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來到整卷福音書中最為浩瀚、也最為苛刻的一段經文,其深度實在深不可測。在這裡,「世人」都隨從了耶穌:希臘人前來尋求祂,具體地表明了這事實(20 ~ 21 節)。有些解經家提出,第 19 與 20 節之間可能已相距數天;按對觀福音記載,這期間耶穌潔淨了聖殿——具體說是潔淨了「外邦人的院子」,兌換銀錢的商人在此擺攤(參路十九 45 ~ 48)。那些希臘人或許正因目睹此事而深受觸動,約翰的記載並未排除這種可能。

這些希臘人代表著第一世紀許多被猶太教吸引、敏銳而深思的非猶太人。相較於希臘與異族宗教的多神論,以色列單純可靠的一神觀顯得充滿吸引力與說服力;在道德層面亦然——猶太教強調人要順從神的律例,以十誡的偉大道德命令為中心,對比備受質疑的希臘神明行為,以及世俗宗教普遍將宗教與道德分割的傾向,無疑更勝一籌。這些希臘人很可能不確定耶穌對外邦人的態度,因此透過腓力來接觸祂(21 節)。他們挑選腓力是可以理解的:腓力有加利利的根源,也很可能講希臘話。面對他們的疑問,腓力或許同樣不確定,又或不知從何著手,於是求助於安得烈(參一 44,六 5 ~ 9)。

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十二 23 ~ 29)#

希臘人的求見,在耶穌腦海中就像一根正在爆炸的引信。「時候到了」(23 節)。先前數章一再說「時候還沒有到」,如今「還沒有到」已成過去,「現在」已經來臨。約翰藉著第十二章的中段,帶領我們來到福音書危機的中心,也是耶穌整個使命的終點。

在有關十字架與復活的關鍵點上,沒有其他經文比這裡表達得更清楚:基督教信仰就是復活的信仰。

一些自命正統的基督徒,卻把耶穌的信息與重要性局限於道德教訓,把祂的「國度」貶低為宣講中的倫理法則。他們等於在受難週的開始就為耶穌的事工畫上句號,刪除了復活,並把十字架的意義局限為耶穌捨己之愛的傑出典範而已。更叫人驚訝的是,如此不合聖經、錯謬的基督教版本,今天竟仍在教會圈子中流傳。

這「時候」並不只是時間的某一刻,更是一個具有深刻意義的時刻:「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23 節)。這位被父分別為聖、差來世上的子,祂的食物乃是遵行差祂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如今祂要以順服至死的崇高行動,把最終的榮耀歸與父,父也對應地將榮耀加諸於子。神的「榮耀」(希臘文 doxa)就是祂神聖尊榮的彰顯(參出十六 7 ~ 10),這榮耀正在耶穌的事工上顯現出來(一 14)。因此,「榮耀神」(參十二 28,十三 31 ~ 32)的意思,乃是在與祂交往中,將祂作為神所當得的尊崇歸給祂;「得榮耀」其實就是得到尊崇。當這字眼用在耶穌身上時(23 節),它意味著耶穌放棄了任何獨自擁有的榮耀(參五 41,七 18)。惟有當祂全然順服、熱衷於在自己身上使父得榮耀時(十三 31),祂才獲得自己的尊崇。藉著自我的隱藏,祂得以將榮耀歸給父;就像一扇窗、一面鏡,使父的榮耀得以彰顯、聚焦。

耶穌的榮耀乃是透過祂的死而獲致的。祂猶如一粒麥子,必須掉在地上死去,才能在父的計畫中產生果效(24 節)。這份榮耀不源自猶太人的宗教熱誠,也不源自希臘人的哲思好奇——這些都無法引領人來到神和祂的榮耀裡;神的榮耀乃是藉著崇高的自我犧牲而彰顯,神的國度也因此能臨到世界。

受死與復活不可被分割為「加略山的失敗」與「後來糾正過來的得勝復活」。兩者一起構成一件不可分割的事件,耶穌藉此成就神的榮耀。神的榮耀固然也在復活上顯出(十三 31 ~ 32,十七 1、5),但神其實是因十字架本身而得榮耀的。十字架乃是寶座——這被釘十架的,正是君王!

延伸:今日的「猶太人」與「希臘人」

保羅後來發現,十字架這基督教福音最深邃的真理,竟「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一 23)。今天仍是如此。許多「猶太人」仍企圖透過宗教敬虔與道德努力,達致人類和諧大同的國度,對尚未重生的人性潛能充滿把握,期待一個超越強權對立、結合各大宗教傳統的「普世新秩序」即將實現。「希臘人」也仍在我們當中:人類的智慧自命無需神的啟示,便能定奪一切終極問題,並使自然力臣服,以建造一個繁榮和平的新世界。對這兩種人而言,十字架仍然令人費解、充滿矛盾;要相信惟有透過那沾滿血跡的刑具才能找到存在的意義,今天仍被廣泛斥為狹窄、怪異、天真、褊狹。世人仍須作出選擇,而耶穌依然指示我們:通往榮耀的,是十字架的窄路,這也是惟一的道路。

延伸:以賽亞筆下受苦卻被高舉的僕人

得榮耀與被釘十架二合為一的真理,也出現在第 31 ~ 32 節「被舉起來」這刻意模糊的概念中。在這革命性的理解背後,隱約可見以賽亞書五十二章 13 節對「主的僕人」的描述。這僕人為神的百姓受苦如此之深,以致「他的面貌比別人憔悴,他的形容比世人枯槁」(五十二 14);然而祂同時也是「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五十二 13)的那一位。

倘若得榮耀與被釘十架的一致性是正確的,成熟的基督徒就不應像現代基督教信仰與崇拜的傾向那樣,幾乎把焦點全放在復活、升天的基督與賜生命的聖靈身上。教會今天並未忽略十字架,但其基本重點顯然不在這上面。約翰的信息迫使我們重新思想這件事。

透過受死才能獲致神的榮耀,這真理不單對救主如是,對門徒也一樣(25 ~ 26 節),並可應用在兩個層面:救恩與服事。

  • 救恩:要得著永生——即人子這埋在地裡的種子所結的收成——我們必須「恨惡」這世界的生命(25 節)。這動詞十分強烈,引申自一句以最極端事例表達對比的希伯來諺語。耶穌並非鼓吹避世,但祂挑戰的力度不容淡化:信靠耶穌,涉及與這將要過去的世界秩序的甜言蜜語決裂;以耶穌為主為王,意味著不再追隨這世界的主與王。正如施洗約翰,耶穌坦白告訴我們,人若不從罪中悔改——尤其是過分抬舉這世界及其所嘉許的罪(參 43 節)——就不可能得救。反向選擇的後果極其嚴重:要保守生命,至終將永遠喪掉(25 節)。然而補償無可比擬:「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26 節)——有耶穌同在的保證,以及今生來世都得父神尊重的應許。父要認可門徒的自我犧牲,正如完全認可耶穌的自我犧牲一樣。
  • 服事:這「藉死而得生」也是「神國的定律」。要結果子就得付上昂貴代價,我們要藉著死才能成為賜生命的人。保羅指出:「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 11 ~ 12)透過內裡的掙扎、艱苦的環境、敵對者的反對,以及與神所容許的軟弱角力,我們學習「天天冒死」(林前十五 31)的功課。麥子必須死掉,才能有收成。
詩歌:馬特遜(George Matheson)

啊!那使我抬頭仰望的十架,

我怎敢要求離祢而去:

我將生命的榮耀埋於塵土中,讓之死去,

那塊土地就遍地開花,

綻放出永不止息的生命花朵。

當耶穌體會到苦難即將來臨,祂的心激盪不已:「我現在心裡憂愁」(27 節)。這裡用了一個表達震驚、激動、甚至退縮的強烈動詞,使我們想起希伯來書五章 7 節耶穌「大聲哀哭,流淚禱告」,以及客西馬尼園更具體的描述:「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二十二 44)。第 27 節「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的希臘文,完全可譯為一項直接懇求:「父啊,(請)救我脫離這時候」——若是如此,它與客西馬尼園禱告的平行意味更加強烈。在面對逼近之死亡恐怖的處境中,我們便能理解耶穌為何禱告要逃避那等待著祂之苦難的「洗禮」(路十二 50)。這禱告若蒙應允,後果不堪設想:神整個救恩計畫將付諸東流,聖子的任務無法完成,這世界的王仍未受審判,被遺棄的罪人只能永遠承受其罪相應的痛苦。

約翰沒有記述「客西馬尼園的苦楚」,從某個角度說也沒有必要——這裡已說得相當清楚;或者該說,這裡甚麼也沒說,因為其深刻程度已超越一切記述與想像。若與蘇格拉底相比:後者在雅典因教導而面對死亡,喝下毒藥前仍歡樂地與朋友交談;而耶穌面對死亡時卻十分激動、退縮。為甚麼?

按聖經世界觀,我們不僅僅是人類,更是神手中的受造物,按祂形象而造,是祂保守眷顧與救贖慈愛的對象,因此絕對是有價值的。我們的死亡也因此異常重要。因為我們受造是要活到永遠的,死亡乃是「不自然的」,是僭奪者,搶掠神的創造,在主的美好園子裡播下壞種。然而神並未將死亡排除在我們之外,因為死亡是「罪的工價」,是神對我們背叛的審判,向我們宣告生命中沒有任何事物配得存留到永遠。它是「被顯示出來的罪疚」(拉納,Karl Rahner),是「罪的聖物」(鄧尼,James Denney)。神以審判官的面目出現在我們的死亡中——正是這因素,讓我們明白耶穌為何在面對死亡時於恐懼中退縮。祂要在死亡中取代那些因祂得生命之人的位置,以他們死亡的樣式經歷死亡,為要永遠釋放他們脫離死亡。

按客西馬尼園所用的可怕圖象(參十八 11),耶穌必須把父給祂的「那杯喝掉」。這是舊約常用的圖象,這杯乃是神的震怒——耶穌才顯得如此懼怕!因為在祂的死亡中,祂不單要面對人類有限的事實、使命的結束、敵人對失敗者之死的嘲笑,以及被釘十架那肉身與精神上的可怕痛苦,更要面對父神自己。祂與父在永恆中從未分開,如今所面對的卻不是永恆之愛的溫柔擁抱,而是父聖潔公義之忿怒所帶來的驚駭。祂必須成為神拒絕的對象,承受永生神對罪惡那份難以寬恕的憎惡。祂因此「心裡憂愁」(27 節)——的確有足夠理由如此。

即使耶穌因眼前十架的驚駭而開始恐懼,祂卻再度感受到自己所背負之神聖計畫的動力,正是這計畫引致現今的危機時刻。「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27 節),這與客西馬尼園「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二十六 39)互相輝映。這裡的真理遠超我們有限的想像力,因為在各各他的邊緣,神竟與神角力。福音雖簡單,卻不膚淺;雖是免費的,卻不廉價。

當耶穌在那可怕時刻中驚惶、困於厄運,這時卻從祂心靈深處湧出一份熱切呼求:「父啊,願祢榮耀祢的名!」(28 節)這呼求赤裸地呈現了祂生命的終極情懷,與祂教導門徒禱告的起首句一致:「父啊,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卜朗(Raymond Brown)甚至認為,「主禱文前面三個祈求乃是同義的」——神的名被尊為聖、祂的國度來臨、祂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所指的都是神的榮耀得彰顯。沒有禱告比這更偉大,事實上也不可能再有其他禱告,因為我們一切其他禱告之所以恰當、之所以能成就,皆因它們都是為提升並擴展父神的榮耀。

這禱告立刻獲得從天而來的回應:「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28 節)。父神的信息有兩方面:確定父悅納了子的事工,已透過子的順服與使命得著榮耀;並進一步應許,在子順服以致於死這件事上,計畫將再度成就,父神也要再度得榮耀。這顯出父神心中堅決要成就的事——透過耶穌的使命,確立自己主宰的身分。

這可聽見的回應,對周圍群眾是一個見證(30 節),雖然許多人並不明白其意義(29 節)。對耶穌而言清晰不過,但對那些與父神心意不相通的人,這只是一個雜音而已。

人子被舉起來與世界受審判(十二 30 ~ 36)#

耶穌以解釋十字架的意義來結束這一系列講論(30 ~ 32 節)。祂的死亡將成就四件事。

  1. 審判這世界(31 節)。其一,顯露人類的罪惡:神差遣人子作為祂的全權代表來到世上,拒絕人子就是拒絕神自己;在人子被殺害一事上,罪惡以最可怕的形式呈現出來。神出於愛差遣愛子,世界卻在悖逆中將祂掛在木頭上處死,罪證確鑿。於是十字架成了這世界的審判,也使我們每一個人落在審判之中。其二,在神奇妙神聖的大愛中,聖子來臨不只是父的全權代表,更是神悖逆子民的代表:在十字架上,祂不單顯露出必須受審的罪疚,更作為替代罪人的代罪者,為我們背負了審判。
  2. 把這世界的王「趕出去」(31 節)。各各他在無知旁觀者看來似是撒但最徹底的勝利,事實上卻是牠最徹底的失敗。在十字架上,撒但被驅趕出去,因為耶穌作為人已全面徹底順服了神的旨意,藉此粉碎了那惡者自人墮落以來用以捆綁亞當後裔的罪疚與咒詛鎖鏈。摧毀魔鬼權勢的,正是基督的聖潔,而這聖潔在十字架上達到高峰。
  3. 使祂被舉起來(32 節)。動詞「被舉起」意義含糊:可指釘十架時「被舉起來」(如 33 節立刻明言的),也可指在高升中「被舉起來」,兩義吊詭地並存。因為在十字架上被舉起,其實就是那作王者被高舉:十字架乃是寶座,被釘乃是加冕,祂在木頭上執掌王權。「祂得榮耀不是為了補償祂的被釘,其榮耀其實內蘊在祂的被釘。」
  4. 「要吸引萬人來歸我」(32 節)。這話所指的,大概不只是身軀被高舉、遠處旁觀者得以看見那被釘的人,更是被釘者雙手張開的姿勢,藉此以沉痛的心懷抱這個世界。當撒瑪利亞人相信耶穌是「救世主」(四 42)、耶穌預告要把「另外的羊」帶進羊圈(十 16)、希臘人前來尋問耶穌(十二 21)並成為「都隨從祂」(十二 19)之「世人」的初熟果子,那普世成熟莊稼的應許就已賜下;而它之所以能實現,皆因「人子被舉起來」。這收成將是龐大的,從各國收割而來;只是麥子必須先掉在地裡死去,才能「結出許多子粒來」,那就是歷世歷代各國中頭生者的教會。
延伸:撒但的敗亡與「被釘的彌賽亞」之問

大多數解經家都注意到約翰另一作品啟示錄第十二章的圖象:撒但「被摔下去了」(啟十二 10),弟兄們得勝皆「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約翰並未忽略「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 19);然而十字架已擊倒撒但,「牠的死期已經記載下來了」(路德),罪惡所受的創傷乃是致命的。這世上的國度至終要成為我們的神和祂基督的國度(啟十一 15)。在今生與來世之間,教會永不可忘記這得勝的宣告:耶穌是王。

這奇異的教導要求群眾回應,但回應顯然非常稀少——他們只提出另一個問題(34 節),雖然這問題相當深邃:舊約教導彌賽亞是永存的,那麼耶穌若要「被舉起來」,又怎能是彌賽亞?說得更簡單些:他們怎能相信一位被釘的彌賽亞?

要調和耶穌的宣稱與祂的十字架,困難確實存在,不單對當時聽眾如此,對日後約翰第一世紀的讀者亦然。許多猶太人雖因其他緣故被耶穌吸引,卻掙扎於:為何祂被同胞棄絕?為何以羞辱方式死於外邦人之手?耶穌沒有直接回應,但事實上祂已回應了:祂帶來的國度「是」永恆的,所賜的生命「是」永生。然而為賜下這生命,祂必須面對這世界的王,藉著人子最終完全的順服,粉碎牠對人心的奴役。歷世歷代的罪疚不能被輕易丟在一旁,必須被顯露、受審判;人子必須受死,才能帶來永遠的統治。因此耶穌不再重複祂與永恆者的獨特關係,而以宣稱與邀請最後一次向他們發出挑戰:祂是那來到世界的光(35 節),仍與他們同在,只要他們願意信靠,便會成為光明之子(36 節)。只是這機會即將消逝,因為「還有不多的時候」了(35 節)。後果極其嚴重:若不來就光,黑暗將臨到他們,到時就不知往哪裡去了(35 節)。

如約翰所記,耶穌公開的事工就以這些嚴肅的選擇作結。本章結束前,約翰還會記述另一段談話,但內容基本上只是一般性勸勉。我們主這最後的話,是一份極其嚴肅的警告:拒絕來到祂那裡,就意味著永遠與真光隔離。

耶穌這番勸勉所蘊含的緊迫性,今天教會可以好好學習。過去福音派講台常傳講地獄的可怕境況,這些日子已一去不返,這也不全然值得惋惜——尋求救恩的基本動機,肯定不該是對地獄之火的懼怕;況且這類信息常使得救的人自以為平安穩妥,對活出「得救生命」的深邃道德意義無動於衷。我們不會讓時光倒流,但耶穌在此敲響的警鐘對我們永遠適切:轉離神的真光,意義極其可怕。我們應當以一切叫神得榮耀的方式帶人歸向救恩,全心見證基督為罪人贏得的整全救贖,以及投靠祂憐憫之人所享的無比喜樂;但也不敢忘記警告人:這位救贖主也是審判官,沒有悔改的罪乃是要受咒詛的罪,「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 31)當人還有機會時,我們就當宣講、懇切勸勉,正如救主所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免得黑暗臨到你們;……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35 ~ 36 節)

耶穌的公開事工總結(十二 37 ~ 50)#

第 37 ~ 50 節是約翰對耶穌公開事工的摘要性總結。從十三章 1 節起,耶穌不再是傳講救恩好消息的公眾講員,也不再是藉國度記號顯出神榮耀的啟示者;祂成為門徒的老師(十三~十六章)、在父面前的代禱者(十七章),以及神的羔羊,就是為世人之罪而被釘與復活的那位(十八~二十一章)。在此約翰特地做兩件事:指出猶太人的不信(37 ~ 43 節),並摘要闡述那些猶太人與歷世不信者所拒絕的信息(44 ~ 50 節)。

猶太人——尤其宗教領袖——的不信,一直是整卷福音書的次要主題。證據顯示,往後數十年這仍是重大課題,因為對許多與約翰同期的人而言,這是他們接受耶穌為彌賽亞的最大絆腳石之一。約翰已指出,他們拒絕耶穌乃因不願「來就光,恐怕他〔們〕的行為受責備」(三 20);如今他進一步加上兩個原因。

第一,耶穌被拒,乃因這是神的旨意。 這聽來像極端的預定論,但約翰隨即在某些方面作了修訂。約翰的重點(也是神的重點,因約翰乃在聖靈特殊默示下寫作)在於:即使一個人不信,他仍無法逃避神那包羅萬有的計畫。這事「如何」發生,我們無從知曉;但這事「確實」發生,約翰毫不猶豫地肯定,我們也當如此。

約翰引用兩段舊約經文為證:以賽亞書六章 10 節與五十三章 1 節。後者作為第 31 節的後續尤其恰當,因它出自僕人篇章,將受苦者描述為「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賽五十二 13);前者則指向神如何呼召先知去傳揚祂的話,即使結果是使百姓的心剛硬、抗拒祂的信息。這段經文也在對觀福音中被引用,表達耶穌的聽眾無法明白天國的比喻(可四 12);保羅也在羅馬書九至十一章引用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1 節等經文,解說同一課題——猶太人的不信。

以賽亞的蒙召確含一點諷刺:他的事工看似徒勞,似乎只在印證百姓走向審判的悲哀。但約翰使用這段經文的意義仍非常清楚:當百姓回應神的要求時,神並未置身事外——正如祂以恩典扶持信祂之人的信心,祂也公正地對待選擇不信之人的悖逆。這並不排除人的責任,正如約翰在整卷書中一再挑戰人來信靠耶穌,而耶穌在 44 ~ 50 節更力邀人來相信,就是明證。此外,如同以賽亞時代仍有相信的餘民,他們當中也有,甚至包括一些猶太領袖(42 節)。最後,神會使用他們的拒絕來成就救恩計畫(二十 30)。既然以賽亞「看見祂的榮耀,就指著祂說這話」(41 節),以色列拒絕耶穌一事舊約早已預言,因此並不在神永恆計畫之外。

延伸:以賽亞「看見祂的榮耀」(41節)

這句話引起一些討論。一說是指以賽亞預言了耶穌的事工,就在這意義上「看見」與「談論」祂。另一說是約翰念及道成肉身之前的基督(參保羅在林前十 4 類似的說法),這可能與以賽亞書六章 1 ~ 2 節所載的神聖榮耀有關,或與祭壇上預表的祭牲有關,因為先知是藉此得潔淨的(賽六 6 ~ 7)。這位奉差遣者並不局限於地上的事工:祂是永恆的,所顯的榮耀乃是「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的榮耀(一 18),也就是祂與父在「未有世界以先」(十七 5)就已共享的榮耀。

猶太人的不信並未包括所有人,即使在統治階層也是如此(42 節)。約翰在此無疑想到尼哥底母,很可能也包括亞利馬太的約瑟——這人不久就以「門徒」身分出現(十九 38)。顯然還有其他人,只是較不願表態;因著恐懼,他們的信心一直沉睡,最後甚至可能夭折。

第二,耶穌不被接納——尤其在宗教領袖當中——乃因他們很可能因此被趕離會堂,代價太大(42 ~ 43 節)。 正如約翰先前所說(五 44),歸根結底,他們不願承認信耶穌,皆因看重人的讚譽過於神的嘉許。加爾文指出,他們被「金碧輝煌的屬世榮耀」所束縛,以致無法榮耀神。在這方面他們與耶穌截然不同,耶穌前後一致地否決了父神以外的一切榮耀。許多約翰的讀者也面對同樣的選擇,今天亦然:追隨耶穌要付高昂代價;期待主在審判之日承認自己的人,今天就要在世人面前承認祂的名(可八 38)。作一個完全祕密的門徒,根本不可能。

陶德(C. H. Dodd)形容第 44 ~ 50 節為「耶穌宣講的中心內容」。這說法言過其實,但這段經文確實點出了祂信息的許多基本要點:

  • 耶穌乃奉父差遣而來(44 節),並完全順服於祂(49 節)。
  • 耶穌獨特地與父同為一體:看見、聽見祂,就等同看見、聽見父(45、49、50 節)。
  • 耶穌是世界的光;來就祂、信靠祂,就是領受救恩的真光(46、47 下、50 節)。
  • 拒絕耶穌就是選擇「住在黑暗裡」,因而要面對將來的審判(46、48 節)。
  • 這審判要按耶穌所講過的話施行,因為這些其實就是父自己的話(48 下~ 50 節)。
  • 反過來說,聽從耶穌的話將帶來永生(50 節)。

約翰不僅點出內容,也點出耶穌宣講的方式(「說甚麼,講甚麼」,49 節)——那方式很清楚:「耶穌大聲說」(44 節)。同一動詞也用在拉撒路墓前:「〔耶穌〕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十一 43)有時耶穌安靜而抑制(太十二 19 ~ 20),有時則如這裡一樣激動而強烈。除了講話的內容,耶穌在講話的方式上也表明祂是父的僕人。

耶穌在此發出的強烈訴求完全可以理解,因為祂的公開事工已近尾聲。然而對蒙召傳揚福音的工人,這裡的挑戰極其深刻。

省思: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的表白

我希奇我怎可以輕忽與冷漠地傳揚福音,我怎能任由人活在罪中,而我卻不去到他們當中,力邀他們為主的緣故而悔改;不管他們的反應如何,也不管這將會帶給我甚麼痛苦與困難。我極少離開講壇而沒有受到自己良心的責備,因為我沒有更加認真與熱切。我的良心控訴我:「難道你不應該為這樣的百姓哀哭,你的眼淚不該穿插在你的言詞間?難道你不應該大聲疾呼,指出他們的過犯,並懇切哀求他們作出生死之間的抉擇?」

冷漠的傳道人永遠喚不醒聽者的良心。講道不單是傳遞一個從神而來的信息,更是以一個與信息內容相稱的形態來傳遞它。這信息關乎神的愛火與祂審判的烈火,因此惟有被聖靈之火挑旺的心靈,才能真確地傳講。虛假的感情作用與不真實的戲劇化處理都不能榮耀主,只會叫非信徒更加轉離福音。然而只要我們帶著誠懇的印記,忠實反映神的心懷,便確實能在傳道與每日見證中與聽者的心靈契通。今天神仍在尋找一些酷似祂兒子、能夠「大聲呼喊」的傳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