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息日,另一個神蹟發生了,並立刻成為耶穌與耶路撒冷宗教領袖展開長篇對話的場合。這討論之後,他們就決意要除掉祂(18 節)。事件發生在另一個「節期」,但經文沒有註明是哪一個,想必這節期與所記的神蹟之間沒有特別關聯。考古學家已滿有把握地確認了這個位於耶路撒冷舊城北邊、旁邊有五個廊子的池子。這提供了一個有用的提醒﹕我們現在所處理的是歷史事實,而不是理想化的軼聞或純粹的寓言。
第 3 節下與 4 節的抄本證據不足,因此應予省略(正如新國際本的做法;和合本則以小字列出)。顯然這是由於後來的抄寫員認為,解釋病患聚集在那裡的原因會對讀者有幫助。一些天然泉水流進這池,使它具有類似溫泉的治療功效,這說法完全可信。民間流行的解釋則把功效訴諸天使的到臨,並補充說當池水被攪動時,第一個走進水中的人將獲得醫治(7 節)。
一個經年累月的需要#
經文沒有告訴我們是甚麼驅使耶穌來到這池,甚至沒有交代一個更值得關注的問題﹕在眾多病患當中,是甚麼驅使祂來到這一個病人面前。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人已經經年累月面對這需要﹕他癱瘓、不能走路長達三十八年之久。我們不必認為他整整三十八年都待在那地方,然而那景象十分嚴酷。
在這裡我們面對另一類的需要﹕那些始於許多年前、持續至今、甚至會產生破壞性陰影籠罩我們整個過去的難題。藉著現代心理學的分析,我們今天更能界定這份需要﹕基本上我們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因過去的傷害與錯誤而受損,而對一些人來說,這份陰影特別黑暗強烈,使他們像池邊這人一般,在情緒上與關係上處於癱瘓狀態。
從這角度看,耶穌所問的「你要痊癒麼?」就顯得很有深度。「東方的乞丐往往在得到醫治後,就會失去美好的生活」(芬萊,Finlay)。醫治本身也會帶來後果,尤其當難題已持續多年、整個生活方式都因此固定下來。
所有渴望得醫治的人,都必須面對耶穌發出的這個問題﹕我們是否已準備好面對醫治的後果,包括可能需要悔罪,以及對基督作出重新的委身(14 節)?
這病人對耶穌的回答(7 節)也不特別積極,他基本上是在投訴沒有人在緊要關頭把他放進池中﹕他仍把自己關閉在需要之中,只打算用當時流行的方法得「醫治」。然而耶穌卻在這個不大可愛的人物身上行使祂的醫治能力﹕「起來……走罷」(8 節)。「起來」(egeire)這動詞將再度出現在接下來的對話中﹕耶穌指出,在末日祂的召喚將叫人得生(28 ~ 29 節),而如今這神蹟就把這未來的事實活現出來。針對前述那類需要的本質,這神蹟的信息清楚而極其貼切﹕耶穌能夠滿足那些持續多年的需要。
安息日的衝突#
為了證實病人已真正得醫治,耶穌命令他把褥子拿回家。這舉動使耶穌與當權者產生衝突﹕祂在安息日醫治病人,而搬動床褥被視為違反守安息日的規則。嚴格來說,這行動與成文律法(參出二十 8 ~ 11)並無衝突,因為大家普遍把這律法理解為禁止在安息日執行職業;既然這病人不以搬家為生,就不應被指控進行職業上的「工作」。
然而,法利賽人推崇的口頭傳統把成文律法詳細解釋為一套精心製作的法律制度,明顯擴大了律法的範圍。單就守安息日而言,就有三十九種工作被界定為違規,包括搬動任何東西,除非動機是出於憐憫。
紐畢真的觀察有助於明瞭他們的反應為何如此激烈﹕「遵守安息日這律法看來是猶太教最重要的防禦,保護它免受來自四方八面異教的侵蝕。」
然而在實踐上,律法的字句已逐漸控制了它的精粹﹕外在的認同取代了內心的委身,他們看不見律法的最終目的——規畫一種討神喜悅的生活典範,並見證神揀選以色列是出於恩典——結果律法本身成了最終目的。值得注意的是,當「猶太人」(10 節)與這個本來瘸腿的人對質時,他們對他奇妙的痊癒與日後的健康絲毫不感興趣,也完全沒有開放自己去考慮這醫治所指向的事實﹕耶穌究竟是誰?
恩典臨到不配的人#
這個本來瘸腿的人的限制,反映在他根本不知道是誰醫治了他。從這角度看,他代表我們當中的普羅大眾﹕他們不認識神、不敬拜神,卻每天領受神所賜的福氣——個人的健康與體力、神對大自然規律的維護、人類社會「秩序」帶來的保障、神每天阻止罪惡發揮全面破壞、抑制墮落在人生活上的全面影響,更不用說神因忍耐而延後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了(彼後三 1 ~ 2)。
耶穌再度遇見這人時(這可能離醫治已有一段時間),警告他要在生命中藉悔罪回應神的恩典,否則會面對更糟的命運。這「更加利害」的遭遇最可能指將來最後的大審判(參路十二 4 ~ 5,十三 1 ~ 5)。昔日和今天一樣,疾病與犯罪的關聯在眾人思想中根深蒂固。第九章記載耶穌與一個生來瞎眼的人接觸,在那裡祂再度向這觀念挑戰,否定任何因與果的宇宙性定律﹕犯罪「可能」引致疾病,但某些情形下兩者並不一定相關——然而在這個案中,它們卻是彼此關聯的。
我們無法斷定這人對耶穌是否心存感激,但可以肯定他立刻前去向當權者報告那位使他違反安息日禁令的神祕救命恩人是誰。在這故事中,無論醫治以前或以後,他給人的印象都不怎樣好。
這及時提醒我們﹕身體得醫治並不保證靈性也得醫治;從苦難中被釋放,並不一定帶來更敬虔美好的生活。
這故事也進一步顯示﹕神的賞賜至終是恩典的賞賜,也就是神把恩惠賜給不配得的人。這個本來瘸腿的人並沒有做任何事去「贏得」痊癒,但神並不要求人做甚麼,尤其當神要賜下永生這至高的禮物時。這就是祂恩惠的榮耀﹕祂的恩惠賜給罪人而非聖人,要賜給我們所有的人。
「我父做事直到如今」#
當耶穌被認定違反安息日禁令後,就遭受更激烈的抨擊﹕當權者開始要「逼迫」祂(16 節)並圖謀「殺害」祂(18 節)。這種強硬態度,乃是因耶穌為自己對安息日的「開放」態度辯護時作出了這宣稱﹕「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17 節)這是耶穌在本福音書中公開宣稱祂與「父」之間獨特關係的第一個主要場合。因此對我們而言,這也是一個適當的機會,承認在很多現代基督徒的意識中,「父」的形象已在某種程度上被埋沒了。
導致這種消逝現象的原因,最起碼有三個﹕
- 「父」這字帶有性別觀念,因此那些渴望以較少性別歧視的字眼表達基督教信仰的人士,使用時心存芥蒂。
- 對許多人而言,與父親一起生活的經歷往往很糟糕。這些父親許多是虐待人的、酗酒的、因離婚而離家的,或因酷愛工作或事業要求而沒有在家中出現的。因此與父親有關的聯想並不特別正面或有幫助。
- 很多人雖然持守正統的三位一體神觀,但大部分信仰生活卻被個人對耶穌的強烈經驗以及聖靈內住的工作所塑造,往往發現自己在敬拜與日常生活中忽略了「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彼前一 3)。
這種失去「父親」形象的後果相當嚴重。我們固然要正視性別歧視的問題,也得承認聖經確實記載神的一些女性化質素,然而卻不能一面倒到連聖經啟示的基本分類都丟掉的地步。誠然在某些人的經驗中,「父親」確帶有負面影響,但這不足以構成撇棄這形象的理由,因為神的兒子的經驗與講話都認定了它﹕反過來說,這正是一個理由,促使我們去重新尋回那單純完美的「父親」形象。
人類基本上都渴求一位真正的父親,而我們與那位惟一完美的父親所建立的關係,終於能精確地滿足這方面的需要,因為天下所有為父的都是出於這位父神(弗三 15)。正如本福音書所教導的,我們永遠要以耶穌基督為焦點來認識神,但父與子(與靈)都是神。
在敬拜與生活中忽略這位父神,只會產生一種淡化神的供應護理與主權的基督教,也將缺少對基督徒公民責任的談論與成熟的歷史視野。針對這背景,約翰福音裡有關「父與子」關係的說服性用詞,正好為我們提供了如何做父母的適切榜樣,也及時呼籲我們去恢復這個神所賜的偉大形象。
值得注意的是﹕耶穌這次並沒有像登山寶訓(參太五 21 ~ 48)那次一樣,向拉比把舊約律法字句延伸擴大的做法發出挑戰。在這次衝突中,祂其實可以找到這方面的把柄,卻超越了它而提醒他們﹕神自己超越了安息日律法的字句——神在安息日作工,不斷供應護理這世界,並施恩給有缺乏的人,這方面的真理拉比們整體上也承認。耶穌所要指出的是﹕祂醫治的「工作」雖違反拉比的口頭傳統,卻是憐憫的作為,仿傚神在安息日施恩的作為。
蘊含在這宣告中的,是一種大膽而革命性的自我意識﹕耶穌其實是在宣稱祂擁有一份與父神同等的獨特身分。祂的聽眾當然明白祂話中的意思(18 節),就是這話激發他們下定決心要除掉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