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事工並行#
耶穌現在開始在猶大地區進行更廣泛的傳道與教導事工。祂的宣講明顯包括了對人的邀請,回應邀請的人就接受洗禮(22 節)。雖然記載並未指出耶穌在事工後期親自施洗(為使祂的事工與施洗約翰有所區別?參四 1 ~ 3),但祂後來毫無保留地肯定洗禮(太二十八 18 ~ 19)。在這時候施行洗禮,可表達耶穌對施洗約翰預備性事工的肯定——事實上約翰的事工仍在進行(23 節)。而且洗禮更具體而恰當地表達了信靠耶穌所帶來的強烈生命改變,尤其是以全身浸入水中的方式。進一步說,倘若我們對「水與聖靈」(5 節)的解釋正確(即指結三十六 25 ~ 27),那麼水的洗禮就成了進入應許國度新生命的明顯表達。
當這些不同類型的宗教活動一起進行時,彼此間爆發爭執並不為奇。起初爭執只出現在施洗約翰的門徒與某個猶太人之間,後來則轉化為施洗約翰與耶穌之間可能存在的競爭(26 節)。施洗約翰意識到這競爭並不恰當、可能帶來破壞(耶穌也是一樣,參四 3),因而以四種方式化解這情勢。
施洗約翰化解競爭的四種方式#
引用一句名言﹕「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27 節)。在十九章 11 節,耶穌也向彼拉多引用類似的話,指出彼拉多當時為何有權柄處理祂。神主權性的統治,意味著所有當權者皆是按祂的喜悅、為成就祂的目的而獲得權柄。
重申先前的立場(28 節),再次把焦點放在耶穌身上。這種對耶穌獨特與先存性身分的確認,使施洗約翰能再次確定自己的定位﹕他只不過是「奉差遣在祂前面的」僕人。
以婚禮為生動的圖象(29 節),表達他對耶穌的情懷與委身。正如新郎的朋友,他不為自己尋求任何卓越的表現,畢竟這不是他的日子!反過來,他為新郎與所選新婦的結合感到歡欣。將耶穌描繪為新郎,回應了舊約「以色列是神的新婦」的說法,也預示了新約後來「耶穌是教會新郎」的教導;在此背景中以這方式稱呼耶穌,為我們提供了另一個清楚指向祂神性的指標(參可二 18 ~ 20)。
宣告服事神的一個重要原則﹕「祂必興旺,我必衰微」(30 節)。當彌賽亞開始掌握祂國度的統治、新郎開始逐步擁有他的新婦時,耶穌必須前進到舞台中央,施洗約翰則退到一旁。在有關事奉神的口號性經文中,鮮有比這更偉大的。
「只有偉大的人,才能夠喜樂地接受自己的卑微。」當我們面對嫉妒的試探時,以上四點都可以恰如其分地幫助我們。
基督不凡的三方面#
第 31 ~ 36 節看來是福音書作者的進一步評述。他指出施洗約翰所對比的兩種事奉的含義,並更全面解說基督的不凡之處,這份不凡包括三方面。
第一,在於祂的「源頭」。 耶穌是「從天上來的」(31 節),也就是從上面、從神的臨在、從神本身而來。對比之下,施洗約翰是「從地上來的」,是一個人,從人的傳宗接代而來。因此耶穌超越了所有人間的服事者與見證人。
第二,在於祂是「道」(32 ~ 34 節)。由於耶穌是從與神同在的地位被差遣而來,所以「祂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32 節),祂所說的話就是神的話。由於神是真實的、是真理本身的表達,因此那位從神那裡來者的話也同樣真實。為進一步確保這份誠信真實,神的靈也是「沒有限量地」(34 節)賜予了子;這與舊約時期神只按需要間歇性地賜聖靈予見證人與傳道者,成了鮮明對比。
舊約那群人士大概也包括施洗約翰在內。他位列先知之列,是其中最後也最偉大的一個(太十一 11 ~ 14)。這些先知都按各自所領受的傳達神的道;然而耶穌就是神的道,親自來到我們當中。
第三,在於祂所擁有的「資源」(35 節)。耶穌不單領受了聖靈,父所擁有的每一樣事物也都賜予了祂;因為祂是父所愛的子,所以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裡」(35 節)。若我們一直追溯作者的思想脈絡,就會發現﹕施洗約翰必須透過禁食禱告來獲取所需的資源,正如所有傳道人與見證人一樣;對比之下,耶穌隨時可以支取祂所需要的任何東西。
救恩與震怒﹕別無第三條路#
這章記載了耶穌拯救世人的使命何等決定性,而第 36 節作為整章的總結最為恰當。子事工的關鍵在於將救恩帶給世界。耶穌是那位從天上、從神慈愛心懷裡來到世界的,要將救恩賜予每一個相信祂的人。信靠祂的人就得永生,藉著聖靈重生,進入新秩序,領受一份超然、無止境、屬於神國度的生命。相反,那些不肯來到子跟前領受生命、反而拒絕祂及祂救恩的人,則將自己置於最可怕的審判之下。他們將「得不著永生」(36 節,參 3 節),反而要「面對」神的震怒。除此以外,人別無第三個選擇。
這章同時肯定了神的慈愛(16 節)。神的慈愛與神的震怒實在不易連結在一起,要同時體會神這兩方面的完美本性及其相互關係,我們就要來到十字架跟前,這正是約翰稍後要帶我們去的地方。然而在此我們應當注意,聖經一般以何等可畏的嚴肅態度看待神的震怒,耶穌尤其如此。
對耶穌而言,神的震怒不僅是某種非人格化的報應法則,而是一件個人性的事實﹕神要親自對付那些抗拒祂的人。但神的震怒與我們那些突發、往往不受控制的情緒不同——當神發怒時,毫無罪惡或過錯。
潔淨聖殿(二 12 ~ 17)這事件,讓我們稍稍瞥見那位「從天上來」並「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者的義怒(31 ~ 32 節,參啟十九 1 ~ 3 與 6 ~ 16 節有關「羔羊的震怒」)。對於罪惡存在於世上、以及它對神偉大榮耀的輕蔑,神不會永遠被動。倘若連我們對極度殘暴或不公義的事都會流露忿怒,那麼神所感受的豈不更強烈,因為祂比我們更愛那些活在殘暴與不公義之下的人。神是輕慢不得的,「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 31,加六 7 ~ 8)。
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指出,神的忿怒顯明在祂「任憑」人作出罪惡選擇而自食其果(羅一 24、26、28),但這只是那「將要來臨的震怒」的一點點預示。「當以嘴親子,恐怕祂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祂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詩二 12)
我們當趁還有機會時,藉信靠來懷抱這位子,懇求祂施憐憫,將祂永恆國度的新生命賜予我們;也當趁還有機會時,催促其他人以同樣方式回應祂偉大永恆的愛,因為祂的震怒是真實的,而且快要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