四章 31 節看出。陶德指出,在一般希臘文用法上,那片語意為「讓我們去迎見來犯的敵人」,這正是此處境的正確意思:耶穌剛指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們現在就要去與牠交鋒。這是作戰的召命。「神在子民中施恩內住,不是要他們安頓下來、忘記周遭世界的需要,而是召喚他們承擔宣教使命,因為那位內住的主,正是藉雲柱火柱在他們前面行走的主。」

葡萄樹比喻的兩重含義#

第一,葡萄樹是以色列的主要表徵。聖殿入口處有一顆巨大的金黃色葡萄樹;以色列人背叛羅馬時(公元 68 ~ 70 年),錢幣也鑄有葡萄樹標誌;舊約中也有許多貼切的引喻。與「我是真葡萄樹」關係最密切的,可能是詩篇八十篇:它稱以色列為「從埃及挪出」的葡萄樹(八十 8),與「祢為自己所堅固的人子」(八十 17)相提並論。

但這葡萄樹「已經被火焚燒」了(詩八十 16)。以色列長期未能扮演蒙召的角色,沒有成為「外邦人的光」(賽四十九 6),把神的救恩「帶到地極」。「以色列蒙揀選與神應許賜福萬國,是二而一的事」(羅列,H. H. Rowley)。然而以色列喜愛列國的神祇過於進入他們當中作宣教的工,長久從神的計畫中墮落,如今來到谷底——她拒絕彌賽亞、將祂釘十字架、背叛神的王權(十九 15)。儘管如此,計畫並未失誤。如今屹立在以色列與門徒當中的那位重新負起這任務:與那因悖逆而自我毀滅的葡萄樹相比,耶穌是「真葡萄樹」、是順服的子,藉祂的犧牲與其後的事工,以色列古舊的計畫將得實現——祂要臨到萬邦,「地上的萬族都要……得福」(創十二 3)。

第二,含義較少神學意味:葡萄樹是實用性植物,為結果子而存在。湯樸‧威廉描述得有力:「葡萄樹的功用在於付出生命。它的花很小,果子卻豐盛;果子成熟時,這樹頓時顯赫。葡萄被摘下後,整棵樹就被剪掉,只剩樹幹。」這結果子的功用正是耶穌所強調的(2、4 ~ 5、8、16 節)。因此結束這段時要避免把重點單放在我們與主內在的關係上:它真正的重點是透過彌賽亞耶穌及祂的門徒群體,更新以色列的宣教使命。雖然也不乏較「主觀」的陳述(談「愛」與「順服」;10、12、17 節),基本焦點仍牢牢繫於客觀的宣教層面。藉死亡與復活的高升,耶穌確實要離開世界;因此門徒要像耶穌一般被差進入世界,在祂「離去」後繼續這使命。這才是「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5 節)的主要含義。

耶穌也明示結果子的目的——「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8 節)。這與十三章 31 節相連,而那是這些講論的精粹:「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耶穌來世的終極目的就是使父得榮耀(十二 28,十七 4),而這基本上要透過門徒群體有效的服事來實現。「信徒結果子,是子榮耀父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榮耀神就得委身於這使命,不可忽略普世宣教;在此敬拜與佈道合而為一。進一步說,惟有當我們參與使命、成為「結果子的人」時,才顯出自己是真摯的門徒(8 節)。「真正蒙恩的人,從來不會閒懶。」

有效履行使命的祕訣#

第一,父的修剪(2 節)。 作為修剪者,父的任務是雙重的:「修剪葡萄樹的人為確保結果纍纍,要做兩件事;冬天剪掉枯乾萎縮的枝子,春天清除枝子上過剩無用的部分。」這兩個功能的希臘文動詞發音極接近。

第 6 節描述較激烈的行動:「不常在我裡面」的枝子,至終要被扔在火裡。或許耶穌想到了猶大——他曾以枝子身分出現、與人無別,但霜雪的試探一來,就暴露為枯死的枝子,只能被「扔掉」。在每個信徒群體中,大概都有人至終被暴露為死枝。讓我們各人在「恩召和揀選上都堅定不移」(彼後一 10)。父正面的功能則是修剪枝子使結果更多(2 節)。接下來(3 節)提到基督話語清洗、煉淨的功能;祂的話如今記在聖經裡,是神修剪門徒生命的基本工具。當話語在我們裡面作工,我們在生活與見證上就重新變得有吸引力、更真摯。

修剪中,父也使用艱難的處境與熬煉。這些「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來十二 11)。「痛苦的歷練」是靈命長進的基本法則之一;修剪越厲害,其後散發的芬芳與美麗越大。天父往往剪得比我們自己所會選擇的更深;但到收成時,「撒種的和收割的就一同快樂」(四 36)。

第二,常在子裡面(4、5 節)。 耶穌不久前才應許門徒,祂高升後透過聖靈他們將與祂進入奇妙的新關係(十四章);如今祂指出,這關係在結果子上至為基要——「枝子……自己就不能結果子」(4 節)。為神結果子不是人所能成就,而是基督透過我們作成。對比鮮明:離開基督就「不能結果子」,與基督聯合「就多結果子」(5 節)。榮耀神的生命,其特徵必包括持續依賴這位永活的救主、透過聖靈與祂交通、在所有事上順服祂。

這份關係是道德性的(「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裡」)。耶穌帶出一個平行:我們「常在」祂裡面,如祂「常在父裡面」;對祂而言,這關係的特徵是順服,「常在」的條件就在於「順服」。「常在基督裡」不可視為主觀、神祕、內在的狀況;住在主裡的心靈,其特徵不僅、甚至不主要是內在的平靜意識,而是「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二十四 16),就是讓耶穌的話語住在我們裡面(7 節)。

這順服並非可怕、消極的事:「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11 節)。順服基督不艱苦,反是通往釋放的道路,會帶來因基督同在而滿溢的喜樂(彼前一 8)。在葡萄樹比喻中提喜樂很合宜,因如紐畢真所言:「在詩篇裡,『葡萄樹的果子』是一種歡慶,表達神的賜予,叫『人的心懷喜樂』。」但這喜樂仍有道德基礎,是順服與全心服從的喜樂;它與結果子有關,因主的喜樂透過子民的生命活現出來,對非基督徒世界有無比吸引力。

基於這段對福音使命的重視,這方面的應用不可過分強調。這裡的「結果子」基本上指贏取失喪的人,但不盡然如此:以賽亞書五章把同樣圖象用於社會公義(賽五 7),保羅在加拉太書五章 22 節則指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榮耀父的「結果子」,是「修理」與「常在」的結果,至終包括永活之主在子民當中所有的工作、恩典與服事。子在哪裡,那裡的莊稼就熟透,父就得榮耀。

第三,奉耶穌的名禱告(7、16 節)。 這應許範圍特別:「凡你們所願意的」(7 節)、「無論向父求什麼」(16 節)。乍看之下,宣教的主似乎驚人地把使命的責任丟在一旁;然而有一個條件:「你們若常在我裡面」(7 節)。當我們常在基督裡,就與神的計畫協調,心靈渴求神所關注的事,禱告就能「照祂的旨意」成就(約壹五 14)。

禱告對有效完成使命至為重要。可悲的是,許多教會的光景正如雅各書四章 2 節:「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這不是說禱告是護身符,保證事工成功結果,而是要靠不停禱告。耶穌也曾指出確有「無謂的重複」的可能(太六 7);但當我們的心與祂旨意一致、以敞開的心懷分享祂對世界的期盼,這樣的禱告其可能性無可限量。在宣教上,教會要用膝蓋前進。

第四,愛其他門徒(9 ~ 10、12 ~ 17 節)。 另一個使我們有效完成使命的基本因素,是以基督那樣的愛彼此相愛。「只有基督才能吸引別人到基督那裡」,而當祂的子民彼此相愛時,基督就顯在他們中間。這裡再度說明愛的意思:要「像我愛你們一樣」愛對方。值得注意的是這裡動詞用過去式,意味一個完成了的行動——「十字架是如此顯而易見的」。祂的愛透過「為朋友捨命」(13 節)顯明,因此意味著「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當然也為姊妹;約壹三 16)。

沒有任何事比基督為我們捨命更能賦予我們尊嚴、更能向我們顯示愛的實際。我們已不再是僕人,而是朋友(15 節)。這神聖友誼的證據,不僅在祂捨命的十字架,也在祂所啟示的真理:「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15 節)。祂與我們分享真理,就是祂愛我們的明證。「從來沒有人像基督對祂的朋友說出『這就是我的朋友』,如此豐富、豐盛、富足、周到的話。」這與宣教密切相關:當我們烙印著作耶穌朋友的身分,就成為更有效的使者;當我們與人分享福音,能幫助他們擁有作耶穌朋友的豐富榮耀——有什麼比這更能推動我們傳福音呢(14 節)?

為免門徒自負,耶穌提醒他們關於揀選:「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16 節)。他們的地位與關係都出於恩典。這同時帶出宣教最終極的激勵:我們前往,不因配得、裝備、有吸引力、有技巧、有經驗或恰當,而因神選召並差遣了我們。既蒙呼召,祂就會裝備、使用我們作見證。正如以色列人,神的揀選乃為服事的緣故——我們被揀選前去「結果子」。

字義:被「分別出來」(16節)

揀選之後緊接的是被「分別出來」(16 節,和合本作「分派」)。新國際本省略此字,視為「揀選」的複述,這頗為不幸,因這動詞很獨特:它也出現於第 13 節,描述耶穌將生命為我們「分別出來」,又在別處描述人被分別出來在教會中作特別的事奉(徒十三 46 ~ 47;提前一 12)。不必單想到正規的「按立聖職」,但耶穌看來確實想到一個具體場合,藉此神的揀選引致某種認可與順從。在差遣中無可避免會出現考驗的時刻(耶穌接下來即提出警告),而這類「按立」往往幫助我們重獲肯定。

結果子的性質也值得注意:「果子常存」(16 節),這種果子榮耀神。當我們滿足於短暫的「果子」、以此餵養對稱讚的腐敗渴求而不理會是否有長期改變時,教會與信徒生活就明顯世俗化了。有些人突然大發熱心、隨即枯萎,正是人性與差傳經歷的可悲寫照(太十三 20 ~ 21;參約六 66)。真正榮耀神的是「常存的果子」,這也將在來臨的豐收日使聖父與聖子得榮耀。我們應毫不猶豫地為這樣的果子祈求(16 節)。

對宣教事工的敵對(十五 18 ~十六 4)#

現在耶穌把焦點放在門徒進行宣教必須面對的處境——「世界」。世界因悖逆神而拒絕了耶穌;門徒的使命既要繼承耶穌的使命,就可預期世界給予相同的對待。宣教的處境就是敵對。「宣教早晚會引致苦難……每一種宣教都會引致某種程度的十字架……宣教的樣式就是十字架,我們也只能透過十字架來理解它。」耶穌提出至少四方面的敵對。

敵對是無可避免的(18 ~ 25 節)#

耶穌不願門徒落在錯誤的虛榮裡(4 節)。作為正直化身的老師,祂盼望每位門徒明白,在罪惡的世界中披戴耶穌的名需付上什麼代價。這敵對來自三方面。

其一,是門徒全新的本質(19 節)。基督為世界而死、天父仍愛顧世界,但世界依然處於靈性上背叛神的狀態。我們若仍屬世界,它就會「愛」我們,因為世界當然愛屬自己的(19 節);然而我們已被神「從世界中揀選」(19 節),不再屬於反對勢力。我們來自不同的地方、走向不同的地方,因此得不到愛,只得到「恨」(19 節)。

其二,是我們與耶穌的關係(21 節)。作為門徒,我們分享祂的生命,因此世界如何待耶穌,就照樣待我們。祂再引十三章 16 節的原則:「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之前這話指門徒須謙卑、彼此服事,這裡則指要準備好面對逼迫。確有人會降服於耶穌的話,我們也會得到正面回應(20 節);但一般而言結果不會有太大分別。只要與耶穌認同,我們就無法逃避對抗。「神呼召你站到基督那一邊,而在這土地上,風卻往基督的臉上吹。你既與祂在一起,就不能期待得到另一邊的蔭庇或陽光。」我們遇見對抗,不是因為人看不出基督在我們裡面,反而正因他們直覺地看得出來——世界仍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其三,是我們將罪惡暴露出來。耶穌在事工中透過話語(22 節)與作為、包括神蹟(24 節),將罪惡揭露;祂是世界的光,祂一來,黑暗可恥的行徑就顯露(三 19 ~ 20)。作為基督徒,我們也蒙召作「世上的光」(太五 14 ~ 16)。若生活前後一致,我們的「言」與「行」就會與周遭的生活方式起衝突;縱非本意,透過工作場所的原則、對工作的態度、個人倫理、人生目標與價值,我們無可避免地揭露黑暗的敗壞(弗五 11)。我們正直的言詞、拒絕散播謠言、仁慈寬恕的話語,有時會惹來反對,正如我們的主。莎士比亞筆下的埃古(Iago)論及卡西奧(Cassio):「他的生命每天都如此美麗,使我顯得醜陋。」這就離恨惡不遠了。

世界對耶穌與門徒的反應將招來審判:光一出現,黑暗就無所遁形,顯出罪惡的不智與污穢。古往今來惟一完美的愛的生命,卻了結於斷頭臺上——「他們……無可推諉了」(22 節)。約翰之後數十年,安提阿的伊格那丟(Ignatius of Antioch)說:「基督教不在乎其說服力,而在於世界恨惡她時所顯出的真正偉大。」

敵對可能非常可怕(十六 2)#

由於人會以對待耶穌的方式對待祂的門徒,這敵對的形式可能就是殺害。約翰的讀者、第一世紀的基督徒已經歷過:在隨後羅馬帝國的歲月裡,男女甚至小孩被以毛骨悚然的方式獵殺、虐待、鞭打、折磨,成千上萬被屠殺。

為基督殉道並不限於第一世紀。事實上,從任何角度看,殉道者為數最眾的乃是我們現今的時代。據估計,二十世紀至今約有兩千六百萬基督徒為基督的緣故喪命,分布於中國、蘇聯、柬埔寨、莫三比克、安哥拉、埃塞俄比亞、烏干達等地。

面對這事實,住在舒適西方世界、向基督的名宣信的人,當聆聽南斯拉夫福音派領袖庫斯密(Peter Kusmic)的話:「西方福音派的大眾化信仰如此膚淺與自私。它應許很多、要求很少:提供成功、個人快樂、心靈平安、物質豐富,卻鮮少提及悔改、犧牲、捨己、聖潔生活與願意為基督捨命。」每位讀者(連同筆者)都當嚴肅面對:「我是否準備好為基督而死?」這不是理論問題,因為耶穌有權如此詢問,也從未保證不會如此要求。跟隨耶穌並非兒戲。

詩:「為何你沒有傷痕?」——卡美高(Amy Carmichael)

為何你沒有傷痕?

隱藏在你的腳上、身旁或手上?

我在地上聽見他們對你洪亮的頌揚,

我聽見他們高舉你這明亮的晨星,

為何你沒有傷痕?

為何你沒有傷口?

然而我卻被箭所傷,

力盡氣竭,靠在木頭上而逝,

被包圍我的野獸撕裂,狼吞虎嚥,使我失去知覺;

為何你沒有傷口?

沒有傷口?沒有傷痕?

然而,主人如何,僕人也將如何,

跟隨我的腳都要被釘穿透,

但你卻完好無損;

那沒有傷口、沒有傷痕的人,能跟隨我走多遠?

敵對甚至可能出於「可敬」的理由(十六 2)#

反對基督教事工的動機包羅萬象,其中之一是宗教。耶穌特地針對猶太教官方的反對;第一世紀的拉比言論證實祂的看法,例如:「每一個流不敬虔人血的,就是向神獻祭的人。」在約翰寫作的時代,他的讀者若自幼在猶太教養下長大、又信靠基督,將面對被逐出會堂,甚至更壞的遭遇。現今許多人也視逼迫基督徒為正當,如回教正統主義者,動機乃為神的名。可悲的是,本書寫成後的歲月中,許多基督徒(或自命與基督認同的人)竟報復性地逼迫猶太人,且嚴重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

然而要了解其中的原則:反對宣教士的人不盡是卑鄙、揮舞機關槍的逼迫者,外表上可能正派、正直、思想高尚、接受宗教規範——就像第一世紀那來自大數、稱為掃羅的法利賽人。但無論如何,他們依然是基督的仇敵,直到得著神的憐憫,像保羅一樣(提前一 13 ~ 16)。

敵對到頭來仍是可忍受的#

它之所以可忍受,至少有幾個原因。

第一,因為在這一切中,神仍是主。這是第 25 節引用經文的含義:多個世紀前神的道就已預見這敵對,是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這些猶太人所景仰遵從的聖經,早已預告了他們的背棄。

第二,因為在其中我們能經歷「和祂一同受苦」(腓三 10;參 19 節)。「世界對耶穌的朋友那份無法排解的憎恨,乃是這份友誼的真實記號。」當我們經歷逼迫、哪怕只是一點點,就確知基督與我們同在;這事工是祂透過我們作的,為祂受苦至終就成了與祂一同受苦。這正是耶穌在大馬色路上向掃羅所說「你為什麼逼迫我?」(徒九 4)的真正含義。「逼迫基督徒不單是仿傚對耶穌的逼迫,逼迫基督徒其實就是逼迫耶穌。」

這是每一個世代為基督受苦之人的共同見證。伯達仁高(Yosif Bondarenko)為傳揚基督被蘇聯政府囚禁在拉脫維亞的里加(Riga)長達九年。在牢中經歷極低沉的個人危機時,他回憶:「突然間,我在牢房的黑暗中看到一抹曙光,光中有一雙手向我伸來。我看到那是耶穌的雙手。」

第三,因為敵對印證了我們是屬基督的(19 節)。世界對門徒的態度,顯明我們確實「從世界中被揀選」而屬於祂。「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五 11 ~ 12)。

第四,因為聖靈也要與我們同作見證(26 節)。我們在世為耶穌所作的見證並非首先的,聖靈的見證在我們的見證以先(26 節)。這並非背棄基督「你們也要作見證」(27 節)的命令,而是承認聖靈才是這事工中偉大的主要成員,尤其當我們遭遇反對、見證看似不被接納時。聖靈不單在反對中堅定我們,甚至能在逼迫者心中作工,使他們像大數的掃羅般轉向基督;即使我們的見證如司提反那樣看似毫無果效,祂仍成就這工(徒七 54 ~ 58,二十二 20)。

「聖靈不是教會的後備人員。這應許不是給一個在世人眼中有權勢、『成功』的教會,而是給一個分享耶穌之苦難與謙卑的教會——那苦難是在這充滿謊言的世界中為真理盡忠而來的。應許就是:在這苦難與謙卑中,神大能的聖靈會作出祂自己的見證,指出那被釘的耶穌乃是主、是生命的賜予者。」

神為宣教事工所提供的資源(十六 5 ~ 33)#

由於最後幾節的挑戰艱巨,門徒再次極需鼓勵。他們最深的關注仍是耶穌的離去(5 ~ 6 節),而祂提到從世界而來的敵對,更使他們警覺到離去的嚴重性。因此講論結束時,耶穌解釋他們事奉中可得的資源,大致分為兩方面(雖密不可分):聖靈(5 ~ 15 節)與聖子(16 ~ 33 節)。

賜下聖靈(十六 5 ~ 15)#

門徒的任務基本上是「福音使者的工作」——將耶穌的福音傳給世界。在此他們不孤單,聖靈保惠師也會作工,「見證」耶穌(十五 26 ~ 27)。事實上祂才是真正的福音使者,是「神這位福音使者」。耶穌現在解釋聖靈這福音使者的工作,包含三方面:傳講福音(5 ~ 7 節)、勸勉安慰(8 ~ 11 節)、訓練門徒(12 ~ 16 節)。

傳講福音(5 ~ 7 節)。 耶穌責備門徒沒有詢問祂的去處(5 節)。某角度上他們已問過(十三 36),所以只能假設之前的詢問只是草率的,或更可能因焦慮耶穌離開而把這事淡忘了。無論如何,他們必須停止聚焦自己,而注意耶穌的離去對他們有何意義;這樣做就立刻得到激勵,因為祂的離去將使聖靈得以來臨(7 節)。

「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7 節)——這話對明白聖靈的工作至為關鍵。耶穌不是說三一神中的兩位不可同時出現(神的三位一體表示三者一直共存)。關鍵字是「去」:它表達的不是位置的移動,而是屬靈的高升。耶穌將透過死與復活「離去」,進入父同在的榮耀!是這樣的離去使聖靈得以作工。因此聖靈的工作不是空泛地傳遞屬靈能力,而是具體地傳揚福音,並把耶穌藉死與復活得勝進到父右邊這事應用到門徒當中——把神所應許之國度的能力在世界中釋放出來。國度降臨的影響在舊約已清楚說明,如今要透過門徒實現在世界中。因此耶穌離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正如施洗約翰是「差來……為光作見證」(一 6),聖靈也要為耶穌死與復活的好消息作見證、如傳道者般宣揚(14 節)。但與約翰不同的是,聖靈不單指向耶穌,還要把他們帶到耶穌那裡(17 ~ 33 節);不單宣揚將臨的國度,更要親自賜予。聖靈的宣講無與倫比,正如耶穌一樣「話裡有權柄」(路四 32)。

勸勉安慰(8 ~ 11 節)。 這位「傳道者」與眾不同:祂在宣講之餘也賜予,不只留在講台或幕後,而是進到會眾、進到聽者心中作工——此處指不信的會眾(8 ~ 9 節)。祂這位傳道者也是輔導者,把信息個別應用在聽者身上:聖靈「要叫世人為罪……責備自己」(8 節)。「責備」字義是「讓人看見自己的罪,並呼召他悔改」,最佳的形容是「暴露」。三章 20 節最能表達其意味:「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暴露)。」這暴露涉及三方面:罪、義、審判(8 節)。

  • 在「罪」方面,聖靈顯露世人的罪疚,「是因為他們不信我」(9 節;參一 11,三 19,十五 22)。這罪疚是隱藏的、我們所拒絕承認的,甚至寧可把神的兒子釘十字架也不承認。這工作典型地出現在五旬節:「拿撒勒人耶穌……神將祂證明出來,這是你們知道的」,而「眾人……覺得扎心」(徒二 22、37)。罪的根源其實是拒絕恩典,是驕傲自大地以為自己能贖自己的罪。
  • 在「義」方面,聖靈暴露罪疚,「是因我往父那裡去」(10 節)。耶穌的死與復活顯明祂是神的義者。猶太官府曾宣稱處死耶穌是「義」行——「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十一 50),這是「更佳」的安排,能保存國家、聖殿敬拜與神聖律法,甚至是「事奉神的舉動」(2 節)。但聖靈在五旬節暴露這份壓抑的罪疚:「你們把祂殺了,神卻叫祂復活」「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二 23 ~ 24、36),「眾人覺得扎心」。耶穌往父那裡去的旅程,暴露了他們釘祂十字架的罪疚,使他們「義行」的宣稱站不住腳——正如我們一切自以為合理、背叛神的「義行」標準,包括拒絕承認耶穌為義者。
  • 在「審判」方面,聖靈暴露罪疚(11 節),「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猶太人讓耶穌經過法律審訊好將審判加諸祂;聖靈卻顯示,在十字架上受審判的其實是撒但及與牠一起的兒女與奴隸(八 42 ~ 47)。魔鬼「無法掌控」耶穌(十四 30),藉耶穌完全的順服被「驅趕」出去(十二 31)。如今牠「已被定罪」,預示最後審判中牠終將被「驅趕出去」(啟二十 10)。

因此在五旬節,那些提出控告的人(徒二 23、36)如今控告自己(二 37),無助地求問:「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十字架對他們如同對魔鬼,是審判的關鍵時刻:他們無法站立、無從贖罪,站在審判之下、毫無希望。聖靈帶給他們充滿神恩典的答案——不是他們贏取或尋獲的:「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徒二 38)。「聖靈不是教會裡打點雜務的後備人員,祂乃是那位大能的勸慰者,走在教會之前,引領世人認罪。」

罪、義、審判這三方面,正是充斥於多元社會的倫理概念。相對主義瀰漫的當兒,人們摒棄絕對倫理,各自宣稱有權決定何為罪、何為義、何時審判才恰當。透過聖靈的見證,耶穌向這倫理的自主挑戰,暴露其背後對神的悖逆,以罪的本相、義的真諦、真正的審判向世界挑戰,呼召人心悔改,賜予真生命的救恩。

訓練門徒(12 ~ 16 節)。 這位傳道者也是「門徒訓練者」,參與「跟進」的事工。作為「真理的聖靈」,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13 節)。本質上這是報導性的事工:「祂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耶穌此時不可能把每件他們需知道的事都告訴他們,因他們無法接受;稍後他們就能了,而聖靈將以耶穌的話與他們分享。這應許是向使徒發出的確據,因聖靈要履行特殊任務,使關乎耶穌的真理得以完備,好讓歷代門徒知曉,其結果就是新約聖經。聖靈將展示「將來的事」(13 節),包括「耶穌所有啟示性與救贖性的工作:祂的事工、受死與復活、差遣天國的聖靈,以及末日對生命與審判的高潮」。

針對後來「聖靈透過教會傳統繼續啟示」的宣稱,必須明白:這應許基本上、獨特地只適用於使徒身上。第十四章 26 節與十六章 13 節的「你們」,指的是使徒所獲得的特殊默示,使新約書卷得以寫出,包括約翰福音在內。

至於今天,聖靈作為悔改者的老師,其工作在於引導他們明白並應用聖經中規範性的真理。雖不像光照使徒那般創新,這仍是榮耀大能的「門徒訓練」事工:藉揭示耶穌救恩的偉大豐盛,這事工「要榮耀」耶穌(14 節)。父已將一切交付耶穌(五 19 ~ 20),如今聖靈要與門徒分享這份豐盛(15 節)。

「你們還要見我」(十六 16 ~ 33)#

第二份資源是「賜下祂的兒子」。聖靈工作的高潮,在於藉「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14 節)而使耶穌得榮耀——指祂高升後聖靈與門徒分享關乎耶穌的真理。但耶穌教導他們,這其中還有更偉大的事:聖靈不單分享基督的真理,還要分享基督自己!「你們還要見我」(16 節)。耶穌的離去只是「不多時」的事,將要離去的那位還會再回來!在教會履行使命的所有資源中,這乃是無可比擬的——耶穌要親自臨在我們當中!這使命是祂的,不是我們的;我們並非「為」祂而去,而是「與」祂同去,這是叫人喜樂的事。這段中有三個得喜樂、也是耶穌成為我們宣教資源的理由。

第一,耶穌親自的同在(16 ~ 22 節)。 一位偉大領袖從人間舞台消失時,所剩的只是一堆回憶與紀念品,在哀思中被人保存展示。耶穌這位無比的領袖卻不同——祂並沒有離我們而去!像馬利亞與馬大的哀愁一樣,門徒的悲傷將轉為喜樂,因為耶穌要再回到他們當中。

「你們還要見我」指什麼?

解經家對耶穌「門徒要再見到祂」(16 節)的意義有不同意見;門徒自己也感困擾(17 ~ 19 節)。許多人接受奧古斯丁與加爾文的看法,認為第二個「不多時」(16 節)指教會時期、救贖歷史的現階段,故「你們還要見我」指祂榮耀再來時的可見性。許多較近代的學者則理解為:耶穌應許復活後再回到他們當中。可以肯定的是,前一句「等不多時」(16 節上)只是幾小時,即祂與他們談話到在客西馬尼園最後見祂之間;因此第二句「等不多時」有理由也指一段較短的時間,即兩三天後復活日晚間,門徒要再「見到」原來是復活主的祂。

耶穌以生動的比喻形容門徒當時的感受:婦人生產的苦楚在嬰孩出世後轉為喜樂(21 節)。舊約最明顯的一段是以賽亞書二十六章 16 ~ 21 節,那裡把「等不多時」與期盼死人復活結合在一起。這痛苦轉為奇妙喜樂的轉化,在世界每所醫院的產房、每個嬰兒平安出生的家庭中天天重複,是人類基本的喜樂,惟有忍受過痛苦、經歷其後釋放的人才全面明瞭。耶穌說,這就是門徒復活之後的情形——「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 8)。

由於基督的同在基於祂的復活,而這事件已在歷史中發生、永遠無法塗抹,所以「喜樂也沒有人能從我們身上奪去」(22 節)。天上、地上、地底下任何力量都不能使我們與這位復活之主的愛和同在分離。「你可以將我的生命從我身上奪去,但你永遠無法將基督從我心中挪走。」領受「我要再見到你們」這應許的人,正是耶穌稍後要對之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二十 21)的那些人:享受祂的同在,與奉祂的名出去傳道連在一起。傳道與歡欣在此天衣無縫地結合。那些尋求更深經歷基督同在的人,門路就在這裡——重新委身、奉祂的名服事這世代。祂是差傳的主,要出現在前線,在那裡祂的子民面對並服事這世界的種種創傷。

第二,耶穌無限量的供應(23 ~ 28 節)。 另一個喜樂的原因是禱告蒙應允(24 節)。至今門徒都是直接把需要帶到耶穌跟前,享受祂在父面前代求的鼓勵。當耶穌「離去」後,他們與父的整個關係將改變:藉著祂的死與復活,祂要除掉罪的攔阻,建立一種新關係,使他們可以滿有把握地直接透過祂求告父(23 節)。基於耶穌的名——即信靠中依賴祂的犧牲遮蓋自己的不配、並誠懇委身於尋求使祂得榮耀的事——他們就有把握:「你們若向父求什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23 節)。

奉主名的禱告蒙應允也是無上喜樂的源頭,因它確定父是愛我們的(27 節)。加爾文適切地說:「每當我們提出祂聖子的名,我們就贏取神的心。」這也證明耶穌確實在死亡與復活中得勝,如今是高升的主、坐在父的右邊。

基督徒常把禱告局限於空泛的一般事物,以致無法確定父是否具體回應;或具體提出自我中心的要求,加上「奉主名」的標籤,顯示根本不明白這片語的意義。

叫我們得激勵的是,這偉大的應許最初竟是向一群普通、會犯錯、甚至很快要離棄主的門徒所說的。我們可以像他們一樣,奉耶穌的名具體向父祈求,體會祂應許的喜樂。要注意耶穌在此嘉許的禱告模式是透過子向父祈求;所有基督徒的禱告都應藉著耶穌基督。加上「奉耶穌的名」不是迂腐的規條,而指向一切祈求的惟一基礎:耶穌在地上的犧牲與在天上的代求。我們永遠只能透過耶穌靠近「屬天的施恩寶座」;加爾文甚至宣稱,越過基督的禱告就是「褻瀆神的名」。新約並不排除直接向聖子禱告(參林後十二 8),但這只是例外;早期基督徒習慣上都是「在父面前屈膝」(弗三 14 ~ 15)。我們須提防在崇拜與禱告中過度把教導集中於基督身上——這做法缺乏聖經支持,往往引起經歷上的不平衡。

第三,耶穌得勝的位分(29 ~ 33 節)。 耶穌以最後一句總結了傳予門徒的信息(28 節):「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這話簡單直截、引人注目,門徒興高采烈地回應:「如今祢是明說……現在我們曉得祢凡事都知道……因此我們信祢是從神出來的」(29 ~ 30 節)。他們的熱誠感人,基礎卻不穩。「就像剛入伍的年輕士兵,他們還需要學習:穿起制服操演是一回事,在作戰中堅持下去完全是另一回事。」耶穌不容他們掉進自命有把握的危險:「現在你們信嗎?」(31 節)大概是可悲的諷刺。這「信心」很快被風吹散(32 節),如他們將要四散一般。耶穌對他們變節的預言呼應撒迦利亞書十三章 7 節(參可十四 50)——經上的話必須應驗。

然而事情不盡悲觀。祂最後一句充滿得勝的歡愉:「我已經勝了……」(33 節),原因有二。首先是祂的父與祂同在(32 節),帶給祂無比的安慰。耶穌生命與事工的牢固基礎,是三一神那份內在堅定的契合,因道成肉身而得以提升;即使面對前面的幽暗,這契合也不離祂。其次是祂將要得勝:最終的結局不在越來越靠近的惡者手中,也不在將墮入黑暗的悖逆世界手中,而在父神手裡,因此在那作父永恆之子與僕人的手中。藉祂順服以致於死,死亡本身連同一切黑暗與罪惡的悖逆權勢都要一同被擊敗。「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33 節)

「至終,惟有祂能說出這樣的話,勝利全屬於祂。到了最後,那凱歌的內容不是『我們已經得勝』,而是『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的』(啟五 12)。」

祂的門徒也要分享這勝利,而我們藉著恩典也能如此。他們的背道將是可怕而真實的,但這不是最終結局;他們在傳揚耶穌的事工上,將長期艱苦地與邪惡勢力對抗,許多人甚至要躺在殉道者的墳墓中。「在世上你們有苦難」(33 節)。然而透過這一切,他們(與我們)將在主所賜的平安中得勝,因為我們與已在這場戰役中永遠得勝的主聯合(33 節)。但在進入這最終的爭戰之前,耶穌尚要完成一件事工:禱告的神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