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是何西阿毀滅預言的高潮,但不是全書的高潮。全書的高潮在下一章:復興的偉大異象。不過,這兩件事都必要成全。北國,如我們所知,在公元前七二二年滅亡,再也沒有復國。但新約中已經慶祝了超越這件悲劇所發生的更偉大的事。
消失的尊嚴#
從前以法蓮說話,人都戰兢, 他在以色列中居處高位; 但他在事奉巴力的事上犯罪,就死了。 現今他們罪上加罪, 用銀子為自己鑄造偶像,就是照自己的聰明製造, 都是匠人的工作。 有人論說,獻祭的人可以向牛犢親嘴。 因此,他們必如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 像場上的糠秕被狂風吹去, 又像煙氣騰於窗外。(十三 1 ~ 3)
以法蓮的衰落,不因國外勢力交替,也不怪國內黨派爭鬥,而在於一個更早、更不被察覺的思想改變:將巴力代替神。在這一點上,以法蓮「就死了」,如同亞當一樣,即使外表似乎仍活著。這個罪的隱蔽性,在於這種改變表現得好像只是讓人服事神的方式更多樣化,事實上卻違背了十誡的第一誡與第二誡。從能幹的匠人和貴重的金屬,到「向牛犢親嘴」——神照自己形像所造、能修理看守受造之物的人,在此作了極可恥的事。
從前神說以法蓮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速散的甘露」(六 4);如今消失不見的,將是他們自己。這裡對他們所說的,如同別處提到罪人(「像糠秕」,詩一 4),和神所有的敵人(如「煙」,詩六十八 2)。
不妥協的神#
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 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 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 我曾在曠野乾旱之地認識你。 這些民照我所賜的食物得了飽足; 既得飽足,心就高傲, 忘記了我。 因此,我向他們如獅子,又如豹伏在道旁。 我遇見他們必像丟崽子的母熊, 撕裂他們的胸膛。 在那裡,我必像母獅吞吃他們; 野獸必撕裂他們。(十三 4 ~ 8)
神堅持全人的關係和絕對的忠誠(見第 4 節,與十誡第一誡的呼應),這表明祂是「忌邪的神」。這裡的「忌妒」不是人那種孩子氣的怨恨,而是神對祂所視為重要之事的強烈關心。
這段描寫的神與我們熟知的「寬容忍耐」形象相去甚遠:違背絕對忠誠的後果,是祂從「救主」變成劊子手。第 8 節那殘忍的畫面看似無人性,但神從不任意妄為。這卷書清楚呈現了人的種種問題:屬靈上種與收的邏輯、人對律法的不明白、頑梗、狡猾和任性——而最重要的,是人對神重新掌權,以及對神期望帶領子民回頭的強烈反抗。
誰能幫助你?#
以色列啊,你與我反對, 就是反對幫助你的,自取敗壞。 你曾求我說,給我立王和首領。 現在你的王在哪裡呢?治理你的在哪裡呢? 讓他在你所有的城中拯救你吧! 我在怒氣中將王賜你, 又在烈怒中將王廢去。 以法蓮的罪孽包裹; 他的罪惡收藏。 產婦的疼痛必臨到他身上; 他是無智慧之子,到了產期不當遲延。(十三 9 ~ 13)
以色列要求立王的心情我們很熟悉:合理的抱怨(不願被撒母耳不正直的兒子管理,撒上八 1 ~ 5)、對富強的盼望(「像列國一樣」)、寧願有看得見的而不要看不見的。神容許他們立王,並給王崇高的地位。然而神不祝福因此而起的自大驕傲和權力鬥爭。在何西阿的時代,王的統治已經瓦解,神「在烈怒中將王廢去」的結果,是他們咎由自取:內有一連串的流血政變,外有亞述強大的武力。
何西阿在第 12 和 13 節,像一把兩刃的劍刺向以色列的自滿:先描寫不被饒恕的罪,好像是一個被包裹收藏的私懷的胎,再用生產比喻警告錯誤的致命性。這兩個畫面表達了應許將完全落空,隨之而來的災難無人可倖免。
希西家的生產比喻(王下十九3)
猶大的希西家王曾用過這個特別的比喻,不是因完全的絕望,而是因渴求神的拯救,神用一個神蹟回答了他的禱告(王下十九 3 及下)。北國沒有一個領袖有這種氣度或這樣的信心。
最後的敵人#
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 救贖他們脫離死亡。 死亡啊,你的災害在哪裡呢? 陰間哪,你的毀滅在哪裡呢? 在我眼前決無後悔之事。(十三 14)
這節開頭的對句是一個直接的應許,聖經中最重要的經文之一——與新約(林前十五 54 ~ 55)相呼應。這個應許成就在馬可福音十章 45 節所說的,神成為「贖價」。
這是對「最後的敵人」敲的喪鐘。現有的翻譯(新國際本)和七十士譯本相合,主張這是重要的確據。
直述句還是疑問句?版本考證
在希伯來文,14 節上是直述句,不是疑問句。有時,為了精確,上下文迫使我們用反諷或疑問方式解讀——這就是為什麼有些版本(修訂本、耶路撒冷聖經)把這裡翻譯成問句,使整個氣氛更加幽暗。
然而,這忽略了這卷書的一個特點:突然從嚴厲和恐嚇的語氣,改變成溫和與轉化。最有名的是十一章 8 節:「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我回心轉意……。」另一個例子是一章 9 ~ 10 節,從「羅阿米」直轉「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
關於「我必救贖……」(14 節上)的希伯來文,馬所拉版本用 ʼhy(I will be),七十士譯本明顯採用有 ʼyh(where)的經文,是版本差異的重要分歧點。整個預言的結構本就是從審判走向最後一章的「寬廣、陽光普照的高地」,以色列歷史上的悲慘結局,最終成為吞滅死亡之應許的序曲。
最後一行,神說的「決無後悔」,不是對死亡和陰間的受害人,而是對這兩個毀滅者本身——在啟示錄二十章 14 節把它們擬人化了,「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神應許將死亡和它的權勢完全消滅,這個決定絕不更改。
不被寬容的撒瑪利亞#
他在弟兄中雖然茂盛,必有東風颳來, 就是耶和華的風從曠野上來。 他的泉源必乾,他的源頭必竭。 仇敵必擄掠他所積蓄的一切寶器。 撒瑪利亞必擔當自己的罪, 因為悖逆他的神。 他必倒在刀下,嬰孩必被摔死,孕婦必被剖開。(十三 15 ~ 16)
以法蓮這個名字有一個很好的意思:茂盛(15 節上),當初約瑟選擇這個名字是有意義的:「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創四十一 52)。與南邊的猶大比起來,北國以法蓮所在地是肥沃的,在當時非常昌盛。但財物豐富,也使以法蓮如東風中的果樹般,成為侵略者攻擊的目標。
亞述以其作戰手段殘酷出名,誇耀自己的暴行,好使敵人聞風喪膽。第 16 節下對其屠夫手段的描寫(也見十 14),令人不寒而慄。
先知拒絕用抽象的包裝來軟化他的警告。這些人將為自己招來極殘酷、極痛苦的命運,不能不清楚告訴他們每一個令人不快的細節。雖然這代表他們的希望將完全落空,但是,可以感恩的是,這並非最後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