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二章的兩件事,澄清了耶穌與以色列宗教傳統的關係:祂把天國的酒帶進猶太教的水中,並作為受苦與復活的主,要重整、更新猶太人的敬拜生活。接下來這段記述祂的第一篇長講論——祂與以色列一位教師對話,澄清祂所引進之國度的不尋常本質。第二章結尾已暴露出單純建基於神蹟的「信心」何等不足(二 22 ~ 23),而尼哥底母正可視為這類膚淺回應者的典型(參他在三 2 開場白中提及的「神蹟」)。解釋本段時,值得記住約翰自陳的寫作目標(二十 31):藉記載這些事件幫助讀者認識耶穌,引領他們對祂產生真摯的信心。

夜訪的尼哥底母#

尼哥底母資歷不錯:他是公會成員、一名法利賽人(因此熱衷於律法與純正宗教,1 節),又是以色列人中備受推崇的先生(10 節)。他夜間造訪(2 節),很可能因日間太忙難以抽身,但這方式也可能帶有偷偷摸摸的成分——耶穌看來並不屬於他樂於為伍的人。他的態度雖帶幾分客套(「拉比」對未經正規途徑取得資歷的耶穌而言已算相當大方的稱呼),卻也透出某種傲慢(「我們知道」一語的含義其實是:「到目前為止,我們就是根據這些來定奪你的事工」)。

不論他真正的用意何在,耶穌的答辯立即把他牽回問題本身,直接暴露出他靈性上的需要:「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此處譯為「重」的希臘文 anōthen 也可解作「從上面」。若取「重」,重點在進入國度之經歷的本質(一種與肉身出生相比擬的特殊經歷);若取「從上面」,重點則在這經歷的來源——它出於屬天源頭,是一份本質上超自然的經歷。

「神的國」也可作「天國」,是福音書所載耶穌教導的中心。「耶穌一直懷抱著神的國這思想,來生活、工作,以及捨命。」約翰則喜用「永生」或「生命」,意義與「神的國」相同,字面上譯出「(將來的)世代的生命」這片語——在那將臨的世代中,神要作以色列與列國的君王。新約另一個相近的字眼是「救恩」。

已開啟卻未圓滿的國度#

作為受過良好教育又敬虔的猶太人,尼哥底母自然認定這國度將在歷史終結時降臨。然而耶穌的信息之所以令這類猶太人極其驚訝,在於一個事實:彌賽亞來臨時,這國度(即永生)雖已被開啟,卻尚未來到高峰。由此產生一段意料之外的「居間期」——國度已被建立(人已確實領受永生),其圓滿實現(人完全擁有永生)卻尚未來臨。這「居間期」橫跨第一世紀約翰的讀者,直到今天所有讀其福音書的人。在這期間,約翰「扮演著傳福音者的角色」,要彰顯耶穌的榮耀,叫讀者在信心中向祂委身(二十 31)——而這委身的意義就是進入國度、接受永生。

耶穌在第 3 節提出的進入神國的條件,對尼哥底母構成更深的震驚。作為正統、虔敬的猶太人,憑種族與割禮,他自然認定自己必有份於那將臨的國度;何況他還是專業的宗教領袖、法利賽人、統治階層的一員。那一晚全城恐怕沒有幾個猶太人,在能否被神接納方面,資歷能與他相比。然而耶穌卻告訴他:他必須「重生」。

水、聖靈與風#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說法(4 節),尼哥底母把它理解為「第二次出生」,作為另一次肉身的出生自然顯得荒誕。耶穌因而提供兩項幫助來澄清:一出於聖經,一出於對風的觀察(5 ~ 7 節)。

前一句話——「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5 節)——在解釋上一直多有爭議。理解的關鍵在於耶穌對尼哥底母竟難以明白這新生概念的驚訝(10 節):耶穌顯然認為,以尼哥底母的學識本應明瞭新生是怎麼回事,因此祂指著尼哥底母所專長的舊約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10 節;希臘原文在「先生」前用了冠詞,可能指他是當時頂尖的神學家)。

舊約中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25 ~ 27 節是指明水、聖靈與出生關係的明顯經文,它指向彌賽亞紀元的新秩序,人將領受得潔淨的新經歷:「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並要領受聖靈——「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因此耶穌其實是告訴尼哥底母:先知所預言潔淨與能力的新日子已經來臨,那長久期待的彌賽亞紀元如今已到——這意味那位君王、那位彌賽亞,就是耶穌自己,現在已經來到。要進入這國度,種族傳統、割禮、殷勤守律法、敬虔的表現、對聖經的認識都不管用;真正管用的是透過個人對耶穌的信心,接受一個從神而來的新屬靈生命(參一 12 ~ 14),因為耶穌就是那從神而來(三 14 ~ 15)、那位「被舉起來」的信心對象。(值得注意,施洗約翰也曾論及一種與聖靈有關的潔淨經歷,參太三 11。)針對尼哥底母在第 2 節那優越的「我們」,耶穌在第 11 節提出祂自己的「我們」:相對於當時拉比片面、搖擺的觀點,耶穌以親身見過「天上的事」的身分,道出關乎神的永活真理,因為祂就是那位「從天降下」的(13 節)。

耶穌第二項輔助是風和它的基本神祕性(8 節)。今天我們對風的起源與本質認識較多,卻仍說不清它究竟怎麼吹。同樣地,重生是從神而生:它超自然、不受人控制、超越人浩瀚的知識;然而正如風一般,儘管神祕,我們仍可親身經歷它的作用。

銅蛇與被舉起來的人子#

接著,耶穌引用舊約一個生動的圖象,邀請尼哥底母親自經歷這屬神國的新生命。(約翰寫作時未用引號,因此我們無法確定耶穌的話在何處結束、約翰的編輯解說又從何處開始。)民數記二十一章 4 ~ 9 節記載以色列人如何逃避蛇災而免於死亡:方法是在信心中仰望摩西在營中所立柱子上的巨大銅蛇。耶穌指出,人子——就是祂自己——也將要「被舉起來」,凡在信心中仰望祂的,都將經歷屬這國度的永恆生命。

「被舉起來」這動詞帶有雙關,同時表達釘十字架與獲得高升。約翰在這卷福音書後面一再運用這種含糊手法。

神愛世人#

第 16 節是整本聖經最為人熟悉、最常被傳講的一節,帶出神的愛,是對福音偉大而動人的摘要。神的愛在道成肉身(一 14 ~ 17)的「恩典」中已隱約提到,也是整個道成肉身事工背後的前提;當這幾章逐步揭示子的榮耀時,約翰在此把這一切追溯到其最終源頭。

「神如此愛」,強調神的愛無可比擬。神在愛中甚至「捨棄」祂「惟一而且是獨生的兒子」(這裡應同時看見道成肉身與被釘十架)。從這份犧牲,我們隱約看見亞伯拉罕「捨棄」以撒的事蹟如同影兒。若愛的深度由所獻的禮物衡量,神的愛便無可比擬,因為祂所獻的竟是祂的摯愛——祂惟一、在永恆中所愛的兒子。祂的愛已來到極點。

真正的信心仰望,是指將基督擺在我們的眼前,並透過祂來觀看神傾倒祂的愛的那份心意。

這節也指出神的愛在範圍上涵蓋全人類。約翰的讀者明白神向以色列所顯的特殊之愛,但神的愛其實永遠無分彼此,涵蓋所有男女與小孩。叫約翰最驚訝的,是這愛的恩典本質——因為它的對象竟是這個「世界」。約翰一貫視這世界為墮落、聯合起來背叛神的;因此當神愛的光輝照射出來,它如此榮耀,正因它所針對的不僅是世界的廣大,更是這個罪惡的世界。

約翰接著描述世界對神藉愛子所賜之愛的回應,呼應一章 12 節:那些接受愛子、信祂名的人,就得著新的、永不止息、超自然的神國生命。然而這生命並非自動可得;人若不信或拒絕祂,結局便嚴重得難以形容(16 節用「滅亡」一詞)。這咒詛並非神所命定的目的;祂真正的目的是在祂兒子裡、藉信心將救恩賜給所有人。

光明與黑暗#

接下來幾節,約翰以「光明」與「黑暗」的鮮明對比,解釋得生命者與滅亡者之間的分別。耶穌好像光一般來到世間(19 節),延續了引言中關於道帶來真光的教導。光的來臨迫使每個人作出選擇(參創一 4)。黑暗早已掌權,在真光來臨以前,世界的需要就已存在;正如前面所指,神的愛之所以奇妙,恰在於它正是針對黑暗而發。以聖經別處的話說:「世人都犯了罪」(羅三 23),而且「罪作王」(羅五 21)。

光的出現因而促發危機。可悲的是,許多人作出叫人驚訝的自我毀滅之舉:拒絕這光,繼續懷抱黑暗而活,這正是「不法的隱意」(帖後二 7)最具體的表現。約翰也解明其背後緣由:墮落的人心痛恨光,因為光暴露了他們的惡行——「凡作惡的……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20 節)。相對地,凡「按真理而活的人」(直譯「行真理的」)願意讓行為被暴露,不是為彰顯自己的義,而是要讓耶穌這真光透過他「行出真理」(21 節)。

這段對比可歸納如下:

  • 所有人在聽聞福音之前,其基本的道德生活都在「黑暗」中。
  • 信徒願意敞開生命「來就光」,讓神檢視。這雖痛苦,卻是得救必經的一步。
  • 由第 14 ~ 16 節可見,「來就光」引致「信靠愛子」以及祂為我們的罪所作的犧牲。
  • 「來就光」之後,信徒活出新生命,表現出新道德的力量。他們那份「公開的祕密」,是真光如今已來臨,成為他們「行真理」之新生命真實而「純粹」的源頭。因此信徒單單靠賴恩典而活,正如靠此得救。
  • 相對地,因拒絕基督這真光,不信的人要面對更深的咒詛——這咒詛已因他們犯罪的生命臨到他們身上。
  • 神的終極目的不是咒詛不信的人,這也非祂所喜悅;他們受咒詛,乃是真光來到世界所帶來嚴肅而負面的後果。

你必須重生#

這段對話在整本聖經中至為重要,因為它極清楚地表達了藉聖靈重生的真理:惟有藉神的靈隱密、大能的作為,人才能經歷救恩。「你必須重生」。這事已隱含在舊約中,新約其他地方也有此教導,並與進入神國、信靠基督、接受永生等救恩圖象一致。藉聖靈重生這真理帶來具體的貢獻:它強調救恩是神超自然的作為,帶來人本性革命性的蛻變。只有神才能施行拯救。

在我們這世代,「宗教」又再普遍流行,一些古代信仰有復甦跡象,新興宗教如新紀元也冒出頭來。對現代人而言,「宗教不能拯救人」難以想像,正如這事實對當日的尼哥底母同樣難以想像。要經歷神的救恩,我們不單需要「獲得亮光,更需要重生得救。這不僅是新看見的問題,而是新生命的問題。」你必須重生。

對從事佈道事工的人而言,這真理意義深遠:成為基督徒永遠是一個神蹟。為基督作見證的人必然成為禱告的人,認真佈道的教會也必然成為禱告的教會——藉禱告祈求神干預,使已死的人重新活過來。救恩屬乎神,無論佈道方法如何先進都無法取代這事實。「為」永活神有效作工的關鍵,是「向」永活神祈求;今天如此,第一世紀亦然。只有神才能施行拯救。

重生使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分別顯得極其強烈:我們只能屬其一——要不已重生,就是死在罪裡;要不已來到真光裡,就是仍在黑暗中;要不已從咒詛中得救,就是仍在咒詛之下。在這些事上沒有中立。我們未必記得自己重生的細節,但這不是基本問題;基本問題是:我們是否時時刻刻活在依靠耶穌基督裡——祂是我們永活的主與救主——並讓屬靈生命在神不斷更新的賞賜中持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