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用一個特別的名號稱呼耶穌:「神的道」。「道」的希臘文是 logos,這個字在第一世紀用途廣泛,橫跨許多文化與哲學處境。因此約翰一用它,便會在不同背景的讀者腦海裡激起豐富的迴響。學者也發現,探討「道」這觀念可能的來歷、並判斷哪一個答案對本卷福音書最具決定性,是一個格外豐富的研究課題。

道的舊約根基#

理解「道」的首要背景,必然是舊約聖經與猶太宗教。我們將一再發現,約翰假設讀者對舊約已有基本認識。「太初……」這個開場片語,正與創世記一章 1 節的「起初神創造……」彼此呼應。猶太人通常以書卷的開頭片語為書卷命名,因此「太初」其實就是創世記的簡稱。在創世記第一章,「神說:『要有光』」,神的道遂以「成就神創造工作的媒介」之姿出現——神的道,就是在創造工作中的神自己。

在舊約裡,「神的道」(Word of God)更一般性的意義,是指神彰顯在祂大有能力、滿有果效的行動中:

  • 創造(詩三十三 6)
  • 拯救(詩一〇七 20)
  • 審判(詩二十九 3、4;賽五十五 11)

也正是這「神的道」賜給先知悟性,使他們明白神的意念與旨意(參賽三十八 4;耶一 4;結一 3)。神光照人這個思想繼續發展,並擬人化為「智慧」的概念,尤其在箴言裡:

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從亙古、從太初,未有世界以前,我已被立。……祂立高天,我在那裡,……我在祂那裡為工師。……踴躍在祂為人預備可住之地,也喜悅住在世人之間。(箴八 22 ~ 23、27、30、31)

延伸:會堂誦讀中的「神的道」

猶太人在會堂裡誦讀希臘文舊約時,每逢遇到那不可唸出的神的名字,便要改用別的字眼代替;在這種場合,他們常以「神的道」來取代神的名字。一般而言,舊約裡的「神的道」(logos)指向一個行動,多過指向一個概念。

道與希臘思想的異同#

「道」這概念基本上源於希伯來背景,但 logos 對約翰的希臘讀者同樣意義深刻。這字在希臘哲學裡歷史悠久,至少可追溯到約主前五百年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的思想——對他而言,logos 是宇宙中一種塑造、整頓、導引的原則。第一世紀北非著名的猶太教師斐羅(Philo)吸收了大量希臘哲學概念,常以各種圖象提說 logos,並賦予它許多人格化的動作(如「logos 是宇宙的船長與導航員」「是父的長子」等)。

然而,約翰雖在許多方面可與希臘用法接軌,卻在一個關鍵點上與之迥異。希臘思想一般視 logos 為神聖秩序中的一員,因此它與物質的、歷史的世界截然有別;對約翰而言,「道」卻因「成了肉身」而被彰顯出來。

耶穌一次說過的話(即道成肉身),在認知的領域中,比整個希臘哲學的歷史更為重要,也比東方神祕宗教向西方發展的過程重要,甚至比創世記第一章或箴言第八章更為重要。

三個重點#

在本福音書的首兩節中,約翰指出耶穌作為神的道,有三方面的重點。

一、耶穌基督分享了神的永恆性#

祂是「太初」就存有的。從定義上看,神沒有開始;我們只能追溯到「起初」創造的那一刻,並大致構思一個模糊的概念——在時間「之前」,那種神在自己裡面的生命(參十七 5、24:「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祢所有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約翰的意思是:在人類思維所能達到的時間極限那一點上,我們就已經需要談論耶穌基督了。祂分享了神的永恆性,祂太初便與神同在(2 節)。

假若我們按哲學家那樣提問:「為甚麼起初不是一無所有?」「道從太初便存有」就是答案。

祂雖作為一個人活在時間範疇裡,卻不受時間限制;祂存有於一切之先。亞他那修(Athanasius)說:「從來沒有一個時刻,祂是不存在的。」不論我們把萬物起源推到多麼久遠之前,也不論採用甚麼模式描繪其起源,對約翰來說,耶穌都已存在於那裡,統管著那個時刻與那個事件(參 3 節)。

這真理對「我們如何認識神」意義重大。由於耶穌是神永恆的道(14 節),「我與父原為一」(十 30),「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十四 9),所以神就是耶穌的那個樣子。藍西(A. M. Ramsey)說:「神就像基督一樣,並且在祂裡面沒有任何是不像基督的。」這點在我們讀舊約時尤其重要:那位在舊約中說話、與以色列立約、感動並默示先知的神,正是那位稱為耶穌基督的神。神從來沒有改變,也沒有任何演化;耶穌基督一直就在神的懷裡。

這真理對「神揀選祂子民得救」一事也有重要意義。那位揀選的神,並不是耶穌基督「以前」的神,所以並沒有一位躲在耶穌「幕後」的神。祂不會在我們接受耶穌為救主、耶穌對我們說了「是」之後,又在末日審判時對我們說「不」。子與父並無分別,祂就是那位揀選的神。

二、耶穌基督在永恆中與神同在#

「道與神同在」(1 節)。這裡的「與」(with)按原文直譯是「朝向」(toward)。許多學者據此認為,這是在描繪神與道之間(或父與子之間)的親密關係:羅伯生(A. T. Robertson)說「道與神乃是面對面的」;亞金森(Basil Atkinson)則認為這有「家的意味」,「道是在神的家裡」。若「智慧」概念構成了 logos 觀念的部分背景,那麼箴言八章 22、30 節正表達出一份富有動感的親密關係:「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就有了我」「那時……我日日為祂所喜愛,常常在祂面前踴躍」。

這解釋或許已是這經文意義的極限,但它確實讓我們從「道與神的關係」這角度,看清道的獨特存有。這道並不像第一世紀某些思想所說的,僅僅是「從神出來的」而已。

三、耶穌基督與神是一體的#

「道就是神」(1 節;參一 18「父懷裡的獨生子」,其原文可作「神,就是子」;二十 28「我的主,我的神」)。這片語直截了當地確認了耶穌基督的神性:祂是神、是聖子,是與聖父同為神的那一位。

由於此處「神」字沒有加定冠詞,引來一些討論。有些人據此否認基督的神性,主張正確翻譯應是形容性用法而非名詞性用法,故應譯為「道猶如神一般」或「道是神聖的」,意即道只是反映了某些神聖、似神的素質;耶和華見證人等也嘗試以此把父與子分割,主張「道是一位神」。

然而,這裡牽涉的文法課題近年已被徹底研究,結果發現傳統的翻譯完全正確。何況新約希臘文另有一個現成的字 theios 可表達「神聖」之意,且在新約別處也用過,約翰卻偏偏不用它。他的重點是要表明:神與道之間(父與子之間)在本質上毫無分別;作為神,兩者相等,因此當同受尊榮、稱頌與敬拜。所以約翰直截了當地說:「道就是神。」

當約翰說「道就是神」時,我們必須從猶太人引以為榮的一神觀來理解它。雖然這位作者認定一神觀乃其信仰的中心,他卻仍無法不把「神」這稱號用在道的身上。

避免將父與子完全等同:三一論的奧祕

在如此描述父與子的關係之餘,約翰也避免了將兩者完全等同的錯謬。引用塔斯克(Tasker)的話:「道本身並不是整個神性的內涵」——也就是說,神性的內涵比父或子都來得大。

但說「大」時必須非常小心。正如奧古斯丁在許多世紀以前所說:「兩個位格加起來,並不比其中一個來得大。」作為神,父加上子並不比單獨的父或單獨的子更大,因為祂們兩者再加上聖靈,仍是一位神。來到這裡,我們就觸及了深廣的三位一體奧祕;當我們感到無法掌握(卻仍滿心欣喜)時,理解便轉化為頌揚。

對認識基督的意義#

那麼,本福音書首節這偉大的經文,對我們認識耶穌基督有何意義?

  • 基督的終極性。 耶穌在神本體中的地位永不改變。祂永遠是在聖父裡面、又與聖父同在的聖子,因此祂是彰顯了神的那一位。在我們這個多元思想日漸成為日常取向的時代,基督徒往往面臨壓力,要淡化基督信仰偉大的歷史性特色(如基督的神性),以遷就那通常模糊不清的所謂社群和諧。我們固然應尊重其他信仰、不固執己見,卻不能在耶穌基督啟示的獨特性上妥協。惟有祂才是那位來到我們當中的神,沒有任何其他能取代祂的位置或與祂並駕齊驅;在祂裡面的啟示乃是終極的啟示,惟有承認祂才能建立真正的團契。
  • 耶穌基督的奧祕。 由於祂在本質上與神相同,便分享了神無窮無限的特性。這不是說我們不能認識祂,或無法確定某些關乎祂的終極真理;而是說我們不能徹底地認識祂。本福音書結束時,約翰所關注的正是這一點(參二十 30,二十一 25),而這也正是首節經文的含義。因此我們認識祂,卻又永遠可以更多地認識並經驗祂——這就是為甚麼敬拜是理解的基礎,而愛與知識不可分割。
  • 耶穌基督的核心位置。 由於祂正是神親自來到我們當中,因此在我們進到神面前、思想關乎神的事、以及與神的一切來往中(十四 6),祂都必須居於中心地位。
  • 耶穌基督的至高地位。 既然祂分享了神的本性,我們就必須不停地敬拜祂、毫不猶豫地順服祂、毫無保留地愛祂、毫無間斷地服事祂。願一切的榮耀永遠歸於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