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工正式展開了。前面的引言把我們帶到永恆與神內在生命的高度,如今約翰要描繪這位永恆的道,如何在人間的日常往來中施展祂的工作。整段(一 19 ~ 51)分為兩部分:施洗約翰的見證,以及第一批門徒的蒙召。
施洗約翰的見證(一 19 ~ 34)#
前文已強調過施洗約翰為耶穌所作的見證(參一 6、15),現在要進一步了解。對正統猶太教人士而言,施洗約翰是個棘手的人物,因為他的宗教經歷並非出自官方管道(路一 80)。然而,縱使他的訓練與生活方式不正統,卻有明確跡象顯示神正在他身上作工。
當權者滿腹疑團(一 24)。當時的人相當程度上期盼著那位應許要來的「彌賽亞」即將出現。約翰是否自承為彌賽亞(20 節)?若不是,在這歷史末了的時期、在眾多舊約人物當中,他又如何看待自己的角色?有人期待以利亞會以某種形式出現(瑪四 5),也有人盼望「那像摩西的先知」來臨(21 節,參申十八 15 ~ 18)。約翰對這些身分一一拒絕,反而指出自己乃是「那在曠野中呼喊的聲音」(參賽四十 3),是那位應許要來的彌賽亞的先鋒(23 節)。
約翰以悔改的洗禮預備人迎接彌賽亞,這舉動格外特殊,因為它假設了約翰擁有一份獨立的宗教權柄,何況受洗者中有許多是在會堂與聖殿享有美好名聲的受割禮猶太人(24 ~ 25 節)。法利賽人尤其感受威脅,因為他們一向自居為百姓宗教生活的監護人與律法的倡導者。約翰用以賽亞書第四十章的人物自我定位特別恰當,不只是因為曠野的地點,更因為以賽亞書接著宣告:神的國度將以第二次出埃及的方式來臨。
值得留意的是約翰驚人的謙卑。他清楚知道,自己只是為那要來的彌賽亞預備道路;與彌賽亞的事工相比,自己的事工微不足道(26 節)。經文特別指出,奴僕服侍的極限就是替主人脫鞋,而約翰表明,自己連這樣服侍那要來者都不配。儘管他的傳道產生確鑿果效、贏得廣泛尊重,卻絲毫不受成功影響。
紐畢真論約翰的謙卑
「約翰只不過是一個『人聲』;倘若你想要抓住這聲音背後的人物,並以你自己的行事方式來評估這人物,這將是徒勞無功的。因為根本沒有甚麼東西可以讓你去抓住。講話的人並沒有任何的重要性。他並不是甚麼顯赫人物。你只須單單聆聽那聲音。」
要進一步體會這段經文的震撼,可細查福音書作者用以稱呼耶穌的四個名號。
「彌賽亞」(一 19 ~ 28)#
第一世紀初充滿了對彌賽亞的各式猜測。「彌賽亞」字義是「受膏者」(希臘文 Christos);「受膏」意味在舊約藉膏立委任某人從事特殊事工,表示受膏者得著神的靈的特殊澆灌。耶穌的時代並沒有一種壓倒性的彌賽亞觀:有人認為他帶來和平,有人強調他帶來公義。由於猶大在羅馬統治之下,許多人賦予彌賽亞軍事角色,期待他推翻羅馬枷鎖、使猶太國成為世界之首。有人視他為從神而來的天外訪客,也有人視他為大衛後裔中的人間統治者。
施洗約翰否認自己是彌賽亞,正是藉此見證那位「受膏者」就在他們當中,他們卻不認識祂(26 節)。當耶穌前來受洗,約翰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臨並停留在耶穌身上,便確認祂就是彌賽亞。聖靈的「停留」是重要因素,因為相較之下,聖靈在舊約的降臨基本上是斷續而短暫的。後來安得烈直接稱耶穌為彌賽亞(41 節),拿但業則宣告「你是以色列的王」(49 節),都帶有相類的意義。這名號用在耶穌身上時,指向三件事:
- 權柄:彌賽亞通常是帶著神之治權的王者。以耶穌為君王的主題一再出現在約翰福音裡,直到十字架那令人驚訝的高潮。這稱號挑戰我們正視耶穌的自稱——祂要以王與主的身分管治我們的生命,呼召我們全心降服。
- 能力:聖靈賜給耶穌能力。引言已肯定耶穌是真實的人(14 節),在某意義上是人類的典範;因此祂在事工中確實依靠聖靈的超自然能力,至為重要。我們豈不更需要這種聖靈的膏抹嗎?因為「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 應驗:舊約對彌賽亞的預言使用了一連串圖象。耶穌的彌賽亞身分同時強調舊約聖經的超然權威,並宣告神在人類歷史中的主權。
「神的羔羊」(一 29、36)#
施洗約翰給耶穌這名號,用意是甚麼?有人認為約翰想到的是第一世紀猶太啟示文學中充滿能力的「羔羊戰士」,在啟示錄五章 6 節(參十七 14)被用作主基督的表徵,這與約翰期待彌賽亞扮演審判者(太三 7 ~ 12)相符。然而即使如此,也很難想像約翰使用「羔羊」時完全不含「犧牲」之意。約翰的宣講帶有強烈倫理成分,他呼召人悔改後常安排具道德與靈性意義的禮儀(洗禮);既然那要來者將賜下祂的靈、如火般施行審判,約翰提到彌賽亞來臨時,自然會論及一種更深刻的贖罪觀。這與約翰的一般信息前後呼應。
即使對舊約僅有初步認識,腦海仍會浮現好些圖畫:神為亞伯拉罕所預備的羔羊(創二十二 8、13);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中因神子民的罪被牽往宰殺之地的羔羊;以及最有可能的——出埃及記十二章的逾越節羔羊,因為當約翰繼續揭示十字架的信息時,這逾越節羔羊顯得更為重要。
這羔羊有三個值得注意之處:
- 來歷:祂是神親自為我們預備的(創二十二 7 ~ 8)。我們無法為自己的罪提供任何代贖,這只能是一份禮物。
- 重要性:這羔羊將「除去」世人的罪。如同祭司按手在無辜羔羊頭上,罪孽轉移到牠身上、被釋放到曠野,表示罪已除掉。
- 範圍:「世人罪孽的」——每一樣罪孽都包括在內,毫無例外。再可憎的罪、再可怕的惡毒、一再重複的失敗,沒有甚麼是這位屬天羔羊所不能「除去」的。
多少人在無法承受的罪擔下掙扎,然而神的羔羊基督已全為我們承擔。祂今天對我們說:「小子,你的罪赦了」(可二 5)、「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來十 17)。
詩歌:基督這位屬天的羔羊(華滋 Isaac Watts)
猶太祭壇上的祭牲雖然眾多, 卻不是所有祭牲的血, 皆能使罪疚的心靈得著平安, 或使其污穢得以塗抹。
然而基督那位屬天的羔羊, 竟能除掉我們一切的罪; 其名號比一切祭牲更尊貴, 其寶血比一切更為寶貴。
在信靠中我們歡欣, 咒詛得以除掉; 在歡呼中我們讚美羔羊, 並歌頌其奇妙大愛。
藉聖靈施洗者(一 32 ~ 33)#
約翰既見證耶穌是聖靈所膏抹的彌賽亞,這裡進一步告訴我們一項相關真理:耶穌也將聖靈賜給祂的子民。除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13 節外,新約使用「聖靈的洗」時,皆指約翰對耶穌的這份見證。洗禮是一項開啟性的經歷:對約翰而言,使受洗者開始準備迎接彌賽亞;對新約教會而言,使受洗者開始加入神的教會。因此約翰稱耶穌為「用聖靈施洗的」,意思是:耶穌叫我們藉聖靈領受從神而來的生命,開始進入祂的國度——換言之,祂是使人重生、賜我們「新生命」的那一位(參一 13,三 1 ~ 2)。
這還有第二層含義。約翰的洗禮是公開舉行的,很可能全身浸入水中,對參與者必定是極震撼的經驗。耶穌既是「用聖靈施洗的」,就表明我們將透過祂來經歷神,而神若許可,這經歷也可能同樣震撼。
神的兒子(一 34)#
這名號是父神在耶穌受洗時賜給祂的(太三 17;路三 22),在這卷福音書裡占中心地位。其處境是父神表達對兒子的悅納:「我所喜悅的」(太三 17),三章 34 ~ 35 節也有類似陳述。那領受聖靈的聖子,正是聖父所喜愛的那一位。作為「神的兒子」,耶穌使父神的心喜樂;當我們跟隨祂時,祂也叫我們的心喜樂。
有些解經家採納另一文本「神的揀選」,理由是抄寫者不太可能把原本的「子」改為「揀選」,反較可能把「揀選」改為「子」。雖有此可能,但支持「子」的抄本證據極為充分;抄寫者很可能受耶穌受洗的聯想(登山變像中也宣告了「揀選」,路九 35)影響而誤抄。
現今越來越多人認定,父母與兒女的關係在人格發展中舉足輕重。這卷福音書在此提供了一個從神而來的奇妙典範,說明這種特殊關係的意義所在。
呼召第一批門徒(一 35 ~ 51)#
如同其他福音書,記載施洗約翰的見證後,作者便談到主如何呼召門徒。耶穌仿效當日拉比的模式——學生圍繞老師,這正是「門徒」一詞的意思。然而有一個重要分別:猶太教中是學生自己尋找老師,耶穌卻採取主動去呼召他們。
銜接用的時間片語「次日」可能含有重要性(參一 29、39、43,二 1)。約翰把耶穌的早期事工集中描述為整整一個星期的活動,以加利利迦拿的神蹟為高潮。一旦想到約翰的引言以創世記一章為背景,就不難理解:作者刻意把道成肉身的耶穌之事工,看為重新創造的一個星期,以第一個神蹟彰顯榮耀作為高潮。
這段記載如何與對觀福音調和?我們找不到理由不把約翰所記門徒與耶穌的初遇,放在對觀福音那較重要的相遇「之前」。其實這較早的接觸正好解釋:日後門徒為何能作出對觀福音所載那般堅決的捨棄;否則單看對觀福音,他們似乎沒有機會認真檢視耶穌的身分或衡量這決定的個人影響。
施洗約翰指引門徒去跟從耶穌(35 ~ 36 節),表明他深信彌賽亞的事工將取代自己的事奉(26 ~ 27 節)。值得注意的是,約翰化信念為行動時,其實損及了自己的利益:他失去了忠心能幹的安得烈,而安得烈又是引介彼得的人,約翰與耶穌都看出彼得的巨大潛能(42 節);另一位沒有記名的門徒(很可能就是福音書作者約翰本人)也轉移了效忠對象。然而約翰仍特意鼓勵他們轉去跟從耶穌。
在這裡我們看見一位隨時活出自己所傳信息的傳道人。這正解釋了他為何帶來如此巨大的影響,以及數十年後約翰寫福音書時,施洗約翰為何仍受尊重與記念。當今公眾對基督教領袖的信任正處於低潮,世人極需那些願意用任何方法高舉耶穌、為推展祂國度而放棄個人野心的傳道人。尼采(Nietzsche)對基督徒的挑戰再恰當不過:「向我顯示你確實是蒙救贖的,那我就會相信你的救贖主。」
這段也顯明引言的一個觀點:雖然耶穌在「自己的人」(11 節)當中一般不被接受,但古往今來仍有例外——他們「相信」了耶穌,在祂裡面找到新生命(12 ~ 13 節)。
四名門徒委身於主的記述,都以再次稱呼耶穌為「神的羔羊」(36 節)開始。由於這稱號很可能與獻祭密切相關,約翰乃是提醒讀者:跟隨耶穌的人在起初就必須認定祂是救主。
另一項基本考量,與耶穌在第 38 節對那兩名跟隨者的問題有關:「你們要甚麼?」表面看只是簡單的詢問,意義卻頗深。當我們認真看待耶穌,早晚都要面對同樣的問題:到底我們要從祂那裡得著甚麼?這問題在人生每個階段、每個十字路口,都不厭其煩地挑戰我們,戳破偽裝的假象。
魯益師:涉足宗教時的躊躇
「兒童在玩官兵捉強盜的遊戲時,往往會突然停下來靜聽……大廳那邊是否『真』有腳步聲?同樣地,人們在涉足宗教(『所謂尋找神』)時,往往也會這樣停下腳步來。假如,我們真的找到祂將會如何?我們可從來沒有想過會『這樣』!更糟的是,如果是祂找到我們,那又怎麼辦?那就像來到盧比孔河(Rubicon)邊一般,你到底要不要渡河過去。如果真的要過去,……那『甚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請注意,耶穌並沒有要求他們立即回應,反而在他們委身前給他們時間與祂相處(39 節)。這是過分熱心的見證人需要學的功課——他們常以為對福音惟一恰當的回應就是聽完信息後立刻作決定。正如肉身的誕生之前必有孕育期,強迫未足月的嬰孩出生會帶來嚴重後果;屬靈領域亦然(參 13 節,三 1 ~ 2)。
四個人對耶穌的回應各自獨特,耶穌的處理也迥然不同。這無疑反映了約翰福音二章 24 ~ 25 節的宣稱:「祂知道人心裡所存的」。任何敏銳熟練的佈道者都明白:我們需要以個別獨特的方式面對每一位慕道者。個人佈道法的「定律」與「方法」固然有用,應用時卻要因人而異、因材施教。
安得烈(一 40 ~ 41)#
安得烈是跟隨者中第一個被指名的(40 節)。「西門彼得的兄弟」這稱呼對約翰的讀者最為清楚,卻也道出安得烈一生的職事——他的身分藉與彼得的關係表達。今天許多人也活在別人的影子下,影子或來自同胞、勁敵、同工,甚至父母。縱然不甘願,這卻是許多人每天的寫照。然而即使被別人的光芒遮蓋多年,如安得烈一般,我們仍可釋懷,因為神不會看重某人過於別人——祂不「偏待」任何人,每個兒女對祂都是「特殊」的。
安得烈找著耶穌後的反應(41 節),一直是基督徒見證的典型:他先向至親的兄弟作見證。見證如同愛心,應當從家裡開始。今天回頭看,安得烈帶領彼得見耶穌「可說是古往今來,人可以為教會作出的最大貢獻」,而他帶人歸主不只這一次(參六 8,十二 22)。
基督教在最初幾個世紀異常迅速擴張的祕訣正在於此。歷史學者季本(Edward Gibbon)說:「對一個初信者來說,他的最神聖任務,乃是將他所領受的無比恩典,在親友當中傳揚。」各類統計都告訴我們同一件事:傳講福音固然重要,但個人的見證與友誼一直是領人歸主的基本途徑。
彼得(一 42)#
第二位被指名的跟隨者是彼得。耶穌用他將要承擔的角色稱呼他(42 節):把「約翰的兒子西門」改為「磯法」(亞蘭文,希臘文作 Petros),意思是「磐石」(參太十六 17 ~ 19)。耶穌經常凸顯一個人的潛能。傳福音時固然應指出對方的罪與墮落(正如路十一 13「你們雖然不好」),卻不應因此忽略恩典的可能作為(同節「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能事先察覺對方將來可發揮的潛能,將大大有助於使這潛能成為事實。
詩:洞察上主要你成為的人(愛默生 Emerson)
倘若你能事先洞察, 上主要你成為甚麼樣的人, 你絕不會不滿足於 作實際成為那樣的人。
腓力(一 43 ~ 45)#
腓力是較不顯眼的門徒之一。雖位列十二使徒(路六 14),有關他的資料卻幾乎只見於這卷福音書。他通常與安得烈一同出現,往往顯得缺乏深度,這也許解釋了耶穌為何明顯採取主動呼召他(43 節下)——若單獨一人,腓力也許不大願意貫徹尋索到委身的地步。由於背景資料有限,這觀點證據稍嫌不足,但仍可肯定地說:神作工時往往已顧及一個人的「背景」性格,而這些人的表現卻常能超越原先的限度。不論腓力有何不足,他將朋友拿但業帶到耶穌跟前(44 節),顯明自己是有效的見證人。他對耶穌的見證——「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45 節)——很可能是「耶穌應驗整個舊約」的概括之語。約翰藉此可駁斥那種誤以為耶穌的來臨已使舊約啟示不再重要的看法(參 16 ~ 17 節)。
拿但業顯然對拿撒勒評價不高(46 節)。他的偏見很可能出於宗教而非地域考量:先知的彌賽亞預言從未提及拿撒勒(不像伯利恆,彌五 2)。這並不表示存在歷史衝突(七 41、51 亦然)。
耶穌一般被認為生於拿撒勒,但因羅馬人口普查的特殊處境(路二 1 ~ 3),這與祂實生於伯利恆並無矛盾。可舉一例:筆者通常被視為「來自登地(Dundee)的人」,那是我成長之地,但鮮為人知的是,因戰時臨時撤退,我其實生於距登地數英哩外的弗爾發(Forfar)小鎮。
腓力回答拿但業的方式無疑是處理偏見的最佳途徑:「你(自己)來看」(46 節)。讓我們也親自來看這位仍對我們說「摸我看看」(路二十四 39)的耶穌。
拿但業(一 45 ~ 51)#
耶穌稱呼拿但業的方式不僅吸引了他的注意,更因其洞見使他措手不及。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在拿但業身上清楚看見的特徵——「沒有詭詐」——正是創世記二十八章中雅各生命最缺乏的。拿但業已感驚訝,更驚訝的是耶穌接著的洞見:「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48 節)。雖不清楚耶穌所指何事,卻足以使拿但業明白耶穌擁有超然的認知能力,因而觸發他對耶穌的信心宣認(49 節)。
「神的兒子」很可能帶有彌賽亞含義(撒下七 14;詩二 7),但約翰的讀者不難察覺:作者在此使用定冠詞,指向耶穌與父神之間的獨特關係。耶穌結束時向拿但業保證,他的信心有更豐富的根基,將在未來與耶穌同行中顯現。雅各所見天地交織的景象(50 ~ 51 節),將重現於拿但業眼前。他將看到「更大的事情」,因為當耶穌的事工臨到終結時,這天地交織將達於高潮。假若創世記二十八章 12 節的上去下來真如一些拉比所說是發生在雅各身上,那麼道成肉身的耶穌就是新的神人交織之巔峰。
此處首次出現約翰福音慣用的特別片語「實實在在」(amēn, amēn),通常用以帶出一個格外重要而嚴肅的宣告。
耶穌自稱「人子」,在對觀福音中常見。希伯來文化中此詞通常指「人」,但它也出現在但以理書七章 13 ~ 14 節的重要經文——那末世異象中,屬天的人子在歷史終結時駕雲降臨,審判世界、接受列國敬拜。耶穌使用這稱號時加上定冠詞(如此處),表示祂正是從這背景理解「人子」的含義。如此自認扮演神永恆計畫中的角色實在驚人,對任何血肉之軀幾近狂妄;然而這稱號連同祂在本書的其他宣稱,完全與祂的神性相符。
因著耶穌的本性、祂的作為,以及祂至終將成就的,我們的信心可有十足把握。我們要與彼得同聲說:「我們還歸從誰呢?……因為我們相信並且肯定,祢就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六 68 ~ 69,作者自譯)。
這些經文對今日的適切性顯而易見。基督這位復活的王繼續呼召我們:「來跟從我!」(參二十一 19、22)這呼召藉今日全球為耶穌所作的見證傳揚出去,臨到許多人——像安得烈般毫不顯眼的、像彼得般剛烈而具潛能的領袖、像腓力般退縮掙扎的、像拿但業般熱切率直的,以及任何可想像的類別。雖然世界仍「不認識祂」(11 節),但對所有委身於祂的人而言,他們將發現:這位從拿撒勒出來的人(46 節),要成為「天上豐富與人間需要的交匯點,不論現代人的世界是如何忙亂與喧鬧」。
詩:雅各天梯上的景象(湯普遜 Francis Thompson)
天使依然守衛著他們的古舊崗位, 他們只是偶爾稍微轉身,拍動翅膀! 是你們,你們那些疏離的面容, 使你們錯過了那件輝煌壯麗的事件。
然而(就在你痛心欲絕的時刻), 就在你傷心失落之際,你的呼喊, 就在天庭與人間的交匯處, 將照耀出雅各天梯上往來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