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連串低迷的預言後,突然出現了一個高潮——最後一章才會出現的應許,在這裡現出一絲曙光。雖然我們馬上又掉進黑暗的深谷,但那令人難忘的亮光,是值得我們用一切去換取的。

神所期待的聯合#

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尋求我面; 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

來罷,我們歸向耶和華! 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 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 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 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 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

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 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 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

主說,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 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作呢? 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 因此,我藉先知砍伐他們, 以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 我施行的審判如光發出。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 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五 15 ~六 6)

五章 6 節警告:有一天,以色列來找神,卻徒勞無功——「卻尋不見,他已經轉去離開他們」。神的「轉去離開」,是不貞的妻子放蕩和離棄她的配偶所應得的懲罰。但即使在最嚴厲的第二章,威脅她將受飢餓和羞辱的懲罰(二 13),最後依然軟化成懇求和充滿愛意的語言:「後來我必勸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二 14)

在整卷書中,神施行公義後所期待的,是讓對方明白自己是珍寶——短暫的冷酷,是為了喚醒真正的愛情。

六 1 ~ 3 節:以色列說的,還是何西阿的懇求?#

如神所描述(五 15)和以色列人所說的(六 1 ~ 3),我們看見悔改、懇求和信靠。然而神對這樣的回應,心中有深深的擔憂(4 節及下)。

兩種解讀方式

第一種看法:五章 15 節到六章 3 節描述神努力多時,終於喚醒他們回轉;4 節及下,神以悲觀的角度看以色列——她現在不可能真正回轉。因此有人認為 1 ~ 3 節是何西阿向同胞的懇求,受聖靈感動而說;以色列當時的信仰,不是「竭力追求認識神」,而是像第 6 節所說,用祭祀來討好祂。

第二種看法:1 ~ 3 節是以色列人說的,但有口無心,對國家幾乎絕望的處境並不清楚(「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也不了解竭力追求認識神的重要。詩篇七十八 34、36 ~ 37 節顯示,如此一本正經的話也可以相當虛假:「他殺他們的時候,他們才求問他……他們卻用口諂媚他,用舌向他說謊。因他們的心向他不正,在他的約上,也不忠心。」

兩種看法都表明:神所要求的堅貞愛情,以色列人是一點概念也沒有。除非第 6 節和 1 ~ 3 節沒有任何關聯,否則第 6 節從神而來帶著判斷的責備,使人不得不同意第一種看法——也清楚表達了一個親近神的深刻樣式:神的話不光是拿來研讀,更要應用在生活中,建立我們與神的關係。

「歸向」的意義#

「歸向」這個字在本卷書中至關重要。在「歸向」前必有「離開」——我們看見疏遠、遺棄和出走的圖畫,如今是改變方向、回頭尋求合一的快樂圖畫。它包含了懊悔與改變,再加上重新和好。這個字雖簡單,意義深刻。

「他撕裂」(1 節)對應五章 14 節兇狠的話「我必撕裂」,對他們說:這個攻擊行動,不是人的殘忍行為,而是神的公義和管教。面對災難,不論自覺應得或不應得,約瑟可以作我們的模範:「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五十 20)

「甦醒」和「存活」(2 節)可以和「醫治」、「纏裹」作同等的解釋,但更合理地,也可以表示如以西結書三十七章 1 ~ 14 節遍地枯乾的骸骨,和以弗所書二章 1 節「死在過犯罪惡中」的絕望情況裡被救贖回來。

「第三天」與基督復活的連結

何西阿當時的人聽到「第三天」,認知是「很快」。但古時的眾先知,靠著聖靈,常說出比他們自己知道的更明顯的啟示。如保羅和彼得教導我們的,只有靠基督從死裡復活,屬祂的人才能一同活過來。當保羅說到「照聖經所說的,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 4),他心裡想的,很可能正是這段經文和「約拿的神蹟」。

認識神是永生的定義#

「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3 節),把原來單單要求國家民族存活的情況,提升到與神建立更親密關係的決心上。

這種盼望不光是第 6 節所強調的「喜愛認識神」,也是我們的神對永生所下的定義:「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約十七 3)如保羅所切切盼望的,「我乃是竭力追求」,為了要「使我認識基督」(腓三 10 ~ 16)——這是神在這個「婚姻」中真正完全在乎的。

3 節前半提到我們要努力持守,後半是神的回應——美麗的晨光和甘雨。

在這之後,情況急轉直下,第 4 節的苦毒令人心碎:「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但神不是無可奈何,也不是無的放矢——第 5 節砍伐和殺戮的兇暴,不是盲目的發怒,而是清楚的光照,真實的公義和建設性的愛。「砍伐」和「殺戮」是首先「藉先知」——神施行審判,從來沒有不先警告或給人悔改機會的。

第 6 節所說的,是我們的神非常看重的(見太九 13;十二 7)。就像祂在律法中挑出兩個最大的誡命;第 6 節指出兩個信仰的核心:良善(憐恤)——弟兄姐妹彼此扶持,以及認識神——對神的順服。這個主題也同時存在於何西阿當代所有重要先知的宣告中(賽一 12 ~ 17;摩五 21 ~ 24;彌六 6 ~ 8)。

拒絕神的恩惠#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 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

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被血沾染。 強盜成群,怎樣埋伏殺人, 祭司結黨,也照樣在示劍的路上殺戮,行了邪惡。

在以色列家我見了可憎的事, 在以法蓮那裡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猶大啊,我使被擄之民歸回的時候, 必有為你所命定的收場。

我想醫治以色列的時候, 以法蓮的罪孽和撒瑪利亞的罪惡就顯露出來。 他們行事虛謊, 內有賊人入室偷竊,外有強盜成群騷擾。

他們心裡並不思想我紀念他們的一切惡, 他們所行的現在纏繞他們,都在我面前。(六 7 ~七 2)

每次何西阿提到以色列的破碎婚姻和神固執的愛,他的預言總是很快而且實際地指明,以色列在婚姻上的不貞所帶來社會上的不幸和混亂。屬靈上,這是她拋棄婚約所帶來的悲劇(六 7),而她的淫行(六 10),使她向外邦的神或邪教的新奇事物接近。道德上,我們看到一個污穢又無法無天的社會,不僅賊人和強盜使得人心惶惶(七 1),甚至祭司也把信仰變成一個昧著良心、甚至謀殺的勾當。

這段經文中的地名,雖然我們不是很清楚,但必定喚醒何西阿當時的人一些不堪的記憶。重要的是,它強調何西阿所關心的,也是神所關心的——不單是以色列在歷史中的角色和地位,也看重當時、當地的問題。如梅斯(J. L. Mays)所發現的:「六章 7 ~ 10 節像是以色列罪惡的地理簡圖,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它記載了這些地點有名的罪行,藉此指控整個國家。」

「如亞當」還是「在亞當」?版本異讀考證

標準修訂本和比較新的英文版本,把「如亞當」翻成「在亞當」,理由是下一句「在境內,我行事詭詐」前一句應提到一個地方——約書亞記三章 16 節確實提到一個地方叫亞當。

然而,希伯來文的「在」和「如同」容易混淆,從早期到現在(包括新國際本),都認為這裡是「如同亞當」。根據原文,改變翻譯是沒有理由的,而且會失去這節強而有力的類比(參伯三十一 33)。學者認為何西阿所要表達的是當時的行為,而非當時的地方。

這一段經文的最後一節(七 2)對現代人來說,也是非常值得警惕的。對神公義的輕忽,使悔改根本不在人的思想裡。罪不會隨時間淡去,它纏繞著我們,它在神面前無所遁形。