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某種意義而言,本書的這一部是上一部的重現,同樣以安慰開始,以歌唱結束(五十一 12,五十五 11 ~ 12),重申同樣的主題,並再次把焦點集中於上主的僕人——他在神對其子民和世界的計畫中扮演關鍵角色(五十二 13 ~五十三 12)。然而,這裡比上一部更深入探討赦罪的課題,論到那些不配得赦免的人如何(根據什麼)獲得赦罪。這幾章以最鮮明的方式揭示神豐盛的恩典,遠超本書其他部分,把我們引入以賽亞福音的核心。

興起,錫安!(五十一 12 ~五十二 12)#

「惟有我,是安慰你們的」(12 節)與四十章 1 節的「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前後呼應。接下來還有許多類似對應:如草的世人(12 節下,參四十 6);錫安……我的百姓(16 節,參四十 1 ~ 2);那報佳音的「神作王了!」(五十二 7,參四十 9)。這有點像經過五十一章 11 節的高潮後,卡帶倒卷,讓我們再次聽見上一首樂曲的前端。本部的起點與上一部一樣,安慰的信息同樣以三十九章 5 ~ 7 節預言的可怕事件為背景。

不過,這裡也延續並進一步發展上一單元的尾端。上文以賽亞喊道:「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五十一 9)這裡的挑戰——「耶路撒冷啊,興起!興起!……錫安哪,興起!興起!」(五十一 17,五十二 1)——回應了這呼聲。換言之,這是人類必須作決定的時候。

需要興起的不是上主,而是其子民!使上主的應許無法實現的不是祂的耽延,而是他們自己的屬靈怠惰。

弔詭的是,以賽亞在五十一章 9 節發出呼籲、引發了這挑戰,這挑戰卻不是向他發出的,而是透過他傳達的。他熱切期盼神有所行動,這一點非常可取;其他人的問題正在於缺乏這種熱誠。

神與其子民(五十一 12 ~ 16)#

這段經文的開端肯定上主與以色列所立的約仍然有效:「我是耶和華——你的神」,以及「你是我的百姓」(15 ~ 16 節)。當神在出埃及時宣稱以色列屬祂,用的正是這樣的措辭。這是關係和委身的措辭——不是他們對祂的委身,而是祂對他們的委身,這一直是他們得享平安和安慰的穩固基礎。因此,他們無須害怕(12 ~ 14 節),我們也不必害怕。誠如保羅所言:「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夫婦的安全感在於彼此的委身,孩子的安全感在於父母的愛;同樣地,我們的安全感也在於神對我們的委身。這委身就如神一樣堅固、純潔,並且永遠堅定。

不被定罪(五十一 17 ~ 23)#

然而,安全感不表示我們可以被動,恰好相反,它要求我們果斷行動。要求行動的第一項呼籲是:興起、站起來(五十一 17)。懼怕使我們癱瘓,在神及祂的愛裡所獲的安全感使我們得釋放。然而,懼怕不是惟一使我們癱瘓的因素,罪惡感、認為自己被審判的感覺也會。公元前第八至第六世紀的耶路撒冷確實經歷過這點——而這不單是感覺,她確實被定罪和審判。神把祂憤怒之杯給了她,使她喝得東歪西倒,這苦酒摧毀了她(17 下~ 20 節)。然而,這裡指出,神已不再憤怒,已把她的杯拿去,給了她的仇敵(21 ~ 23 節)。客觀事實是:她已蒙赦免,不再被定罪。問題是,她仍活在罪惡感的陰影下,好像被毒品麻木了。以賽亞呼籲:「興起,站起來,你已不被定罪,不要活得好像自己仍被定罪一樣!」

在這段經文裡,耶路撒冷代表其子民,他們正經歷以賽亞預言的應驗——曾被俘虜,現仍身處異鄉,外在環境絲毫未變,四處充滿恐慌,欺壓者仍執意要毀滅他們(13 節下)。他們必須回應的不是環境(不久將有所改變),而是神臨到的話語。他們已不再被定罪,因為這是神所說的,而這是他們惟一可以信靠的事。

我們再次看見一項偉大原則:神的話語,祂恩典的福音,使我們得自由。這對處於憂患和不利環境的人而言,是莫大的安慰。

被愛和重視(五十二 1 ~ 10)#

1 ~ 6 節第二次呼籲錫安興起,主要為對抗屬靈癱瘓的第三個致命原因——覺得自己一文不值。錫安曾被玷污(1 節)、奴役(2 節)、賣(3 節)、欺壓(4 節)及辱罵(5 節),怪不得她妄自菲薄。第 3 和 5 節的「無價」表達得極為貼切:她無價被賣,無銀被贖。埃及、亞述、巴比倫都藐視她(4 ~ 5 節)。被藐視者最終將認為自己一文不值,而這正是錫安此處的感覺。

當然,錫安的看法已被扭曲。她並非真的如第 3 和 5 節所說一無所有:她「無價被賣」意味著這項買賣根本無效,因此她仍屬上主;她「無銀被贖」(俘虜者未承認上主為合法擁有者)意味著那些俘虜者必須為自己所犯的錯付上代價。然而,這並未改變錫安的感覺,只有被愛和重視的確據才能帶來改變。

五十二章 1 ~ 6 節旨在挑戰錫安從上主的角度看自己,而非從仇敵或自己的角度。在祂眼裡,她如新婦一樣漂亮(1 節上)、像皇后一樣高貴(2 節上),是無價之寶(3 節)。祂稱其子民為「我的百姓」(4 ~ 6 節),並聲稱他們的遭遇與自己的名息息相關(5 ~ 6 節)。無論受過多大侮辱,上主如此重視的絕不可能一文不值。這好消息應該在屋頂上揚聲宣布:上主即將全面扭轉她的處境,藉此重新表達祂對錫安的愛,全世界將要目睹(7 ~ 10 節)。上主說:「興起,你是被重視的,你是寶貴的,我快來見你。希望見到你時,你是充滿力量和喜樂的」(參 1、9 節,四十三 4)。

預備離開(五十二 11 ~ 12)#

第 11 節的斷奏音「離開吧!離開吧!」把這段經文推向高潮,與前兩單元的「興起、興起」呼應,也是其必然結果。神的子民必須警醒,因為救恩近了。他們的生活應像那些等待主隨時降臨的人,或像旅客整裝待發、準備踏上回家的最後一程。這就是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當晚的光景:吃逾越節晚餐時,已束上腰帶、穿好鞋子、手中拿著行李。一次新的出埃及經歷即將開始。

這段經文與原本的出埃及事件有許多相似之處,不過更重要的是兩者的差異。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時,他們從埃及人身上取去金銀珠寶和衣服;如今,他們撇下一切被異教玷污的東西,惟一帶走的是「耶和華的器皿」(11 節),亦即尼布甲尼撒從聖殿奪取的聖潔器皿。他們不會像祖先逃離埃及一樣倉促,而要充滿尊嚴、非常體面地離開,好像祭司遊行(12 節上)。然而,這次與上次的共同點乃是:其真正榮耀在於神與他們同在。祂要走在他們前面和後面,一步步引導、保護他們(12 節下)。

對活在回歸前夕的人而言,這段話肯定叫他們極之振奮。當然,他們必須等到塞魯士下諭旨才能出發;然而在此之前,神發出離開的命令,乃要他們保持這樣的心態。「離開」的心態理應充斥在他們整個生活的言談舉止中,這也是神每一代子民的生活方式,我們不例外。

我們今日很少聽見上主隨時降臨、帶我們回天家的信息。若我們每天清早起身、晚上臨睡前都默想此真理,這將使我們的生命產生何等大的改變!我們的期待感已經麻木,使我們更為軟弱——我們也需要甦醒。

此外,第 11 節的「從其中」意思隱晦,作者明顯特意保持其模糊性。最明顯的暗示出現在四十八章 20 節,預告他們即將離開巴比倫——這是表層的線索。然而這短語還有更深一層的意思:從第四十九章開始,主要焦點不在塞魯士及從巴比倫回歸,而在僕人及他將帶來的屬靈復興(四十九 1 ~ 6,五十 1 ~ 10)。在此語境中,「從其中出來」必須理解為神呼籲子民回應僕人的事工,履行他們作為永生神祭司的崇高、聖潔的呼召。他們需要離開的不單是巴比倫,更包括她所代表的世俗風氣及與神隔絕的光景。這裡的出發和朝聖之旅基本上是道德及屬靈層面的,覆蓋並超越四十八章 20 節字義上的「離開」。因此,使徒保羅呼籲我們脫離黑暗污穢、堅定進入光明聖潔、肩負神子民的祭司職分時提到這經文,是極為貼切的——他領會了這短語更深一層的意思。我們如今回應他的呼籲,就是在預備自己,等待末日出發。

憂患之子(五十二 13 ~五十三 12)#

這時,僕人再度出現。五十二章 13 節的「我的僕人」與四十二章 1 節第一次宣告僕人出現的語句相似,不過這次篇幅較大。第四首歌是最詳細及深刻的,是以賽亞神學之冠的寶石、他異象的焦點。它突然臨到我們,甚至有點唐突——彷彿當我們幾乎忘記僕人的重要性時,他就再度出現,堅持要我們仰望他,承認若非有他,我們所盼望的一切都不可能實現。他是一切的關鍵,卻也非常謙遜:在這首歌裡他未說過一句話,像羔羊默不作聲(五十三 7)。他的臨在充滿大能,為他作見證的卻另有他人。第一位見證人就是上主,祂說:「我的僕人」。

上文已指出,五十二章 11 節的「出來」和「務要自潔」與僕人的工作息息相關。如今,這首僕人之歌與其語境之間的額外聯繫證實了這一點:五十一章 9 節和五十二章 10 節提到「耶和華的膀臂」之後,五十三章 1 節就提出問題——「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暗示的答案是:最清楚彰顯上主膀臂(祂拯救大能)的,是僕人的工作。若我們看不見這點,就像五十三章 2 ~ 3 節顯露出自己起先是瞎眼的人一樣。

兩者的聯繫還有更深的層面。我們不久前才看見,神的子民就如提著聖潔器皿的祭司(五十二 11);然而前面數章重複讓我們注意到他們普遍存在的罪。我們如何解決罪惡和聖潔之間的張力呢?這問題一直沒有答案——赦罪之恩已宣告,但其根據有待澄清。這裡終於提出解釋:「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五十三 11)。這首歌一開始就把僕人刻畫為祭司「潔淨」污穢的人(五十二 15),在中心部分他被稱為贖罪祭(五十三 10)。

僕人既是祭司也是祭物。透過他的祭司工作,神的子民才得以肩負起祭司的職務。

這首歌有五段。

神智慧的彰顯(五十二 13 ~ 15)#

第一段是整首歌的總綱。神說:「我的僕人行事必有智慧。」這句話含義隱晦,到這首歌接近尾聲時(五十三 11)意思就明朗化了。第一段從所謂的「結局」開始——僕人被高舉(13 節),然後回頭論到他所受的極大苦楚(14 節),並在結束時提到他的命運突然扭轉,帶來極大震撼(15 節)。灑血、水或油與潔淨有關,使某人或某物得以來到神面前。在舊約其他地方此舉皆與以色列有關,這裡卻沒有這種限制——僕人要潔淨許多國民(15 節上)。人們視為不潔淨的(許多人因他驚奇,14 節)竟然是潔淨人的。這是叫人費解的悖論,也是所有指責的最佳駁斥(15 節)。神彰顯於僕人身上的智慧,是人的智慧完全無法理解的。

受人藐視、被人拒絕(五十三 1 ~ 3)#

接下來兩段(五十三 1 ~ 3 和 4 ~ 6)提供有關僕人的第二種觀點——當代的觀點。五十三章 1 節的問題提供銜接點:「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發言人也是見證人,我們不再透過外人的觀點,而是透過知情者來認識僕人。這些知情者就是那些已領悟僕人受苦真義、並向世界宣告的人,他們的見證幫助那些未曾聽過的人看見和明白(五十二 15)。

這並非新課題。神的子民不斷被提醒,他們是上主的見證人(四十三 10、12,四十四 8)。然而這裡有一障礙:被選作見證人的是瞎眼和耳聾的人,他們本身看不見、不明白,更毋論幫助他人(四十二 18 ~ 22)。然而以賽亞深信這情形不會持久。他們當中已有一些敬畏上主的人(五十 10),當他們至終完全領悟僕人的榮耀工作時,見證就自然流露。這見證目前有較特殊的形式:不單見證上主為獨一真神(四十三 12),更見證祂救恩的大能彰顯於僕人的受苦、死亡和高舉。

見證人首先提到自己過去對僕人的態度(1 ~ 3 節)。起先他似乎大有可為,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好像垂死的植物突然在荒地中重現生機(2 節上);然而他後來似乎叫人失望,年紀愈大愈失去魅力,看起來平凡得很,甚至毫無吸引力(2 節下)。在他的工作生涯中,當他遇到強烈反對、冷嘲熱諷和痛苦時,就更不值一顧(3 節),甚至沒有主動逼迫他的人也認為最好避開他。這些見證人羞愧地承認,他們先前也是如此待他(3 節),或許未料想到僕人所受的苦竟嚴重到使他喪命。然而事實確實如此——第 5 節的「受害」(新國際本作「刺傷」)和「壓傷」意味著他死得很慘。這些見證人當時認為僕人咎由自取、罪有應得(他們是否真的如此相信,抑或這不過是安慰自己良心的方法?),以為折磨他的人不過是神在旨意中使用的工具,「擊打他的是神」(4 節下)。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五十三 4 ~ 6)#

他們的想法既非常正確也完全錯誤!第三段中,見證人論到自己對僕人的死已完全改觀。是的,終極而言,壓傷他的的確是神,但這絕非他罪有應得。原文希伯來文在第 4 節強調:「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語境顯示,這裡指的並非一般的疾病或憂傷,而是上一段所指的患難和憂傷——這些痛苦故意加在僕人身上,使他最終喪命。見證人知道,他們自己理應受苦受死,僕人卻代替了他們。對以色列人而言,「代替」並非新觀念,摩西律法早已提到:自律法賜下以來,他們一直獻羔羊和其他動物為祭,替罪人贖罪。現在這些見證人看見,這原則同樣出現在僕人的受苦和死亡。僕人的死使他們得以與神和好、破鏡重圓(5 節);他為他們的過犯受害,為他們的罪孽壓傷。他們得享的安慰以及罪得赦免的好消息,都是付上極昂貴的代價才得到的。

無罪者、默默受苦者(五十三 7 ~ 9)#

第四段,一位見證人開聲了,極有可能是以賽亞。在提到他蒙召的第六章裡,當他面對神可畏的聖潔時,承認自己是不潔淨的、又活在不潔之民當中(5 節),他即刻獲得保證,神要潔淨他(以從火中取出紅炭為象徵)。然而他的以色列同胞又如何呢?一至五章曝露了他們深陷的罪惡。神怎能赦免他們而又不妥協自己的聖潔呢?如今以賽亞得到答案:「他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8 節下)。他們好像迷路的羊,僕人卻像羔羊一樣為他們被殺(7 節)。

這一段重複上一段的思想,只是特別強調它對以賽亞的特殊意義。此外,它不但提到僕人的死,更提到他的埋葬,並在結束時表達他矛盾的心情。僕人「與惡人同埋,與財主同葬」(9 節)。他是無罪的,他們卻待他如歹徒,置他於死地,他的埋葬可說是榮辱參半。若他的一生就此結束,我們就很難辨認神對他終極的裁決——他完成的工作是否令神滿意?

以榮耀尊貴為冠冕(五十三 10 ~ 12)#

最後一段提供答案。我們先聽見以賽亞說話(10 ~ 11 節上),然後是上主說話(11 下~ 12 節),兩者肯定同樣的核心真理。僕人的死絕不是他生涯的結束,神必叫他復活、高舉他,作為對他工作的讚許,「耶和華所喜悅的事」(神的一切計畫)必在他手中亨通。僕人的死好像贖罪祭,可以完全贖罪(10 節)。然而這裡有一點與一般贖罪祭不同:這裡的祭物不會滅亡。他雖會死去,後來必看見光明,並且心滿意足(新譯本作「看見他獻祭的果效」),並使許多人得稱為義(與神恢復正確關係,11 節)。換言之,僕人不但透過他的死,也透過他死後復活的生命來完成神賦予的使命;他將成為一種新的贖罪祭,完全超越之前所有的贖罪祭。

第 11 節提到「對僕人的認識」,回到這首歌開端論到智慧的主題。僕人行事必有智慧(五十二 13),許多人也必因認識他而得稱為義。其最佳的註釋是但以理書十二章 3 節:「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智慧人」就是那些「認識神」的人——這不是純粹學術的知識,而是個人、親密的認知。如此認識神的人對他人影響深遠,成為別人認識神的管道,使多人歸義。這裡論到的公義不只是赦罪,更包括一種新生命的樣式,建基於與神之間的正確關係。就此意義而言,僕人將成為最有智慧的人;他與神關係密切,並使多人歸義。神的智慧將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彰顯於他身上。

第 12 節還有一項關於僕人的比喻:僕人將如從戰場完成任務歸來的戰士,帶著許多戰利品。他的軟弱將變為剛強、羞辱化為榮耀、反敗為勝。曾被藐視和拒絕的那一位,將榮登至高寶座——勝利者的寶座。

最後一點論到僕人所作的一切究竟是為了誰:「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12 節下)。這首歌開始時論到異教徒(五十二 13 ~ 15)和以色列人(五十三 1 ~ 6)、見證人和聽眾、圈內和圈外人,結束時卻只有一群人——許多罪犯。這裡有好消息:僕人擔當了他們的罪,並為他們代求。第 6 節見證人坦誠論到自己:「我們都……走迷……;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這有點像集體作見證,每個人都承認自己的罪:「我犯了罪,這祭是為我而獻的。」他們藉著承認自己的罪向人見證真道。第四首歌的信息以世界各地的罪人為對象,他們只需承認自己的光景。

這首歌揭示僕人身分的多重層面:他是智者、祭司、祭物、僕人、征服者及代禱者;他是神向罪人施恩的管道,神的聖潔和恩慈在他身上獲得完美協調;他在神的計畫中扮演關鍵角色。

以賽亞的「僕人畫像」將近完成,只剩下六十一章 1 ~ 3 節的一首歌。屆時當一切相關資料齊全,我們將從新約角度來看整幅畫像。目前,我們把焦點集中於以賽亞異象的第六部,這異象正加速朝第五十五章的高潮邁進。

平安如江河(五十四 1 ~五十五 13)#

平安(šālôm)也許是舊約中詞義最豐富的詞。祭司奉主的名用這詞給人祝福,人們也用它彼此問安和祝福,今日的猶太人亦然。「Shalom」代表完整性——立約中的一切祝福,以及得享神所應許的一切。不過這種平安在現實中難以實現,因為它有賴我們與神建立正確關係。若關係出了岔子,就不得平安:「惡人必不得平安」(四十八 22)。

前面數章提到,平安是人夢寐以求的。未來的彌賽亞將是「和平之君」(九 6),他將帶來永遠的和平(九 7)。上主將在歷史結束時確立和平(二十六 12),而如今,信靠祂的人可獲得內心的平安(二十六 3)。終有一日,錫安必經歷和平,這就是五十二章 7 節的好消息。然而在和平未完全實現前,神與其子民的關係必須恢復,他們犯罪的問題必須處理,且要處理得讓神完全滿意——第五十三章指出,這正是僕人所成就的。

五十三章 5 節的見證人知道,他們與神的關係已完全恢復,不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而是因為僕人為他們所成就的:「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因此,當我們來到第五十四和五十五章時,障礙已除去,神祝福的閘門已打開,平安開始如江河般湧入。以色列獲得保證,因著僕人將要成就的事,她如今必能獲得因不順服而失去已久的平安(四十八 18)。神與其子民的新關係將是「平安的約」,沒有任何事物可以動搖(五十四 10)。在這約下,錫安的子女必大享平安(五十四 13)。平安是銜接這兩章的關鍵,並把兩者與第五十三章的僕人之歌串聯起來;這一部開始(五十四 1)和結束(五十五 12 ~ 13)時的歡唱,也是因為上主應許要完全實現這平安。

所有應許獲得應驗(五十四 1 ~ 17)#

接下來,以賽亞把忠心子民憧憬的理想未來描繪為「平安之約」,這是以色列立國以來所有立約應許的終極應驗,第五十四和五十五章逐一回顧這些立約。情景正是第三十九章開始逐步闡述的:神的子民被擄(三十九 5 ~ 7),卻不再被定罪(四十 1 ~ 2),僕人的工作確保他們能完全與神復和、重獲立約的祝福(五十二 13 ~五十三 12)。在第五十三章裡,從神的角度看,僕人的贖罪之死已經成就;在第五十四和五十五章裡,這贖罪之死成了新平安之約的基礎,這約是所有先前之約的應驗。

  • 亞伯拉罕之約(五十四 1 ~ 3):「不育的」(1 節)、「帳幕」(2 節)、「後裔」(3 節)皆使我們回想起亞伯拉罕的處境及應許。錫安在被擄時期的貧瘠光景無法攔阻神應許的應驗,正如撒拉的不育無法攔阻一樣(英文 barren 一語雙關,可指不育,也可指貧瘠)。亞伯拉罕承受應許時身在異鄉、住在帳幕;同樣地,他的後裔流亡他鄉、居無定所時,必要重新承受這些應許。錫安的子女將重獲猶大荒涼的城邑並居住其中,在古時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地上向左右開展(參五十一 1 ~ 3)。
  • 西乃之約(五十四 4 ~ 8):4 ~ 8 節提到上主為以色列的創造主、丈夫和救贖主。以色列年少時在埃及蒙受為奴之辱,成年時則在巴比倫蒙受淪為寡婦的羞辱。正如上主當日娶她為妻、在西乃山與她立約,祂必再度接納她、與她復和,繼續成為她的丈夫和救贖主。西乃之約仍然有效。
  • 挪亞之約(五十四 9 ~ 17):這乍看出乎意料,因為時序上此約更早;但在邏輯上,它擴展我們的視野。挪亞之約是與全人類立的約,洪水後挪亞的家人四處分散,把新生命和祝福帶到全世界,這為「錫安兒女向左右開展」提供了新一層意義。流亡被比作洪水,錫安的子女被比作挪亞的家人。神必保護他們,如當日保護挪亞一樣,好讓他們成為全世界的祝福。神對他們的委身堅定不移,就如祂委身於自己所造的世界一樣(9 節)。

11 ~ 17 節讓我們看見何等偉大的遠景——全新的宇宙!神的城在其中心,天地在此交匯,神在這裡與其子民永遠同住。這座城是耶和華僕人的終極居所,他們因忠心所受的一切冤屈、苦楚,將在此獲得申辯,這城也成了他們的賞賜(17 節)。以賽亞巧妙地把這一切與最偉大的僕人聯繫起來:這位僕人是上主教導的門徒(五十 4),其他僕人也是(13 節);他們和他一樣受苦受難(五十三 4,11 節);他最終必得平反(五十 8),他們也必獲得平反(17 節)。「上主的眾僕人」必跟隨完美僕人的腳蹤,有份於他的痛苦,也必分享他的榮耀。他們是「他的後裔」、他獻祭的果效(五十三 10),神的城將成為他們永遠的家。

擺設筵席(五十五 1 ~ 2)#

「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我們必須根據上述背景理解這項邀請——它向所有人發出,要他們前來分享「耶和華僕人的產業」。神的城門仍敞開,筵席已擺設(參二十五 6 ~ 8),現在只等受邀者赴宴,這些豐富的食物是免費的、不需付錢。當第 6、7 節明確解說這比喻時,我們就知道這賞心悅目、令人心滿意足的食物究竟是什麼——恩典和赦免。這是白白賜下的,因為其代價已全數付清(五十三 4 ~ 6、12)。

永遠的約(五十五 3 ~ 5)#

3 下~ 5 節把這一切解釋為「永約」,這約將應驗所有曾賜給大衛的應許。這最後的約也像先前的約一樣有記號為證:挪亞之約以彩虹為記號,亞伯拉罕之約有割禮為記號,西乃之約以灑血為記號。最後的永約理應有個「永遠的證據」,就是一個永遠的新宇宙(13 節)。回顧先前各種立約的這兩章就此抵達高潮。

神與其子民立的終極之約不會一筆勾消先前的約,而是完完全全地應驗它們。僕人工作的終極果效就是:神從起初所應許的一切將完全落實。神的一切應許在基督裡都是「是的」、都是「阿們」。

當我們步入這突破性的高潮時,流亡的痛苦前景仍籠罩著他們。第 5 節的「你」指以色列的餘民,他們那一代將親身經歷這美麗憧憬的應驗,而這餘民就是神所揀選、要透過他們落實計畫的國度。第 4 和 5 節緊密相繫:神昔日如何使大衛成為萬民的見證和司令,如今也必使祂的子民以色列擔任同樣的任務。大衛佔領四周的國家、使他們歸順上主的統治;如今以色列復國後也要完成同樣的任務,不是像大衛在真實戰爭中戰勝別人,而是在屬靈上征服別人。神在以色列當中所行的事使她好像磁鐵,吸引萬民進入神的國度。

罪、赦免和榮耀(五十五 6 ~ 13)#

對那些似乎活在破碎、萎縮(而非擴展)世界中的人而言,這一切似乎難以理解、理想得猶如南柯一夢。然而若是如此,乃因人的思想既有限又有罪——神的意念比他們的意念更高,就如天高過地一樣(8 ~ 9 節)。神堅稱祂為他們所預備的絕非幻夢:雨水如何滋潤乾旱大地,使之發芽、開花,神的計畫也必如此(10 節)。祂的話語過去一出就創造了宇宙,如今再度發出,不減當年威力,沒有任何事物足以挫敗或轉移它(11 節);一個新創造、新世界將誕生。流亡者回歸國土將是此目標落實的第一步(12 ~ 13 節),怪不得第五十五章充滿興奮感。

這一章也有迫切感。筵席已擺設,但客人必須前來赴宴;赦罪之恩已賜下,但「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6 ~ 7 節)。沒有人需要成為外人,也沒有人會被勉強進去,然而赴宴的邀請不會無限期延長。

以賽亞的異象含有很強的福音元素,緊接著的五十六至六十六章將更清楚說明。不過,讓我們先重溫四十至五十五章的信息。

四十章 6 ~ 8 節和五十五章 10 ~ 11 節對神話語大能的肯定,構成了四十至五十五章的括弧。這一大單元分為兩部(四十 1 ~五十一 11 和五十一 12 ~五十五 13),皆論到上主的僕人。第一部裡,僕人與波斯人塞魯士同時登場;第二部裡,塞魯士退居幕後,僕人成為獨一焦點。

「豐盛恩典」是第二部的主題,完全環繞僕人。第五十三章猶如一把鑰匙,開啟了奧祕——使我們得以領悟一位聖潔的神如何能赦免罪人。在他裡面,神一切約的應許獲得應驗,第五十五章提供的一切祝福,都是他的死所帶來的好處。

本書這兩部,特別是第二部,把我們帶到以賽亞異象的核心。在最後一部裡,我們將看見第六十五和六十六章描述的新天新地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