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這裡,我們對約翰福音的認識已足以提醒自己:不能只把約翰提及的「節期」當作本地文化的資料。不像其他節期有古代的聖經根源,這獨特的節期源於頗為新近的歷史。
公元前一百六十七年,敘利亞皇帝伊比芬尼(Antiochus Epiphanes)致力在整個帝國建立統一的敬拜,在耶路撒冷聖殿中樹立了一座供奉宙斯(Zeus)的邱壇,褻瀆了聖殿。馬喀比(Judas Maccabeaus)英雄式地帶領反抗,至終成功背叛敘利亞,並在公元前一百六十四年十二月重新把聖殿獻上,慶典歷時八天。這就成為一年一度記念革命成功、重獲敬拜自由的歡慶節日。與其他節期不同,猶太人不用上耶路撒冷,可在各人家中慶祝。
這節期在十二月(也就是「冬天」,22 節),在住棚節之後三個月左右,但一般人心目中常把它與住棚節相連——兩者其中一樣具體的相似之處,就是以點燈來慶祝;在修殿節,點燈即慶祝重獲自由之光。
這裡的「冬天」可能帶有象徵意義,正如約翰在其他地方使用「黑暗」一詞(參一 5,十三 30):不信與拒絕的冷風,已開始在猶太宗教領袖當中強烈刮起。當時的氣溫可能也決定了耶穌教導的地點——「所羅門的廊下」四面被拱柱圍住,能擋住冷風;數月後這也是早期基督徒聚會的場地(徒五 12)。
這次造訪是耶穌耶路撒冷事工的最後一個階段。四個月後祂就在逾越節「列隊」進入耶路撒冷。這次對話的記錄相當簡單,與祂面對暴力威嚇的記載一致。耶穌時日無多,祂自己也知道;父所命定的「時候」快要來臨,但在此之前祂必須「完成」父交付的「工作」。在「黑暗的時刻」來臨之前,耶路撒冷必有最後一次機會去懷抱光明。
耶穌與猶太人的爭論圍繞兩個名銜:第 24 ~ 30 節的「彌賽亞」,與第 31 ~ 39 節的「神的兒子」。
彌賽亞(十 24 ~ 30)#
猶太人企圖向耶穌挑戰:「祢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24 節)這句話倒不如譯為「祢要使我們厭煩到幾時呢?」這反映出那些已定意對付耶穌之人的敵意,他們正尋找進一步的理據來控告祂。耶穌在公開場合拒絕明確斷言自己就是彌賽亞(雖然面對個別人士時祂並不緘默,參四 26)。最可能的原因,是這些人把彌賽亞的角色理解為政治性與軍事性的,使祂不可能公開作此宣稱;修殿節及其所勾起的馬喀比英雄回憶,一點沒有減弱這種理解。耶穌自己清楚確定祂就是聖經預告的那位彌賽亞,然而猶太人絲毫沒有想過要認同並接受這樣一位拯救者。耶穌只好再次指引他們去思想祂列舉過的兩方面見證:祂的工作(「神蹟」,25 節)與祂的話語(27 節)。只是他們拒絕了這些見證,「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26 節)。
耶穌再次引用牧人的比喻,這比喻曾在住棚節的第三個講論中出現(1 ~ 18 節)。這使一些解經家假設約翰在此刻意停頓,把修殿節的事加插進去。然而我們沒有理由認定耶穌不可在不同場合使用相同材料、帶出新的應用——古往今來每一位巡迴講員都會如此,從沒有人因此遭排斥。此外,耶穌在這裡提到祂的羊,完全符合祂要帶出關乎猶太人的論點:這些人厭惡祂,乃因他們拒絕了父神透過祂所發的呼召;而他們至終也無法攔阻那些真正屬於彌賽亞的羊群來到牧者跟前跟隨祂。當猶太人與耶穌對立時,他們其實是與神那不可違背、不可破壞的旨意相碰撞。這牧人圖畫也恰當地回應了他們的問題(24 節),因為舊約中彌賽亞的尊貴形像之一,就是大衛——那位以色列人的牧人君王。
在耶穌的回應中(25 ~ 30 節),祂列舉了信靠祂的人所享有的至高特權:
- 他們是「蒙召」的一群:「我的羊聽我的聲音」(27 節)。基督的呼召使他們與祂建立新的關係(「我也認識他們」),並引致新的生活方式(「他們也跟著我」)。信心的明證乃是順服——「只有真正順從的人,才是真正相信的人。」
- 他們是「得賞賜」的一群:他們所領受的賞賜就是「永生」(28 節)。每位相信的人都得著生命,天國的新生命屬於他們。他們不再是這將過去之「世界」的一部分,不再活在惡者的權勢之下,「他們永不滅亡」(28 節),成了永恆的一部分。
- 他們是「穩固」的一群:「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29 節)。基督的子民乃是祂所擁有的,祂親自委身於他們,正如他們向祂委身(儘管這委身往往搖擺不定)。在此父與子一致(30 節):父將羊群賜給子,並在子背後支持祂、看守這羊群。因此敵對與毀壞的勢力所要面對的,乃是父神偉大無限的能力,「祂比萬有都大」。對跟隨耶穌的人而言,沒有任何保障可與之相比。
基督宣告祂的子民「永不滅亡」。他們雖軟弱,但全體都會得救;當中沒有一個會失落、遭撇棄、上不了天堂。他們倘若犯錯,也會被牽引回來;倘若跌倒,也會被扶立起來。他們生命的敵人儘管強而有力,然而救主更為強大;沒有任何力量能從救主手中將他們掠奪而去。
耶穌具體指出猶太領袖拒絕相信祂的理由:「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這理由驅使我們面對神的揀選與人的不信之奧祕。當耶穌論及子的呼召與父的賞賜時,祂並不排除一事實:猶太領袖要為拒絕祂負上責任。然而在他們回應的過程與背後,神也同時在作工——救恩透過人的努力,但同時也是神的旨意。倘若我們發現自己是聽見牧人聲音之羊群中的一分子,這並非因為不信的人是大罪人(我們的心同樣傾向黑暗,也抗拒就光,免得行為被暴露,三 20);惟有藉著神的絕對憐憫,我們才得以位於「信靠」耶穌的行列。不過,正如耶穌蒙揀選是要去服事與犧牲(參賽四十二 1、6 ~ 7),我們蒙揀選同樣如此。領受了祂的恩典就得委身,向全世界分享這信息——蒙揀選的人也是奉差遣的人。
最後需探討「我與父原為一」(30 節)這宣稱。從上下文可見,耶穌在此所指的基本上是一種「運作性的合一」:在子的使命上父與子合一,因此子所呼召並保守的人,也同樣是父神所關注的對象。在早期教會的基督論爭辯中大量引用這句經文,事實上有點張冠李戴。
然而在理解基督的位格上,若忽略這宣告也是錯誤的——行動的合一最終與位格的合一不可分割。當耶穌明說祂與永生神如此密不可分、以致祂的行動就是神透過祂而完成的行動時,這必然道出了神與耶穌之間的特殊關係。如此的宣稱反映的不單是人的意識,根本就是「道成肉身」的意識。施諾肯保(Schnackenburg)指出:「在這些字眼中(『我與父原為一』),我們可窺見耶穌與父神之間的關係及其所蘊含的超然深度。」
神的兒子(十 31 ~ 39)#
無論今天我們對耶穌在第 30 節的宣告持何觀點,對昔日的聽眾而言其含義再清楚不過:「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祂」(31 節)。耶穌便為自己辯護,提醒他們祂行過的許多「偉大的」神蹟,可惜他們並不接受。耶穌的罪狀已非常清楚:「說僭妄的話,又為祢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33 節,希臘原文是「將自己變作神」)。這句話既重要又具諷刺性,因為這正是耶穌「不」應被定罪之處:耶穌並非只是個渴想「成為神」的人、重蹈亞當在伊甸園所犯第一個罪的覆轍;相反,祂放棄了所有屬於自己的宣稱,父委任祂作甚麼祂就作甚麼,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神的榮耀,並沒有強奪與神同等的地位(腓二 6)。
事實上,耶穌乃是呼籲猶太人重新修訂他們對神的認識。他們持守激進、不可妥協的一神觀,這意味著任何宣稱擁有神性的個體,必定是以第二位神的身分與神爭競,所以接下來的控告無可避免就是「僭妄」。但耶穌向他們呈現的是一位擁有內在豐盛的神:這神可以在他們當中以人的方式出現、作「神的兒子」,卻同時沒有廢除或減低祂的尊貴神性。那位曾在西乃山顯現的神,現在以「父的子」的身分「第二度顯現」向他們發出挑戰。神並非一個混淆不清的單一體,而是一位擁有多個位格的三一體。
為對抗僭妄的控告,耶穌訴諸舊約,引用詩篇八十二篇 6 節作辯護(34 節)。(注意:「律法」包括了詩篇在內。)猶太人一直爭辯這段經文中的「神」究竟指誰,至今未息,主要有三個可能對象:以色列的士師、神的天使,或當時詩篇的讀者(即領受神話語的以色列人)。第三個解釋看來最直截了當。耶穌可能是在暗示:既然透過先知領受「神的話語」的讀者,身分都已被提升到尊貴的地位、成為「神的兒子」,那麼祂作為成了肉身的「神的道」,「神的兒子」這稱呼用在祂身上豈不更為恰當!更廣泛而言,若這稱號在舊約時期就適用於一般人,那麼用在祂身上一點也不過分,因為祂乃是那位「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36 節)。
這裡的「分別為聖」值得注意。這動詞的字根表達「聖潔」或「奉獻」的含義。在此,耶穌再度成為以色列節期的成就者:修殿節是為慶賀聖殿重新奉獻、作永生神的聖所;而耶穌乃是父神所奉獻出來的,從亙古就要成為神人相遇之處——透過這聖所、也在這聖所裡,人可以進到神面前敬拜祂。
在這過程中,耶穌也肯定了成文聖經的真實與可靠,這些經文都是「不能廢的」(35 節):「任何時候當聖經清楚地談論某一課題時,我們就不應再存疑問。事情就此定案,毋須再討論。聖經的一點一滴都是真理,必須領受為結論。」
耶穌再度訴諸「祂的行為」,清楚指出父與祂同在、父也在祂裡面(29 節)。然而他們無法容忍這事,結果只好分道揚鑣:他們拿起石頭要打祂,祂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39 節)。祂的時候尚未來到,雖然這時刻將要來臨、而且不久;然而祂永遠不會再以節期的成就者、彌賽亞君王及生命賜予者的姿態出現。從此以後,祂只會以逾越節成就者的姿態出現,被這些人「藐視與拒絕」——正是透過他們的拒絕,祂成了「外邦人的光」(賽五十三 3,四十九 6)。
十 40 ~ 42#
耶穌接下來退到城的東北方,來到施洗約翰展開事工、也為耶穌作見證的地方(40 節)。具體所在地點有所爭議,關鍵在於如何將之連於一章 28 節所說的「伯大尼」(施洗約翰早期事工的據點)。
這地方顯然不是靠近耶路撒冷、耶穌稍後將行第七個神蹟的那個伯大尼。最近一些學者認為這地區可能是指分封王腓力轄區內的巴坦尼亞(Batenea),也就是耶穌開始早期事工之處;其他人則認為是指約旦河外(參下面十一 6 的註釋)。
耶穌在那裡備受歡迎,「信耶穌的人就多了」(42 節)。這無疑使祂更堅定地去迎接那場將臨的最後爭戰。這些人思念施洗約翰,而約翰正是耶穌眾多見證人中最偉大的一位:「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耶穌)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41 節)。
在今天的社會裡,能行神蹟往往被視為得神授權的必要條件。約翰沒有行過神蹟,這事正指出他的生命在其他方面帶來何等的影響——再沒有任何見證比這更偉大。「這人指著耶穌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但願每一位教師、傳道人及見證人,都有同樣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