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段經文的高潮,帶出一個偉大的宣告﹕耶穌乃是「救世主」(42 節)。這稱號預示耶穌將來要被外邦人接受(參一 12﹕「凡接待祂的……」)。相對而言,接下來的段落卻讓約翰預先體會那將要來臨的危機﹕猶太人將會拒絕耶穌(參一 11﹕「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這事發生在祂的家鄉加利利(參 44 節),在耶路撒冷就更加如此(五 16)。
這個醫治大臣兒子的故事具有指標性作用,指出真摯信心的本質。它與對觀福音中醫治百夫長僕人的記載有某些表面相似之處,然而分歧相當顯著,清楚是由於不同的場合與事蹟所致。耶穌曾表示,為了避免與施洗約翰產生不必要的爭競(參四 1),祂向北回返加利利(43 節),如今果真如此行了。表面上祂受到熱烈歡迎(45 節)﹕此時的耶穌可說是「土生土長」的加利利人,祂在南方那世故的耶路撒冷城所顯出的影響力,在這些北方自己人當中本應帶來正面影響,尤其他們當中許多人顯然也在同一期間到過那裡過節,見證了祂所行的神蹟(45 節)。
神蹟的經過#
耶穌返回迦拿,就是祂行第一個神蹟的地方,有一個極度苦惱的人前來迎見祂。經文只記這人為「一個大臣」,很可能是希律的官員。他極度擔憂,因為兒子正在二十哩外的迦百農家中病重,此時恐怕已經徘徊在鬼門關外了。那父親很可能已知道耶穌早些時候在迦拿所行的神蹟,相信祂擁有超自然的能力,於是懇求祂到家中以神蹟醫治兒子。乍聽之下,耶穌的回覆顯得出奇唐突﹕「若不看見神蹟奇事,你們總是不信。」(48 節)然而這話也可理解為耶穌對那父親的挑戰﹕要信靠神透過耶穌所施展的神蹟大能。
倘若這話表面帶有斥責成分,那麼祂對母親(二 4)以及敘利腓尼基婦人(可七 27)的回應也是同樣如此。正如那兩個情況一樣,這個表面看來是拒絕的回應,卻激發出更完整、更懇切的請求﹕「先生,求你趁著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49 節)此時不是討論正確信心的時刻,急需的是行動。然而耶穌的行動卻以應許的方式出現﹕「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50 節)這顯然已經足夠,那大臣「信耶穌所說的話」(50 節),直接回家了。
大臣回程可能需要投宿一夜,因此第二天才遇上前來報佳音的僕人,得知兒子確已痊癒(51 節)。當他詢問病癒的時間,便證實那正是耶穌作出應許的同時(52 節)。本於這清楚的醫治神蹟,大臣與全家都信了,想必是相信耶穌就是那應許要來、以色列的彌賽亞(53 節)。因此,這第二個「神蹟」建立在第一個神蹟之上﹕耶穌勝過那些威脅人類生命的個人苦難與大自然力量,藉此彰顯祂的榮耀。
信心的三方面#
這段經文教導了「信心的含義」。約翰先前已指出﹕人若要領受救恩,信心是決定性的;此處他再度強調﹕在耶穌能力的彰顯上,信心乃是必須的(54 節)。耶穌所醫治的那個少年人在故事中從未現身,這顯出信心(就人這方面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就這一點而言,我們的處境與這神蹟相當相似﹕我們從未親自與耶穌會面,但這不能阻止祂滿足我們的需要,反而正好為我們的信心提供運作的空間。
這事蹟也澄清了「信心的本質」。耶穌暴露了單單依賴神蹟奇事那種「信心」的有限。對只在這層面回應的人,祂不會把自己交託給他們(48 節,參二 23)。不錯,許多人就是在這層面開始他們與神的關係﹕「如果祢是垂聽我禱告的,就把我所求的賜給我,為我行這神蹟,那麼我就會相信祢了。」這裡的祈求可能涉及一位終身伴侶、一個事業機遇、解決某些糾紛、解除某個失敗的惡果、或逃避某些凶險的危難。這些所謂的「祈禱」有時竟也得到應允,情況並不如第 48 節給人的印象那般稀少,可見主的恩典何等浩大。
我們絕不應把本於神蹟奇事的信心誤以為真摯的信心,這正是耶穌不鼓勵這種信心的原因。它並沒有尊崇神,因為透過它,神反過來變成服事我們,而不是被我們服事,結果使我們誤以為自己處於主宰祂做事的位置。
神蹟奇事或蒙神蹟應允的禱告,作為信心的起點或許有某些價值,幫助我們認識神是真實的;但除非它們繼續引領我們關注那位它們所指向的基督、關注它們所表徵的基督的榮耀(二 11),否則仍然無用。我們乃是要超越神蹟去尋求那位行神蹟的主。真正的信心表達在聽從祂的命令與相信祂的應許上(50 節)﹕如此我們就不再是主宰我們與神關係的那一位,乃是為祂而活,而不是祂為我們而活,這才是真正「相信」(53 節)。
第三方面是信心的「成長」。在大臣對耶穌的回應中,明顯可見一個進步的過程﹕他開始時尋求「神蹟」(48 節),接下來接受「耶穌所說的話」(50 節),到最後便「相信」耶穌(53 節)。信心具有生命力,涉及成長與發展﹕它固然在高峰時引致至終的委身,卻也同時經歷一段成長過程。或可借用第三章的圖象﹕在關鍵性的出生之前,先有一段孕育時期。耶穌即使在開始時似乎拒絕大臣衷心的懇求,至終卻使他的信心得以成長,這實在叫我們得著激勵。
從另一方面看,這次與耶穌的會面似乎不單叫孩子得醫治,更具有深一層的意義﹕它也使那作父親的得醫治。一旦他的心靈得到醫治,全家也因此蒙受祝福(53 節)。耶穌所期盼的乃是這種終極性的珍寶,而祂也準備好,在我們得著這珍寶的過程中,先讓我們經歷深刻的打擊。「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祢的律例。」(詩一一九 71;參來十二 11)
禱告的功課#
這段經文也教導我們有關「禱告」的功課。這位大臣讓我們看見「迫切禱告」的典範﹕他那份強烈的焦慮,迫使他長途跋涉來到迦拿見耶穌。我們可以與他完全認同,然而一般情況下,我們的禱告卻很少具備這份迫切。在我們的祈求中,雅各所說的「祢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祢去」(創三十二 26),對我們而言相當陌生。
這種熱忱也帶來頑強的堅持,而堅持正是真摯禱告另一方面的特徵。耶穌曾在幾個比喻中教導這課題(參路十一 5 ~ 13,十八 1 ~ 8),歷史中也充滿這樣的例子﹕他們透過堅忍的信心與禱告「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來十一 33)。
這段經文也指出禱告的「實用性」。大臣面臨家庭危機,於是把它帶到耶穌跟前。耶穌並沒有限定我們只可把某些事項帶到祂跟前﹕決定我們祈求內容的原則,乃是全面的愛的原則——「你所關注的事,正是我所關注的事。」「凡事藉著禱告」(腓四 6),這「凡事」包括我們日常生活所有實際的需要與掙扎。
最後,這故事也突出地彰顯了禱告的「能力」,因為大臣的懇求蒙了應允,兒子得到醫治﹕神行使超自然能力,回應這人原先認識十分有限的能力。我們也不應忽略,這次醫治與其他幾個「記號」一樣,是身體上的醫治(參五 8,九 7)。創造主絕對能按祂的喜悅更新祂的創造物。
在所有祈求醫治的禱告中,「按祂的喜悅」這句話至為關鍵。毫無疑問,神「能夠」醫治,端視祂是否要醫治;倘若祂要醫治,如何醫治、何時醫治,都是神的決定。祂的能力真實,祂的旨意是愛,祂的愛是智慧的。
但這裡給我們的鼓勵何等豐富﹕我們所面對的許多問題,都不是單靠人為補救就能解決的,我們需要神的干預。除此以外,沒有任何力量能醫治這時代人心靈上的致命疾病。神並沒有改變,祂的兒子仍是那位醫治的基督,正等待著我們的祈求。
這段經文再次指引我們注視基督自己。這些「記號」的目的是要「彰顯祂的榮耀」(二 11)。在這裡,我們看見祂的恩典絕對充足﹕對遠處的與近處的人,對為自己需要尋求祂的與不是為自己需要尋求祂的人,對身體上有需要的與心靈上有需要的人,對年輕的與年長的人,神的恩典都充足有餘。有了基督,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