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異象(一 1)#
第 1 節已在引言中詳述,這裡只提醒其重要性。它是全書的標題,把全書內容形容為一個單一的異象,指出這是誰的異象,以及以賽亞事工的時期。
在這四王統治期間,特別是烏西雅駕崩之後,當猶大和耶路撒冷遭受亞述不斷升高的滅國威脅時,以賽亞透過神的啟示,看見神在該國的作為、領悟祂為何這麼作,以及萬物在祂主權之下將何去何從。
雖然這異象論及公元前第八世紀的某座城市和國家,但到第二章開端會發現,這只是先知眺望遠方的據點。異象的範圍廣得驚人,包括所有國家,甚至歷史的終局。這是一個能幫助我們擺脫屬靈近視和眼光狹隘的異象。
從現有的耶路撒冷至將來的錫安(一 2 ~二 5)#
罪惡的國家(一 2 ~ 9)#
正如我們基督徒一樣,這城市和國家的子民是主自己的兒女和子民(2 ~ 3 節),這用語使人回想出埃及事件以及西乃之約。在四周列強看來,正如今日的世界一樣,他們作為神的子民被揀選在祂為世界所定的計畫中扮演關鍵角色,肯定非常不可思議。但他們卻沒有條件履行崇高的呼召。上主待他們如父,他們卻如頑固、忘恩負義的孩子背叛祂,並付上慘痛代價。
繼 5 ~ 6 節的形象化比喻之後,7 ~ 9 節赤裸裸地刻畫他們的光景:城市被焚燒,鄉村被夷平,首都錫安(耶路撒冷)被孤立和圍攻。對這些百姓而言,神的審判不是抽象的神學觀念,而是當前、痛苦的事實。這裡所反映的可能是亞述人西拿基立於公元前七〇一年入侵猶大的光景。
上主帶領祂悖逆的兒子面對考驗時,所作的莫過於摩西律法所要求的,但祂的憂傷卻非常獨特,因為祂既是審判者,又是家長。以賽亞盼望百姓悔改,免得繼續受苦(5 節),但現在一切得視乎蒙主開恩保存至今的餘種之態度(9 節)。
第 2 節呼籲天地聆聽,有兩個目的:強調主與祂子民之間的對峙極為危險——整個宇宙的前途的確取決於神的子民如何回應祂的話語;同時預示了以賽亞整個異象的高潮,因為神在此對其子民說的話,最終要在新天新地中實現(六十五 17,六十六 22)。
腐朽的崇拜(一 10 ~ 17)#
第 10 節聆聽的呼籲(參第 2 節)標誌新單元的開始,再度提到的所多瑪和蛾摩拉銜接上一單元,並對耶路撒冷的統治者和百姓作出尖酸刻薄的冷嘲熱諷——其惡行在主眼中與古時這兩座惡名昭彰的城市如出一轍。
作者在此明說第 2 節大略提及的悖逆:敬拜脫離了公義,孤兒寡婦成了最大受害者(17 節)。如此漠視公義,徹頭徹尾與西乃之約背道而馳,而這是任何宗教儀式都無法彌補的。出埃及事件本身源自神對受欺壓者的關懷,從一開始祂就要求子民必須對窮人和無助者特別關注。在新約裡,這種要求其實有增無減——只需看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或雅各所說「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十字架賦予我們愛的責任,遠超越出埃及事件對我們的要求。
以賽亞和其他第八世紀的先知異口同聲堅稱:若沒有熱愛公義的配合,儀式化的敬拜甚至禱告(15 節)都毫無價值。但在烏西雅漫長、繁榮的統治期間,這種關懷已經枯竭:富者愈富,窮人的權益被漠視,以致在烏西雅統治末期、以賽亞蒙召時(六 1),該國面對審判的時機已趨成熟。
最後通牒(一 18 ~ 20)#
這是聖經中論到神恩典的名句之一。
叛逆的主題在 2 ~ 17 節中逐步展開,證據確鑿,被告已被定罪:他們的罪像硃紅,如血的顏色(參 15 節下),已來到危急時刻。
當我們料想審判即將臨到時,恩典卻介入了。那神聖的審判者提出極為慷慨的獻議:完完全全的赦免(18 節)!他們錯誤地想透過宗教禮儀獲得的東西,現在竟白白賜下,惟一條件就是必須停止悖逆(19 ~ 20 節上),否則就必滅亡。
他們可以選擇吃地上的美物(19 節下),或被刀劍「吃掉」(be eaten,20 節上)。主滿有恩典,但卻不得輕忽待之。這白白賜下的赦罪恩典之公義根據,將在本書較後部分闡明。百姓不一定要經歷被擄的痛苦才能領受,只要願意悔改就能隨時領受。但恩典對叛逆者永遠都是難以理解的;他們眼中的神實在太小了。
錫安的淨化(一 21 ~ 31)#
先知在 21 ~ 23 節中的悲嘆顯示百姓的心依舊未變。赦罪之道已被拒絕,主就在 24 ~ 26 節宣告審判。但令人意外的是,審判的用語意味著潔淨而非毀滅——即使在審判裡,主仍記得恩典。
核心圖像是:天然礦砂經過熔爐後成為純金屬(25 節)。曾忠心的城市(21 節)將再度忠心(26 節),但必須經過神的審判之火。同樣的圖像也是 27 ~ 28 節的總原則:在熔爐中出現的純金屬是悔改的餘種,其他人則被毀滅。但「救贖」這意思豐富的詞改變了我們對整個過程的看法:錫安將按公義被拯救。
神將以完全符合祂自己聖潔的方式救贖其子民——這一直是祂行事的方式,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更是最高境界的表現。救贖和審判是分不開的,其中一者的出現有賴於另一者。四十至六十六章將詳盡探討救贖主題,這裡已預告了它的重要成分。
29 ~ 31 節的第二批圖像進一步揭示這城目前的腐敗:她被異教崇拜污染,包括奉行豐產儀式的聖樹和園子。但有份於這種儀式的人本身將變成如枯乾的植物,易燃、隨時被燃燒。這段經文特別強調領袖的罪過(23、31 節),並應許未來被淨化的城市將出現良好的領袖(26 節)。
上主的山(二 1 ~ 5)#
二章 1 節的標題是一章 1 節標題的濃縮版。把這兩節放在一起,再度看見書中異象的全面性:它迂迴於烏西雅時代(一 1)和末日(二 1)的兩極之間。第二章第一個單元提到當時的錫安透過淨化的審判變為將來的錫安,這轉變預告了全書的動向。
山在以色列鄰國的宗教裡扮演重要角色,被視為天地的交接處,是建壇和殿的理想地點。迦南人在「丘壇」敬拜其神,成了以色列人的網羅。即使在宗教改革時期境內「丘壇」被除去,四周列國仍繼續在聖山上敬拜其神。
以賽亞預見,有一天一座聖山將成為至高的聖山,使其他聖山黯然失色。這異象既是排他性的,也是包容性的——它展望所有國家和許多百姓來到錫安,與以色列一同分享被主統治的福氣。這是天下太平的異象(4 節),但和平只有在萬國都降服於神在錫安宣告的話語時才能實現。獨一真神將在錫安山上啟示祂自己,其他任何形式的和平都是殘忍的騙局。
因此,主的山象徵神將來的國度,被潔淨復興的耶路撒冷將扮演關鍵角色。以賽亞呼籲當代人憑此榮耀的展望來過當前的生活(5 節)。他並非不關心現實——他公開反對不義、背信的政治和假冒為善的宗教時所表現的熱忱是今日少有的。但激發他的正是這未來的異象:宗教絕非逃避現實,而是他嚴正面對現實時支取力量的泉源。
耶和華的日子(二 6 ~ 22)#
一章 1 節至二章 5 節已概述本書信息的範圍和內容。現在詳述基本主題:先是審判(二 6 ~四 1),然後是救恩(四 2 ~ 6)。從被審判的錫安到被復興的錫安之轉變,與前段相同,但這裡以較大篇幅處理審判層面。
在 6 ~ 11 節裡先知非常激動。他在第 5 節的呼籲得不到回應,正如先前一章 5 節和主在一章 18 節的呼籲。他先有點魯莽地責怪神「你離棄了你百姓雅各家」(6 節上),但很快回到較冷靜的觀點:若主真的離棄他們,也是理所當然。錫安曾「充滿了公平」(一 21),現在卻充滿其他東西:占卜、不聖潔的結盟、拜偶像(6 ~ 8 節);百姓信靠財富和軍力而非永活的神(7 節),不配獲得赦免(9 節下)。
問題的核心在於驕傲(11 節),這不單是猶大的問題,而是普世的弊病。它以許多微妙狡猾的形式彰顯,披上宗教外袍時最為醜陋。這種驕傲最終只有一個結果:面對神,並在此相遇中被除去。以賽亞以「那日」——上主的日子——指向此最終相遇(11 ~ 12 節)。
以賽亞那一代許多人期待上主的日子,視之為上主介入、毀滅以色列仇敵之時,正如過去摩西和約書亞時代一樣。但第八世紀的先知都意識到,這種自信的期待出於驕傲而非信心,因為以色列和猶大效法了四周國家,同樣該受懲罰,甚至罪更大,因為享有更大的特權。
對末世的關注一直是福音派傳統的重要層面,這沒錯。但我們對這些事的熱忱,並沒有經常配合理應伴隨的另一種關懷:改進我們的生活。我們可能被發現「不警醒,睡著了」,因為對主的警告太過輕忽。
主的日子特別對猶大是可怕的審判之日(6 ~ 11 節),對全世界也是如此(12 ~ 22 節)。人們用以取代信靠神的一切將被毀滅:樹木、高山、堡壘、船隻、金錢(12 ~ 17 節)。人為的宗教也將淪為毫無價值之物(18 ~ 20 節),因為人為宗教(以偶像為代表)正是人驕傲的最高表現——想按自己的形像重造神,叫神俯就人的意志。
主的日子被形容為一場大地震(19、21 節),無一物不倒塌,人們恐慌地逃入山洞罅隙徒然自救。以賽亞的同胞能感同身受,因為許多人仍記得烏西雅時代的一場大地震。啟示錄也用類似詞語描述同樣可怕的那日。
然而主的日子也有積極面:驕傲的人被降卑,惟獨主將被高舉(11、17 節),在其至高榮光中被人看見(21 節下)。就此意義而言,期待主的日子是正確的,因為這意味神和祂的計畫最終要獲勝。現在我們只能以信心領受的——主是世界至高的統治者——將來所有人必能清楚看見。這正是主禱文裡祈求神國降臨時所求的;但若有勇氣如此禱告,就必須準備好接受神的答覆。
這段經文極具洞見的總體信息是:人類各種罪惡不過是一種基本罪惡的化身——信靠自己、不信靠神,亦即驕傲。因此本章以停止信靠人的呼籲(22 節)作為高潮再恰當不過,並貼切地轉折到三章 1 節至四章 1 節對信靠人類領袖之愚昧的論述。第 22 節並未否定「按神形像造的人有尊嚴」這真理,但指出人全然不配成為終極信靠的對象。
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審判(三 1 ~四 1)#
這個篇幅頗長、內容複雜的單元主要論到兩篇簡短的審判預言。第一篇(三 13 ~ 15)針對長老和其他(男性)首領;第二篇(三 16 ~ 17)針對錫安的女子,與第一篇前後呼應。第三章前十二節提供第一篇的背景,並以先知在第 12 節的吶喊「我的百姓啊,引導你的使你走錯」為高潮。最後十節(三 18 ~四 1)詳述第二篇。
即將發生之事(三 1 ~ 7)#
第 1 節引入刻不容緩的語調,與第二章的「末日」觀點形成對比。但不應過於明確區分這兩種觀點,因為對以賽亞而言,每當主在審判介入時都可視為「主的日子」,並預告了最終那日。
這裡預告圍城造成的饑荒(1 節),社區領袖死的死、流亡的流亡(2 ~ 3 節),整個社會秩序分崩離析(4 ~ 5 節)。列王紀下二十五章 1 ~ 12 節冷酷地描述了應驗:以賽亞逝世百多年後,巴比倫人最終促成全面應驗。不過先知在生前已看見時局發展的方向(參三十九 5 ~ 7)。極為弔詭的是,社會秩序崩潰的最終證據,竟是陷入絕境的平民不顧一切重建秩序之舉:只要有一件衣服又願意的都有資格當官長,竟然無人願意(6 ~ 7 節)。腐化顯然已從上層開始。
事情為何發生(三 8 ~ 12)#
第 8 節從描述轉向解釋。先知先論一般百姓的罪行(8 ~ 9 節),再指出歸根究底是領導層腐敗的問題(12 節)。他像熟練的攝影師,先獵取騷亂群眾的全景,再把焦點推攝至主要滋事份子。普羅大眾某種意義上是受害者(第 12 節重複出現的「我的百姓」流露悲憫),但其行為也難辭其咎,因為他們無法無天、厚顏無恥地公開行惡。
第 12 節有一弔詭現象:貪官污吏都是暴君(欺壓百姓),但作者以孩童和婦女形容他們,意味其惡行發自軟弱——他們模仿令他們喪膽的強國行徑,淪落得與他們一模一樣,而百姓也有樣學樣(5 節)。
但百姓並非清一色都是惡徒。主的審判臨到時並非不分青紅皂白,而是有節制的:祂將分辨義人惡人,按行為報應(10 ~ 11 節)。以賽亞的信息基本上論到一群公義的餘種將被保存,作為新錫安的核心——這概念在以下各部分將以不同形像出現。
對長老和首領的指控(三 13 ~ 15)#
前十二節中主被描繪為戰士(「萬軍之耶和華」,三 1),如今則是審判者(13 節)。法庭預備就緒,全場沉寂,法官上座,審判即將開始。
「首領」(14 節)直譯為「王子」,是與朝廷和王室關係密切的人;「長老」是較大群體,代表各地會眾。兩群人同樣被指壓迫百姓、濫用職權、剝削理應保護的人。作者用非常強烈的措辭(吃盡、壓制、搓磨)表達上主的厭惡。第 15 節裡「我的百姓」與「窮人」平行,清楚表明主站在窮人一邊。祂目前扮演審判者並不表示已放棄發義怒的權柄,祂仍是「萬軍之主」(15 節下)——這措辭在單元結束時重現,是一種凶兆。
神今日仍對我們當負的責任定下這麼高的標準。領導神子民的人不只要向所領導的人負責,更要向主負責,因為主把祂珍愛的子民託付了他們,他們最終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向神交賬。我們應該每日為他們代禱。
錫安的女子(三 16 ~四 1)#
此單元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指控錫安女子(16 節)並宣告審判(17 節)。第二部分(三 18 ~四 1)通篇宣告審判,卻與第一部分息息相關:三章 18 ~ 23 節詳述女子的行為,三章 24 節至四章 1 節詳述上主的審判。這可能原是一篇簡短神諭(16 ~ 17 節),後再補上默示的註釋(三 18 ~四 1)。
第 25 節提到這些女子的「男丁」,意味她們已婚,其丈夫必很有錢才能讓她們穿金戴銀(18 ~ 23 節);而財富的來源大概可從前面「向貧窮人所奪的」猜出。14 ~ 15 節所譴責的長老首領可能就是她們的丈夫。男人主要的罪是壓迫百姓,女子則愛自我炫耀、虛榮心切,但顯然同樣有份於不義之財,與丈夫狼狽為奸。
她們面臨的審判與丈夫(25 節)及城市(26 節)息息相關:因耶路撒冷被圍攻淪陷,這些女子將患上毀容的疾病(17 節上)、慘遭凌辱(17 節下)、被擄(繩子,24 節)、承受喪親之痛(25 節)。絕望之際,這些趾高氣揚的女子最終將向生還又願接納她們的男人投懷送抱(四 1)。
審判以後——榮耀!(四 2 ~ 6)#
在前面論審判的部分(二 6 ~四 1)裡,「在那日」如迭句不斷重複。在先知文學典型的「透視縮短法」中,錫安的淪陷已與「主最終的大日」融合。但四章 2 節使用此措辭時,焦點再次集中於歷史的終局。這異象構成二章 6 節至四章 6 節的高潮,看見審判之後錫安榮耀的遠景,正如第二章開端的異象是一章 2 節至二章 5 節的高潮。
主那大而可畏的末日有兩個層面——既可怕(二 6 ~ 22)又榮耀(四 2 ~ 6)。榮耀是主的日子之高潮,提醒我們神為其子民定下的終極目的不是滅亡而是救恩。保羅在帖前五 9 確認:「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彼得也說:「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一 5)當基督再臨,這救恩就必完全實現。
這裡以四種形像比喻此救恩。
主的苗(四 2 上)#
在一些較後的舊約書卷裡,「主的苗」或「苗」是指彌賽亞的專有名詞,以賽亞書較後部分也以明確方式論到「嫩芽」「枝子」「根」生長的主題。不過在這處經文,最妥善的作法是把這完全長成的植物視為比喻主的救贖計畫在末日成就,並展示予眾人觀看。
園丁都知道一棵茂盛的植物如何顯示栽種者的功勞,會細心引導參觀者觀賞自豪的樣品。同樣地,末日時主為其子民成就的救恩將彰顯祂偉大的功勞——「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以下三個比喻將顯示救恩的本質。
榮華茂盛之地(四 2 下)#
在約書亞時代,神把迦南肥地賜給以色列人,實現對祖先的應許。因此這片土地擁有宗教意義,是主揀選他們作子民這莫大恩典的看得見的記號或聖禮。
到以賽亞時代,這關係出現裂痕、幾乎瀕臨破裂,土地變為荒涼,受敵人蹂躪,連耶路撒冷城門也不能倖免(一 2、7 ~ 8)。然而以賽亞確信古老的應許不會落空:神不會徹底摧毀該國,將有餘種存留,完全獲得祖先所承受的應許之實現。「地的出產」將成為他們的驕傲與榮耀,象徵豐富的供應及極度的滿足——農夫最能體會這種意境。第三個比喻則較適合像以賽亞一樣的城市人。
聖城(四 3 ~ 4)#
焦點從國土縮小至錫安。在大衛時代此城對以色列有特別意義,其「聖」具雙重意涵:一方面,神——以色列的聖者——揀選此地作大衛及其後裔永遠統治子民的地方,神的子民也聚集於此在聖殿朝見祂;另一方面,她的群體生活彰顯了揀選者本身的屬性,她一直是「忠信」及「充滿了公平」的(一 21)。
以賽亞時代的錫安已成腐敗、娼妓的城市,但以賽亞從未懷疑她仍是神所揀選、在主計畫中扮演關鍵角色的。在這兩節中,他看見一群蒙揀選的餘種居住在未來的錫安,這城已被審判潔淨、除去道德腐敗。錫安將再次在兩方面成為聖潔:蒙揀選及忠心。聖城象徵了完美的群體。
榮耀的遮蔽(四 5 ~ 6)#
最後一幅景象展示旅途的終點——神四處漂泊的子民最終安息於神永遠的同在裡。這裡多次提到出埃及:當時神白天透過雲柱、夜間透過火柱引導以色列人經過曠野,紮營時火柱好像保護罩遮蔽會幕。但他們在該地安息的理想始終未完全實現,即使在大衛時代;到以賽亞時代似乎更遙不可及,因此按寓意而言他們仍在朝聖旅程中。
以賽亞深信,神子民紮營的最後一站必在新錫安。請注意這裡有古時理想的「民主化」:最後一次紮營時,主同在的榮耀將充滿全營,保護的雲如巨大天篷(canopy)或大帳篷(pavilion)遮蔽整個地方和所有人(5 節)。從此不再需要會幕或聖殿,因為任何人都能接近主的榮耀,得享永遠的平安(6 節)。
這不是過時的白日夢,而是耶穌向神祈求的夢想,使徒約翰也在聖經高潮部分再次呈現給我們。我們也都是朝聖者。
無價值的葡萄園(五 1 ~ 30)#
葡萄園之歌(五 1 ~ 7)#
以賽亞經常活在未來與現在的張力之中——向以色列招手的榮耀遠景,與眼前殘酷的現實。這張力至終只有主能解除。正如二章 6 節,這裡我們再度從最高峰跌至低谷:先知再次肩負吃力不討好的責任——指出同胞的罪惡,警告審判來臨。
這種不中聽的信息很難聽得入耳,因此以賽亞以吟遊詩人的姿態出現,以歌代講,令未料想到的人防不勝防。這是先知傳講信息可以何等創新靈巧的顯著例子(傳福音者請注意!)。
歌詞一開始即語出驚人。誰是先知「親愛的」?若唱的是歌,為何唱的是他愛人的葡萄園而非愛人本身(1 節)?原來這首「情歌」是一則比喻:先知所愛的就是主,以色列(這裡以猶大代表)就是主的葡萄園。祂費盡心思悉心照顧,葡萄園卻只結出毫無價值的「野葡萄」,因此祂撤去圍牆、棄置它,豈非理所當然?
傳統上葡萄收割季的尾聲是娛樂歡慶的時刻,這或許是以賽亞唱歌時的背景。三章 14 節以「葡萄園」象徵猶大時已預告了此處。接下來的「六禍」(五 8 ~ 25)解釋了葡萄園所結的壞果子。
這首歌有四部分:1 ~ 2 節是引言(引起注意、作布景);3 ~ 4 節主自己說話並邀聽眾評理;5 ~ 6 節葡萄園主宣告決定;第 7 節先知再以自己的聲音說話,特別論到以色列。
延伸:以賽亞稱主為「我所親愛的」與第7節的雙關
以賽亞在第 1 節稱主為「我所親愛的」和「我所愛者」是非常大膽的,但不失真誠,並非文學上的狂妄。愛神是舊約敬虔的重要層面,摩西律法和詩篇都見證這點。以賽亞摯愛上主,正因如此才能如此深入認同主對這執意犯罪的國家所發的烈怒和憂傷。我們與神的憤怒同理的程度,可以成為我們究竟愛祂多少的指標。
第 7 節裡可見以賽亞精湛的語言能力(希伯來文的諧音):
他指望的是公平(mišpāṭ),誰知倒有暴虐(miśpāḥ);
指望的是公義(ṣᵉḏāqâ),誰知倒有冤聲(ṣᵉʻāqâ)。
壞果子(五 8 ~ 25)#
六禍明確指出第 2、4 節的「壞果子」,全是定罪的詞句:貪婪的搶地(8 節)、酗酒(11 ~ 12 節)、目中無「神」(18 ~ 19 節)、自義的詭辯(20 節)、自負(21 節)、顛倒是非(22 ~ 23 節)。這一切可能指烏西雅王(即亞撒利雅,公元前七九一至七四〇年)統治下的猶大。這期間從許多層面看是輝煌的黃金時代,但也有黑暗面:一群財勢雄厚的精英愈是沉醉於物質主義和享樂,就愈腐敗暴虐。下一章我們將看見,烏西雅駕崩那年以賽亞看見主坐在天上法庭宣告審判,這些災禍既是前面那首歌的確鑿之據,更是以賽亞蒙召的布景。
這段經文以「禍哉」和「所以」作架構:「禍哉」引介對特定罪惡的譴責,「所以」引介臨到犯罪者的審判。譴責愈來愈強烈,一個災禍接一個(8、11、18、20、21、22 節);審判的宣告也層層遞進(9、13、14、24、25 節),最後的審判是宇宙性且震撼世界的(25 節)。「禍哉」一詞既表達譴責也表達憂國憂民——以賽亞並非自義抽離的觀察者,他所宣告的最後一禍是關乎自己的(六 5)。
這是論到財富腐敗力量(或至少是獲取財富慾望)的經典經文。第 8 節的搶地違背摩西律法的基本原則:土地屬主,「租戶」必須公平分享。他們透過壓迫獲取財產,也只有透過更多壓迫才能持守(23 節)。面對自己的罪時,犯罪者要麼厚顏無恥(18 ~ 19 節),要麼訴諸似是而非的論據合理化(20 節)。自以為有智慧的(21 節)反倒成了愚昧人。
秉公行義的神與這一切形成對比(16 節),他們卻藐視祂的話語。神的聖潔本質在於其道德屬性,意味祂不能漠視罪惡。這裡預示的審判——房屋土地變荒涼(9 ~ 10 節)、被擄、饑荒、死亡(13 ~ 14 節)——將一視同仁臨到貴族平民。領袖的所作所為使國家落入萬劫不復之境,26 ~ 30 節將解釋這點。
葡萄園慘遭蹂躪(五 26 ~ 30)#
一個外國侵略者將在主急速的命令下前來摧毀主的葡萄園(26 節)。「發嘶聲」(參七 18)值得注意,它表達主對那些爭奪巴勒斯坦的軍事強國自命不凡的傲氣之輕視。他們節節挺進的軍隊步伐敏捷、訓練有素、配備精良、殘酷無情(27 ~ 30 節)。
第八世紀先知的信息是:發號施令的不是這些國家,而是上主。這不是怪異的歷史觀,而是聖經的啟示,讓我們看見歷史如何前進,以往如此、現在依然。初期基督徒在水深火熱中深信,針對他們的世界列強所能作的,莫過於神「所預定必有的事」;即使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圖謀置耶穌於死地,也不過在執行神所預定的角色。「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馬書),而啟示錄也指出末日神將彰顯祂對萬國的主權。
以賽亞絕對確信主乃歷史之主,使用萬國成全祂的旨意,這卷書將愈見鮮明地表達此主題。這裡未指明侵略者是誰,但幾乎可肯定是亞述:第 25 節最後兩行在第九、十章不斷重複,而那裡明顯提到亞述。當以賽亞唱葡萄園之歌時,猶大已開始經歷主舉起審判的手,然而前面還有更可怕的日子。
「我看見主」(六 1 ~ 13)#
第六章如一座高山聳立於四周地形,顯然對全書信息極為重要。此次與主相遇確立了以賽亞對神和自己使命的認識,是一至十二章的核心,並與上下文密切相關。
第五章的災禍如何預備以賽亞在烏西雅駕崩那年領受呼召。但一至五章整體提出的問題不只是富裕帶來的腐敗及審判,更是:如何帶來屬靈復興,好讓以色列按神原先的旨意成為祝福世界的中心(二 1 ~ 5)?審判可以去蕪存菁,然而內心的改變要如何產生?
這一章從看見神(1 ~ 4 節)轉向認罪(5 節)、潔淨(6 ~ 7 節),直至最後差遣(8 ~ 13 節)。這是以賽亞成為僕人的途徑,也是以色列必須依循的途徑。先知在第 5 節認罪,表明他與這罪惡國家的認同。
更顯著的是這章與下文的聯繫。一至五章籠統陳明審判與救贖,未與明確歷史事件相連;七至十二章卻指出主在第六章宣告的審判如何應驗在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歷史中。特別是六章 10 節預告的硬心,迅速在第七章應驗於亞哈斯對以賽亞的回應。在七至十一章中,這不信的國家被剪除,卻留下一條殘根(十一 1),根據六章 13 節謎一般的預言,這根必帶來新生命。
看見神(六 1 ~ 4)#
第 1 節的烏西雅王與第 5 節的「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之間蘊含對比,使我們即刻看見這章的中心主題以及以色列失敗的導因(信靠人過於信靠主,參二 22)。財富的增加往往削弱人對神的認識,以致人以為只要奉行正確儀式就能安於罪惡(一 12 ~ 17)。但以賽亞所看見的是高高在上、不容操縱的主,坐在審判的寶座上。算賬的日子到了。
看見這位眩目的聖者時,天地頓時連為一體。祂最主要的特性是超乎一切之上的聖潔(3 節),根據五章 16 節,這詞同時含有超然和公義之意。這裡強調的是超然性(高高在上、掌管萬有);下半部將轉而探討祂的公義。撒拉弗藉言語和行為指出,正確的回應乃是敬畏、侍奉和讚美。
認罪(六 5)#
看見神並沒有為先知帶來狂喜,而是徹頭徹尾的恐懼。他知道自己完全滅亡了,原因有二:他不潔淨,又看見了神。
「看見神的人必死」這信念似乎源自西乃山的經歷:當時神藏身密雲,警告人迴避免遭殺身之禍。一些有特權的人被容許看見祂,但看得多清楚、以何形式被看見並不得而知;摩西被容許面對面「認識」神,被視為擁有獨一無二的特權。
以賽亞並未因此特權而驕傲,只意識到自己如同胞一樣不潔淨。這裡的「不潔淨」顯然是道德上的(與嘴唇有關,以此類推也與人心有關)。值得注意的是,先知前幾章才譴責人的罪惡,現在卻完全與這些人認同。在神面前,罪的程度無關緊要,揭示我們真面目的是神的聖潔,而非與他人比較。
潔淨(六 6 ~ 7)#
弔詭的是,以賽亞承認自己與同胞一樣不潔淨,這反使他與他們有別,因為他願意承認光景,不像他們自欺欺人。
撒拉弗從一個祭壇取了紅炭,作者未提這座壇的名字(可能是幔子前的香壇或內院的銅壇)。無論它是甚麼,它象徵的是神在聖殿供應的一切,以及為神百姓的罪所作之工。以賽亞獲潔淨不靠自己努力,全靠神的恩典——全以色列也可獲得同樣恩典(一 18),然而他們的驕傲卻使他們無份於此。
奉差遣(六 8 ~ 13)#
如今才明白為何「唇」「嘴」在 5 ~ 7 節如此顯著:主正尋求一位使者,蒙潔淨的以賽亞已準備好成為祂的發言人。
9 ~ 13 節揭示他的信息基本上關乎審判,但較多描述其效應而非內容:它將使人心蒙脂油(9 ~ 10 節),摧毀土地和百姓(11 ~ 12 節)。天上針對這國家的判決已通過,以賽亞所傳的道將使之在地上產生效應。百姓的冷漠回應乃是神審判的一個層面:他們揀選傲慢與漠不關心,將完全被這兩種態度掌握,並經歷其惡果——毀壞與流亡(12 節)。審判已無法避免。
然而仍存一絲希望。第 13 節把猶大比喻為一棵被砍下、樹樁卻仍存的樹,指國中公義的餘種(「聖潔的種類」)。整節意思不太清楚,但「種子」一詞暗示再生,把結語視為應許(新國際本)比視為警告(標準修訂本)更妥當。公義的餘種將不滅亡,長成為神的新子民。第七、八章將看見,以賽亞本身將成為這餘種開始聚集的核心。
這一章讓我們看見神的威嚴,也看見其僕人以賽亞的簡潔畫像:對神敬畏有加(1 節),深覺自己的罪惡(5 節),深刻經歷神的恩典(7 節),並願意在侍奉上任勞任怨、不計代價(8 節)。願神幫助我們更像他。
處在十字路口的亞哈斯(七 1 ~ 25)#
敵人入侵的威脅(七 1 ~ 12)#
1 ~ 2 節簡略描繪以賽亞與亞哈斯(Ahaz)會面。亞述在提革拉毗列色三世領導下復興,向西部和南部巴勒斯坦挺進。以色列和敘利亞王形成抗亞述聯盟,決心強迫猶大加入,為此要推翻亞哈斯、扶持傀儡王(6 節)。此事發生於公元前七三四年。
亞哈斯正處在兩種憂懼之間:敘利亞和以色列蠢蠢欲動的攻勢令他急慌(2 節),但要他加盟對抗亞述他更害怕。以賽亞與他對質時,他顯然已決定守城,盼望降服亞述以求安全。以賽亞獻議他作激進的選擇:捨棄所有盟友,完全信靠主(7 ~ 9 節)。亞哈斯拒絕(10 ~ 11 節),以賽亞於是宣告猶大將很快被亞述(她所愚昧投靠的)侵占和毀滅(17 ~ 20 節)。
以馬內利的記號(七 13 ~ 25)#
13 ~ 16 節顯然是全章的神學之鑰。我們可以肯定第 14 節在基督裡獲得終極應驗,然而在此語境中它有何意義?
在六章 9 ~ 10 節,以賽亞被吩咐使悖逆的百姓心蒙脂油、眼睛昏迷——
恐怕眼睛看見,
耳朵聽見,
心裡明白,
回轉過來,便得醫治。
在第七章我們看見他使亞哈斯落入這樣的光景。亞哈斯拒絕了先知清楚的話語(7 ~ 9 節),也拒絕求一個印證的兆頭(10 ~ 12 節)。因此神賜他一個既隱藏又如謎一般、他無法理解的兆頭(13 ~ 16 節)。
這兆頭並非毫無意義,惟必須從信心的角度理解,而第六章提供了理解之鑰。第六章末提到公義的餘種「聖潔的種類」將在審判中倖存。第七章開頭神吩咐以賽亞帶兒子施亞雅述去見亞哈斯(3 節),「施亞雅述」意思是「餘種將歸回/悔改」;在此語境中,對比的是信與不信,因此「餘種將悔改」幾乎肯定是首要意思。以賽亞挑戰亞哈斯悔改、加入相信神的餘種,卻被拒絕。
一章 8 節已把錫安描繪為一女子(直譯「錫安的女兒」),如今面對敵軍入侵與圍城危機,被描繪為一位性生理成熟、已懷孕、正經歷生產之痛的女人(直譯「年輕女子」,almâ)。第 14 節直譯為「年輕女子已經懷孕,並將要產下一子」,若「年輕女子」指錫安,那她的兒子就是在錫安患難中冒現的忠心餘種。這是他被命名為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的原因:神將與以賽亞身旁的忠心餘種同在(參八 16),而非與不信的亞哈斯和悖逆的國家同在。第 11 節的「你的神」變為第 13 節的「我的神」,這不吉祥的轉變正暗示這點。
本章其餘部分揭示以馬內利所暗示的凶兆。當這孩子長大可負責任時(最多幾年),該地已被亞述徹底摧毀、人口大減,生還者只能靠僅有的牲畜出產或野生食物維生(15 上、17 ~ 25 節)。然而即使在這之前(16 節上),如今入侵猶大的兩位國王的國土也將變荒涼。事實上敘利亞於公元前七三二年落入亞述手裡,以色列於七二二年步其後塵,猶大本身於七〇一年幾乎被徹底毀滅。
以馬內利的記號同時蘊含應許與威脅。對以賽亞及其跟隨者,這意味神應許與他們同在、保護他們,最終應驗祂的美善計畫。在以賽亞時代保存餘種只是引向耶穌——那完全忠心公義者,神一切應許將應驗在祂身上——降臨的過程之一。因此馬太視耶穌為以馬內利預言的終極應驗是非常正確的。對亞哈斯是死路一條,對信的人卻是生命。
第七章繼續探討前面數章的主題。首先是主至高無上、普世性的主權(六 1 ~ 3)。在第七章祂正行使主權,呼籲各國奉命行事:當日兩個超級強國埃及和亞述在祂眼中不過是任祂使喚的昆蟲(18 ~ 19 節,參五 26),亞述不過是祂暫時雇用的剃刀,剷除巴勒斯坦居民(20 節)。
第二個主題與第一個密切相關:全心全意依靠上主是絕對必要的。在第二章,不信靠神就是信靠「人」(22 節);這裡則表現為依靠其他國家(特別是亞述)而非上主的保護。9 節下直截了當要亞哈斯選擇:「你們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穩。」若不信靠神,所依靠的一切將至終反過來吞滅我們。
出黑暗入光明(八 1 ~九 7)#
此單元探討的事件與第七章相同。以馬內利之名在八章 8、10 節重現,意味這段經文進一步探討七章 14 節對亞哈斯所說、語帶雙關(同時蘊含審判和救恩)的話。這裡以黑暗和光明描繪其進展:短期裡指黑暗(審判)的匯聚,至終引向光明(彌賽亞降臨、新時代開始)。
整體含四篇神諭(以賽亞直接從神領受的信息)和兩篇先知自己的反思,結構如下:
- 黑暗/審判
- 第一篇神諭:一個名字及其意思(八 1 ~ 4)
- 第二篇神諭:水位上漲的河流(八 5 ~ 10)
- 第三篇神諭:絆腳石(八 11 ~ 15)
- 第一篇反思:黑暗漸濃(八 16 ~ 22)
- 光明/救恩
- 第二篇反思:黎明來到(九 1)
- 第四篇神諭:有大光照耀(九 2 ~ 7)
一個名字及其意思(八 1 ~ 4)#
這些經文極類似七章 14 ~ 17 節,不過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的出世及命名(「掠奪速臨、搶奪快到」)有別於賜給亞哈斯的以馬內利兆頭。那兆頭隱晦、只賜給亞哈斯;這兆頭意思較明顯,以通俗文字寫在大牌上讓人人能讀(1 節)。以賽亞請領袖作見證(2 節),讓這名字及其意思一開始就公之於世,以便應驗時無人懷疑這是主的話語——他必須讓百姓清楚知道,北部所發生的事件中主仍掌權,並認定以賽亞是神真正的發言人。
如第七章中的亞哈斯,全國獲得最後機會放棄出於不信的謀略(12 節),全然依靠上主,因為這兆頭沒提猶大的審判,而是論她北部兩個仇敵慘遭毀滅(4 節)。但這裡有隱晦成分,它鼓勵信心卻不勉強人相信:對執意小信的人,此兆頭可被詮釋為印證亞哈斯求助亞述的明智。百姓如亞哈斯一樣處在十字路口,必須在信與不信之間取捨——如以下單元所示,他們作出了遭致災禍的回應。
水位上漲的河流(八 5 ~ 10)#
君王和百姓拒絕主的幫助(喻為西羅亞緩流的水),寧投靠亞述(喻為幼發拉底河翻騰的水)。但若以為河水氾濫只殃及他們自己的國界就大錯特錯:洪水勢必沖入猶大幾乎將之吞滅(直到頸項,8 節)。各國的謀略(無論以色列、敘利亞或亞述)都徒然,至終成就的是主的旨意(9 ~ 10 節)。
兩個小單元顯而易見:第一個(5 ~ 8 節)以「以馬內利」結束,第二個(9 ~ 10 節)以其匹配句「神與我們同在」結束,提供第七章與本單元的重要銜接。「以馬內利」一方面前瞻、一方面回顧:它提醒我們,當這片國土的人民陷入幽谷時,一群忠心的信徒出現了——這地是他們的產業(8 節),神與他們同在(10 節)。環境雖愈見黑暗,他們仍有盼望。
絆腳石(八 11 ~ 15)#
這篇神諭的對象並非整個國家或以賽亞個人。動詞是複數的,第 16 節的「你們」指先知及其門徒,即核心信徒。
它與前兩篇有邏輯關係:列國的謀略必終歸無有(10 節),因為這一切源於人的懼怕(12 節)。以賽亞和跟隨者必須遠離這種謀略,單敬畏主(13 節)。
那些敬畏主的人,主必成為他們的避難所;對不敬畏祂的人,祂卻如路上的巨石絆倒他們(14 ~ 15 節)。重點是:主是輕忽不得的。我們經歷的是祂的救恩抑或審判,就看我們如何回應祂。
第 11 節提到主「大能的手」指教以賽亞,意味這神諭對信主的餘種非常重要。他們已作出正確選擇,但不能鬆懈,因為另一項選擇永遠在那兒試探著他們。
黑暗漸濃(八 16 ~ 22)#
以賽亞在此自言自語,如演員大聲說話讓觀眾知道心裡所想(17 節);有時似在對身分不明的人物(16 節)或眾門徒(19 節)說話。說話形式的改變顯示他心中的擾亂——他反思前面幾篇神諭時發現了它們的意涵。
那些拒絕他從神所得明確信息者,將在虛空中轉投邪術,陷入更深的黑暗墮落(19、21 ~ 22 節)。因此以賽亞認為有必要趕快將教導傳授給門徒:當黑暗臨到,這是他們的依靠(20 節),他們將保存教導,因為下一代或許較願領受(16 節)。不過以賽亞在這黑暗時刻的盼望,其終極根據不在門徒身上,而在主身上(17 節)——即使門徒可能達不到他的期望,神卻永不令他失望。
延伸反思:忠心與不忠心者的區分愈見鮮明
本章下半部發生了極重要的事件:在神子民可見的群體中,忠心與不忠心者、順服與不順服神話語者、真誠與虛偽者之間的區分愈見鮮明。在這卷書中這區分愈來愈明顯,直到最後兩個部分成為主要信息之一(五十一 12 ~五十五 13,五十六~六十六)。
這不足為奇,因為神從未誤將虛偽外表當作真實,或誤將外在參與當成內心回應——只有內心回應才能為外在形式賦予意義。即使在與摩西離開埃及的人群中也有許多「閑雜人」,曠野的嚴酷考驗很快使他們原形畢露。耶穌也警告我們提防那些「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人。
麥子與稗子、綿羊與山羊在未經訓練者看來極為相似,但審判人的神看得很清楚,生命的考驗也漸漸將他們區分出來。在末日,這區分將是絕對而永久的。聖經呼籲我們察驗自己是否仍有信心,我們不能不這麼作。
黎明來到(九 1)#
這簡短單元引入尖銳對比(「但……」),為 2 ~ 7 節鋪路。懼怕、幽暗的心情(八 22)能轉變為「不再見幽暗」(九 1),只因以賽亞對神的信靠(八 17)。
當他再次著眼未來的應驗時,亞述即將對北國的毀壞被視為過去。他憑信心看見,終有一日神的恩典必榮耀地扭轉局勢,毀壞變為榮耀,黎明將最先臨到首先經歷審判之地。難怪馬太要我們注意,耶穌最先宣告福音的地方乃是那些人種混合的北方地區。
有大光照耀(九 2 ~ 7)#
這篇救恩預言顯然是八章 1 節至九章 7 節脫黑暗入光明的高潮。在第七章亞哈斯所代表的大衛王朝遭拒絕,此預言象徵這情形最終將獲扭轉。
第 4、5、6 節的「因為」標示其邏輯結構:脫離壓迫(4 節)、戰爭結束(5 節)、一位理想之君的誕生(6 節)。過去式與未來式交替使用,表達講述時流露的堅定信心——明顯是未來的事被說成已成就,因為「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7 節下)。回顧過去,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2 節上)必包括北方人和南方人,這預言巧妙預告以色列和猶大未來在一位大衛家理想之君統治下重歸統一。
他究竟是誰?有人認為指王儲希西家,6 節下的名號不過是堂皇的王室稱謂。但此說可能性不高:大衛王朝君王充其量是神的義「子」,且希西家於公元前七三七年(第七章事件前三年)出生,而此處理想君王的誕生被視為未來事件。第 1 節「不再見幽暗」的憧憬顯然指向二章 2 ~ 4 節和四章 2 ~ 6 節的未來異象,而第 6 節的用語只能用在道成肉身的神身上。因此這預言直接指向彌賽亞的臨到——那偉大的大衛之子、世界的真光。
值得一提的是,在七至九章中神的計畫在歷史中的落實竟與生孩子有關(無論寓意或字義)。祂的大能在軟弱中成全!
「他的怒氣還未轉消」(九 8 ~十 4)#
我們再次來到突然把焦點轉回眼前現實的部分——北國的慘況及她即將遭致的滅亡。一個新動向開始,將以一位理想君王的誕生作高潮(十一 1 ~ 9)。
這段在形式和內容上都與五章 8 ~ 25 節相似:把它劃分為四詩節(九 8 ~ 12、13 ~ 17、18 ~ 21 和十 1 ~ 4)的迭句最先出現在五章 25 節下;最後一詩節由「禍哉」引入,與前段一系列「禍哉」呼應。兩處所譴責的罪基本相同:驕傲、惡劣領導、內部衝突和壓迫。前段論猶大和耶路撒冷,這段論以色列(以法蓮)和撒瑪利亞(九 9)。
值得注意的是,南方人以賽亞竟能如此不偏不倚評價兩個國度,因為他明白「以色列」就神學意義而言乃主所統治的一國子民,北方發生的事與南方一樣重要。他在此特別注意北國或許另有原因:北國滅亡約在南國滅亡前一百四十年,而猶大已面對同樣的犯罪問題。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的兆頭與以色列、撒瑪利亞的關係(八 3 ~ 4),其應驗將成為同樣敗壞的猶大及時的警告。
這裡特別提到四件事。第一,整段可見由道德腐敗(九 9、17)至社會解體(九 20 ~十 2)以致國家衰亡(十 3 ~ 4)的演進;還有另一演進:由遭鄰國侵襲(九 12)至完全被亞述攻陷(十 3 ~ 4)。
第二,四詩節的動詞用了不同時式,但作者原意或許並非要分辨事件發生在之前、當時或之後。一個單一迭句把詩節緊繫一起,因此把開頭對句(九 8)視為整個單元的時段最為妥當:
主使一言入於〔過去〕雅各家,
落於〔未來〕以色列家。
神的命令在天上發出、地上落實之間,宣告了該國的寫照及命運。
延伸:主話語的能力與功效
主話語的能力及功效對所有舊約先知都極重要,對以賽亞尤為重要。這段開頭兩行已鮮明表達這點:主所發的「一言」似乎擁有自己的生命,將落於以色列家並帶來毀壞。
然而必須排除任何法術概念:其一,以賽亞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迷信法術;其二,原文中「主使……入於」與六章 8 節以賽亞所受的「差遣」屬同一動詞。此「言」大有能力,因為它是主的話語,不能獨立於祂,正如傳講者不能獨立於祂。約拿書是個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說明主對其話語持續擁有主權——發出此言者能將之收回,但此處沒有跡象顯示祂會收回成命。「將落」顯示主會突然落實所承諾必行之事。
最後,九章 12、17、21 節和十章 4 節的迭句不但把四詩節聯繫一起,更前瞻主進一步施行公義審判,而此處的對象就是亞述。
主的怒氣轉消(十 5 ~ 34)#
這段的統一性很明顯:由始至終論到亞述未來的衰敗。信息清楚:切勿懼怕及依賴亞述;她不過是主手裡的工具,交賬的日子終必臨到。其結構為對稱的 ABA’ 式:
- A(5 ~ 19 節)傲慢、「無敵」的亞述將受審判。
- B(20 ~ 27 節)別依賴亞述,與依靠上主的餘種認同。
- A’(28 ~ 34 節)傲慢、「無敵」的亞述將受審判。
三部各有兩小節:A(5 ~ 11、12 ~ 19 節)、B(20 ~ 23、24 ~ 27 節)、A’(28 ~ 32、33 ~ 34 節)。第 4、5 節的連貫詞「怒氣」把此單元與上一段聯繫起來。
亞述(十 5 ~ 19)#
由於處在中心位置(5 ~ 11 節與 12 ~ 19 節之間),加上是 5 ~ 19 節中惟一的散文,第 12 節特別突出,其實是概述 5 ~ 19 節的題目。它提醒我們:北國雖未完全消失(10 ~ 11 節),焦點卻已轉回南國,特別是耶路撒冷/錫安。這演進與八章 1 ~ 8 節完全相同,反映淹沒北國的亞述「洪水」最終也湧入猶大;在耶路撒冷城,主對兩國的所有審判工作才算完成。
第 12 節提到主把怒氣轉向趾高氣揚的亞述,並不足為奇——第二章已記載神對驕傲的厭惡及審判意圖,而祂要審判的不單是子民中的驕傲,也包括世界的驕傲(12 ~ 22 節)。亞述的審判將發生在歷史中而非末日,但這仍與前面數章所啟示的神的特性完全相符。
神竟選擇使用這麼一個傲慢的異教國家,針對的更是自己的子民,叫人納悶。但兩點非常肯定:其一,主確實這麼作(5 ~ 6 節);其二,亞述不能因此逃避道德責任(7 ~ 11、15 節)。這並非因為亞述抗拒呼召(她根本未意識到),而是因為她在執行職分的方式上犯了罪(自誇,15 節)。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在此保持巧妙的張力,正如聖經其他地方。
餘種(十 20 ~ 27)#
這段是 5 ~ 34 節的樞紐:前後單元都預言亞述衰敗,而這居中的單元告訴我們亞述衰亡對以賽亞那一代的意涵。「餘種」是第 20 節的連貫詞:當亞述最終淪為只剩餘種時(19 節),以色列的餘種將不再投靠她而投靠上主(20 節)。若第一段(20 ~ 23 節)預告將來必發生的事,接下來 24 ~ 27 節就勸勉該採取的行動:「我的百姓啊……亞述雖……你卻不要怕他」(24 節)。
第 20 節的「以色列」並非北國,而是全數十二支派(第 20、21 節重複提到共同祖先雅各印證這點)。第 22 節下和 23 節重申上主要全面執行所警告的審判:全地(南北兩國)將被毀壞,此後亞述本身才會遭對付(25 ~ 27 節)。
審判對象很明確——耶路撒冷的子民(24 節),他們當前的抉擇與第七章亞哈斯的完全一樣:憑信心行事,抑或受懼怕轄制?期待亞述拯救,抑或全心依靠上主?24 ~ 27 節保證,只要他們歸回(21 節)就不必害怕亞述,上主必拯救他們,正如拯救列祖脫離埃及人和米甸人。
這段重提「施亞雅述」之名(七 3),正如九 8 ~十 4 重提「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八 1)。先知的話同時表達信心和傷感:有一餘種將最終歸回上主,然而卻只是餘種(22 節)。亞哈斯不願歸回;較後階段希西家面對同樣挑戰時,回應較積極(三十七章)。
以賽亞和同胞面對的是:在脅迫環境中,究竟應冷靜依靠神,抑或瘋狂自助、採用當代智慧認為最能成功的途徑?這問題會以各種形式一直出現在神子民面前。信心不單是稱義的途徑,也是面對日常挑戰的實際途徑。我們不單因信稱義,也必須憑信心生活。
又是亞述(十 28 ~ 34)#
第 27 節最後一行較難解;標準修訂本將之與下節聯繫,新國際本較接近希伯來文視之為上單元的總結句。無論如何,28 ~ 34 節的結構要義是明顯的。
第一段(28 ~ 32 節)描繪亞述軍隊以驚人速度效率圍攻耶路撒冷,途中遇敵者驚慌失措。這裡提到的邊遠城鎮全坐落於耶路撒冷以北,而事實上西拿基立在希西家時代是沿南部拉吉路線迫近(三十六 1 ~ 2)。這正好證明這並非事後字面描述,而是鮮明的詩意表達,刻畫亞述人似乎無敵的表面事實——在這片象徵主統治全地的土地上(32 節),他們所向披靡。
然而第二段裡,這支自高自大的超強軍隊被比喻為稠密的樹林(如馳名的黎巴嫩樹木),主必突然以大能將之伐倒(33 ~ 34 節)。這比喻曾在 15 ~ 19 節出現,現在以殘酷諷刺重申:這國雖為主手中的斧頭(15 節),最終卻被祂伐倒(34 節)。神雖會使用惡人執行旨意,這卻絲毫不削減他們的責任——這涉及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之間的神祕互動。惡人把耶穌釘十字架時成就了神的旨意,但復活帶給了他們及世上每個人悔改的迫切需要。
此單元在觀念和比喻上都與 5 ~ 19 節呼應,構成上文所指的 ABA’ 對稱結構。
彌賽亞的國度(十一 1 ~ 16)#
本章兩個主要部分(1 ~ 9、10 ~ 16 節)顯然同屬一體,都論到「耶西的條」或「根」(1、10 節)。10 ~ 16 節把 1 ~ 9 節以廣義象徵呈現的事物化為具體細節。
理想之君(十一 1 ~ 9)#
從人類國度(亞述代表)的垮台,至神的國度(彌賽亞代表)的設立,這轉變就神學而言很自然,卻大幅省略了其間的歷史進程。從前一章末的樹林被伐倒,至本章開端「耶西的本」所發出的「一條」,這轉變非常貼切——然而這只是表面的連續性,深層牽涉一個鮮明對比:亞述被伐倒後一蹶不振,猶大被伐倒後殘根卻重現生機。
這已不是第一次以樹木萌芽描繪審判至救恩的轉變,但這裡有更特殊的意義。在四章 2 節,完全長成的樹枝象徵主救贖之工最終成就;這裡「本/苗」喻指彌賽亞,祂的降臨與統治將成就此救贖之工;在六章 13 節,殘根象徵國內忠信的餘種;在十一章,殘根就是被伐倒的大衛王朝,但最終領袖將從其中出來。
從掃羅開始每一位猶大王都是「彌賽亞」(受膏者)。鑒於神給大衛的應許,大衛王朝自然是眾望所歸的焦點。但當王朝越來越令人失望,期待便從當時的君王轉向未來的理想之君,即神要差派的彌賽亞。這過程明顯出現於八至十一章,背景是第七章信心盡失的亞哈斯。理想之君最先出現在九章 6 ~ 7 節,這段經文則進一步提供祂的特性與王權詳情。
這段先論祂配當統治者(1 ~ 3 節上),再論治理的特性(3 下~ 5 節),最後論治理帶來的理想境界(6 ~ 9 節)。「耶西的本」(1 節)顯示祂卑微的出身,避而不提大衛王朝後來的光輝。祂配當統治者,是因為被聖靈充滿、獲得以敬畏神為基礎的真智慧(2 ~ 3 節),這影射當時君王出於完全不同本質的畏懼之假智慧(七 2)。公義將成為祂治理的基本特質,實際上就是為窮人和謙卑者伸張正義(4 ~ 6 節),這顯然是當時君王未能作到的(參三 12 ~ 15)。祂有完全的知識(3 節下)和話語的超凡大能(4 節下),都強烈顯示祂絕非凡人。
祂的統治將帶來世界和平(6 ~ 9 節),以象徵語言描述此理想境界,使人回想伊甸園,刻畫整個受造界復興的情景。全地——不只錫安——將成為主的聖山(9 節,參二 2,四 5),世界各處將認識並經歷祂的統治。
如九章 6 ~ 7 節,這裡以賽亞的視野擺脫了那一代的絕望,看見將要降臨的那一位——道成肉身的真神主耶穌基督。這兩段相輔相成:前者集中於祂的降生(道成肉身中應驗),後者集中於祂在地上的統治(第二次降臨時應驗)。
軍旗(十一 10 ~ 16)#
第 10 節清楚指出此單元與 1 ~ 9 節同樣以末世為焦點,因此這裡提到的許多個別國家乃寓意而非字面義,象徵神子民的仇敵。
第 10、11 節重複的「到那日」和「當那日」把單元一分為二,整體預見一個龐大的末日大集會:外圍(10 節)有外邦國家,最終承認主的統治權;內部(11 ~ 16 節)有神的子民,最終被拯救脫離所有仇敵。內部群體並不被動,將與主一起統治外圍群體(14 節)。主將舉起「耶西的根」作為號召集會的大旗(10、12 節)——換言之,二章 2 ~ 4 節和四章 2 ~ 5 節所預見的一切將在彌賽亞最終掌權時實現。
延伸:餘種的雙重意義與新約的末世觀
有三點須注意。第一,就某種意義而言,11 ~ 16 節的餘種不過是生還者——彌賽亞降臨時雖活著卻被分散的以色列和猶大子民(12 節)。但既然他們也是終極救恩的繼承者,這餘種身分還有另一層意思:神親自揀選的末代忠信子民。「餘種」的雙重意義最終於新舊約聖經中匯聚於一點。
第二,雖然子民的聚集和分散被描繪為第二次或新的出埃及,但單元整體焦點在末世,因此不能視為應驗於流亡者較後從巴比倫回歸——巴比倫回歸是歷史中特殊的救贖事件,這裡指的是歷史終局的全面救贖(11 節)。
第三,身為基督徒,我們須意識到預言中的民族主義範疇已被新約末世觀超越:神散居的子民就是所有樂意承認耶穌為基督(彌賽亞)的猶太和外邦人,末日將從各國被召集,與基督一同掌管那些心不甘情不願跪拜的人。即使在以賽亞書裡,餘種觀念也已預見擴大至涵括外邦人和信主的猶太人(例如五十六 6 ~ 7)。
上主在錫安被稱頌(十二 1 ~ 6)#
這首讚美的樂章為十一章開始的彌賽亞掌權一幕畫上休止符。十一章 10 ~ 11 節重複的「到那日/在那日」與這裡的「到那日,你必說」(1、4 節)呼應,所預示的讚美回應了第十一章預告的祝福。神子民的終極救恩在第十一章尾被描述為第二次或新的出埃及(15 ~ 16 節),這一章的頌讚隨之而來,正如出埃及記第十五章的頌讚緊隨原先的出埃及。事實上 2 節下幾乎逐字引述出埃及記十五 2 上,5 節上則模仿出埃及記十五 21。
第十二章的功能遠不止於此。在此之前經文由有些明顯聯繫的單元組成,但第十三章論巴比倫的預言引入完全不同的內容,意味此處是本書內部發展的新起點。因此第十二章位於本書第一個主要部分的結尾,更是高潮。
最後一節:
錫安的居民哪,當揚聲歡呼,
因為在你們中間的以色列聖者乃為至大。
一至十二章一再強調神的聖潔以及祂的救贖之工將來到錫安。在此,救贖的巔峰被描述為古代立約理念的終極實現:那聖者居住在其子民當中。這的確是高潮,也是歡慶合理的理由!這雙重功能進一步證實第十一章的彌賽亞不外是道成肉身的神——歡慶彌賽亞掌權和神居住在其子民當中,其實是同一件事,正是第二、四章關於錫安的預言以及第九、十一章彌賽亞預言所指向的目標。
本章結構簡單:兩首簡短的讚美詩(1 ~ 2、4 ~ 6 節),各以「到那日,你必說」為引言。中間第 3 節是賜下應許的預言:「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為全章提供理據——主題是救恩,理由是經歷全備救恩就如自願從源源不斷的井中取水,結果是喜樂。
第一首歌(十二 1 ~ 2)#
引言中的「你必說」是單數,就形式而言這是個人感恩的表達:以意願宣告開始(我要稱謝你),提出原因(你的怒氣已經轉消;你又安慰了我),以信心宣告結束(神是我的拯救)。然而根據上下文,這並非單一個體,而是一個群體:「主剩餘的百姓」(十一 16)。因此第一句的「你」是個別性代名詞:「到那日,你們每一位必說……」——信靠或悖逆的決定雖影響全國,卻是個人必須自己作的決定。亞哈斯必須面對這抉擇(七 9 下),所有以色列人也是(二十八 16),我們今日依然如此。這首歌預告最後審判之後的日子:屆時每位生還者將領悟除上主以外別無拯救,並滿懷感恩歡欣地宣告。
第 2 節歡慶一個榮耀的悖論:忿怒的神最終竟是安慰的泉源。這一節最終抵銷了五章 25 節、九章 12、17、21 節和十章 4 節的可怕迭句。最終,只有奔向我們惹祂發怒的公義真神懷抱中,才能尋得「安慰」(=救恩)。
第二首歌(十二 4 ~ 6)#
第二首歌是會眾的聖詩,敬拜者彼此勉勵稱謝上主(4 節上),將祂所行傳揚在萬民中(4 節下),欣喜頌讚祂(5 ~ 6 節)。第 3 節和第 4 節第一句中,「你」變為複數代名詞。
我們之所以必須如此回應,原因有二:主榮耀的作為(5 節上),以及祂與錫安同在(6 節下),後者乃前者之結果。主榮耀的審判和救贖之工使祂以「偉大聖者」(明確指向君王身分)確立於錫安。誠如二章 1 ~ 4 節所指明的,主最終在錫安的統治將影響萬國,這也是第二首歌特別強調普世宣告(4 節下、5 節下)的原因。
本章兩首歌所歌頌的好消息最終無法不被傳開。我們必須到處傳揚,因為只有當萬國聽見主榮耀的作為時,他們才能承認惟獨祂是神,並奔向錫安學習祂的真道(二 3)。讓我們常以感恩和讚美的頌歌充滿在所有宣揚福音的活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