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整章都是為最後一節——以色列最終的審判「飄流在列國中」——鋪路。這些人所忙碌的是討好一個又一個國家;所輕視的是把守望的先知當瘋子趕走;所擁有的是從摩西時代就開始離棄神拜偶像的歷史。何西阿在下面幾章引述許多過去的歷史,表明神的審判對以色列人而言是罪有應得的。

宴會結束了#

以色列啊!不要像外邦人歡喜快樂; 因為你行邪淫離棄你的神, 在各穀場上如妓女喜愛賞賜。 穀場和酒醡都不夠以色列人使用; 新酒也必缺乏。 他們必不得住耶和華的地; 以法蓮卻要歸回埃及, 必在亞述吃不潔淨的食物。 他們必不得向耶和華奠酒, 即便奠酒,也不蒙悅納。 他們的祭物,必如居喪者的食物, 凡吃的必被玷污; 因他們的食物,只為自己的口腹, 必不奉入耶和華的殿。 在大會的日子, 到耶和華的節期, 你們怎樣行呢? 看哪,他們逃避災難; 埃及人必收殮他們的屍首, 摩弗人必葬埋他們的骸骨。 他們用銀子作的美物上必長蒺藜; 他們的帳棚中必生荊棘。(九 1 ~ 6)

「蒺藜」侵蝕財寶,「荊棘」占據住處:這些情況會使心硬的人害怕。但不潔淨的食物、不蒙悅納的祭物、沒有大會節期——這些他們怎麼會在乎?

宗教,對他們來說,是有麻煩時的護身符,是由來已久的節期、歷史、風俗習慣和禁忌,這些規範了他們的整個生活。只有忠誠的愛,能使和神有婚約的人成為祂真正的妻子。

這種緊密的宗教結構,只要一有鬆散就完全瓦解。散掉的,是真實信仰中向著神的心——神的意願,她一點也沒興趣,她只在意口腹之慾。「妓女」這個刺耳的稱呼一點不誇張。雅各書四章 4 節中對與世俗為友的人說的狠話,同樣會令我們嚇一跳——稱我們為「淫婦」。

以色列是罪有應得:政治上到處討好,最終成為亞述的俘虜、埃及的難民;宗教上討好假神,最終沒有東西可獻祭給神,也沒有地方可舉行他們最愛的節期和大會。

「作先知的是愚昧」#

以色列人必知道降罰的日子臨近, 報應的時候來到。 民說:作先知的是愚昧; 受靈感的是狂妄。 皆因他們多多作孽,大懷怨恨。 以法蓮曾作我神守望的; 至於先知,在他一切的道上作為捕鳥人的網羅, 在他神的家中懷怨恨。 以法蓮深深的敗壞, 如在基比亞的日子一樣, 耶和華必紀念他們的罪孽, 追討他們的罪惡。(九 7 ~ 9)

先知被輕視:貫穿聖經的模式

何西阿不是第一個被稱「愚昧」「狂妄」的先知,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耶戶的朋友對先知來訪說:「這狂妄的人來見你有什麼事呢?」有一封寫給官長的信提到耶利米:「一切狂妄自稱為先知的人,用枷枷住,用鎖鎖住。」非斯都稱保羅為「癲狂」(徒二十六 24),甚至我們的主基督也被控告為「鬼附著」(約七 20,八 48)。耶穌告訴我們要準備,甚至歡迎別人對我們像對以前的先知一樣的毀謗和逼迫(太五 12)。

8 節下給了我們這種處境的例子:別人想要絆倒、傷害神的守望者(捕鳥人的網羅),還有宗教驕傲帶來的怨恨(神的家中懷有怨恨)。何西阿所提到的,在耶利米描寫族人如何威脅他生命時表達得清清楚楚(耶十一 19、21)。但在神眼中,先知不是「愚昧」——「先知是……守望者」(8 節),守望者的意義,我們在以西結書三十三章 1 ~ 9 節可以讀到。

被拒絕是先知的榮耀,卻是人類的惡運。審判有兩面:無可改變的因果關係,和神自己親自追討(9 節下)——這兩面在聖經中同時存在。

「耶和華必紀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是新約恩典黑暗的相反面:「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惡」(耶三十一 34)。如果要恩典顯露,悔改是唯一的路。

以色列的罪有多深?只要提到「基比亞」(9 節)就夠了——士師記十九至二十一章那種厚顏無恥的罪孽,只有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墮落可以相比。

榮耀如鳥飛去#

主說,我遇見以色列如葡萄在曠野; 我看見你們的列祖如無花果樹上春季初熟的果子。 他們卻來到巴力毘珥專拜那可羞恥的, 就成為可憎惡的,與他們所愛的一樣。 至於以法蓮人,他們的榮耀必如鳥飛去, 必不生產、不懷胎、不成孕。 縱然養大兒女, 我卻必使他們喪子,甚至不留一個。 我離棄他們,他們就有禍了。 我看以法蓮如推羅栽於美地。 以法蓮卻要將自己的兒女帶出來,交與行殺戮的人。 耶和華啊,求你加給他們, 加什麼呢? 要使他們胎墜乳乾。(九 10 ~ 14)

經文開始於神回想早期和以色列共同的經歷,興奮和快樂躍然紙上——「如葡萄在曠野」,表達神的熱情和享受,完全不同於冷靜的慈愛,主要顯現在神遇到人對祂的愛有反應時。因此,失望的打擊相對地強烈。第 10 節叫我們想到福音書中不結果子的無花果樹,因使飢餓而靠近的耶穌失望(太二十一 18 及下)而受罰;這種對人的反應,你也許會抗議,但不能不因神的失望而扎心。

巴力毘珥:雙重的背叛(民數記二十五章)

巴力毘珥的故事,在民數記二十五章可以讀到。它之所以誘惑人,是因為它合併了兩種何西阿一直在對抗的不貞:身體的和屬靈的。不只是摩押女子,還有當地的巴力神一起來引誘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我們同樣讀到何西阿責備當時的人「給巴力燒香」(二 13)和「與娼妓同居」(四 14)的罪。同舊約時代一樣流行且使人意亂神迷的,是我們今日對性的崇拜,不需要巴力,它已經自成一種宗教。

何西阿毫不修飾地說這些叛教的人「成為可憎惡的,與他們所愛的一樣」——人倚靠什麼,就會和什麼一樣(詩一一五 8)。你與神看為可羞恥的為伍,你自然成為可憎惡的。

在降服於巴力毘珥和情慾之後,最快失去的就是榮耀(11 節)——不論是自尊(良知成為一個笑話)、名譽,或更深層的,神榮耀的顯現。

「以迦博」與以西結所見榮耀離去的異象

在早期,當神的約櫃被擄,榮耀離開以色列,「以迦博」這個名字代表了這一段的歷史(撒上四 21);之後,以西結看到神的榮耀遠離耶路撒冷的異象(結八 6,十一 23)。我們可以得安慰的是,在以西結書四十三章 2 節及下這個故事有個歡喜的結局,但是何西阿當時的人將要失去的,不只是榮耀,還有他們的國家——北國,將永遠消失。

從第 11 節到這一章的結束,以法蓮整個支派(也就是北國)可以看見不是漸漸凋零,就是失去所有的新生代。透過性象徵的巴力,他們崇拜多產;為求和平出賣靈魂所得到的,是絕後和戰爭。自然而來的,是第 11 和 14 節,當性濫交之後所帶來的疾病和不孕,還有 12 ~ 13 節,當一國背約之後必然被邦交國所孤立;超自然的是,神早就看穿這一切,知道它最苦的結局。

斷絕關係#

耶和華說,他們一切的惡事都在吉甲, 我在那裡憎惡他們。 因他們所行的惡, 我必從我地上趕出他們去,不再憐愛他們; 他們的首領都是悖逆的。 以法蓮受責罰, 根本枯乾,必不能結果, 即或生產,我必殺他們所生的愛子。 我的神必棄絕他們,因為他們不聽從他; 他們也必飄流在列國中。(九 15 ~ 17)

每一個國家都有名勝古蹟,喚醒大家對光榮歷史的感覺和記憶。但有時當你比較它在人和神眼中的地位,真是會嚇一跳。

吉甲的歷史地位與「憎惡」的分量

吉甲有祭壇(十二 11),也有光榮的歷史:約書亞到應許地之後第一個安營的地方;掃羅當王之後第一次的勝利;猶太人歡迎逃亡的大衛歸來——這一切,神都不紀念。它滿了邪惡,毫無聖潔;它在歷史中的地位(根據 15 節上),是使全國人喪失了神的恩典。

「我在那裡憎惡他們」是什麼意思?「憎惡」是希伯來文中嚴厲表達拒絕的用法,代表了不同程度的嚴重和情緒反應。阿摩司帶刺的嘲諷同樣可怕:「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

這卷書時時出現的溫暖的愛(三 1 下,十一 1 及下,十四 4),讓我們無法想像「我在那裡憎惡他們」和「不再憐愛他們」(15 節)是單純的厭惡。這段痛苦的告白,是婚姻破碎之後,視斷絕關係為唯一重修舊好的機會。吉甲特別的罪惡,在它惡名昭彰的偶像崇拜中——崇拜偽善、荒淫、假神(四 14 ~ 19),這些事在吉甲要比其他地方更為嚴重。

「我在那裡憎惡他們」——不是神在那裡才突然開始討厭以色列人。吉甲,在當時,代表的是這個變調的關係之最頂峰,而非開始。

所以,這一章的結束,重複神的判決和人的選擇,同時也是這個國家即將臨到的命運。四重的災難——不生育、屠殺、失和和無家可歸。最後一個「他們也必飄流在列國中」,不幸地變成他們獨有的特徵——但這不是神給他們最後的命運。這一點,請看羅馬書十一章,特別注意 11 ~ 16 節和 25 ~ 32 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